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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金刚: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更新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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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金刚: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更新后)

枫叶 发表于 2021-4-28 00:00:00 浏览:  664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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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审 计 报 告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审计报告 1-4
资产负债表 5-8
利润表 9-10
现金流量表 11-12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13-16
财务报表附注 17-140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 计 报 告
亚会审字(2021)第 01210003 号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无法表示意见
我们审计了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金刚石”)的财务报表,
包括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不对后附的豫金刚石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由于“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的重要性,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
二、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
1、 持续经营能力
截至审计报告日,豫金刚石大部分银行账户、土地、对外投资股权等因诉讼事项被冻结、查封,银行借款、融资租赁款存在逾期未付。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其他重要事项所述,豫金刚石就资产负债表日后 12 个月改善持续经营能力拟定了相关措施,但我们仍无法取得与评估持续经营能力相关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我们无法确定豫金刚石基于持续经营假设编制的财务报表是否适当。
2、 证监会立案调查事项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其他重要事项所述,豫金刚石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2020 年 12 月 31 日,中国证监会通报了豫金刚石信息披露违法案件调查情况,“经查,豫金刚石涉嫌重大财务造假,2016 年至 2019 年财务信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息披露严重不实。一是连续三年累计虚增利润数亿元,二是未依法披露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合计 40 亿余元。调查还发现,在上述期间,实际控制人累计占用上市公司资
金 23亿余元”。截至审计报告出具日,我们无法获取与上述事项相关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该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3、 预付设备款、工程款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十七)其他非流动资产所述,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豫金刚石预付设备款、工程款余额 96328.48 万元。发函询证 96002.04 万元回函存在重大差异,我们执行了函证、访谈、检查等必要的审计程序,仍未能获取相关差异明细资料,无法判断款项性质及资金最终流向。
4、 担保及诉讼事项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二、承诺及或有事项、附注十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所述,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豫金刚石由于借款、担保及其他重大承诺涉及诉讼 74 项,涉诉金额 527535.43 万元,计提预计负债 322528.76 万元。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豫金刚石预计负债计提的恰当性,无法确定是否存在其他未经披露的对外承诺、担保、诉讼事项以及对财务报表产生的影响。
5、 前期问题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豫金刚石上期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中所涉“抵账及资产减值”事项、“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事项本期情况: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六)存货、附注十四、其他重要事项、附注五(十一)固定资产所述,上期抵账存货期末余额 82134.88 万元,可变现价值 46829.02 万元,计提跌价准备 35305.86 万元;预付购房款期末余额 22260.48 万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所购房产仍处于停建状态,无法交付;股权转让款 50000.00 万元及华晶精密欠款
11195.11 万元,本期仍未收回,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固定资产中主要机器设备上期
评估减值 56949.91 万元,本期未变动。我们对前期交易的商业合理性以及上述资产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价值认定、减值准备计提的恰当性持有疑虑。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十)所述,豫金刚石对关联方及关联交易进行了识别和披露,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函证、访谈等程序,但仍无法消除我们对管理层关联方关系识别的疑虑,无法判断豫金刚石关联方关系和关联交易披露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以上事项仍未解决,前期问题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延续至本期,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确定其对本期财务报表及对应数据的影响。
三、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豫金刚石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豫金刚石的财务报告过程。
四、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对豫金刚石的财务报表执行审计工作,以出具审计报告。但由于“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的事项,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豫金刚石,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此页无正文)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0-12-31
编制单位: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五、(一) 161029904.10 692773729.43结算备付金拆出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五、(二) 30808769.62 15914279.36应收账款 五、(三) 125790076.84 188098604.13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 五、(四) 27038142.96 30957068.41应收保费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 五、(五) 162511468.94 381700440.80其中:应收利息 16766750.02 16766750.02应收股利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五、(六) 1107775294.33 1152102641.37合同资产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五、(七) 10915187.32 10589202.35流动资产合计 1625868844.11 2472135965.85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债权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债权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五、(八) 113225574.45 113341035.5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五、(九) 279200000.00 279200000.00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五、(十) 97496467.26 102709429.31固定资产 五、(十一) 2583175349.56 2801634902.62在建工程 五、(十二) 562557812.31 570903165.31生产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 五、(十三) 143612040.96 148833240.80开发支出
商誉 五、(十四)
长期待摊费用 五、(十五) 3525502.71 4940050.99递延所得税资产 五、(十六) 5663100.55 5746472.20其他非流动资产 五、(十七) 963284783.07 879400028.31非流动资产合计 4751740630.87 4906708325.05
资产总计 6377609474.98 7378844290.90
法定代表人:郭留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刘国炎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国炎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2020-12-31
编制单位: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五、(十八) 1246987762.45 1313438166.41向中央银行借款拆入资金交易性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五、(十九) 52046930.57应付账款 五、(二十) 172719133.82 197988178.49预收款项 57479867.72
合同负债 五、(二十一) 51300335.05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 五、(二十二) 37886590.74 29263157.41应交税费 五、(二十三) 7540587.11 18501458.80其他应付款 五、(二十四) 786804860.57 560616110.18其中:应付利息 157428279.20 25491468.24
应付股利 5877419.73 5877419.73应付手续费及佣金应付分保账款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五、(二十五) 335029637.04 547728204.82
其他流动负债 五、(二十六) 6669043.55流动负债合计 2644937950.33 2777062074.40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长期借款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永续债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五、(二十七) 58875380.1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五、(二十八) 3225287642.84 2790711555.16递延收益 五、(二十九) 12249596.76 14550016.28递延所得税负债 五、(十六) 1021962.57 1155447.25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3238559202.17 2865292398.88
负债合计 5883497152.50 5642354473.28
股东权益:
股本 五、(三十) 1205476595.00 1205476595.00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永续债
资本公积 五、(三十一) 4752300901.35 4752300901.35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五、(三十二) -3648.91 3064.04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五、(三十三) 117593372.17 117593372.17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五、(三十四) -5590891616.50 -4354736472.9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484475603.11 1720637459.66
少数股东权益 9636719.37 15852357.96
股东权益合计 494112322.48 1736489817.62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6377609474.98 7378844290.90
法定代表人:郭留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国炎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国炎
7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0-12-31
编制单位: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48186081.54 686404863.45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十五、(一) 2620750.00 7229528.02应收账款 十五、(二) 102889393.24 129418104.17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 11482747.01 11028973.68
其他应收款 十五、(三) 297460389.45 501533115.86其中:应收利息 16766750.02 16766750.02应收股利买入反售金融资产
存货 947643233.85 982300132.42合同资产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280.00 404893.71
流动资产合计 1510282875.09 2318319611.31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债权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十五、(四) 750682156.00 750644136.6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79200000.00 279200000.00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200427176.31 102709429.31
固定资产 2106109932.55 2375693957.33
在建工程 550382869.66 563501059.36生产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 55447700.52 57014535.58开发支出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3481012.47 4828501.11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961286527.07 865322554.61
非流动资产合计 4907017374.58 4998914173.94
资产总计 6417300249.67 7317233785.25
法定代表人:郭留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刘国炎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国炎
8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续)
2020-12-31
编制单位: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244987762.45 1310438166.41交易性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52046930.57
应付账款 100921212.53 115580717.05
预收款项 40626575.13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职工薪酬 20066940.75 19464749.87
应交税费 5683850.65 16729460.64
其他应付款 766024431.58 551522890.79
其中:应付利息 157417658.91 25487299.48
应付股利 5877419.73 5877419.73
合同负债 41466693.31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35029637.04 547728204.82
其他流动负债 5390670.13
流动负债合计 2519571198.44 2654137695.28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永续债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58875380.1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3225287642.84 2790711555.16
递延收益 8433333.05 9533333.09
递延所得税负债 1021962.57 1155447.25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3234742938.46 2860275715.69
负债合计 5754314136.90 5514413410.97
股东权益:
股本 1205476595.00 1205476595.00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永续债
资本公积 4763078107.13 4763078107.13
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117593372.17 117593372.17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5423161961.53 -4283327700.02
股东权益合计 662986112.77 1802820374.28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6417300249.67 7317233785.25
法定代表人:郭留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国炎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国炎
9合并利润表
2020 年 1-12 月
编制单位: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478374496.91 955446218.14
其中:营业收入 五、(三十五) 478374496.91 955446218.14利息收入已赚保费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859107184.22 978910262.81
其中:营业成本 五、(三十五) 449741825.65 691680825.62利息支出手续费及佣金支出退保金赔付支出净额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保单红利支出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 五、(三十六) 9962256.64 8611268.36销售费用 五、(三十七) 13076274.26 18651032.20管理费用 五、(三十八) 132349792.72 112634789.48研发费用 五、(三十九) 32054552.45 44381703.90财务费用 五、(四十) 221922482.50 102950643.25其中:利息费用
222650058.37 106752994.77利息收入
784026.88 4869436.37
加:其他收益 五、(四十一) 4736419.52 11365119.52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五、(四十二) -70736.31 9500709.88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115461.06 -227287.29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五、(四十三) -235085666.68 -835740642.08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五、(四十四) -81947044.07 -1125418817.60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五、(四十五) 4386.33 105077944.80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693095328.52 -1858679730.15
加:营业外收入 五、(四十六) 13367720.11 10715586.31减:营业外支出 五、(四十七) 562530361.99 3321456293.61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242257970.40 -5169420437.45
减:所得税费用 五、(四十八) 112811.79 29792027.64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242370782.19 -5199212465.09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242370782.19 -5199212465.09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6215638.59 -2663032.44
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236155143.60 -5196549432.65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6712.95 4672.87
(一)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6712.95 4672.87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6712.95 4672.87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5)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6)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7)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8)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712.95 4672.87
(9)其他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1242377495.14 -5199207792.22
(一)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236161856.55 -5196544759.78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6215638.59 -2663032.44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十六、(二) -1.0254 -4.3108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十六、(二) -1.0254 -4.3108法定代表人:郭留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国炎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国炎
10母公司利润表
2020年 1-12月
编制单位: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十五、(五) 313133597.95 743336570.53
减:营业成本 十五、(五) 284905053.12 494951466.68税金及附加 6488302.61 7076717.91
销售费用 5794150.65 15063895.30
管理费用 107870984.51 98625779.67
研发费用 25336875.37 36869051.20
财务费用 218380756.52 101983052.01
其中:利息费用 219083328.79 105987889.21
利息收入 750895.47 4233185.73
加:其他收益 2988000.04 10086100.04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十五、(六) 33019.36 9635635.96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33019.36 -78806.87
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214665892.70 -830147045.01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51811499.72 -1092577229.35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723.39 105660758.28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599099621.24 -1808575172.32
加:营业外收入 13021378.29 10642628.89
减:营业外支出 553889503.24 3321066877.63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139967746.19 -5118999421.06
减:所得税费用 -133484.68 30176171.48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139834261.51 -5149175592.54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139834261.51 -5149175592.54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5.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6.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7.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8.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9.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1139834261.51 -5149175592.54
法定代表人:郭留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国炎 会计机构负责人: 刘国炎
11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0年 1-12月
编制单位: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23683353.40 953523074.53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拆入资金净增加额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10665.2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五、(四十九) 18464087.79 27485245.93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42158106.40 981008320.4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05124054.90 1023934658.63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00353639.29 133957351.08
支付的各项税费 45603040.38 20635480.2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五、(四十九) 63278995.37 817953682.70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14359729.94 1996481172.6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798376.46 -1015472852.1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44724.75 37038233.4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20050.00 92047588.00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五、(四十九) 1500000000.00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4774.75 1629085821.4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89876268.98 1220392232.59投资支付的现金 29417000.00质押贷款净增加额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五、(四十九) 300000.00 2000000.00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0176268.98 1251809232.5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0111494.23 377276588.8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19401358.83 1198632268.00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9401358.83 1198632268.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6299706.55 860566617.62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9544976.65 68121078.57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五、(四十九) 37671370.00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5844683.20 966359066.1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3556675.63 232273201.8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21069.09 3356.05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五、(五十) 21222488.77 -405919705.4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五、(五十) 6311472.26 412231177.7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五、(五十) 27533961.03 6311472.26
法定代表人:郭留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国炎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国炎
12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0年 1-12月
编制单位: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86305055.20 805897491.67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6825879.12 25329722.9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03130934.32 831227214.5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94981031.27 945496649.05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57036237.47 112196752.44
支付的各项税费 35029749.85 14449304.1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00076495.54 791281500.7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87123514.13 1863424206.3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007420.19 -1032196991.7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37024679.1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3150.00 91901088.00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500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150.00 1628925767.1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87940729.60 1193821852.34投资支付的现金 5000.00 39417000.00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7945729.60 1233238852.3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7942579.60 395686914.7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17860000.00 1195632168.00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7860000.00 1195632168.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3758347.72 860566517.62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7528365.28 68009075.50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767137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1286713.00 966246963.1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6573287.00 229385204.88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2672.00 473.92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4625455.59 -407124398.1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4772.90 407189171.0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4690228.49 64772.90
法定代表人:郭留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国炎 会计机构负责人: 刘国炎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2020 年 1-12月
编制单位: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项目本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权益股东权益合计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
利润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1205476595.00 4752300901.35 3064.04 117593372.17 -4354736472.90 15852357.96 1736489817.62
加:会计政策变更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1205476595.00 4752300901.35 3064.04 117593372.17 -4354736472.90 15852357.96 1736489817.62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6712.95 - -1236155143.60 -6215638.59 -1242377495.14
(一)综合收益总额 -6712.95 -1236155143.60 -6215638.59 -1242377495.14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1205476595.00 4752300901.35 -3648.91 117593372.17 -5590891616.50 9636719.37 494112322.48
法定代表人:郭留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国炎 会计机构负责人: 刘国炎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2020 年 1-12月
