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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国际实业股票代码:000159编号:2023-89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议案被否决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事宜。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7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 
间为2023年9月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 
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17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446号国 
际置地广场四楼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冯建方主持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出席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1900078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4.756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0970888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2.823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5人,代表股份9291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9331%。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1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表决方式以记名方式进行,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公司董事会提交的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49606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6050%;反对261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2001%;弃权142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94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25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5202%;反对2618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1762%;弃权142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3037%。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分项表决如下事项: 
1、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 
表决情况:同意1149606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6050%;反对261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2001%;弃权142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94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25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5202%;反对2618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1762%;弃权142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3037%。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表决情况:同意1149606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6050%;反对261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2001%;弃权142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949%。 
2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25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5202%;反对2618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1762%;弃权142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3037%。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1149606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6050%;反对261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2001%;弃权142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94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25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5202%;反对2618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1762%;弃权142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3037%。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情况:同意1149606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6050%;反对261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2001%;弃权142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94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25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5202%;反对2618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1762%;弃权142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3037%。 
5、发行数量 
表决情况:同意1149606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6050%;反对261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2001%;弃权142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94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25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5202%;反对2618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1762%;弃权142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3037%。 
36、限售期 
表决情况:同意1149606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6050%;反对261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2001%;弃权142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94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25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5202%;反对2618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1762%;弃权142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3037%。 
7、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表决情况:同意1149606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6050%;反对261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2001%;弃权142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94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25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5202%;反对2618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1762%;弃权142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3037%。 
8、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表决情况:同意1149606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6050%;反对261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2001%;弃权142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94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25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5202%;反对2618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1762%;弃权142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3037%。 
9、上市地点 
表决情况:同意1149606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6050%;反对261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2001%;弃权142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4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94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25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5202%;反对2618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1762%;弃权142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3037%。 
10、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 
表决情况:同意1149606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6050%;反对261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2001%;弃权142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94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25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5202%;反对2618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1762%;弃权142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3037%。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49606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6050%;反对261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2001%;弃权142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94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25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5202%;反对2618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1762%;弃权142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3037%。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49606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6050%;反对261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2001%;弃权142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94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25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5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5202%;反对2618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1762%;弃权142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3037%。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49606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6050%;反对261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2001%;弃权142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94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25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5202%;反对2618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1762%;弃权142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3037%。 
(六)审议通过《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49606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6050%;反对261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2001%;弃权142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94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25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5202%;反对2618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1762%;弃权142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3037%。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最近三年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49606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6050%;反对261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2001%;弃权142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94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25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5202%;反对2618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6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1762%;弃权142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3037%。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49606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6050%;反对261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2001%;弃权142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94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25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5202%;反对2618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1762%;弃权142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3037%。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49606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6050%;反对261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2001%;弃权142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94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25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5202%;反对2618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1762%;弃权142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3037%。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房地产业务专项自查报告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49606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6050%;反对261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2001%;弃权142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94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25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5202%;反对2618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7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1762%;弃权142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3037%。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49606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6050%;反对261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2001%;弃权142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94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25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6.5202%;反对2618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1762%;弃权142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3037%。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朱明、姜黎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以及 
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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