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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达股份: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证券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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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达股份: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证券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杨帆 发表于 2023-9-14 00:00:00 浏览:  768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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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美达股份股票代码:000782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Guangdong Xinhui Meida Nylon Co. Ltd.(住所: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江会路上浅口)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二〇二三年九月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募集说
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1-1-1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情况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得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且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方案为准。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158441886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
股本的30%,认购对象、认购金额和认购股份数量如下:
序号认购对象认购金额(元)认购股份(股)
1福建力恒投资有限公司594157072.50158441886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力恒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970000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力恒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60411886股,占公司发行后股本总额的
23.36%。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3、美达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的实际控制人李坚之承诺自2023年7月
30日起36个月(若本次发行顺利实施则顺延至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放弃其通过昌盛日电持有的34300000股上市公司股份(占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6.49%)对应的表决权;发行完成后,李坚之通过昌盛日电享有美达股份17.00%的表决权。
本次发行完成后,力恒投资将持有公司160411886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3.36%,占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24.59%,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陈建龙及其一致行动人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持有的美达股份股票;并以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增持美达股份股票,巩固对上市公司控制权。
公司发行完成后的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
1-1-2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股票上市条件。
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用锁价发行,发行价格为3.75元/股。(本次发行初始协议价格为3.78元/股,因上市公司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调整至3.75元/股)。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5、发行对象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票锁定安排。
限售期满后需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6、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59415.7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
额将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其中用于偿还银行贷款金额为
34730.0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金额为24685.71万元。
7、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和股
本数量将有所提高,公司的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存在摊薄的风险,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8、本次发行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方可实施,
审核周期及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二、重大风险提示
(一)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34981.12万元、332019.53万元、291367.29万元和126615.0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3810.62万元、5626.37万元、-5520.75万元和-5069.89万元。公司2022年度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12.24%,
1-1-3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2022年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198.12%;公司2023年上半年营业收
入较上年同期下降18.23%,2023年上半年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
190.83%,故公司存在最近一年一期业绩下滑的现象。公司业绩下滑主要由于原材料价格波动,生产线停产检修,整体需求不佳,加工成本上升等原因导致,业绩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基本一致,具体分析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一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最近一年一期业绩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分析”。公司预计未来不利影响有望消除或减轻,形成短期不可逆下滑的可能性较低。
如果公司未来存在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下游行业波动、新客户开拓不力、市场占
有率无法继续提升、下游客户经营不力、公司应收账款无法及时回收等不利情形,公司仍将面临业绩下滑的风险。
(二)控股股东质押及冻结股份被司法处置的风险
截至2023年8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昌盛日电持有公司14519818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7.49%。控股股东所持有的全部股份处于质押和冻结状态,且股权质押对应债权人与股权冻结对应债权人不相同,进而或将存在执行竞合。鉴于昌盛日电所持发行人股份上附有的质权设立在先,若昌盛日电债权人申请对该等股份进行司法处置的,与股份质押相关的债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其债务的清偿顺位优先于与司法冻结相关的其他债权人。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昌盛日电股票质押所担保的对应债务、股票冻结所对应债务均已到期且尚未得到清偿,根据昌盛日电提供的截至2023年6月30日财务报表,其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0.35万元,无法覆盖上述已到期债务的全部金额。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昌盛日电股票质押对应债权人均已履行必要的司法程序,有权申请司法处置昌盛日电所持全部被质押的公司股份,即控股股东质押股份存在被司法处置的风险。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及冻结情况,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一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5、本次发行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票质押及冻结情况”。
若极端情况下,质权人要求立即行权、质权人放弃优先受偿权而股权冻结对应的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或发生其他不可控事件,公司股权结构可能发生变化,进而可能导致
1-1-4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前面临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存在同业竞争的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陈建龙将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其所控制的恒申合纤、恒新纤维、恒聚新材、恒诚新材、恒申工塑、力源锦纶、力恒锦纶和恒申寰宇等8家企业从
事锦纶6切片和纺丝的生产、销售,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切片、纺丝)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针对该等同业竞争事项,陈建龙已承诺自力恒投资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之日起60个月内将涉及同业竞争的资产和业务注入上市公司。上述承诺目前尚在履行有效期内,承诺履行完毕的具体时间以及相关资产纳入上市公司并表体系的具体时间存在不确定性。若未来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建龙未能有效执行避免同业竞争的相关承诺,或者在承诺履行过程中陈建龙所控制的相关资产出现重大不利变化,从而无法注入上市公司,则会导致公司与陈建龙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的同业竞争风险无法有效解决,从而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
(四)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
公司主营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己内酰胺和锦纶6切片,而锦纶6切片价格亦与己内酰胺价格相关度高。己内酰胺价格受原油价格波动影响,而原油价格波动涉及全球政治、经济、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较大。受到原油价格影响,己内酰胺市场价格2020年上半年呈持续下降趋势,在2020年6月份达到报告期内最低点;自2020年下半年起,己内酰胺价格开始随石油价格波动上涨,并于2021年10月达到报告期内高位;2021年末至2023年6月己内酰胺价格呈震荡向下的走势,公司切片、纺丝产品售价随之同步下跌,公司原料与产品售价价差因传导速率不同而收窄,从而导致公司毛利率自2021年末起持续下滑。如果未来己内酰胺价格仍出现持续大幅下跌的情况,将增加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难度,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五)机器设备成新率较低的风险
截至2023年6月30日,发行人机器设备整体成新率为15.99%,成新率较低。若机器设备未按期维护或保养不善,可能存在设备报废、损坏从而影响生产效率或发生大额维修支出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1-1-5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六)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8.98%、52.89%、54.91%和57.57%,资产负债率整体呈逐年上升趋势,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与所处锦纶行业的资金密集型特点相关。公司资产负债结构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不存在明显差异,但较高的资产负债率可能加大公司财务风险,对公司融资能力和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1-1-6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目录
声明....................................................1
重大事项提示................................................2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情况.......................................2
二、重大风险提示..............................................3
释义....................................................9
一、普通术语................................................9
二、专业术语...............................................11
第一节发行人基本情况...........................................13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13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13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28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50
五、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92
六、最近一年一期业绩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分析................................92
七、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100
八、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103
九、未决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情况....................................106
十、股利分配政策及分红实施.......................................107
第二节本次证券发行概要.........................................115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115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117
三、发行证券的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售期.............................122
四、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124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125
六、本次发行是否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125
1-1-7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七、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126
八、本次发行的合规情况.........................................127
第三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133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135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经营前景及可行性分析.......................135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立项、土地、环保等有关审批、批准或备案事项
的进展、尚需履行的程序及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139
四、本次募集资金直接或变相用于类金融业务的情况.............................140
五、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的影响..........................140
第四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141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141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情况............................141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新增同业竞争情况..............................142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新增关联交易情况..............................145
五、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147
第五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148
一、经营管理风险............................................148
二、财务风险..............................................150
三、本次发行相关风险..........................................151
第六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153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153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154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155
四、保荐机构管理层声明.........................................156
五、发行人律师声明...........................................157
六、会计师事务所声明..........................................158
七、董事会声明.............................................159
1-1-8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释义
除非上下文中另行规定,本募集说明书中的词语应有如下的含义:
一、普通术语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指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象发行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本募集说明书指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美达股份、公司、发行指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人、股份公司
力恒投资、认购方指福建力恒投资有限公司恒申集团指恒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汇融投资指福建汇融投资有限公司昌盛日电指青岛昌盛日电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昌盛东方指青岛昌盛东方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昌盛科技指青岛昌盛日电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岫岩昌盛指岫岩昌盛日电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重庆昌盛指重庆昌盛日电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中信金租指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青岛银行香港路支行指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中路第二支行中国银行香港路支行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香港路支行建设银行即墨支行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支行兴业银行青岛分行指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青城昱晖指青岛青城昱晖新能源有限公司城投国贸指青岛城投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陕西口行指中国进出口银行陕西省分行山东丝路指山东省丝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即墨新动能指青岛即墨城投新动能产业发展扶持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天健集团指广东天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天昌投资指江门市天昌投资有限公司君合投资指江门市君合投资有限公司美达福邦特指新会美达福邦特锦纶切片有限公司鹤山美华指鹤山美华纺织有限公司新会新锦指新会新锦纺织有限公司
1-1-9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导通投资指导通投资有限公司美达尼龙指美达尼龙有限公司利冠投资指利冠投资有限公司
蓝色星空指青岛蓝色星空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美达新能源指青岛美达新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德华尼龙指新会德华尼龙切片有限公司四川美华指四川美华新材料有限公司美达高分子指江门市美达高分子新材料有限公司南充美华指南充美华尼龙有限公司常德美华指常德美华尼龙有限公司美达投资指青岛美达旭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美华投资指香港美华投资有限公司美新投资指深圳市美新投资有限公司恒申合纤指福建省恒申合纤科技有限公司恒新纤维指福建省恒新纤维材料有限公司恒聚新材指福建省恒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恒诚新材指福建省恒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恒申工塑指福建恒申工程塑料有限责任公司力源锦纶指福州市力源锦纶实业有限公司申远新材指福建申远新材料有限公司
孚逸特(上海)指孚逸特(上海)化工有限公司南京福邦特指南京福邦特东方化工有限公司力恒锦纶指福建省力恒锦纶实业有限公司恒申寰宇指福建恒申寰宇新材料有限公司
定价基准日指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23年3月2日)
董事会决议日指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日(即2023年3月1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指预案》案(二次修订稿)》
《认购协议》《附条件《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与福建力恒投资有限公司之附条指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青岛昌盛日电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李坚之与福建力恒投资有限《合作协议》指公司之合作协议》国务院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指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1-10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监事会指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股东大会指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公司章程》指《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指《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国金证券、保荐机构指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
指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所、中审亚太发行人律师指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
元、万元、亿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最近三年一期、报告期指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1-6月
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和2023
报告期各期末指年6月30日报告期末指2023年6月30日
最近一年一期指2022年度及2023年1-6月二、专业术语
学名聚酰胺,又被称为尼龙、耐纶,英文名称 Polyamide,简称 PA,锦纶指
指分子主链含有重复的酰胺基团(-NHCO-)的热塑性树脂总称
锦 纶 的 主要 品 种 之一 , 又 称聚 酰 胺 6 、 PA6 , 分 子 式 为锦纶6指
-[NH(CH2)5CO]-n,由己内酰胺聚合制得通过聚合工艺生产所得的锦纶6产品,一般呈圆柱状颗粒,下游行锦纶6切片指业可用切片进一步生产各类锦纶6制品
又称为锦纶纤维,锦纶纤维是指其分子主链由酰胺(-NHCO-)连接锦纶丝指的一类合成纤维,由锦纶切片纺丝而成。锦纶纤维是世界上最早实现工业化生产的合成纤维,也是化学纤维的主要品种之一简称化纤,指用天然或人工合成的高分子物质为原料,经过化学和化学纤维指物理的方法制得的纤维的统称
以石油、天然气、煤及农副产品等为原料,经一系列的化学反应,合成纤维指
制成合成高分子化合物,再经加工而制得的纤维化学式为 C6H11NO,常温下外观为固体,熔点约为 69°C,是重要的己内酰胺(CPL) 指 有机化工原料之一。主要用途是通过聚合制得锦纶 6 切片,可进一步加工成锦纶丝、工程塑料、塑料薄膜
在通用塑料和工程塑料的基础上提高了阻燃性、强度、抗冲击性、改性塑料指韧性等特性的塑料工程塑料指工程塑料可作工程材料和代替金属制造机器零部件等的塑料
细旦 指 细旦丝是指较细的纤维(通常单丝纤度在 1.0~0.5dpf)差别化纤维指在原来纤维组成的基础上进行物理或化学改性处理的纤维
再生纤维指将锦纶废丝和废块熔融过滤,重新制成的环保锦纶丝
1-1-11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单体小分子在一定条件下通过相互连接成为链状大分子,从而得到聚合指一种新的材料的过程
制造化学纤维的生产过程,将高分子化合物原材料制成胶体溶液或纺丝指熔化成熔体后由喷丝头细孔压出形成化学纤维的过程
纺织技术的专业术语,是指纱线或纤维经由某种设备织成织物的工织造指艺过程。目前分为三大类:机织、针织、无纺织造前纺指由化纤切片开始经一步法生产出化学纤维的工艺
对前纺生产的化学纤维进行进一步加工的工艺,因其流程上处于纺后纺指丝的后道而称作后纺
指 全拉伸丝(Full Draw Yarn),采用纺丝拉伸进一步制得的合成纤维FDY长丝。纤维已经充分拉伸,可以直接用于纺织加工预取向丝(Pre-Oriented Yarn),指经高速纺丝获得的取向度在未取POY 指 向丝和拉伸丝之间的未完全拉伸的化纤长丝。与未拉伸丝相比,它具有一定程度的取向,稳定性好,经常用做 DTY 的专用丝拉伸变形丝(Draw-Textured Yarn),指是利用 POY 为原丝,进行DTY 指
拉伸和假捻变形加工制成,往往有一定的弹性及收缩性指 变形卷绕丝(Textured-Twisted Yarn),指是利用 DTY 为原丝,进行TTY假捻变形和卷绕加工制成的成品丝
注:若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1-1-12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第一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外文名称: Guangdong Xinhui Meida Nylon Co.Ltd.股票代码:000782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何洪胜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52813.9623万元
成立时间:1992年11月08日
上市日期:1997年6月19日
住所: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江会路上浅口
电话:0750-6107981
传真:0750-6103091
互联网网址: www.meidanylon.com
电子邮件: lxn000782@163.com织造,染整,锦纶6切片,纺丝、服装加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和本企业生产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
经营范围:
加工贸易和补偿贸易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
1、股本结构
截至2023年8月31日,公司股本总额为528139623股,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型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28139623100.00
三、股本合计528139623100.00
2、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23年8月31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1-1-13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青岛昌盛日电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14519818227.49
2林清怡79595161.51
3太仓德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41792890.79
4薛建新41620000.79
#元沣(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元沣千丞7私募
534028000.64
证券投资基金
6滕顺祥30858000.58
财通基金-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通
729071000.55
基金天禧18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8史竹君22842000.43
9陈仲21452480.41
10张启新19990000.38
合计17732313533.58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1、本次发行前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2023年8月31日,昌盛日电直接持有发行人27.49%的股份,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李坚之直接持有昌盛东方99.37%的股权并控制昌盛东方,昌盛东方直接持有昌盛日电57.02%的股权,系昌盛日电控股股东,李坚之通过昌盛日电控制发行人,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截至2023年8月31日,除上市公司外,昌盛日电拥有杨凌华盛绿能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青岛昌盛日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青岛昌盛东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3家一级
全资子公司;拥有昌盛科技1家一级控股子公司,主要经营光伏发电、光伏设备业务领域。
(1)昌盛日电的基本情况青岛昌盛日电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公司名称成立时间2014年12月8日司
注册资本65884.2134万元青岛即墨市大信镇普东营普路46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李坚之号
1-1-14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太阳能光电产品及设备开发、设计、生产、销售;太阳能材料、太阳能电池和组
件、光伏系统材料、独立并网发电系统和风力发电系统设备及集成电路材料生产、经营范围销售;新能源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营销策划。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东名称股权比例(%)
昌盛东方57.02股东及持股情况
青岛昌盛融控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16.26
青岛融智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1.46
项目2022.12.31/2022年度2023.6.30/2023年1-6月总资产644859.60645789.05主要财务数据
净资产255354.85255949.43(单位:万元)
营业收入413.60359.37
净利润358.81594.72
(2)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李坚之的身份证号码为11010119661027****,住所位于山东省青岛市。
(3)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2、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
根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及发行人与力恒投资于2023年3月1日、2023年7月30日分别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发行人拟向力恒投资发行158441886股股票。本次发行完成后,力恒投资将持有发行人160411886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发行人总股本的23.36%。力恒投资的实际控制人陈建龙于2023年3月1日出具了《关于陈建龙及一致行动人增持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承诺函》,承诺自该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陈建龙及其一致行动人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持有的美达股份股票;并以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增持美达股份股票,巩固对公司控制权。
此外,发行人现实际控制人李坚之于2023年3月1日、2023年7月30日分别出具《关于不谋求控制权和不可撤销的放弃表决权承诺函》《关于不谋求控制权和不可撤销的放弃表决权承诺函之补充承诺》,承诺自2023年7月30日起36个月内不可撤销
1-1-15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地放弃其通过昌盛日电持有的34300000股上市公司股份(占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6.49%)对应的表决权;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顺利实施,则李坚之放弃通过昌盛日电享有前述股份表决权的到期日顺延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之日起36个月;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因未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未通过中国证监会注册
等事项而终止,则李坚之放弃通过昌盛日电享有的上述股份表决权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终止之日次日自动恢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李坚之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或间接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低于陈建龙及一致行动人持有上
市公司股份7%(含)以上时,李坚之不可撤销放弃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对应的表决权的承诺条款终止。
李坚之承诺自2023年3月1日起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李坚之及其一致行动人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增持公司股份,亦不会以增持公司股份或与任何其他第三方实际形成一致行动和签订一致行动协议、做出其他安排等任何方式,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或谋求对公司的控制权或协助、联合任何其他第三方谋求公司控制权。
发行人现控股股东昌盛日电亦于2023年7月30日出具《关于不可撤销的放弃表决权承诺函》,承诺自2023年7月30日起36个月内不可撤销地放弃其通过昌盛日电持有的34300000股上市公司股份(占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6.49%)对应的表决权;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顺利实施,则昌盛日电放弃享有前述股份表决权的到期日顺延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之日起36个月;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因未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未通过中国证监会注册等事项而终止,则昌盛日电放弃享有的上述股份表决权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终止之日次日自动恢复;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李坚之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或间接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低于陈建龙及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7%(含)以上时,昌盛日电不可撤销放弃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对应的表决权的承诺条款终止。
综上,本次发行完成后,力恒投资将成为发行人控股股东,陈建龙将成为发行人的新实际控制人。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截至2023年8月31日,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
1-1-16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的其他主要企业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持股序号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万元)比例
1杨凌华盛绿能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李坚之50000.00100.00%
2青岛昌盛日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李坚之5000.00100.00%
3青岛昌盛东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王胜利2000.00100.00%
4青岛昌盛日电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李坚之100000.0076.50%
5青岛昌盛东方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李坚之7899.0099.37%
6青岛归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李坚之3000.0099.37%
7大工(青岛)新能源材料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姜大川1000.0050.68%
8青岛海聚智能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明传兵100.0070.00%
9青岛通展启鹏科创服务有限公司杨通30.0066.67%
4、控股股东所持有股份表决权委托情况
2019年3月28日,发行人控股股东昌盛日电、实际控制人李坚之、青岛昌盛东方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与青岛即墨城投新动能产业发展扶持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即墨新动能”)签署了《债权投资协议》,由即墨新动能向昌盛日电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债权投资,债权期限到期日为2022年1月27日。同时约定,若昌盛日电在任何一笔债权投资存续期内不能全部偿还即墨新动能的债权投资本金及收益且不能提
供其他即墨新动能认可的增信方案,则昌盛日电将把其届时持有的154411124股美达股份(以及该等股份因美达股份送转产生的新增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即墨新动能。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上述债权已到期,昌盛日电尚未履行还款义务,即墨新动能亦未要求昌盛日电履行表决权委托义务。
与此同时,为尊重力恒投资及陈建龙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对美达股份的控制权,即墨新动能于2023年3月24日出具《关于放弃潜在受托表决权中部分表决权的承诺函》,不可撤销地同意在昌盛日电依据《债权投资协议》向即墨新动能委托表决权后,即墨新动能将作为表决权受托方,遵守李坚之及昌盛日电在《关于不谋求控制权和不可撤销的放弃表决权承诺函》下及昌盛日电与力恒投资于2023年3月签署的《合作协议》下应承担的所有承诺义务。
5、本次发行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票质押及冻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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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8月31日,昌盛日电直接持有公司14519818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7.49%,昌盛日电所持股份全部处于质押冻结状态,具体情况如下:
(1)控股股东股权质押情况
根据《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及昌盛日电提供的相关资料,发行人控股股东昌盛日电截至2023年8月31日的股权质押情况如下:
