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1290940359
+发表新主题
查看: 1059|回复: 0

富淼科技: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复制链接]

富淼科技: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岁月如烟 发表于 2024-1-6 00:00:00 浏览:  1059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坚持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对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一、《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的独立意见1、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以下简称“本次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系根据公司《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版)》等相关规定进行,相关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认购对象均符合《指导意见》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次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本次持股计划预留份额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本次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遵循依法合规原则、自愿参与原则、风险自担原则,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情形,亦不存在向本次持股计划预留份额认购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4、公司实施本持股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员工与公司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核心骨干员工,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5、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依照有关规定回避表决,表决程序
和决策合法、合规。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事项。
独立董事:许汉友、杨俊、郭霖
2024年1月5日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手机版|小黑屋|5E天资 ( 粤ICP备2022122233号 )

GMT+8, 2025-5-8 14:13 , Processed in 0.214173 second(s), 49 queries .

Powered by 5etz

© 2016-现在   五E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