编制单位: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项目上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权益股东权益合计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
利润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1205476595.00 4752300901.35 -1608.83 117795685.72 861344530.32 18533943.34 6955450046.90
加:会计政策变更 -202313.55 -2654898.24 -18552.94 -2875764.73
前期差错更正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其他 -
二、本年年初余额 1205476595.00 4752300901.35 -1608.83 117593372.17 858689632.08 18515390.40 6952574282.17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4672.87 - -5213426104.98 -2663032.44 -5216084464.55
(一)综合收益总额 4672.87 -5196549432.65 -2663032.44 -5199207792.22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3.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
4.其他 -
(三)利润分配 - - -16876672.33 - -16876672.33
1.提取盈余公积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3.对股东的分配 -16876672.33 -16876672.33
4.其他 -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 - -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
(五)专项储备 - - -
1.本期提取 -
2.本期使用 -
(六)其他 -
四、本期期末余额 1205476595.00 4752300901.35 3064.04 117593372.17 -4354736472.90 15852357.96 1736489817.62
法定代表人:郭留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国炎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国炎
15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2020年 1-12月
编制单位: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项目本期股本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股东权益合
计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1205476595.00 4763078107.13 117593372.17 -4283327700.02 1802820374.28
加:会计政策变更前期差错更正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1205476595.00 4763078107.13 117593372.17 -4283327700.02 1802820374.28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139834261.51 -1139834261.51
(一)综合收益总额 -1139834261.51 -1139834261.51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1205476595.00 4763078107.13 117593372.17 -5423161961.53 662986112.77
法定代表人:郭留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国炎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国炎
16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2020年 1-12月
编制单位: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项目上期股本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股东权益合
计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1205476595.00 4763078107.13 117795685.72 884545386.82 6970895774.67
加:会计政策变更 -202313.55 -1820821.97 -2023135.52
前期差错更正 -
其他 -
二、本年期初余额 1205476595.00 4763078107.13 117593372.17 882724564.85 6968872639.15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166052264.87 -5166052264.87
(一)综合收益总额 -5149175592.54 -5149175592.54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3.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
4.其他 -
(三)利润分配 - -16876672.33 -16876672.33
1.提取盈余公积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股东的分配 -16876672.33 -16876672.33
4.其他 -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
(五)专项储备 -
1.本期提取 -
2.本期使用 -
(六)其他 -
四、本期期末余额 1205476595.00 4763078107.13 117593372.17 -4283327700.02 1802820374.28
法定代表人:郭留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国炎 会计机构负责人: 刘国炎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17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度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说明外,金额以人民币元表述)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 公司概况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是在郑州华晶金刚石有
限公司基础上改制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华晶金刚石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4 年,是由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郭桂兰、郑东亮、付飞及张召共同出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 2004 年 12 月 24 日取得了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根据本公司 2008 年 3 月 6 日股东会决议,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安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本公司进行增资,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000.00 元,增资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0000000.00 元,本次增资业经河南鸿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了豫鸿会验字【2008】第 005 号验资报告。
根据 2008 年 6 月 26 日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郑州华晶金刚石有限公司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为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为此出具了(2008)中勤验字第 06017 号验资报告。2008 年 6 月 29 日,本公司取得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 410199100013134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人
民币 90000000.00 元。
根据本公司 200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上海睿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尚理投资有限公司、自然人王驾宇于 2008 年 9 月 4 日对本公司进行增资,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为此出具了(2008)中勤验字第 09022 号验资报告。本公司于 2008 年 9 月 8 日取得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 410199100013134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4000000.00 元。
根据本公司 200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
可【2010】 267 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38000000.00 股,于
2010 年 3 月 2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发行后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152000000.00元。上述增资业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了(2010)中勤验字第 03005号验资报告。本公司于 2010 年 6 月 2 日取得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 410199100013134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52000000.00 元。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18
根据 2011 年 3 月 18 日召开的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
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为此出具了(2011)中勤验字第 06040 号验资报告,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 304000000.00 元。
根据 2012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
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此出具了亚会验字【2012】020 号验资报告,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 608000000.00 元。本公司于 2012 年 11 月 14 日取得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 410199100013134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08000000.00 元。
根据公司 2014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771 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70120274 股;于 2015 年 6月 5 日完成,非公开发行后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678120274.00 元。上述增资业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亚会 A 验字(2015)007 号验资报告。本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6 日取得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 410199100013134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78120274.00 元。法定代表人:郭留希。
根据公司 2015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规定,本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27356321 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055 号文核准,同意贵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527356321.00 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05476595.00 元。截至 2016 年 10 月 21 日止,本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 527356321 股,募集资金 4587999992.7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20505558.75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4567494433.95 元,其中股本 527356321.00 元,资本
公积 4040138112.95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1205476595.00 元,累计股本人民币
1205476595.00 元。此次增资业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亚会
A 验字(2016)0214 号验资报告予以审验。
(二)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三级子公司)如下:
子公司名称郑州人造金刚石及制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河南华茂新材料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郑州华晶超硬材料销售有限公司洛阳华发超硬材料制品有限公司焦作华晶钻石有限公司华晶(上海)珠宝有限公司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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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济源华晶电气有限公司
SINO CRYSTAL INT’L PTE. LTD.河南华信珠宝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商丘华晶钻石有限公司河南华锐新材料有限公司郑州华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郑州华晶纳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深圳缪玛珠宝有限公司郑州华晶实业有限公司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没有变化。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编制基础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二)持续经营
本公司对自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一)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会计期间
自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三)营业周期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 12 个月。
(四)记账本位币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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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
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冲减权益。
(六)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被投资方可分割的部分)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2、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
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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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①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因其他投资方对子公司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的,按照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
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ⅰ.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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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ⅲ.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ⅳ.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
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
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
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七)合营安排分类及会计处理方法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当本公司是合营安排的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时,为共同经营。
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对合营企业投资的会计政策见本附注“三、(十五)长期股权投资”。
(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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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具备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现金、价值变动风
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九)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
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十)金融工具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 金融工具的分类
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 金融资产的确认和计量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公司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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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此外,本公司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外,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本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 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负债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终止确认该负债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转入留存收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若按上述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公司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 其他金融负债
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4、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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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需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5、 金融负债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的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
一项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
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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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
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在估值时,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8、 权益工具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本公司权益工具在存续期间分派股利(含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工具所产生的“利息”)的,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十一) 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等。此外,对合同资产及部分财务担保合同,也按照本部分所述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和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1、 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一般方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一般方法是指,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产(含合同资产等其他适用项目,下同)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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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性信息。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 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
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本公司采用未来 12 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3、 以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组合方法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4、 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期末,本公司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如果该预计信用损失大于其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则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5、 各类金融资产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1) 应收票据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银行承兑汇票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小的银行
商业承兑汇票 根据承兑人的信用风险划分,应与“应收账款”组合划分相同
(2) 应收款项
对于应收账款,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其他应收款,按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 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除需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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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项外,按其信用风险特征,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
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组合 1 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组合 2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的应收账款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龄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其他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1年以内 5.00 5.00
1-2年 15.00 15.00
2-3年 40.00 40.00
3-4年 70.00 70.00
4-5年 100.00 100.00
5年以上 100.00 100.003. 除上述以外的金融资产,如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租赁应收款除外)等,本公司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
(十二) 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周转材料。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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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4、存货的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十三) 合同资产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的,确认为合同资产。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本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三、(十一)金融资产减值。
(十四) 持有待售资产
(1)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①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②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本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
本公司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的规定条件,且短期(通常为 3 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本公司在取得日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本公司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其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本公司是否保留部分权益性投资,在拟出售的对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2)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计量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计量的生物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由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金融资产及由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保险合同所产生的权利的计量分别适用于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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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
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
①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
②可收回金额。
(3)列报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中区别于其他资产单独列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持有待售的处
置组中的资产,区别于其他负债单独列示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不予相互抵销,分别作为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列示。
(十五) 长期股权投资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 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以及以发行
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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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归属于被投资单位的金额为基础进行核算。
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投出或出售资产的交易,该资产构成业务的,按照本附注“三、(五)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和“三、(六)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中披露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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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因其他投资方对子公司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的股权是因追加投资等原因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的,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十六)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含自行建造或开发活动完成后用于出租的建筑物以及正在建造或开发过程中将来用于出租的建筑物)。
公司对现有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对按照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出租用建筑物采用与本公司固定资产相同的折旧政策,出租用土地使用权按与无形资产相同的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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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摊销政策执行。
(十七)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20 3 4.85
机器设备 5-15 10、3 19.40-6.00运输工具 5 3 19.40
电子设备及其他 5 3 19.40
(十八)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十九) 借款费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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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
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 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 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二十)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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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2)后续计量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2、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估计其使用寿命时通常考虑以下因素:(1) 运用该资产生产的产品通常的寿命周期、可获得的类似资产使用寿命的信息;(2) 技术、工艺等方面的现阶段情况及对未来发展趋势的估计;(3) 以该资产生产的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市场需求情况;(4)
现在或潜在的竞争者预期采取的行动;(5) 为维持该资产带来经济利益能力的预期维护支出,以及公司预计支付有关支出的能力;(6) 对该资产控制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或类似限制,如特许使用期、租赁期等;(7) 与公司持有其他资产使用寿命的关联性等。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
3、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判断依据以及对其使用寿命进行复核的程序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公司在每个会计期间均对该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
4、 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5、 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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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
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开发阶段的支出,若不满足上列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一) 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
在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时,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计量的,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二十二) 长期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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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摊销方法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2、摊销年限
根据收益期限确定摊销年限,若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二十三) 合同负债本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部分确认为合同负债。
(二十四)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当期实际使用金额据实列支。
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如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1)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除基本养老保险外,本公司还依据国家企业年金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了企业年金缴费制度(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计划。本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缴费/年金计划缴费,相应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
