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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就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679号文《关于同意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的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31446011股,发行价格每股47.5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93999982.61元。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将上述募集资金扣除相关承销保荐费人民币10070000.00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1483929982.61元汇入公司在招商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开立的127906155810410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不含税金额 10000000.00 元,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1264150.9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82735831.67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31446011.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1451289820.67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到
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 ZE10231 号《验资报告》。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9号文《关于同意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的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276.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发行数量1276.00万张,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76000000.00元。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8日将上述募集资金扣除相关承销保荐费人民
币10600000.00元(含税)后的实际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265400000.00元汇入公司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单位:人民币元开户行名称账号金额专项报告第1页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民生银行武汉东湖支行638386899530000000.00
中信银行武汉自贸区支行8111501013101070957250400000.00
兴业银行武汉自贸区支行416230100100024603485000000.00
合计1265400000.00此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不含税金额
10000000.00元,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2212264.1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1263787735.86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此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第ZE10032 号《验证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21年5月10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5月10日,公司及子公司上海精测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2年5月23日,公司及子公司武汉精立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武汉分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聘请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因工作需要,公司终止了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原保荐协议,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接,2022年6月29日,公司及子公司上海精测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武汉精立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广
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3年3月23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分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3月
23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精立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
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3月23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常州精测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专项报告第2页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分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规定,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
三、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单元:人民币元项目金额
一、募集资金净额1482735831.67
加:已从募集资金净额扣除的尚未置换的发行费用金额1870000.00
加:利息收入21971545.10
减:发行费用进项税额675849.06
减: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1007045619.91
其中:本年度投入募集项目资金1005171977.01
其他3642.90
置换的发行费用1870000.00
减: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51834464.68
其中:本年度投入募集项目资金51828582.55
其他5882.13
减: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39774550.40
其中:2023年1-6月投入募集项目资金39772596.70
其他1953.70
专户销户转出补流款项183049888.20
二、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6月30日实际余额224197004.52
说明:1、上海精测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是公司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的其中 1 个项目,其实施主体是上海精测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公司于2021年5月13日将招商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账号:127906155810410)募集资金专户中的74330万元转至子公司上海精测半导体技术有
限公司在招商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账号:121930086310705)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作为增资款项,相应增加上海精测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该增资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专项报告第3页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精测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使用22120.20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该事项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 ZE10469 号《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3、公司于2022年6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7月18日召开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上海精测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
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专户节余资金(含利息收入)
183049888.2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
4、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的议案》,同意将 Micro-LED 显示全制程检测设备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精立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尚未建设部分的实施地点由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佛祖岭四路50号武汉市源泰宇德实业有限
公司光谷产业园101#厂房第二层、第一层的部分区域变更为武汉市东湖高新区流芳
园横路以北、佛祖岭四路以西,尚未建设部分的实施方式由租赁厂房变更为自建厂房,同时项目投资总额由36476万元变更为43339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金额未发生变化,其余以自有资金投入。公司分别于2022年5月25日、2022年7月7日将招商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账号:127906155810410)募集资金专户中的2900万元、24700万元转至子公司武汉精立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账号:127906573510505)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作为增资款项,相应增加武汉精立电子技术
有限公司实收资本。
5、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9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全部到期并收回。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单元:人民币元项目金额专项报告第4页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募集资金净额1263787735.85
加:已从募集资金净额扣除的尚未置换的发行费用金额2345000.00
加:利息收入3704278.72
减:发行费用进项税额732735.86
减: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661304444.03
其中:2023年1-6月投入募集项目资金659690958.53
其他1221.36
置换的发行费用1612264.14
二、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6月30日实际余额607799834.68
说明:1、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武汉精立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精测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使用
30934.77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该事项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第 ZE10067 号《《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关于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的议案》,同意将 Micro-LED 显示全制程检测设备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精立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尚未建设部分的实施地点由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佛祖岭四路50号武汉市源泰宇德实业有限公
司光谷产业园101#厂房第二层、第一层的部分区域变更为武汉市东湖高新区流芳园
