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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24证券简称:汇川技术公告编号:2023-084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第二种授予价格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566人;
2.本次拟归属股票数量:8529750股;
3.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待归属手续办理完成后,公司将发布相关股票上市流通的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9.9折股票的归属)》,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种授予价格(公平市场价格的99%)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1.2020年9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6412.34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向625名激励对象授予5829.40万股限制性股票,第一种授予价格
1(38.42元/股,公平市场价格70%)的限制性股票为1942.80万股,第二种授予价
格(54.34元/股,公平市场价格99%)的限制性股票为3886.60万股,归属股票来
源于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2.2020年9月24日至2020年10月4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内,除1名激励对象因不符合公司第五期激励对象筛选标准中的“文化价值观与贡献要求”,不再符合公司第五期激励对象条件外,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公司首次授予股份对应的激励对象提出异议的意见。2020年10月9日,公司披露了《第四届监事会关于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0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公司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4.2020年10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1名激励对象不符合公司
第五期激励对象筛选标准中的“文化价值观与贡献要求”,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均不再符合公司第五期激励对象条件,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625人调整为621人。根据《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激励计划实际首次授予数量以股份支付费用总额不超过4亿元为前提,根据授予日收盘价反推计算。若授予日收盘价低于公告日收盘价,授予的股票数量不变”,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调整。
综合前述调整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5829.40万股调整为3265.60万股,其中,第一种授予价格(38.42元/股,公平市场价格70%)的限制性股票由1942.80万股调整为777.20万股,第二种授予价格(54.34元/股,公平市场价格
99%)的限制性股票由3886.60万股调整为2488.40万股,确定2020年10月28日为首次授予日。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权益数量归属安排归属时间占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2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24
第一个归属期25%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
第二个归属期25%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8
第三个归属期25%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72
第四个归属期25%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2021年6月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的议案》,由于公司实施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将进行调整。第一种授予价格(公平市场价格的70%)由38.42元/股调整为25.37元/股,对应的授予数量由777.20万股调整为1165.80万股;
第二种授予价格(公平市场价格的99%)由54.34元/股调整为35.99元/股,对应的授
予数量由2488.40万股调整为3732.60万股。
6.2021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9.9折股票的归属)》。2021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7折股票的归属)》。
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因
公司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中1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2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
参与本次激励计划,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一种授予价格限制性股票合计
20.1万股、第二种授予价格限制性股票合计71.85万股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本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621人调整为605人。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种授予价格(公平市场价格的70%)第一个归属期拟归属股票2864250
股,第二种授予价格(公平市场价格的99%)第一个归属期拟归属股票9151875股。
在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1名外籍员工自愿放弃第五期股权激励第一个归属期的限制性股票,已满足归属条件但未办理归属登记的第一种授予价格股票
750股、第二种授予价格股票2250股将予以作废,第一个归属期实际归属第一种授
予价格限制性股票2863500股,上市流通日为2021年11月30日;实际归属第二种授
3予价格限制性股票9149625股,上市流通日为2021年12月23日。
7.2022年7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由于公司实施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将进行调整。第一种授予价格(公平市场价格的70%)由
25.37元/股调整为25.07元/股,第二种授予价格(公平市场价格的99%)由35.99元/
股调整为35.69元/股。
8.2022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7折股票的归属)》,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种授予价格(公平市场价格的70%)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中18名激励对象离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605人调整为587人;1名激励对象考核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为C,1名外籍员工自愿放弃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的限制性股票,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287250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激励对象共585人,拟归属限制性股票2764500股。
在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1名激励对象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一种授予价格的10125股(第二、三、四个归属期各3375股)股票将被作废。本次
实际归属人数584人,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2761125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
2022年11月10日。
9.2022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9.9折股票的归属)》,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种授予价格(公平市场价格的99%)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中19名激励对象离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605人调整为586人;1名激励对象考核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为C,1名外籍员工自愿放弃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的限制性股票,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958500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激励对象共584人,拟归属限制性股票8820375股。
4在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未发生激励对象离职、未及时缴纳资金等情况,
本次实际归属人数584人,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8820375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2022年11月24日。
10.2023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由于公司实施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种授予价格(公平市场价格的70%)由25.07元/股调整为24.71元/股,第二种授予价格(公平市场价格的99%)由35.69元/股调整为35.33元/股。
11.2023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7折股票的归属)》《关于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9.9折股票的归属)》。
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因
公司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中1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由586人调整为567人;1名激励对象考核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为C,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一种授予价格限制性股票合计186000股、第二种授予价格限制性股票合计607125股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种授予价格(公平市场价格的70%)第三个归属期拟归属股票
