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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54证券简称:深信服公告编号:2023-095
债券代码:123210债券简称:信服转债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3652人;
2、本次归属股票数量:292844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70%。
3、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4、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待相关手续办理完成后,公司将发布相关上市流
通的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2022年度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分别于2022年8月19日、2022年10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1/10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年度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主要情况如下: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 A 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价格:51.10元/股;
4、拟授予数量: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88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
草案公告时公司股份总额415581488股的2.12%。其中,首次授予8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份总额的1.93%;预留80万股,约占草案公告时公司股份总额的0.19%,预留部分占本激励计划草案拟授予股份总额的
9.09%。
5、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分配情况:
获授的限制性股占授予限制性股占草案披露时股类别
票数量(万股)票总数的比例份总额的比例
首次部分:核心
技术和业务人员800.0090.91%1.93%
(4341人)
预留部分80.009.09%0.19%
合计880.00100%2.12%
6、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
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
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分3期归属,具体安排如下:
归属安排归属期间归属比例
2/10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40%
第一个归属期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30%
第二个归属期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30%
第三个归属期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归属期间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未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7、归属条件归属条件:详见本公告“二、公司2022年度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的议案》。
2、2022年8月2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并通过内部公示系统公示了《公司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示的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2022年9月30日,公司公告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度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2022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向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列入公司2022年度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已有145名激励对象由于离职或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4341名调整为4196名。同时,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8000000股调整为7989800股。公司独立董事就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和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23年12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同意公司向2022年度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已符合归属条件的3652位激励对象归属限制性股票2928440股。公司独立董事就此次归属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10(三)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情况
1、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 A 股普通股股票。
2、授予日:2022年11月30日。
3、授予价格:51.10元/股。
4、授予对象:4196人。
5、授予数量:首次授予798.98万股,具体如下:
获授股票数量占授予股票总数的占授予时公司股份总激励对象类型(万股)比例额的比例核心技术和业
务人员798.9890.90%1.92%
(4196人)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
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公司2022年度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2023年12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2022年度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宜。
(二)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说明
根据公司2022年度激励计划“有效期、授予日、归属安排和禁售期”中的相关规定,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时间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归属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40%。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
5/10公司2022年度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11月30日,因
此本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于2023年12月1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三)董事会关于本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序号归属条件成就情况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公司未发生前述情
1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形,满足归属条件。
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激励对象未发生前
2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述情形,满足归属条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件。
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应当按规定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应当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公司2022年营业收
入为74.13亿元,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
32021年营业收入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不低于5%。
68.05亿元,2022年
较2021年同比增长
6/108.93%。公司业绩考核达标。
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分为四个等级,考核评2022年度激励计划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中,首次授予的尚在
4象归属的比例:
职的3652激励对象
2022年度绩效评价
评价等级 A B+ B C
等级均为 B 或 B 以
个人归属100%100%100%0%上,满足归属条件。
比例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激励计划之首次授予部分设定的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统一办理激励对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四)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对于部分离职激励对象和个人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后续将进行作废处理。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详见本公告“一、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之“(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一致。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可归属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2年11月30日。
2、本次可归属的批次: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内可归属股票。
3、归属价格:51.10元/股。
4、归属数量:2928440股。
5、归属人数:3652人。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
7、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7/10本次可归属
2022年度激励计本次可归
本期可归属数量占已获划项下授予的限属数量占职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限制制性股票数量股份总额数量(股)性股票总量
(股)的比例的比例核心技术和业务人员(36527321100292844040%0.70%人)
——73211002928440——0.70%
注:*上表中的3652人=调整后的4196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543名已离职的激励对
象-1 名 2022 年度绩效为 C 的激励对象;* 本次实际归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
五、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的,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无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参与。
六、本次归属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公司本次对2022年度激励计划中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归属
期归属相关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监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度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以授予日收盘价确定为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并将在考核年度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
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2928440股,归属完成后总股本将由416880452股增加至419808892股,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
8/10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归属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
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七、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根据《管理办法》《监管指南》《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
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本次归属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获授限制性股票的3652名激励对象符合归属的资格条件,其作为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归属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事宜。
八、监事会意见
本次归属的3652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公司及激励对象均已满足《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为该批激励对象归属限制性股票并办理相关的归属登记手续。
九、律师法律意见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于2023年12月1日出具《关于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事项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本次归属的相关事项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和《2022年度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2022年度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2022年度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尚在职的3652名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
十、备查文件
9/10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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