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予以折现。
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
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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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价格两者的差额,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或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五) 预计负债
1、 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诉讼、债务担保、亏损合同、重组事项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 各类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二十六) 股份支付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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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本公司以限制性股票进行股份支付的,职工出资认购股票,股票在达到解锁条件并解锁前不得上市流通或转让;如果最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未能达到,则本公司按照事先约定的价格回购股票。本公司取得职工认购限制性股票支付的款项时,按照取得的认股款确认股本和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同时就回购义务全额确认一项负债并确认库存股。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 、[是否达到规定业绩条件]等后续信息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作出最佳估计,以此为基础,按照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但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对于最终未能行权的股份支付,不确认成本或费用,除非行权条件是市场条件或非可行权条件,此时无论是否满足市场条件或非可行权条件,只要满足所有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即视为可行权。
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取得的服务。
此外,任何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
如果取消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则于取消日作为加速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尚未确认的金额。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作为取消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2、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初始按照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并考虑授予权益工具的条款和条件。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增加相应负债。
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七) 收入
1. 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简称: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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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
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即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
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1)客户在本
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
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根据商品和劳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2. 可变对价
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有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每一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重新估计应计入交易价格的可变对价金额。
3. 重大融资成分
对于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使用将合同对价的名义金额折现为商品或服务现销价格的折现率,将确定的交易价格与合同承诺的对价金额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对于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未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4. 应付客户对价
合同中存在应付客户对价的,除非该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对价
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
5. 交易价格分配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但在有确凿证据表明合同折扣或可变对价仅与合同中一项或多项(而非全部)履约义务相关的,本公司将该合同折扣或可变对价分摊至相关一项或多项履约义务。
单独售价,是指本公司向客户单独销售商品或服务的价格。单独售价无法直接观察的,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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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综合考虑能够合理取得的全部相关信息,并最大限度地采用可观察的输入值估计单独售价。
6. 主要责任人/代理人
本公司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本公司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7. 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通常仅包含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本公司通常在综合考虑了下列因素的基础上,以控制权转移时点确认收入:取得商品的现时收款权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的转移、商品实物资产的转移、客户接受该商品。
公司主要销售产品为超硬材料及超硬材料制品,属于在某一时点履约合同,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
国内销售:公司将货物交付客户,取得经客户确认的商品签收回执单,即转移货物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出口销售:公司按照与客户签订的合同供货,公司在商品发出、办妥报关手续后确认收入。
(二十八) 合同成本
1. 合同履约成本
本公司对于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该资产根据其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是否超过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列报。
2. 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对于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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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合同成本摊销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在履约义务履行的时点或按照履约义务的履约进度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4. 合同成本减值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差额的,本公司将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企业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1)减(2)的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应当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二十九) 政府补助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对期末有证据表明公司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的,按应收金额确认政府补助。除此之外,政府补助均在实际收到时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人民币 1 元)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按照所建造或购买的资产使用年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对期末有证据表明公司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的,按应收金额确认政府补助。除此之外,政府补助均在实际收到时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人民币 1 元)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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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三十)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商誉的初始确认;除企业合
并以外的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其他交易或事项。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
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三十一) 租赁
1、 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1)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
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2)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相关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相关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
2、 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1)融资租入资产: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
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对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在资产租赁期间内摊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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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销,计入财务费用。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2)融资租出资产: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
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发生的与出租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计量中,并减少租赁期内确认的收益金额。
公司的售后回租形成融资租赁业务中固定资产出售及融资租赁交易密切关联、能够确定于租赁期满回购、且购买价款远低于回购时资产的公允价值。公司将这一系列交易作为一个整体,为真实地反映经济业务实质,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按抵押借款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三十二) 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已被本公司处置或被本公司划归为持有待售的、在经营和编制财务报表时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仅仅为了再出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三十三) 资产证券化业务
本公司将部分[应收款项] (“信托财产”)证券化,将资产信托给特定目的实体,由该实体向投资者发行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本公司持有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在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本息偿付完毕前不得转让。本公司作为资产服务商,提供资产维护和日常管理、年度资产处置计划制定、制定和实施资产处置方案、签署相关资产处置协议和定期编制资产服务报告等服务;同时本公司作为流动性支持机构,在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本金未能得到足额偿付时提供流动性支持,以补足利息或本金的差额。信托财产在支付信托税负和相关费用之后,优先用于偿付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本息,全部本息偿付之后剩余的信托财产作为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实际上保留了信托财产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故未对信托财产终止确认;同时,本公司对特定目的实体具有实际控制权,已经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在运用证券化金融资产的会计政策时,本公司已考虑转移至其他实体的资产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程度,以及本公司对该实体行使控制权的程度:
(1)当本公司已转移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时,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2)当本公司保留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时,本公司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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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本公司并未转移或保留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本公司考虑对
该金融资产是否存在控制。如果本公司并未保留控制权,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把在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及义务分别确认为资产或负债。如本公司保留控制权,则根据对金融资产的继续涉入程度确认金融资产。
(三十四) 回购本公司股份本公司本报告期无回购股份情况。
(三十五) 其他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本公司本期无需披露的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三十六)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该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该准则。
(1)本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
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2)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项目 2019年 12月 31日 2020年 1月 1日 调整数
预收款项 57479867.72 -57479867.72
合同负债 50867139.58 50867139.58
其他流动负债 6612728.14 6612728.14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
项目 2019年 12月 31日 2020年 1月 1日 调整数
预收款项 40626575.13 -40626575.13
合同负债 35952721.35 35952721.35
其他流动负债 4673853.78 4673853.78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无。
3、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本期公司无重大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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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税项
(一) 主要税种和税率
税 种 计税依据 税率增值税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6%、9%、13%
消费税 按应税营业收入计缴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1%、5%、7%企业所得税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15%、17%、25%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2%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纳税主体名称 所得税税率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15%
SINO CRYSTAL INT’L PTE. LTD. 17%
(二) 税收优惠
本公司于 2021年 1 月 21日取得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041000984,发证时间:2020
年 9月 9日,有效期:三年。
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颁发之日所在年度起享受税收优惠。本次系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所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起连续三年(2020 年
至 2022 年)可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即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 其他说明本公司无其他需要说明的税收事项。
五、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一) 货币资金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 69890.41 71049.20
银行存款 12794070.62 6240423.06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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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货币资金 148165943.07 686462257.17
合计 161029904.10 692773729.43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135513.94 143652.25
其他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中:
1、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汇票金额 14670000.00元;
2、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以及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
明细如下:
项 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冻结) 92046919.57
信用证保证金(冻结) 33524000.00
冻结资金 133485943.07 560881337.60
其他保证金 10000.00 10000.00
合 计 133495943.07 686462257.17
(二)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 30808769.62 15914279.36商业承兑汇票
合计 30808769.62 15914279.36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期末公司无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项目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 220103757.93商业承兑汇票
合计 220103757.93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为应收账款的票据无
(三)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分类披露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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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账面价值金额比例
(%)金额计提比例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46745997.57 20.26 46745997.57 100.00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183935424.50 79.74 58145347.66 31.61 125790076.84
组合 1: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183935424.50 79.74 58145347.66 31.61 125790076.84
合 计 230681422.07 100.00 104891345.23 45.47 125790076.84
(续)
类 别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账面价值金额比例
(%)金额计提比例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40872373.31 15.45 40872373.31 100.00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23610482.07 84.55 35511877.94 15.88 188098604.13
组合 1: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23610482.07 84.55 35511877.94 15.88 188098604.13
合 计 264482855.38 100.00 76384251.25 28.88 188098604.13
(1) 期末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按单位)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深圳粤通国际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33974406.90 33974406.90 100.00 失去联系
郑州达发超硬材料有限公司 967051.53 967051.53 100.00 注销
郑州海路磨料磨具有限公司 900000.00 900000.00 100.00 注销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宝研五金磨具厂 683610.00 683610.00 100.00 注销
夏邑佳通超硬材料有限公司 410795.67 410795.67 100.00 注销
佛山市南海锐力臣工具有限公司 348225.80 348225.80 100.00 吊销
丹阳宏美工具有限公司 214900.00 214900.00 100.00 吊销
江苏锋火轮工具有限公司 160000.00 160000.00 100.00 注销
河南天钻科技有限公司 147100.00 147100.00 100.00 注销
丹阳市浪尖工具有限公司 104943.50 104943.50 100.00 吊销
郑州万邦磨料磨具有限公司 71721.87 71721.87 100.00 注销
郑州市金达磨料磨具有限公司 51292.18 51292.18 100.00 注销
盐城市众兴超硬磨具磨料有限公司 40000.00 40000.00 100.00 注销
深圳市锐晟金刚石工具有限公司 15500.00 15500.00 100.00 注销
河南省灏煜瀚新材料有限公司 5765000.00 5765000.00 100.00 失去联系
广东金锐达钻石刀具厂 2800.00 2800.00 100.00 失去联系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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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按单位)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深圳市天天向上钻石有限公司 13470.00 13470.00 100.00 注销
宋文海 1144.00 1144.00 100.00 失去联系
深圳特志科技有限公司 47300.00 47300.00 100.00 注销
浙江昱辉阳光能源有限公司 1514200.00 1514200.00 100.00 失信被执行人
东莞金本精密工具有限公司 301560.00 301560.00 100.00 注销
荥阳市三晶磨料磨具厂 200000.00 200000.00 100.00 注销
江苏博尔凯特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500220.00 500220.00 100.00 注销
无锡富朗德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210756.12 210756.12 100.00 注销
晋江磁灶大埔舒意瓷厂 100000.00 100000.00 100.00 注销
合计 46745997.57 46745997.57
(2)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账龄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年以内 27552904.81 1377645.24 5.00
1至 2年 78397081.56 11759562.23 15.00
2至 3年 46258588.90 18503435.55 40.00
3至 4年 17407148.64 12185004.05 70.00
4至 5年 8761821.42 8761821.42 100.00
5年以上 5557879.17 5557879.17 100.00
合 计 183935424.50 58145347.66
(续)账龄期初余额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年以内 133347596.12 6667379.81 5.00
1至 2年 56332893.12 8449933.97 15.00
2至 3年 18177278.45 7270911.38 40.00
3至 4年 8763538.66 6134477.06 70.00
4至 5年 3795440.13 3795440.13 100.00
5年以上 3193735.59 3193735.59 100.00
合 计 223610482.07 35511877.94
2、 坏账准备的情况
项目 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 收回或转回 转销或核销
坏账准备 76384251.25 31650173.59 3143079.61 104891345.23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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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 收回或转回 转销或核销
合计 76384251.25 31650173.59 3143079.61 104891345.23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本期实际核销应收账款 3143079.61 元。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单位名称期末余额应收账款占应收账款合
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深圳粤通国际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33974406.90 14.73 33974406.90
鄂信钻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1776840.12 5.11 1931336.15
亳州市茂亚金刚石有限责任公司 8926686.00 3.87 3528098.10
河南省豫星微钻有限公司 8129876.94 3.52 1949950.76
郑州豪钻金刚石销售有限公司 7410740.98 3.21 1280778.11
合计 70218550.94 30.44 42664570.02
(四)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账龄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比例(%) 账面余额 比例(%)
1 年以内 11184461.66 41.37 28416603.67 91.80
1至2年 15228712.14 56.32 1897222.44 6.13
2至3年 338456.35 1.25 623484.85 2.01
3年以上 286512.81 1.06 19757.45 0.06
合计 27038142.96 100.00 30957068.41 100.00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预付对象 期末余额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
数的比例(%)
河南协鼎实业有限公司 12770567.16 47.23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荥阳市供电公司 8385999.33 31.02
承德市中创新材料发展有限公司 907079.65 3.35
石家庄岿立商贸有限公司 856874.26 3.17
山西中天钻石工具有限公司 681000.00 2.52
合 计 23601520.40 87.29
(五)其他应收款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 16766750.02 16766750.02应收股利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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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应收款 145744718.92 364933690.78
合计 162511468.94 381700440.80
1、 应收利息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定期存款利息
理财产品利息 16766750.02 16766750.02
合计 16766750.02 16766750.02
2、 重要逾期利息
项 目 期末余额 逾期时间 逾期原因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水东路支行 11966750.03 2019-01-28 账户冻结,利息未收回海口联合农村商业银行龙昆南支行 2400000.00 2019-09-04 账户冻结,利息未收回海口联合农村商业银行龙昆南支行 2399999.99 2019-09-05 账户冻结,利息未收回合 计 16766750.02
3、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分类情况
账 龄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1年以内 8681557.55 390787891.48
1至 2年 364670800.94 822223023.63
2至 3年 823098845.02 13322646.78
3至 4年 13983079.61 6135644.67
4至 5年 6135644.67 104503.79
5年以上 406479.71 156175.92
小 计 1216976407.50 1232729886.27
减:坏账准备 1071231688.58 867796195.49
合 计 145744718.92 364933690.78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52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坏账准备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合计 未来 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期初余额 22402076.38 845394119.11 867796195.49期初其他应收款账面
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19549164.67 19549164.67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 5685180.08 197750313.01 203435493.09本期转回本期转销本期核销其他变动
期末余额 8538091.79 1062693596.79 1071231688.58
(4) 按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分类披露种类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计提比例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1062693596.79 87.32 1062693596.79 100.00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关联企业往来 1902542.28 1138547.53
员工借款 843479.97 837923.51
代垫个人五险一金 1114663.37 625738.20
单位往来 142992925.74 124034596.95
股权转让款 500000000.00 500000000.00
银行划扣 223390014.47 223390014.47
购房款 222604811.62 222604811.62
土地收储款 118905140.00 156784657.00
其他 5222830.05 3313596.99
小 计 1216976407.50 1232729886.27
减:坏账准备 1071231688.58 867796195.49
合 计 145744718.92 364933690.78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53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154282810.71 12.68 8538091.79 5.53 145744718.92
其中:账龄组合 35377670.71 2.91 8538091.79 24.13 26839578.92
无风险组合 118905140.00 9.77 118905140.00
合 计 1216976407.50 100.00 1071231688.58 88.02 145744718.92
续:
种类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计提比例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950225090.76 77.08 845394119.11 88.97 104830971.65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282504795.51 22.92 22402076.38 7.93 260102719.13
其中:账龄组合 125720138.51 10.20 22402076.38 17.82 103318062.13
无风险组合 156784657.00 12.72 156784657.00
合 计 1232729886.27 100.00 867796195.49 70.40 364933690.78
(5)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情况单位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金傲逸晨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96750000.00 496750000.00 100.00
郑州银行金水东路支行 223390014.47 223390014.47 100.00
郑州高新科技企业加速器开发有限公司 222604811.62 222604811.62 100.00
华晶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111951097.79 111951097.79 100.00
王倩 77322.00 77322.00 100.00
丹阳卓源工具有限公司 1169599.94 1169599.94 100.00
郑州嘉宸超硬材料有限公司 21045.65 21045.65 100.00
冯磊 3250000.00 3250000.00 100.00
YUSHENG APPLIED MATERIALS CO.LTD. 1947356.21 1947356.21 100.00