2672625股,第二种授予价格(公平市场价格的99%)第三个归属期拟归属股票
8529750股。
二、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种授予价格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1.第三个归属期说明
根据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为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0年10月28日,首次授予部分将于2023年
10月28日进入第三个归属期。
2.满足归属条件情况说明
5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以及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种授予价格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具体如下:
序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情况归属条件号说明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
1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条件。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
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
2
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归属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年营业收入23008312443.12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元,相比2019年营业收入
1.以2019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
7390370858.40元,营业收入
于85%;
增长率为211.33%;公司2022年
2.以2019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净利润为3389133196.35元,
100%。
相比于2019年净利润
上述“净利润”指标计算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
810656636.39元,净利润增长
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净利润增长率”指标以本激率为318.07%。(上述“净利润”励计划实施所产生的激励成本摊销前并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及“净利润增长率”指标计算均后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
6算依据。)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均已满足归属条件。
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1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
公司制定的《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根据职,已不具备激励资格,其已个人的绩效考核结果分为六个等级。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种授予价格的限制性股票将被作废,考核结果等级共计597000股;
等级标准系数1名激励对象考核年度个人绩效
A 考核为 C,其第三个归属期已B+ K=1 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种授予
4价格限制性股票将不进行归
B属,共作废限制性股票10125B- K=0.8股,以上情况对其第五期股权C 激励计划的第四个归属期不产
K=0D 生影响。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其余566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均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归 为B及以上,均满足本次全比例属的数量归属条件。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二种授予价格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按照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三个归属期股票归属的相关事宜。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自愿放弃全部或部分激励计划及个人绩效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其对应归属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或未完全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将被作废处理,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可归属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0年10月28日
2.归属数量:8529750股
3.归属人数:566人
4.授予价格:35.33元/股(调整后)
5.归属批次:第三个归属期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7.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获授9.9折(第二种本次可归属限本次归属数量占激励对象授予价格)限制性股制性股票数量已获授限制性股
7票数量(股)(股)票的百分比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外籍员工
李俊田董事2685006712525%
周斌董事、副总裁2685006712525%
刘宇川董事2340005850025%
董事、副总裁、
宋君恩2340005850025%董事会秘书
邵海波副总裁2685006712525%
李瑞琳副总裁2340005850025%
杨春禄副总裁2340005850025%
易高翔副总裁2340005850025%
刘迎新财务总监2340005850025%
FONG CHIEW
海外 CEO 108000 27000 25%
KHIONG
LIM CHENG LEONG 业务总监 100500 25125 25%
OOI WAH CHOOI 区域总监 100500 25125 25%
LEE CHIN HENG 产品技术经理 67500 16875 25%
ANIL KUMAR RAJA
分公司总经理27000675025%
REDDY
AMIT GORALAL 分公司销售总
12000300025%
VORA 监
VENKATESH
分公司总监9000225025%
PONNAMBALAM
SUBRAMANIA分公司产品高
BHARATHIYAR 9000 2250 25%级经理
KASAMUTHU
二、其他激励对象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549
31476000786900025%
人)
总计(566人)34119000852975025%
四、本次归属计划与已披露的计划不存在差异本次归属计划与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五、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含持股5%以上的股东。经公司自查,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前6个月内,共有2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过本公司股票,其余董事、高级
8管理人员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2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自查期间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交易时间合计卖出(万股)
宋君恩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2023年5月29日60
刘迎新财务总监2023年5月26日-2023年5月30日248
六、本次归属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以授予日收盘价确定为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并将在考核年度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
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8529750股,归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预计将增加8529750股,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归属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七、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独立董事一致认为:
1.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种授予价格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的566名激励对象均已满足归属条件,其作为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归属事项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种授予价格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并同意公司为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手续。
9八、监事会审核意见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种授予价格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公司依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以及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566名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相关事宜。
九、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归属已取得现阶段必要
的批准和授权;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将于2023年10月28日进入第三个归属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相关归属安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作废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相关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十、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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