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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39、200539 证券简称:粤电力A、粤电力B 公告编号:2023-61
公司债券代码:149369公司债券简称:21粤电01
公司债券代码:149418公司债券简称:21粤电02
公司债券代码:149711公司债券简称:21粤电03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经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能源集团”)及其子公司和关联方2023年发生了燃
料材料采购、接受劳务/服务、租赁、提供劳务/服务、销售商品、分摊公共费用
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合计为4864980万元,截至2023年11月末,实际发生额为3263537万元,预计2023年全年实际发生额为3561520万元(未经审计)。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在2024年度将继续发生,预计发生额为4510790万元。
2023年12月1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与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4名关联方董事郑云鹏、李方吉、李葆冰、贺如新已回避表决,经审议,6名非关联方董事投票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
本议案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方股东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电力开发有限公司、超康投资有限公司应回避表决。
1(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关联交易合同签订金额或截至披露日已2023年实际发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内容预计金额发生金额生金额(预估)
向关联人采购广东粤电环保有限公司采购材料根据成本和市场同类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30000.00023847.00原材料小计定价格为准。30000.00023847.00广东珠海金湾发电有限公司等
向关联人采购采购电力根据成本和市场同类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30000.00067271.00同受广东能源集团控制企业产品定的合同电价及所购电量确定。
小计30000.00067271.00
广东省电力工业燃料公司采购燃料价格如有国家定价则执行国家定3000000.0002791622.00
向关联人采购广东能源集团天然气有限公司价,在无国家定价时执行市场价格,关联方1400000.000628996.00采购燃料燃料和动力承诺提供的价格不高于其同期提供予第三方
小计4400000.0003420618.00同质量的价格。
向关联人销售广东粤电环保有限公司销售副产品根据成本和市场同类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16000.00020097.00产品、商品小计定价格为准。16000.00020097.00沙角 C 发电厂等同受广东能源
向关联人提供根据成本和市场同类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10680.0007868.00集团控制企业提供劳务劳务定价格为准。
小计10680.0007868.00广东省电力工业燃料公司等同
接受关联人提根据成本和市场同类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21600.00019297.00受广东能源集团控制企业接受劳务供的劳务定价格为准。
小计21600.00019297.00广东粤电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等
租赁关联人房租赁房屋/根据成本和市场同类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1500.0001500.00同受广东能源集团控制企业
屋、土地、设备土地/设备定价格为准。
小计1500.0001500.00向关联人出租东莞市明苑大酒店有限公司等
出租房屋/根据成本和市场同类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510.000505.00房屋、土地、设同受广东能源集团控制企业
土地/设备定价格为准。
备小计510.000505.00
沙角 C 发电厂 收取公共费 按照成本价格,根据会计制度统一核算后, 500.00 0 517.00公共费用分摊
小计用按实际开支情况进行分摊。500.000517.00合计4510790.0003561520.00
2(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关联交易实际发生年初预计金实际发生额占同实际发生额与预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披露日期及索引
内容金额(预估)额类业务比例(%)计金额差异(%)
向关联人采购广东粤电环保有限公司采购材料23847.0033000.0078.52%-27.74%
原材料小计23847.0033000.0078.52%-27.74%广东珠海金湾发电有限公司等
向关联人采购采购电力67271.0065000.00100.00%3.49%同受广东能源集团控制企业产品
小计67271.0065000.00100.00%3.49%
广东省电力工业燃料有限公司2791622.003800000.0090.52%-26.54%向关联人采购采购燃料
广东能源集团天然气有限公司628996.00900000.0075.82%-30.11%燃料和动力
小计3420618.004700000.0087.40%-27.22%向关联人销售广东粤电环保有限公司销售副产品20097.0030000.0099.03%-33.01%《2023年日常关联产品、商品小计20097.0030000.0099.03%-33.01%交易预计公告》(公沙角 C 发电厂等同受广东能源 告编号:2023-06),向关联人提供提供劳务7868.0010860.0040.67%-27.55%集团控制企业披露日期为2023年劳务
小计7868.0010860.0040.67%-27.55%2月22日,刊登于广东粤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中国证券报、证券
接受关联人提接受劳务/服务19297.0022930.004.20%-15.85%
同受广东能源集团控制企业时报、上海证券报、供的劳务
小计19297.0022930.004.20%-15.85%证券日报和巨潮资
广东粤电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等租赁房屋/土地/讯网。
租赁关联人房1500.001500.0037.05%0.00%同受广东能源集团控制企业设备
屋、土地、设备
小计1500.001500.0037.05%0.00%
向关联人出租东莞市明苑大酒店有限公司等出租房屋/土地/
505.001190.0015.72%-57.55%
房屋、土地、设同受广东能源集团控制企业设备
备小计505.001190.0015.72%-57.55%
沙角 C 发电厂等同受广东能源
收取公共费用517.00500.00100.00%3.46%公共费用分摊集团控制企业
小计517.00500.00100.00%3.46%
合计3561520.004864980.00-26.79%
受益于本年燃煤市场价格回落,公司2023年平均标煤单价较年初预计约下降15%;受新增气电厂投产时间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
偏差影响,公司2023年现货用气量较年初预计约减少17%,以上因素综合影响导致关联交易完成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计情况存在较大差异。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2023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存在实际发生金额不足预计总金额80%的情况,经核查,上述差异主要是燃煤
3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市场价格回落及新增气电厂投产时间偏差的影响,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的
说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注1:上表中关联人均同受广东能源集团控制,按照同一实际控制人口径统计,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率为-26.79%。
注2: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为财务部门初步核算数据,尚未经审计,最终数据将在202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4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给广东能源集团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730486022G),广东能源集团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0亿元;注册地址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
东路8号、10号;法定代表人:张帆;经营范围为:电力投资、建设、经营管理,电力(热力)的生产经营和销售;交通运输、资源、环保、新能源等电力相关产
业、产品的投资、建设和生产经营,电力燃料的投资建设和管理;项目投资;电力行业相关的技术服务、投资策划及其管理咨询,信息服务。广东能源集团产权结构图如下:
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76%24%
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广东能源集团2022年末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2751338.42万元,总负债为
15507953.56万元,净资产为7243384.86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7381198.72万元,净利润-75020.62万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广东能源集团总
资产为26100940.82万元,总负债为18397363.68万元,净资产为7703577.14万元,营业收入6298649.40万元,净利润474647.05万元(未经审计)。
3、广东能源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广东能源集团及其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一)、(二)款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4、广东能源集团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充分履约能力,经营情况和
