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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35证券简称:达威股份公告编号:2023-064
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召开
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具体情况如下:
1、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主要为:
序号原条款修订后条款
第二条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第二条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
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及公司的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事。
1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响。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第三条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或者个人的影响。
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第三条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
1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
第四条公司独立董事不少于公司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
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公司在符合前款规定的情形下,可益。
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第四条公司为独立董事依法履公司章程的规定变更独立董事的名额。职提供必要保障。
第五条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
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提名、薪酬与
考核、战略等专门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独立董事及拟担任独立董第六条独立董事必须保持独立
事的人士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参加中国证监会及其授权机构所组织的(一)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培训。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
第六条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会关系;
列基本条件:(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
2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
2、具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子女;
及本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三)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
3、具备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在公
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
4、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母、子女;
2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四)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验;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
5、原则上最多在5家上市公司母、子女;
兼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五)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精力有效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
6、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
司章程和本工作制度规定的其他条件。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第七条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独立的人员;
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六)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1、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
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
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
妹等)或在生产与公司同类产品的企业员及主要负责人;
任职的人员;(七)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第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一项至第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八)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
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
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员。
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独立董事应当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属;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
4、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本款前三事会应当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
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度报
5、为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告同时披露。
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第七条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
6、《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列条件:
司董事的人员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
市场禁入者的人员;有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7、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二)符合本制度第六条规定的独
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立性要求;
3(三)具备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
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
(四)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者经济等工作经验;
(五)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
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
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应当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九条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
依法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行使提名独立董事的权利。
第一款规定的提名人不得提名与其存在利害关系的人员或者有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关系密切人员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第十条独立董事的提名人在提名前应当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提名人应当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
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
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并对其符合独立性和担任独立董事的其他条件发表意见。被提名人应当就其符合独立性
4和担任独立董事的其他条件作出公开声明。
第十一条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提
名委员会的,提名委员会应当对被提名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形成明确的审查意见。
公司应当在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
会召开前,按照本制度第十条以及前款的规定披露相关内容,并将所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报送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深圳证券交易所依照规定对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审慎判断独立董事候选人是否符合任职资格并有权提出异议。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异议的,公司不得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第十二条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两名
以上独立董事的,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鼓励公司实行差额选举,具体实施细则由公司章程规定。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应当单独计票并披露。
第十三条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公
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但是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
第十四条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公司可以依照法定程序解除其职务。提前解除独立董事职务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具体理由和依据。独立董事有异议的,公司应当及时予以披露。
5独立董事不符合本制度第七条第一
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应当立即停止履职并辞去职务。未提出辞职的,董事会知悉或者应当知悉该事实发生后应当立即按规定解除其职务。
独立董事因触及前款规定情形提出辞职或者被解除职务导致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
合本制度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公司应当自前述事实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
第十五条独立董事在任期届满前可以提出辞职。独立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对任何与其辞职有关或者其认为有必要引起公司股东和债权人注意的情况进行说明。公司应当对独立董事辞职的原因及关注事项予以披露。
独立董事辞职将导致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
合本制度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拟辞职的独立董事继续履行职责至新任独立董事产生之日。公司自独立董事提出辞职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
第十六条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负责公司独立董事信息库建设和管理工作。
公司可以从独立董事信息库选聘独立董事。
第八条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第十七条独立董事履行下列职
3
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责:
6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一)参与董事会决策并对所议事
经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产生。项发表明确意见;
提名方应当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二)对本制度第二十三条、第二
前十天将提案递交董事会,提案应包括十六条、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八条所列以下内容: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1、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
