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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312证券简称:燕麦科技公告编号:2023-045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3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燕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五人,实际出席董事五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
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第三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本议案经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一致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1《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归属条件,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60名激励对象归属40.794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本议案经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一致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含预留)作出调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含预留)由18.78元/股调整为18.58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本议案经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一致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4、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本议案经出席董事会
的董事一致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对核心人才形成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本议案经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一致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考核指标设定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本议案经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一致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37、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有利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本议案经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一致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3年11月28日14:30以现场方式召开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本议案经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一致通过。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47)。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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