财务指标良好,并能按约定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相关的资金结算均在合
5理范围内进行。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能源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广东省电力工业燃料有限公司1、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给广东省电力工业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燃料公司”)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1903260352),燃料公司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9000万元;注册地址为:广州市天河区天河东路2号粤电广场22楼;法定代表人:范云滩;主营业务为煤炭等销售及相关业务。燃料公司产权结构图如下:
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50%50%
广东省电力工业燃料有限公司
2、燃料公司2022年末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640481.76万元,总负债为
1475065.74万元,净资产为165416.03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104590.57万元,净利润13373.04万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燃料公司总资产为1608711.00万元,总负债为1424183.00万元,净资产为184528.00万元,营业总收入
2732403.00万元,净利润18866.00万元(未经审计)。
3、燃料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广东能源集团与本公司的合营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二)款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4、燃料公司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充分履约能力,经营情况和财务
指标良好,并能按约定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相关的资金结算均在合理范围内进行。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燃料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广东粤电环保有限公司1、根据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给广东粤电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保公司”)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696438587G),环保公司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注册地址为:广州市天河区天河东路2号粤电广场12楼01房;法定代表人:
周鹏;主要业务为:电力环保技术服务、销售及研发电力环保产品及相关业务。
6环保公司产权结构图如下:
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50%50%
广东省电力工业燃料有限公司
100%
广东粤电环保有限公司
2、环保公司2022年末经审计的总资产为84564.55万元,总负债为39713.54万元,净资产为44851.01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2813.00万元,净利润
12479.31万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环保公司总资产为67004.00万元,总负债
为30225.00万元,净资产为36779.00万元,营业总收入50926.00万元,净利润
7924.00万元(未经审计)。
3、燃料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广东能源集团与本公司的合营公司,环保公
司为燃料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二)款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4、环保公司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充分履约能力,经营情况和财务
指标良好,并能按约定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相关的资金结算均在合理范围内进行。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环保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广东能源集团天然气有限公司
1、根据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给广东能源集团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然气公司”)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23044509088),天然气公司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注
册资本为:人民币127350万元;注册地址为:广州市黄埔区庙头电厂西路201号
7号楼209号;法定代表人:朱占方;主营业务为燃气经营及相关业务。
2、天然气公司2022年末经审计的总资产为610874.72万元,总负债为
263871.03万元,净资产为347003.69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50189.72万元,净利润81028.39万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天然气公司总资产为1012067.00
7万元,总负债为431381.00万元,净资产为580686.00万元,营业总收入920524.00万元,净利润25564.00万元(未经审计)。
3、天然气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广东能源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二)款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4、天然气公司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充分履约能力,经营情况和财
务指标良好,并能按约定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相关的资金结算均在合理范围内进行。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然气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广东能源集团及其子公司和关联
方2023年发生了燃料材料采购、接受劳务/服务、租赁、提供劳务/服务、销售商
品、分摊公共费用等日常关联交易,上述交易在2024年度将继续发生。上述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如下:
1、采购燃料价格如有国家定价则执行国家定价,在无国家定价时执行市场价格,关联方承诺提供的价格不高于其同期提供予第三方同质量的价格。
2、采购产品价格根据成本和市场同类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的合同电价
及所购电量确定。
3、公共生产费用分摊是按照成本价格,根据会计制度统一核算后,按实际
开支情况进行分摊。
4、材料价格、接受与提供劳务/服务、销售产品和租赁费用是根据成本和市
场同类价格为参考,按双方约定价格为准。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电力行业特点和历史原因,公司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关联方联系较密切,上述关联交易难以避免,也满足了公司经营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属于必要的日常交易行为。上述交易长期以来一直持续发生,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预计此类交易仍将持续发生。
由于广东能源集团在燃料采购、电厂生产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同时由于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
8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节约成本、提高效率。
上述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公司在燃料采购上依托燃料公司、天然气公司开展,可充分发挥集团采购的规模优势、保障安全供应、有效降低采购成本。但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马晓茜、张汉玉、吴战篪、才国伟对公司2024年的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情况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予以认可,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发生燃料材料
采购、接受劳务/服务、租赁、提供劳务/服务、销售商品、分摊公共费用等事项
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2023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存在实际发生金额不足预计总金额80%的情况,经核查,上述差异主要是燃煤市场价格回落及新增气电厂投产时间偏差的影响,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的说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日常性交易,有利于双方充分发挥在集中采购、电力营销、生产管理等方面的优势,节约成本、提高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六、备查文件
1、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前认可的确认函;
3、独立董事意见;
4、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9特此公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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