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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404证券简称:长虹华意公告编号:2023-080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6日召
开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及2023年10月13日召开2023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股份的议案》,为进一步集中资源做强优势业务,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降低公司经营风险,同意公司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产交所”)以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控股子公司长虹格兰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郴州格兰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后更名为现名,以下简称“长虹格兰博”)55.7522%股份。首次挂牌价格参照其100%股东权益价值的评估值确定为人民币37000万元。如未能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授权公司管理层可以依法依规调整转让底价后重新挂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二、挂牌进展情况
1、2023年10月18日,公司本次资产出售首次挂牌,公司通过产交所公开
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长虹格兰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5.7522%股份,挂牌转让底价为37000万元,挂牌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8日起至2023年11月14日止。
截至2023年11月14日挂牌公示期满,根据产交所出具的《项目信息反馈函》,无意向受让方报名参与。
2、2023年11月15日,鉴于在首次公开挂牌公示期内未能征集到符合条件
的意向受让方,公司持续推进本次资产出售二次挂牌,挂牌价格在前次挂牌价格基础上下调20%,挂牌转让底价为29600万元,挂牌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5日起至2023年11月28日止。截至2023年11月28日挂牌公示期满,根据产交所出具的《项目信息反馈函》,无意向受让方报名参与。
3、2023年11月29日,公司持续推进本次资产出售三次挂牌,挂牌价格在
前次挂牌价格基础上下调20%,挂牌转让底价为23680万元,挂牌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9日起至2023年12月12日止。
截至2023年12月12日挂牌公示期满,根据产交所出具的《项目信息反馈函》,无意向受让方报名参与。
4、2023年12月13日,公司持续推进本次资产出售,再次调整挂牌价格,
挂牌转让底价为20100万元,挂牌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3日起至2023年12月26日止。
5、2023年12月27日,公司收到产交所出具的《关于成交相关事项的告知函》,公告期内征集到湖南红与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与博公司”)1家合格的意向受让方报名参与。
6、2023年12月29日,公司与红与博公司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交易价
款为人民币20100万元。
上述详细情况可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站(https://www.swuee.com/)进行查询。
经核查,湖南红与博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亦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湖南红与博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2MAD0XX5Y0X
注册地址: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芙蓉片区隆平高科技园合平路
618号 A 座 2楼 208-419
法定代表人:陈振兵
注册资本:6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3年9月26日经营范围为:电池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信息技术咨
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未限制的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湖南红与博商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99%,胡见持股
1%。
实际控制人:陈振兵
红与博公司于2023年9月成立,无财务数据。
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途径核查,红与博公司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本公告日,红与博公司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可能或已经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行为。
四、《产权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湖南红与博科技有限公司
(一)交易标的本合同标的为甲方所持有的长虹格兰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企业”)55.7522%股权(以下简称“产权交易标的”)。除甲方已向乙方披露的事项外,产权交易标的和标的企业不存在未予披露或遗漏的、可能对标的企业及其产权价值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二)交易方式
甲方委托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采用协议成交的方式,最终确定乙方为最终受让方。
(三)交易价款
交易价款为人民币(小写)20100万元〔即人民币(大写)贰亿零壹佰万元〕。
(四)支付方式
乙方已支付至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的保证金计人民币(小写)4000万元〔即人民币(大写)肆仟万元〕,首先冲抵其应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本合同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甲、乙双方约定按照以下方式支付价款:
一次性付款:除第四条第一款中扣除应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支付的服务费(其中乙方应支付的服务费为50.15万元)后剩余的保证金直接转为本次产权交
易部分价款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其余的产权交易价款人民币(小写)16150.15万元〔即人民币(大写)壹亿陆仟壹佰伍拾万壹仟
伍佰元整〕一次性支付至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五)产权交易涉及的对赌补偿权益
甲方与标的企业其他11位股东签署了《对赌补偿补充协议》,对赌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若标的企业三年平均业绩完成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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