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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创达: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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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创达: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日进斗金 发表于 2024-4-9 00:00:00 浏览:  642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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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96证券简称:中科创达公告编号:2024-035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24年4月9日(星期二)14:00
2、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9号院3号楼创达大厦
3、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赵鸿飞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555834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不计入公司持有的库存股)459199894股的33.881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377921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不计入公司持有的库存股)459199894股的30.0070%;通过网络投
票的股东共7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77913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不计入公司持有的库存股)459199894股的3.8744%。(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332324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不计入公司持有的库存股)459199894股的7.237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154411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不计入公司持有的库存股)459199894股的3.362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7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77913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不计入公司持有的库存股)459199894股的3.8744%。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
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55239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8%;反对4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0%;弃权1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31729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210%;反对4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357%;弃权1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433%。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55239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8%;反对4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0%;弃权1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31729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210%;反对4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357%;弃权1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433%。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55239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8%;反对4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0%;弃权1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31729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210%;反对4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357%;弃权1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433%。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55239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8%;反对4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0%;弃权1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31729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210%;反对4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357%;弃权1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433%。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55383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0%;反对4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31873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643%;反对4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35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津贴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555383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0%;反对4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31873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643%;反对4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35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55420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4%;反对4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6%;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31910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754%;反对4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24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21148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706%;反对34686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29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97637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9.5625%;反对34686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437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55420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4%;反对4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6%;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31910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99.8754%;反对4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24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十)逐项审议《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及其附件()的议案》
议案10.01、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555382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9%;反对4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6%;弃权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31872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640%;反对4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246%;弃权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14%。
议案10.02、审议通过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555383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0%;反对4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31873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643%;反对4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35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议案10.03、审议通过了《董事会议事规则》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555420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4%;反对4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6%;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31910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754%;反对4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24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十一)逐项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
议案11.01、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1505984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959%;反对49813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017%;弃权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82473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4.9995%;反对49813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4.9894%;弃权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11%。
议案11.02、审议通过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1505984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959%;反对49850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04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82473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4.9995%;反对49850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5.000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金茂凯德(北京)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毛国权、陈以恒
(三)结论性意见:上海金茂凯德(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
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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