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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铂力特股票代码:688333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Xi'an Bright Laser Technologies Co.Ltd.(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上林苑七路1000号)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1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薛蕾折生阳赵晓明贾鑫杨东辉孙晓梅徐亚东孙栋王锋革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2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监事签名:
宫蒲玲迟博李焕芸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3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薛蕾赵晓明贾鑫杨东辉梁可晶喻文韬崔静姝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4目录
第一节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8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8
二、本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10
三、本次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16
四、本次发行相关机构情况.........................................24
第二节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26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变动情况....................................26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27
第三节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
见....................................................29
第四节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30
第五节有关声明..............................................31
第六节备查文件..............................................36
一、备查文件...............................................36
二、查阅地点...............................................36
三、查阅时间...............................................37
5释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上市指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铂力特
保荐人、主承销商、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指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指
行、本次发行之行为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指 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定价基准日指计算发行底价的基准日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缴款通知指股票缴款通知书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发行 A 股股发行与承销方案指票发行与承销方案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上市规则》指《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认购邀请名单》指股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认购邀请书》指股股票认购邀请书》《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申购报价单》指股股票申购报价单》《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协《认购协议》指议》
《公司章程》指《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上交所、交易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申报会计师、验资机
指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构发行人律师指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股东大会指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6董事会指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指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交易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正常营业日
元、万元、亿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若出现总数和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7第一节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过程2022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
2023年7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二)股东大会审议过程
2022年9月14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3年7月31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8(三)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审核及注册过程2023年5月16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3年7月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44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四)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2023年11月29日,公司及主承销商向本次发行的14名获配对象发送了缴款通知书,
上述发行对象将认购资金汇入主承销商指定的专用账户,本次发行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
2023年12月6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西安铂力特增材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向 特 定 对 象 发 行 A 股 股 票 募 集 资 金 验 资 报 告 》(XYZH/2023XAAA3B0102),经审验,截至2023年12月5日止,中信建投实际收到参与本次发行的特定对象在指定账户缴存金额共计人民币3028546111.50元,均以人民币现金形式汇入。
2023年12月5日,保荐人已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划转至发行人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XYZH/2023XAAA3B0103),经审验,截至 2023 年 12 月 5 日,发行人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2048107股,每股发行价格94.50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3028546111.5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共计21150195.5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
3007395915.94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32048107.00元,增加资本公积
2975347808.94元。
9(五)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公司本次增发股份的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普通股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二、本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数量根据2022年8月29日披露的《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关于发行数量的情况如下: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
16158250股(含本数),不超过发行前股本的20.00%。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
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者因股份回购、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公司于2022年9月实施了2022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向全体股东每
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4股,公司总股本由80791250股增加至113107750股。公司
于2023年1月完成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工作,公司总股本由113107750股增加至114201325股。公
司于2023年5月实施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公司
10总股本由114201325股增加至159881855股。公司于2023年9月完成了2020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限制性
股票的归属工作,公司总股本由159881855股增加至160240535股。
因上述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数量上限由不超过16158250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32048107股(含本数)。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最终为32048107股,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20%,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
(三)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3年11月27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的80%,上述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最终确定发行价格确定为
94.50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四)募集资金总额和发行费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28546111.5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21150195.5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007395915.94元。
(五)发行对象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共14名,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发行对象具体如下:
限售期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
(月)
烟台山高致远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1105820199999994.506限合伙)
11限售期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
(月)
2国开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有限合伙)3174603299999983.506
3工业母机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3174603299999983.506
4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5820199999994.506
深圳市和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沣远景私
5105820199999994.506
募证券投资基金
6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396825509999962.506
7 UBS AG 1089947 102999991.50 6
8朱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349206599999967.006
9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1100529103999990.506
10东方阿尔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5820199999994.506
11葛卫东1587301149999944.506
12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805291265099999.506
