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的相关规定,结合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相应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修订前修订后
第十七条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事选举事项第十七条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事选举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中应当充分披露董事、监事候选的,股东大会通知中应当充分披露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人的详细资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情况;
(二)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二)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在关联关系;
(三)披露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三)披露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四)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四)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除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外,每位董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的,监事候选人应当以单项提案提出。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应当单独计票并披露。
除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外,每位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当以单项提案提出。
除上述修改外,《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不变。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0日 |
|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