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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69证券简称:信息发展公告编号:2023-093
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以实施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信息发展”)
拟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控股子公
司交信北斗(海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信北斗海南”)提供财务资助,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北斗自由流建设项目。财务资助的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交信北斗海南应在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在项目建设完成后二年内归还全部募投项目借款本金。其中,本财务资助事项约定的借款期限最迟不得晚于2030年5月22日。
2、公司于2023年10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尚需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情况如下:
一、概述(一)根据《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北斗自由流建设项目,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交信北斗海南,公司持有交信北斗海南51%股权。根据本次募投项目实施计划,公司向控股子公司交信北斗海南提供5亿元借款用于本次募投项目建设。为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根据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要求而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控股子公司交信北斗(海南)
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北斗自由流建设项目,交信北斗海南应在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在项目建设完成后二年内归还全部募投项目借款本金。其中,本财务资助事项约定的借款期限最迟不得晚于2030年5月
22日。财务资助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
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交信北斗海南须按年支付每笔借款产生的利息。
(二)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92号),同意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3103448股,发行价格为16.24元/股,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699999995.52元,扣除承销保荐费收到粤开证券转入募集资金人民币676099995.64元。扣除本次发行律师费、会计师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759059.87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74750369.6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4月24日到位,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2857号)。
三、募资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1北斗自由流建设项目119187.1650000.00
2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17475.04
合计139187.1667475.04
四、使用募集资金对交信北斗海南提供财务资助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北斗自由流建设项目”由公司控股子公司交信北斗海南负责实施,交信北斗海南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交信北斗(海南)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顾成人
成立时2019年12月9日注册资本2.0410亿元间
统一社 91460000MA5TFMB98Q 住所 海南省海口市秀会信用英区滨海大道141
代码 号招商局大厦A座
706室
经营范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建筑智能围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设计;测绘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双创服务平台;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地理遥感信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物联网技术服务;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卫星遥感数据处理;导航终端制造;导航终端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制造;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充电桩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有交信北斗海南51%的股权,交信天玑(海南经济特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直接持有交
信北斗海南4.83%的股权,交通运输通信信息集团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接持有交信北斗海南24.5%的股权,交信北斗科技有限公司直接持有交信北斗海南
19.67%的股权。
交信北斗海南2022年度总资产15626.32万元,负债总额6843.50万元净资产8782.82万元收入92.04万元,利润总额-3551.35万元净利润-2359.29万元。
交信北斗海南2023年半年度总资产20865.93万元,负债总额7619.47万元净资产13,246.47万元收入41.98万元,利润总额-1990.96万元净利润-
2066.35万元。
(二)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
-交通运输通信信息集团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名称交通运输通信信息集团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MA1FL6812N法定代表人杨桐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黄浦路99号801室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19年1月30日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管理,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交通运输通信信息集团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关联方。
-交信北斗科技有限公司名称交信北斗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302587708605W法定代表人李晶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1115室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11年11月15日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投资;资
产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销售通讯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系统服务;应用软件服务;数据处理
(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4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劳务分包;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经营电信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交信北斗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关联方。
-交信天玑(海南经济特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交信天玑(海南经济特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69027MAA92YA27U
主要经营场所海南省海口市江东新区琼山大道63-1号和风家园海口市
美兰区动迁工作指挥部-3786出资额3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21年9月29日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企业总部管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交信天玑(海南经济特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的关联方。
交信天玑(海南经济特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交通运输通信
信息集团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信北斗科技有限公司均出具相关承诺,承诺在本次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向交信北斗海南提供借款。
五、本次财务资助的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1、财务资助对象:交信北斗(海南)科技有限公司
2、财务资助的资金来源:使用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向交信
北斗海南资助金额不超过500000000元。
3、财务资助期限:交信北斗海南应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在项目建
设完成后二年内归还全部募投项目借款本金。其中,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最迟不得晚于2030年5月22日。4、财务资助费用: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
5、偿还方式:交信北斗海南应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在项目建设完成
后二年内归还全部募投项目借款本金,须按年支付每笔借款产生的利息,交信北斗海南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支付。
本次财务资助系根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要求而提供的财务资助。信息发展以外的其他股东承诺在本次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向交信海南提供借款。
六、本次财务资助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以提供财务资助的方式投入交信北斗海南是基于
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需要,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规划,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本次财务资助的风险防范措施
本次以提供财务资助方式投入交信北斗海南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公司、交信北斗海南、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西分行将根据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合法、合规使用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使用实施有效监管。
八、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
依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规划,为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交信北斗海南进行提供财务资助的方式实施募投项目。
(二)监事会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交信北斗海南系公司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其提供财务资助,具有必要性。交信北斗海南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募集资金安全。本次提供财务资助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一致同意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交信北斗海南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三)独立董事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交信北斗海南系公司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其提供财务资助,具有必要性。交信北斗海南作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经营情况稳定,有较好的偿债和履约能力,公司对其有绝对的控制力,本次财务资助风险相对较小。
本次财务资助收取资金使用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
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定价公允。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交信北斗海南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以实施募投项目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独立意见,尚需提交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4、借款合同
特此公告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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