洛阳巨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500000.00 500000.00 100.00
巩义市益众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369440.92 369440.92 100.00
河南金锐铝业有限公司 166545.60 166545.60 100.00
郑州豫华电气有限公司 150000.00 150000.00 100.00
洛阳铸研科技有限公司 346362.59 346362.59 100.00
合 计 1062693596.79 1062693596.79
(6) 坏账准备的情况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54
项 目 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 收回或转回 转销或核销
坏账准备 867796195.49 203435493.09 1071231688.58
合 计 867796195.49 203435493.09 1071231688.58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本期无核销的其他应收款项。
(8)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
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金傲逸晨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股权转让款 496750000.00 2-3年 40.82 496750000.00
郑州银行金水东路支行 银行划扣 223390014.47 1-2年 18.36 223390014.47郑州高新科技企业加速器开发有限公司
购房款 222604811.62 2-3年 18.29 222604811.62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
土地收储款 118905140.00 1-2年 9.77华晶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往来 111951097.79 1-4年 9.20 111951097.79
合 计 1173601063.88 96.44 1054695923.88
说明:公司应收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的土地收储款 118905140.00元,处于司法冻结状态。
(六)存货
1、 存货分类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33194598.71 762960.96 32431637.75 34877221.02 72236.28 34804984.74
周转材料 7169134.18 689502.41 6479631.77 6861227.61 6861227.61
在产品 66190297.52 5316321.65 60873975.87 145596820.17 145596820.17
库存商品 1600233756.59 592243707.65 1007990048.94 1520687075.34 555847466.49 964839608.85
合 计 1706787787.00 599012492.67 1107775294.33 1708022344.14 555919702.77 1152102641.37
2、 存货跌价准备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 其他 转回或转销 其他
原材料 72236.28 690724.68 762960.96
周转材料 689502.41 689502.41
在产品 5316321.65 5316321.65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55
库存商品 555847466.49 37771500.33 1375259.17 592243707.65
合 计 555919702.77 44468049.07 1375259.17 599012492.67
注:期末库存商品中,上期抵账资产 821348786.84 元,可变现净值 468290160.19 元,存货跌价准备 353058626.65 元。
(七)其他流动资产
项 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银行理财产品 2300000.00 2000000.00
增值税留抵进项税额 7694180.48 7555486.21
预缴企业所得税 920506.24 1032413.97
预缴其他税费 500.60 1302.17
合 计 10915187.32 10589202.35
(八)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分类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对联营企业投资新安县洛新新材料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62656688.42 62656688.42 63103142.04 63103142.04桐柏华鑫矿业有限公司
7428158.79 7428158.79 8592044.01 8592044.01郑州华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2951129.38 12951129.38 12597916.35 12597916.35河南农投华晶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30189597.86 30189597.86 29047933.11 29047933.11
合 计 113225574.45 113225574.45 113341035.51 113341035.51
2、 长期股权投资明细被投资单位投资成本期初余额本期增减变动
追加投资 减少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其他综合收益调整联营企业新安县洛新新材料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66150000.00 63103142.04 -446453.62桐柏华鑫矿业有限公司
8745000.00 8592044.01 -1163885.22郑州华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3500000.00 12597916.35 353213.03河南农投华晶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28800000.00 29047933.11 1141664.75
合 计 95195000.00 113341035.51 -115461.06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56(续上表)被投资单位本期增减变动期末余额股权比例
(%)减值准备
期末余额 其他权益变动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计提减值准备其他联营企业新安县洛新新材料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62656688.42 49.00%桐柏华鑫矿业有限公司
7428158.79 30.00%郑州华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2951129.38 45.00%河南农投华晶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30189597.86 87.80%
合 计 113225574.45
说明:公司持有新安县洛新新材料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32.70%的股权、桐柏华鑫矿业有限公司 30.00%的股权、郑州华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5.00%的股权、河南农投华晶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87.80%的股权处于司法冻结状态。
(九)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项 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河南巩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21200000.00 221200000.00
河南农投金控股份有限公司 58000000.00 58000000.00
合 计 279200000.00 279200000.00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项 目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累计利得累计损失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河南巩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持有河南农投金控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持有
合 计
说明:公司对河南巩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农投金控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处于司法冻结状态。
(十)投资性房地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土地使用权 合计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57
1.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107360808.86 361220.66 107722029.52
(2)本期增加金额
—购置
—固定资产转入
(3)本期减少金额
—处置或报废
—其他减少
(4)期末余额 107360808.86 361220.66 107722029.52
2.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 4981896.49 30703.72 5012600.21
(2)本期增加金额 5205737.57 7224.48 5212962.05
—计提或摊销 5205737.57 7224.48 5212962.05
(3)本期减少金额
—处置
—其他减少
(4)期末余额 10187634.06 37928.20 10225562.26
3.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处置或报废
—其他减少
(4)期末余额
4.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97173174.80 323292.46 97496467.26
(2)期初账面价值 102378912.37 330516.94 102709429.31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项目 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郑州华晶96号办公楼 93666556.44 所在土地被司法查封
郑州华晶8号车间 3506618.36 所在土地被司法查封
合计 97173174.80
(十一) 固定资产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固定资产 2583175349.56 2801634902.62固定资产清理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58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合计 2583175349.56 2801634902.62
1、 固定资产情况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工具 电子设备及其他 合计
1.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438118778.31 3635440774.45 14580157.89 29914936.75 4118054647.40
(2)本期增加金额 71617.54 33860141.94 576018.62 929594.79 35437372.89
—购置 1484923.00 576018.62 929594.79 2990536.41
—在建工程转入 71617.54 32375218.94 32446836.48
(3)本期减少金额 88929172.43 14786.32 88943958.75
—处置或报废 88929172.43 14786.32 88943958.75
—其他减少
(4)期末余额 438190395.85 3580371743.96 15156176.51 30829745.22 4064548061.54
2.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 37155107.08 689131003.04 9948371.53 10686148.30 746920629.95
(2)本期增加金额 21923117.75 189902447.33 1731991.48 2844073.11 216401629.67
—计提 21923117.75 189902447.33 1731991.48 2844073.11 216401629.67
(3)本期减少金额 220529.92 8816.55 229346.47
—处置或报废 220529.92 8816.55 229346.47
—其他减少
(4)期末余额 59078224.83 878812920.45 11680363.01 13521404.86 963092913.15
3.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569499114.83 569499114.83
(2)本期增加金额 36896112.51 10845.89 572036.60 37478995.00
—计提 36896112.51 10845.89 572036.60 37478995.00
(3)本期减少金额 88698311.00 88698311.00
—处置或报废 88698311.00 88698311.00
—其他减少
(4)期末余额 517696916.34 10845.89 572036.60 518279798.83
4.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379112171.02 2183861907.17 3464967.61 16736303.76 2583175349.56
(2)期初账面价值 400963671.23 2376810656.58 4631786.36 19228788.45 2801634902.62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项 目 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华晶实业 14 号北车间 19182797.61 所在土地被司法查封
华晶实业14号南车间 17123939.39 所在土地被司法查封
华晶实业15号车间 7853989.59 所在土地被司法查封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59
项 目 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华晶实业单晶组装二部车间 4269010.96 所在土地被司法查封
华晶实业7号配电房 1652298.37 所在土地被司法查封
华晶实业8号配电房 3179105.41 所在土地被司法查封
华晶实业9号(35KV)配电房 2673365.45 所在土地被司法查封
焦作华晶办公楼 9415647.78 办理中
焦作华晶1号车间 5034229.19 办理中
焦作华晶2号车间 6212763.24 办理中
焦作华晶3号车间 5689479.80 办理中
郑州华晶办公楼(C5-1) 8312385.70 所在土地被司法查封
郑州华晶办公楼(C5-2) 8312385.70 所在土地被司法查封
郑州华晶97号办公楼 93688405.62 所在土地被司法查封
郑州华晶4号北车间 15774846.47 所在土地被司法查封
郑州华晶4号南车间 15393731.91 所在土地被司法查封
郑州华晶5号北车间 15626641.29 所在土地被司法查封
郑州华晶5号南车间 17119739.74 所在土地被司法查封
郑州华晶6号车间 29269842.80 所在土地被司法查封
郑州华晶7号酸洗车间厂房 64999952.17 所在土地被司法查封
郑州华晶7号酸洗车间配电房 869781.56 所在土地被司法查封
郑州华晶8号车间 4518211.34 所在土地被司法查封
郑州华晶9号车间 10635316.50 所在土地被司法查封
郑州华晶10KV配电房 1893228.99 所在土地被司法查封
郑州华晶餐厅 2136790.35 所在土地被司法查封
郑州华晶综合办公楼(展厅) 833108.68 所在土地被司法查封
郑州华晶维修车间 2440751.90 所在土地被司法查封
郑州华晶4#(35KV)配电房 2732016.35 所在土地被司法查封
合 计 376843763.86
(十二) 在建工程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在建工程 562557812.31 570903165.31工程物资
合计 562557812.31 570903165.31
1、 在建工程情况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账面余额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新材料产业园区 102465986.55 102465986.55 102478315.83 102478315.83
大单晶扩产项目 447916328.08 447916328.08 461022188.50 461022188.50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60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账面余额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大单晶合成设备 7535478.55 7535478.55 3425119.73 3425119.73
车间改造工程 4640019.13 4640019.13 3977541.25 3977541.25
合计 562557812.31 562557812.31 570903165.31 570903165.31
2、 重要的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项目名称 预算数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本期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新材料产业园区
516136280.00 102478315.83 59288.26 71617.54 102465986.55大单晶扩产项目
2586480000.00 461022188.50 16864261.11 29970121.53 447916328.08
合 计 3102616280.00 563500504.33 16923549.37 30041739.07 550382314.63
(续)工程累计投入占
预算比例(%)
工程进度(%)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本期利息
资本化率(%)资金来源
89.81% 89.81% 142011.65 募集资金、自筹资金
77.15% 77.15% 86316161.85 募集资金、自筹资金
合计 86458173.50
(十三) 无形资产
项目 土地使用权 专利权 非专利技术 商标 合计
1.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139603509.76 6530812.12 17643500.00 165626.23 163943448.11
(2)本期增加金额 58479.45 58479.45
—购置
—内部研发 58479.45 58479.45
—其他
(3)本期减少金额
—处置
—其他
(4)期末余额 139603509.76 6589291.57 17643500.00 165626.23 164001927.56
2.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 7059655.86 2656515.87 5293050.08 100985.50 15110207.31
(2)本期增加金额 2908963.27 595553.50 1764350.04 10812.48 5279679.29
—计提 2908963.27 595553.50 1764350.04 10812.48 5279679.29
(3)本期减少金额
—处置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61
项目 土地使用权 专利权 非专利技术 商标 合计
—其他
(4)期末余额 9968619.13 3252069.37 7057400.12 111797.98 20389886.60
3.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处置
(4)期末余额
4.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129634890.63 3337222.20 10586099.88 53828.25 143612040.96
(2)期初账面价值 132543853.90 3874296.25 12350449.92 64640.73 148833240.80
(十四)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企业合并形成的 处置郑州人造金刚石及制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2368097.38 2368097.38
合计 2368097.38 2368097.38
2、 商誉减值准备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计提 处置郑州人造金刚石及制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2368097.38 2368097.38
合计 2368097.38 2368097.38
说明:公司 2008 年度预计全资子公司郑州人造金刚石及制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未来独立产生的现金流量为负数,因此,公司 2008 年度对商誉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
(十五) 长期待摊费用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摊销金额 其他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装修费 4940050.99 1414548.28 3525502.71
合计 4940050.99 1414548.28 3525502.71
(十六)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62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信用减值准备 7312493.23 1828123.31 17353387.70 4338346.93
资产减值准备 14141.68 3535.42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1485161.03 372457.06
可抵扣亏损 15339908.95 3834977.24 4128531.15 1032132.79
合计 22652402.18 5663100.55 22981221.56 5746472.20
2、 未经抵消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
6813083.76 1021962.57 7702981.66 1155447.25
合计 6813083.76 1021962.57 7702981.66 1155447.25
3、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项 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286102832.08 5251354020.74
可抵扣亏损 268244465.69 46439120.67
合计 2554347297.77 5297793141.41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年 份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备注
2025 237039176.73
2024 9772677.06 21427899.85
2023 13874924.31 12893848.12
2022 3900525.54 3900525.54
2021 3657162.05 3657162.05
2020 4559685.11
合 计 268244465.69 46439120.67
(十七) 其他非流动资产
项 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预付工程款、设备款 963284783.07 879400028.31合 计 963284783.07 879400028.31
(十八)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明细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信用借款 91900000.00 93000000.00
保证借款 577079968.00 727682066.41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63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抵押借款 48456951.76 50000000.00
保证抵押借款 351650842.69 262856100.00
抵押质押保证借款 177900000.00 179900000.00
合计 1246987762.45 1313438166.41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借款单位 期末余额借款利率
(%)逾期时间逾期利率
(%)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纬五路支行 42956100.00 6.50 2020-6-25 9.75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 48456951.76 7.74 2019-8-28 11.61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东风路支行 15000000.00 5.00 2020-11-9 7.5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东风路支行 15000000.00 5.00 2020-11-10 7.50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25000000.00 6.09 2020-11-8 9.14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25000000.00 6.09 2020-11-8 9.14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20000000.00 6.09 2020-11-8 9.1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大学路支行
50000000.00 7.83 2020-6-12 10.18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大学路支行
50000000.00 7.83 2020-10-26 10.18
广州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7260000.00 7.20 2020-7-19 10.80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 177900000.00 7.80 2019-6-22 11.70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水东路支行 80000000.00 6.96 2020-10-29 10.44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水东路支行 120000000.00 6.96 2020-10-29 10.44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水东路支行 136476000.00 6.96 2020-10-30 10.44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水东路支行 3343968.00 6.96 2020-11-6 10.44
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78700000.00 12.90 2019-6-22 18.00
合计 905093019.76
(十九) 应付票据
种类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 52046919.57
商业承兑汇票 11.00国内信用证
合计 52046930.57
(二十)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1年以内 51865735.99 138675237.95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64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1至2年 72325709.23 37416761.88
2至3年 27585927.75 12427770.04
3年以上 20941760.85 9468408.62
合计 172719133.82 197988178.49
2、 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 18215534.70 尚未结算
洛阳金鹭硬质合金工具有限公司 9311955.15 尚未结算
河南润矽超硬材料有限公司 6450000.00 尚未结算
合计 33977489.85
(二十一)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列示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1年以内 40418861.36 43898464.53
1至2年 4876876.40 3627550.91
2至3年 2869330.91 839639.72
3年以上 3135266.38 2501484.42
合 计 51300335.05 50867139.58
注:期初余额与上年年末余额(2019 年 12 月 31 日)差异详见本附注三、(三十六)1之说明。
2、 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项 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STONE BRIDGE HK LIMITED ADD.UNIT 1 1015385.91 未到结算期
广州元享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800000.00 未到结算期
长治高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752000.00 未到结算期
河南慕珀尔珠宝有限公司 690970.51 未到结算期
合 计 3258356.42
(二十二)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短期薪酬 29097036.09 111537596.62 102857777.63 37776855.08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166121.32 654627.82 711013.48 109735.66辞退福利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65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合计 29263157.41 112192224.44 103568791.11 37886590.74
2、 短期薪酬列示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23130007.26 103228253.93 94759231.71 31599029.48
(2)职工福利费 2573531.42 2573531.42
(3)社会保险费 202355.40 2557803.28 2582486.21 177672.47
其中:医疗保险费 61255.83 2188720.00 2208954.37 41021.46
工伤保险费 135703.98 106192.09 107374.10 134521.97
生育保险费 5395.59 262891.19 266157.74 2129.04
(4)住房公积金 162964.00 1570014.00 1666170.00 66808.00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5601709.43 1607993.99 1276358.29 5933345.13
(6)短期带薪缺勤
(7)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合计 29097036.09 111537596.62
102857777.6
3
37776855.08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基本养老保险 159500.10 627717.44 681739.04 105478.50
失业保险费 6621.22 26910.38 29274.44 4257.16企业年金缴费
合计 166121.32 654627.82 711013.48 109735.66
(二十三)应交税费
税费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增值税 3030313.28 2448136.23
消费税 4174.96 3041.40
企业所得税 11539200.09
个人所得税 1487832.08 1856785.06
城市维护建设税 209002.15 107173.19
房产税 1040762.27 1124007.54
教育费附加 90352.98 46288.77
土地使用税 735429.56 527055.49
地方教育费附加 60235.33 30927.31
契税 805361.76 805361.76
印花税 68802.24 5079.88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66
税费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环保税 8320.50 8402.08
合计 7540587.11 18501458.80
(二十四)其他应付款
项 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付利息 157428279.20 25491468.24
应付股利 5877419.73 5877419.73
其他应付款 623499161.64 529247222.21
合 计 786804860.57 560616110.18
1、 应付利息
项 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分期付息分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26983298.98 5269270.21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130444980.22 20222198.03
合 计 157428279.20 25491468.24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借款单位 逾期金额 逾期原因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纬五路支行 3412731.12 到期未偿还本金
中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760259.63 到期未偿还本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 5969756.09 到期未偿还本金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东风路支行 1452222.91 到期未偿还本金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4405100.01 到期未偿还本金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大学路支行 8730450.00 到期未偿还本金
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630031.27 到期未偿还本金
广州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890665.93 到期未偿还本金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 14656588.82 到期未偿还本金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水东路支行 29160409.90 到期未偿还本金
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19174288.00 到期未偿还本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桐柏路支行 26983298.98 到期未偿还本金
郑州元化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3420000.00 到期未偿还本金
郑州众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6185917.50 到期未偿还本金
合计 143831720.16
2、 应付股利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普通股股利 5877419.73 5877419.73
划分为权益工具的优先股\永续债股利
合计 5877419.73 5877419.73
3、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67
项 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往来款 34902067.66 32658677.26
房屋租赁费 389000.00 233000.00
押金及保证金 2334640.32 2349340.32
借款 92700000.00 34512000.00
律师费 18953040.26 27556603.77
应付诉讼赔偿款 469610156.79 352553418.72
应付代垫款 73524000.00
其他 4610256.61 5860182.14
合 计 623499161.64 529247222.21
(2) 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河南省苏豫有色金属贸易有限公司 163227765.00 资金紧张
河南万锦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112397138.44 资金紧张
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0000000.00 资金紧张
中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1200000.00 资金紧张
郑州元化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0000000.00 资金紧张
焦作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6641333.33 资金紧张
焦作中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3721238.88 资金紧张
合 计 447187475.65
(二十五)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299989588.97 299989604.22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35040048.07 247738600.60
合计 335029637.04 547728204.82
说明:1、本公司于 2016 年 6月 23 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营业部签
订豫 2016直投(债权)字第 009 号借款协议,借款金额为 450000000.00 元,借款期限为
2016 年 6月 23 日至 2021 年 6月 23 日。截止 2020年 12月 31日已偿还 150010411.03 元,该笔借款已逾期,2019 年 12 月 30 日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豫 01
