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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盟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电科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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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盟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电科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

稳稳的 发表于 2023-9-12 00:00:00 浏览:  702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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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绿盟科技
股票代码:300369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金府路30号院2号楼7层
通讯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金府路30号院2号楼7层
一致行动人:中电科(成都)网络安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成都高新区仁和街39号6栋2层1号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88号中国人寿金融中心
4805室
股份变动性质:总股本变动导致所持股份比例被动增加;原一致行动
人不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不涉及持股数量的变动。
签署时间:2023年9月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它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1目录
第一节释义.................................................3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4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7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8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12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4
备查文件.................................................16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17
2第一节释义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或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指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电科投资
一致行动人、网安中电科(成都)网络安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指基金(有限合伙)
中电电子信息产业投资基金(天津)合伙企业(有中电基金指限合伙)
中电产融私募基金管理公司,为中电基金执行事中电基金公司指务合伙人,曾用名:中电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电基金管理(天津)有限公司
中电科(成都)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网中电科成都指安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
中电科网信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中电网信基金公司指科网信私募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为电科投资全资子公司
绿盟科技、公司、指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总股本变动导致所持股份比例被动增加以及信息本次权益变动指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与中电基金不再构成
一致行动关系,不涉及持股数量的变动。
本报告书指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总股本指剔除上市公司回购证券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元指人民币元
3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企业名称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金府路30号院2号楼7层法定代表人刘维用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1783888XG投资管理、股权投资、投资咨询;产权经纪。(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经营范围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营业期限2014年4月18日至长期
(二)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电科(成都)网络安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册地址成都高新区仁和街39号6栋2层1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中电科(成都)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方兴)
认缴出资额10.05亿元企业类型合伙企业
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0MA6CNK8K3K
对非上市的股权、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权等非公开交易的股权投资以及相关咨询服务(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经营范围金融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2017年4月19日至2025年4月18日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一致行动人之间的股权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电科投资直接持有网安基金9.9502%的出资额,并通过全资子公司网信基金公司间接持有中电科成都40%股权,网信基金公司为中电科成都
第一大股东;中电科成都持有网安基金0.4975%的出资额,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4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一致行动人的规定,电科投资和网安基
金为一致行动人。股权结构如下: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00%
电科投资
100%
网信基金公司
9.9502%40%第一大股东
中电科成都
0.4975%
网安基金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是否取得其他国姓名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职务家和地区居留权刘维用男中国中国否董事长陈国海男中国中国否董事王德江男中国中国否董事阴贺芬女中国中国否董事刘淮松男中国中国否董事杨志军男中国中国否董事柯建波男中国中国否董事杨勇男中国中国否董事刘鈺女中国中国否董事
5(二)一致行动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姓名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职务家和地区居留权执行事务合伙人方兴男中国中国否委派代表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
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电科投资直接持有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0.49%股份,直接持有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31%股份,直接及通过
全资子公司间接持有中电科芯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合计12.29%股份。
6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和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和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前,上市公司股东中电基金、网安基金、电科投资为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后,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的变动。因上市公司总股本变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比例被动增加;因中电基金与网
