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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16证券简称:奥特维公告编号:2023-102
转债代码:118042转债简称:奥维转债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于2023年10月19日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霞女士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
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
1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3)。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调增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为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优化融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监事会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调增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将原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授信额度调增至不超过人民币30亿,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调增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授信预提供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拟调增为控股子公司无锡松瓷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瓷机电”)向银
行授信提供担保额度,此担保事项属于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松瓷机电资产信用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同时公司对松瓷机电有充分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上市监管规定履行了决策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调增为松瓷机电向银行授信提供担保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4)。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0票。
2(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额度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控股子公司松瓷机电、无锡奥特维旭睿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睿科技”)、无锡奥特维科芯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芯技术”)因签署重大合同,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持续增长,为支持其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向松瓷机电、旭睿科技、科芯技术提供借款额度,借款额度为人民币11.10亿。由松瓷机电、旭睿科技、科芯技术等子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向公司提交借款申请。借款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在该期限内借款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借款额度及利息计算起始日为各控股子公司实际借款日。松瓷机电、旭睿科技、科芯技术向公司借款利率按照公司银行实际贷款利率计算。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变更为控股子公司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变更为控股子公司的事项
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变更后的实施主体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该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变更为控股子公司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变更为控股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5)。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3“《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
监事会同意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本次调整后,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72.00元/股调整为70.4037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6)。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7)。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和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
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依据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496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数量为219145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4第二个归属期和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8)。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0票。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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