13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78797196446316.506
安徽中安高质量发展壹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14105820199999994.506(有限合伙)
合计320481073028546111.50-
(六)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特定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限售期需符合《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
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届满后的转让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上市地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八)本次发行的申购报价及获配情况
1、认购邀请书的发送情况2023年11月24日,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向上交所报送了本次发行的《发行与承销方案》及《认购邀请名单》等文件。
12在发行人及主承销商报送《发行与承销方案》后,新增1名投资者表达认购意向,
为安徽中安高质量发展壹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2023年11月24日至2023年11月29日9:00前,发行人及主承销商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217名投资者发送了《认购邀请书》以及包括《申购报价单》等文件。
上述投资者包括:129名董事会决议公告后已经表达认购意向的投资者、发行人前20名
股东(不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其关联方)、31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25家证券公司、12家保险机构投资者。
经主承销商与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核查,《认购邀请书》中主要包括认购对象与条件、认购时间与认购方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分配股数的确定程序和规则等内容,《申购报价单》中包括了申报价格、认购金额、认购对象同意按照发行人最终确认的发行价格、认购金额和时间缴纳认购款等内容。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本次发行发送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等认购邀请文
件的发送对象范围以及认购邀请文件的内容和形式均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发行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决议内容,符合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与承销方案》等文件的规定。
本次发行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
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2、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经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在本次发行的申购时间内(即2023年11月29日9:00-12:00),主承销商共收到15名投资者提交的《申购报价单》及其他申购相关材料。除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无需缴纳保证金外,其他投资者均按《认购邀请书》要求及时缴纳了保证金。经核查,投资者的报价均为有效报价,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申报价格认购金额是否及时、足是否有效报序号认购对象名称(元/股)(万元)额缴纳保证金价烟台山高致远私募(投1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100.6210000是是合伙)
13申报价格认购金额是否及时、足是否有效报
序号认购对象名称(元/股)(万元)额缴纳保证金价国开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
2102.5130000是是(有限合伙)
工业母机产业投资基金113.9120000
3是是(有限合伙)96.8330000
4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3.0010000不适用是
深圳市和沣资产管理有限
5公司-和沣远景私募证券97.2210000是是
投资基金
103.6722900
6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99.1729300不适用是
94.6651000
7 UBS AG 96.80 10300 不适用 是
105.0035300
8朱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0.9853500不适用是
96.8660000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997.3710400不适用是
司东方阿尔法基金管理有限
1099.6610000不适用是
公司
98.1015000
11葛卫东是是
92.1030000
96.8816690
12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95.2826510不适用是
92.8835690
101.0910940
13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98.9419580不适用是
94.5028440
安徽中安高质量发展壹号14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100.0010000是是合伙)
15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91.3310000是是经核查,主承销商认为,上述15名投资者均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要求提交了《申购报价单》等相关文件。根据《认购邀请书》的规定,除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
14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投资者(RQFII)无需缴纳保证金外,其余认
购对象均已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上述认购对象的申购报价均为有效报价。
3、发行对象及最终获配情况根据《认购邀请书》规定的程序和规则,本次发行采取“申购价格优先、申购金额优先、申购时间优先”的配售原则。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94.50元/股。
本次发行股数32048107股,募集资金总额3028546111.50元,均未超过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和中国证监会注册批文规定的上限。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4名。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限售期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
(月)
烟台山高致远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1105820199999994.506限合伙)
2国开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有限合伙)3174603299999983.506
3工业母机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3174603299999983.506
4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5820199999994.506
深圳市和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沣远景私
5105820199999994.506
募证券投资基金
6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396825509999962.506
7 UBS AG 1089947 102999991.50 6
8朱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349206599999967.006
9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1100529103999990.506
10东方阿尔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5820199999994.506
11葛卫东1587301149999944.506
12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805291265099999.506
13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78797196446316.506
安徽中安高质量发展壹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14105820199999994.506(有限合伙)
合计320481073028546111.50-经核查,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定价及配售过程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及本次
发行与承销方案的有关规定,发行过程合法、合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
15三、本次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烟台山高致远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烟台山高致远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出资额100000.00万元人民币
山东高速环渤海(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商致远资本投执行事务合伙人资有限公司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长江路300号业达智谷综合中心主要经营场所
8楼839室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600MABYUMRY11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经营范围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获配数量1058201股股份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2、国开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国开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有限合伙)
出资额5010000.00万元人民币执行事务合伙人国开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1205室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3MA01RGUR0C股权投资、投资管理、项目投资、投资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
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
经营范围
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下期出资时间为2029年11月17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获配数量3174603股股份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3、工业母机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16公司名称工业母机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出资额1500000.00万元人民币执行事务合伙人国器元禾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183号东主要经营场所沙湖基金小镇19栋3楼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94MAC4H9Q80U
一般项目:股权投资;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经营范围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获配数量3174603股股份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4、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10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邱军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1200号2层225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631834917Y
基金设立、基金业务管理,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经营范围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获配数量1058201股股份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5、深圳市和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沣远景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公司名称深圳市和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刘模林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深南大道 8000 山海中心 23F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197416520一般经营项目是: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经营范围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