序质押股份数占自有股占全部担保债务质权人质押时间号(股)比股比(万元)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1244611062017年6月2日16.85%4.63%34000.00
限公司即墨支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
2286785382017年6月2日19.75%5.43%34000.00
司香港中路第二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3286785382017年6月2日19.75%5.43%29000.00
司青岛香港路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4158400002018年4月16日10.91%3.00%15932.50
司青岛分行青岛城投国际贸易有
5475400002018年10月30日32.74%9.00%49200.00
限公司
合计145198182-100.00%27.49%162132.50
发行人控股股东昌盛日电股权质押的原因及资金具体用途情况如下:
序号借款方/出质人出借方/质权人融资金额(万元)资金用途
青岛银行香港路支行、建设银行置换昌盛日电收购美
1昌盛日电97000.00
即墨支行、中国银行香港路支行达股份并购款
供应链融资,用于组件、逆变器等光伏电
2昌盛科技青岛城投49200.00
站建设材料货款支付。
支付材料、设备采购
3昌盛日电兴业银行青岛分行30000.00

经查阅上述质押相关合同,该等合同均未设置强制平仓条款,无平仓线,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风险。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昌盛日电股票质押所担保的上述债务均已到期且尚未得到清偿,相关质权人已有权依据相关合同约定要求实现质权。根据昌盛日电提供的截至2023年6月30日财务报表,其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0.35万元,无法覆盖
1-1-18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上述已到期债务的全部金额,存在无法履行还款义务而被质权人要求行使质押权的风险。
(2)控股股东股权冻结情况
根据《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及昌盛日电提供的相关资料,发行人控股股东昌盛日电截至2023年8月31日的股权冻结情况如下:
序冻结股份数占自有占全部冻结解冻司法冻结执行人案由号(股)股比股比日期日期北京市第二中级保证合同
1-----
人民法院纠纷陕西省西安市中2021年42024年4保证合同
210935997375.32%20.71%
级人民法院月22日月21日纠纷济南市中级人民2021年122024年12公司增资
32497000017.20%4.73%
法院月27日月26日纠纷重庆市第一中级2021年122024年12保证合同
4108682097.49%2.06%
人民法院月27日月26日纠纷
合计145198182100.00%27.49%---
(3)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冻结相关的诉讼情况
截至2023年8月31日,发行人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相关的诉讼及进展情况如下:
序系争金额名称及案号基本情况进展状况号(万元)
(2022)鲁2017年5月,昌盛日电与青岛银行香港路支行、中0202民初国银行香港路支行、建设银行即墨支行签订《青岛昌盛日
4262号青岛电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银团并购贷款合同》,约定昌盛日
37417.24
银行香港路电向上述金融机构借款970000000元用于置换昌盛日电支行借款合收购美达锦纶公司股权的并购款。昌盛日电尚未同纠纷因昌盛日电未按约定偿还借款本息,青岛银行香港路履行还款义务,
(2022)鲁支行、中国银行香港路支行和建设银行即墨支行分别向青正在与债权方
0202民初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昌盛日电归还相应本沟通偿债方案;
4261号中国金及利息,并依据李坚之与上述金融机构签订了《保证合截至本募集说
136862.51银行香港路同》,要求李坚之对全部相关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明书出具之日,支行借款合经调解,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分别于2022年8月债权人未强制同纠纷11日、2022年6月6日和2022年7月13日出具了(2022)执行昌盛日电
鲁0202民初4262号(、2022)鲁0202民初4261号及(2022)所持上市公司
(2022)鲁
鲁0202民初4263号《民事调解书》,并于2022年9月股票。
0202民初
22日、2022年7月4日及2022年11月2日分别出具(2022)
4263号建设31892.35
鲁0202执4176号、(2022)鲁0202执2616号及(2022)银行即墨支
鲁0202执4466号《执行通知书》,明确了昌盛日电应还行
本息及李坚之的连带清偿责任,说明了民事调解书已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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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效力,可依法强制执行,并要求债务人报告财产。
2018年10月,昌盛科技于城投国贸签订《材料销售合同》,约定昌盛科技向城投国贸采购49200万元材料昌盛科技尚未及设备。2019年12月30日,城投国贸与青城昱晖签订履行还款义务,《债权转让协议》,将其在前述《材料销售合同》项下的正在与债权方全部权益转让予青城昱晖。
(2021)鲁02沟通偿债方案;
因昌盛科技未按约定足额支付货款,青城昱晖向青岛民初1116号截至本募集说
233915.69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昌盛科技支付货款、违约
青城昱晖保明书出具之日,金及诉讼保全保险费,并依据昌盛日电与城投国贸签订的证合同纠纷债权人未强制
《最高额保证合同》,要求昌盛日电对全部相关债务承担执行昌盛日电连带清偿责任。
所持上市公司
2021年11月10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股票。
判决,判令昌盛科技向青城昱晖支付货款、违约金及诉讼保全保险费,昌盛日电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021年2月,昌盛科技与兴业银行青岛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兴业银行青岛分行向昌盛科技发放流动资金贷款159325000元。昌盛科技尚未因昌盛科技未按约定偿还借款本息,兴业银行青岛分履行还款义务,
(2022)鲁行向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昌盛科技归还正在与债权方
0212民初本息,并依据昌盛日电、李坚之与兴业银行青岛分行签署沟通偿债方案;
7009号兴业的《最高额保证合同》,要求昌盛日电、李坚之对全部相截至本募集说
317036.91
银行青岛分关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明书出具之日,行借款合同经调解,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9月29债权人未强制纠纷日出具了(2022)鲁0212民初7009号《民事调解书》,执行昌盛日电于2022年10月12日出具了(2022)鲁0212执4645号所持上市公司
《执行通知书》,明确了昌盛科技应还本息及昌盛日电、股票。
李坚之的连带清偿责任,说明了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可依法强制执行,并要求债务人报告财产。
截至2023年8月31日,发行人控股股东股权冻结相关的诉讼及进展情况如下:
序系争金额名称及案号基本情况进展状况号(万元)
2017年11月,昌盛日电间接控股的岫岩昌盛与中信联储证券按照
金租就融资租赁直租业务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协助执行通因岫岩昌盛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向中信金租持续支付知书》的要求,
(2020)京02租金,中信金租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出售昌盛日电
民初260号中求岫岩昌盛支付到期应付款项合计141776334.72元,并所持美达股份
114177.63
信金租融租租依据与昌盛日电、昌盛科技、李坚之签订的《保证合同》,股票。截至赁合同纠纷案要求昌盛日电、昌盛科技、李坚之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2023年8月31偿责任。昌盛日电持有的美达股份1792942股股份因此日,联储证券已被司法冻结。完成北京二中经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调解,昌盛日电、岫岩昌院协助执行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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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于2020年8月与中信金租达成和解,约定由岫岩昌盛求,共处置昌盛继续履行租赁合同项下的义务。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日电股份
2020年11月24日下达终结《执行裁定》。1792942股。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6月19日向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青岛金家证券营业部(以下简称“联储证券”)下达(2020)京02执97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联储证券将被执行人昌盛日电所持有的美达股份的
1792942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卖出,并将变卖所得价款
直接划付至北京二中院指定账户。执行完成后,昌盛日电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从146991124股下降至
14519818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从27.83%下降至
27.49%。
2017年10月,昌盛日电子公司杨凌华盛与陕西口行
签订《借款合同》,合同约定陕西口行向杨凌华盛提供
42000万元借款。
因杨凌华盛未能按照约定继续履行还款义务,陕西口行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杨凌华盛偿还合
(2021)陕01同项下全部贷款本金及利息、逾期罚息、复利合计杨凌华盛暂未
民初1041号306386186.66元,并依据其与昌盛日电、昌盛东方、李履行判决书下2陕西口行金融30525.93坚之、潘岱岩间签订的《保证合同》,要求该等保证人对相关付款义务,
借款合同纠纷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昌盛日电持有的美达股份正在与债权方案109359973股股份因此被司法冻结。沟通偿还方案。
2021年11月24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杨凌华盛向陕西口行偿还本金299130676.52元、利息5247153.26、罚息812124.1元、复利25330.21
元以及律师费35000元,昌盛日电、潘岱岩、李坚之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17年10月,昌盛日电与山东丝路签订《增资扩股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山东丝路以现金方式对昌盛日电增资1亿元。
因昌盛日电、昌盛东方、李坚之未履行该等协议项下
的回购付款义务,山东丝路于2020年2月12日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昌盛日电、昌盛东方、李坚之支付股权退出价款及违约金。昌盛日电持有的美达股份《债务清偿协
(2020)鲁0124970000股股份因此被司法冻结。议》及《以物抵民初755号山38928.712020年7月13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债协议》《股权东丝路借款合决,判令昌盛东方、李坚之向山东丝路支付投资款本金、转让协议》正在同纠纷案
收益、违约金、诉讼费等,昌盛日电在89287120元及收履行中。
益的范围内承担共同清偿责任并支付违约金。
昌盛日电已与山东丝路及其集团公司山东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达成了以青岛市市南区延吉路189号
天喜悦城地产项目的以房抵债的共识,并于2022年1月
27日签署完毕《债务清偿协议》及《以物抵债协议》《股权转让协议》。
1-1-21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2017年6月,重庆昌盛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签署《借款合同》,合同约定中国进出口银行向重庆昌盛提供最高不超过6亿元的贷款。
(2021)渝01
因重庆昌盛未能按照约定继续履行还款义务,中国进重庆昌盛尚未执2382号中出口银行依据(2019)渝证字第3645号《具有强制执行履行还款义务,
4国进出口银行28023.53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正在与债权方借款合同纠纷
强制执行,执行标的为280235344.00元及利息,并依据沟通偿还方案。

其与昌盛日电、李坚之、潘岱岩间签订的《保证合同》,要求该等保证人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昌盛日电持有的美达股份10868209股股份因此被司法冻结。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尚未了结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2023年8月31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如下:
序标的本金
案号案件类型原告/执行方被告/被执行方进展状况号(万元)
昌盛科技、昌盛日
(2021)鲁电、青岛瑞元鼎泰一审判决已青岛城投资产
10203民初借款合同纠纷能源科技有限公17922.00生效,尚未履
管理有限公司
11701号司、李坚之、潘岱行还款义务

(2023)鲁上海浦东发展
20212执借款合同纠纷银行股份有限昌盛日电3847.41未执行完毕
2196号公司青岛分行
(2022)鲁河北银行股份昌盛科技、昌盛日
30215执借款合同纠纷有限公司青岛电、李坚之、潘岱29969.59未执行完毕
7082号分行岩等
昌盛科技、昌盛东
(2022)鲁青岛银行股份
方、昌盛日电、华
402执2175借款合同纠纷有限公司香港36160.60未执行完毕
盛绿能农业科技号中路第二支行有限公司等
(2022)鲁昌盛科技、昌盛日
502执恢207借款合同纠纷中国进出口银行电、李坚之、潘岱19769.39未执行完毕
号岩等
(2022)鲁嘉兴绍渤投资
咨询服务协议昌盛日电、李坚
60215执管理合伙企业1000.00未执行完毕
纠纷之、潘岱岩
3567号(有限合伙)
重庆盛景鸿阳融
(2022)渝
资租赁有限公司、
70106执909借款合同纠纷中国进出口银行8883.07未执行完毕
昌盛科技、李坚号
之、潘岱岩等
1-1-22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昌盛科技、重庆盛景鸿阳融资租赁
(2022)渝有限公司、大安昌
8借款合同纠纷中国进出口银行30800.00未执行完毕
01执160号盛太阳能科技有
限公司、李坚之、潘岱岩等
(2022)渝昌盛科技、李坚
9借款合同纠纷中国进出口银行15200.00未执行完毕
01执161号之、潘岱岩等
重庆盛景鸿阳融
(2022)渝
资租赁有限公司、
1001执2463借款合同纠纷中国进出口银行13680.00未执行完毕
昌盛科技、李坚号
之、潘岱岩等
昌盛科技、贞丰昌
(2022)渝盛日电太阳能科
110106执44借款合同纠纷中国进出口银行18500.00未执行完毕
技有限公司、李坚号
之、潘岱岩
(5)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债务处理情况
就昌盛日电有关债务问题,根据青岛市政府“化解民营企业金融风险工作专题会议”、青岛市化解企业金融风险联合办公室“化解昌盛日电金融风险有关工作专题会议”以及
“昌盛日电银行业债权人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等各次会议精神,青岛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组织协调青岛市委政法委、青岛市委宣传部、青岛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青岛市民营
经济局、即墨区政府、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昌盛日电等单位组成昌盛日电金融风险化解专项工作组,制定了昌盛日电存量金融债务问题化解方案,具体包括:
*由各家债权银行组成银行债权人委员会(“债委会”),科学制定清偿方案。由债委会协调各银行机构,做到不抽贷、压贷、断贷,争取采取“挂本降息”“借新还旧”等方式为企业重组和纾困创造条件。
*利用青岛城投集团平台,通过相关金融机构对青岛城投集团存量及增量融资降息、以优惠利率认购青岛城投集团发行5-7年期长期债券等方式让渡部分未来利息收益;青岛城投集团将让利部分折现后的资金以借款形式定向用于化解昌盛日电对相应金融机
构的债务问题,缩减昌盛日电存量金融债务规模。
*青岛城投集团按照市场化方式,收购昌盛日电现有自持光伏项目。
此外,根据昌盛日电提供的说明,2023年3月20日,中国华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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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昌盛日电金融贷款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分行(含青岛即墨支行)、中国银行青岛分行(含香港中路支行/五四广场支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及香港中路第二支行)、兴业银行青岛分行就华融国际通过“贷款收购和委托管理”方式解决昌盛日
电部分金融机构债务问题进行了初次会面沟通。2023年3月28-29日,华融国际向各家银行债权人发出“收购委托交易条款”明细版本。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各银行正积极与华融国际就相关交易条款进行深入磋商。
鉴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正在与中国华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及相关金融债
权人洽商一揽子债务解决方案,目前发行人控股股东所持被质押或司法冻结的发行人股份暂不会由债权人单方处置,发行人控股股东的控股地位在本次发行完成前发生变更的可能性较小。
(6)上述事项对本次发行和发行人控制权稳定带来的影响
*债务人是否享有对本次发行的撤销权《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四十条规定,“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五百四十一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根据上述规定,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包括: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人作出无偿或明显不合理低价处分财产行为;债务人的财产处分行为有害于债权的实现;债权人行使撤销权需以债权为限以及债权人需要在除斥期间内行使撤销权。
其中,判断昌盛日电、李坚之及其所控制主体的债权人是否对本次发行享有撤销权主要应考虑以下两个要件:
A、债务人是否作出无偿或明显不合理低价处分财产行为
a.处分财产行为
财产处分行为是指直接发生财产权移转或消灭效果的行为,财产处分行为的结果是
1-1-24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使权利移转,权利的内容的缩小或改变,权利上设定负担以及权利消灭等。本次发行将会导致昌盛日电所持上市公司股权被稀释,昌盛日电亦将丧失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符合“权利的内容的缩小或改变”的结果要件,故本次发行属于昌盛日电处分财产的行为。
b.无偿或明显不合理低价本次发行采用锁价发行,发行价格为3.75元/股(本次发行协议价格为3.78元/股,因上市公司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调整至3.75元/股),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是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23年3月2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属于无偿或明显不合理低价的情形。
B、债务人的财产处分行为是否有害于债权的实现
根据昌盛日电和李坚之提供的说明及相关材料,昌盛日电股权质押对应债务合计约为157124.70万元,股权冻结对应债务合计约为81655.80万元,总计约为238780.50万元。截至2023年8月31日,上市公司前20个交易日、前60个交易日、前120个交易日平均股价分别为5.14元、5.23元、5.16元,对应昌盛日电所持股票市值分别为
74631.87万元、75938.65万元、74922.26万元,昌盛日电所持上市公司股票价值
远不足以覆盖昌盛日电和李坚之所涉股权质押及冻结对应债务。
目前,昌盛集团和李坚之债务问题已对上市公司银行授信和融资规模造成负面影响,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上市公司发展,同时,引入产业经验丰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大有裨益。此外,美达股份与陈建龙控制的其他化纤企业进行产业整合带来公司价值提升亦符合债权人利益,故昌盛日电和李坚之本次财产处分行为对债权的实现无害。
因此,本次发行价格合理、无害于债权人债权实现,昌盛日电、李坚之及其所控制主体的债权人不享有对本次发行的撤销权。
*股权质押现状对本次发行和发行人控制关系稳定带来的影响
如前所述,昌盛日电所质押股票分别对应5名质权人,且单一质权人拥有的股票质权比例未超过发行人总股本的10%。截至2023年8月31日,除青岛城投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关联方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参与的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青岛城
1-1-25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通基金天禧18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为发行人第三大股东,持有发行人2907100股股份外,其余质权人均未出现在发行人提供的《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前 N 名明细数据表》名单范围内。
假设所有质权人同时要求实现上述质权,则昌盛日电将不再持有发行人股份,实际控制人李坚之对发行人的控制权也将面临变更的风险。鉴于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力恒投资,实际控制人也将变更为陈建龙。假设该等极端情形出现,力恒投资、要求行权的质权人及财通基金天禧18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在本次发行完成后的
持股情况将变更为:
股东名称持股数额(股)持股比例合计持股比例
力恒投资16041188623.36%23.36%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支行244611063.56%3.56%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中路第二支行286785384.18%4.18%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香港路支行286785384.18%4.18%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158400002.31%2.31%
青岛城投国际贸易有限公司475400006.92%
财通基金-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7.35%
29071000.42%
通基金天禧18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基于该等情形,即使昌盛日电所质押股票被强制实现质权,单一质权人届时因此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数将不会对力恒投资的控股股东地位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此外,为了确保新实际控制人对发行人控制权的稳定,力恒投资的实际控制人陈建龙已于2023年3月1日出具了《关于陈建龙及一致行动人增持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承诺函》,承诺自该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陈建龙及其一致行动人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持有的美达股份股票;并以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增持美达股份股票,巩固对上市公司控制权。
因此,昌盛日电所质押股票对应合同均未设置强制平仓条款,无平仓线,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风险,但存在被质权人要求实现质权的风险;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力恒投资,实际控制人也将变更为陈建龙,昌盛日电将成为发
行人第二大股东,届时,昌盛日电所质押发行人股权的质押风险,将不再对发行人控制
1-1-26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关系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股权冻结现状对本次发行和发行人控制关系稳定带来的影响
根据发行人及昌盛日电提供的资料,截至2023年8月31日昌盛日电的股权冻结情况如下:
序号申请人冻结股份数(股)占自有股比占全部股比
1中国进出口银行陕西省分行10935997374.59%20.71%
2山东省丝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497000017.03%4.73%
3中国进出口银行108682097.41%2.06%
合计145198182100.00%27.49%
根据昌盛日电提供的截至2023年6月30日财务报表,其现金流不足以同时覆盖对陕西口行保证合同纠纷、山东丝路合同纠纷及中国进出口银行的借款合同纠纷下的全部债务金额,昌盛日电被司法冻结的股份存在被相关债权人申请司法处置(包括但不限于拍卖、变卖、或划转等手段)的风险。
由于昌盛日电所持被司法冻结的发行人股份绝大部分存在设立在先的质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七条之规
定:人民法院对抵押物、质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不影响抵押权人、质权人、留置权人的优先受偿权。因此,若前述债权人申请对昌盛日电所持被司法冻结的发行人股份进行司法处置的,昌盛日电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质权人拥有优先受偿权。此时近似于昌盛日电所持发行人股票的质权人行使质权的情形,发行人除力恒投资以外其他主要股东的持股将更为分散。此种情形不会对力恒投资在本次发行完成后获得上市公司控制权或力恒投资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假设极端情况下,昌盛日电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质权人全部放弃行使优先受偿权,前述司法冻结对应债权人均申请司法处置,此时昌盛日电、力恒投资及新进股东在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情况将变更为:
股东名称持股数额(股)持股比例
力恒投资16041188623.36%
新进股东 A 109359973 15.93%
新进股东 B 24970000 3.64%
1-1-27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新进股东 C 10868209 1.58%
由上表可知,在此等情形下,新进股东与力恒投资之间仍有7.43%的股权比例差异,不会对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制权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此外,为了确保新实际控制人对发行人控制权的稳定,力恒投资的实际控制人陈建龙已于2023年3月1日出具了《关于陈建龙及一致行动人增持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承诺函》,承诺自该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陈建龙及其一致行动人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持有的美达股份股票;并以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增持美达股份股票,巩固对上市公司控制权。
因此,昌盛日电涉及司法冻结的股份存在被司法处置的风险;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力恒投资,实际控制人也将变更为陈建龙,昌盛日电将成为发行
人第二大股东(在未受到司法处置影响的情况下),届时,该等风险将不再对发行人控制关系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鉴于发行人控股股东昌盛日电股权质押所对应金融债权人拥有优先受偿权,且单方行使质权并非最有利于金融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方案,相关金融债权人正在根据政府部门指导洽商一揽子债务解决方案,因此,目前发行人控股股东昌盛日电所持被质押的发行人股份暂不会由金融债权人单方处置,在本次发行完成前不存在较高被强制处置的风险;若上述一揽子债务解决方案无法达成且昌盛集团未能及时与该等金融
债权人形成其他债务处置计划,昌盛日电所持公司股份届时将存在较高被司法处置的风险;本次发行价格合理、无害于债权人债权实现,昌盛日电、李坚之及其所控制主体的债权人不享有对本次发行的撤销权;极端情况下,若昌盛日电所持发行人股票的质权人要求行使质权,或者则昌盛日电所持发行人股份被司法冻结所对应的债权人申请对相关股份进行司法处置,该等情形将导致发行人除力恒投资以外其他主要股东的持股更为分散,亦不会对力恒投资在本次发行完成后获得上市公司控制权或力恒投资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一)发行人所处行业
1-1-28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主营业务中锦纶 6 切片的生产归属于大类“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26)”中“合成材料制造(C265)”
下属的小类“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C2651)”及“合成纤维单(聚合)体制
造(C2653)”;公司主营业务中锦纶丝的生产归属于大类“化学纤维制造业(C28)”中“合成纤维制造(C282)”下属的小类“锦纶纤维制造(C2821)”。
(二)行业监管体制和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体制
我国对锦纶行业的管理是遵循市场化发展模式的市场调节管理体制,采取政府宏观调控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所处行业的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要负责会同国家其他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工业发展战略,拟订工业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工业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的拟订;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工业、通信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推动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管理通信业;指导推进信息化建设;协调维护国家信息安全等。
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为我国化纤行业自律性组织,下设的锦纶专业委员会承担锦纶行业的引导和服务的职能,公司现为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的副会长单位和锦纶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化学纤维工业协会的主要职能为:组织企业研究促进技术进步,提高锦纶生产技术水平及产品档次;组织企业分析国内外市场形势及贸易环境;开展节
能降耗、清洁生产,保持行业的持续稳定发展;组织开展锦纶专业委员会与国内外技术应用与管理方面的经验交流与调研活动等。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
(1)主要法律法规序号法律法规名称实施日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01.01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正)2018.12.29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正)2021.09.01
4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 2015.07.01
1-1-29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序号法律法规名称实施日
5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修改单(征求意见稿) 2019.01.14
6《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2016.03.31
(2)主要产业政策
公司主要产品锦纶6切片、锦纶丝的下游应用领域主要为民用纺丝、改性塑料、工
程塑料和注塑等行业领域,下游相关行业领域的产业政策对锦纶行业的健康发展也会起到重要的促进和引导作用。近年来,与公司所处行业和下游行业发展相关的产业政策主要有:
序号名称颁布单位颁布时间主要内容将发展化工新材料列入主要任务及重大工《石化和化学工程,在细分-工程塑料领域提出:提升聚芳醚业发展规划 酮/腈、PCT/PBT 树脂、聚苯硫醚、工程锦
1工信部2016.9
(2016-2020纶、聚酰亚胺等生产技术,加快开发长碳链年)》锦纶、耐高温锦纶、非结晶型共聚酯(PETG)、高性能聚甲醛改性产品等。
建设和完善纤维新材料、产业用纺织品、功《纺织工业发展能性服装家纺等领域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加2规划(2016-2020工信部2016.9强产业链上下游、生产和应用、军工和民用年)》之间的协作创新。
着力提高常规化纤多种改性技术和新产品
研发水平,重点改善涤纶、锦纶、再生纤维《化纤工业“十素纤维等常规纤维的阻燃、抗菌、耐化学品、工信部、发改
3三五”发展指导2016.11抗紫外等性能,提高功能性、差别化纤维品
委意见》种比重;加快发展定制性产品,满足市场差异化、个性化需求。加快发展工程塑料、膜等非纤用切片及产品,扩大应用领域。
提出“十三五”期间,产业用纺织品行业保《产业用纺织品持快速平稳增长,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质
4行业“十三五”工信部2016.12量效益显著提高,部分领域应用技术达到国发展指导意见》际先进水平,在推进纺织强国建设中发挥重要支撑作用。
抗菌抑菌纤维材料,抗静电纺织材料,阻燃纤维材料,抗熔滴纤维材料,相变储能纤维《战略性新兴产材料,导电纤维材料,抗辐射纺织材料,抗业重点产品和服
5发改委2017.1紫外线功能纤维材料,耐化学品纤维材料,
务指导目录
轻量化纤维材料,土工纤维材料,医卫纤维
(2016年版)》材料,环保滤布材料,防刺防割布料等新型化学纤维及功能纺织材料被列入目录。
1-1-30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纤维新材料(包括常规纤维的在线添加、多《纺织行业产融功能、多组分复合等差异化生产以及高端产纺织工业联6结合三年行动计2018.3业用纺织品等)、绿色制造(包括原液着色合会划》纤维等)被列入促进产融结合重点领域推荐目录。
将长碳链尼龙、耐高温尼龙等新型聚酰胺开
发与生产;阻燃、抗静电、抗紫外、抗菌、《产业结构调整相变储能、光致变色、原液着色等差别化、7指导目录(2019发改委2019.11功能性化学纤维的高效柔性化制备技术;智年本)》
能化、超仿真等功能性化学纤维生产列为鼓励类产业目录
在纤维新材料、智能制造、时尚建设、绿色《纺织行业“十纺织工业联制造、高端产业用纺织品共五个领域实施一
8四五”发展纲2021.7
合会系列重点工程,具体落实“十四五”时期实要》施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重点任务。
工信部、发改要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关于“十四五”委、科学技术高端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有机氟推动石化化工行部、生态环境硅、聚氨酯、聚酰胺等材料品种规格,加快
92022.3
业高质量发展的部、应急管理发展高端聚烯烃、电子化学品、工业特种气指导意见》部、国家能源体、高性能橡塑材料、高性能纤维、生物基
局材料、专用润滑油脂等产品
推动纤维材料的高端化发展,提高常规纤维附加值。实现常规纤维高品质、智能化、绿关于化纤工业高
工信部、发改色化生产,开发超仿真、原液着色等差别化、
10质量发展的指导2022.4
委功能性纤维产品,提升功能纤维性能和品质意见稳定性,拓展功能性纤维应用领域,推进生物医用纤维产业化、高端化应用。
(三)行业发展概况
1、锦纶切片行业概况
(1)锦纶切片行业简介
锦纶即聚酰胺,又被称为尼龙、耐纶,英文名称 Polyamide,简称 PA,指分子主链含有重复的酰胺基团(-NHCO-)的热塑性树脂总称。结晶型聚合物其树脂的熔体强度较低,通常无法拉条造粒,主要用水下热切或者风冷切粒,所得的粒子呈片状,叫切片。
以锦纶为原料生产所得的切片,即锦纶切片。
锦纶切片行业规模庞大,产品种类繁多,主要有锦纶6、锦纶66、锦纶610、锦纶
11、锦纶12五大品种,其功能特性和主要应用领域如下:
1-1-31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序号品种名称功能特性主要应用领域
用于制作纤维制品,如服装、面料、箱包、轮胎帘子布、传送带、运输带、
强度小且较为柔软,熔点低,具有良好
1锦纶6渔网、地毯等;也可用于制作电子器
的耐磨性、自润滑性和耐溶剂性
件、汽车、铁路等工程塑料制品或食
品、药品包装等薄膜制品
用于制作高档纤维制品,如户外运动、内衣、瑜伽服等高档品牌;也可用于
自润性、耐摩擦性好,弹性好、耐疲劳制作各种机械和电器零件,其中包括
2锦纶66性好,耐腐蚀性能佳,硬度、刚性最高,轴承、齿轮、滑轮泵叶轮、叶片、高
韧性最低压密封圈、垫、阀座、衬套、输油管、
贮油器、绳索、传动带、砂轮胶粘剂、
电池箱、电器线圈、电缆接头等
相对密度较小,吸水性低于锦纶66和锦纶6,尺寸稳定性好,成型加工容易。
用于制造机械、交通业的零部件,电
3锦纶610机械强度近于锦纶66跟锦纶6。能耐
子工业中的绝缘材料、仪表壳体等强碱,比双6和单6更耐普通弱酸,但易溶于甲酸
具有吸水率低、耐油性好、耐低温、易用于制造汽车输油管、刹车管、枪托、
4锦纶11加工具有、质量轻、耐腐蚀、不易疲劳握把、扳机护圈、降落伞盖、海底光
开裂、密封性好、阻力小等优点缆、电缆的保护材料等
用于制造光纤、电缆套、机械凸轮、
吸水率低,尺寸稳定性好、相对密度小;汽车、滑动机构以及轴承等,还可用
5锦纶12耐低温性优良、熔点低,柔软性、化学于制造汽车燃油输送管、汽车制动刹
稳定性、耐油性、耐磨性均较好车管、空调管、空压设备软管、工业
用高压液压管、管快速接头等
在各类锦纶产品当中,锦纶6、锦纶66是产量最大的两类锦纶产品,合计约占锦纶总产量的比例大于90%;锦纶6与锦纶66的比例大约为85:15。在锦纶产业链中,锦纶6切片是链接上游己内酰胺等化工原料和下游应用领域的中间产品,是以己内酰胺为原料加入一定量的助剂,在一定的工艺条件下进行聚合并经注带、切粒、萃取和干燥等过程而制成的锦纶材料。在己内酰胺特性、聚合反应等工艺过程控制、辅料添加等因素调节下,锦纶6切片可呈现出不同的粘度、吸水性、染色性、耐磨性等特性,以匹配下游不同应用领域的具体需求。锦纶6切片在民用应用上主要是用于生产纺丝纤维,在工业应用上主要是用于生产工程塑料、改性塑料以及注塑等行业的应用。
(2)锦纶切片行业的市场情况
*我国锦纶切片进口替代及扩大出口趋势明显
1-1-32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近年来,我国锦纶切片生产商在产品质量、高端聚合技术等方面上不断优化加强,逐步满足国内各领域方面锦纶切片需求的增长。2012年至2022年,我国锦纶切片的进口量整体呈下降态势,国内产品逐步替代进口产品,对进口锦纶切片的实际需求逐步萎缩,至2022年,进口量降至19.6万吨,环比2021年继续下降5.7万吨。随着国内大量高性能纺丝用聚合装置的陆续投产及工程塑料改性技术的提升,未来总体锦纶切片的进口量仍将逐步下降。
2012-2022年我国锦纶切片进出口情况
数据来源:中纤网
我国锦纶切片出口地主要是日本、中国香港、泰国、韩国、印度、印尼和越南。2012年至2020年,我国锦纶切片出口量增速较缓;2021年至2022年,随着国内锦纶聚合规模的进一步扩张和工塑改性技术水平上升及国际锦纶切片市场需求增长,我国锦纶切片出口量分别达到25万吨及38万吨。
*我国锦纶切片需求量逐年增长,短期增速放缓但有望回升
1-1-33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2012-2022年我国锦纶切片需求量情况
数据来源:中纤网
在当前全球锦纶切片市场中,中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锦纶切片消费市场,需求量占全球需求量的一半以上。一方面,受益于国内纺织品行业的持续发展和锦纶行业的扩张,国内锦纶切片的需求随之增长;另一方面,汽车业、电子机械业,食品包装业的发展也带动锦纶工程塑料和薄膜级切片需求增长。综合来看,国内锦纶切片的总需求量在近十年维持逐年增长,2012年至2022年复合增长率达8.15%,2022年表观需求量已经上升至430万吨的历史高点。在增速方面,由于基数逐年增大和受到公共卫生事件的负面影响,国内锦纶切片表观需求量总体增速缓慢,短期增速下降;但随着国内纺织、注塑等相关行业发展复苏,下游客户采购备货积极性增长,对锦纶切片的需求增速可望重新加大,未来市场需求增速有望回升。
(3)锦纶切片行业的发展趋势
*我国锦纶切片产能规模逐年增加,产业集中度不断提高
1-1-34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2012-2022年我国锦纶切片产能情况
数据来源:中纤网
我国锦纶切片总产能主要受国内下游民用纺织、工程塑料、薄膜等行业对锦纶切片
的总体需求影响,国内锦纶切片生产商平稳推进产能布局,2022年国内锦纶切片总产能达到609.5万吨。随着全球经济低速扩张,我国经济回暖复苏,锦纶切片市场需求稳步增加,未来国内锦纶切片产能规模有望小幅加大。
随着近几年锦纶切片行业的发展,产业集中度不断提升,规模经济效益也较为明显。
一方面,锦纶切片生产商平均规模不断增大,年产能达10万吨的锦纶切片生产商有20余家,且呈现出不断向浙江、江苏、福建和山东地区集中的态势,产业集中度不断提高;
另一方面,由于我国业内聚合技术水平的提高,生产装置趋向规模化、自动化和节能化,生产效率不断提高,企业规模化效益逐渐显现。
*我国锦纶切片年产量逐年增长,产品结构有待优化
1-1-35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2012-2022年我国锦纶切片产量情况
数据来源:中纤网
随着下游市场需求的增长,近年来锦纶切片生产商开工量维持提升,2012至2022年锦纶切片总产量复合增速达12.15%,2022年,国内锦纶切片产量上升至448.4万吨年历史新高。经过数十年的发展,我国锦纶切片行业与世界水平的差距逐渐缩小,虽然部分优质生产商的锦纶切片产品已经达到了进口替代水准,但从全行业整体来看产品结构还是以中低端为主,部分高端锦纶切片仍存在进口依赖,具有一定的发展空间。
2、锦纶丝行业概况
(1)锦纶丝行业简介
锦纶丝即锦纶纤维,是指由锦纶切片经过纺丝工艺加工而成的合成纤维。锦纶丝按照不同标准有多种分类,按照分子结构可分为锦纶6、锦纶66、锦纶11、锦纶610等锦纶丝,目前市场上以锦纶6和锦纶66应用最为广泛;按纤维长短可分为锦纶长丝和锦纶短纤,目前市场上以锦纶长丝为主,作为机织或针织原料等,而少量锦纶短纤主要用于和棉、毛或其它化纤混纺。
与其他化学纤维相比,锦纶丝在强度和耐磨性、吸湿性等方面具有突出特点,因而由锦纶丝制成的面料在户外、运动、防寒、休闲服装等领域具有较大优势。由于锦纶丝
1-1-36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的弹性及回弹性极好,抗静电、抗起球、易染色、色牢度高,其在混纺领域具有其他化纤不可比拟的独特优势。上述特点使锦纶丝被广泛应用在民用领域,如服装行业中的超轻风衣、冲锋衣、羽绒服、速干衣、防寒服、休闲夹克、运动服、户外帐篷、睡袋、登
山包、袜子、蕾丝内衣、束身衣、运动内衣、婚纱礼服等;锦纶丝同时还被应用于军工、
航空航天等工业领域,如用于制作特种防护安全用品、安全气囊、安全带、降落伞、轮胎帘子布、土工基布等。
(2)锦纶丝行业的市场情况及发展趋势
*我国锦纶丝总产能及产量随需求量稳步增长,民用丝市场发展较好
2012-2022年我国锦纶丝产能、产量、需求量情况
数据来源:中纤网
近十年来,受益于国内外纺织品市场的消费需求保持了良好上升的态势,我国锦纶丝的产能、产量及需求量稳步增长。锦纶作为化纤行业中仅此于涤纶的主要品种,不管从产能还是产量方面都有扩张,我国锦纶丝的整体产能规模从2012年的228万吨年逐步扩张至2022年的454万吨,复合增长率达到7.13%。其中,锦纶丝在纺织领域的应用相对于工业领域发展较快,民用锦纶丝的产能从2012年的157万吨扩张至2022年的
347万吨,复合增长率达8.25%,领先于其他锦纶工业丝、渔网丝、短纤等市场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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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内外纺织品市场的发展和锦纶丝出口需求的持续增长,我国锦纶丝产量近十年维持小幅增长,总产量从2012年的152.5万吨逐步增长至2022年的327.8万吨,年均复合增速达到7.95%。2022年,受到公共卫生事件的影响,经济复苏和市场需求不达预期,下游纺织业织造开机不足,导致整体锦纶丝行业开工维持低位运行,工业领域需求也略有萎缩,因此锦纶丝产量总体上移缓慢,全年增速只达0.49%,低于市场预期。
