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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百科技: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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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百科技: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万家灯火 发表于 2023-9-23 00:00:00 浏览:  889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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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05证券简称:容百科技公告编号:2023-071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果
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发行数量和价格
1、发行数量:31681102股
2、发行价格:42.11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334091205.22元
4、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324904282.26元
*预计上市时间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2022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31681102 股已于 2023 年 9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在其限售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上市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
的第一个交易日)。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届满后的转让将按《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资产过户情况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31681102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484268287股(发行完成后)的6.54%。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仍为上海容百新能源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实际控制人仍为白厚善先生。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监管部门审核过程
1、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2年3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关于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2年4月19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2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之募集资金规模及投向的议案》《关于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2年8月10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之决议有效期限的议案》和《关于调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2023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之决议有效期限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等议案。
2023年4月18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之决议有效期限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等议案。
2、本次发行监管部门审核过程
2022年7月29日,本次发行经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2年9月2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同意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46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股票类型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2、发行数量根据《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与承销方案》,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452587185股)的7%,即31681102股(含本数)。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发行数量为
31681102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不超过
31681102股),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的
70%。
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数量为31681102股。
3、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2023年9月6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即不低于41.50元/股。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对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确定程序和原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42.11元/股,相当于本次发行底价41.50元/股的101.47%。
4、募集资金总额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34091205.2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9186922.96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24904282.26元。
5、发行对象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程序和规则,确认本次发行最终获配发行对象共计13名,发行价格为42.11元/股,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31681102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334091205.22元。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及获配股数、获配金额情况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
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678223196999970.53
2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562099149999988.89
3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3300878138999972.58
4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229636135999971.96
5浙江深改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37473299999964.52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丰益
6237473299999964.52
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中国人寿资管-中国银行-国寿资产-
7201852284999961.42
PIPE2020 保险资产管理产品
8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199694984091522.39
9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94728081999960.80
10国泰君安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156732365999971.53
11丽水市富处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154357664999985.36序号发行对象名称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
伙)
12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54357664999985.36
13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54357664999985.36
合计316811021334091205.22
6、限售期
本次发行的股份锁定期按照中国证监会与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除有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所有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发行对象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
和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7、发行股票上市地点
限售期届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8、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1、募集资金验资情况本次发行的13名获配对象根据《缴款通知书》将其认购资金汇入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本次发行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
2023年9月14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证报告》(天健验〔2023〕502号)。经审验,截至2023年9月13日止,参与本次发行股票认购的投资者已将认购资金缴存至华泰联合证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振华支行开设的账户,缴存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1334091205.22元。
2023年9月15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503号)。经审验,截至2023年9月14日止,公司实际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1681102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2.11 元,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 1334091205.22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9186922.96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24904282.26元,其中计入实收资本人民币31681102.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293223180.26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84268287.00元,累计实收股本为人民币484268287.00元。
2、股份登记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发行新增股份31681102股的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
(四)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五)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1、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发行价格、认购对象、限售期安排、募集资金规模以及竞价、定价和配售过程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要求,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竞价的情形。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也不存在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的情形。本次发行事项均明确符合已报备的发行方案要求。
2、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经查验,发行人律师认为:
发行人已就本次发行取得内部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符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具备合法的
主体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本次发行最终获配发行对象共计13名,发行价格为42.11元/股,发行股票数量为31681102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334091205.22元。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及获配股数、获配金额情况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
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678223196999970.53
2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562099149999988.89
3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3300878138999972.58
4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229636135999971.96
5浙江深改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37473299999964.52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丰益
6237473299999964.52
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中国人寿资管-中国银行-国寿资产-
7201852284999961.42
PIPE2020 保险资产管理产品
8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199694984091522.39
9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94728081999960.80
10国泰君安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156732365999971.53
丽水市富处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11154357664999985.36
伙)
12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54357664999985.36
13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54357664999985.36
合计316811021334091205.22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将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上市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二)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主要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768号国泰君安大厦法定代表人贺青
注册资本890461.0816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
9131000063159284XQ
代码
许可项目:证券业务;证券投资咨询;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范围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证券财务顾问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4678223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2)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
主要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法定代表人潘福祥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
91310000717866186P
代码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三)
经营范围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3562099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3)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企业名称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企业类型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注册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皇后大道中1号主要办公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皇后大道中1号法定代表人陈绍宗注册资本116103百万港元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境外机 02Y-170/QF2003ASB007构编号)
经营范围经营外资股业务、境内证券投资
获配数量(股)3300878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4)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名称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注册地址上海市金陵东路368号