获配数量1058201股股份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176、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38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张佑君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安庆大街甲3号院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336940653
(一)基金募集;(二)基金销售;(三)资产管理;(四)从事特定客户
资产管理业务;(五)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经营范围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获配数量5396825股股份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7、UBS AG
公司名称 UBS AG注册资本385840847瑞士法郎法定代表人房东明
Bahnhofstrasse 458001 Zurich Switzerland and Aeschenvorstadt 14051注册地址
Basel Switzerland企业类型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QF2003EUS001(境外机构编号)经营范围境内证券投资获配数量1089947股股份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8、朱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朱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50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梁跃军注册地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草滩生态产业园尚稷路8号一栋二楼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10132MA6W57KHXH18许可项目:公募基金管理业务(公开募集基金的管理、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获配数量6349206股股份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9、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6172.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周易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32-42楼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279533137K
许可经营项目是: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经营范围其它业务。
获配数量1100529股股份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10、东方阿尔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东方阿尔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刘明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紫荆社区深南大道6008号深圳特区报业大厦注册地址
23BC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ELPB95W
许可经营项目是: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经营范围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获配数量1058201股股份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11、葛卫东
姓名葛卫东类型个人投资者
19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
身份证号码5201031969********获配数量1587301股股份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12、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吴林惠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577433812A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
经营范围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获配数量2805291股股份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13、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潘福祥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17866186P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三)
经营范围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获配数量2078797股股份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14、安徽中安高质量发展壹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安徽中安高质量发展壹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出资额50000.00万元人民币执行事务合伙人安徽中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0主要经营场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长江路180号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02MA8Q6JAP8N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经营范围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获配数量1058201股股份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
(二)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根据本次发行认购对象提交的相关资料、发行人的书面确认,本次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
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最终获配发行对象做出承诺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其做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其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的情形。
(三)发行对象及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本次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在最近一年内与公司之间不存在重大交易。
(四)发行对象及关联方与发行人未来交易的安排本次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在最近一年内与公司之间不存在未来交易安排。
(五)发行对象的核查
1、发行对象私募备案情况核查
根据发行对象提供的相关文件,经主承销商和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核查,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私募基金相关登记备案情况如下:
烟台山高致远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其基金管理人为招商致远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国开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有限合伙)、工业母机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深圳
市和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沣远景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安徽中安高质量发展壹号股权21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属于私募投资基金,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的相关规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
葛卫东属于个人投资者,以其自有资金参与本次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的范围,无需办理私募投资基金或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登记手续。
UBS AG 属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的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的范围,无需办理私募投资基金或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登记手续。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朱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方基
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东方阿尔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以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或公募基金产品参与本次认购。上述资产管理计划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备案登记手续,并提交了产品备案证明。上述公募基金无需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的规定履行私募基金相关备案登记手续。
综上,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相关法规以及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涉及需要备案的产品均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
222、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与核查
经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律师核查:本次发行对象中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本次发行对象中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认购对象提供
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综上所述,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等相关规定,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发行与承销方案》的相关规定。
3、发行对象适当性管理核查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主承销商须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
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约定的投资者分类标准,投资者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其中专业投资者又划分为Ⅰ类专业投资者、Ⅱ类专业投资者和Ⅲ类专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至高划分为五类,分别为 C1(含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投资者)、C2、C3、C4、C5。本次铂力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级界定为 R3级,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 C3 及以上的投资者均可参与申购。经对投资者提供的适当性管理相关资料核查,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为:
风险承受能力与序号发行对象名称投资者分类产品风险等级是否匹配
烟台山高致远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1 I 类专业投资者 是限合伙)
2 国开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有限合伙) I 类专业投资者 是
3 工业母机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I 类专业投资者 是
4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I 类专业投资者 是
深圳市和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沣远景私
5 I 类专业投资者 是
募证券投资基金
6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I 类专业投资者 是
23风险承受能力与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投资者分类产品风险等级是否匹配
7 UBS AG I 类专业投资者 是
8 朱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I 类专业投资者 是
9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I 类专业投资者 是