2022年我国锦纶丝应用领域分布情况
我国民用锦纶丝长期发展较好,在过去十年一直占据锦纶丝行业第一大份额,占比由2012年的68%上升至2022年的75%。工业锦纶丝市场自2008年后发展一直缓慢,总体份额保持在低位,渔网棕丝、短纤、膨体长丝市场规模更小,分别只占2-9%不等。
*我国锦纶丝生产技术提升,未来出口市场前景较好伴随我国纺丝生产技术与国际先进技术差距进一步缩小,国内锦纶丝进口量从
2012年的11.7万吨下降至2022年的2.1万吨。与此同时,国内锦纶丝龙头企业依靠产
品质量、规模和性价比优势不断加大出口,2022年国内锦纶丝出口量达到了30万吨,创历史新高。相较于2022全年国内327.8万吨的锦纶丝生产总量,整体出口比例占9.15%,份额较小,未来出口市场有待进一步开发。目前,纺织行业已经出现向中国以外区域转移订单的情况,纺织企业海外投资进度加快,纺织品部分终端面料转至海外生产,从长期发展角度看,未来我国锦纶丝出口市场前景较好。
(四)行业竞争状况及市场需求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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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业竞争状况
中国锦纶行业经过多年发展,产品产能扩张快速,行业竞争日趋白热化。随着国家智能制造、新能源、绿色环保等战略的逐步推进,国家通过推出一系列行业政策及指导意见,不断引导行业向技术、品牌、产品附加值等高水平、良性竞争态势发展。随着行业竞争的深入,规模效益好、技术水平高、行业信誉好的企业才能建立自身的竞争优势,通过优化产品结构,继续探索产品多元化、差异化、功能化,实现降本增效,才能为持续改善企业经营结果提供稳定的保障。
近年来,锦纶行业已然进入微利时代,企业亟待进行产业结构性调整,化解产能过剩矛盾,开拓及研发特色差异化功能性产品,规避同质化常规产品的竞争,促进锦纶行业持续健康发展。随着纳米技术、生物技术等新技术的快速发展,市场将不断深化与锦纶改性相关的聚合技术和化学基础研究,拓展已有的应用。
现有锦纶行业内企业主要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国内少数几家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和技术吸收消化,结合市场需求自主研发出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锦纶切片以及特色纤维产品,在国内中高端市场具有较强竞争力;第二类是以中小型锦纶切片企业或早期投资企业为主,这些企业技术水平较低,设备面临升级换代的压力,产品主要集中在中低端,利润率较低,市场竞争激烈。
2、进入本行业的主要壁垒
(1)资金壁垒
锦纶行业所处化学制品制造及化纤行业属于资本密集型产业。近年来,行业内主要生产企业目前已较为集中且生产规模较大,其聚合装置趋向自动化和低碳化,生产向低消耗、高效率发展,规模效益发挥明显。与此同时,部分龙头企业通过战略布局向上下游产业延伸,拓宽产业链,新进入者如果想要进入市场,就必须与行业内企业在设备、技术、成本、人才等方面展开竞争,而无论是更新改造设备、开发新型产品或者配套发展上下游产业,都需要投入大量资金,持续发展也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用于设备更新、技术改造和产品升级。上述因素均构成了进入锦纶行业的资金壁垒。
(2)技术工艺壁垒
目前我国的锦纶行业的主要参与者主要为从业多年的老牌企业,已对降低公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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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耗、节省建设投资、提高装置开工效率等方面进行持续的技术改造,对工艺流程、工艺参数等方面不断进行完善和优化,在资源的充分利用、自动化水平及设备等方面已有了较多改进,技术日趋成熟、装置规模不断扩大,操作经验不断积累。锦纶聚合生产对生产工艺要求比较高,除通过采购设备、设施获取相关生产基础技术外,生产的稳定性、创新性对企业工艺积累依赖较大。对于行业新进入者来说,因缺乏丰富的行业运营经验、技术积累,对生产工艺控制、生产系统设计等方面把控不足,可能导致产品质量和稳定性差异,从而在竞争中处于劣势,因此,锦纶行业存在较高的技术工艺壁垒。
(3)品牌壁垒
我国锦纶行业下游市场化程度较高,产品品质和客户资源及市场品牌是行业企业赢得竞争优势不可或缺的重要条件。目前,国内知名锦纶企业经过了多年积累,已拥有稳定的销售渠道和客户资源,市场品牌已获得下游客户认可。知名品牌的创立和形成需要企业长期的投入、建设、经营和积累,新进入企业很难在短时间内树立良好的品牌效应,因此,锦纶行业存在一定的品牌壁垒。
3、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趋势及变动原因
上游供应链方面,己内酰胺是制备锦纶6切片的主要原材料,其市场价格变化在很大程度上影响锦纶纤维及下游行业的利润水平。己内酰胺的价格走势主要受原油和纯苯价格波动的影响。下游应用方面,随着国家经济转型升级的不断向前推进,整体经济出现了稳中有升的良好发展态势,产业需求整体呈上升趋势。锦纶6切片的下游应用主要为锦纶纤维、工程塑料和薄膜领域,其价格与下游需求联动性强,行业利润也与其有较强的关系。在宏观经济良好发展、上游原材料己内酰胺供应充足以及下游行业需求增加,尤其是中高端锦纶产品需求旺盛的背景下,锦纶行业的整体利润水平有望呈现稳步提升态势。
(五)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1、发行人的市场地位
(1)公司行业地位
公司是全国首家引进锦纶6生产设备进行规模化生产的厂家,目前形成了以高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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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合物为龙头,以纤维新材料为主体的产业结构布局,集锦纶6聚合、纺丝、织造和印染为一体的大型现代化企业。公司现为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资深副会长单位,设有国家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拥有大量业内资深的专业技术人才,多次主导或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团体标准,开发有多项技术指标达国际先进水平的专利产品,被列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创新企业。
公司最近三年获得的各项荣誉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荣誉授予单位广东省新型聚酰胺6功能纤维材料研究与应用企业重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点实验室
广东省企业重点实验室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高性能全消光聚酰胺6切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片
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原液着色聚酰胺6纤维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
2021年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中国纺织
国家锦纶6功能性纤维及面料产品开发基地
信息中心、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
(2021-2023)
会、国家纺织产品开发中心
化纤行业“十三五”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资深副会长单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
位(2021-2026)
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国家企业技术中心
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
2022年
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证书—阻燃聚酰胺6纤维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
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证书—锦纶6冰爽纤维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
公司重点针对锦纶6切片、锦纶丝未来广阔的市场前景,优化产品结构,持续探索产品多元化、差异化、功能化,公司“美达”牌的切片产品,可广泛应用于民用纺丝、工业纺丝、改性基料、注塑切片等领域。锦纶丝产品广泛应用于针织、机织、花式纱和织布、织带、花边、经纬编等领域,其针织物是高档内衣、时装、泳衣、运动服的首选面料。
(2)主要产品市场占有率及变化情况
公司拥有齐全的锦纶6聚合、纺丝生产设备,产品结构具有优势,装备和工艺技术水平在国内锦纶行业处于领先地位。根据中纤网及公司的相关数据统计,2020年至2022
1-1-41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年,公司锦纶6切片、锦纶丝的产量占国内产量比重情况如下:
单位:万吨产品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公司锦纶6切片产量16.9517.7016.68
锦纶6切片国内锦纶切片总产量448.40423.00384.50
占比3.78%4.18%4.34%
公司锦纶丝产量7.138.117.96
锦纶丝国内锦纶丝总产量327.80326.20298.00
占比2.17%2.49%2.67%
数据来源:中纤网、公司统计数据
(3)主要产品市场占有率变化情况分析
公司拥有较为突出的技术研发能力和制造工艺水平,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竞争实力,最近三年,公司锦纶6切片、锦纶丝产量稳定,市场占有率分别在4%左右和2.5%左右浮动,在锦纶行业内占有一席之地。公司拥有丰富的产品结构和广泛的客户资源,是持续稳定发展的可靠保障。凭借多年的行业经验和较高的技术水平,公司产品在国内的市场占有率维持稳定,主要得益于以下几点:
*公司产品结构具有优势
公司是国内首家引进锦纶6生产设备进行规模化生产的厂家,目前形成了以高分子聚合物为龙头,以纤维新材料为主体的产业结构布局,集锦纶6聚合、纺丝、织造和印染为一体的大型现代化企业。公司主营产品覆盖锦纶6切片及其下游产业链中的锦纶丝、纺织印染布,产品结构在行业内具有一定优势。公司自成立以来,较好地把握住了锦纶市场机遇,在面对复杂的外部经营环境和白热化的竞争形势时,不断探索产品多元化、差异化、功能化,为持续改善企业经营结果提供稳定的保障。
*公司拥有较强的技术研发实力
公司拥有多项核心技术,凭借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在国内锦纶行业中处于技术领先地位,目前已有多项科技成果获奖。多年来公司致力于科技创新,不断加大研发投入,注重科技人才的培养,因此公司的产品竞争力逐步提高,产品质量获得了广大客户的一致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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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拥有完备的营销网络体系
公司所处的锦纶行业市场化水平较高,公司在确保产品质量的同时,非常注重市场开拓和客户培育,建立了自主的营销网络和客户资源体系。公司在广东、湖南、四川设厂,并在浙江、江苏、福建、广东等国内主要销售区域设立了若干销售处,打造了牢固的铁三角行业辐射带。经过多年来的诚信经营,通过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满意的服务,公司积累了大批优质客户,品牌拥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为公司的发展提供了强而有力的保证。
2、主要竞争对手情况
(1)荷兰皇家帝斯曼集团(DSM.AS)
荷兰皇家帝斯曼集团(Royal DSM N.V.)设立于 1902 年,是一家国际性的营养保健品、化工原料和医药集团,总部设在荷兰,在欧洲、亚洲、南北美洲等设有200多个机构,在全球拥有2万多名员工。2008年,帝斯曼锦纶6聚合工厂在江苏江阴基地投运,该厂是帝斯曼在中国建立的首家锦纶6工厂。该项目总投资数千万美元,主要生产锦纶6,用以满足亚洲尤其是中国高速增长的食品包装、汽车、电器,以及其他高端市场对高性能热塑性塑料的需求。帝斯曼是一家在锦纶6产业链上实现了完全整合的跨国公司,从己内酰胺到聚合、到共混,在亚洲、美洲和欧洲都有自己的生产线。
(2)巴斯夫股份公司(BAS.DE)
巴斯夫股份公司(BASF SE)成立于 1865 年,世界领先的化工公司,在欧洲、亚洲、南北美洲的41个国家拥有超过160家全资子公司或合资公司,总部位于德国,亚太区总部位于中国香港。巴斯夫拥有世界上工厂面积最大的化学品生产基地。巴斯夫向客户提供一系列的高性能产品,涵盖化学品、塑料、特性产品、作物保护产品以及原油和天然气,产品几乎用于日常生活的所有领域,实行一体化理念。巴斯夫在大中华区设有多个生产基地,其中浦东生产基地、漕泾基地等多个生产基地均建有锦纶材料生产线。
(3)力鹏企业股份有限公司(1447.TW)
力鹏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75年,是一家主要从事纺织产品制造及销售业务的中国台湾上市企业。力鹏股份主营业务为锦纶丝、尼龙粒及平织布的生产销售。其平织布产品包括裤料、锦纶布、家饰用布、遮光布、防火布、莱卡布、超细纤维布、强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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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及工业皮包用布等,业务覆盖日本、土耳其及巴西等海外市场。
(4)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605166.SH)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主要从事聚酰胺切片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的主要产品主要是纤维级切片、工程塑料级切片、薄膜级切片。
其产品覆盖下游尼龙纤维、工程塑料和薄膜三大领域,被广泛应用于电子电器、电子机械、食品包装、民用纤维、航天航空、核电、军警等制造领域。2022年,聚合顺聚酰胺6切片年产量达45余万吨(含委外加工),产品质量在市场上具有一定的美誉度。
(5)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0830.SZ)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在深圳交易所主板上市,主营业务包括化工新材料,基础化工及其他业务,其中化工新材料产品主要包括聚碳酸酯,锦纶6,己内酰胺,多元醇等;基础化工产品主要包括甲烷氯化物和二甲基甲酰胺等;其他业务主要包括化工装备制造,化工行业相关设计研发等。其己内酰胺、锦纶6切片由其子公司聊城鲁西聚酰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和经营。
(6)福建中锦新材料有限公司
福建中锦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3 年,是一家聚酰胺 6(PA6)切片供应商,一部分供应差别化锦纶高速纺丝,一部分供应锦纶差别化长丝生产厂家作为差别化锦纶系列产品的生产原料。
(7)福建永荣锦江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永荣锦江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是一家集化工、化纤及新材料为一体的大型高新技术企业,业务范围已打通从“苯—己内酰胺—尼龙切片—尼龙纤维”上下游产业链。福建永荣锦江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己内酰胺(CPL)、锦纶聚合切片和锦纶纤维三大品类,产品广泛应用于服装、运动、休闲、健康、医疗、汽车等领域。
3、公司的竞争优势
(1)行业技术领先
公司重点围绕再生锦纶、高强纤维两个项目展开,目标是实现公司产品转型升级。
公司完成“十三五”国家重点研发项目高品质原液着色聚酰胺纤维产业化技术开发课题,
1-1-44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项目成果通过鉴定,整体技术达国际先进水平,获得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绿色纤维认证”,再生锦纶、绿色纤维的研发,为公司聚焦节能、低碳绿色化发展提供支撑。高强加捻丝市场开发及扩产工程项目,锦纶66高强丝产业化研发项目按照计划有序展开,将高强纤维产品扩大到产业应用领域。
发行人积极开展医用领域专用锦纶功能材料的研发攻关,开发37.5°温湿调控抗菌细旦锦纶丝,进一步开发具有永久抗菌和温湿调控功能的医护人员专用内衣着装。依托公司组建的广东省新型聚酰胺6功能纤维材料研究与应用企业重点实验室获广东省科技厅立项。相关研发工作的开展,将拓宽公司现有聚酰胺产品应用领域,继续保持公司研发创新实力领先地位,增强公司竞争力,并为公司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了一定的技术支撑。
(2)产品结构齐全、质量稳定
公司为国内少数具有从己内酰胺聚合到锦纶6切片、锦纶丝和纺织印染布全产业链
布局的锦纶生产企业。公司生产的锦纶6切片主要包括民用纺丝级切片、工业用纺丝级切片、改性基料切片和注塑级切片四大类;
公司生产的锦纶丝规格型号较多,其中包含五类特色纤维:锦纶高强纤维“达强纶”、锦纶环保色纺纤维“达丽纶”、锦纶冰爽纤维“达酷纶”、锦纶抗菌纤维“达洁纶”、
锦纶高吸湿导汗纤维“达爽纶”。公司多元化的产品规格紧贴市场步伐,迎合广大客户的不同需求,与此同时,也确保了客户满意度的稳定性。公司所生产的锦纶切片质量稳定,可纺性、改性及注塑性能优良;生产的锦纶长丝具备较高的织造稳定性与染色均匀性。
(3)市场优势
公司本部位于广东腹地,交通运输便利,区内是国内传统纺织集中地;子公司常德美华位于湖南境内,辐射浙江、江苏、福建等三大纺织强省,而南面接壤广东,地理辐射面广;子公司南充美华位于四川境内,该区域包含大量新兴织造厂家。三地工厂打造了牢固的铁三角行业辐射带。
目前,公司在浙江、江苏、福建、广东等国内主要销售区域设立了若干销售处。公司各销售处负责人均具有锦纶行业丰富的专业技术经验和销售经验,与竞争对手相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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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更好地实现客户关系维护、销售货款回笼及客户意见处理。经过多年来的诚信经营,通过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满意的服务,公司积累了大批优质客户,“锦帆牌”、“美达牌”已经成为国内一线品牌,拥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公司客户分布下游不同行业,如:注塑、汽车、电子、地毯、超纤、织带、花边、无缝内衣、经纬编、机织、针织、
包覆纱、织袜等,丰富的客源资源为公司的发展提供了强而有力的保证。
(4)营销和客户资源优势
与行业内其他产业链较长的企业相比,发行人专注于锦纶6切片及锦纶丝,所有产品的市场化水平均较高,因此建立自主的营销网络和客户资源体系尤为重要。
公司是国内率先成套引进锦纶6设备技术的生产厂家,已形成以高分子聚合为龙头,以纤维新材料为主体的产业结构布局。悠久的历史使得公司对行业下游营销网络和客户资源有较深的积累,后续发展过程中,公司产品的定位与多家主流客户相契合,并与之建立了稳定的业务关系,在此过程中,随着行业的整体向好,随着行业各环节的产能扩张,公司产品的市场需求进一步增加,在此过程中,公司建立了较为完整的市场营销体系和客户管理制度。
4、公司的竞争劣势
公司产业链较短,受行业周期影响较大。当前公司专注于锦纶6切片、锦纶丝的制造,虽然公司产品线型号较为齐全,但是与行业内部分竞争对手相比,仍存在上下游产业链短的情形,制造锦纶6切片的原材料己内酰胺完全来自于对外采购。由于锦纶6行业和一般化工行业相似,在供求波动和产能规模之间存在周期性特点,较长的产业链有助于企业化解周期波动带来的直接冲击,分散相关风险。虽然公司可以通过差别化竞争等方式弱化行业周期波动导致的经营压力,但是和已实现上下游延伸的企业相比,仍处于相对劣势。
(六)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1)产业政策支持
“十四五”规划期间,锦纶材料和下游相关的工程塑料、化纤等行业的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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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得到了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2022年3月,工信部、发改委、科学技术部、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国家能源局颁布的《关于“十四五”推动石化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要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高端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有机氟硅、聚氨酯、聚酰胺等材料品种规格,加快发展高端聚烯烃、电子化学品、工业特种气体、高性能橡塑材料、高性能纤维、生物基材料、专用润滑油脂等产品。2022年4月,工信部、发改委颁布的《关于化纤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要推动纤维材料的高端化发展,提高常规纤维附加值,实现常规纤维高品质、智能化、绿色化生产,开发超仿真、原液着色等差别化、功能性纤维产品,提升功能纤维性能和品质稳定性,拓展功能性纤维应用领域,推进生物医用纤维产业化、高端化应用。
(2)国内市场空间广阔
经过数十年的发展,在终端纺织品需求持续扩大、工程塑料及薄膜需求量总体增多的情况下,锦纶切片及锦纶丝的需求保持着平稳增长的趋势。民用锦纶丝作为锦纶6切片的主要应用领域,受益于国内纺织品行业的持续发展,其需求量在过去保持逐年增长,预计未来仍将保持平稳上涨的趋势。另外,随着我国汽车工业、高速铁路的持续发展、零部件国产化进程加快以及工程塑料、薄膜的进一步普及,锦纶6工程塑料和薄膜的需求量有望保持较快增长的趋势。综合来看,锦纶切片及锦纶丝的未来国内市场空间较为广阔。
(3)海外市场开拓空间较大
2012至2022年,我国锦纶切片和锦纶丝的出口量复合增长率分别为20.27%和
10.34%,出口业务处于迅速发展阶段。我国锦纶企业经过持续发展,在产品质量、稳定
性等方面得到了国际市场的认可,部分国产高端产品与进口高端产品差距已显著缩小,进口替代及扩大出口趋势明显。目前,我国锦纶切片和锦纶丝出口量占全球市场份额仍然较低,随着国内企业设备先进性优势增强、生产工艺的不断完善,海外市场对国产锦纶切片和锦纶丝的认可度将进一步提升,开拓空间较大。
2、不利因素
(1)原材料价格波动较大
己内酰胺是制备锦纶6切片的主要原材料,而锦纶6切片又是生产锦纶丝的主要原
1-1-47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材料,己内酰胺的市场价格变化在很大程度上影响锦纶行业的利润水平。己内酰胺的主要原材料是原油、纯苯,其市场价格易受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出现较大波动。此外,由于国内己内酰胺生产企业有较强的头部集中效应,随着环保政策、检修计划重叠等外部因素影响,可能出现短期内市场上己内酰胺价格波动,从而对锦纶6切片及锦纶丝的生产成本及售价带来一定影响。
(2)行业常规产品产能过剩,竞争趋于白热化目前,我国锦纶6切片与锦纶丝的主要下游应用集中在纺织品行业,常规产品趋于同质化,在产能充裕的情况下,锦纶企业之间的竞争维持激烈,利润空间受到压缩。2022年,我国锦纶切片与锦纶丝的行业平均产能利用率分别为72.20%和73.57%,规模较小的企业开工低迷,其生产的常规产品大多处于保本微利或亏损的状态;规模较大的企业通常在中高端差异化产品上寻求利润空间。近年来,我国锦纶丝行业持续快速发展,虽然部分企业已经着手开始布局特种型、差别化的产品研发和生产,但整体来看,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锦纶产品比重仍然较低,常规锦纶产品存在产能过剩、竞争激烈的格局。
(七)行业的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
当前锦纶行业主要的聚合工艺为常压单段聚合法、二段聚合法、间歇式高压釜聚合
法、多段连续聚合法等,并辅以固相后缩聚工艺来提高产品特性,具体情况如下:
技术工艺特点
1 个聚合管,常压操作,DCS 控制,聚合时间:20-22h,生产
常压单段聚合法
粘度2.8以下的产品,适应生产民用丝切片2 个聚合管,加压与减压操作,DCS 控制,聚合时间:13-14h,
二段聚合法生产粘度可达3.5的产品,聚合分子量均匀,适应生产工业用产品
工艺灵活,便于更换产品,自动化程度低,己内酰胺损耗较高,间歇式高压釜聚合法
适应生产小批量、多品种工程塑料级切片
聚合时间短,聚合物粘度高,工艺独特,设备复杂,建设费用多段连续聚合法高,生产成本高,检修期长上述聚合工艺均为国际知名企业核心技术,代表了行业内最高生产工艺,不同企业根据产品定位、类型等选择采用不同的聚合技术。公司锦纶6切片生产工艺主要采用常压单段聚合法,部分产品使用二段聚合法。目前,公司全面采用自主研发的无萃取物残渣排放的绿色聚合生产技术,实现了锦纶6切片的清洁环保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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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纶丝行业的技术特点主要体现设备工艺水平、新产品开发能力等方面。近年来随着下游纺织行业的产业升级,锦纶丝行业的生产技术水平不断提升,新纺丝设备、自动化技术的应用改变了传统纺丝的生产效率,生产工艺不断提高,新产品不断涌现。但是,从整体来看,国内锦纶丝行业的中低端产品生产技术成熟,生产效率高、产量大,而高端产品生产能力不足,在生产工艺、技术等决定锦纶面料档次和附加值的关键环节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仍有差距,产品开发创新能力尚有不足。
(八)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季节性特征
1、周期性
我国锦纶6行业前期受到己内酰胺原材料产量和质量的制约,之前一直处于低速发展阶段。近年来上游原材料制约已基本解除,进口依赖不断降低,产量与价格更趋向市场化调整,国内锦纶6行业开始迈入正常周期。该行业的周期性主要受两方面因素影响:
一是行业产能,二是原材料己内酰胺的价格。锦纶6行业的景气度取决于前述两因素的叠加情况,产能低、原材料价格低,行业景气度相对较高,产能高、原材料价格高,行业景气度相对较低。
近年来,锦纶6处于行业景气度上升期。虽然行业具有一定周期性,但是不同产品层次、不同应用领域需求发展具有明显的层级和时间差别,企业可以通过高端市场定位、差别化竞争及新领域拓展等方式保持企业活力。
2、季节性
随着季节的变换,锦纶6行业的主要终端下游纺织品领域可能受个别特殊季节的影响存在一定的需求波动,但就锦纶6行业整体需求而言,不存在明显的季节性波动。
3、区域性
锦纶6行业存在较为显著的区域性特征。受到主要原材料己内酰胺供应商和下游应用客户所在地分布的影响,国内锦纶6企业主要集中在在山东、江苏、浙江、福建、广东等省份,企业通过选址在临近供应商或客户的方式进一步节约运输成本,呈现出一定程度的地域集聚效应。
(九)行业与上、下游行业的关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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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锦纶产业链当中,锦纶6切片是链接上游化工原料和下游应用领域的中间产品,直接原材料为己内酰胺等有机化工原材料;下游为锦纶丝、工程塑料和薄膜领域的产品生产商,终端需求面向纺织品、汽车、轨道交通、电子电器和塑料软包装等薄膜领域。
公司主营业务所处的行业主要在锦纶6切片、锦纶丝行业领域。
1、与上游行业的关联性
己内酰胺是制备锦纶6切片的主要原材料,而锦纶6切片又是生产锦纶丝的主要原材料,己内酰胺的市场价格变化在很大程度上影响锦纶行业的利润水平。己内酰胺的主要原材料是原油、纯苯,其市场价格易受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出现较大波动。此外,由于国内己内酰胺生产企业有较强的头部集中效应,随着环保政策、检修计划重叠等外部因素影响,可能出现短期内市场上己内酰胺价格波动,从而对锦纶6切片及锦纶丝的生产成本及售价带来一定影响。综上,锦纶6切片以及锦纶丝行业的发展和己内酰胺行业的发展具有高度关联性。
2、与下游行业的关联性
我国锦纶6切片的下游应用主要为锦纶纤维、工程塑料和薄膜领域,其中锦纶纤维占据约一半的市场份额。我国锦纶丝的的下游应用主要是民用丝领域,占市场份额约
75%,其余份额主要由工业丝、短纤维和渔网棕丝领域构成。锦纶6切片以及锦纶丝其
价格与下游需求联动性强,行业利润也与其有较强的关系。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
(一)发行人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主要产品为锦纶6切片、锦纶丝以及纺织印染布。其中锦纶6切片除部分供给内部使用外,通过自产自销的经营模式主要针对下游市场的民用纺丝、改性塑料、工程塑料以及注塑等行业的应用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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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锦纶6切片
锦纶6切片示意图
锦纶6切片是以己内酰胺为原料加入部分助剂,在一定的工艺条件下通过聚合等步骤而制成的高分子化合物,广泛应用于民用纺丝、工程塑料等领域。锦纶6切片的产品细分类型、规格、特性及主要应用领域如下:
切片类型产品规格特性主要应用领域
具有分子量稳定、可纺性好、染
全光 Full-dull 色性能良好等特点,被广泛应用 民用长丝高速纺、常规纺以民用纺丝级
R.V 2.4-2.6 于民用长丝高速纺、复合纺等方 及超纤复合纺面
半消光热稳定、高强度、低伸长等特点,工业用纺丝级 Semi-dull R.V 广泛应用于单丝、帘子线,地毯 单丝、地毯丝、高强丝等
2.4-2.5丝及高强度渔网丝等方面
具有多品种、多规格、性能稳定、
质量优良等特点,广泛应用于各种工艺的填充改性领域,改性产直接注塑,可用于电子、电有光 Bringt
注塑级品具有良好的机械性能、电性能、器、机械、玩具、汽车等行
R.V 2.4-2.8
耐热、耐化学腐蚀等特点,是电业的相应制作子、电器机械、玩具、汽车等行业的主要生产材料
用于改性材料基料、经玻璃
性能稳定,可直接进行注塑,广有光 Bringt 纤增强、阻燃等改性后可用
改性基料泛应用于汽车、电子、电器、机
R.V 2.4-2.8 于电子,电器、机械、玩具、械、玩具等行业汽车等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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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锦纶丝
锦纶丝示意图
锦纶丝是由锦纶6切片通过熔融、挤压、卷绕等物理加工工序后成型。公司锦纶丝的产品细分类型及主要应用领域如下:
产品类型细分类型应用领域全消光牵伸丝半消光牵伸丝
有光牵伸丝可用作织带、花边、制纱和各种喷气、
复合丝有捻牵伸丝喷水织机作经、纬纱及经编机、纬编
弹力丝机、梭织机用纱。
功能性/差异化纤维再生纤维
高强加捻丝橡胶基布、降落伞、作训服、携行具、
箱包、牛仔布、工业滤布、缎带、搭弹力丝高强弹力丝
扣布、缝纫线、渔业用线、绳缆、体高强牵伸丝育用品和劳保用品等。
与其他化学纤维相比,锦纶丝在强度和耐磨性、吸湿性等方面具有突出特点,因而由锦纶丝制成的面料在户外、运动、防寒、休闲服装等领域具有较大优势。由于锦纶丝的弹性及回弹性极好,抗静电、抗起球、易染色、色牢度高,其在混纺领域具有其他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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纤不可比拟的独特优势。
公司在生产锦纶丝的基础上研发并投产五类定位多样的特色纤维面料,各特色纤维面料的功能如下:
产品名称产品特点应用领域
断裂强度高,耐磨性好,耐疲劳,质轻,延橡胶基布、降落伞、作训
伸度适中,染色性能良好。细旦系列产品的服、携行具、箱包、牛仔
断裂强度居行业内领先水平,突破9克/旦。
锦纶高强纤维布、工业滤布、缎带、花
以有光系列为主,可纺黑色、军绿色、灰色“达强纶”边、搭扣布、缝纫线、渔和橙色高强丝。产品指标可个性化定制,如:
业用线、绳缆、光缆骨架、特高强,高强低伸,高强低缩,高强高伸等体育用品和劳保用品等。
系列产品。
环保纤维,不需要额外配套污水处理设置,节水节电,综合成本低;用料及工艺稳定前主要应用于手套、花边、锦纶环保色纺纤维提下,色泽稳定性好,批次基本无色差;综经编、纬编、无缝内衣、“达丽纶”
合色牢度高,一般都在4级以上;弹力丝与织带、织袜、包纱等行业。
染纱相比,弹性性能优越。
采用特效功能粉体与锦纶切片熔融而制成。
纤维中含有可释放冷拉的矿物粉,散热速率 应用干 T 恤、袜子、无缝锦纶冰爽纤维增加。该面料可增加面凉爽感及散热性。同内衣、纬编护膝、护腰、“达酷纶”
时冰爽纱采用异型截面,具有吸湿导汗的功护腕等。
能,使穿着者保持冰爽舒适的感觉。
运动服、内衣、医用口罩、
锦纶抗菌纤维达洁纶能杀灭多种细菌,抑制细菌再生,且医用服饰、袜子、绷带、
“达洁纶”加工过程对环境无污染,实用性广。
鞋垫、床上用品等。
达爽纶为十字型异形截面纤维,具有永久的适用于制作体育运动装、
锦纶高吸湿导汗纤维高比表面积及毛细芯吸能力,能快速将皮肤户外休闲装、内衣、衬衫、
“达爽纶”上的汗液快速传输到织物外表面,保持皮肤T 恤衫、手套、连裤袜等。
舒适与干爽感。
3、纺织印染布
纺织印染布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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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生产的纺织印染布实现了从普通机织布向高档弹力布的产品转型,各种弹力织物手感轻柔、弹力回复性好、贴身舒适,是各类泳装、潜水服、紧身运动衣的首选面料,高档弹力布色彩艳丽、柔软舒适,是内衣、时装、睡衣、文胸等理想面料,各式经编织物具有弹性好、防水防油、耐寒耐热的特点,深受运动衣、滑雪服、体操服等商家欢迎。
(二)主要产品生产工艺流程
1、锦纶6切片生产工艺流程图
2、锦纶丝
(1)FDY 工艺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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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POY 工艺流程图
(3)DTY 工艺流程图
(4)TTY 工艺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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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按照 IS09001 标准建立了采购控制体系,物供中心负责对供方的供应资格进行评审,通过验证供方资质、供货质量以及现场考查等多各渠道来确保供方符合要求,使产量、成本和准时交付得到了满足。同时通过电话、传真、座谈、上门走访等形式与供方进行沟通。
公司原材料采购主要为己内酰胺。具体采购计划的制定和实施由江门市美达高分子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原材料采购部门负责,分别有合约采购及现货采购模式,合约采购是按年度签订框架合同后下订单,现货采购是按单单签署独立的采购合同,其中合约采购大约占总采购量的70%,而现货采购约占30%。
己内酰胺、锦纶6切片等原材料采购流程主要根据实际需求、结合供应情况以及市
场价格每月制定原料采购计划,具体流程如下:
除己内酰胺以外的其它外购物资,主要由公司的物供中心负责集中采购。根据采购方式的不同,主要分为常规批量采购、零星采购等几种。物供中心所负责采购的物资较为分散,因此除己内酰胺等原材料的外购物资采购方式以常规采购为主,零星采购为辅,具体采购流程如下:
(1)常规批量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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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零星采购
2、生产模式
公司采取以“以销定产”和“以产定销”相结合的生产模式。“以销定产”即面向订单的生产模式,公司根据客户订单情况、客户交货期限编制生产计划,完成生产后向客户发货。订单生产有利于降低公司库存,减少资金占用,主要面向年度销售客户和合作稳定的大客户。“以产定销”模式下,公司根据销售计划提前生产部分型号切片,然后进行销售,该模式主要面向小产量型号,可以提升生产效率,避免生产线在不同型号间频繁切换。
3、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国内销售主要采用直销模式,国外销售采用直销和经销相结合的方式。该销售模式的优点有三方面:第一,面向终端客户的直销有利于及时掌握客户需求,保持与客户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第二,直销能加强对市场的深入了解,有利于把握市场变化的最新动向,合理协调原料的采购和生产的安排,便于公司规避市场风险;第三,与国外贸易商的合作符合一些国家和地区客户的消费习惯,能有效拓展国际市场,并能减少经营风险、节约销售费用,同时有效扩大公司品牌的地区影响力。
公司产品销售实现国内、外兼顾的格局,其中以内销为主,销售区域主要集中在东南沿海的浙江、江苏、福建、广东等工程塑料和纺织产业发达的省份,国外市场主要分布在欧洲、南美、非洲及东南亚等地区的部分国家,外销占比相对较小。公司在各主要销售区域设立销售团队,长期派驻业务精英直接扎根目标市场,与客户长期保持直接、密切的沟通与交流,及时掌握客户需求信息及其变化情况,从而能迅速做出反馈来指导生产,与竞争对手相比,能更好地实现客户关系维护、销售货款回笼及客户意见处理。
公司销售市场部门按照行业、客服、市场拓展及综合设置建立;主要负责收集顾客
及市场信息,做好对客户技术对接服务,同时对顾客、原料供应商的期望进行识别与评
1-1-57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估,及时跟进市场动态,调整产品结构及优化产品结构,制定销售策略及规划。
(1)销售定价、结算模式
公司产品的销售价格由主管营销副总经理根据市场实际及时(定期或不定期)组织
营销公司经理对有关产品售价进行意见征询,根据市场信息、预测、产品成本、库存状况拟定新的产品销售价格表。产品销售价格表由主管营销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审定签批后下达营销公司、财务部、各子公司执行。
主要产品的销售有合约订货交易、现货市场交易两种方式。合约订货交易是在公司主要原材料己内酰胺中石化每月挂牌结算价的基础上叠加固定价差作为产品交易售价,此类交易以大客户和长期合作客户为主;现货交易按当时的市场价格结算,此类交易以中小客户为主。整体上看,公司主要以长期合作客户为主,客户粘度较强,订单相对稳定。
公司销售业务以先收款后发货的方式结算,部分信用优质的大客户给予一定的信用期,回款根据合同约定执行。公司与部分客户签署框架协议,客户根据自身需求,向公司下发采购订单。
(2)销售业务流程
*国内销售
国内销售流程图如下所示:
*海外销售
海外销售流程图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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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售后服务
公司建立了行业销售团队及客户服务体系,建立售后服务制度,不定期进行客户走访及服务,建立客户档案及相关制度。同时,公司对销售工作实行细分化管理,完善销售过程中的每一步骤。售前发掘客户需求,售中为客户提供各项技术支持,售后长期跟踪客户的使用状况,在行业中赢得了客户的满意度和忠诚度。为强化对各销售渠道的管理,公司根据日常销售工作中积累的经验,制定了《客户资料档案》,把客户基本情况及需求情况作为售前服务客户的基础,同时制定《客户投诉档案》,及时了解客户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加以解决,以客户满意为公司经营宗旨。
(四)发行人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情况
1、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销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和产能利用率情况如下:
单位:吨时间产品类别设计产能产量产能利用率
切片92500.0079749.4186.22%
2023年1-6月
锦纶丝48750.0033700.2169.13%
切片185000.00169453.8291.60%
2022年度
锦纶丝97500.0071256.3473.08%
切片185000.00176968.1295.66%
2021年度
锦纶丝97500.0081147.8583.23%
切片185000.00166823.1490.17%
2020年度
锦纶丝97500.0079628.2281.67%
2020年、2021年、2022年及2023年1-6月,公司锦纶6切片的产能利用率分别
为90.17%、95.66%、91.60%及86.22%。2023年1-6月,公司锦纶6切片产能利用率为
86.22%,主要是受到部分生产线停工检修导致。公司作为国内锦纶行业老牌企业,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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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资源优势、品牌影响优势、规模优势、技术优势等诸多竞争优势。
2020年、2021年、2022年及2023年1-6月,公司锦纶丝的产能利用率分别为81.67%、
83.23%、73.08%及69.13%,受到宏观经济和下游行业市场需求量的影响,公司报告期
内锦纶丝产量整体呈现下滑趋势。2022年及2023年1-6月,公司锦纶丝产能利用率分别为73.08%、69.13%,主要是受到部分生产线停工检修导致。鉴于国内经济复苏趋势向好,下游行业市场需求量稳步恢复,未来公司锦纶丝的产能利用率有望触底回升。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和产销率情况如下:
单位:吨
时间产品类别产量其中:自用量销量产销率
切片79749.4132869.3150548.85107.83%
2023年1-6月
锦纶丝33700.211900.0232443.75102.02%
切片169453.8256999.73104615.7393.03%
2022年度
锦纶丝71256.343875.7164954.4696.40%
切片176968.1270028.78109166.63102.08%
2021年度
锦纶丝81147.853217.5779365.39101.84%
切片166823.1471201.8995492.8199.87%
2020年度
锦纶丝79628.223045.9976603.87100.03%
2020年、2021年、2022年及2023年1-6月,公司锦纶6切片、锦纶丝的产销率
均在90%以上,各类产品产销关系处于平衡状态。
2、报告期公司主要产品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产品品种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切片63526.6150.30142452.4349.05152507.1346.20101054.1143.16
锦纶丝58286.6946.15132276.7245.55160950.3448.76122023.6352.12纺织印
4491.353.5615676.475.4016623.955.0411055.794.72
染布
合计126304.66100.00290405.62100.00330081.43100.00234133.53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平均销售价格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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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吨;%
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产品品种平均售价变动平均售价变动平均售价变动平均售价
切片1.26-7.591.36-2.861.4032.081.06
锦纶丝1.80-11.932.040.492.0327.671.59
纺织印染布9.14-0.369.175.528.690.588.64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价格波动主要是由原材料己内酰胺价格变化引起的。受到原油价格波动影响,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1-6月,公司己内酰胺采购均价分别较上年均价变动37.54%、-1.20%及-9.46%,公司主要产品价格变化趋势与己内酰胺采购价格变动趋势基本一致。
3、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
(1)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销售金额
报告期内,公司按同一控制下的企业或关联企业合并披露的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期间序号客户名称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1福建凯邦锦纶科技有限公司10543.318.33%
2江苏衣道科技有限公司3898.093.08%
2023年3苏州旭光聚合物有限公司3312.802.62%
1-6月4晋江市三福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2839.702.24%
5福建恒申寰宇新材料有限公司2795.662.21%
合计23389.5618.47%
1福建凯邦锦纶科技有限公司22063.397.57%
2晓星国际贸易(嘉兴)有限公司9253.953.18%
3安徽中天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309.782.85%
2022年度
4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25.772.07%
5苏州旭光聚合物有限公司5652.001.94%
合计51304.8917.61%
1福建凯邦锦纶科技有限公司25599.787.71%
2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221.432.48%
2021年度
3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7909.242.38%
4苏州旭光聚合物有限公司6933.0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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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江苏衣道科技有限公司4959.281.49%
合计53622.7416.15%
1福建凯邦锦纶科技有限公司14965.916.37%