安基金、电科投资不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的一致行动人,电科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与中电基金所持上市公司股份不再合并计算。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增持或减持的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7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情况及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的变动,因上市公司总股本变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比例被动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与中电基金不再构成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与中电基金所持上市公司股份不再合并计算。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根据电科投资、网安基金和中电基金于2019年7月25日签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电科投资持有中电科成都40%股权,为中电科成都第一大股东,中电科成都持有网安基金0.2494%的出资额,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电科投资持有中电基金公司40%股权,为中电基金公司第一大股东,中电基金公司持有中电基金0.236%的出资额,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同时,电科投资直接持有网安基金7.4813%的出资额,通过中电产业发展投资(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中电基金19.18%的出资额。三方股权结构如下: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00%
电科投资
54.0909%40%第一大股东40%第一大股东
中电产业发展投资(天津)合伙企业中电基金公司中电科成都(有限合伙)
19.18%0.236%0.2494%7.4813%
中电基金网安基金
8同时,电科投资、中电基金公司、中电科成都存在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交叉任职情况。具体如下:
姓名任职单位职务电科投资董事夏传浩中电基金公司董事电科投资董事陈永红中电基金公司董事中电科成都董事中电基金公司董事汪满祥中电科成都董事中电基金公司董事朱俊杰中电科成都董事中电基金公司监事赵庭楷中电科成都监事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一致行动人的规定,电科投资、中电基金和网安基金为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电科投资130480601.6292%
网安基金559840596.9903%
中电基金550975486.8796%
合计12412966715.4990%
电科投资、网安基金与中电基金所持股份数量合并计算后,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二)2022年1月,电科投资将其持有的中电科成都股权转让给网信基金公司;2022年3月,电科投资将其持有的中电基金公司股权转让给网信基金公司。
三方股权结构如下:
9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00%
电科投资
100%
网信基金公司
54.0909%
40%第一大股东40%第一大股东
中电产业发展投资(天津)合伙企业中电基金公司中电科成都(有限合伙)
19.0353%0.236%0.2494%7.4813%
中电基金网安基金
(三)2023年6月,电科投资将其间接持有的中电基金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
给广西乾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权转让完成后,电科投资通过中电产业发展投资(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中电基金的合伙份额,但因其不参与中电基金的管理与决策,且与其他三家合伙人并列为第一大出资人,因此,电科投资无中电基金的控制权;中电基金、电科投资和网安基金不存在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交叉任职情况;朱俊杰虽然同时担任中电科成都(网安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中电基金公司(中电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的董事,但是因为中电科成都董事会、中电基金公司董事会均由五位董事组成,朱俊杰一人无法控制中电科成都董事会,也无法控制中电基金公司的董事会。因此,中电基金与电科投资、网安基金不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的一致行动人。具体详见中电基金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后,电科投资与网安基金仍为一致行动人,具体详见本报告书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电科投资与网安基金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合并计算,自前次权益报告书签署之
10后,电科投资与网安基金持股数量未发生变更,因上市公司总股本变动导致的持
股比例变动如下:
变动变动后持股数变动时公司总变动后持权益变动时间变动比例备注
方式量(股)股本(股)股比例
2019年7月至被动期权行权
690321198011102418.6171%-0.0024%
2019年10月稀释224590.00股
2019年7月至被动注销限制性股票
690321197971460738.6599%0.0429%
2020年12月增加3964168股
被动回购股份
2021年2月2日690321197729696378.9308%0.2709%
增加24176436股被动注销限制性股票
2021年5月26日690321197728532378.9321%0.0013%
增加116400股被动回购专户股份减
2021年7月15日690321197810912378.8379%-0.0942%
稀释少8238000股
2020年11月至被动期权行权
690321197826459778.8204%-0.0176%
2021年9月稀释1554740股
被动回购专户股份减
2022年7月22日690321197903594778.7343%-0.0861%
稀释少7713500股
2021年限制性股
被动
2023年5月25日690321197916345278.7202%-0.0141%票归属1275050
稀释股
合计0.1007%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电科投资、网安基金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
6903211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8.7202%。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电科投资130480601.6482%
网安基金559840597.0720%
合计690321198.7202%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不存在任何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况。
11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12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13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维用
签署日期:2023年9月12日
1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中电科(成都)网络安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方兴
签署日期:2023年9月12日
15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16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上市公司名称上市公司所在地北京市海淀区限公司股票简称绿盟科技股票代码300369信息披露义务人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北京市石景山区金府路名称公司册地30号院2号楼7层
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化√(不再构成一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数量变化
致行动人,不涉及持股数量的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否为上市公司是□否√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是□否√
第一大股东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可多选)继承□赠与□□其他√(总股本变动导致所持股份比例被动增加、不再构成一致行动人,不涉及持股数量的变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
披露前拥有权益电科投资,持股数量:13048060股,持股比例:1.6292%的股份数量及占网安基金,持股数量:55984059股,持股比例:6.9903%上市公司已发行中电基金,持股数量:55097548股,持股比例:6.8796%股份比例中电基金、电科投资及网安基金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24129667股,合计持股比例15.4990%本次权益变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后,信息披露义持股数量:
务人拥有权益的电科投资,持股数量:13048060股,持股比例:1.6482%股份数量及变动网安基金,持股数量:55984059股,持股比例:7.0720%比例电科投资与网安基金仍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69032119股,合计持股比例8.7202%。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是否拟于未来12动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若发
17个月内继续增持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是□否√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不适用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不适用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是不适用否需取得批准是否已得到批准不适用
18(本页无正文,为《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维用
签署日期:2023年9月12日
19(本页无正文,为《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中电科(成都)网络安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方兴
签署日期:202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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