民初 1924号判决本公司十日内归还剩余所有本金。此笔借款由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提供担保,并签订 2016 年郑工银直投(债权)保字第 009号保证合同。
2、2016 年 6 月 5 日,通过丰汇租赁有限公司以售后回租的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
资金额 500000000.00 元人民币,租赁期限 60个月;截止 2020年 12月 31日,丰汇租赁有限公司长期应付款 45532626.00 元(含税租金)尚未支付。丰汇租赁有限公司与本公司达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68
成和解协议,已执行本公司冻结银行账户存款 354958877.51 元,剩余款项应在 2021 年 3
月 31日前偿还,详见十二、(二)或有事项。
(二十六)其他流动负债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待转销项税额 6669043.55 6612728.14
合计 6669043.55 6612728.14
注:期初余额与上年年末余额(2019 年 12 月 31 日)差异详见本附注三、(三十六)1之说明。
(二十七)长期应付款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付融资租赁款 58875380.19
合计 58875380.19
(二十八)预计负债
项 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形成原因
对外提供担保 341916680.91 108744293.88 判决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未决诉讼 2883370961.93 2681967261.28 因担保、违约产生的诉讼产品质量保证重组义务待执行的亏损合同其他
合 计 3225287642.84 2790711555.16
(二十九) 递延收益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资金来源
政府补助 14550016.28 2300419.52 12249596.76 详见说明
合计 14550016.28 2300419.52 12249596.76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负债项目 期初余额本期新增补助金额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其他变动 期末余额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项目
9533333.09 1100000.04 8433333.05 与资产相关外贸出口基地服务平台项目资金
666000.00 222000.00 444000.00 与资产相关超硬材料及制品研发与检测技术平台建设项目
356450.28 17649.96 338800.32 与资产相关技术中心创新能力项目
1666732.91 794519.52 872213.39 与资产相关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69
负债项目 期初余额本期新增补助金额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其他变动 期末余额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利用大缸径压机合成高品级大单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2327500.00 166250.00 2161250.00 与资产相关
合计 14550016.28 2300419.52 12249596.76
说明: 1、根据豫财建【2012】270 号文件,收到河南省财政厅拨付的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项目补贴 16500000.00元。
2、根据郑州市商务局、郑州市财政局组织专家评审,对申报的 2010 年外贸出口基地服
务平台项目资金的同意拨付通知单,收到郑州市财政局 2220000.00 元。
3、根据科学技术部国科发财【2011】513 号文件,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拨付的
480000.00元超硬材料及制品研发与检测技术平台建设项目补助资金。
4、根据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郑州人造金刚石及制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签订
的《联合共建研发机构协议书》,2010年根据郑州市财政局郑财办预【2010】207号收到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转拨的技术中心创新能力项目款项 4000000.00 元。2011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豫财建【2011】186 号收到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转拨的技术中心创
新能力项目款项 4000000.00元。
5、根据豫发改高技函【2014】66号文件和焦财预【2014】206号文件,收到焦作市财政
局拨付的河南省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经费 800000.00 元。根据焦工信【2015】56 号文件,收到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局拨付的河南省先进制造业专项引导资金 1860000.00元。
(三十) 股本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次变动增减(+、—)期末余额 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股份总数 1205476595.00 1205476595.00
说明: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日,股份总数为 1205476595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为 509246818 股,占股份总数的 42.24%,无限售条件股份为 696229777 股,占股份总数
的 57.76%。
(三十一) 资本公积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股本溢价 4733645101.35 4733645101.35
其他资本公积 18655800.00 18655800.00
合计 4752300901.35 4752300901.35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70
(三十二) 其他综合收益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发生金额期末
余额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或留存收益)
减:所得税费用税后归属于母公司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064.04 -6712.95 -6712.95 -3648.91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现金流量套期储备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3064.04 -6712.95 -6712.95 -3648.91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3064.04 -6712.95 -6712.95 -3648.91
(三十三) 盈余公积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 117593372.17 117593372.17
合计 117593372.17 117593372.17
(三十四) 未分配利润
项 目 本期 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4354736472.90 861344530.32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2654898.24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4354736472.90 858689632.08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236155143.60 -5196549432.65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71
项 目 本期 上期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应付普通股股利 16876672.33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其他
期末未分配利润 -5590891616.50 -4354736472.90
(三十五)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明细列示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435788936.32 412717550.16 795954013.98 548425256.75
其他业务 42585560.59 37024275.49 159492204.16 143255568.87
合 计 478374496.91 449741825.65 955446218.14 691680825.62
2、 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一、产品类型
其中:超硬材料 424872429.19 405806607.76 768841549.51 529972875.62
超硬材料制品 10916507.13 6910942.40 27112464.47 18452381.13
其他 42585560.59 37024275.49 159492204.16 143255568.87
合计 478374496.91 449741825.65 955446218.14 691680825.62
二、按经营地区分类
其中:内销 478330825.53 449706090.51 951069309.92 689746452.46
外销 43671.38 35735.14 4376908.22 1934373.16
合计 478374496.91 449741825.65 955446218.14 691680825.62
(三十六) 税金及附加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消费税 45437.68 104466.12
城市维护建设税 1787919.01 446538.09
教育费附加 771889.78 204464.15
地方教育费附加 514636.28 136137.90
印花税 449521.75 1109164.81
车船使用税 26413.50 21311.76
房产税 3989160.15 4448782.93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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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税 2344180.89 2108221.96
环保税 33097.60 32180.64
合计 9962256.64 8611268.36
(三十七) 销售费用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销售人员薪酬 9314270.29 11272304.65
运输邮寄费 24900.11 1222570.12
广告宣传费 225033.19 1134728.28
差旅费 140937.36 481347.89
业务招待费 1246972.03 1133891.96
燃油费 32058.66 20836.00
固定资产折旧 443705.74 378434.87
其他 1648396.88 3006918.43
合计 13076274.26 18651032.20
(三十八) 管理费用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管理人员薪酬 27947499.03 31790822.36
固定资产折旧 24656968.45 27558331.39
无形资产摊销 5279679.29 4735579.08
装修费摊销 1352638.84 1409288.64
修理费 1767705.69 1203749.36
业务招待费 8008881.43 3366390.94
燃油费 569692.64 479155.21
办公费 760000.34 491260.14
中介费/代理费 45130804.57 34289355.75
租赁费 386112.59 558166.97
绿化费 448828.00 58830.00
诉讼费 10162520.00
其他 5878461.85 6693859.64
合计 132349792.72 112634789.48
(三十九) 研发费用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材料费用 3573835.02 9275213.08
燃料动力费用 1707132.61 2549645.70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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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费用 16839708.50 21739154.41
固定资产折旧 8743700.55 9144239.14
服务费 185346.53 623777.30
设计费 131342.13
其他费用 1004829.24 918332.14
合计 32054552.45 44381703.90
(四十) 财务费用
类别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 222650058.37 106752994.77
减:利息收入 784026.88 4869436.37
汇兑损益 -1976.14 196527.94
手续费及其他 58427.15 870556.91
合计 221922482.50 102950643.25
(四十一) 其他收益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政府补助 4736419.52 11365119.52
合计 4736419.52 11365119.52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2012 年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项目 1100000.04 1100000.04 与资产相关
郑州市 2019 年度第一批中央财政授权专利资助金
4000.00 与收益相关
郑州市 2019 年度第二批中央财政授权专利资助金
4000.00 与收益相关
2019 年度第一批中央财政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补助金
200000.00 与收益相关
大单晶金刚石制备技术与工程化研究 1680000.00 与收益相关
郑州市规上企业研发费用后补助专项资金 1200000.00 与收益相关
郑州市 2018 年科技型企业研发费用后补助专项资金
6000000.00 与收益相关
郑州市 2018年度第二、三批专利申请资助资金 6100.00 与收益相关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双向补贴 100000.00 与收益相关
产业集群专项项目 1680000.00 与收益相关
2010年外贸出口基地服务平台项目 222000.00 222000.00 与资产相关
技术中心创新能力项目 794519.52 794519.52 与资产相关
超硬材料及制品研发与检测技术平台建设项目 17649.96 17649.96 与资产相关
郑州高新区管委会科技局专利资助 6000.00 78600.00 与收益相关
2019年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补助 42000.00 与收益相关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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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利用大缸径压机合成高品级大单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166250.00 166250.00 与资产相关
工业企业三大改造专项补助 500000.00 与收益相关
合计 4736419.52 11365119.52
(四十二) 投资收益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115461.06 -227287.29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丧失控制权后,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
其他 44724.75 9727997.17
合计 -70736.31 9500709.88
说明:投资收益中其他为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四十三) 信用减值损失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31650173.59 -2533628.49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203435493.09 -833207013.59
合 计 -235085666.68 -835740642.08
(四十四) 资产减值损失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存货跌价损失 -44468049.07 -555919702.77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37478995.00 -569499114.83
合 计 -81947044.07 -1125418817.60
(四十五) 资产处置收益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4386.33 105077944.80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4386.33 -161686.41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105239631.21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75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其他
合 计 4386.33 105077944.80
(四十六) 营业外收入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无形资产处置利得债务重组利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接受捐赠
政府补助 13056263.00 10656200.00 13056263.00
其他 311457.11 59386.31 311457.11
合 计 13367720.11 10715586.31 13367720.11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补助项目 本期发生金额 上期发生金额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资助经费 80000.00 与收益相关
博士后工作专项经费 40000.00 与收益相关
失业保险稳岗补贴 7639463.00 与收益相关
企业开拓国内市场补贴 152600.00 104800.00 与收益相关
战略性新兴企业培育奖励 1000000.00 与收益相关各类试点示范奖励(智能制造试点示范)
1000000.00 与收益相关
2019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 162900.00 与收益相关
2018年高成长企业奖励 600000.00 与收益相关
“智慧郑州.1125 聚才计划”首期项目奖励资金
600000.00 与收益相关
郑州高新区 2018 年度知识产权优秀企业奖励资金
5500.00 与收益相关
对外开放专项奖励资金 89400.00 160000.00 与收益相关
知识产权奖励 3000.00 与收益相关
2018年工业主导产业项目奖补资金 5000000.00 5000000.00 与收益相关
公司建设奖励资金 2000000.00 与收益相关
以工代训补贴 54800.00 与收益相关
申报高新企业补助资金 20000.00 与收益相关
合计 13056263.00 10656200.00
(四十七) 营业外支出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76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无形资产处置损失债务重组损失
对外捐赠 80000.00 50000.00 80000.00
诉讼损失、预计负债 561806494.36 3321153508.45 561806494.36
其他 643867.63 252785.16 643867.63
合计 562530361.99 3321456293.61 562530361.99
(四十八)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 162924.82 15680734.44
递延所得税费用 -50113.03 14111293.20
合计 112811.79 29792027.64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 -1242257970.40
按法定[或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186338695.56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10241589.47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162924.82
权益法核算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损益 17319.16
不征税收入和税收优惠(不含税率优惠)的纳税影响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106803739.21税率变动对期初递延所得税余额的影响
税法规定的额外可扣除费用 -4964681.99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90629928.88
其他 4043866.74
所得税费用 112811.79
(四十九)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到的拨款转入 15492209.00 19730151.00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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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784026.88 3173479.29
其他 2187851.91 4581615.64
合计 18464087.79 27485245.93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支付的期间费用 51814508.78 22659985.51
冻结资金 597720.43 326631817.10
司法划扣 223025545.00
郑州银行划扣 223390014.47
支付的其他款项 10866766.16 22246320.62
合计 63278995.37 817953682.70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购买理财产品收到的现金净额 1500000000.00
合计 1500000000.00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购买理财产品支付的现金 300000.00 2000000.00
合计 300000.00 2000000.00
5、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融资租赁租金及相关费用 37671370.00
合计 37671370.00
(五十)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补充资料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1242370782.19 -5199212465.09
加:资产减值准备 317032710.75 1961159459.68
固定资产等折旧 221614591.72 206991624.93
无形资产摊销 5279679.29 4719324.32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1414548.28 1841034.3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4386.33 -105052650.89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78
补充资料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222664414.31 105655240.70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70736.31 -9500709.88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83371.65 12955845.95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133484.68 1155447.25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40702.03 -1287273791.69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6551803.38 757001236.85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485735876.00 2534087551.37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798376.46 -1015472852.19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27533961.03 6311472.26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6311472.26 412231177.72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1222488.77 -405919705.46
2、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项 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一、现金 27533961.03 6311472.26
其中:库存现金 69890.41 71049.20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12794070.62 6240423.06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14670000.00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存放同业款项拆放同业款项
二、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7533961.03 6311472.26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五十一)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1、受限资产情况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79
项 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10000.00 保证金
货币资金 133485943.07 冻结资金
应收利息 16766750.02 理财产品冻结
无形资产 118311703.38 土地抵押借款、司法查封固定资产 1558345636.04 融资租赁抵押、银行借款抵押其他应收款 118905140.00 司法冻结
长期股权投资 91304916.15 司法冻结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79200000.00 司法冻结
合 计 2316330088.66
无形资产抵押情况如下:
公司将位于荥阳厂区的一期土地(证号:豫(2018)荥阳市不动产权第 0021158 号)抵
押给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用于办理抵押借款,且该土地被法院多次查封。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日,该土地账面价值为 52831654.96 元。
公司位于荥阳厂区的二期土地(证号:豫(2019)荥阳市不动产权第 0037006 号)被法
院多次查封,截至 2020年 12月 31 日,该土地账面价值为 65480048.42 元。
固定资产抵押情况如下:
(1) 2016 年 6 月 29 日本公司与丰汇租赁有限公司分别签订合同编号为
FHLSHZIND2016011-1、FHLSHZIND2016012-1、FHLSHZIND2016013-1的融资租赁合同,租赁期
限 60 个月。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融资租赁抵押担保设备账面价值为 222070505.94元。其中:合同编号为 FHLSHZIND2016011-1、FHLSHZIND2016013-1的融资租赁合同已清偿,相关设备尚未办理解押手续,账面价值为 103073112.61 元。
(2) 2020 年 12月 4日本公司与丰汇租赁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编号为 (2020)业务字
第 003号的抵押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编号(2020)业务字第 003-1 号,截至 2020年 12月 31日,抵押担保设备账面价值为 170225270.31元。
(3) 2018 年 12 月 12 日与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合同编号为
L18A1546001、L18A1546002 的融资回租合同,租赁期限 6 个月。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融资租赁抵押担保设备账面价值 83533333.33元。
(4) 2019 年 6月 19日与中国光大银行分别签订合同编号为光郑东风支 ZB2019015、光郑东风支 ZD2019016 的流动资金贷款合同,抵押合同编号为光郑东风支 ZD2018024,截至
2020年 12月 31日抵押担保设备账面价值 244094666.67 元。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80
(5) 2019 年 5 月 30 日与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签订抵押合同,合同编号为
IFELC19D032BK7-G-01,截至 2020年 12月 31日抵押担保设备账面价值 63354666.67 元。
(6) 2019 年 12月 18日与渤海银行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贷款合同编号为渤郑分
流贷(2019)第 97 号,抵押合同编号为渤郑分抵押(2019)第 19 号,抵押期限自 2019 年
12 月 26日至 2020 年 7月 25日;2020年 3月 30日与渤海银行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贷款
合同编号为渤郑分流贷(2020)第 21 号、36 号,抵押合同编号为渤郑分抵押(2020)第 2号,抵押期限自 2020年 3 月 30 日至 2021 年 3月 29日,截至 2020 年 12月 31 日抵押担保设备账面价值 461448247.31 元。
(7) 2018 年 8月 15日与中国银行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贷款合同编号为 2018 年
KFQ7131 字 043号,抵押合同编号为 2019 年 KFQ7131字 043号,抵押期限自 2018 年 8月 14
日至 2020年 8月 14日,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日抵押担保设备账面价值 87098666.67 元。
(8) 2018 年 11月 8日与安晟(天津)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签订合同编号为:
安晟保字 2018 第 11001 号-抵押 001号、安晟保字 2018 第 11002号-抵押 001 号的抵押合同,
截至 2020年 12月 31日,融资租赁抵押担保设备账面价值 70168000.00 元。
(9) 2019年 10月 24日与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贷款合同编号为 5802002201900117,抵押合同编号为 5802074201900111,抵押期限
自 2019年 10 月 25 日至 2020年 10 月 25 日,截至 2020 年 12月 31日抵押担保设备账面价值
137961555.56 元。
(10) 2019年 12月 12日与河南巩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贷款合同编号为 00318010119126450610,抵押期限自 2019年 12月 12日至 2021年 3月
31 日,截至 2020年 12月 31日抵押担保设备账面价值 18390723.58 元。
2、子公司股权冻结情况
子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冻结比例(%)郑州人造金刚石及制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郑州华晶超硬材料销售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郑州华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51.00 51.00
郑州华晶纳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80.00 80.00
深圳缪玛珠宝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郑州华晶实业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洛阳华发超硬材料制品有限公司 90.00 90.00
河南华茂新材料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90.00 90.00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81
子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冻结比例(%)
焦作华晶钻石有限公司 71.00 51.00华晶(上海)珠宝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商丘华晶钻石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一)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报告期内不存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二)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三)反向购买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反向购买事项。
(四)处置子公司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处置子公司事项。
(五)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一)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股份公司的构成子公司名称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郑州人造金刚石及制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国内河南郑州高新区人造金刚石及制品的研究开发
100.00 投资设立河南华茂新材料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国内 河南新安县金刚石工具的研发和销售等
90.00 10.00 投资设立郑州华晶超硬材料销售有限公司
国内 河南荥阳市超硬材料及制品的销售及售后服务;进出口
100.00 投资设立洛阳华发超硬材料制品有限公司
国内 河南新安县人造金刚石线等的生
产、销售
90.00 投资设立焦作华晶钻石有限公司
国内 河南焦作市人造金刚石大单晶及人造金刚石制品的生产与销售
71.00 投资设立华晶(上海)珠宝有限公司
国内 上海市 珠宝首饰的销售等 100.00 投资设立
济源华晶电气有限 国内 河南济源市 电气、电缆等的销售 99.00 投资设立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82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公司
SINO CRYSTAL
INT’L PTE. LTD.新加坡 新加坡 进出口贸易,研发 100.00 投资设立河南华信珠宝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国内 河南郑州市
钻石、珠宝、玉石、首饰及产品、工艺品的技术检测、鉴定
100.00 投资设立商丘华晶钻石有限公司国内河南商丘市柘城县产业集聚区人造金刚石大单晶及人造金刚石制品的生产与销售
100.00 投资设立河南华锐新材料有限公司国内河南商丘市柘城县人造金刚石相关技术研
发、技术推广转让;人造钻石、人造金刚石及制品、人造金刚石合成块生产销售
51.00 投资设立郑州华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国内河南郑州高新区
催化技术的研究、推广、咨询与服务等
51.00 投资设立郑州华晶纳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国内河南郑州高新区
金刚石材料的研究、生产、销售;金刚石微粉的研究、生产、销售;
80.00 投资设立深圳缪玛珠宝有限公司国内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
从事黄金、铂金、K金、钯金、白银、翡翠、玉器、工艺美术品、珠宝首饰的批发
100.00 购买郑州华晶实业有限公司
国内 河南荥阳市
钻石饰品、金银饰品、珠宝饰品、翡翠玉石饰品、镶嵌饰品、工艺品的加工批发、零售及维修;人造金刚石及其设
备、原辅材料、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100.00 投资设立
(二)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本报告期内不存在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三)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联营企业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
处理方法 直接 间接新安县洛新新材料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国内 河南省新安县 新材料技术开发 32.70 16.30 权益法核算
桐柏华鑫矿业有限公司 国内 河南省桐柏县 非金属矿产品购销 30.00 权益法核算郑州华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国内 河南省郑州市
电子元件、电子材料等生产、研发、销售
45.00 权益法核算河南农投华晶先进制造产
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国内 河南省郑州市非证券类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咨询服务
87.80 权益法核算
(四)重要的共同经营本报告期内不存在重要的共同经营事项。
八、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83