10 东方阿尔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I 类专业投资者 是
11 葛卫东 C4 级普通投资者 是
1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I 类专业投资者 是
13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I 类专业投资者 是
安徽中安高质量发展壹号股权投资合伙企
14 I 类专业投资者 是业(有限合伙)经核查,最终获配的所有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
四、本次发行相关机构情况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保荐代表人:闫明、关天强
项目协办人:朱旭东
项目经办人员:魏哲旭、郭尧、张文强、张思翼、贾梦超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 16 号院 1 号楼泰康集团大厦 11F
联系电话:010-56052386
传真:010-56160130
(二)发行人律师: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杨晨
经办律师:张宏远,王嘉欣,张培
24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10层
联系电话:010-57068585
传真:010-85150267
(三)申报会计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谭小青
经办注册会计师:田阡,卫婵,薛永东,苏波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联系电话:010-65542288
传真:010-65547190
(四)验资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谭小青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永东,苏波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联系电话:010-65542288
传真:010-65547190
25第二节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变动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持股比例限售数量序号股东名称股份性质
(股)(%)(股)
1 折生阳 A 股流通股 32172732 20.08 -
萍乡晶屹商务信息咨2 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A 股流通股 13394622 8.36 -伙)
3 薛蕾 A 股流通股 7189836 4.49 -
4 王萍 A 股流通股 3428009 2.14 -
泉州博睿企业管理合
5 A 股流通股 3329070 2.08 -
伙企业(有限合伙)西安高新技术产业风
6 A 股流通股 2874561 1.79 -
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7 雷开贵 A 股流通股 2871797 1.79 -
朱雀基金-陕西煤业
股份有限公司-陕煤
8 A 股流通股 2297070 1.43 -
朱雀新材料产业2期单一资产管理计划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9 司-南方阿尔法混合 A 股流通股 2039202 1.27 -
型证券投资基金
10 王建平 A 股流通股 1735780 1.08 -
合计-7133267944.51-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十名股东示意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持股比例限售数量序号股东名称股份性质
(股)(%)(股)
1 折生阳 A 股流通股 32172732 16.73 -
26持股数量持股比例限售数量
序号股东名称股份性质
(股)(%)(股)萍乡晶屹商务信息咨2 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A 股流通股 13394622 6.97 -伙)
3 薛蕾 A 股流通股 7189836 3.74 -
朱雀基金管理有限公 限售流通 A
463492063.306349206
司股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 限售流通 A
553968252.815396825
司股
6 王萍 A 股流通股 3428009 1.78 -
泉州博睿企业管理合
7 A 股流通股 3329070 1.73 -
伙企业(有限合伙)
国开制造业转型升级 限售流通 A
831746031.653174603基金(有限合伙)股
工业母机产业投资基 限售流通 A
931746031.653174603金(有限合伙)股西安高新技术产业风
10 A 股流通股 2874561 1.49 -
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合计-8048406741.8618095237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以发行人截至2023年9月30日股本结构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增加
32048107股限售流通股,具体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项目
股份数量(股)持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持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3204810716.67%
无限售条件股份160240535100.00%16024053583.33%
合计160240535100.00%192288642100.00%
本次发行完成后,折生阳先生和薛蕾先生合计控制公司股权比例将下降至22.20%,不会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控制地位。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27(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同时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本次发行使得公司整体资金实力和偿债能力得到提升,资本结构得到优化,也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有效的保障。
(三)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用于金属增材制造大规模智能生产基地项目
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业务结构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四)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已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本次发行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折生阳、薛蕾,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现有法人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发行不会影响公司的资产完整以及人员、机构、财务、业务的独立性,公司拥有独立的组织管理、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系统,并具有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和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五)对公司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产生新的关联交易,也不会导致同业竞争。若未来公司因正常的经营需要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发生交易,公司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履行必要的批准和披露程序。
(六)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本次发行后,若公司拟对其进行调整,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8第三节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
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经核查,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认为:
“本次发行获得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
本次发行的竞价、定价、股票配售过程、发行股份限售期,包括认购邀请书发送对象的范围和发送过程、发送缴款通知书、缴款和验资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
会、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发行股票发行与承销方案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和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发行与承销方案的相关规定,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发行对象中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本次发行对象中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发行与承销方案的相关规定,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9第四节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
规性的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发行过程中涉及的《认购邀请书》
《申购报价单》以及《股份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形式和内容合法、有效;发出认购邀
请、投资者申购报价、定价和配售、发出缴款通知及签订股份认购协议、缴款及验资等
发行的过程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及《发行与承销方案》的要求;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具
备参与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直接
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本次发行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
30第五节有关声明(中介机构声明页后附页)
31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保荐人已对本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签名:
朱旭东
保荐代表人签名:
闫明关天强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名:
刘乃生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32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上述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签名):
张宏远王嘉欣张培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
杨晨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年月日
33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审 计 报 告 ( 报 告 号 : XYZH/2021XAAA30243 、 XYZH/2022XAAA30078 、XYZH/2023XAAA3B0015)等文件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等文件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田阡卫婵薛永东苏波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谭小青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月日
34验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报告号:XYZH/2023XAAA3B0102、XYZH/2023XAAA3B0103)不存在矛盾。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薛永东苏波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谭小青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月日
35第六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文件;
(二)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四)保荐人(主承销商)出具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五)律师出具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
(一)发行人: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上林苑七路1000号
联系人:董思言
电话:029-88485673
传真:029-88485409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 16 号院 1 号楼泰康集团大厦 11F
联系人:闫明、关天强
电话:010-56052386
传真:010-56160130
36三、查阅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之外的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以下无正文)37(本页无正文,为《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法定代表人签名:
薛蕾
发行人: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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