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1290940359
+发表新主题
查看: 454|回复: 0

博济医药: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复制链接]

博济医药: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枫叶 发表于 2023-12-28 00:00:00 浏览:  454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证券代码:300404证券简称:博济医药公告编号:2023-144
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27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上午9:15-9:25,9:30-11:30,
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9:15-15:00。
2、会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 1933 号万科云广场 A 栋 7 层公司会议室一。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主持人:王廷春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1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本次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1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为12913330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3.8051%,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1961363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1.313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共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951967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4921%。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1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951967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4921%。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88726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81%;反对26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92589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615%;反对26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3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88726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2总数的99.7981%;反对26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20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92589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615%;反对26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3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88726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81%;反对26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92589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615%;反对26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3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88726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81%;反对26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92589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615%;反对26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3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88726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81%;反对26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92589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615%;反对26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3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88726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81%;反对26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92589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615%;反对26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3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88726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81%;反对26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92589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4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615%;反对26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3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88726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81%;反对26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92589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615%;反对26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3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88726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81%;反对26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92589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615%;反对26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3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出租部分闲置房产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88726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81%;反对26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5数的0.20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92589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615%;反对26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3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董永律师、骆凌霄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发表意见如下:博济医药本次股东大会的
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提案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股东大会规则》、《深交所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博济医药《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2、《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8日
6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手机版|小黑屋|5E天资 ( 粤ICP备2022122233号 )

GMT+8, 2025-7-14 08:15 , Processed in 1.123571 second(s), 52 queries .

Powered by 5etz

© 2016-现在   五E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