主要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155号浦东嘉里城办公楼28-29楼法定代表人杨华辉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
913100007550077618
代码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
经营范围的其它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3229636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5)浙江深改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浙江深改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沙田街66号普陀商会大厦1501-686室(自注册地址贸试验区内)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民心路1号浙商银行杭州分行11楼法定代表人
(执行事务合浙江富浙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伙人)注册资本422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
91330903MA2A2WMAXC
代码实业投资股权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经营范围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2374732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浙江深改产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管理人浙江富浙股权投资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的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浙江富浙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元帅庙后88-2号620室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民心路1号浙商银行杭州分行11楼法定代表人张焱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
91330106MA2CCHK51A
代码服务:私募股权投资、私募股权投资管理(以上项目未经金融等监管部经营范围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丰益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认购对象的管理人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主要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法定代表人祝瑞敏注册资本3243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
91110000710934967A
代码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市场主体经营范围
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获配数量(股)2374732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7)中国人寿资管-中国银行-国寿资产-PIPE2020 保险资产管理产品
认购对象的管理人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基本信息如下:企业名称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7号中国人寿中心14至18层主要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7号中国人寿中心20层法定代表人王军辉注册资本400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
91110000710932101M
代码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受托或委托资产管理业务;与以上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营范围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获配数量(股)2018522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8)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名称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类型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注册地址 25 Cabot Square Canary Wharf London E14 4QA England主要办公地址美国纽约州纽约市公园大道270号
法定代表人 Young Lee
注册资本127.65亿美元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境外机 QF2003EUS003构编号)经营范围境内证券投资
获配数量(股)1996949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9)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类型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中信证券大厦/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主要办公地址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注册资本1482054.6829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
914403001017814402
代码一般经营项目是:许可经营项目是:证券经纪(限山东省、河南省、浙江省天台县、浙江省苍南县以外区域);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
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境内委托投资管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证券投资经营范围管理、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和职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股票期权做市。上市证券做市交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获配数量(股)1947280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10)国泰君安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企业名称国泰君安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企业类型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注册地址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181号新纪元广场低座27字楼主要办公地址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181号新纪元广场低座27字楼法定代表人阎峰注册资本50000000港币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境外机 QF2013ASF216构编号)经营范围境内证券投资
获配数量(股)1567323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11)丽水市富处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丽水市富处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注册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中山街460号三楼主要办公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绿谷信息产业园1号楼19楼国资公司法定代表人
(执行事务合丽水市丽富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伙人)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
91331102MA7BMCP44R
代码一般项目:股权投资;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经营范围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1543576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12)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名称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注册地址秘书有限公司)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梦海大道 5035 华润前海大厦A 座 36-38主要办公地址楼法定代表人钱龙海注册资本26096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
914403003062071783
代码
一般经营项目是:许可经营项目是: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经营范围产管理;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获配数量(股)1543576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13)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南苏州路 381 号 409A10 室通信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669号博华广场25楼法定代表人陶耿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
91310000560191968J
代码许可项目:公募基金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经营范围准)一般项目:证券资产管理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1543576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三)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竞价的情形。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也不存在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的情形。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十名股东变化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截至2023年9月8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持股数量持股比例股东名称号(股)(%)
1上海容百新能源投资企业(有限合伙)12900000028.5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上证科创板50成
2166808983.69
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3北京容百新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39578003.08
4湖州海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948352.23
5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92998502.05
6共青城容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0075521.99
7北京容百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88000001.94
8北京容百新能源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82403001.8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上证科创板
975980291.68
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0遵义容百新能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74773001.65
合计22015656448.64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
持股比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
(%)
1上海容百新能源投资企业(有限合伙)12900000026.6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上证科创板
2166808983.44
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3北京容百新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39578002.88
4湖州海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948352.08持股比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
(%)
5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92998501.92共青城容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690075521.86
伙)
7北京容百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88000001.82
8北京容百新能源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82403001.7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上证
9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75980291.57
资基金
10遵义容百新能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74773001.54
合计22015656445.46
(三)公司控制权的变化
本次发行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仍为上海容百新能源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实际控制人仍为白厚善先生。
四、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31681102股已于2023年9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项目(截至2023年9月8日)(截至2023年9月20日)金额(股)出资比例%金额(股)出资比例%
限售条件流通股/
16884917537.31%20053027741.41%
非流通股无限售条件流通
28373801062.69%28373801058.59%

股份总数452587185100.00%484268287100.00%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31681102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仍为上海容百新能源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实际控制人仍为白厚善先生。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二)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向全部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展开,项目实施后将增强公司主营业务的收入规模与盈利能力,但不会导致公司业务收入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三)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相应增加,财务状况将得到改善,公司整体资金实力和偿债能力得到提升,也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有效的保障。
(四)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化,对公司治理不会有实质的影响,但机构投资者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有所提高,公司股权结构更加合理,有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及公司业务的健康稳定发展。
(五)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若公司拟调整董事、高管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发行对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产生新的关联交易,也不会导致同业竞争。若未来公司因正常的经营需要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发生交易,公司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履行必要的批准和披露程序。
六、为本次发行出具专业意见的中介机构情况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B7 栋 401
法定代表人:江禹
保荐代表人:韩斐冲、董瑞超项目协办人:贾光宇
项目组成员:廖君、金巍锋、吴过、阚傲、黄鹏、陈湘、王波涛
电话:010-56839312
传真:010-56839500
(二)发行人律师
名称: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北大街8号华润大厦20层
负责人:华晓军
经办律师:王健刚、马锐、刘云龙
电话:010-85191300
传真:010-85191350
(三)审计机构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负责人:郑启华
经办会计师:倪国君、胡友邻、何林飞、高勇
电话:0571-89722487
传真:0571-88216999
(四)验资机构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负责人:郑启华
经办会计师:何林飞、高勇
电话:0571-89722487
传真:0571-88216999特此公告。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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