2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7388.013.14%
3苏州旭光聚合物有限公司6426.832.74%
2020年度
4江苏衣道科技有限公司4643.741.98%
5四川恒创特种纤维有限公司3987.991.70%
合计37412.4815.92%
公司不存在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销售总额的50%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与上述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发行人主要产品的原材料和能源及其供应情况
公司生产锦纶6切片的主要原材料为己内酰胺,全部通过外购取得;公司生产锦纶丝的主要原材料为锦纶6切片,50%左右通过自产满足,其余部分从外部采购。
1、报告期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公司主营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己内酰胺和锦纶6切片,而锦纶6切片价格与己内酰胺价格相关度高,报告期内,公司己内酰胺采购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平均单价(元/吨)10832.4711963.9412108.948804.14
平均单价同比变动-9.46%-1.20%37.54%-
己内酰胺的价格主要受市场供给和国际油价波动的影响,2020年上半年,由于国内己内酰胺产量不断增加、供求矛盾逐步缓解,且国际油价在供需关系的波动和公共卫生事件的冲击下整体呈下跌趋势,使得己内酰胺市场价格也整体呈下降趋势;己内酰胺价格在2020年6月份达到报告期内最低点;自2020年下半年起,己内酰胺价格开始随石油价格波动上涨,并于2021年10月达到报告期内高位;2021年末至2023年6月己内酰胺价格呈震荡向下的走势。
报告期内,内盘己内酰胺与 OPEC 一揽子原油价格走势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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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同花顺 iFinD
2、报告期能源供应情况
(1)报告期能源价格变动情况
公司生产使用的主要能源包括电、天然气和蒸汽,主要由公司所在地供电、供气、供热公共网络接入,电、天然气和蒸汽的供应有充分的保证。报告期内,公司能源采购情况及平均价格如下:
电期间数量(万度)平均单价(元/度)金额(万元)
2023年1-6月11745.710.809407.22
2022年度22759.670.7516960.57
2021年度26371.710.6517149.78
2020年度25762.160.6215885.63
天然气期间数量(万 m3) 平均单价(元/m3) 金额(万元)
2023年1-6月169.154.23714.67
2022年度397.393.921559.49
2021年度413.863.54146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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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276.804.011108.92
蒸汽期间数量(吨)平均单价(元/吨)金额(万元)
2023年1-6月105321.62360.673798.61
2022年度245167.51331.298122.19
2021年度265408.69289.917694.58
2020年度238199.87253.636041.48
3、报告期内前五名供应商
(1)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供应商采购金额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年份供应商金额占采购总额比例
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46831.0847.96%
湖北三宁集团有限公司17927.0518.36%
2023年1-6福建天辰耀隆新材料有限公司9452.879.68%
月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有限公司4746.844.86%
福建申远新材料有限公司4659.324.77%
合计83617.1585.64%
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119956.7137.13%
福建申远新材料有限公司28251.698.74%
福建天辰耀隆新材料有限公司18202.765.63%
2022年度
湖北三宁集团有限公司17587.095.44%
湖北三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6572.795.13%
合计200571.0562.08%
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132313.1344.49%
福建申远新材料有限公司48854.7216.43%
湖北三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31526.5010.60%
2021年度
福建天辰耀隆新材料有限公司25126.068.45%
绍兴东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6511.142.18%
合计244331.5582.15%
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88325.3441.57%
2020年度
福建申远新材料有限公司23195.9010.92%
1-1-64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福建天辰耀隆新材料有限公司20867.379.82%
湖北三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8785.228.84%
孚逸特(上海)化工有限公司2377.321.12%
合计153551.1572.27%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当期采购总额50%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况。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与上述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前五名供应商或客户中所占的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未有在公司前五大供应商或客户中占有权益的情况。
(七)发行人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情况
1、公司的安全生产情况
公司按照 AQ/T9006《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和劳动法律法规,坚持“安全
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工作方针。
公司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建立和健全了公司各层级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设置了由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和各生产部门经理为成员的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机构,配备了具备安全主任资格的人员为专职安全员,为企业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安全环境,保证了公司实现了“一岗双责”的安全管理模式,被市、区评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先进单位,且于2019年7月通过了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评定。公司在安全生产方面具体落实了以下措施:
(1)公司设立有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层级机构,并配备有5名经过专业培训的专
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生产安全、消防管理日常工作。
(2)开展生产车间、班级以自查自检、专项检查为主,督促检查为辅的安全管理活动;做到落实对防火重点部位、危险品、重点施工和危险作业场所进行严格监管,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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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预防措施;落实做到定期对电气设备接地、移动电器工具绝缘、建筑防雷进行检查,以及消防设施检查;定期对压力容器及安全辅件、特种作业设备进行检测,做到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根据岗位情况,发放和配备员工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用具;落实对存在有
危害因素的气体、噪声进行检测。
根据公司及其广东省内子公司的《企业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公司广东省外生产型子公司南充美华、常德美华、四川美华所在地的应急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在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境内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及其境内子公司不存在因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的情形。
2、公司的环境保护情况
公司本着守法规,控污染,节约资源的核心理念,按照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建立了公司的环境标准体系,通过对生产过程中的污染源进行有效控制,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通过改进工艺和更新改造设备等,降低能源和资料的消耗,减少对环境的影响;通过对废弃物的分类处理和和回收利用,实现污染防治,降低成本,提高了企业的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环保投诉问题,环保设施运行状况良好,废水废气处理设施稳定达标。
根据公司及其广东省内子公司的《企业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公司广东省外生产型子公司南充美华、常德美华、四川美华所在地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境内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及其境内子公司不存在因违反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的情形。
公司日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及处理措施情况如下:
(1)公司生产过程中废水的产生、治理及排放
*切片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冷冻水、冷却水循环使用,废水中主要的污染物为单体己内酰胺。废水主要来自注带切片工序的冷却水及洗切片水,聚合管清洗水,由于管壁温度过高而产生的焦化物,须定期清洗,清洗的水中含焦化的单体及聚合物;单体及低聚
1-1-66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物回收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其他,车间地面冲洗水,己内酰胺过滤器清洗水。
*锦纶丝的生产一般只有一些清洗用水,收集后进入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排放。
*纺织印染布的生产过程中主要有染色废水,进入公司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放。
公司现有污水处理设施一套,日处理量3600吨,处理公司各生产工序排出的废水(处理流程见图)。进入公司污水处理系统的废水大部分为印染废水,切片锦纶丝生产的废水量很少,一般只有一些清洗用水。废水的污染物主要有:色度在400-1000倍之间,CODCr 在 400-1000mg/L,BOD5 在 60-400 mg/L 之间。公司的废水设施日常处理量在2000吨,远未达到设计量,保证了公司废水处理的稳定达标。
废水处理工艺流程图
废水处理站设置专人管理,有运行记录。公司安装了在线自动监控仪器,每小时对污水进行分析监控,同时化验室每天对污水处理的各项指标进行分析检查,外排废水水质稳定达标。经新会区环保部门监督检查,符合 GB4287-2012(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2)废气的产生、治理及排放
*公司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气主要有燃烧天然气的热载体炉,蒸汽锅炉,由于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经第三方检测,废气排放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1-1-67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DB44/765-2019)的要求。
切片制备有可能会造成己内酰胺的挥发,通过加强工艺控制以及收集等手段进行处理后回收;
*工艺废气中纺丝单体抽吸装置排出的含有己内酰胺的气体,企业纺丝设备均配置了一体化的己内酰胺单体抽吸系统,将产生的己内酰胺单体通过蒸汽清洗后排放,卷绕过程中的生产废气经管道收集后输送至油雾喷淋装置处理后排放。单体抽吸系统、油雾喷淋装置排放口第三方监控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标准要求。
印染车间废气主要来自热定型机和数码印花过程,其中针对热定型过程废气的排放,公司设置了喷淋静电一体化废气净化器对废气处理,处理后纺废气经第三方检测,符合《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3)固废处理
公司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油剂溶剂、废包装容器等)、一般固废(印染污泥),危废及一般固废均交由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处理。
(4)噪声产生及处理情况
噪声源主要包括各类泵、风机、生产车间设备、废水处理站设备、冷却塔等,发行人通过对鼓风机、引风机选用低噪音风机,风机房采用密闭隔音;各类泵、风机采用低噪音设备;生产车间采用隔声措施;废水处理站设备选用低噪音设备,污泥压滤机位于压滤机房内,采用隔声措施;冷却塔选用低噪设备、安装防震垫等措施,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在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安全生产160.92273.03236.99117.43
环境保护190.68737.90429.05607.27其中,公司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1-1-68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环保项目投资20.84344.8761.44292.01
治理设施运行费用84.54187.95178.90155.40
环保检测费用23.3220.8415.5312.11
固废处理、排污税、自来
61.98184.24173.18147.75
水排污费
合计190.68737.90429.05607.27
(八)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1、主要固定资产
(1)房产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拥有的房产情况如下:
建筑面积是否
序号 权利人 权证字号 2 坐落 用途 (m ) 抵押粤房地证字第江门市新会区会城镇江会路
1发行人19672.21工业无
C1675756 号 上浅口(染织车间第三期)粤房地权证江门字第江门市新会区会城江会路
2发行人846.84其它无
0200035458号(第二期配电房)
粤房地权证江门字第江门市新会区会城江会路
3发行人735.16其它无
0200035460号(配电房扩建)
粤房地权证江门字第江门市新会区会城江会路
4发行人824.12其它无
0200035462号(配电房)
粤房地权证江门字第江门市新会区会城江会路上
5发行人6175.40工业抵押
0200035463号浅口(聚合车间)
粤房地证字第江门市新会区会城江会路上
6发行人27836.19工业抵押
C1675754 号 浅口(织染车间)江门市新会区会城江会路
7发行人粤房字第3788483号1295.04其它无(生活区1-4幢宿舍)江门市新会区会城江会路商业
8发行人粤房字第3788495号500.54无(生活区文化楼)服务江门市新会区会城江会路
9发行人粤房字第3788497号1067.22其它无(生活区第7幢宿舍)江门市新会区会城江会路商业
10发行人粤房字第3788465号391.99无(外宾招待所)服务粤房地权证字第江门市新会区会城江会路上
11发行人644.76仓储无
439951号浅口(仓库辅房)
粤房地权证字第江门市新会区会城江会路上
12发行人792.31其它无
439953号浅口(切片输送)
1-1-69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建筑面积是否
序号 权利人 权证字号 2 坐落 用途 (m ) 抵押粤房地权证字第江门市新会区会城江会路上
13发行人12874.25仓储无
439954号浅口(锦纶仓库)
粤房地权证字第江门市新会区会城江会路上
14发行人5561.65工业无
439955号浅口(纺丝车间)
粤房地证字第0159151新会区会城江会公路上浅口
15发行人369.25工业无号(污水处理附房)粤房地证字第0159152新会会城江会公路上浅口
16发行人5357.19仓储无号(综合煤仓)粤房地证字第0159153新会区会城江会公路上浅口
17发行人766.45工业无号(水泵房)粤房地证字第0543768新会区会城镇东门路2号1商业
18发行人574.72无
号座201服务粤房地证字第0543769成套
19发行人63.97新会区会城镇镇前路11号-3无
号住宅粤房地证字第0844565商业
20发行人210.35新会会城镇圭峰东路5号101无
号服务
粤房地证字第0844571新会会城镇圭峰东路5号18#
21发行人5.55车库无
号车房
粤房地证字第0844572新会会城镇圭峰东路5号17#
22发行人5.55车库无
号车房粤房地证字第0844577成套
23发行人87.42新会会城镇圭峰东路5号404无
号住宅粤房地证字第0844579商业
24发行人188.16新会会城镇圭峰东路5号102无
号服务
粤房地证字第0844580新会会城镇圭峰东路5号19#
25发行人4.20车库无
号车房
粤房地证字第0844581新会会城镇圭峰东路5号20#
26发行人4.20车库无
号车房粤房地证字第0844583商业
27发行人207.31新会会城镇圭峰东路5号104无
号服务粤房地证字第2241318新会区会城镇潮江路3号3成套
28发行人92.19无
号座402住宅粤房地证字第2241320新会区会城镇潮江路3号3成套
29发行人92.19无
号座502住宅粤房地证字第江门市新会区会城镇江会路
30发行人1604.82工业无
C3059224 号 锦纶厂内(新空压站辅助楼)粤房地证字第江门市新会区会城江会路上
31发行人1118.27工业无
C7046278 号 浅口(制氮车间)粤房地证字第江门市新会区会城镇圭峰山成套
32发行人126.85无
C1350214 号 玉湖小苑 住宅
1-1-70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建筑面积是否序号权利人权证字号坐落用途( 2m ) 抵押粤房地证字第江门市新会区会城镇圭峰山成套
33发行人433.66无
C1350215 号 玉湖小苑(厨房) 住宅粤房地证字第江门市新会区会城镇圭峰山成套
34发行人90.23无
C1350216 号 玉湖小苑(职工宿舍 2) 住宅粤房地证字第江门市新会区会城镇圭峰山
35发行人503.35其它无
C1350217 号 玉湖小苑粤房地证字第江门市新会区会城镇圭峰山
36发行人16.38其它无
C1350218 号 玉湖小苑(配电房)粤房地证字第江门市新会区会城镇圭峰山成套
37发行人272.12无
C1350219 号 玉湖小苑(大堂及走廊) 住宅粤房地证字第江门市新会区会城镇圭峰山成套
38发行人15.80无
C1350220 号 玉湖小苑(门卫) 住宅粤房地证字第江门市新会区会城镇圭峰山成套
39发行人50.53无
C1350327 号 玉湖小苑(职工宿舍 1) 住宅粤房地证字第江门市新会区会城镇圭峰山成套
40发行人119.05无
C1350328 号 玉湖小苑(职工宿舍 3) 住宅粤房地证字第江门市新会区会城镇圭峰山成套
41发行人217.25无
C1350329 号 玉湖小苑(尾厅廊) 住宅粤房地证字第江门市新会区会城镇圭峰山
42发行人202.00办公无
C1350330 号 玉湖小苑(办公楼)粤房地证字第江门市新会区会城镇圭峰山成套
43发行人37.95无
C1350331 号 玉湖小苑(机修房) 住宅粤房地证字第江门市新会区会城镇圭峰山成套
44发行人132.70无
C1350332 号 玉湖小苑(门楼) 住宅粤房地证字第江门市新会区会城镇圭峰山成套
45发行人273.20无
C1350333 号 玉湖小苑(船厅) 住宅粤房地证字第江门市新会区会城镇江会路
46发行人29869.92工业无
C1675753 号 上浅口(锦纶车间)粤房地证字第江门市新会区会城镇江会路
47发行人2284.68车库无
C1675755 号 上浅口(车库、宿舍)粤房地证字第江门市新会区会城镇江会路
48发行人3419.00仓储无
C1675757 号 上浅口(第一期仓库)粤房地证字第江门市新会区会城镇江会路
49发行人2355.71办公无
C1675758 号 上浅口(厂办公楼)粤房地证字第江门市新会区会城镇江会路
50发行人3219.03仓储无
C1675759 号 上浅口(第二期仓库)粤房地证字第江门市新会区会城镇江会路
51发行人2068.28工业无
C1675760 号 上浅口(制氮车间)粤房地证字第江门市新会区会城冈州大道
52发行人2340.12办公无
C4114548 号 东 11 号(办公楼二期)
1-1-71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建筑面积是否序号权利人权证字号坐落用途( 2m ) 抵押粤房地证字第江门市新会区会城江会路上
53发行人10621.30工业无
C5040942 号 浅口(锦纶切片车间)粤房地证字第江门市新会区会城江会路上
54发行人922.28工业无
C7046279 号 浅口(纯水车间)粤房地证字第江门市新会区会城江会公路
55发行人1488.62其它无
C7046280 号 上浅口(食堂)粤房地证字第江门市新会区会城镇江会路
56发行人3132.15办公无
C7046281 号 (综合楼)新会区会城镇江会路(锅炉
57发行人粤房字第3788498号279.78/无
房)新会区会城镇江会路(小车
58发行人粤房字第3788499号252.63车库无
库)新会区会城镇江会路(新招成套
59发行人粤房字第3788626号264.84无待所宿舍)住宅
60发行人粤房字第3788627号31.50新会区会城镇江会路(门卫)其它无
粤(2021)江门市不动江门市新会区会城冈州大道
61发行人23007.94工业抵押
产权第2048089号东11号
粤(2021)江门市不动江门市新会区会城冈州大道
62美达高分子31547.42工业无
产权第2044834号东11号
湘(2019)临澧县不动临澧县经济开发区太平大道
63常德美华223.60工业抵押
产权第0002033号2号
湘(2019)临澧县不动临澧县经济开发区太平大道
64常德美华1643.93工业抵押
产权第0002034号2号
湘(2019)临澧县不动临澧县经济开发区太平大道
65常德美华245.24工业抵押
产权第0002035号2号
湘(2019)临澧县不动临澧县经济开发区太平大道
66常德美华7645.24工业抵押
产权第0002036号2号
湘(2019)临澧县不动临澧县经济开发区太平大道
67常德美华7645.24工业抵押
产权第0002037号2号
湘(2019)临澧县不动临澧县经济开发区太平大道
68常德美华12880.36工业抵押
产权第0002038号2号
湘(2019)临澧县不动临澧县经济开发区太平大道
69常德美华35974.67工业抵押
产权第0002039号2号
湘(2019)临澧县不动临澧县经济开发区太平大道
70常德美华1914.81工业抵押
产权第0002040号2号
湘(2019)临澧县不动临澧县经济开发区太平大道
71常德美华606.76其他抵押
产权第0002041号2号
湘(2019)临澧县不动临澧县经济开发区太平大道
72常德美华675.64其他抵押
产权第0002042号2号
湘(2019)临澧县不动临澧县经济开发区太平大道集体
73常德美华1093.42抵押
产权第0002043号2号宿舍
1-1-72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建筑面积是否
序号 权利人 权证字号 2 坐落 用途 (m ) 抵押
湘(2019)临澧县不动临澧县经济开发区太平大道
74常德美华168.75其他抵押
产权第0002044号2号
湘(2019)临澧县不动临澧县经济开发区太平大道
75常德美华33.89其他抵押
产权第0002045号2号
湘(2019)临澧县不动临澧县经济开发区太平大道
76常德美华226.92其他抵押
产权第0002046号2号
湘(2019)临澧县不动临澧县经济开发区太平大道
77常德美华11489.23工业抵押
产权第0002047号2号
湘(2019)临澧县不动临澧县经济开发区太平大道
78常德美华5201.31仓储抵押
产权第0002048号2号
湘(2019)临澧县不动临澧县经济开发区太平大道
79常德美华498.00工业抵押
产权第0002049号2号
湘(2019)临澧县不动临澧县经济开发区太平大道
80常德美华2162.25工业抵押
产权第0002050号2号
湘(2019)临澧县不动临澧县经济开发区太平大道
81常德美华7387.04工业抵押
产权第0002051号2号
湘(2019)临澧县不动临澧县经济开发区太平大道
82常德美华8076.01仓储抵押
产权第0002052号2号
湘(2020)临澧县不动临澧县经济开发区太平大道
83常德美华3678.80办公抵押
产权第0047499号2号南房权证南监字第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龙门镇
84南充美华2750.43工业无
00090285号华龙大道163号
南房权证南监字第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龙门镇
85南充美华1134.60工业无
00090286号华龙大道163号
南房权证南监字第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龙门镇
86南充美华1477.31工业无
00090287号华龙大道163号
南房权证南监字第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龙门镇
87南充美华769.00工业无
00090288号华龙大道163号
南房权证南监字第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龙门镇
88南充美华15624.46工业无
00090289号华龙大道163号
南房权证南监字第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龙门镇
89南充美华640.00工业无
00090290号华龙大道163号
南房权证南监字第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龙门镇
90南充美华1912.90工业无
00090291号华龙大道163号
南房权证南监字第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龙门镇
91南充美华2919.10工业无
00090292号华龙大道163号
南房权证南监字第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龙门镇
92南充美华1548.98工业无
00090293号华龙大道163号
南房权证南监字第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龙门镇
93南充美华270.60工业无
00090294号华龙大道163号
1-1-73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建筑面积是否
序号 权利人 权证字号 2 坐落 用途 (m ) 抵押南房权证南监字第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龙门镇
94南充美华51.15住宅无
00090295号华龙大道163号
南房权证南监字第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龙门镇
95南充美华101.66住宅无
00090296号华龙大道163号
南房权证南监字第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龙门镇
96南充美华65.78住宅无
00090297号华龙大道163号
南房权证南监字第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龙门镇
97南充美华1648.10住宅无
00101455号华龙大道163号58幢
南房权证南监字第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龙门镇
98南充美华1648.10住宅无
00101456号华龙大道163号59幢
南房权证南监字第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龙门镇
99南充美华998.77住宅无
00101457号华龙大道163号62幢
南房权证南监字第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龙门镇
100南充美华389.72工业无
00187827号华龙大道163号63幢1层
南房权证南监字第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龙门镇
101南充美华5188.06工业无
00187829号华龙大道163号64幢1层
南房权证南监字第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龙门镇
102南充美华197.25工业无
00187833号华龙大道163号65幢1层
粤(2017)深圳市不动福田区福华路北深圳国际交
103美新投资320.28办公无
产权第0240128号易广场写字楼1802
(2)历史承接房产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拥有的历史承接房产情况如下:
序建筑面积权利人权证字号
号(2坐落用途
m )
1发行人会单字19209号90.87新会区会城镇北园区东门路2号1座301单元住宅
2发行人会单字19210号90.93新会区会城镇北园区东门路2号1座401单元住宅
3发行人会单字19211号90.93新会区会城镇北园区东门路2号1座501单元住宅
4发行人会单字19217号86.50新会区会城镇北园区东门路2号1座503单元住宅
5发行人会单字29848号71.94新会区会城镇北园区东门路2号1座506单元住宅
6发行人会单字19251号89.36新会区会城镇北园区东门路2号1座412单元住宅
7发行人会单字19253号89.36新会区会城镇北园区东门路2号1座612单元住宅
8发行人会单字19254号89.36新会区会城镇北园区东门路2号1座712单元住宅
9发行人会单字10889号68.30新会区会城镇东门路二巷四座101住宅
10发行人会单字17319号64.23新会区会城镇东门路二巷六座103住宅
11发行人会单字41723号112.28新会区会城镇东门路二巷12号203单元住宅
1-1-74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序建筑面积
权利人 权证字号 2 坐落 用途 号 (m )
12发行人会单字0100834号285.32新会区会城镇北园圭峰东路5号103单元住宅
13发行人会单字0100834号134.84新会区会城镇北园圭峰东路5号301单元住宅
14发行人会单字0100834号134.84新会区会城镇北园圭峰东路5号401单元住宅
15发行人会单字0100834号133.53新会区会城镇北园圭峰东路5号501单元住宅
16发行人会单字0100834号133.53新会区会城镇北园圭峰东路5号601单元住宅
17发行人会单字0100834号97.78新会区会城镇北园圭峰东路5号605单元住宅
18发行人会单字0100834号133.53新会区会城镇北园圭峰东路5号701单元住宅
19发行人会单字0100834号110.01新会区会城镇北园圭峰东路5号703单元住宅
20发行人会单字0100834号97.78新会区会城镇北园圭峰东路5号705单元住宅
21发行人会单字9938号47.88新会区会城镇侨乐新村一座202住宅
22发行人会单字9943号47.88新会区会城镇侨乐新村一座302住宅
23发行人会单字9945号46.08新会区会城镇侨乐新村一座304住宅
24发行人会单字9946号47.78新会区会城镇侨乐新村一座305住宅
25发行人会单字9951号47.78新会区会城镇侨乐新村一座405住宅
26发行人会单字9955号46.08新会区会城镇侨乐新村一座504住宅
27发行人会单字9833号44.23新会区会城镇河南三丫营新村八座202住宅
28发行人会单字9857号59.32新会区会城镇河南三丫营新村二座202住宅
29发行人会单字9865号59.32新会区会城镇河南三丫营新村二座402住宅
30发行人会单字9915号76.84新会区会城镇北园新村3号203住宅
31发行人会单字9905号76.53新会区会城镇北园新村3号604住宅
32发行人会单字21386号84.58新会区会城镇江会路1座301住宅
33发行人会单字21387号84.58新会区会城镇江会路1座401住宅
34发行人会单字21388号84.58新会区会城镇江会路1座501住宅
35发行人会单字21389号84.58新会区会城镇江会路1座601住宅
36发行人会单字21390号84.58新会区会城镇江会路1座701住宅
37发行人会单字41739号7.04新会区会城镇东门路2巷12号16#车房
38发行人会单字41740号6.73新会区会城镇东门路2巷12号17#车房
39发行人会单字41741号5.63新会区会城镇东门路2巷12号18#车房
40发行人会单字41742号5.35新会区会城镇东门路2巷12号19#车房
41发行人会单字41743号4.55新会区会城镇东门路2巷12号20#车房
42发行人会单字41744号4.55新会区会城镇东门路2巷12号21#车房
43发行人会单字41745号5.35新会区会城镇东门路2巷12号22#车房
1-1-75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序建筑面积
权利人 权证字号 2 坐落 用途 号 (m )
44发行人会单字41746号4.75新会区会城镇东门路2巷12号23#车房
45发行人会单字41747号5.24新会区会城镇东门路2巷12号24#车房
46发行人会单字41748号5.24新会区会城镇东门路2巷12号25#车房
47发行人会单字41750号5.35新会区会城镇东门路2巷12号27#车房
48发行人会单字41751号4.55新会区会城镇东门路2巷12号28#车房
49发行人会单字41752号4.55新会区会城镇东门路2巷12号29#车房
50发行人会单字41754号5.63新会区会城镇东门路2巷12号31#车房
51发行人会单字41756号7.04新会区会城镇东门路2巷12号33#车房
52发行人会单字41776号5.24新会区会城镇东门路2巷8号1#车房
53发行人会单字41777号5.24新会区会城镇东门路2巷8号2#车房
54发行人会单字41775号65.67新会区会城镇东门路2巷8号小车库车房
55发行人会单字41505号7.49新会区会城镇东门路2巷5号52#车房
56发行人会单字41506号6.45新会区会城镇东门路2巷5号53#车房
57发行人会单字41507号6.45新会区会城镇东门路2巷5号54#车房
58发行人会单字41508号6.45新会区会城镇东门路2巷5号55#车房
59发行人会单字41509号6.45新会区会城镇东门路2巷5号56#车房
60发行人会单字41510号6.45新会区会城镇东门路2巷5号57#车房
61发行人会单字41511号6.45新会区会城镇东门路2巷5号58#车房
62发行人会单字41513号6.83新会区会城镇东门路2巷5号60#车房
63发行人会单字41514号6.45新会区会城镇东门路2巷5号61#车房
64发行人会单字41515号6.45新会区会城镇东门路2巷5号62#车房
65发行人会单字41516号6.45新会区会城镇东门路2巷5号63#车房
66发行人会单字41517号6.45新会区会城镇东门路2巷5号64#车房
67发行人会单字41518号6.45新会区会城镇东门路2巷5号65#车房
68发行人会单字41519号6.45新会区会城镇东门路2巷5号66#车房
69发行人会单字26781号7.18新会区会城镇东门路2巷3号47#车房
70发行人会单字26782号6.95新会区会城镇东门路2巷3号48#车房
71发行人会单字26783号7.05新会区会城镇东门路2巷3号51#车房
72发行人会单字26784号6.82新会区会城镇东门路2巷3号52#车房
73发行人会单字26787号6.08新会区会城镇东门路2巷3号55#车房
74发行人会单字26788号6.08新会区会城镇东门路2巷3号56#车房
75发行人会单字26790号6.08新会区会城镇东门路2巷3号58#车房
1-1-76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序建筑面积
权利人 权证字号 2 坐落 用途 号 (m )
76发行人会单字26793号6.08新会区会城镇东门路2巷3号61#车房
77发行人会单字26795号6.08新会区会城镇东门路2巷3号63#车房
78发行人会单字26796号6.08新会区会城镇东门路2巷3号64#车房
79发行人会单字26797号6.08新会区会城镇东门路2巷3号65#车房
80发行人会单字26798号6.08新会区会城镇东门路2巷3号66#车房
81发行人会单字41569号7.67新会区会城镇东门路4巷4号47#车房
82发行人会单字41570号7.67新会区会城镇东门路4巷4号48#车房
83发行人会单字41571号7.49新会区会城镇东门路4巷4号51#车房
84发行人会单字41572号7.49新会区会城镇东门路4巷4号52#车房
85发行人会单字41573号6.45新会区会城镇东门路4巷4号53#车房
86发行人会单字41576号6.45新会区会城镇东门路4巷4号56#车房
87发行人会单字41579号6.83新会区会城镇东门路4巷4号59#车房
88发行人会单字41580号6.83新会区会城镇东门路4巷4号60#车房
89发行人会单字41581号6.45新会区会城镇东门路4巷4号61#车房
90发行人会单字41582号6.45新会区会城镇东门路4巷4号62#车房
91发行人会单字41586号6.45新会区会城镇东门路4巷4号66#车房
92发行人会单字41709号5.35新会区会城镇东门路2巷10号10#车房
93发行人会单字41713号4.75新会区会城镇东门路2巷10号14#车房
94发行人会单字41720号7.04新会区会城镇东门路2巷10号21#车房
95发行人会单字26848号6.95新会区会城镇东门路4巷2号48#车房
96发行人会单字26849号7.05新会区会城镇东门路4巷2号51#车房
97发行人会单字26850号6.82新会区会城镇东门路4巷2号52#车房
98发行人会单字26851号6.08新会区会城镇东门路4巷2号53#车房
99发行人会单字26852号6.08新会区会城镇东门路4巷2号54#车房
100发行人会单字26853号6.08新会区会城镇东门路4巷2号55#车房
101发行人会单字26854号6.08新会区会城镇东门路4巷2号56#车房
102发行人会单字26856号6.08新会区会城镇东门路4巷2号58#车房
103发行人会单字26857号6.35新会区会城镇东门路4巷2号59#车房
104发行人会单字26858号6.35新会区会城镇东门路4巷2号60#车房
105发行人会单字26859号6.08新会区会城镇东门路4巷2号61#车房
106发行人会单字26860号6.08新会区会城镇东门路4巷2号62#车房
107发行人会单字26862号6.08新会区会城镇东门路4巷2号64#车房
1-1-77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序建筑面积
权利人 权证字号 2 坐落 用途 号 (m )
108发行人会单字26863号6.08新会区会城镇东门路4巷2号65#车房
109发行人会单字26864号6.08新会区会城镇东门路4巷2号66#车房
110发行人会单字41668号7.04新会区会城镇潮江路3号3座20#车房
111发行人会单字41669号6.73新会区会城镇潮江路3号3座21#车房
112发行人会单字41670号5.63新会区会城镇潮江路3号3座22#车房
113发行人会单字41671号5.35新会区会城镇潮江路3号3座23#车房
114发行人会单字41672号4.55新会区会城镇潮江路3号3座24#车房
115发行人会单字41673号4.55新会区会城镇潮江路3号3座25#车房
116发行人会单字41674号5.35新会区会城镇潮江里3号3座26#车房
117发行人会单字41677号5.24新会区会城镇潮江路3号3座29#车房
118发行人会单字41678号4.75新会区会城镇潮江路3号3座30#车房
119发行人会单字41679号5.35新会区会城镇潮江路3号3座31#车房
120发行人会单字41681号4.55新会区会城镇潮江路3号3座33#车房
121发行人会单字41682号5.35新会区会城镇潮江路3号3座34#车房
122发行人会单字41683号5.63新会区会城镇潮江路3号3座35#车房
123发行人会单字41616号5.68新会区会城镇潮江路3号4座16#车房
124发行人会单字41605号5.83新会区会城镇潮江路3号4座17#车房
125发行人会单字41606号5.83新会区会城镇潮江路3号4座18#车房
126发行人会单字41607号5.51新会区会城镇潮江路3号4座19#车房
127发行人会单字41608号5.51新会区会城镇潮江路3号4座20#车房
128发行人会单字41609号5.85新会区会城镇潮江路3号4座21#车房
129发行人会单字41610号5.85新会区会城镇潮江路3号4座22#车房
130发行人会单字41612号5.85新会区会城镇潮江路3号4座24#车房
131发行人会单字41613号5.51新会区会城镇潮江路3号4座25#车房
132发行人会单字41614号6.39新会区会城镇潮江路3号4座26#车房
133发行人会单字41615号5.68新会区会城镇潮江路3号4座27#车房
134发行人会单字41636号6.60新会区会城镇潮江路3号5座2#车房
135发行人会单字41638号6.60新会区会城镇潮江路3号5座22#车房
136发行人会单字41640号5.29新会区会城镇潮江路3号5座24#车房
137发行人会单字41641号6.76新会区会城镇潮江路3号5座25#车房
138发行人会单字41642号7.73新会区会城镇潮江路3号5座26#车房
139发行人会单字41643号7.58新会区会城镇潮江路3号5座27#车房
1-1-78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序建筑面积
权利人 权证字号 2 坐落 用途 号 (m )
140发行人会单字41644号6.38新会区会城镇潮江路3号5座28#车房
141发行人会单字41645号5.59新会区会城镇潮江路3号5座29#车房
142发行人会单字41646号5.59新会区会城镇潮江路3号5座30#车房
143发行人会单字41647号5.29新会区会城镇潮江路3号5座31#车房
144发行人会单字0100834号7.62新会区会城镇圭峰东路5号9#车房
145发行人会单字0100834号7.62新会区会城镇圭峰东路5号11#车房
146发行人会单字0100834号7.62新会区会城镇圭峰东路5号12#车房
(3)主要生产设备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主要生产设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名称原值净值成新率
锦纶丝产线99196.9630477.5330.72%
切片生产线37638.792081.205.53%
2、主要无形资产
(1)土地使用权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
取得是否
序号 权利人 权证字号 2 坐落 面积(m ) 用途 有效期至方式抵押新府国用厂房及配会城镇甘竹
1发行人(1995)字第5897.00套工程设划拨2042.10.28无

0132252号施
新府国用会城东门路
2发行人(1997)字第410.00托儿所出让2047.02.26无
二号一座201
0134908号
新府国用新会区江会职工生活
3发行人(1997)字第11968.00出让2047.02.26无
公路上浅口设施
0134909号新府国用(出新会区江会4发行人2000)字第路上浅口(土5690.00工业出让2046.05.03无
2102017号名)
1-1-79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取得是否
序号 权利人 权证字号 坐落 2 面积(m ) 用途 有效期至方式抵押新会圭峰管
新国用(2003)商业综合5发行人委会玉湖(土9693.00出让2053.03.21无
第01073号用地
名)江门市新会
新集用(2006)区会城街道
6发行人449.00工业用地流转2056.04.13无
第00597号沙岗村上浅口(土名)江门市新会
新国用(2009)
7发行人区江会路上2513.00工业用地出让2046.05.03无
第02375号浅口(土名)江门市新会
新国用(2009)
8发行人区江会路上80495.00工业用地出让2046.05.03无
第02863号浅口(土名)江门市新会
新国用(2009)
9发行人区江会路上4509.00工业用地出让2046.05.03无
第02864号浅口(土名)江门市新会
新国用(2010)
10发行人区江会公路3775.00工业用地出让2060.02.03无
第00509号上浅口
粤(2021)江江门市新会
11发行人门市不动产权区会城冈州5445.00工业用地出让2047.02.27抵押
第2048089号大道东11号
粤(2021)江江门市新会美达高
12门市不动产权区会城冈州45318.00工业用地出让2046.05.03无
分子
第2044834号大道东11号临澧县太平临国用(2004工业经济开
13常德美华172186.00工业用地出让2054.01.03无
变)第38号发区太平居委会
湘(2019)临临澧县经济常德美华澧县不动产权开发区太平抵押
第0002041号大道2号
湘(2019)临临澧县经济常德美华澧县不动产权开发区太平抵押
第0002042号大道2号
1482421.93工业用地出让2054.01.03
湘(2019)临临澧县经济常德美华澧县不动产权开发区太平抵押
第0002043号大道2号
湘(2019)临临澧县经济常德美华澧县不动产权开发区太平抵押
第0002044号大道2号
1-1-80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2 取得 是否序号 权利人 权证字号 坐落 面积(m ) 用途 有效期至
方式抵押
湘(2019)临临澧县经济常德美华澧县不动产权开发区太平抵押
第0002045号大道2号
湘(2019)临临澧县经济常德美华澧县不动产权开发区太平抵押
第0002046号大道2号
湘(2019)临临澧县经济常德美华澧县不动产权开发区太平抵押
第0002047号大道2号
湘(2019)临临澧县经济常德美华澧县不动产权开发区太平抵押
第0002048号大道2号
湘(2019)临临澧县经济常德美华澧县不动产权开发区太平抵押
第0002049号大道2号
湘(2019)临临澧县经济常德美华澧县不动产权开发区太平抵押
第0002050号大道2号
湘(2019)临临澧县经济常德美华澧县不动产权开发区太平抵押
第0002051号大道2号
湘(2019)临临澧县经济常德美华澧县不动产权开发区太平抵押
第0002052号大道2号
湘(2019)临临澧县经济常德美华澧县不动产权开发区太平抵押
第0002033号大道2号
湘(2019)临临澧县经济常德美华澧县不动产权开发区太平抵押
第0002034号大道2号
湘(2019)临临澧县经济
15常德美华澧县不动产权开发区太平53680.98工业用地出让2063.01.16抵押
第0002035号大道2号
湘(2019)临临澧县经济常德美华澧县不动产权开发区太平抵押
第0002036号大道2号
湘(2019)临临澧县经济常德美华澧县不动产权开发区太平抵押
第0002037号大道2号
