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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33证券简称:冰川网络公告编号:2023-081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深圳市鹏远基石私募股权投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投资概述
为更好的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经验优势及资源优势,加强公司的投资能力,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深圳市鹏远基石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公司拟与芜湖程享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书》,受让其持有的深圳市鹏远基石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鹏远基石”、“合伙企业”或“本基金”)的部分认缴份额人民币5000.00万元(尚未实缴),并拟与相关方签署《深圳市鹏远基石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人民币5000.00万元参与投资鹏远基石,认缴出资额将占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鹏远基石基金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的1.25%。鹏远基石将重点投资于深圳市扶持和鼓励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和其他市政府重点发展的产业,本次共同投资参与基金的投资收益尚存在不确定性。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共同投资不存在同业竞争,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合伙企业
份额认购,且暂未在合伙企业中任职。
本次共同投资事项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专业投资机构的基本情况
1.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领信基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领信基石”)为鹏远基石的普通合伙人,同时担任基金管理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信息如下:
机构名称:深圳市领信基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DP1KR5G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深南大道 9668 号南山金融大厦 10 层 A、B 单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江苏湾流基石私募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张维
注册资本:10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11月11日
营业期限:2016年11月11日至2036年11月10日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它限制项目);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股权投资(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投资人情况:乌鲁木齐凤凰基石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认缴出资额比例99%,江苏湾流基石私募投资基金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比例1%备案登记情况:领信基石已依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
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P1061138。
2.其他有限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日,本基金有限合伙人基本情况如下:
(1)深圳市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49980099T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55号信息枢纽大厦23层
法定代表人:倪泽望
(2)深圳市汇通金控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591007023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深南西路12017劳动大厦11楼
法定代表人:蔡伟彬
(3)西藏天玑基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0913213989962
住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达孜县达孜工业园区创业基地大楼 2-11-08B
法定代表人:张维
(4)芜湖桐惟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2MA8N5X448Q
住所: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范罗山街道长江中路92号雨耕山文化创意产业
园内思楼3楼314-43号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王启文
(5)芜湖桐泽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2MA8N5WN2XN
住所: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范罗山街道长江中路92号雨耕山文化创意产业
园内思楼3楼314-4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王启文
(6)上海建工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9342158561J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501号35楼
法定代表人:张惠忠
(7)青岛玮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4MA7L14953G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荟城路506号6号楼办公1502户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冯源
(8)湖州陆恒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1MA7D2U4345
住所:浙江省湖州市泊月湾 28 幢 B 座-77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冯源
(9)宁波灿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7D0UFGXP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B 区 H0858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刘春燕(10)芜湖星慧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2MA8NJB284P
住所: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范罗山街道长江中路92号雨耕山文化创意产业
园内思楼3楼310-95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王启文
(11)亳州市康安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600MA2NEQ7389
住所:安徽省亳州市高新区亳芜园区合欢路76号科技孵化楼5楼520
法定代表人:胡启胜
(12)湖南省湘江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4MA7AW7W9XF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道滨江路188号湘江基金小镇2栋2
层204-127房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李栋
(13)湖州陆昂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1MA7C26PB78
住所:浙江省湖州市泊月湾 28 幢 B 座-78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冯源
(14)芜湖歌斐颂和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2MA8N52YG23
住所:芜湖市镜湖区吉和南路26号雨耕山园区内思楼二层北侧和西侧区域
C1171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张可剑(15)海南明远基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MAC7614R7J
住所:海南省海口市江东新区江东大道 187 号江东新区 1.5 级企业港 F 区 1层104室03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张维
(16)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93206457R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田心社区梅园路 128 号招商开元中心 1 栋 B
单元25层-29层
法定代表人:房永斌
(17)北海唯品会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500MA5PGW1L1X住所: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银海区金科路 98 号一楼 Y85(北海红树林小镇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托管)
法定代表人:黄婵
(18)深圳市招商局创新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59578837M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前海大道前海嘉里商务中心 T1 写字
楼 2202B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卢振威
(19)芜湖鼎悦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2MA8PCY5C24
住所: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范罗山街道长江中路92号雨耕山文化创意产业园内思楼3楼314-80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王启文
(20)芜湖鼎泽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2MA8PCY3K59
住所: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范罗山街道长江中路92号雨耕山文化创意产业
园内思楼3楼314-81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王启文
(21)马鞍山科悦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500MA8PN0E413
住所:安徽省马鞍山市郑蒲港新区中飞大道277号现代产业孵化园2号楼
505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王启文