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公司董事会全面负责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的确定,并对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承担最终责任,公司管理层设计和实施能确保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得以有效执行的程序。董事会审查已执行程序的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的合理性。本公司的内部审计师也会审计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并且将有关发现汇报给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在不过度影响公司竞争力和应变力的情况下,制定尽可能降低风险的风险管理政策。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主要面临赊销导致的客户信用风险。在签订新合同之前,本公司会对新客户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估,包括外部信用评级和在某些情况下的银行资信证明(当此信息可获取时)。公司对每一客户均设置了赊销限额,该限额为无需获得额外批准的最大额度。
公司通过对已有客户信用评级的季度监控以及应收账款账龄分析的月度审核来确保公司
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在监控客户的信用风险时,按照客户的信用特征对其分组。
被评为“高风险”级别的客户会放在受限制客户名单里,并且只有在额外批准的前提下,公司才可在未来期间内对其赊销,否则必须要求其提前支付相应款项。
(二)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三)流动性风险流动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 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
九、公允价值的披露
(一)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明细情况项目期末公允价值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合计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84项目期末公允价值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合计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79200000.00 279200000.00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279200000.00 279200000.00
(二)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因被投资企业河南巩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农投金控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环境和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变化,所以公司按投资成本作为公允价值的合理估计进行计量。
十、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一)本公司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注册资本
(万元)母公司对本公司
的持股比例(%)母公司对本公司的
表决权比例(%)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长椿路23号22
号楼1-3层1超硬材料制品投资
30000.00 12.05 12.05
本公司最终控制方是:郭留希
其他说明: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郭留希通过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
公司 12.05%的股份,直接持有公司 15.37%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 27.42%股份。
(二)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
本公司子公司的情况详见本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三)本公司的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公司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本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四)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的关系
河南远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
河南远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
西藏百源鑫茂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
西藏东恒康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
西藏君阳熙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85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的关系
西藏茂发东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同一实际控制人
郑州市银融投资有限公司 关联自然人控制的公司
郑州冬青企业管理中心(普通合伙) 关联自然人控制的公司
西藏欧信冠富农业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关联自然人控制的公司
上海领豫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关联自然人控制的公司
北京天空鸿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持股 5%以上股东
北京天证远洋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持股 5%以上股东
河南农投金控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
河南联创华凯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一致行动人
河南中原联创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一致行动人
河南农投金控新动能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持股 5%以上股东一致行动人
河南天业仁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一致行动人
上海兴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
河南裸心庐度假酒店有限公司 董事关联
河南农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关联
河南农投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董事关联
河南农投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董事关联
河南四达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关联
郑州市联创融久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关联
深圳农投发展有限公司 董事关联
河南农开供应链有限公司 董事关联
河南赛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关联
河南省中小企业投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关联
郑州宏丰会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董事关联
贵州安达科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关联
北京联创德诚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关联法人高级管理人员关联
郑州华智镁业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关联
三门峡清尘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关联
郭留希、刘永奇、刘淼、王大平、李国选、张召、刘广利、李素芬、张建华、赵波、刘国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刘殿臣、李建国、王振华 独立董事曹坤、葛鹤玲、李红杰、李效政、牛会亮、夏忠涛、杨晋中
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1)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86
河南远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广告宣传费 90000.00
(2)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郑州华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水电费 584870.12 551587.74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无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3、 关联租赁情况
(1)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本期确认的租赁费 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新安县洛新新材料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厂房 240000.00 509322.08
(2)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本期确认的租赁费 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郑州华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厂房 234000.00 234000.00
4、 关联担保情况
(1)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00.00 2018年1月15日 法院判决为准 否
郭留希 15000000.00 2018年7月30日 法院判决为准 否
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62106844.72 2017年7月12日 法院判决为准 否
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8586101.53 2018年1月26日 法院判决为准 否
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561009152.20 2018年8月6日 法院判决为准 否
注:表中担保金额仅为借款本金,不包含利息。
(2)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担保方 担保金额主债务起始日主债务到期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郭留希 50000000.00 2019-9-18 2021-3-31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否
郭留希 10000000.00 2019-12-12 2021-3-31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否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郭留希
50000000.00 2018-12-12 2019-11-20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否
郭留希 339819968.00 2019-10-30 2020-11-6主债务履行期届满
之日后三年否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郭留希
177900000.00 2019-10-31 2020-10-23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否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87
郭留希 41200000.00 2018-3-28 2019-12-22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否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郭留希
70000000.00 2019-11-8 2020-11-8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否
郭留希 49994742.69 2020-4-3 2021-3-29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否
郭留希 42956100.00 2019-12-27 2020-6-25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否
郭留希 100000000.00 2019-6-13 2020-10-26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否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郭留希
17260000.00 2018-12-28 2020-7-19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否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99989588.97 2016-7-25 2021-6-23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否
郭留希 78700000.00 2018-12-22 2020-12-30主合同项下承租人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两年否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郭留希
45532626.00 2016-6-29 2021-3-31主合同项下承租人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两年否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郭留希
100000000.00 2020-12-14 2021-12-16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否
注:表中担保金额仅为借款本金,不包含利息。
5、 关联方资金拆借本报告期无关联方资金拆借事项。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本报告期无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事项。
7、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6294955.10 6244006.27
(六)其他本报告期无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七)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新安县洛新新材料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70000.00 70000.00 124875.37 37743.77郑州华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832542.28 202298.48 1013672.16 54405.27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88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张建华 7712.00 385.60河南联创华凯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400000.00 210000.00北京联创德诚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00000.00 150000.00预付账款河南远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5000.00 15000.00河南联创华凯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400000.00北京联创德诚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00000.00
2、 应付项目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应付账款
新安县洛新新材料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465000.00 465000.00其他应付款
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87500.00 87500.00
河南农投金控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00.00
李国选 3940.00
张凯 22961.63
张召 40992.75
张建华 3531.00
新安县洛新新材料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10308.82应付股利
河南农投金控股份有限公司 1252923.23 1252923.23
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30799.07 2030799.07
郭留希 2593697.43 2593697.43
(八)关联方承诺已签约但尚未于财务报表中确认的资本承诺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对外投资承诺华晶(上海)珠宝有限公司 49700000.00 49700000.00
济源华晶电气有限公司 4950000.00 4950000.00
河南明华智能系统研究院有限公司 1500000.00 1500000.00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89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河南华信珠宝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8000000.00 8000000.00
河南华锐新材料有限公司 2550000.00 2550000.00
郑州华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0115000.00 10115000.00
郑州华晶纳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8000000.00 8000000.00
深圳缪玛珠宝有限公司 8995000.00 9000000.00河南农投华晶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67200000.00 67200000.00
说明:1、华晶(上海)珠宝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8 月 4 日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312204088F,法定代表人郭留希,注册资本 5000.00万人民币,由郑州华晶金刚石
股份有限公司认缴 5000.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100%。截止 2020年 12月 31日,本公司已出
资 30.00万元,尚未出资 4970.00 万元。
2、济源华晶电气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12月 17日成立,注册号 419001000070460,法定
代表人郭春亚,注册资本 500 万人民币,由子公司郑州华晶超硬材料销售有限公司认缴 495万元,持股比例为 99%。截止 2020年 12 月 31日,本公司尚未出资 495.00万元。
3、河南明华智能系统研究院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05 月 17 日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100MA3X9WQC23,法定代表人华淑杰,注册资本 1000.00万元,由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
有限公司认缴 150.00万元,持股比例为 15%。截止 2020年 12月 31日,本公司尚未出资 150.00万元。
4、河南华信珠宝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04 月 01 日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100MA40QQX23T,法定代表人赵清国,注册资本 800.00万元,由子公司郑州人造金刚石
及制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认缴 800.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100.00%。截止 2020年 12
月 31日,本公司尚未出资 800.00 万元。
5、河南华锐新材料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6 日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1424MA45UL8C9C,法人代表刘银仓,注册资本 500.00 万人民币,由子公司商丘华晶钻石
有限公司认缴 255.00万元,持股比例 51%。截止 2020年 12月 31日,本公司尚未出资 225.00万元。
6、郑州华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3 日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100MA456F0TX0,法人代表陈鸿杰,注册资本 2000.00万元,由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
限公司认缴 1020.00 万元,持股比例 51.00%。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尚未出资 1011.50万元。
7、郑州华晶纳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5 日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100MA455JCN2A,法人代表郭留希,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由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90
限公司认缴 800.00 万元,持股比例 80.00%。截止 2020年 12月 31日尚未出资 800.00 万元。
8、深圳缪玛珠宝有限公司于 2013 年 12 月 17 日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087024573K,法人代表赵波,注册资本 900.00 万元,由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
司认缴 900.00 万元,持股比例 100.00%。截止 2020年 12月 31日尚未出资 899.50万元。
9、河南农投华晶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于 2019 年 1月 30日成立,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 91410100MA46AXQF20,执行事务合伙人河南联创华凯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 30000.00万元,由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认缴 9600.00万元,持股比例 87.80%。截止 2020 年 12月 31日尚未出资 6720.00 万元。
十一、股份支付本公司报告期内无股份支付事项。
十二、承诺及或有事项
(一)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存在的重要承诺,详见附注“十、(八) 关联方承诺”。
(二)或有事项
1、 截止 2020 年 12月 31日,本公司涉及的重要未决诉讼或仲裁、重要已判决待执行诉
讼情况如下:
序号
原告/申请人涉诉金额(万元)
案情简述 诉讼请求/判决情况案件进展情况
1 牛银萍 2000.00
牛银萍诉称与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13 日签署《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公司向牛银萍借款
5000 万元,河南华晶、郭留希和朱建杰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借款到期后,公司未支付剩余部分本金及利息,牛银萍将公司、河南华晶、郭留希和朱建杰作为共同被告起诉至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一审判决结果:1、被告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牛
银萍借款 20000000 元及利息
(以 35000000 元为基数,利息按月息 2%自起诉状之日起计算
至 2018 年 12 月 24 日,以
20000000 元为基数利息按月息
2%自 2018 年 12 月 24 日计算至本金结清为止); 2、被告河南华晶、郭留希、朱建杰对本判决
第 1项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审已判决,维持原判。已划扣公司土地补偿款
2000.00 万元。
2 田园园 2000.00田园园诉称与河南华晶于2018 年 1 月 15 日签署《借款合同》,合同约定河南华晶向田园园借款 3000 万元,郑州华晶、郭留希和闵守生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借款
一审判决结果:1、河南华晶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田园园借款本金 2000 万元及利息(自
2018年 5月 6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以 20000000 元为基数,按月利率 2%计算);2、郑州华晶、郭留希、闵守生对上述债务
二审已判决,维持原判。已划扣土地补偿款
2015.51 万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91序号
原告/申请人涉诉金额(万元)
案情简述 诉讼请求/判决情况案件进展情况到期后,河南华晶偿还 1000万元,剩余 2000 万元未偿还,田园园将河南华晶、郑州华晶、郭留希和闵守生起诉至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承担连带责任;3、案件相关诉讼费用由河南华晶、郑州华晶、郭留希、闵守生负担。
元。
3河南中融智造实业有限公司
19363.46河南中融智造实业有限公司(简称“中融公司”)诉称与
公司、郭留希于 2017 年 11 月10 日共同签署《借款及保证合同》,合同约定,公司向中融公司借款 2 亿元,郭留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中融公司根据合同约定要求提前收回借款,
截至 2018 年 8 月 10 日,公司
未支付上述 2 亿元借款,保证人未履行担保义务。中融公司将公司和郭留希作为共同被告起诉至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一审判决结果:1、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
生效后十日内偿还中融智造借款本金 200000000 元(利息计
算自 2018 年 8 月 10 日起至还清
全部本金借款之日止,按年利率
12%支付);2、郑州华晶金刚石
股份有限公司自 2018 年 8 月 10日起每日按应付利息金额的 3‰
向中融智造支付违约金,直至公司偿还中融智造全部借款本息
为止;3、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中融智造支付其为实现
债权而支出的律师费 500000
元;4、郭留希对上述 1、2、3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审判决结果:1、维持河南省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豫
01 民初 2762 号民事判决第三
项、第四项;2、变更河南省郑
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豫 01
民初 2762 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
中融智造借款本金 193634600
元(利息以未偿还本金为基数,以年利率 12%计算,自 2018 年 5
月 10 日至实际清偿之日)。3、变更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
院(2018)豫 01 民初 2762 号民事判决第二项为郑州华晶金刚
石股份有限公司自 2018 年 8 月
10 日起每日按应付利息金额的
3‰向中融智造支付违约金,直至偿还全部借款本息为止;实际支付的违约金及利息之和以年
利率 24%为限。
二审已判决。已划扣公司银行账户资金
22302.55 万元。
4丰汇租赁有限公司
33095.89丰汇租赁有限公司(简称“丰汇租赁”)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丰汇租赁以售后回租方式向公司出借资金 50000万元,郭留希、郑秀芝、河南华晶为上述债务提供担保。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公司未按时偿还租金,对方在租赁业务未到期的情况下要求公司提前
双方签订执行和解协议:1、双方同意在审判监督程序中,郑州华晶向郑州中院提交撤回对三
案执行异议的申请,待郑州中院撤销相关裁定、三案恢复到执行程序后,丰汇租赁向郑州中院提交案款发还文件,领取已冻结的
354958877.51 元款项;2、丰汇租赁同意在每收到一个执行案件回款的同时依照附件:《丰汇租赁业务操作流程》,向郑州华晶和解协议已执行,已冻结的
354958877.
51 元款项被法院划扣支付给丰汇租赁,同时根据和解协议,丰汇租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92序号
原告/申请人涉诉金额(万元)
案情简述 诉讼请求/判决情况案件进展情况还款。 发放不超过 100000000.00 元的
款项;3、双方确认按照前述方式和解后,甲方实际的回款金额
为 254958877.51 元;4、丰汇租赁收到全部款项后当日内向郑
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2019)豫
01 执 82 号、(2019)豫 01 执 810
号执行案件的结案申请及(2019)
豫 01 执 811 号的终结本次执行申请。郑州华晶在上述三份《融资租赁合同》下欠付丰汇租赁的
租金、公证费、逾期利息及相应的迟延履行金等所有付款义务
共计 45532626.00 元,郑州华晶
应在 2021 年 3 月 31 日前向丰汇租赁进行偿还。若郑州华晶按期足额偿还的,则丰汇租赁不再收取相应的利息;若郑州华晶未能
按期足额偿还的,则郑州华晶应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以
45532626.00 元为基数,按照
12%/年的标准向丰汇租赁支付利息,直至实际清偿之日,且丰汇租赁有权向郑州中院申请恢
复(2019)豫 01 执 811 号的执行。
赁向郑州华晶发放
100000000.
00 元款项作为短期借款。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5039.20深圳市金利福钻石有限公司(简称“深圳金利福”)将公
司作为付款人、承兑人的商业承兑汇票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简称“浦发银行深圳分行”),同时开展黄金租赁业务,河南华晶、郭留希、朱登营、曹水霞、朱晓斐、杨艳敏为担保方。业务到期后,深圳金利福未能及时偿还租借资金。浦发银行深圳分行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审判决结果:1、深圳金利福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浦发银行深圳分行支付垫款本金 45413524.5 元及违约金(截至
2019 年 7 月 2 日的违约金为
4978497.25 元,2019 年 7 月 3日起的违约金,以 45413524.5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至款项清偿之日止);2、浦发银行深圳分行有权以 51 张质押
的商业承兑汇票收款优先受偿,郑州华晶应向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足额支付票据款项;3、河南华晶、郭留希、朱登营、曹水霞、朱晓斐、杨艳敏应对深圳金利福的上述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以本金 5000 万元及违约金(以 5000 万元为基数,按日
万分之五的标准,自 2018 年 11
月 30 日计至款项清偿之日止)之和为限。其代偿后,有权向被告深圳市金利福钻石有限公司
追偿;4、案件受理费 299574.72元,财产保全费 5000 元,由深圳金利福、郑州华晶、河南华晶、郭留希、朱登营、曹水霞、朱晓斐、杨艳敏承担。
一审判决生效,已划扣公司银行账户资金
5056.41 万元。
中国有色金属
1585.72中国有色金属第六冶金建设
有限公司(简称“六冶公司”)
调解情况:焦作华晶向六冶公司
支付工程款、案件受理费、保全
2017年12月
27 日,焦作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93序号
原告/申请人涉诉金额(万元)
案情简述 诉讼请求/判决情况案件进展情况
第六冶金建设有限公司
诉称 2014 年元旦前后将施工
项目交付焦作华晶,焦作华晶未提出质量异议,但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六冶公司将焦作华晶起诉至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
费、担保费合计 15857190.00元。焦作华晶 2018 年 1 月 31 日,
一次性向六冶公司支付现金或
承兑 1000.00 万元;于 2018 年 5
月 1 日前向六冶公司支付现金
400.00 万元;于 2018 年 12 月 25
日向六冶公司协议支付剩余
1857190.00 元。
市山阳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并作出
(2017)豫
0811 民初
3024 号民事调解书。
2019年11月
13 日,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裁定将焦作华晶名下的部分
土地、房产抵偿所欠六冶公司债务
1484.15 万
元,2020 年
3 月双方完成了土地证的分割移交手续。
杭州厚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330.51杭州厚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杭州厚经”)诉称与
河南华晶于 2017 年 12 月 8 日
签署《借款合同》,合同约定,河南华晶向杭州厚经借款
6000 万元,郭留希、郑州华晶、河南省豫星微钻有限公司(简称“豫星微钻”)、郑州高新科技企业加速器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加速器”)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经过杭州厚经的多次催收,仍剩余部分本金未履行还款义务,杭州厚经将河南华晶、公司、郭留希、豫星微钻和加速器作为共同被告起诉至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
一审判决结果:1、河南华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杭
州厚经借款本金 21499124.74
元;2、河南华晶于判决生效之
日起十日内支付杭州厚经利息1805926.48 元(暂计算至 2018
年 12 月 13 日,此后按年利率
24%计算至欠款清偿之日止);3、河南华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杭州厚经律师费
372880 元;4、郭留希、郑州华
晶、豫星微钻和加速器对上述第
1-3 项河南华晶的债务承担连带
清偿责任;5、案件相关诉讼费用由河南华晶、郭留希、郑州华晶、豫星微钻和加速器负担。
一审已判决,公司已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2020 年 1 月
22 日,二审判决驳回了杭州厚经对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免除公司担保责任。杭州厚经申请再审,现浙江高院已提审开庭,现等裁判结果。
焦作华晶钻石有限公司
6.93焦作华晶与祁超超存在委托合同纠纷。祁超超于 2014 年
11 月 18 日开始在焦作华晶工作,负责深圳地区产品销售。
当时约定祁超超可以从焦作
华晶处申请领取货物后,将货物直接交付给客户,并由祁超
一审判决结果:1、判决限祁超超于判决生效五日内归还焦作华晶货款 69310 元及利息(利息按年利率 6%,从 2019 年 1 月 3日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2、案件受理费 1848 元,减半收取924 元,由焦作华晶负担 124 元,祁超超负担 800 元。
一审判决生效,祁超超已还款 1 万元。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94序号
原告/申请人涉诉金额(万元)
案情简述 诉讼请求/判决情况案件进展情况超负责和客户结算货款后交与公司。2016 年 1 月 6 日,焦作华晶与祁超超进行核算,祁超超向焦作华晶出具了欠条,载明其尚有 69310 元货款未支
付给焦作华晶,但 2016 年 3月祁超超未办理离职手续就离开公司,所欠货款未支付给焦作华晶。
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8821.80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通恒信”)诉
称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2 日
签订两份《融资回租合同》,合同租金共计 10342 万元,深圳金利福、朱登营、郭留希就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由于郑州华晶未按时支付租金,海通恒信提起诉讼。
诉讼请求:1、郑州华晶向海通恒信支付 88218000 元(2019 年
6 月 25 日前);2、案件受理费由
郑州华晶承担;3、深圳金利福、朱登营、郭留希等对上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已签订和解协议,尚未执行。
张家港市舜辰机械有限公司
1000.99张家港市舜辰机械有限公司(简称“舜辰机械”)诉称于
2017 年 7 月、2017 年 11 月、
2018年2月与公司子公司洛阳华发超硬材料制品有限公司(简称“洛阳华发”)分别签
署三份《购销合同》,为其提
供生产设备 21 台,其履行了交货义务,但洛阳华发未能全部支付货款,截至 2019 年 5
月 31 日,尚欠货款
10009872.69 元。同时原告认
为郑州华晶、洛阳华科超硬材料制品有限公司(简称“洛阳华科”)注册资金未到位或抽
逃了注册资本,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原告向张家港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审判决结果:1、被告洛阳华
发于本判决生效后 10 日内给付
原告舜辰机械货款 10068901.