1-1-81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取得是否
序号 权利人 权证字号 2 坐落 面积(m ) 用途 有效期至方式抵押
湘(2019)临临澧县经济常德美华澧县不动产权开发区太平抵押
第0002038号大道2号
湘(2019)临临澧县经济常德美华澧县不动产权开发区太平抵押
第0002039号大道2号
湘(2019)临临澧县经济常德美华澧县不动产权开发区太平抵押
第0002040号大道2号
湘(2018)临临澧县安福
16常德美华澧县不动产权镇太平社区32710.55工业用地出让2068.05.30无
第0003159号居委会
湘(2020)临临澧县经济
17常德美华澧县不动产权开发区太平82421.93工业用地出让2054.01.03抵押
第0047499号大道2号
湘(2022)临临澧县安福
18常德美华澧县不动产权街道太平社32710.55工业用地出让2052.10.10无
第0006566号区居委会南充市国用高坪区龙门
19南充美华(2003)字第镇华龙大道64943.20工业出让2053.05.12无
006913号163号(厂区)
高坪区龙门南充市国用镇华龙大道
20南充美华(2003)字第6958.94住宅出让2053.05.12无163号(宿舍
006914号
院)高坪区龙门南充市国用镇华龙大道
21南充美华(2003)字第8031.20工业出让2053.05.12无163号(厂后
006922号面锅炉房)南充市国用高坪区都京
22四川美华(2013)字122414.00工业出让2063.08.30无
工业园
025008号办公,商福田区福华粤(2017)深业,酒店,路北深圳国30396.30
23美新投资圳市不动产权公寓,娱出让2051.08.22无
际交易广场(共有)
第0240128号乐,交易写字楼1802广场
(2)商标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拥有商标情况如下:
1-1-82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序号所有权人商标图样注册编号核定使用商品或服务有效期至
1发行人279345聚已内酰胺切片2027.02.27
2发行人279784锦纶弹力丝;锦纶长丝2027.02.27
3发行人279794纯棉;涤绵布;化纤布2027.02.27
聚已内酰胺切片(PA6 切片);合成树脂塑料;
4发行人33834462024.09.20
聚丙烯广告传播;广告宣传;商业管理咨询;商业管理辅助;进出口代理;将信息编入计算机数据
5发行人33834472024.06.13库;计算机数据库信息编入;计算机数据库信息系统化纱;纺织用弹性纱和线;弹力丝(纺织用);
6发行人33834482024.06.06长丝;纺织线和纱;尼龙线
7发行人3383449纤维纺织原料;纺织纤维2024.06.06
聚已内酰胺切片(PA6 切片);合成树脂塑料;
8发行人33834502024.09.20
聚丙烯
9发行人3383502聚已内酰胺切片;合成树脂塑料;聚丙烯2024.09.20
10发行人3383504聚已内酰胺切片;合成树脂塑料;聚丙烯2024.09.20
11发行人3383505聚已内酰胺切片;合成树脂塑料;聚丙烯2024.09.20
12发行人3383508聚已内酰胺切片;合成树脂塑料;聚丙烯2024.09.20
聚已内酰胺切片(PA6 切片);合成树脂塑料;
13发行人33835092024.09.20
聚丙烯
1-1-83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序号所有权人商标图样注册编号核定使用商品或服务有效期至
聚已内酰胺切片(PA6 切片);合成树脂塑料;
14发行人33835112024.09.20
聚丙烯织物;编织的弹性布料;丝绸(布料);锦缎;
15发行人3750326纺织纤维织物;纺织织物;牛津布;布;内衣2029.10.06
用织物;人造丝织品人造丝和纱;尼龙丝;绣花用纱和线;长丝;
16发行人3750327丝纱;落丝;细线和细纱;人造丝;纺织线和2026.01.20纱;纺织用弹性纱和线
聚丙烯纺织布;塑料材料(纤维代用品);无
17发行人48723372029.09.13纺布;纺织用玻璃纤维织物锦纶长丝;锦纶弹力丝;纱;纺织用弹性纱和
18发行人4872338线;弹力丝(纺织用);长丝;纺织用线和纱;2029.03.06
人造丝;绣花用纱和线;尼龙线人造丝;绣花用纱和线;锦纶长丝;锦纶弹力
19发行人4872339丝;纱;纺织用弹性纱和线;弹力丝(纺织用);2029.03.06长丝;纺织用线和纱;尼龙线丝绳;网织物;包装用纺织品袋(信封、小袋);
非橡胶或塑料制填充材料;纤维纺织原料;纺
20发行人48723402029.04.27
织纤维;纺织品用塑料纤维;纺织品纤维;纺
织用玻璃纤维;绢丝(废生丝)丝绳;网织物;包装用纺织品袋(信封、小袋);
非橡胶或塑料制填充材料;绢丝(废生丝);
21发行人48723412029.04.27纤维纺织原料;纺织纤维;纺织品用塑料纤维;
纺织品纤维;纺织用玻璃纤维丝绳;网织物;包装用纺织品袋(信封、小袋);
22发行人48723422029.06.27
非橡胶或塑料填充材料氨;对苯二甲酸乙二脂;苯胺;聚酰胺树脂;
23发行人4872343涤纶聚脂切片;聚酰胺;合成树脂塑料;聚丙2029.06.20
烯纱;纺织线和纱;弹力丝(纺织用);长丝;
24发行人15468409人造线和纱;绣花用线和纱;毛线和粗纺毛纱;2025.11.19
纺织用弹性线和纱;人造丝;尼龙线绣花用线和纱;纱;毛线和粗纺毛纱;人造线
25发行人17458874和纱;纺织用弹性线和纱;人造丝;纺织线和2026.09.13纱;弹力丝(纺织用);长丝;尼龙线绣花用线和纱;纺织用弹性线和纱;人造丝;
26发行人17458913毛线和粗纺毛纱;纱;纺织线和纱;弹力丝(纺2026.09.13织用);人造线和纱;长丝;尼龙线
1-1-84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序号所有权人商标图样注册编号核定使用商品或服务有效期至
纤维纺织原料;绢丝(废生丝);纺织纤维;
非橡胶、非塑料、非纸或纸板制填充材料;包
27发行人504800012032.02.06
装用纺织品袋(信封、小袋);帐篷;风障布;
丝绳;纺织品用塑料纤维;网织物纱;绣花用线和纱;人造线和纱;纺织用弹性
28发行人50490784线和纱;落丝;弹力丝(纺织用);长丝;缝2031.12.06
纫线和纱;纺织线和纱;尼龙线纱;丝线和纱;缝纫线和纱;纺织线和纱;纺
29发行人61528988织用弹性线和纱;弹力丝(纺织用);长丝;2032.07.13
人造丝;人造毛线;以羊毛为主的混纺线和纱人造丝;丝线和纱;纱;人造线和纱;棉纱;
30发行人66332208纺织线和纱;纺织用弹性线和纱;弹力丝(纺2033.02.06织用);长丝;线
(3)专利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持有专利共计97项,其中发明专利46项、实用新型专利51项,具体情况如下:
专利取得序号权利人专利名称专利号申请日类型方式一种在线检测丝的含油率和张力发明原始
1发行人20071002975542007.08.17
的探头专利取得一种在生产线上对丝张力的检测发明原始
2发行人20071003076112007.10.09
和监控系统专利取得一种全消光锦纶6切片的制造方发明原始
3发行人20081002955532008.07.18
法专利取得一种具有高韧性与抗静电性的无发明原始
4发行人20081021877652008.10.31
卤阻燃聚酰胺6组合物专利取得一种低浓度己内酰胺水溶液的浓发明原始
5发行人20081021903062008.11.11
缩方法专利取得一种负离子聚酰胺母粒及纤维的发明原始
6发行人20111016392882011.06.17
制备方法专利取得一种高强度低沸缩锦纶6异形空发明原始
7发行人20111016591162011.06.20
变纱的生产工艺专利取得
尼龙6/季鏻盐改性蒙脱石纳米复发明原始
8发行人20111020060132011.07.18
合材料的插层制备方法专利取得发明原始
9发行人一种空变丝毛圈检测仪20121016130702012.05.22
专利取得一种空变丝毛圈外观图像的处理发明原始
10发行人20121016092492012.05.22
方法专利取得
1-1-85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专利取得序号权利人专利名称专利号申请日类型方式一种锦纶化纤用表面改性消光剂发明原始
11发行人20131022014812013.06.04
的制造方法专利取得一种凉爽聚酰胺纤维及其制备方发明原始
12发行人20151001364722015.01.12
法专利取得发明原始
13发行人一种防螨织物的制备方法20161006268282016.01.29
专利取得一种纺丝注射机的控制系统及其发明原始
14发行人20161058172682016.07.21
控制方法专利取得一种纺丝生产信息显示系统及其发明原始
15发行人20161058429652016.07.21
显示方法专利取得发明原始
16发行人一种自动清理回收废液纺丝机20161062364452016.07.29
专利取得发明原始
17发行人一种自动清丝回收纺丝机20161062348592016.07.29
专利取得发明原始
18发行人一种纺丝装置20161062350332016.07.29
专利取得发明原始
19 发行人 一种自动清丝纺丝机 201610623645X 2016.07.29
专利取得发明原始
20发行人一种自动清理废液纺丝机20161062350292016.07.29
专利取得纺丝分级范围随机的边缘动程控发明原始
21 发行人 201610798201X 2016.08.31
制系统及其方法专利取得一种高色牢度低熔点聚酰胺用色发明原始
22发行人20181014408592018.02.12
母粒专利取得发明原始
23发行人一种塑料配色工艺20181014411752018.02.12
专利取得一种高色牢度低熔点聚酰胺用色发明原始
24发行人20181014408442018.02.12
母粒的制备方法专利取得
一种丝束规格的控制方法、装置及发明原始
25发行人20201073705602020.07.28
存储介质专利取得一种着色改性尼龙粒子及其制备发明原始
26发行人20201117123442020.10.28
方法专利取得一种高强结构聚酰胺6的制造工发明原始
27发行人20201122128872020.11.05
艺专利取得
一种FDY设备生产POY品种的方 发明 原始
28发行人20201132299362020.11.23
法专利取得
加捻机卷绕装置提升 DTY 卷重工 发明 原始
29发行人20201132297432020.11.23
艺专利取得一种高光亮高色牢度荧光尼龙复发明原始
30发行人20211011765802021.01.28
合纤维及制备方法专利取得
1-1-86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专利取得序号权利人专利名称专利号申请日类型方式实用原始
31发行人一种原料静态混合器20142077889612014.12.10
新型取得实用原始
32发行人一种具有凉爽效应的针织面料20142084768102014.12.26
新型取得实用原始
33发行人一种纺丝生产信息显示系统20162077685772016.07.21
新型取得实用原始
34发行人一种纺丝注射机的控制系统20162077651932016.07.21
新型取得实用原始
35发行人一种纺丝边缘动程控制系统20162102916522016.08.31
新型取得一种纺丝计量泵自动加减速控制实用原始
36发行人20182059903212018.04.25
系统新型取得实用原始
37发行人一种锦纶回收出料防堵塞装置20182163736892018.10.09
新型取得实用原始
38发行人一种大包装下料分配装置20182163736932018.10.09
新型取得实用原始
39发行人一种切片计量输送装置20182163743572018.10.09
新型取得实用原始
40发行人一种纺织原料回收熔体过滤装置20182163737062018.10.09
新型取得一种基于三相固态继电器的电机实用原始
41发行人20192127000312019.08.06
正反转安全保护电路新型取得实用原始
42发行人一种聚酰胺6色母粒的对色装置20202219345872020.09.29
新型取得一种纺丝热辊加热及驱动控制器实用原始
43发行人20202273615552020.11.23
的替代装置新型取得实用原始
44发行人一种荧光尼龙复合纤维20212024722862021.01.28
新型取得实用原始
45发行人一种单螺杆挤出机20212258754212021.10.26
新型取得一种用于聚合生产线的焊缝补漏实用原始
46发行人20222135932552022.05.31
结构新型取得实用原始
47发行人锦纶6切片稳定混料的控制结构20222135937722022.05.31
新型取得一种用于聚合生产线的管道法兰实用原始
48发行人20222135986682022.05.31
焊接结构新型取得实用原始
49发行人加弹机20222220068612022.08.19
新型取得实用原始
50发行人一种纺丝单体抽吸装置20222227129632022.08.26
新型取得
1-1-87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专利取得序号权利人专利名称专利号申请日类型方式实用原始
51发行人一种纺丝机用热辊冷却系统20222227128892022.08.26
新型取得实用原始
52发行人纺丝机20222232945842022.08.31
新型取得一种纺丝功能母粒添加机控制系实用原始
53发行人20222265090182022.10.08
统的监测装置新型取得实用原始
54发行人一种挤压机变频器的替代装置20222290472372022.11.01
新型取得
发行人、常实用原始
55 一种地坑式箱体堆码装置 201821355262X 2018.08.21
德美华新型取得
发行人、常实用原始
56一种纺丝废油剂的油水分离装置20182173388182018.10.24
德美华新型取得
发行人、常实用原始
57一字型喷丝板20182178214282018.10.31
德美华新型取得
发行人、常实用原始
58一种锦纶6弹力丝络筒装置20182178328462018.10.31
德美华新型取得
发行人、常实用原始
59一种金属止捻器修复装置20222032450492022.02.17
德美华新型取得
发行人、常一种纺丝溶体计量泵吐出量测量实用原始
6020222032450532022.02.17
德美华装置新型取得
发行人、常一种加弹机热箱温度变异的检修实用原始
6120222214756022022.08.15
德美华装置新型取得
发行人、常实用原始
62一种电气控制柜防侵蚀保护装置20222232769612022.08.31
德美华新型取得
发行人、德发明原始
63一种耐变色抗菌锦纶纤维20181014586742018.02.12
华尼龙专利取得
发行人、德一种耐变色抗菌锦纶纤维的制备发明原始
6420181014586892018.02.12
华尼龙方法专利取得
发行人、德实用原始
65一种新型乌氏粘度计20182025432222018.02.12
华尼龙新型取得
发行人、南实用原始
66充美华、常一种纺丝纸管20162081537392016.07.29
新型取得德美华
发行人、东一种锦纶化纤用消光剂的表面处发明原始
6720121022610112012.07.02
华大学理方法专利取得
发行人、东一种聚草酰胺的雾化聚合方法和发明原始
6820161000654522016.01.06
华大学装置专利取得
发行人、华实用原始
69一种聚酰胺固相增粘控制球20172071855782017.06.20
南理工大学新型取得
常德美华、实用原始
70一种尼龙6切片的干燥装置20182123421112018.08.01
发行人新型取得
1-1-88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专利取得序号权利人专利名称专利号申请日类型方式
常德美华、实用原始
71一种节能低耗油雾分离装置20192132735752019.08.15
发行人新型取得
常德美华、一种单体抽吸废气排放的净化装实用原始
7220202157670742020.07.31
发行人置新型取得
常德美华、实用原始
73一种锦纶产品生产装置20202157671062020.07.31
发行人新型取得
常德美华、实用原始
74一种工艺空调喷淋水过滤装置20202157097402020.07.31
发行人新型取得
常德美华、实用原始
75 一种锦纶 6FDY 用喷丝板 2020215767093 2020.07.31
发行人新型取得
常德美华、实用原始
76缓冷加热装置20202186499532020.08.31
发行人新型取得
常德美华、实用原始
77 侧吹导流板 202021862787X 2020.08.31
发行人新型取得
常德美华、实用原始
78发行人、南一种新丝路结构纺丝机20162082751532016.07.29
新型取得充美华
德华尼龙、实用原始
79旋转式织物隔热性能测试装置20182025426392018.02.12
发行人新型取得
德华尼龙、实用原始
80一种纺丝用的牵伸辊控制装置20182025426432018.02.12
发行人新型取得大工(青岛)新能源材料基于纺丝速度的纺丝生产统计系实用原始
81技术研究院20202035008572020.03.19
统新型取得
有限公司、发行人
东华大学、抗菌抗静电多功能尼龙6纤维及发明原始
8220091019456042009.08.25
发行人其制备和应用专利取得
东华大学、一种在线印染洗涤废水处理回用发明受让
8320111020435632011.07.21
发行人的方法及其装置专利取得
东华大学、一种含多种无机粉体的远红外发明原始
8420141043883212014.08.29
发行人 PA6 纤维的制备方法 专利 取得
东华大学、一种近红外光诱导牵伸制备异形发明原始
8520181038581922018.04.26
发行人高强度聚酰胺6纤维的制备方法专利取得
东华大学、一种近红外光结构诱导牵伸制备发明原始
8620181038697462018.04.26
发行人高强度聚酰胺纤维的制备方法专利取得华南理工大发明原始
87一种抗菌防螨纤维及其制备方法20161091802632016.10.20
学、发行人专利取得华南理工大发明原始
88一种高粘共聚尼龙及其制备方法20181125240822018.10.25
学、发行人专利取得
1-1-89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专利取得序号权利人专利名称专利号申请日类型方式中国科学院
有机胺改性蒙脱土/聚酰胺纳米复发明原始
89化学研究20141057755862014.10.24
合材料的制备方法专利取得
所、发行人中国科学院纳米增强粒子增强的尼龙复合材发明原始
90 化学研究 201410577575X 2014.10.24
料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专利取得
所、发行人珠海麦得发生物科技股一种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和应发明原始
9120211160314382021.12.24
份有限公用专利取得
司、发行人一种纺丝功能母粒添加机控制系实用原始
92发行人20222265012092022.10.08
统新型取得
发行人、常发明原始
93一种色母粒色差的判定方法20201076227352020.07.31
德美华专利取得
发行人、常实用原始
94一种颗粒料除粉尘装置20222032454772022.02.17
德美华新型取得
发行人、常一种锦纶废丝再生产纤维级切片实用原始
9520222032465692022.02.17
德美华的生产线新型取得
发行人、常实用原始
96一种卷装丝自动割丝装置20222032832332022.02.17
德美华新型取得华南理工大一种聚酰胺固相增粘控制球及应发明原始
9720171046969852017.06.20
学、发行人用专利取得
(4)经营资质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已取得的经营资质证书情况如下:
资质/许可证书
序号持证主体证号/备案号有效期限发证/备案机关
/备案文件名称
2022.09.24江门市生态环境
1 发行人 排污许可证 914407001941339867001Q
-2027.09.23局中鉴认证有限责
ISO9001:2015
2022.09.01任公司/国家认证
2 发行人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 0070022Q53351R8L
-2025.08.31认可监督管理委书员会中鉴认证有限责
ISO14001:2015
2022.09.01任公司/国家认证
3 发行人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 0070022E52129R5L
-2025.08.31认可监督管理委书员会
IATF16949:2016 2022.08.30
4 发行人 0456887/T84334 IATF/NQA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025.08.29
1-1-90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2023.03.15中国化学纤维工业
5 发行人 绿色纤维认证证书 GF20160308
-2026.03.14协会广东省科学技术
2020.12.09厅、广东省财政
6 发行人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GR202044005905
-2023.12.08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2023.07.01
7 南充美华 排污许可证 91511300720881352Y001P 南充市生态环境局
-2028.06.30
2023.06.10
8 常德美华 排污许可证 914307007580121799001V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2028.06.09
(九)发行人境外经营与境外资产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境外经营机构包括美达尼龙和美华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1、美达尼龙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美达尼龙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03年7月11日注册资本3920万元港币
注册地址中国香港干诺道中168-200号信德中心西翼22楼2203室经营范围进出口贸易
股东名称股权比例(%)股东及持股情况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100.00
项目2022.12.31/2022年度2023.6.30/2023年1-6月总资产20919.4817536.52主要财务数据
净资产15157.9015292.55(单位:万元)
营业收入34227.0512517.09
净利润-91.3052.29
2、香港美华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香港美华投资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16年12月19日注册资本2200000美元
注册地址中国香港干诺道中168-200号信德中心西翼22楼2203室
股东名称股权比例(%)股东及持股情况
美达尼龙有限公司100.00
主要财务数据项目2022.12.31/2022年度2023.6.30/2023年1-6月
1-1-91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单位:万元)总资产2.130.14
净资产1.06-2.66
营业收入--
净利润-5.78-3.69
五、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情况经核查,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况。
(二)发行人报告期内重要的资产转让事项交易转让标的受让方转让完成时间事项类型
2020.4.15 签署 1、FibrantB.V.转让美达福邦特的 25%美达福邦特(现更转让协议,股权;
收购名为美达高分子)美达股份
2020.8.10完成2、转让价格:以现金方式向
的25%股权
股权交割 FibrantB.V.支付人民币 4718.00 万元;
1、新会新锦转让鹤山美华的40.00%
新会新锦与导通2020.10.29签署股权;导通投资转让鹤山美华的四川元顺汇
投资合计持有鹤转让协议,41.00%股权;
出售建设工程有
山美华的81.00%2020.12.02完成2、转让价格:1538万元,其中新会限公司股权股权交割新锦价款760万元;导通投资价款778万元。
2020.12.30签署1、利冠投资受让美达尼龙持有导通投
导通投资100.00%转让协议资100.00%股权;
出售利冠投资
股权2020.12.31完成2、转让价格:以现金方式向美达尼龙
股权交割支付港币3800.00万元。
2021.8.6签署转1、新会新锦转让鹤山美华的19.00%
新会新锦持有鹤四川元顺汇让协议股权;
出售山美华的19.00%建设工程有
2021.9.16完成2、转让价格:以现金方式向新会新锦
股权限公司股权交割支付人民币361万元。
六、最近一年一期业绩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分析
公司2022年度营业收入较上年度下降12.24%,2022年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198.12%;公司2023年上半年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18.23%,2023年上半年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190.83%。
1-1-92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2022年度和2023年上半年,发行人经营业绩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同比变动值2022年度同比变动值2021年度
营业收入126615.06-28236.11291367.29-40652.24332019.53
毛利3606.40-16469.2113370.47-18307.3531677.82
期间费用6427.21-2380.9914347.74-5750.2920098.03
资产减值损失-2152.86-63.13-3774.42-1839.81-1934.61
营业利润-5108.00-10910.56-5895.98-11228.105332.12
利润总额-5061.73-10854.28-5901.42-11538.965637.54
净利润-5069.89-10651.42-5520.75-11147.125626.3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069.89-10651.42-5520.75-11147.125626.37
(一)公司最近一年一期业绩下滑的原因分析
最近一年一期,公司营业收入及毛利率同比下滑,造成前述情形的主要原因如下:
1、最近一年一期,公司原材料价格波动导致公司产品价格及毛利均有所下降
己内酰胺是制备锦纶6切片的主要原材料,而锦纶6切片又是生产锦纶丝的主要原材料,己内酰胺的市场价格变化在很大程度上影响锦纶行业的利润水平。己内酰胺的主要原材料是原油、纯苯,其市场价格易受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出现较大波动。从而对锦纶6切片及锦纶丝的生产成本及售价带来一定影响。
公司切片原材料为己内酰胺,切片售价根据原材料(己内酰胺)每月挂牌结算价加一定的加工费结算,己内酰胺价格透明且波动较大,切片售价跟随己内酰胺价格波动。
公司在实际业务开展过程中,采购己内酰胺至加工成切片需要约1-2个月的时间,这就导致在己内酰胺价格下跌的过程中,由于公司采购与销售存在时间差,导致销售价格降幅高于己内酰胺价格降幅,从而导致公司收入及毛利率下降。己内酰胺市场价格2020年6月份达到报告期内最低点;自2020年下半年起,己内酰胺价格开始随石油价格波动上涨,并于2021年10月达到报告期内高位;2021年末至2023年6月己内酰胺价格呈震荡向下的走势,公司切片、纺丝产品售价随之同步下跌,公司原料与产品售价价差因传导速率不同而收窄,从而导致公司最近一年一期收入及毛利率自2021年末起持续下滑。
2、公司于2022年两次对生产线停产检修对产销率造成不利影响
1-1-93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由于固定资产生产设备成新率较低且受公共卫生事件影响产品销量较低,管理层计划对聚合生产线进行停产检修。公司于2022年1月底至2022年2月底对聚合生产线内部分聚合生产系统停产检修,减少锦纶6切片产量约25000吨,减少锦纶6纤维产量约11000吨;导致经济损失约2300万元。2022年12月初至2023年3月初对聚合生产线其他部分进行停产检修,将对各生产线聚合管、联苯热媒系统的安全阀进行检验以及对部分设备实施检修,影响公司产销量。公司减少锦纶6切片产量约28980吨,减少锦纶6纤维产量约3666吨;导致经济损失约2090万元。
3、最近一年一期,由于原材料价格波动及海外通胀情况,导致内外需求承压
最近一年一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产品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年1-6月2022年度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切片63526.6150.30142452.4349.05
锦纶丝58286.6946.15132276.7245.55
纺织印染布4491.353.5615676.475.40
合计126304.66100.00290405.62100.00
最近一年一期,公司主要产品切片、锦纶丝和纺织印染布的销售数量、平均单价及销售金额明细列示如下:
单位:吨;万元;万元/吨
2023年1-6月
项目年化销售数量年化销售金额单价销售数量销售金额变动变动金额变动
切片50548.8563526.61-3.36%-10.81%1.26-7.59%
锦纶丝32443.7558286.69-0.10%-11.87%1.80-11.93%
纺织印染布491.554491.35-42.51%-42.70%9.14-0.36%
合计83484.15126304.66-2.52%-13.02%1.51-11.00%
2022年度
项目销售数量销售金额单价销售数量销售金额变动变动金额变动
切片104616.00142452.43-4.17%-6.59%1.36-2.53%
1-1-94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锦纶丝64954.00132276.72-18.16%-17.82%2.040.42%
纺织印染布1710.0015676.47-10.61%-5.70%9.175.50%
合计171280.00290405.62-10.06%-12.02%1.70-2.18%
(1)切片
最近一年一期,公司切片销售收入分别为142452.43万元和63526.61万元。2022年度公司切片销售金额同比下降6.59%,2023年1-6月公司切片销售金额同比下降
10.81%,总体下滑加剧。
2022年度,公司切片售价同比下降2.53%,销售数量同比下降4.17%,总体小幅下滑。主要是由于己内酰胺的价格持续下降,下游的观望情绪也有所上升。2022年第四季度,己内酰胺平均价格处于全年低位,进一步推升了下游的观望情绪,导致公司销售数量也同比小幅下滑。同时,公司当年切片销售定价虽随同比有所下滑,但同行业部分竞争对手采用低价倾销的模式,导致公司当年销售量受到小幅影响。2023年上半年,由于己内酰胺的价格同比下滑,公司切片销售收入也同比下滑10.81%,与销售价格变动基本一致。
(2)锦纶丝
最近一年一期,公司锦纶丝产品销售收入分别为132276.72万元和26259.82万元。
2022年度公司锦纶丝销售金额同比下滑17.82%。2023年1-6月公司锦纶丝销售金额同
比下降11.87%。
2022年度由于国内公共卫生事件以及海外通胀,导致内外需求均承压,故整体销售不佳。2021 年度,由于国内公共卫生事件影响,下游企业对于口罩原材料 DTY 的需求呈现爆发式增长,导致2021年锦纶丝收入同比上升31.90%。2022年度相关需求减少,导致公司 DTY 产品的销售收入大幅下降。2022 年下半年,由于美、欧、亚多国经济数据下滑,公司出口锦纶丝订单持续低迷,下游工厂心态悲观。
2023年1-6月,公司锦纶丝销售金额同比下降11.87%。由于原材料价格下滑,公
司锦纶丝产品销售价格相较去年全年下滑11.93%。锦纶丝收入的下降主要由于销售单价下降导致。
(3)纺织印染布
1-1-95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最近一年一期,公司纺织印染布收入分别为15676.47万元和4491.35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为5.40%和3.56%。最近一年一期,公司纺织印染布产品销售金额营业收入占比较小,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的影响较小。
4、能源价格上涨导致加工成本上升
报告期内,公司能源采购情况及平均价格如下:
电期间数量(万度)平均单价(元/度)金额(万元)
2023年1-6月11745.710.809407.22
2022年度22759.670.7516960.57
2021年度26371.710.6517149.78
2020年度25762.160.6215885.63
天然气期间数量(万 m3) 平均单价(元/m3) 金额(万元)
2023年1-6月169.154.23714.67
2022年度397.393.921559.49
2021年度413.863.541465.50
2020年度276.804.011108.92
蒸汽期间数量(吨)平均单价(元/吨)金额(万元)
2023年1-6月105321.62360.673798.61
2022年度245167.51331.298122.19
2021年度265408.69289.917694.58
2020年度238199.87253.636041.48
2022年产品加工成本对比2021年上升,加工成本受水、电、汽等能源价格上调的影响,加工费上升影响产品毛利空间收窄。其中2022年用电价升幅较大,同比2021年上升15.38%,蒸汽单价上升14.27%,天然气上升10.73%。2022年切片单位加工成本比2021年上升2.79%,锦纶丝上升4.57%,织染布上升13.29%。
2023年1-6月产品加工成本与2022年同期对比上升,加工成本受水、电、汽等能
源价格上调的影响,导致销售毛利空间收窄。其中2023年1-6月蒸汽单价较2022年同期上升16.37%,电价上升6.99%,天然气上升11.75%。2023年1-6月切片平均单位加
1-1-96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工成本较2022年同期上升3.90%,锦纶丝上升0.80%,织染布上升34.89%。
另外最近一年一期发行人销售数量较前期大幅下降,导致单件产品的直接人工、折旧摊销等间接成本的分摊金额上升,单位成本上升幅度大于单位售价的上升,导致当期毛利率下滑。
5、产品结构变化
2022年度公司主要产品的产品结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产品销售收入销售成本毛利率单位价单位成小类规格型号大类2022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格变动本变动
切片 M2400820 22747.90 24192.24 22076.56 23127.48 2.95% 4.40% -2.10% -0.61%
M6A2403H
切片20553.878854.6020514.978673.150.19%2.05%-5.07%-3.26%
820
切片 M2416A820 18937.75 18622.93 19367.27 17842.23 -2.27% 4.19% -7.07% -0.81%
切片 M2500I 15098.28 19454.65 13506.62 16815.12 10.54% 13.57% -2.12% 1.31%
切片 切片 M2400H820 10338.39 8151.47 10231.30 7713.50 1.04% 5.37% -3.47% 0.95%
切片 M2000820 9264.75 8509.90 9141.24 7995.09 1.33% 6.05% -3.53% 1.31%
切片 M2800 6972.69 7866.90 6846.93 7571.15 1.80% 3.76% -2.64% -0.66%
切片 M2500 6774.23 5894.88 6603.96 5459.08 2.51% 7.39% -2.44% 2.70%
切片 M32800820 6570.65 11346.82 6633.18 10844.12 -0.95% 4.43% -8.79% -3.66%
切片 M2400025 6315.20 6252.77 6194.65 5905.21 1.91% 5.56% -4.17% -0.46%
合计123573.71119147.16121116.68111946.131.99%6.04%--
DTY DTY78dtex 32490.01 38431.09 32523.63 35141.40 -0.10% 8.56% -6.77% 2.06%
FDY FDY44dtex 22310.01 9922.23 15811.34 8953.40 29.13% 9.76% 29.95% 2.07%
FDY FDY78dtex 11254.46 13386.34 12509.42 13598.12 -11.15% -1.58% -6.28% 2.55%
DTY DTY44dtex 10338.31 15155.66 10285.14 14102.64 0.51% 6.95% -0.08% 6.82%
FDY FDY222dtex 8515.04 9921.37 8653.62 9302.97 -1.63% 6.23% -4.47% 3.54%锦纶丝
FDY FDY111dtex 5185.89 6878.66 5321.59 6698.57 -2.62% 2.62% -4.85% 0.27%
TTY TTY78dtex 5010.03 6904.00 4751.78 6280.28 5.15% 9.03% 0.82% 5.11%
FDY FDY156dtex 4173.87 5554.13 4179.15 5159.41 -0.13% 7.11% -5.53% 1.82%
HTY HTY222dtex 4066.84 4115.13 3723.34 3781.20 8.45% 8.11% 15.17% 14.76%
DTY DTY33dtex 3438.18 4120.40 3605.58 3947.47 -4.87% 4.20% -1.82% 7.47%
合计106782.64114389.01101364.59106965.465.07%6.49%--
1-1-97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注:上表销售成本均未包含销售运费和存货跌价准备转销金额。
2023年1-6月公司主要产品的产品结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销售收入销售成本毛利率产品单位价单位成小类规格型号大类2023年2022年2023年2022年2023年2022年格变动本变动
1-6月1-6月1-6月1-6月1-6月1-6月
切片 M2416A820 9448.07 9160.70 9271.48 8967.50 1.87% 2.11% -12.68% -12.41%
10187.7
切片 M2400820 9713.35 9077.44 9488.30 6.55% 6.87% -14.94% -14.55%
3
M6A2403H82
切片9568.8810557.709582.2810319.85-0.14%2.25%-17.50%-14.70%
0
切片 M2500I 7996.41 6804.22 7251.27 6041.55 9.32% 11.21% -14.83% -12.44%
切片 切片 M2400H820 4284.36 5637.18 4076.68 5418.94 4.85% 3.87% -12.00% -13.15%
切片 M32800820 3853.43 1245.78 3748.82 1204.26 2.71% 3.33% -16.99% -16.25%
切片 M2000820 4195.83 4168.03 3973.59 3807.24 5.30% 8.66% -17.66% -13.48%
切片 M2400025 2730.35 3096.30 2691.02 2956.45 1.44% 4.52% -15.92% -12.30%
切片 M2500 3004.34 4054.35 2981.48 3916.13 0.76% 3.41% -16.26% -13.15%
切片 M2000 1849.64 2313.47 1757.99 2135.21 4.95% 7.71% -17.32% -13.93%
合计56644.6457225.4654412.0554255.433.94%5.19%--
DTY DTY78dtex 13872.38 16746.45 14157.36 15801.09 -2.05% 5.65% -19.62% -10.60%
FDY FDY78dtex 6969.66 5102.37 7770.68 5366.92 -11.49% -5.18% -12.14% -5.79%
FDY FDY44dtex 6020.81 19336.63 6245.69 12813.22 -3.74% 33.74% -54.66% 1.21%
DTY DTY44dtex 4825.18 5590.84 4777.78 5332.74 0.98% 4.62% -11.19% -7.11%
FDY FDY33dtex 3396.10 538.33 3734.71 587.82 -9.97% -9.19% -8.02% -7.26%锦纶丝
FDY FDY222dtex 3520.89 4099.91 3574.05 3996.19 -1.51% 2.53% -14.06% -9.52%
TTY TTY78dtex 2595.48 2884.31 2444.18 2590.35 5.83% 10.19% -16.73% -11.33%
FDY FDY111dtex 2301.63 2757.29 2497.86 2731.53 -8.53% 0.93% -15.09% -5.06%
DTY DTY33dtex 1482.84 2097.58 1660.14 2103.35 -11.96% -0.28% -12.83% -1.05%
FDY FDY22dtex 2449.74 860.93 2263.85 787.18 7.59% 8.57% -1.65% -0.57%
合计47434.7160014.6549126.3052110.39-3.57%13.17%--
注:上表销售成本均未包含销售运费和存货跌价准备转销金额。
(1)切片
1-1-98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上表为2022年度、2023年一季度切片和锦纶丝按规格型号统计销售前10产品的
毛利率情况表,如上表所示,切片结构较上期未发生重大变化,2022年度主要产品平均毛利率较上期大幅下降,2023年一季度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变动较小;其中2022年度不同型号产品毛利率变动与切片整体毛利率变动基本一致,2023 年上半年,M2000、M2000 820 等型号产品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大幅下滑,与切片整体毛利率变动不一致,主要是公司2023年一季度对生产线进行检修,导致该型号产品产生的次品较多,次品销售单价低,从而拉低了平均毛利率,其他型号变动与整体毛利率变动基本一致。
(2)锦纶丝
锦纶丝方面,主要产品毛利率,2022年度较上年同期略下降,2023年一季度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除受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因素影响外,锦纶丝产品结构发生较大变化亦对毛利率产生一定影响,一方面受2021年公共卫生事件影响,导致下游客户对于口罩原材料 DTY 的需求增长,2022 年度相关需求减少,导致公司 DTY 产品的销售收入和毛利率均大幅下降。另一方面公司研发了如 FDY、HTY 等新产品,2021 年底开始量产,该部分产品毛利率较高,产品议价能力较强,产品附加值较高,上述产品于2022年6月份供货完毕,2022年由于新增上述高附加值产品销售,导致整体毛利率与上年对比差异较小,2023年上半年无相关产品销售,从而导致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
(二)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最近一年一期业绩变动比较分析
1、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营业收入变动比较分析
最近一年一期,同行业可比公司营业收入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年1-6月2022年度
公司名称营业收入同比变动营业收入同比变动
聚合顺277209.79-17.91603702.0411.70
台华新材219673.297.24400856.40-5.83
华鼎股份404073.0917.72654843.84-24.33
神马股份566890.16-25.401355884.211.07
恒天海龙50549.780.7399095.78-7.17
平均值303679.22-3.52622876.45-4.91
中位数277209.790.73654843.84-5.83
1-1-99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公司名称2023年1-6月2022年度
公司126615.06-16.42291367.29-12.24
最近一年一期,同行业可比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变动平均值分别为-4.91%及-3.52%,公司营业收入变动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变动平均值趋势基本一致,最近一年一期营业收入处于下滑的趋势中。
可比公司中,华鼎股份、台化新材与恒天海龙最近一期处于上升趋势中,华鼎股份主要由于资金问题得以解决,2022年“年产15万吨差别化锦纶长丝”项目竣工验收,该项目为达到世界先进技术水平的差别化锦纶长丝生产线,将公司在差别化、功能化锦纶产品方面积累的技术研发优势转为生产优势,华鼎股份在2022年末收购浙江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不仅解决了同业竞争,还有效整合销售、采购、研发等业务线,更好地发挥业务一体化的协同优势,推动业绩增长。台化新材主要是由于其产品下游服务于迪卡侬、安踏等知名品牌,产品附加值相对较高,终端客户粘性较强,最近一期营业收入同比上升。恒天海龙主要从事涤纶帘子布、帆布的生产与销售,随着煤矿,钢铁等基建项目的需求扩大,浸胶帆布项目也得到快速发展,故最近一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基本持平。
因此,最近一年一期,公司营业收入变动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基本一致,具有合理性。
2、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变动比较分析
最近一年一期,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主营业务毛利率(%)公司简称
2023年1-6月同比变动2022年度同比变动
聚合顺7.089.206.25-18.30
台华新材21.16-14.0221.69-15.07
华鼎股份18.370.1418.02-12.27
神马股份13.33-33.4014.84-50.12
恒天海龙22.25-9.9422.17-25.00
平均值16.44-9.6116.59-26.63
中位数18.37-9.9418.02-29.44
公司2.75-75.004.52-5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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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年度报告,2023年1-6月数据为同行业可比公司综合毛利率。
最近一年一期,美达股份毛利率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基本一致,呈现出较大幅度的下滑。
2023年上半年,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同比变动平均值为-9.61%,同行业可比公
司营业收入同比变动中位数为-9.94%。可比公司中,聚合顺最近一期的毛利率处于小幅上升趋势,2023年1-6月,聚合顺的营业收入低于同比期间收入,减少比例为17.91%,但成本下降幅度更大,同比减少18.43%,主要由于2023年1-6月聚合顺耗用的原材料成本较低。
2022年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同比变动平均值为-26.63%,同行业可比公司营业收
入同比变动中位数为-29.44%,所有可比公司均呈现毛利率下滑的趋势。
因此,最近一年一期,公司毛利率变动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基本一致,具有合理性。
综上所述,最近一年一期,公司营业收入及毛利率同比下滑,造成上述情况的原因
是:(1)最近一年一期,公司原材料价格持续下降导致公司产品价格及毛利均有所下