(22)芜湖程享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2MA8P89H19U
住所: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范罗山街道长江中路92号雨耕山文化创意产业
园内思楼3楼317-78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王启文
(23)马鞍山科毅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500MA8PMWND4M
住所:安徽省马鞍山市郑蒲港新区中飞大道277号现代产业孵化园2号楼
505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王启文
3.关联关系及利益关系说明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领信基石及本基金其他有限合伙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本公司股份。
三、本基金的基本情况及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1.基金名称:深圳市鹏远基石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3.基金规模:人民币40亿元(最终规模以实际募集金额为准)
4.基金管理人:深圳市领信基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出资方式:所有合伙人之出资方式均为人民币现金出资
6.出资进度:各合伙人认缴的出资额根据普通合伙人书面缴付出资通知缴付。
7.本基金仍在募集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基金认缴情况:
认缴出资额(人认缴出资合伙人名称或姓名合伙人类型民币万元)比例深圳市领信基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人40001.00%(有限合伙)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0001.25%
深圳市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9200023.00%
深圳市汇通金控基金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360009.00%
西藏天玑基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9201.48%
芜湖桐惟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95504.89%
芜湖桐泽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17202.93%
上海建工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5.00%青岛玮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有限合伙人14300.36%
伙)
湖州陆恒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9500.24%
宁波灿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50001.25%
芜湖星慧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4300010.75%亳州市康安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0001.25%湖南省湘江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有限合伙人200005.00%
伙)
湖州陆昂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6800.42%
芜湖歌斐颂和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67501.69%海南明远基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有限合伙人37300.93%
伙)
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000.13%
北海唯品会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0001.25%
深圳市招商局创新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50001.25%
芜湖鼎悦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55363.88%
芜湖鼎泽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5000012.50%马鞍山科悦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有限合伙人150003.75%
伙)
芜湖程享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16822.92%马鞍山科毅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有限合伙人155523.88%
伙)
合计400000100.00%
8.存续期限:合伙企业的工商登记存续期限为10年,自工商成立日起计算。
作为基金运营主体的存续期限为8年(“存续期”),自基金成立日起计算,且不得超过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
9.管理费:合伙企业应支付的管理费以各会计年度管理费支付期间的首日合
伙企业实缴出资总额扣除已退出项目的投资本金为计费基数:每年应付的管理费=(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总额-已退出项目的投资本金)×N
其中 N 为管理费的年费率,为百分之二。
10.退出机制:有限合伙人可依据本协议约定转让其持有的有限合伙权益从
而退出有限合伙。对于一项有关有限合伙权益转让的有效申请,普通合伙人应本着利于有限合伙顺利运行的原则单独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决定,并提交合伙人大会审议,合伙人大会审议通过方可执行且其他合伙人放弃相应优先购买权。但如果拟议受让方为转让方的关联方,且该拟议受让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合伙协议约定的有限合伙人适格条件并同意接受本合伙协议的约束,则其他合伙人应予同意,在上述各类情况下,其他合伙人均放弃优先购买权(如有)。
11.投资方向: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应集中于以下领域:符合中国经济当前发展阶段,深圳市扶持和鼓励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和其他市政府重点发展的产业。
12.本基金的管理模式:普通合伙人即为合伙企业的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
人应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投委会”),投委会为合伙企业投资事宜的最终投资决策机构,投委会负责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团队提交的投资项目(及其退出)进行审议并作出决议。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人应就合伙企业的投资、投资后管理及投资退出等事宜组建管理团队。
13.收益分配:合伙企业的可分配收入现金,应在全体合伙人之间按“整体先回本后分利”原则及顺序进行分配,并且在前一顺序未得到足额分配的情形下,不得进行后一顺序的分配:(1)有限合伙人出资返还;(2)普通合伙人出资返还;(3)有限合伙人门槛收益;(4)普通合伙人门槛收益;(5)追赶收
益分成;(6)超额收益分成。
14.会计核算方式:合伙企业应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及时聘请具有相应资
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合伙企业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审计机构的选定或更换由合伙人大会决定。普通合伙人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一百二十日内向各有限合伙人提交审计报告。
15.备案情况:鹏远基石已经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登
记编码为 SXW125,公司将按照本基金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未参与合伙企业份额认购,亦未在合伙企业中任职。
2.公司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事项不会导致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3.公司在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
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4.公司对基金的会计核算方式:公司本次基金投资将以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科目对其进行会计核算。
5.公司对本基金拟投资标的不具有一票否决权。
五、投资的目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投资的目的
公司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事项,是依托外部基金合伙人的专业团队经验优势、项目资源优势和平台优势,优化公司的资源配置,增强公司的投资能力,把握相关领域投资机会,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本次投资将有效利用公司闲置资金,提高公司资金利用率,获取相应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2.存在的风险
(1)本次投资的基金尚处于募集阶段,后续募集、投资进展及完成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投资无保本及最低收益承诺,基金应主要投资于深圳市政府扶持
和鼓励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和其他政府重点发展的产业。基金投资标的容易受到经济环境、宏观政策、行业周期、税收政策、市场情况变化、行业
政策监管、市场竞争格局、投资标的经营管理等各因素影响,进而影响基金投资组合价值,可能面临决策失误、无法达成投资目的、投资收益不达预期或亏损等风险及亏损风险;投资基金具有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本次投资存在回收期较长、短期内不能为公司贡献利润的风险。
(3)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负责执行合伙事务,进行合伙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对于可能存在的内部管理风险,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将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实施监督、建议等权利来防范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基金募集、运作、管理、投资决策及投后管理进展情况,防范、降低相关投资风险,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是公司正常的财务投资行为,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经营的正常运行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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