2 元及利息。
2、被告华晶公司于本判决生效
后十日内在 5000 万元抽逃注册资本本息范围内对被告洛阳华发的本案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一审判决洛阳华发败诉,郑州华晶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郑州华晶已提起上诉,
二审审理中。
11 张志军 3720.00
张志军诉称其于 2018 年 7 月
30 日与郭留希签署借款合同,向其出借人民币 3000 万元,借款期限至2019年 2月 28日,利息为每月 2%。赵清国、郑州华晶、河南华晶向其出具了《担保保证书》,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借款到期后,郭留希未向张志军支付本息。
一审判决结果:1、判决郭留希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张
志军借款本金 30000000 元及利
息 7083870.97 元;
2、赵清国、河南华晶对郭留希
上述第一款项债务承担连带保
证责任;赵清国、河南华晶对上述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郭留希追偿;
3、郑州华晶对郭留希上述第一款项中不能清偿部分承担二分
之一的赔偿责任。
一审判决公司按被告不能清偿部分
承担 1/2 赔偿责任,二审原告已撤诉。已划扣土地补偿款
1772.44 万元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95序号
原告/申请人涉诉金额(万元)
案情简述 诉讼请求/判决情况案件进展情况
12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2107.64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简称“远东公司”)诉称,2017 年
6 月 6 日,其作为委托人,上海华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贷款人,与华晶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晶精密”)签订了借款合同,贷款金额为 5000 万元,贷款期限
为 2017 年 6 月 23 日至 2020
年 6 月 23 日。同日,远东公司与华晶精密签订协议书及补充协议,约定华晶精密支付给远东公司 250 万元作为履行合同的保证金且不收取利息。
郑州华晶、郭留希分别于远东公司签署《保证合同》、《保证函》。委托贷款分 12 期偿还贷款本息,由于华晶精密屡次逾
期,2019 年 6 月 5 日起未再支
付任何款项,远东公司提起诉讼。
一审判决结果:1、判决华晶精密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远东公司借款本金
19941903.87 元;
2、华晶精密应于本判决生效之
日起十日内支付远东公司截至
2019年 10月 10日的逾期付款违
约金 429309.22 元,及自 2019
年 10 月 11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逾期违约金;
3、郑州华晶、郭留希对华晶精
密上述第一、二项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郑州华晶、郭留希履行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华晶精密追偿。
一审判决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20 年 6 月
3 日、6 月 5日法院分别划扣公司银行账户资金
21076407.5
2 元、
11819.51元。
13江苏光润金刚石科技有限公司
94.15江苏光润金刚石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江苏光润”)诉称与公司子公司洛阳华发常年
存在业务往来,2017 年 6 月至2017 年 8 月双方签订《购销合同》若干份,不定期进行货款结算。截至 2019 年 5 月 14 日,洛阳华发尚存在未结清的货款,其多次催要仍未支付,故诉至法院。
一审判决结果:
1、判令被告于本判决发生效力
起十日内支付原告的货款共计
941525.85 元及逾期付款损失
(自 2017 年 10 月 26 日起至判决实际款项付清之日止以
941525.85 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
1.3 倍计算。2、案件受理费 13904元,财产保全费 5000 元,合计
18904 元,由被告承担。
一审判决生效,尚未执行。
14浙银信和成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3039.78浙银信和成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银信和”)与北京天浩融源投资基金管
理中心(有限合伙)、张廷玉
于 2017 年 7 月 12 日共同签署了《共青城千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浙银信和作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按约定向共青城千博投
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 2017 年 8 月 3日至 12月 20日期间分批次共实缴 12000 万元出资款。2017 年 7 月 12 日,浙银信和与河南华晶签署了《共青城千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差额补足
一审判决结果:
1、郭留希对河南华晶应支付给浙银信和的收购价款
124213689.4 元及仲裁裁决确定的已产生的违约金
5484111.93 元共计
129697801.37 元和以收购价款
124213689.44 元为基数从 2019
年 8 月 21 日起算至付清之日每
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律师费
150000 元及差旅费 20000 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郑州华晶对判决第 1 项所确定的河南华晶应支付给浙银信和成都款项总额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尚未清偿部分承担其中百分之五十的赔偿责任;
3、本判决第 1 项、第 2 项确定已上诉,二审尚未开庭。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96序号
原告/申请人涉诉金额(万元)
案情简述 诉讼请求/判决情况案件进展情况及收购协议》,约定对于浙银信和在合伙协议项下获得的
门槛收益及出资款的返还,河南华晶应承担差额补足义务。
同日,郑州华晶、郭留希与浙银信和签署了《保证合同》。
后因河南华晶未及时足额支
付转让价款,郑州华晶、郭留希未按约定承担清偿责任,浙银信和提起诉讼。
的连带清偿责任和赔偿责任均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
起十日内履行;
4、驳回浙银信和的其他诉讼请求。
15河南相银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858.61河南相银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相银融资租赁”)与河南华晶于 2018 年 1月 26 日签订了《所有权转让协议》,约定河南华晶为卖方向相银融资租赁出售设备一批;同日相银融资租赁与河南华晶又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约定以相银融资租赁为出租人以融资租赁方式向河南华晶出租设备一批以供河南华晶生产所用。郭留希向相银融资租赁出具了《保证函》,郑州华晶与相银融资租赁签
订了《保证合同》,对河南华晶与相银融资租赁之间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因河南华晶到期未支付租金,相银融资租赁提起诉讼。
一审判决结果:
1、判决河南华晶于本判决生效
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相银融资租
赁租金 28586101.53 元;
2、郑州华晶对上述第一项债务
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郑州华晶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河南华晶追偿。
一审判决生效,尚未执行。
16江铜国际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
1406.00江铜国际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深圳市金利福钻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利福公司)、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晶公司)、郭留希、朱登营保理合同纠纷。(公司通过人民法院公告查询,尚未取得相关法律文书。)原告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金利福公司向原告支付应收账款的回购款总计人
民币 14060000 元;
2、请求判令金利福公司向原告
支付滞纳金 4405051 元;3、判令金利福公司承担原告为实现债权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财产保全担保费等;
4、请求判令郑州华晶向原告支付应付款总计人民币
47065067.54 元;
5、请求判令郑州华晶向原告支
付逾期违约金 13554055.72 元;
6、请求判令郭留希就郑州华晶
上述 4、5 项付款义务向原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7、请求判令朱登营就金利福公
司上述第 1、2、3 项付款义务向原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8、请求判令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费
一审审理中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97序号
原告/申请人涉诉金额(万元)
案情简述 诉讼请求/判决情况案件进展情况等全部诉讼费用及其它相关费
用由四被告共同承担。
17富安达资产管
理(上海)有限公司
2793.41
2017 年 11 月 18 日,第三人华宝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宝信托”)与被告华晶精密签订了《华宝【远东租赁组合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贷款合同》(下称“贷款合同”),华宝信托与华晶精密之间形
成信托贷款法律关系。同时,为担保华晶精密履行贷款合同,郑州华晶、郭留希分别与华宝信托签订了《保证合同》。
合同签署后,华宝信托向华晶精密支付了信托贷款人民币
50000000 元。贷款期间为 2017
年 11 月 29 日至 2020 年 11 月
29 日。2019 年 7 月 30 日,华宝信托与上海睿银盛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债券转让协议,同时上海睿银盛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富安达资
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简称“富安达”)签署了债权转让协议。后因华晶精密借款逾期,富安达加速到期信托贷款合同,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审判决结果:
1、华晶精密应于本判决生效之
日起十日内向富安达归还借款
本金人民币 26291111.74 元;
2、华晶精密应于本判决生效之
日起十日内向富安达支付上述
借款利息 1169104.98、截至 2020
年 4 月 28 日的违约金
1285566.96 元;
3、华晶精密应于本判决生效之
日起十日内向富安达支付自
2020 年 4 月 29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违约金;
4、郑州华晶、郭留希对华晶精密上述第一至第三项付款义务
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郑州华晶、郭留希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华晶精密追偿。
一审判决生效,尚未执行。
18郑州经久商贸有限公司
600.00经久商贸诉称郑州隆顺达超硬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顺达”)于 2018 年 9 月 25日与案外人联创小贷签订《借款合同》,联创小贷向隆顺达出借资金 600 万元,借款期限
自 2018 年 9月 25 日起至 2019年3月24日止,年利率为24%,郑州华晶、郭留希为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借款到期后隆顺达未足额还款付息。
2019 年 6 月 25 日,联创小贷与经久商贸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联创小贷将上述债权转让给经久商贸。
一审判决结果:
1、被告隆顺达于本判决生效之
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经久商贸偿还借款本金 600 万元及利息(利息以本金 600 万元为基数,自
2019 年 3 月 1 日起按照年利率
24%的标准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
止);2、被告隆顺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经久商
贸支付律师费 9462 元;3、被告郑州华晶、郭留希对本判决第
一、二项下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
责任;4、驳回原告经久商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判决生效,尚未执行。
19郑州经久商贸有限公司
5298.53郑州经久商贸有限公司(简称“经久商贸”)诉称郑州市晨熙家食品有限公司(简称“晨熙家”)于 2017 年 10 月 13 日
与其签署了《借款合同》,其
一审判决结果:1、被告晨熙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
还经久商贸借款本金 4900 万元及利息(利息以本金 4900 万元为基数,自 2019 年 3 月 1 日起按照年利率 24%的标准计算至
一审判决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审维持原判。公司已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98序号
原告/申请人涉诉金额(万元)
案情简述 诉讼请求/判决情况案件进展情况
出借资金 8900 万元,借款期
限自 2017 年 10 月 13 日起至
2018 年 10 月 12 日止,月利率
2%,郑州华晶、郭留希为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借款到期后晨熙家未足额还款付息。
借款本息全部清偿之日止);2、郑州华晶、郭留希对判决第一项确定的晨熙家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晨熙家追偿;3、驳回经久商贸的其他诉讼请求。
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20河南省苏豫有色金属贸易有限公司
5082.27河南省苏豫有色金属贸易有
限公司(简称“苏豫有色”)
诉称其于 2018 年 9 月 29 日与
加速器签订《借款合同》,向加速器出借 5300 万元,借款期限自 2018 年 9 月 29 日至
2019 年 1 月 28 日止,年利率
24%。郑州华晶、河南华晶、郭留希为上述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借款到期后,加速器未如约还款付息。
一审判决结果:1、判决加速器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
苏豫有色借款本金 4700 万元及
利息(以本金 4700 万元为基数,
自 2019 年 3 月 1 日起按照年利
率 24%的标准计算至借款本息全部清偿之日止);2、郑州华晶、河南华晶、郭留希对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加速器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加速器追偿;3、驳回苏豫有色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判决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二审维持原判。公司已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21河南省中原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5129.57河南省中原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简称“中原小贷”)诉称
2017 年 8 月 16 日其与河南省豫星微钻有限公司(简称“豫星微钻”)签订《额度贷款合同》,并于同日与郭留希、郑州高新科技企业加速器开发
有限公司(简称“加速器”)
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2018
年 8 月 10 日,中原小贷向豫
星微钻发放贷款 5000 万元,贷款期限自 2018 年 8 月 10 日
至 2019 年 8 月 9 日。2019 年
8 月 6 日,中原小贷与豫星微
钻、郭留希、加速器、郑州华晶签署《贷款展期合同》,展期 12 个月,郑州华晶出具《差额补足承诺函》。由于豫星微钻展期后未按期付息,其余相关方未履行相关义务,中原小贷提起诉讼。
一审判决结果:1、判决豫星微钻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中原小贷借款本金
50000000 元、利息 1295725.42
元;2、判决豫星微钻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中原小
贷律师费 165000 元;3、加速器、郭留希、郑州华晶对上述第一、
二项判决内容确定的债务承担
连带清偿责任,加速器、郭留希、郑州华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豫星微钻追偿;4、驳回中原小贷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判决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二审维持原判。公司已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22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8346.60
2017 年 5月 5日山西证券与河
南华晶、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股票收益权转让合同及股票质押合同》、2018 年
8 月 6 日郑州华晶向山西证券
出具《承诺函》承诺当河南华晶未履行上述合同约定的义
一审判决结果:
1.判决河南华晶于本判决生效后
十日内向山西证券支付股票收
益权回购价款 561009152.2 元、违约金 22367247.11 元;
2.判决河南华晶于本判决生效后
十日内向山西证券支付律师代
理费 102 万元;
3.河南华晶以其持有的郑州华晶
一审判决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二审维持原判。公司已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99序号
原告/申请人涉诉金额(万元)
案情简述 诉讼请求/判决情况案件进展情况务时,加速器也未履行保证责任的情况下山西证券有权要求郑州华晶补足加速器保证责任中的不足部分。
9440 万股股票(证券代
码:300064)对本判决第一、第二项确定的其所欠山西证券的全
部债务承担质押担保责任,山西证券对依法拍卖、变卖该股票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4.加速器、郭留希、郑州华晶对
本判决第一、二项确定的河南华晶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河南华晶追偿。
审。
23郑州元化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1626.67郑州元化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简称“元化咨询”)诉称郑州木之秀商贸有限公司(简称“木之秀”)分别于 2017
年 11 月 15 日、2017 年 11 月
16 日与案外人河南联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河南农投金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投金控”)签署
了《借款合同》,农投金控分别出借资金 10000 万元,共计
20000 万元,借款期限分别自
2017 年 11 月 15 日起至 2018
年 11 月 14 日止、自 2017 年
11 月 16 日起至 2018 年 11 月
15 日止,两笔借款年利率均为
12%,郑州华晶、郭留希为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借款到期后木之秀未足额还款
付息。2019 年 6 月 25 日,农投金控与元化咨询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农投金控将上述债权转让给元化咨询。因借款到期未能如约还款付息,元化咨询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审判决结果:
1、判决木之秀于判决生效之日
起十日内偿还元化咨询借款本金 20000 万元及利息、罚息(利息、罚息以本金 20000 万元为基数,自 2019 年 3 月 1 日起按照年利率 24%的标准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2、郑州华晶、郭留希对判决第一项确定的木之
秀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木之秀追偿;3、驳回元化咨询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判决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二审维持原判。公司已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24郑州经久商贸有限公司
14868.33
经久商贸诉称木之秀于 2018
年 1 月 8 日与案外人郑州市联创融久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小贷”)签订《最高额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联创小贷向木之秀出借
资金 13750 万元,借款期限为
12 个月,月利率 2‰,郑州华
晶、郭留希为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借款到期后木之秀未足额还款付息。2019 年 6
月 25 日,联创小贷与经久商
贸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
一审判决结果:
1、判决木之秀于判决生效之日
起十日内偿还经久商贸借款本金 13750 万元及利息(以 13750万元本金为基数,按照年息 24%的标准自 2019 年 3 月 1 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2、郑州华晶、郭留希对判决第一项确定的木之秀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木之秀追偿;3、驳回经久商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判决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二审维持原判。公司已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100序号
原告/申请人涉诉金额(万元)
案情简述 诉讼请求/判决情况案件进展情况联创小贷将上述债权转让给经久商贸。
25郑州经久商贸有限公司
3676.53经久商贸诉称郑州鸿展超硬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鸿展”)于 2018 年 9 月 25日与案外人联创小贷签订《借款合同》,联创小贷向郑州鸿展出借资金 3400 万元,借款期限自 2018 年 9 月 25 日起至
2019 年 3 月 24 日止,年利率
为 24%,郑州华晶、郭留希为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借款到期后郑州鸿展未足额还款付息。2019 年 6 月 25 日,联创小贷与经久商贸签订了
《债权转让协议》,联创小贷将上述债权转让给经久商贸。
一审判决结果:
1、判决郑州鸿展于判决生效之
日起十日内偿还经久商贸借款本金 3400 万元及利息(以本金
3400 万元为基数,自 2019 年 3
月 1日起按照年利率 24%的标准计算至借款本息全部清偿之日
止);2、郑州华晶、郭留希就判
决第一项确定的郑州鸿展的债
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郑州鸿展
追偿;3、驳回经久商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判决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二审维持原判。公司已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26郑州经久商贸有限公司