降;(2)公司于2022年两次对生产线停产检修对产销率造成不利影响;(3)最近一年一期,由于原材料价格波动及海外通胀情况,导致内外需求承压;(4)能源价格上涨导致加工成本上升;(5)公司产品结构变化。
鉴于2023年上半年己内酰胺价格走势相对平稳,未出现大幅下滑的情形;公司停产检修已完毕,并正在积极对产线进行更新改造或新增产线;公司正在积极实降本增效,优化产品结构,探索产品多元化、差异化,故发行人未来不利影响有望消除或减轻,形成短期不可逆下滑的可能性较低。
七、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一)发展战略
公司致力于成为世界锦纶行业一流企业,通过市场扩张和产能发展巩固行业地位。
不断研发创新,开发出差异化、高附加值产品以满足市场需求。通过产业整合,实现锦纶行业一体化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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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业务发展安排
1、产品开发计划
在产品方面主要是向有竞争力的产品倾斜并研发有潜力的新产品。首先,公司将继续重点围绕再生锦纶、高强纤维两个项目展开,目标是实现公司产品转型升级。高强加捻丝市场开发及扩产工程项目、锦纶66高强丝产业化研发项目将按照计划有序展开,公司希望将高强纤维产品应用扩大到产业用领域。同时,公司会关注绿色切片优化升级、绿色切片的聚合、GRS 切片物理法的技术升级以及 GRS 切片化学法聚合技术研讨;加
强生态及环境保护,重点将规划消费后材料的 GRS 产品及可降解产品,例如:废弃渔网丝再生,能够消除废弃渔网对海洋环境的伤害;消费后纺织品再生,能够保护生态平衡,降低地球资源浪费;可生物降解锦纶6产品的研发。
2、市场拓展计划
(1)品牌发展
通过多年的优良运作,发行人已在国内外的行业上下游拥有了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公司生产的“高性能全消光聚酰胺6切片”“原液着色聚酰胺6纤维”被评选为
2020年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公司“达强纶”品牌高强聚酰胺6纤维入围“中国纤维流行趋势2019/2020”。
发行人将继续加强品牌建设,提升品牌在市场的认知度。通过稳定提升产品质量,扩大市场占有率及品牌的知名度;通过参与标准起草、参加国内专业展会、参加行业协
会及重点市场加强广告宣传等方式进行品牌推广;继续加强与高端客户的战略结盟关系,进一步提高发行人的产品及形象的知名度,打造行业一流企业的形象。
(2)市场拓展
发行人产品销售区域主要集中在东南沿海的广东、浙江、江苏、福建、山东等地区,并在主要销售区域建立了销售办事处。市场拓展计划方面,首先是巩固和发展珠三角家门口的市场;其次进一步加大力度发展长三角市场;再次巩固和发展福建、山东和其他
地区市场;最后要加将加大力度开辟东南亚、南美、欧洲等出口市场,来提高国际市场占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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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技术创新计划
发行人拥有锦纶6行业的“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建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广东省重点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拥有一批富有创新精神、技术研究开发人员和高层次、复合型的技术管理人才。企业技术中心从组织架构、经费、人才培养、研发设备、研发能力等方面完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逐步形成主导产品关键技术的自主开发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形成核心技术,为企业经营目标和发展规划的实现提供有力保障。同时发行人将加强与外部高校和科研院所单位的全面长期合作,增强技术创新的能力。
4、人力资源开发计划
发行人对员工的管理坚持“以人为本”,提倡团队精神,努力营造和谐、积极的工作氛围与环境,建立健全的人才培养机制,从而吸引优秀的技术、管理和营销人才加盟,为公司后续业务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具体措施如下:
(1)通过博士后工作站引进外部高端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
(2)实行科学的激励考核制度。
(3)加强与高校合作,联合培养应用型、复合型的人才。
八、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
(一)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认定标准
根据中国证监会2023年2月17日发布的《监管规则上市指引——上市类第1号》、《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
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
及《监管规则上市指引——发行类第7号》等相关监管规定,对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认定标准如下所示:
相关文件具体规定《监管规则上市指引—财务性投资除监管指引中已明确的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上市类第1号》售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情形外,对于上市公司投资于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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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及其他类似基金或产品的,同时属于以下情形的,应认定为财务性投资:*上市公司为有限合伙人或其投资身份类似于有限合伙人,不具有该基金(产品)的实际管理权或控制权;*上市公司以获取该基金(产品)或其投资项目的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
(一)财务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类金融业务;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不包括投资前后持股比例未增加的对集团财务公司的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
(二)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者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拆借资金、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三)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股类金融公司的,适用本条要求;经
营类金融业务的不适用本条,经营类金融业务是指将类金融业务收入纳《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入合并报表。
见第18号》
(四)基于历史原因,通过发起设立、政策性重组等形成且短期难
以清退的财务性投资,不纳入财务性投资计算口径。
(五)金额较大是指,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不包括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
(六)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应当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投入是指支付投资资金、披露投资意向或者签订投资协议等。
(七)发行人应当结合前述情况,准确披露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
一、除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持牌机构
为金融机构外,其他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均为类金融机构。类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融资担保、商业保理、典当及小额贷款等业务。
二、发行人应披露募集资金未直接或变相用于类金融业务的情况。
对于虽包括类金融业务,但类金融业务收入、利润占比均低于30%,且符合下列条件后可推进审核工作:
《监管规则上市指引—(一)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发行类第7号》入类金融业务的金额(包含增资、借款等各种形式的资金投入)应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
(二)公司承诺在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前或募集资金到位36个月内,不再新增对类金融业务的资金投入(包含增资、借款等各种形式的资金投入)。
三、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密切相关,符合业态所需、行业发展惯例
及产业政策的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及供应链金融,暂不纳入类金融业务计算口径。
(二)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
1-1-104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
2023年3月1日,经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类金融业务、投资产业基金或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
款、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
融产品、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的情况。
(三)最近一期末是否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
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表中可能与财务性投资相关的会计科目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是否为财序号科目名称期末余额主要构成务性投资
1交易性金融资产---
2其他应收款46.51押金否
3其他流动资产33002.51定期存单及应计利息、可抵扣增值税等否对青岛蓝色星空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
4长期股权投资1895.46是限合伙)的投资
对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
5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31424.00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圣美迪诺医疗科是技(湖州)有限公司的投资
6其他非流动资产788.62定期存单、预付长期资产款项等否
上述科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1、交易性金融资产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交易性金融资产。
2、其他应收款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46.51万元,为押金等,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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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余额33002.51万元,为定期存单及应计利息、可抵扣增值税等,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4、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余额1895.46万元,全部系公司投资青岛蓝色星空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的投资成本及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收益,属于财务性投资。
5、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为公司持有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圣美迪诺医疗科技(湖州)有限公司的股权价值,共计31424.00万元,属于财务性投资。
6、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余额788.62万元,为预付长期资产款项等,不属于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综上,截至2023年6月30日,发行人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为
33319.46万元,占期末归母净资产比例为24.64%,公司不存在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
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因此,公司本次发行符合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规定和监管要求。
九、未决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作为原告或者被告的重大未决诉讼和仲裁事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或者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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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人员不存在行政处罚情况。
截至2023年8月31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一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5、本次发行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票质押及冻结情况”。
十、股利分配政策及分红实施
(一)利润分配政策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中国证监会令[2008]57号)《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等法律法规,公司修改《公司章程》,明确利润分配条件、形式、内容,及其预案和决策机制及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的优先地位。
修订的《公司章程》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订后《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百五十六条公司实行以下利润分配政策:(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1、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
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二)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
1、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
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应当采取包含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分配股利;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2、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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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半年度利润分配按有关规定执行);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4)不存在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形。
3、现金分红的比例及时间间隔: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当年未分配的可分配利润可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董事会应综合考虑企业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的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
当年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制定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4、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当年盈利且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数,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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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持股本规模、股票价格和经营业绩相互匹配的条件下,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
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采用股票股利分配利润的预案,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三)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
1、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的盈利情况、经营发展规划、股
东回报、资金需求情况、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并依据本章程的规定提出,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需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并经董事会过
半数以上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方案发表独立意见。
3、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对董事会制定或修改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审议,并经过半数监事通过,在公告董事会决议时应同时披露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4、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预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如通过公众信箱、电话、公开征集意见等方式,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时,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社会公众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制订的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5、公司当年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但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或现金分红比例
低于本章程规定的,董事会需作出详细的情况说明,包括未现金分红或现金分红比例低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对此发表审核意见并公开披露;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6、公司若因不能满足本章程规定的分红条件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红比例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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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本章程规定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红比例低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审核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年度报告和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四)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持续期间,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则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变化,或者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时,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确有必要对经本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或变更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作出决议,经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审核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方可实施。
为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内容调整或变更事宜时,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社会公众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公司变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须充分考虑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
(五)利润分配政策的监督机制
1、独立董事应对公司分红预案发表独立意见。
2、公司董事会当年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
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等事项,经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公司当年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情况及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监督。
4、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下列事项进
行专项说明:
(1)是否符合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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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3)相关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4)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
(六)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二)最近三年现金分红及未分配利润分配使用情况
1、公司最近三年的现金分配情况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现金分红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年度分红方案(含税)现金分红金额(含税)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现金分红比例
2022年10股派0.3元1584.42-5520.75-28.70%
2021年10股派0.3元1584.425626.3728.16%
2020年10股派0.2元1056.283810.6227.72%
合计4225.123916.24107.89%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为323.66%
注:上表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2、公司最近三年未分配利润的使用情况
公司历来注重股东回报和自身发展的平衡,报告期内公司将留存的未分配利润用于公司主营业务,以满足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在合理回报股东的情况下,公司上述未分配利润的使用,有效降低了公司的筹资成本,同时增加了公司财务的稳健性。
(三)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的分红决策程序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并综
1-1-111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合考虑公司自身情况及外部环境等因素,公司董事会制订了《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回报规划》相关议案已经2023年3月1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得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的发展,在综合分析企业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的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本规划的制定符合《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条款。
二、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以及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二)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半年度利润分配按有关规定执行);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4、不存在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形。
重大投资计划、重大现金支出、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公司未来12个月内购买
1-1-112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资产、对外投资、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0%。
(三)现金分红的比例及时间间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若无重大现金支出事项发生,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未来连续三年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当年未分配的可分配利润可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四)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
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
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
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处理。
(五)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当年盈利且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数,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持股本规模、股票价格和经营业绩相互匹配的条件下,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
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采用股票股利分配利润的预案,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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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三、公司长期回报规划的决策机制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持续期间,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则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变化,或者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时,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确有必要对经本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或变更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作出决议,经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审核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方可实施。为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内容调整或变更事宜时,公司将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社会公众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对于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四、利润分配政策的监督机制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等;公司独立董事应对公司分红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当年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等事项,经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公司当年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公司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情况及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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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
1、国家政策导向支持化纤行业的持续快速发展
《化纤工业“十三五”发展指导意见》提出着力提高常规化纤多种改性技术和新产
品研发水平,重点改善涤纶、锦纶、再生纤维素纤维等常规纤维的阻燃、抗菌、耐化学品、抗紫外等性能,提高功能性、差别化纤维品种比重。产业政策为化纤企业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政策支持,这将支持我国化纤行业企业更快更好地发展。
2021年3月,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自2021年4月1日起,将化学纤维制造业企
业纳入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范围,实行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2020 年 11 月,我国加入到全球最大的贸易集团 RCEP 协定之中,更是极大地促进
了化学纤维制造行业的“双向流通”发展。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和贸易,鼓励化学纤维产品的出口,继续加强对化学纤维制品的退税政策的执行,实现和加强我国化学纤维制造业的规模化经营和发展,促进和推动化学纤维制造业的结构调整,扩大化学纤维行业在国际市场的影响力。
2、化纤行业的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为公司提供了发展机遇
2020年,化纤行业经受住了复杂严峻的国际形势考验,化纤产量突破了6000万吨,
占全球比重超过70%,占我国纤维加工总量的比重近85%,出口近500万吨,占全球贸易的比重超过50%,稳居全球第一。在复杂经济形势下,国际经济、贸易环境前景均存在较高不确定性,但世界纤维消费总需求在经济发展、多领域应用等因素拉动下仍有增长空间。
常规纤维差别化、智能化发展,已成为全球领先的优势产业。我国高科技纤维实现重大突破,进入先进国家行列,已成为全球品种覆盖面最广的高性能纤维生产国。
2021年6月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颁布的《纺织行业“十四五”发展纲要》指出“加
强高技术纤维材料的研发和应用,提升织造、非织造、复合等成型技术,扩大产业用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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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品在重点领域的应用。加强科技创新,加快产业升级,提高纤维新材料应用和智能制造水平,大幅提升差异化、高端化产业用纺织品的比重,对接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满足新材料、新能源、医疗健康、安全防护、环境保护和国防军工对先进纺织材料的需求。”化纤需求的增长,化纤行业持续的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特别是纤维新材料技术的不断进步,常规纤维的差别化等行业发展趋势为公司提供了发展机遇。
近年来,公司已先后取得了超光锦纶弹力丝,超细锦纶纤维,耐寒高冲尼龙复合材料等科技成果,并且申报了单板双锭等多项技术专利,为上市公司后续经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技术基础。
3、化纤行业市场集中度提升目前,我国化纤企业总数已经达到2000多家,行业内企业数量多而生产规模小,除少数几家企业达到世界级水平以外,大多化纤生产企业年生产规模在1-2万吨左右,很多化纤生产企业年生产规模不足1万吨。随着环保政策趋严,市场竞争加剧,以及我国大规模的产业结构调整,未来,化纤行业将进入大规模企业并购时代,化纤行业市场集中度将进一步提升。
(二)本次发行的目的
1、引入产业股东,提升行业经营能力和管理水平,增强综合竞争力
公司主营业务所处的行业环境迎来重要发展机遇期,同时也处于激烈的竞争和挑战中,公司亟待引入具备丰富产业经验的股东,提升公司行业经营能力和管理能力,提升公司业务拓展效率。
本次发行完成后,力恒投资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力恒投资实际控制人陈建龙控股的恒申集团将成为美达股份的间接控股股东,陈建龙成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恒申集团以己内酰胺、锦纶民用丝、锦纶6切片等产品生产为核心。在化工领域,恒申集团是全球最大的己内酰胺生产商,建立起了以己内酰胺生产为核心的全球化工新材料产业集群。在化纤领域,恒申集团是全球领先的聚酰胺切片、锦纶6生产商,致力于打造全球合纤科技生态生产基地。目前恒申集团业务遍及30多个国家和地区,2022年位列中国企业500强第345位,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第153位,福建民营企业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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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第5位。
陈建龙在化纤行业拥有丰富的经营和管理经验,本次陈建龙通过力恒投资认购上市公司股份,有利于促进公司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未来公司与陈建龙所控制的化纤行业资产的整合将很大程度上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实力,更好地为公司及中小股东创造价值。
2、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拓宽融资渠道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于公司银行贷款的偿还及流动资金的补充将有效解决
公司未来发展所产生的资金缺口。此外,资本实力的夯实和财务结构的改善将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打开银行信贷空间,为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提供持续可靠的资金融通支持。随着公司资产规模的有序扩张及资产质量的持续提升,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将进一步增强。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
(一)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福建力恒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06月16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吴航路1000-150号
注册资本:6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陈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82MA8TDMK9XD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募集说明签署日,力恒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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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行对象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5年诉讼、处罚等情况力恒投资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5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4、本募集说明书披露前十二个月内,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上市
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除在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中披露的交易外,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其他重大交易情况。
5、认购资金来源情况
力恒投资认购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所使用的资金,全部来源于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任何争议或潜在纠纷,不存在对外公开募集资金取得认购资金的情形。
力恒投资本次认购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其他股东的资金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接受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持
股5%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的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不存在通过与上市公司的资产置换或其他交易取得资金的情形。
力恒投资本次认购资金不属于利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取得股份向银行等金融机
构质押取得的融资,不包含任何杠杆融资结构化设计产品、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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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化融资等情形,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代为认购、代他人出资受托持股、信托持股及其他代持情形。
(二)《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和签署时间
发行人(甲方):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认购人(乙方):福建力恒投资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2023年3月1日
2、认购价格、认购数量、支付方式
(1)认购价格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3.78元/股(该价格不低于中国法律规定的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在定价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进行其他除息、除权行为,将对前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2)认购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98910329.08元,发行数量不超过158441886股(含本数),福建力恒投资有限公司全额认购。
双方确认,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本次发行方案为准。
(3)认购方式、股票交割及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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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方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参与本次认购。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认购方应在收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出的本次发行之缴款通知书后,按缴款通知书的要求10个交易日内一次性将全部股份认购价款划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账户。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结束后,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届时的股份比例共享。
3、限售期
认购方承诺,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本次发行中所认购的股份。
4、协议的成立、生效和终止
(1)《股票认购协议》经双方各自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成立;
(2)《股票认购协议》自下述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
*本次发行已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发行已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如适用);
*本次发行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本次发行已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本次发行已取得其他所有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如适用)。
(3)除《股票认购协议》另有约定外,在以下情况下,《股票认购协议》可以在
