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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数码:关于修订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文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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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数码:关于修订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文件的公告

广占云 发表于 2023-8-31 00:00:00 浏览:  517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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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34证券简称:神州数码公告编号:2023-105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州数码”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审议并通过《关于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2022年4月1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2年4月21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的议案》、《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2年6月2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议案》、《关于修订的议案》。
为建立更加丰富完善的人才体系,匹配公司各项战略方针与经营决策的现实需求,进一步提升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持续性和有效性,公司拟对
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条件由“签订劳动合同”改为“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同时结合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更新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信息,并相应修订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文件的相应条款内容。二、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文件的修订情况
(一)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修订内容章原内容修订后节
有关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出资金额、出
资比例、实施方案等属初步方案,本员工持股计(删除)风划能否最终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险提
本员工持股计划部分相关协议尚未签订,本员工示
持股计划部分相关协议能否签订,存在不确定(删除)性。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总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总人数不超过400人,其中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董数不超过400人,其中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计15人,具体参与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计17人,具体参与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别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包括公司控股股东、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包括公司控股股东、
提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计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计17示15人。人。
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前,已通过职工大会征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前,已通过职工大会征求员工意见。公司已先后于2022年4月11日召求员工意见。公司已先后于4月11日召开董事开董事会、2022年4月21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
会、4月21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
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于2022年6月29日召开计划,并于6月29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草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草案修订稿,并于2023年8月案修订稿。
29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草案二次修订稿。
所有持有人均在公司或下属子公司任职,并与公所有持有人均在公司或下属子公司任职,并与公司或下属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司或下属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公司员工,共计不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公司员工,共计不超过400人,其中拟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董超过400人,其中拟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计15人,具体参与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计17人,具体参与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第二占本员章拟认购工持股序份额计划总持有人职务
号(万份额的份)比例
(%)董事长兼总
1郭为10005.56%
裁章原内容修订后节
2张梅监事会主席2001.11%占本员
拟认购工持股
3孙丹梅监事300.17%
序份额计划总
4叶海强常务副总裁6003.33%持有人职务
号(万份额的
5李岩副总裁4002.22%份)比例
6陈振坤财务总监4002.22%(%)
董事长、首
7王冰峰副总裁1000.56%1郭为10005.56%
席执行官
8李京副总裁2001.11%
2叶海强副董事长6003.33%
9韩智敏副总裁1000.56%
3王冰峰董事、总裁1000.56%
10吴昊副总裁4002.22%
4张梅监事会主席2001.11%
11吕敬副总裁2001.11%
5孙丹梅原监事300.17%
12陆明副总裁3001.67%
6李岩副总裁4002.22%
13周鹏技术总监1000.56%
7陈振坤财务总监4002.22%
14杨明朗副总裁2001.11%
8李京副总裁2001.11%
15刘昕董事会秘书800.44%
9韩智敏副总裁1000.56%
不超过
其他员工(不超过385人)76.06%10吴昊副总裁4002.22%
13690
不超过11吕敬副总裁2001.11%
合计100%
1800012陆明副总裁3001.67%
13周鹏副总裁1000.56%
14杨明朗副总裁2001.11%
15郑东副总裁1500.83%
16韩啸副总裁1000.56%
17刘昕董事会秘书800.44%
不超过
其他员工(不超过385人)74.67%
13440
不超过
合计100%
18000
注:上述名单中,郭为、叶海强、王冰峰、周鹏有职务调整,郑东、韩啸为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孙丹梅已辞任监事职务。
郭为先生在公司任职多年并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郭为先生在公司任职多年并担任公司董事长兼首裁职务,其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主要系考虑到席执行官职务,其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主要系其对公司发展的重大作用,同时也表达了郭为先考虑到其对公司发展的重大作用,同时也表达了生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有助于调动公司管理郭为先生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有助于调动公层和员工的积极性。司管理层和员工的积极性。章原内容修订后节
郭为先生、叶海强先生、王冰峰先生在公司董事郭为先生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员工持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时回股计划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
避表决。
(1)持有人辞职或擅自离职的;(1)持有人辞职或擅自离职的;
(2)持有人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规章(2)持有人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而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制度而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的;
(3)持有人出现重大过错导致其不符合参与本(3)持有人出现重大过错导致其不符合参与本第员工持股计划条件的;员工持股计划条件的;

(4)持有人在劳动合同到期后拒绝与公司续签(4)持有人在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到期后拒绝章劳动合同的;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的;
(5)持有人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不与其续签(5)持有人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到期后,公司劳动合同的;不与其续签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的;
(6)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6)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公司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公司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
十不构成公司对员工聘用期限的承诺,公司与持有不构成公司对员工聘用期限的承诺,公司与持有一人的劳动关系仍按公司与持有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人的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仍按公司与持有人签订章执行。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执行。
(二)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修订内容条原内容修订后目第
所有持有人均在公司或下属子公司任职,并与所有持有人均在公司或下属子公司任职,并与四公司或下属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公司或下属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

(1)持有人辞职或擅自离职的;(1)持有人辞职或擅自离职的;
(2)持有人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规章(2)持有人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而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制度而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的;
第(3)持有人出现重大过错导致其不符合参与员(3)持有人出现重大过错导致其不符合参与员十工持股计划条件的;工持股计划条件的;
二(4)持有人在劳动合同到期后拒绝与公司续签(4)持有人在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到期后拒绝条劳动合同的;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的;
(5)持有人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不与其续签(5)持有人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到期后,公司劳动合同的;不与其续签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的;
(6)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6)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次修订的审议程序和审核意见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董事郭为先生、叶海强先生、王冰峰先生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人,其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8月29日,公司监事会就修订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
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修订是基于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意愿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做出的,修订后的《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摘要、《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二次修订稿)》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本次审议修订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不存在相关规定所禁止及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作为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三、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系员工自愿参与,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本次修订符合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
划的实际情况,有利于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修订后的《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摘要、《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二次修订稿)》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修订。
(三)独立董事意见2023年8月29日,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对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修订,是为建立更加丰富
完善的人才体系,匹配公司各项战略方针与经营决策的现实需求,进一步提升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持续性和有效性。修订后的持股计划及相关文件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和决策符合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修订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
四、本次修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修订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不会对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修订的法律意见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修订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指导意见》和《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修订的内容符合《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零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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