2、独立董事是否符合第二章的要冲突事项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求;合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
3、推选理由的陈述。益;
董事会有权对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三)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专业、
案的程序性以及提案内容的全面性、完客观的建议,促进提升董事会决策水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在审核后公平;
告。董事会不得以提案程序性以及提案(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内容全面性、完整性和真实性之外的其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他理由决定不将有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第十八条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
提案提交股东大会表决。职权: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有表决权总数10%以上的股东可以就选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举独立董事的议题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二)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股东应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大会;
出会议议题和内容完整的提案,提案内(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容应当符合本条第三款的要求。书面提(四)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案应当报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利;
证券交易所备案。(五)对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
第九条独立董事的提名人在提名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前应当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提名人应(六)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当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独立董事行使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况,并对其担任独立董事的资格和独立所列职权的,应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性发表意见,被提名人应当就其本人与数同意。
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客观判独立董事行使第一款所列职权的,断的关系发表公开声明。在选举独立董公司应当及时披露。上述职权不能正常
7事的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董事会应当行使的,公司应当披露具体情况和理
按照规定公布上述内容。由。
第十条在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第十九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会召开前,公司应将所有被提名人的有独立董事可以与董事会秘书进行沟关材料同时报送中国证监会、公司所在通,就拟审议事项进行询问、要求补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公司股票上市充材料、提出意见建议等。董事会及相的证券交易所。公司董事会对被提名人关人员应当对独立董事提出的问题、有异议的,应同时报送董事会的书面意要求和意见认真研究,及时向独立董见。对中国证监会持有异议的被提名事反馈议案修改等落实情况。
人,可作为公司董事候选人,但不作为
第二十条独立董事应当亲自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在召开股东大会选举席董事会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独立董事时,公司董事会应对独立董事议的,独立董事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候选人是否被中国证监会提出异议的情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其况进行说明。
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
第十一条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公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
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席董事会会议,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可以连任,但是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事代为出席的,董事会应当在该事实年。独立董事任期届满之前至少30日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
前公司应召开股东大会,就独立董事是会解除该独立董事职务。
否连任进行审议。
第二十一条独立董事对董事
有关独立董事选举、聘任、解聘
会议案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应以及提前解聘的决议属于特别决议,应当说明具体理由及依据、议案所涉事项
当由出席股东大会(包括股东代理人)的合法合规性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对公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影响等。公司在披
第十二条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独
露董事会决议时,应当同时披露独立董立性条件或其他不适宜履行独立董事职
事的异议意见,并在董事会决议和会议责的情形,该等独立董事应主动向董事记录中载明。
会请求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公司董事
第二十二条独立董事应当持续
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表决权总
关注本制度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
数10%以上的股东可以提请股东大会罢
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八条所列事项相关免该独立董事。
的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发现存在违反
第十三条除非出现独立董事在履
8行职务时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
程的规定或者独立董事自行提出辞职的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情形,独立董事在任期届满前不得被免定,或者违反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等职。提前免职的,公司应将其作为特别情形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并可披露事项予以披露,被免职的独立董事以要求公司作出书面说明。涉及披露事认为公司的免职理由不当的,可以作出项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
公开的声明。独立董事在任期届满前可公司未按前款规定作出说明或者及以提出辞职。独立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时披露的,独立董事可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对任何与其辞职有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或其认为有必要引起公司股东和债权第二十三条下列事项应当经公
人注意的情况进行说明。独立董事和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司应当将该等情形及时通知交易所,说事会审议:
明原因并公开披露。(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第十四条独立董事辞职导致独立(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董事成员或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或公司承诺的方案;
章程规定的最低人数,在改选的独立董(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事就任前,独立董事仍应当按照法律、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务。董事会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股东大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会改选董事,逾期不召开股东大会的,第二十四条公司应当定期或者独立董事可以不再履行职务。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以下简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制
度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第
二十三条所列事项,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以根据需要研究讨论公司其他事项。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一名代表主持。
9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
开提供便利和支持。
第二十五条独立董事在公司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中应当依照法律、行政
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履行职责。独立董事应当亲自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独立董事履职中关注到专门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公
司重大事项,可以依照程序及时提请专门委员会进行讨论和审议。
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在公司章
程中对专门委员会的组成、职责等作出规定,并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明确专门委员会的人员构成、任期、职责
范围、议事规则、档案保存等相关事项。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对专门委员会的召集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六条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
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
0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
(五)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者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
第二十七条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
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
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二十八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
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
1
1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
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
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二十九条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应当不少于十五日。
第三十条除按规定出席股东大
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外,独立董事可以通过定期获取公司运营情况等资料、听取管理层汇
报、与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和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沟
通、实地考察、与中小股东沟通等多种方式履行职责。
第三十一条公司董事会及其专
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按规
定制作会议记录,独立董事的意见应当在会议记录中载明。独立董事应当对会议记录签字确认。
独立董事应当制作工作记录,详细记录履行职责的情况。独立董事履行职责过程中获取的资料、相关会议记录、与公司及中介机构工作人员的通讯记录等,构成工作记录的组成部分。对于工作记录中的重要内容,独立董事可以要求董事会秘书等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公司及相关人员应当予以配合。
1
2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向独立董
事提供的资料,应当至少保存十年。
第三十二条公司应当健全独立