交割日以前解除/终止: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终止《股票认购协议》;
*受不可抗力影响,经双方书面确认后,可终止《股票认购协议》。
5、违约责任
除《股票认购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违约方)未能履行其在《股票认购协议》下之义务或承诺或所作出的陈述或保证失实或严重有误,违约方应依《股票认购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守约方因其违约行为而发生的所有损
1-1-120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失(包括但不限于所有经济损失及为追索或避免损失而进行的合理费用支出)。
(三)《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和签署时间
发行人(甲方):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认购人(乙方):福建力恒投资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2023年7月30日
2、关于本次发行的标的股票和发行价格
(1)协议双方均理解并同意,发行人拟向特定对象认购人发行158441886股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中关于“标的股票”的定义据此相应调整。
(2)因发行人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认购人认购发行人股票的价格调整为3.75元/股,认购资金金额相应调整为594157072.50元。《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中关于“发行价格”的定义据此相应调整。
(3)若发行人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新的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4)协议各方均理解并同意,本次发行的最终方案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方案为准。
3、协议的成立、生效和终止(1)本协议经双方之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成立,与《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同时生效。
(2)《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作为《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具有同等效力。《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有约定的,以《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为准;《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未作约定的,以《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的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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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发行之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系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力恒投资,本次发行完成后,力恒投资将持有发行人23.36%股份,并将成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构成发行人关联方。
三、发行证券的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售期
(一)发行证券的价格及定价方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用锁价发行,发行价格为3.75元/股(本次发行初始协议价格为3.78元/股,因上市公司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调整至3.75元/股)。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P0/(1+N)
现金分红同时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P=(P0-D)/(1+N)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二)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数量为158441886股,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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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作出相应调整。若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金额或发行股份数量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审核、注册文件的要求等情况进行调整的,则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将作相应调整。在该等情形下,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三)限售期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股份登记完成之日)起
36个月内不得转让。有关法律、法规对发行对象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若所认购股份的限售期与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规定不相符,则限售期将根据相关监管部门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结束后,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所认购取得的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限售期结束后的转让将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办理。
(四)本次发行融资间隔和融资规模合理性的说明
根据2023年2月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上市公司应当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
根据2023年2月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一一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第四条:
“(一)上市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拟发行的股份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百分之三十。
(二)上市公司申请增发、配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原则上不得少于十八个月。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或者募集资金投向未发生变更且按计划投入的,相应间隔原则上不得少于六个月。前次募集资金包括首发、增发、配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优先股、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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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和适用简易程序的,不适用上述规定。
(三)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前上市公司不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条件或者本次重
组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时须运行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四)上市公司应当披露本次证券发行数量、融资间隔、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并结合前述情况说明本次发行是否‘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数量为158441886股,未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公司总股本的30%,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关于融资规模的第四条适用意见。
2014年9月15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4]第410354号)。2023年3月1日、2023年4月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各项议案。因此,公司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间隔已超过18个月,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关于时间间隔的第四条适用意见。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系通过董事会确定发行对象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号》关于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等非资本性支出的第五条适用意见。
综上,本次证券发行数量、融资间隔、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具备合理性,系理性融资,融资规模合理。
四、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
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为人民币59415.7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偿还银行贷款34730.00
2补充流动资金2468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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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对象为力恒投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因与上市公司或者其关联人签署协议或者作出安排,在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或者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体,视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亦构成关联交易。
六、本次发行是否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截至2023年8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昌盛日电持有公司145198182股股份,占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27.49%。
本次发行完成后,力恒投资将持有公司160411886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3.36%,昌盛日电所持股份占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21.15%,力恒投资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发行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根据美达股份实际控制人李坚之签署的《关于不谋求控制权和不可撤销的放弃表决权承诺函》及《关于不谋求控制权和不可撤销的放弃表决权承诺函之补充承诺》,李坚之承诺自2023年7月30日起36个月内(含)不可撤销地放弃其通过昌盛日电持有的
34300000股上市公司股份(占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6.49%)对应的表决权;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顺利实施,则李坚之放弃通过昌盛日电享有前述股份表决权的到期日顺延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含);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因未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未通过中国证监会注册等事项而终止,则李坚之放弃通过昌盛日电享有的上述股份表决权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终止之日次日自
动恢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李坚之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或间接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低于陈建龙及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7%(含)以上时,李坚之不可撤销放弃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对应的表决权的承诺条款终止。
李坚之承诺自2023年3月1日起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李坚之及其一致行动人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增持上市公司股份,亦不会以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与任何其他第三方实际形成一致行动和签订一致行动协议、做出其他安排等任何方式,成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或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或协助、联合任何其他
第三方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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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美达股份控股股东昌盛日电出具的《关于不可撤销的放弃表决权承诺函》,昌盛日电承诺自2023年7月30日起36个月内(含)不可撤销地放弃其通过昌盛日电持
有的34300000股上市公司股份(占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6.49%)对应的表决权;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顺利实施,则昌盛日电放弃享有前述股份表决权的到期日顺延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含);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因未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未通过中国证监会注册等事项而终止,则昌盛日电放弃享有的上述股份表决权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终止之日次日自动恢复;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李坚之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或间接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低于陈建龙及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7%(含)以上时,昌盛日电不可撤销放弃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对应的表决权的承诺条款终止。
陈建龙2023年3月1日出具《关于陈建龙及一致行动人增持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承诺函》,自该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之日起
36个月内,陈建龙及其一致行动人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持有的美达股份股票;并以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增持美达股份股票,巩固对上市公司控制权。
本次发行完成后,李坚之通过昌盛日电享有上市公司17.00%的表决权,认购方力恒投资享有上市公司24.59%的表决权。本次发行完成后,力恒投资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陈建龙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七、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一)已履行的批准程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五次
会议、第二十次会议以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尚需履行的批准程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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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全部呈报批准程序。
八、本次发行的合规情况
(一)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相关规定
1、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与其已发行上市的股份相同,均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
股(A 股),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本次发行每股发行条件和发行价格相同,所有认购对象均以相同价格认购,符合该条“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的规定。
2、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用锁价发行,发行价格为3.75元/股。(本次发行初始协议价格为3.78元/股,因上市公司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调整至3.75元/股),发行价格超过票面金额,符合该条“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的要求。
3、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
发行人已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符合该条“公司发行新股,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要求。
4、本次发行不存在《证券法》第九条禁止性规定的情形发行人本次发行未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符合该条“非公开发行证券,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的要求。
(二)本次发行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

1-1-127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情形:
(1)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410105号),发行人不存在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的情形,发行人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
(2)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2022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
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23)001465),发行人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3)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一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发行人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
(4)发行人及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发行人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项规定的情形;
(5)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为青岛昌盛日电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李坚之,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发行人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
(五)项规定的情形;
(6)发行人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六)项规定的情形。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

(1)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
1-1-128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募集资金投向不属于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属于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
(3)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

本次发行满足《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关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和板块定位(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的规定。
(1)发行人主营业务为锦纶6切片、纺丝的生产销售,以及配套的纺织生产,本
次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不存在需要取得主管部门意见的情形。
(2)关于募集资金投向与主业的关系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之“五、关于募集资金用于补流还贷如何
适用第四十条‘主要投向主业’的理解与适用”之“(一)通过配股、发行优先股或者董事会确定发行对象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募集资金的,可以将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通过其他方式募集资金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比例不得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百分之三十。对于具有轻资产、高研发投入特点的企业,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超过上述比例的,应当充分论证其合理性,且超过部分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研发投入。”本次发行属于“董事会确定发行对象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募集资金的,可以将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情形。
因此,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
1-1-129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综上,本次发行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
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
六条、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用锁价发行,发行价格为3.75元/股。(本次发行初始协议价格为3.78元/股,因上市公司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调整至3.75元/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发行人本次发行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的规定。
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五十八条的规定本次发行对象为福建力恒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五十八条的规定。
6、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
的规定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股份登记完成之日)起
3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
7、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六十六条
的规定
发行人本次发行,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也不存在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的情形。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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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八十七条
的规定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控股股东将由昌盛日电变更为力恒投资,实际控制人将由李坚之变更为陈建龙。力恒投资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收购”的情形,力恒投资及其控股股东均已作出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和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确保上市公司经营独立性,并已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
(三)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的相关规定
1、关于财务性投资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之“一、关于第九条‘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理解与适用”之“(五)金额较大是指,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不包括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截至2023年6月30日,发行人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为33319.46万元,占期末归母净资产比例为24.64%,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财务性投资明细期末余额占期末归母净资产比例持有原因未来处置计划
持有蓝色星空33.28%的对外进行股权投
1895.461.40%暂无处置计划
合伙份额资,获取投资收益持有江门农村商业银获取稳定的收益
行股份有限公司27859.0020.60%暂无处置计划回报
1.52%的股权
持有广发银行股份有获取稳定的收益
3565.002.64%暂无处置计划
限公司0.02%的股权回报持有圣美迪诺医疗科对外进行股权投技(湖州)有限公司--暂无处置计划资,获取投资收益
9.73%的股权
合计33319.4624.64%--因此,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关于财务性投资的第一条适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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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合规情况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之“二、关于第十条“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投资者合法权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第十一条“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和“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的理解与适用”。
截止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投资者合法权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因此,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关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合规情况的第二条适用意见。
3、关于融资规模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之“四、关于第四十条‘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的理解与适用”之“(一)上市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拟发行的股份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百分之三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数量为158441886股,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在董事会对本次发行股票作出决议之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若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回购、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上限将作相应调整。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的股票数量将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本次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综上,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关于融资规模的第四条适用意见。
4、关于时间间隔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之“四、关于第四十条‘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的理解与适用”之“(二)上市公司申请增发、配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原则上不得少于十八个月。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或者募集资金投向未发生变更且按计划投入的,相应间隔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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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不得少于六个月。前次募集资金包括首发、增发、配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优先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和适用简易程序的,不适用上述规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4年9月1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4]第410354号)。2023年3月1日、2023年4月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各项议案。公司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间隔已超过18个月。
因此,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关于时间间隔的第四条适用意见。
5、关于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等非资本性支出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之“五、关于募集资金用于补流还贷如何
适用第四十条‘主要投向主业’的理解与适用”之“(一)通过配股、发行优先股或者董事会确定发行对象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募集资金的,可以将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通过其他方式募集资金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比例不得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百分之三十。对于具有轻资产、高研发投入特点的企业,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超过上述比例的,应当充分论证其合理性,且超过部分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研发投入。”本次发行属于“董事会确定发行对象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募集资金的,可以将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情形。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为人民币59415.71万元,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其中偿还银行贷款3473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24685.71万元。
因此,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关于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等非资本性支出的第五条适用意见。
九、发行对象关于本次交易方案完整性的承诺
除已公开披露的发行方案、《认购协议》和《合作协议》外,上市公司、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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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实际控制人李坚之及其控制的实体、本次发行后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建龙及其控制的实体之间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利益安排。
针对本次交易方案完整性,本次发行后公司控股股东力恒投资作出承诺如下:
“1.本公司与上市公司现实际控制人李坚之先生及其控制的企业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2.除上市公司已经公开披露的本次发行方案、认购协议、合作协议等相关文件以外,
本公司与上市公司及其现实际控制人李坚之先生(包括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其他协议或其他利益安排。”同时,本次发行后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建龙作出承诺如下:
“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现实际控制人李坚之先生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2.除上市公司已经公开披露的本次发行方案、认购协议、合作协议等相关文件以外,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现实际控制人李坚之先生(包括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其他协议或其他利益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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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为人民币59415.7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偿还银行贷款34730.00
2补充流动资金24685.71
总计59415.71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经营前景及可行性分析
(一)偿还银行贷款
1、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短期借款金额为82307.77万元,公司拟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的34730.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具体安排如下:
拟使用募序借款借款余额集资金偿借款银行起始日到期日使用情况利率
号主体(万元)还金额(万元)交通银行股份有限美达
12000.002000.002022/11/72023/11/7购买原材料4.00%
公司江门分行股份江门农村商业银行美达
2股份有限公司环城2700.002700.002022/12/262023/12/20购买原材料4.50%
股份支行江门农村商业银行美达
3股份有限公司环城4800.004800.002023/1/32023/12/20购买原材料4.50%
股份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美达
49000.009000.002023/6/282023/12/27购买原材料4.35%
公司江门分行股份交通银行股份有限美达
53000.003000.002023/3/32024/3/3购买原材料4.00%
公司江门分行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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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银行股份有限美达
62000.002000.002023/6/152024/6/14购买原材料4.35%
公司江门分行股份兴业银行股份有限美达
72000.002000.002023/6/162024/6/15购买原材料4.35%
公司江门分行股份中国工商银行股份常德
810000.009230.002023/3/212024/2/15购买原材料4.05%
有限公司临澧支行美华
总计35500.0034730.00----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统筹安排偿还相关借款。
2、偿还银行贷款的必要性与合理性分析
(1)拓展公司融资方式,优化资本结构,提高公司风险抵御能力
公司自2014年9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4.39亿元后,未进行过资本市场再融资,主要依靠自身经营积累和银行借款经营发展,融资方式较为单一,公司资产负债率相比于同行业可比公司较高。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资产负债率情况:
单位:%
可比公司名称2023.6.30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聚合顺58.0255.5454.3340.57
台华新材53.9746.1742.3144.94
华鼎股份48.2529.5238.3240.10
神马股份65.2162.0767.8072.34
恒天海龙22.0418.9320.7820.21
平均值49.5042.4544.7143.63
中位值53.9746.1742.3140.57
美达股份57.5754.9152.8948.98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占比分别为48.98%、52.89%、54.91%和57.57%,呈逐年上升趋势。为了保持业务持续稳定发展和日常营运资金需求,公司整体负债规模和负债中流动负债占比相对较高,尽管公司努力压缩有息债务、削减利息支出,目前财务压力仍然较大,且对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若本次发行完成后募集资金34730.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公司资产负债率将大幅降低,将有助于优化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减少负债规模,提升财务稳健性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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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降低公司利息支出,增强公司的经营效益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末,2023年6月末,公司借款规模增长较大,2023年6月末公司银行借款金额为82307.77万元,较2020年末增加31612.77万元,增长62.36%,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3年6月末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
短期借款82307.7768795.9929767.6025035.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2317.554238.229160.00
长期借款--12300.0016500.00
合计82307.7781113.5446305.8250695.00
按照2023年6月末的借款余额及利率测算,若公司使用本次募集资金归还
34730.00万元借款,预计一年可以节约利息支出1476.82万元,将使公司利息支出大幅降低,增厚公司业绩;同时也可以进一步增强公司资金来源结构,有利于公司保持健康可持续发展,从而更好地回报广大投资者。
(二)补充流动资金
1、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目前资金状况、公司未来发展计划等因素,为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发展,增强公司行业竞争力,公司计划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的
24685.71万元作为补充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所需的营运资金。
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进程,在科学测算和合理调度的基础上,合理安排该部分资金投放的进度和金额,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和高效使用,不断提高股东收益。在具体资金支付环节,严格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审批权限进行使用。
2、补充流动资金的可行性及必要性分析
(1)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及抗风险能力