横路以北、佛祖岭四路以西,尚未建设部分的实施方式由租赁厂房变更为自建厂房,同时项目投资总额由36476万元变更为43339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金额未发生变化,其余以自有资金投入。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根据公司2021年5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精测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使用22120.20万元募集资金置专项报告第5页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换先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021年5月将该置换资金转出。
根据公司2023年4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武汉精立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精测新能源技术
有限公司使用30934.77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023年
4月将该置换资金转出。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尚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2022年6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7月18日召开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上海精测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专户节余资金(含利息收入)183049888.2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831996839.20元,全部为活期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金融机构名称账户名称账号募集资金余额款项性质招商银行武汉分行武汉精测电子集
1279061558104107963754.06活期存款
营业部团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武汉分行武汉精立电子技
127906573510505216233250.46活期存款
营业部术有限公司专项报告第6页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民生银行武汉东湖武汉精测电子集
638386899172928363.02
支行团股份有限公司活期存款中信银行武汉自贸武汉精测电子集
811150101310107095733053.05
区支行团股份有限公司活期存款兴业银行武汉自贸武汉精测电子集
416230100100024603429882514.97
区支行团股份有限公司活期存款民生银行武汉东湖常州精测新能源
6384423463872439.48活期存款
支行技术有限公司招商银行武汉分行武汉精立电子技
1279065735101071083464.16活期存款
营业部术有限公司
合计831996839.20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本专项报告于2023年8月25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专项报告第7页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
编制单位: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单位:人民币元
2023年半年度投入募集
募集资金总额
1482735831.6751828582.55
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286193639.0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286193639.05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096773156.2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19.30%是否已变项目达到预定是否达项目可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募集资金承诺投调整后投资总额本年度投入截至期末累计投截至期末投资进度(%)本年度实现的更项目(含可使用状态日到预计否发生重大变金投向资总额(1)金额入金额(2)(3)=(2)/(1)效益部分变更)期效益化承诺投资项目
1.上海精测半导体技术
有限公司研发及产业化否743300000.00743300000.0011727407.76569394410.9876.602022年6月-6839366.37否否建设项目
2.Micro-LED 显示全制
程检测设备的研发及产是301305849.06301305849.0639772596.7089248762.6729.62不适用不适用否业化项目
3.补充流动资金否438129982.61438129982.61438129982.61100不适用不适用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1482735831.671482735831.6751500004.461096773156.2673.97对照表第1页超募资金投向
合计1482735831.671482735831.6751500004.461096773156.2673.97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
上海精测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全球政治经济局势动荡、国际贸易环境恶化对供应链造成不利因素的影响,同时半导体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前道量测设备出机交付及验证周期相对较长,这些均对收入确认带来一定的滞后性。
具体项目)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本公司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及使用进展情况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的议案》,同意将 Micro-LED 显示全制程检测设备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精立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尚未建设部分的实施地点由武汉市东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新技术开发区佛祖岭四路50号武汉市源泰宇德实业有限公司光谷产业园101#厂房第二层、第一层的部分区域变更为武汉市东湖高新区流芳园横路以北、佛祖岭四路以西,尚未建设地点变更情况
部分的实施方式由租赁厂房变更为自建厂房,同时项目投资总额由36476万元变更为43339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金额未发生变化,其余以自有资金投入。变更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5年4月。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的议案》,同意将 Micro-LED 显示全制程检测设备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精立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尚未建设部分的实施地点由武汉市东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新技术开发区佛祖岭四路50号武汉市源泰宇德实业有限公司光谷产业园101#厂房第二层、第一层的部分区域变更为武汉市东湖高新区流芳园横路以北、佛祖岭四路以西,尚未建设方式调整情况
部分的实施方式由租赁厂房变更为自建厂房,同时项目投资总额由36476万元变更为43339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金额未发生变化,其余以自有资金投入。变更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5年4月。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根据公司2021年5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照表第2页投入及置换情况及控股子公司上海精测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使用22120.20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021年5月将该置换资金转出。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充流动资金情况资金专户。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尚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2年6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7月18日召开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投项目“上海精测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结余的金额及原因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专户节余资金(含利息收入)182677301.43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于2022年7月从募集资金账户中转出节余资金183049888.20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入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224197004.52元途及去向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不适用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对照表第3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编制单位: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单位:人民币元
2023年半年度投入募集资
募集资金总额1263787735.85659690958.53金总额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59690958.53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是否已变项目达到预定是否达项目可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募集资金承诺投调整后投资总额本年度投入截至期末累计截至期末投资进度(%)本年度实现的更项目(含可使用状态日到预计否发生重大变投向资总额(1)金额投入金额(2)(3)=(2)/(1)效益部分变更)期效益化承诺投资项目
1.高端显示用电子检测系
否485000000.00485000000.0056255125.4956255125.4911.60不适用不适用否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2.精测新能源智能装备生
否530000000.00530000000.00354648097.19354648097.1966.91不适用不适用否产项目
3.补充流动资金否248787735.85248787735.85248787735.85248787735.85100.00不适用不适用否
1263787735.851263787735.85659690958.53659690958.5352.20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超募资金投向无
合计1263787735.851263787735.85659690958.53659690958.5352.20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不适用目)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本公司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对照表第4页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用进展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情况点变更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变更情况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根据公司2023年4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入及置换情况全资子公司武汉精立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精测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使用30934.77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023年4月将该置换资金转出。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流动资金情况资金专户。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尚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不适用余的金额及原因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入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607799834.68元及去向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不适用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对照表第5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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