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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88证券简称:盐田港公告编号:2024-5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地点: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1289号海港大厦一楼会议室。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乔宏伟先生。
4、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2024年1月15日下午14:5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4年1月15日(星期一)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15日(星期一)9:15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9人,代表股份153074219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8.058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51783703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7.484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129051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573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7人,代表股份129051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573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7人,代表股份129051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5738%。
(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4、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提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一)非累积投票提案
1、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304360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0%;
反对1611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5%;弃权14500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5989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6274%;
反对1611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490%;弃权
14500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1.1236%。
本提案属于以普通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通过。
2、关于投资小漠国际物流港汽车滚装码头项目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306571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4%;
反对850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82007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407%;
反对850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5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提案属于以普通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通过。
(二)累积投票提案
3、关于调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提案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经过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3.1选举李雨田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5303558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5188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0066%。
表决结果:李雨田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2选举李安民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5303558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5188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0066%。
表决结果:李安民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3选举钟玉滨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5303558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5188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0066%。
表决结果:钟玉滨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4选举周高波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5303558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5188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0066%。
表决结果:周高波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欧阳斯曼、张洁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五、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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