董事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机制,独立董事可以就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及时向公司核实。
第三十三条独立董事应当向公
司年度股东大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对其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说明。年度述职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出席董事会次数、方式及投票情况,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三)对本制度第二十三条、第二
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所列事项进行审议和行使本制度第十八条第一款所列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
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
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重大事项、方式及结果等情况;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七)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应当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
第三十四条独立董事应当持续
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及规则的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1
3交易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可以提供相关培训服务。
第十五条独立董事除履行法律、第三十五条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
法规、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赋予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
的职权外,还具有下列职权:持,指定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秘书等1、重大关联交易(指公司拟与关专门部门和专门人员协助独立董事履行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职责。
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0.5%的关董事会秘书应当确保独立董事与其联交易)、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应由半数以上的独立董事同意后,方可之间的信息畅通,确保独立董事履行职提交董事会讨论;责时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
2、经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同意,独意见。
立董事可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第三十六条公司应当保障独立董机构,对公司的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为保询,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公司应当向
3、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独立董事定期通报公司运营情况,提供
4会;资料,组织或者配合独立董事开展实地
4、提议召开董事会;考察等工作。
5、公司发出召开董事会的通知公司可以在董事会审议重大复杂事后,当2名或2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项前,组织独立董事参与研究论证等环料不充分或论证不明确时,可联名以书节,充分听取独立董事意见,并及时向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延期召开董事会会独立董事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议或延期审议该事项,董事会应予以采第三十七条公司应当及时向独立纳;董事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不迟于法
6、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的召开或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或者公
对于某项议案的决议不公允时,可以出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会议通知期限提供具保留意见。相关会议资料,并为独立董事提供有效对于全体独立董事出具保留意见沟通渠道;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会议的议案,原属于董事会决策范围内的决的,公司原则上应当不迟于专门委员会议,交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原属应提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交股东大会讨论通过的普通决议,按照公司应当保存上述会议资料至少十年。
1
4特别决议提交股东大会表决;原属应提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
交股东大会讨论通过的特别决议,股东不完整、论证不充分或者提供不及时大会表决时,必须经过3/4以上的与会的,可以书面向董事会提出延期召开会股东通过;议或者延期审议该事项,董事会应当予
7、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以采纳。
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赋予的其他特殊权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利。开为原则。在保证全体参会董事能够充独立董事行使上述第1项、第2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必要时可
项和第5项职权外的其他职权,应当以依照程序采用视频、电话或者其他方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式召开。
意。第三十八条独立董事行使职权
第十六条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
薪酬与考核、审计、提名等委员会的,员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碍或者独立董事应当在委员会成员中占有二分隐瞒相关信息,不得干预其独立行使职之一以上的比例,并担任召集人,其中权。
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独立董事依法行使职权遭遇阻碍会计专业人士。的,可以向董事会说明情况,要求董
第十七条独立董事应当就以下事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予以配
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合,并将受到阻碍的具体情形和解决状1、提名、任免董事;况记入工作记录;仍不能消除阻碍的,
2、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向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报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告。
酬;独立董事履职事项涉及应披露信息
4、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的,公司应当及时办理披露事宜;公司
关联企业对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不予披露的,独立董事可以直接申请披于3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露,或者向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净资产值的0.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所报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应当畅通独立董事沟通渠道。
款;第三十九条公司应当承担独立董
5、独立董事认为可能损害中小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其他职权时所需
股东权益的事项;的费用。
6、公司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分配预第四十条公司可以建立独立董
1
5案;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独立董事正常履
7、公司对外担保事项;行职责可能引致的风险。
8、股权激励计划;第四十一条公司应当给予独立董
9、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与其承担的职责相适应的津贴。津贴
10、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的标准应当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大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会审议通过,并在公司年度报告中进行
第十八条独立董事应当就第十七披露。
条所述事项发表以下几类意见之一:除上述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得从公
1、同意;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有利
2、保留意见及其理由;害关系的单位和人员取得其他利益。
3、反对意见及其理由;
4、无法发表意见及其障碍。
第十九条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股
东大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对其履行职责的情形进行说明。
第二十条独立董事应当亲自出席董
事会会议,董事会会议必须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出席。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可以以书面形式对董事会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题发表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董事在会议中代为宣读。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独立董事不得委托其他人代表其本人发表意见或根据被委托人自己的意愿对董事会的议案进行表决。独立董事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
第二十一条如有关事项属于需要
披露的事项,公司应当将独立董事的意见予以公告,独立董事出现意见分歧无法达成一致时,董事会应将各独立董事的意见分别披露。
第二十二条公司应当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凡须
1
6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公司必须按法定
的时间提前通知独立董事并同时提供足
够的资料,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的,可以要求补充。当2名或2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或论证不明确时,可联名书面向董事会提出延期召开董事会会议或延期审议该事项,董事会应予以采纳。
公司向独立董事提供的资料,公司及独立董事本人应当至少保存5年。
第二十三条公司应提供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条件。公司董事会秘书应积极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协助,如介绍情况、提供材料等。
在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后,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提案及书面说明应当公告的,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到证券交易所办理公告事宜。
第二十四条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时,公司有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碍或隐瞒,不得干预其独立行使职权。
第二十五条独立董事聘请中介机构的费用及其他行使职权时所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二十六条公司可以建立必要的
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以降低独立董事正常履行职责可能引致的风险。
第二十七条独立董事聘请中介机构的费用及其他行使职权时所需的费用(如差旅费用、通讯费用等)由公司承
1
7担。
第二十八条公司应给予独立董事
适当津贴,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除上述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应当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
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2、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上市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规定,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制度、促进公司的规范运行,特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特此公告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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