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证券代码:002104证券简称:恒宝股份公告编号:2024-005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
公告(修订稿)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自2023年6月13日召开的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以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已不再符合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此,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修订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简述
(一)2021年2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对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1年2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的议案》。
1(三)2021年2月7日至2021年2月17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
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2月19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权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1年2月24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1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1年4月15日,公司完成了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登记工作,公
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1403万份,激励对象为138人。
(七)2021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因2021半年度权益分派已调整至4.215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八)2022年1月26日,公司完成了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登记工作,公
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数量50万份,激励对象为9人。
(九)2022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与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2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2023年2月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与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一)2023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与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二)2024年2月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与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修订稿)》《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修订稿)》。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2项议案。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及数量
1、根据《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之“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的规定:“(三)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辞退)、个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关系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由于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董事会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52.5万份。
2、根据《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之“第八章股票期权的授权与行权条件”之“二、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的规定:“(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
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
3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由于2名激励对象触发上述第(二)条规定第3项之情形,董事会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21.0万份。
3、根据《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之“第八章股票期权的授权与行权条件”之“二、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的规定:“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达成时,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行权额度=个人各考核年度计划行权额度×各考核年度利润总额增长率指标完成度(X)×各考核年度标准系数(S)。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由于 1 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为 70≤S |
|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