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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建设:关于公司债券后续转让安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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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建设:关于公司债券后续转让安排的公告

1994c 发表于 2024-4-8 00:00:00 浏览:  724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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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61证券简称:中南建设公告编号:2024-041
债券代码:112997.SZ 债券简称:19中南03
债券代码:149051.SZ 债券简称:20中南02
债券代码:149391.SZ 债券简称:21中南01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债券后续转让安排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相同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特定债券转让安排存在一定特殊性,投资者参与转让前,请仔细阅读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完善为上市期间特定债券提供转让结算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文件,了解相关特殊安排并遵守相关规定,理性参与投资,注意交易风险。
深圳证券交易所不对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中南03”、“20中南
02”、“21中南01”的价值、收益及兑付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任何保证。有关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承担。
一、债券基本情况、重大事项及后续转让安排
因重大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已自2024年3月6日开市起停牌。今后有关公司债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完善为上市期间特定债券提供转让结算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规定进行转让,具体情况如下:
(一)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债券全称债券代码112997
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原债券简称 19中南03 新债券简称 H9中南03
拟作为特定债券转让起始日2024年4月10日初始上市/挂牌日期2019年11月28日调整前计价方式净价交易调整后计价方式全价交易债券起息日2019年11月22日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分类专业机构投资者
担保条款(如有)不适用
附发行人或投资者选择权条款、本期债券原为4年期,附第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债券持有人回售选择权,可交债条款等特殊条款情况现已完成展期至2028年11月22日触发作为特定债券转让的情形债券兑付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违约情形(如有)不适用
停复牌安排(如有)自2024年3月6日开市起停牌,复牌时间另行公告
(二)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疫情防控债)(品种二)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
债券全称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代码149051(疫情防控债)(品种二)
原债券简称 20中南02 新债券简称 H0中南02
拟作为特定债券转让起始日2024年4月10日初始上市/挂牌日期2020年3月16日
1调整前计价方式净价交易调整后计价方式全价交易
债券起息日2020年3月6日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分类专业机构投资者
担保条款(如有)不适用附发行人或投资者选择权条
本期债券原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债券持有人回售选择权,款、可交债条款等特殊条款情现已完成展期至2029年3月6日。
况触发作为特定债券转让的情形债券兑付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违约情形(如有)不适用
停复牌安排(如有)自2024年3月6日开市起停牌,复牌时间另行公告。
(三)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品种一)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
债券全称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代码149391(品种一)
原债券简称 21中南01 新债券简称 H1中南01
拟作为特定债券转让起始日2024年4月10日初始上市/挂牌日期2021年3月22日调整前计价方式净价交易调整后计价方式全价交易债券起息日2021年317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分月日专业机构投资者类
担保条款(如有)不适用附发行人或投资者选择权条
本期债券为4年期,附第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债券持有人回售选择权,现款、可交债条款等特殊条款情已完成展期至2029年3月17日。
况触发作为特定债券转让的情形债券兑付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违约情形(如有)不适用
停复牌安排(如有)自2024年3月6日开市起停牌,复牌时间另行公告。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复牌时间另行公告。
二、信息披露安排
特定债券转让期间,公司将按照规定或约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切实加强内幕信息管理,同时将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债券停复牌的相关规定。
债券存续期间,出现回售、赎回、派息、兑付等业务情形时,公司将参照一般债券相关业务流程及信息披露要求进行办理。
三、后续风险化解处置安排和投资者权益保护措施
为保障债券持有人权益,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文件约定落实偿债保障措施。
四、联系方式
1、发行人: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西路1068号联强国际A栋9楼
联系人:任新宇
联系电话:021-61929799
2、受托管理人: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1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1805
联系人:中南建设项目组
联系电话:021-50801138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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