公司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符合当前的市场环境和公司的发展战略,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公司业务发展对营运资金的需求,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并有助于降低公司资金流动性风险,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及竞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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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补充流动资金测算依据
公司以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基础,结合公司历史期营业收入的复合增长率,对公司2023至2025年营业收入进行估算。假设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模式保持稳定不发生较大变化的情况下,综合考虑各项经营性资产、经营性负债与销售收入的比例关系等因素,估算2023至2025年公司营业收入增长所导致的相关流动资产及流动负债的变化,进而估算公司未来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量。
公司未来三年新增流动资金缺口计算公式如下:
营运资金缺口=2025年末净经营性流动资产-2022年末净经营性流动资产
净经营性流动资产=经营性流动资产金额-经营性流动负债金额
经营性流动资产金额=应收账款金额+存货金额+应收票据金额+预付账款金额+应收款项融资金额
经营性流动负债金额=应付账款金额+预收账款金额+应付票据金额+合同负债金额
(3)补充流动资金测算过程
公司未来三年用于日常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测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2023-2025年经营性资产和负债的预测
2022年占报告期营业2023年2024年2025年
项目
/2022.12.31收入平均比例/2023.12.31/2024.12.31/2025.12.31
营业收入291367.29343813.41405699.82478725.79
应收账款13302.466.87%23617.4727868.6132884.96
存货44755.0714.73%50644.1159760.0570516.86
应收票据32649.697.45%25609.1930218.8435658.23
预付账款6218.022.45%8416.489931.4511719.11
应收款项融资12097.939.27%31872.4437609.4744379.18
经营性流动资产109023.1740.77%140159.69165388.43195158.35
应付账款24534.899.20%31644.9637341.0544062.44
预收账款-----
应付票据42787.6016.15%55540.5365537.8277334.63
合同负债4378.472.10%7209.168506.811003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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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性流动负债71700.9627.46%94394.65111385.69131435.11
净经营性流动资产37322.2113.31%45765.0454002.7563723.24
营运资金缺口26401.03
2020年至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为11.35%,考虑到公司2022年已完
成两次产线大修改造,预计未来产能利用率将持续提升,在未考虑通货膨胀等因素影响下进行测算,测算得出公司2023-2025年新增营运资金缺口为26401.03万元。此外,考虑到公司未来发展计划中可能涉及到的新增产线及产线技改项目实施,公司营运资本缺口将进一步放大,公司还需要采取其他方式进行自筹弥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24685.71万元,低于公司2023-2025年新增营运资金缺口规模。因此,本次募投项目中补充流动资金规模的预测谨慎,具备合理性。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将有效补充公司营运资金,与公司的生产经营规模、业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相匹配。
3、补充流动资金比例是否符合相关监管要求根据《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
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号》,通过配股、发行优先股或者董事会确定发行对象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
募集资金的,可以将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通过其他方式募集资金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比例不得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百分之三十。
公司本次发行属于通过董事会确定发行对象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第九条、第十条、第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等法规中关于募集资金运用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立项、土地、环保等有关审
批、批准或备案事项的进展、尚需履行的程序及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本次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不涉及立项、土地、环保
1-1-139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等有关审批、批准或备案事项。
四、本次募集资金直接或变相用于类金融业务的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直接或变相用于类金融业务的情况。
五、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未来整体发展战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并实施完毕后,有助于公司增强资本实力,充实营运资金,缓解公司营运资金压力,有利于提高公司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推动公司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本实力将增强,资产总额和净资产额同时增加,资产负债率下降,资本结构将进一步优化;公司营运资金将得到进一步充实,偿债能力将大幅增强,公司财务结构将更加稳健合理,经营抗风险能力将得到有效加强,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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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力恒投资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做出重大调整的明确计划。
自陈建龙取得美达股份实际控制权之日起60个月内,只要其所控制的与上市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相关企业达到承诺注入上市公司条件时,立即按照法定程序以市场公允价格按照合理方式将相关企业注入美达股份。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情况
截至2023年8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昌盛日电持有公司145198182股股份,占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27.49%。
本次发行完成后,力恒投资将持有公司160411886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3.36%,昌盛日电所持股份占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21.15%,力恒投资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发行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根据美达股份实际控制人李坚之签署的《关于不谋求控制权和不可撤销的放弃表决权承诺函》及《关于不谋求控制权和不可撤销的放弃表决权承诺函之补充承诺》,李坚之承诺自2023年7月30日起36个月内(含)不可撤销地放弃其通过昌盛日电持有的
34300000股上市公司股份(占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6.49%)对应的表决权;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顺利实施,则李坚之放弃通过昌盛日电享有前述股份表决权的到期日顺延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含);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因未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未通过中国证监会注册等事项而终止,则李坚之放弃通过昌盛日电享有的上述股份表决权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终止之日次日自
动恢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李坚之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或间接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低于陈建龙及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7%(含)以上时,李坚之不可撤销放弃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对应的表决权的承诺条款终止。
1-1-141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李坚之承诺自2023年3月1日起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李坚之及其一致行动人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增持上市公司股份,亦不会以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与任何其他第三方实际形成一致行动和签订一致行动协议、做出其他安排等任何方式,成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或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或协助、联合任何其他
第三方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
根据美达股份控股股东昌盛日电出具的《关于不可撤销的放弃表决权承诺函》,昌盛日电承诺自2023年7月30日起36个月内(含)不可撤销地放弃其通过昌盛日电持
有的34300000股上市公司股份(占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6.49%)对应的表决权;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顺利实施,则昌盛日电放弃享有前述股份表决权的到期日顺延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含);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因未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未通过中国证监会注册等事项而终止,则昌盛日电放弃享有的上述股份表决权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终止之日次日自动恢复;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李坚之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或间接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低于陈建龙及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7%(含)以上时,昌盛日电不可撤销放弃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对应的表决权的承诺条款终止。
陈建龙2023年3月1日出具《关于陈建龙及一致行动人增持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承诺函》,自该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之日起
36个月内,陈建龙及其一致行动人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持有的美达股份股票;并以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增持美达股份股票,巩固对上市公司控制权。
本次发行完成后,李坚之通过昌盛日电享有上市公司17.00%的表决权,认购方力恒投资享有上市公司24.59%的表决权。本次发行完成后,力恒投资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陈建龙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新增同业竞争情况
(一)同业竞争具体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由昌盛日电变更为力恒投资,实际控制人由李坚之变更为陈建龙。陈建龙控制的关联企业从事的业务与上市公司存在同业竞争。
1-1-142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锦纶6切片、纺丝的生产销售,以及配套的纺织生产。
陈建龙先生实际控制的恒申合纤、恒新纤维、恒聚新材、恒诚新材、恒申工塑、力
源锦纶、力恒锦纶和恒申寰宇等8家企业从事锦纶6切片和纺丝的生产、销售,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主体名称存在同业竞争的业务情况
恒申合纤锦纶6切片、锦纶丝的生产与销售恒新纤维锦纶再生纤维生产与销售恒聚新材锦纶丝的生产与销售恒诚新材锦纶6切片的生产与销售恒申工塑膜级切片的销售力源锦纶锦纶丝的生产与销售
力恒锦纶锦纶6切片、锦纶丝的生产与销售
恒申寰宇膜级切片、工塑级切片的销售
除上述情形外,本次发行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解决同业竞争的具体措施
针对上述同业竞争问题,力恒投资实际控制人陈建龙出具承诺如下:
“一、对于本人所控制的与美达股份从事的切片、纺丝及纺织印染布等相同或相似的同业竞争业务的企业或资产,本人将促使其尽快满足以下全部必要条件,此后立即按照相关监管部门认可的方式履行审核和决策程序以市场公允价格注入美达股份,并在力恒投资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之日起60个月内完成,从而妥善解决与美达股份之间的同业竞争。前述必要条件指:
1、生产经营规范,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土地管理等方面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2、股权、资产权属清晰,股权、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3、符合上市公司的战略规划,有利于上市公司提高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和增
强持续盈利能力;
1-1-143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4、内部控制及独立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监管要求;
5、企业或资产的注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满足证券、反垄断
等有权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
二、就无法或合理预计无法在承诺期内完成上述第一条所述的资产注入计划,本人
承诺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方式妥善解决与美达股份之间的同业竞争:
1、将本人所控制的涉及同业竞争的企业或资产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
2、停止本人所控制的涉及同业竞争的企业的切片、纺丝及纺织印染布业务;
3、对本人所控制的涉及同业竞争的企业进行注销;
4、将本人所控制的涉及同业竞争的企业或资产托管给美达股份生产经营。
三、就本人所控制的经营范围与美达股份实际从事的业务相同但实际未从事相关相同业务的企业,本人承诺将变更该等企业的经营范围(本人针对拟注入企业或资产开展的投资或者经营活动除外)。
四、自力恒投资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之日起至上述涉及同业竞争的企业或资产
完成资产注入之日止,本人将确保该等经营主体采取如下措施:
1、当客户采取招投标形式采购时,若仅有美达股份和上述经营主体参与投标,且
美达股份可以满足招标要求,则上述经营主体主动退出投标;
2、针对美达股份和上述经营主体共同的客户,上述经营主体不进行恶性竞争。
五、本人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后,除上述需要解决的同业竞争问题外,本人将依法采取必要及可能的措施避免本人控制的企业再作为控股方开展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构成潜在的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本人针对拟注入企业或资产所开展的投资或者经营活动不受限制)。
六、在本人拥有力恒投资实际控制权期间,本人将积极督促力恒投资履行避免与美达股份同业竞争的相关承诺。
七、本人在避免和解决同业竞争方面所做的各项承诺,同样适用于本人直接或间接
1-1-144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控制的其他企业。本人有义务督促并确保上述其他企业执行本文件所述各事项安排并严格遵守全部承诺。
八、本承诺函自承诺人签署之日起生效,上述承诺在本人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期间持续有效。”同时,针对避免同业竞争,力恒投资出具承诺如下:
“1、在本公司对美达股份保持股权控制关系期间,本公司保证不利用自身对美达股份的控制关系从事或参与从事有损美达股份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2、本公司作为美达股份控股股东期间,目前没有将来也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与美达股份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不以任何方式从事或参与生产任何与美达股份产品相同、相似的业务活动。
3、本公司在避免同业竞争方面所做的各项承诺,同样适用于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本公司有义务督促并确保上述其他企业执行本文件所述各事项安排并严格遵守全部承诺。”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新增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需向陈建龙控制的福建申远新材料有限公司等公司采购商品。本次发行完成后,若陈建龙控制的公司与本公司产生关联交易,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相应的程序,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以保障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为充分保护权益变动完成后的上市公司的利益,规范将来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力恒投资实际控制人陈建龙出具承诺如下:
“1、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将尽可能地避免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并依法签署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上市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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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不利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谋求上市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
三方的权利或谋求与上市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3、本人承诺不利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地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4、本人将杜绝一切非法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不要求上市公司为本
人及本人控制的其它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违规担保。
5、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上市公司或其控制企业造成实际损失的,由本人承担赔偿责任。
6、本承诺函在本人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同时,力恒投资出具承诺如下:
“1、本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股东大会对涉及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
他企业(如有,不包括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下同)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关联交易决策、回避表决等公允决策程序。
2、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将尽量避免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
产生关联交易事项。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本公司承诺不利用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的地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
股东的合法利益。
4、本公司将杜绝一切非法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不要求上市公司为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它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违规担保。
5、本承诺函在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本公司将
忠实履行上述承诺,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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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313号《关于核准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达股份”)于2014年9月非公开发行股票123626373股,募集资金净额为
439243813.75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4年9月到账。公司自201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最近五个会计年度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
1-1-147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第五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一、经营管理风险
(一)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参见本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二、重大风险提示”之“(一)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二)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及冻结风险
参见本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二、重大风险提示”之“(二)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及冻结风险”。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存在同业竞争的风险
参见本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二、重大风险提示”之“(三)本次发行完成后存在同业竞争的风险”。
(四)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
参见本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二、重大风险提示”之“(四)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
(五)机器设备成新率较低的风险
参见本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二、重大风险提示”之“(五)机器设备成新率较低的风险”。
(六)本次发行完成前公司控制权变更风险昌盛日电、昌盛东方、李坚之先生于2019年3月28日与即墨新动能签署《债权投资协议》,协议约定:即墨新动能向昌盛日电提供总额不超过8亿元的债权投资,投资款一次性或分次发放,债权到期日为2022年1月27日。若昌盛日电在任何一笔债权投资存续期内不能全部偿还即墨新动能的债权投资本金及收益且不能提供其他即墨新动
1-1-148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能认可的增信方案,则应将其届时持有的154411124股发行人股份(以及该等股份因发行人送转产生的新增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排他地、唯一地、不可撤销地委托给即墨新动能行使。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上述债权已到期且昌盛日电尚未偿还相应款项,即墨新动能亦未要求昌盛日电履行表决权委托义务。若未来即墨新动能要求行使表决权委托的权利,则可能对本次发行完成前公司控制权稳定性造成影响。
(七)关联交易的风险
公司与本次发行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存在关联交易。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1-6月,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己内酰胺,采购金额分别为
21992.19万元、47955.27万元、29769.42万元和6300.04万元;2022年度及2023年1-6月,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切片,销售金额分别为199.03万元和2839.70万元。若公司不能很好地管理关联交易,则仍存在一定的关联交易风险。
(八)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6.77%、9.28%、4.52%和2.75%。公司主营产品的毛利率受到己内酰胺价格波动影响较大,如果未来己内酰胺价格仍出现持续大幅下跌的情况,将增加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难度,进而影响公司的毛利率。同时,锦纶行业依然是长周期性、竞争白热化形势,近年来,国内锦纶行业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为争取优质客户、维系市场份额频繁采取降价手段,下游厂商亦普遍对采购价格实施管控降本,行业竞争呈现进一步加剧态势。如果未来行业竞争加剧,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将导致发行人面临产品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九)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作为国内锦纶高新技术企业,近年来公司在差别化、功能性产品生产技术及设备创新改造技术等方面建立了具有自身特色的核心竞争力。通过长期的研发投入和生产经验的积累,公司产品质量已达到了国内外领先水平。尽管公司已经采取了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并同核心技术人员签订了保密合同,而且尽可能地通过建立技术防火墙制度来防止个别人对公司核心技术的垄断,但仍有可能存在因核心技术人员流失而产生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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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产品质量控制风险公司目前的主要客户对产品的质量有相当严格的控制标准。尽管公司拥有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但若公司未来对产品的质量控制不力,发生产品质量问题,将可能导致客户要求退货、索赔甚至导致公司失去重要客户,从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十一)环保监管政策变化导致的风险
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水、废气及固体废物,公司经营须遵守多项有关空气、水质、固废处理、公众健康安全的环保法律法规,并接受国家有关环保部门的检查。公司已按照先进的环保理念投资建设了较为完备的三废处理设施,并按照国家最新环保政策的要求不断加大投入。公司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报告期内,公司污染物排放指标均达到国家标准,未受到环保部门的行政处罚。随着国家制定并实施更为严格的环保法律法规,公司环保投入将进一步增加,环保成本相应增大,可能对公司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十二)高新技术企业不能续期的风险
公司获得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和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颁发的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2044005905,发证日期为 2020 年 12 月 9 日,证书有效期为三年。由于发行人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尚未完成,若期间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发行人无法达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则有可能对发行人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续期产生一定风险。
二、财务风险
(一)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23054.04万元、22607.11万元、13302.46万元、16090.01万元,占各期末资产总额的8.17%、7.17%、4.23%、5.05%,
应收账款余额持续增长。若公司客户未来经营情况或与公司的合作关系发生不利变化,应收账款回收风险将增加,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1-1-150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二)存货跌价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分别为37975.95万元、43707.57万元、44755.07万元、
44310.29万元,占各期末资产总额的13.45%、13.86%、14.22%、13.90%。公司采用
以销定产的模式,若未来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或产品市场价格大幅下跌,公司存货将面临减值风险,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汇率波动产生汇兑损失的风险
公司外销业务主要通过美元结算。报告期内,公司的汇兑损益分别为456.50万元、
499.68万元、-2192.34万元和-375.45万元。公司及时关注市场汇率,并在汇率出现一
定幅度波动时适时结汇,尽量规避汇率变动带来的损失影响。但随着公司销售规模的扩大以及人民币汇率波动幅度的增加,可能带来较大金额的汇兑损失,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国际市场销售业务为公司的业务板块组成部分之一,随着公司国际业务销售规模的扩大以及人民币汇率波动幅度的增加,如公司出现汇兑损失,将对公司利润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四)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参见本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二、重大风险提示”之“(七)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三、本次发行相关风险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增加。若公司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净利润扭亏为盈后未来净利润增长幅度低于净资产和总股本的增长幅度,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二)审批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已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
1-1-151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该等审批事项的结果以及所需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三)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本公司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较大影响。公司股票价格不仅取决于公司的盈利水平及发展前景,也受到市场供求关系、国家相关政策、投资者心理预期以及各种不可预测因素的影响。投资者在考虑投资本公司股票时,应预计到前述各类因素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并做出审慎判断。
1-1-152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第六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董事:
何洪胜郭敏吴晓峰孙磊吴道滨李晓楠陈玉宇高琦林涵
监事:
王妍苏建波薛泰强
高级管理人员:
郭敏汤光宇胡振华宋明杨淑垒邹成就卓琼辉李晓楠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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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盖章:
青岛昌盛日电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
李坚之
实际控制人签名:
李坚之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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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代表人:
李鸿胥娟
项目协办人:
周聖
法定代表人:
冉云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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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荐机构管理层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总经理:
姜文国
保荐机构董事长:
冉云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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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常晖林煌彬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蔡仲翰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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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等文件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等文件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陈刚张劲江娟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王增明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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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董事会声明
(一)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为保证本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和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公司拟通过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积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不断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等措施,从而提升资产质量、增加营业收入、增厚未来收益、实现可持续发展,以填补回报。
具体措施如下:
1、持续推动业务发展,积极拓展业务机会
公司未来进一步控制成本,研发差异化产品,提高产品的市场适用性和附加值。通过合理调整及优化产品结构,提升高新产品的产销能力,持续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同时,公司在开拓现有业务基础上,持续关注行业发展趋势,不断拓展业务机会,发掘新的利润增长点,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中赢得先机。
2、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内容,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指定的投资项目、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
部审计、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3、保持稳定的股东回报政策2023年3月1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
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该议案已获得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要求制定了《公司章程》中
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本公司高度重视保护股东权益,将继续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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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性和稳定性,坚持为股东创造长期价值。
未来,若上述制度与适用的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存在不符之处,上市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对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修订。
4、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上述填补回报措施的实施,将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增厚未来收益,填补股东回报。然而,由于公司经营面临的内外部风险的客观存在,上述措施的实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特此提示。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的承诺
为充分保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利益,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别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出具了相关承诺,具体如下: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
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将严格遵守公司的预算管理,本人的任何职务消费行为均将在为履行
本人职责之必须的范围内发生,并严格接受公司的监督管理。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支持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
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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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人承诺若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政策,则积极促使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
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将根据未来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出台的相关规定,积
极采取一切必要、合理措施,使上述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
7、若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将积极采取措施,使上述承诺能够重新得到
履行并使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上述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及公众投资者道歉。若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相关承诺
为确保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回报措施得到切实执行,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
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2、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本公司/本人对此做
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做出关于填补
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的,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1-1-161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本页无正文,为《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董事会声明之签章页)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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