3011.12经久商贸诉称洛阳艾伦特合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艾伦特”)于 2018 年 9
月 24 日与案外人联创小贷签
订《借款合同》,联创小贷向洛阳艾伦特出借资金 2660 万元,借款期限自 2018 年 9 月25日起至2019年3月24日止,年利率为 24%,郑州华晶、郭留希为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借款到期后洛阳艾伦特未足额还款付息。2019 年 6
月 25 日,联创小贷与经久商
贸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联创小贷将上述债权转让给经久商贸。
一审判决结果:
1、判决洛阳艾伦特于判决生效
之日起十日内偿还经久商贸借款本金 2660 万元及利息(以本
金 2660 万元为基数,自 2018 年
12 月 15 日起按照年利率 24%的标准计算至借款本息全部清偿之日止);2、郑州华晶、郭留希就判决第一项确定的洛阳艾伦
特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洛阳艾伦特追偿;3、驳回经久商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判决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二审维持原判。公司已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27郑州元化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5406.67
元化咨询诉称加速器于 2018
年 12 月 19 日与案外人农投金
控签订《借款合同》,农投金控向加速器出借 5000 万元,借款期限自 2018 年 12 月 19
日至 2019 年 6 月 27 日止,年
利率 12%。郑州华晶、河南华
晶、郭留希为上述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借款到期后,加速器未如约还款付息。2019 年
6 月 25 日,农投金控与元化咨
询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农投金控将上述债权转让给
一审判决结果:
1、判决加速器于判决生效之日
起十日内偿还元化咨询借款本金 5000 万元及利息、罚息(利息、罚息以本金 5000 万元为基数,自 2019 年 3 月 1 日起按照年利率 24%的标准计算至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2、郑州华晶、河南华晶、郭留希对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加速器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加速器追偿;3、驳回元化咨询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判决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二审维持原判。公司已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101序号
原告/申请人涉诉金额(万元)
案情简述 诉讼请求/判决情况案件进展情况元化咨询。
28郑州元化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4866.00元化咨询诉称河南协鼎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鼎实业”)于 2018 年 9 月 26 日与案外人农投金控签订《借款合同》,农投金控向协鼎实业出
借 4500万元,借款期限自 2018
年 9 月 26 日至 2019 年 3月 26日止,年利率 12%。郑州华晶、郭留希为上述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借款到期后,协鼎实业未如约还款付息。2019 年
6 月 25 日,农投金控与元化咨
询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农投金控将上述债权转让给元化咨询。
一审判决结果:
1、判决协鼎实业于判决生效之
日起十日内偿还元化咨询借款本金 4500 万元及利息、罚息(利息、罚息以本金 4500 万元为基数,自 2019 年 3 月 1 日起按照年利率 24%的标准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2、郑州华晶、郭留希对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协鼎
实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协鼎实业追偿;3、驳回元化咨询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判决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二审维持原判。公司已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29河南省苏豫有色金属贸易有限公司
14598.00苏豫有色诉称郑州华晶于
2018 年 12月 27日与案外人河南农投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投金融”)签订《借款合同》,农投金融向郑州华晶出借 13500 万元,借款期限
自 2018 年 12 月 27 日至 2019
年 6 月 26 日止,年利率 24%。
郭留希为上述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借款到期后,郑州华晶未如约还款付息。2019 年
6 月 25 日,农投金融与苏豫有
色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农投金融将上述债权转让给苏豫有色。
一审判决结果:
1、判决郑州华晶于判决生效之
日起十日内偿还苏豫有色借款本金 13500 万元及利息(以本金
13500 万元为基数,自 2019 年 3
月 1日起按照年利率 24%计算至借款本息全部清偿之日止);2、郭留希就判决第一项确定的郑州华晶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郑州华晶追偿;3、驳回苏豫有色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判决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二审维持原判。公司已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30河南巩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900.00
2019 年 3 月 8 日,河南巩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巩义农商行”)与被告河南省顿嘉贸易有限公司(简称“顿嘉贸易”)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顿嘉贸易向巩义农商行借款 2900 万元,借款期限自 2019 年 3 月 8 日
至 2020 年 3 月 8 日。同日,巩义农商行与河南省移领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移领点”)、郑州华晶分别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约定后,巩义农商行已依约发放了贷款。后因顿嘉贸易未按合同约
一审判决结果: 1、被告河南省顿嘉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
效之日起 10 内偿还原告河南巩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 2900 万元及利息(从
2019 年 3 月 8 日起按月利率
8.7‰计算至还款之日,扣除已付利息 622340 元)、罚息(从 2019
年 9 月 2 日起按月利率 4.35‰计算至还款之日);2、被告河南省移领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对上
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其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3、案件受理费 186800 元,减半收取 93400 元,保全费 5000元,共计 98400 元。由河南省顿嘉贸易有限公司、河南省移领点
一审判决生效,尚未执行。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102序号
原告/申请人涉诉金额(万元)
案情简述 诉讼请求/判决情况案件进展情况
定支付利息已违约,巩义农商行宣布贷款提前到期,并向法院提起诉讼。
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31河南巩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900.00
2019 年 3 月 8 日,河南巩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巩义农商行”)与被告河南林智商贸有限公司(简称“林智商贸”)签订借款合同,约定林智商贸向巩义农商行
借款 2900 万元,借款期限自
2019 年 3 月 8 日至 2020 年 3
月 8 日。同日,巩义农商行与河南省移领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移领点”)、郑州华晶分别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约定后,巩义农商行已依约发放了贷款。后因林智商贸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利息已违约,巩义农商行宣布贷款提前到期,并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审判决结果:1、被告河南林智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
之日起 10 内偿还原告河南巩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 2900 万元及利息(从
2019 年 3 月 8 日起按月利率
8.7‰计算至还款之日,扣除已付利息 622342.45 元)、罚息(从
2019 年 9 月 2 日起按月利率
4.35‰计算至还款之日);2、被告河南省移领点电子科技有限
公司、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其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3、案件受理费186800 元,减半收取 93400 元,保全费 5000 元,共计 98400 元。
由河南林智商贸有限公司、河南省移领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一审判决生效,尚未执行。
32河南巩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500.00
2019 年 4 月 27 日,巩义农商行与被告郑州益之润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
同一份,约定郑州益之润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向原告借
款 1500 万元,并与郑州市晨
熙家食品有限公司、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郭留希签订保证合同一份,被告郑州益之润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及时足额支付利息。
一审判决结果:
1、被告郑州益之润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
起 10 内偿还原告河南巩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 1500 万元及利息(从 2019 年
5 月 21 日起按月利率 8.7‰计算至还款之日)、罚息(从 2019 年
9 月 3 日起按月利率 4.35‰计算至还款之日);2、被告郑州市晨熙家食品有限公司、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郭留希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其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3、案件受理费 111800 元,减半收取 55900 元,保全费 5000元,共计 60900 元。由郑州益之润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郑州市晨熙家食品有限公司、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郭留希负担。
一审判决生效,尚未执行。
33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9180.84
2016 年,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浙商银行”)、郑州华晶、郭留希以及案外人北京天弘华融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下称“天弘华融”)共同签订了《合作备忘录》约定,天弘华融持有河南省金利福珠宝有限公司
原告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判令郑州华晶、郭留希立即向浙商银行支付财产份额转让款
818422602.74 元及逾期付款违
约金 1636156.85 元;2、请求法
院判令郑州华晶、郭留希立即向浙商银行支付收益差额补足金
68422602.74 元及逾期付款违
约金 3327031.85 元;3、请求法
院判令郑州华晶、郭留希立即向
一审判决公司败诉,公司上诉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撤
销一审判决,本案已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103序号
原告/申请人涉诉金额(万元)
案情简述 诉讼请求/判决情况案件进展情况
98.82%的股权及深圳市金利
福钻石有限公司 98.77%的股权。浙商银行拟设立定向资管计划出资 9.75 亿元委托银河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银河汇证券”)认购天弘华融优先级基金份额。郑州华晶同意并承诺将在约定条件
满足时以发行股票及/或现金方式收购天弘华融持有的河南金利福与深圳金利福全部股权,使得天弘华融以投资项目退出收益及利润分配向原
告支付现金的方式,实现浙商银行资管计划的投资退出。
《合作备忘录》签订后,浙商银行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后因郑州华晶、郭留希未履行相应的付款义务,也未支付任何违约金,浙商银行向法院提起诉讼。
原告支付委托代理本案的律师
费 30 万元;4、本案诉讼费及保
全费由郑州华晶、郭留希共同承担。
发回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
34河南万锦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5978.19
2015 年 6 月 3 日,万锦地产、河南华晶、郑州华晶、郭留希就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石
楠路以西、冬青街以北、春藤路以东、红椿里路以南地块(下称“合作地块”)签署《合作协议》,约定了双方的合作方式、收益分配、合作进度、双方责任等内容,郭留希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现合作地块已出让成交,河南华晶、郑州华晶、郭留希应返还万锦地产履约保证金 20000000 元,以及支付万锦地产应分配土地补偿费同时应返还万锦地产垫付的业务费用。后因河南华晶、郑州华晶、郭留希未支付任何款项,万锦地产请求仲裁。
仲裁结果:1、裁决河南华晶、郑州华晶返还万锦地产交纳的
履约保证金 2000 万元;2、河南华晶、郑州华晶向万锦地产支付土地补偿费 27560280 元;3、河南华晶、郑州华晶返还万锦地产垫付的业务费用 70 万元;4、河南华晶、郑州华晶向万锦地产支付违约金,其中 2000 万元履约保证金自 2019 年 7 月 5 日起按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
27560280 元土地补偿费自 2019
年 8 月 25 日起按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70 万元垫付费用自
2019 年 8 月 22 日起按中国人民
银行同期基准贷款利率计算,至前述款项清偿之日止;5、郭留希对河南华晶、郑州华晶的前述各项义务,向万锦地产承担连带清偿责任;6、驳回万锦地产的其他仲裁请求;7、本案仲裁费
410394 元,由万锦地产承担
73871 元,由河南华晶、郑州华
晶、郭留希承担 336523 元。鉴于本案仲裁费万锦地产全部预交,河南华晶、郑州华晶、郭留希应于履行上述第一至第五项裁决时将其应承担的部分一并
直接支付给万锦地产;8、河南华晶、郑州华晶、郭留希的上述义务,应于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仲裁已裁决,执行中。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104序号
原告/申请人涉诉金额(万元)
案情简述 诉讼请求/判决情况案件进展情况日内履行。逾期履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
百五十三条之规范,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支付延迟履行金。
35 张志军 2409.14
2018 年 7 月 30 日,张志军与郭留希签订了《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张志军向郭留希提供借款 2000 万元,借款期限自 2018 年 8 月 7
日至 2019 年 3 月 6 日。同日,郑州华晶、河南华晶、赵清国签署了担保保证书,对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后因郭留希未足额还款付息,张志军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依据(2019)豫 0191 财保
1721 号民事裁定书,冻结郑州华晶在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国土规划住建局土地补
偿款 2400 万元。
已划扣公司土地补偿款
2400.00 万元。
36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30169.78
2016 年 6 月 23 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简称“工行郑州分行”)与郑州华晶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理财计划代理人)签订了《债权投资协议》,约定债权投资金额为
45000 万元,债权投资期限为
60 个月。同日,河南华晶签订
了《保证合同》,对郑州华晶上述融资承担连带责任担保。
后工行郑州分行按约定发放
融资 45000 万元,郑州华晶未
按计划还款构成违约,工行郑州分行宣布协议项下未偿还的投资资金和其他融资款到期并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审判决结果:
1、判决郑州华晶于判决生效起
十日内向工行郑州分行偿还融
资本金 299991137.79 元,利息1708613.91 元(利息暂计至 2019
年 7 月 30 日,2019 年 7 月 31日至融资本金全部还完为止的
利息、罚息、复利,按合同约定计付);2、河南华晶对判决第一项债务按合同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一审判决生效,尚未执行。
37焦作中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
2018 年 12 月 12 日,焦作中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旅银行”)与郑州华晶签订了《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约定郑州华晶在中旅银行借款 5000 万元整,借款期
限为2018年12月12日至2019
年 11 月 20 日。为担保债务的履行,中旅银行于 2018 年 12
月 12 日分别与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河南华晶”)、郭留希签订了《最
一审判决结果:
1、判决郑州华晶向中旅银行偿
还全部借款本金 5000 万元及罚息、复利;(罚息的计算方法为:以借款本金 5000 万元为基数,按照在年利率 5.655%的基础上
加罚 50%的标准自 2019年 11月
21 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复利的计算方法:以未支付的罚息为基数,按照在年利率 5.655%的基础上加罚 50%的标准计
算);2、被告河南华晶、郭留希
对第一项确定的本金、罚息、复
利承担连带保证责任;3、案件
一审判决生效,执行中。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105序号
原告/申请人涉诉金额(万元)
案情简述 诉讼请求/判决情况案件进展情况高额保证合同》。后因郑州华晶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违约情形,中旅银行宣布贷款提前到期,郑州华晶、河南华晶及郭留希未履行还本付息的义务,中旅银行向法院提起诉讼。
受理费 291800,保全费 5000 元,
由被告郑州华晶、河南华晶、郭留希负担。
38河南省中原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4405.62河南省中原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简称“中原小贷”)诉称
2018 年 12月 13日其与郑州高新科技企业加速器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加速器”)签订
了《额度贷款合同》,约定中原小贷向加速器核定的授信
额度为人民币 4150 万元,授信额度有效期为 2018 年 12 月
13 日至 2019 年 12 月 12 日止。
2018 年 12 月 13 日,中原小贷
分别与河南华晶、郭留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日郑州华晶向中原小贷出具《担保承诺函》。后因加速器未按期付息,河南华晶、郭留希、郑州华晶未按约定承担担保责任,中原小贷根据合同约定提前收回全部借款本息,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审判决结果:
1、判决加速器于本判决生效之
日起十日内偿还中原小贷借款
本金 41301076.59 元、利息
2755102.08 元;
2、加速器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十日内支付中原小贷律师费
148500 元;
3、河南华晶、郭留希、郑州华
晶对上述第一、二项判决内容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河南华晶、郭留希、郑州华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加速器追偿。
一审判决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审维持原判。尚未执行。
39济南市冶金科学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224.59济南市冶金科学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济南冶金研究所”)与郑州华晶 2019 年 1月签订了《采购合同》,合同
金额 2498000 元。合同约定郑州华晶从济南冶金研究院采购顶锤产品。合同签订后济南冶金研究所积极组织生产,向郑州华晶交付了全部货物,郑州华晶未能支付全部价款,济南冶金研究院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审判决结果:郑州华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济南
冶金研究所货款 2198000元及至
2019 年 9 月 23 日逾期支付货款
利息 45851 元。
一审判决生效,尚未执行。
40张家港撤尔特种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105.34张家港撤尔特种金属制品有
限公司与洛阳华发、郑州华晶、洛阳华科买卖合同纠纷。
(暂未收到相关法律文书)
一审判决结果:
1、判决洛阳华发给付张家港撒
尔公司货款 1053430 元,并承担
自 2018 年 12 月 6 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限于本判决生效
后 10 日内履行。
2、郑州华晶在 4500 万元抽逃注
一审判决生效,尚未执行。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106序号
原告/申请人涉诉金额(万元)
案情简述 诉讼请求/判决情况案件进展情况册资本本息范围内对洛阳华发的本案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限于本判决生效
后 10 日内履行。
41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48.82
2018 年 11 月 15 日,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与郑州华晶签订了《商业承兑汇票保贴合作协议》,约定宁波银行深圳分行同意为郑州华晶承兑的商业汇票办理贴现。同日宁波银行深圳分行与深圳市佑爱珠宝有限公司(简称“佑爱珠宝”)签订了《电子商业汇票贴现总协议》,约定:
协议存续期间内,佑爱珠宝可通过宁波银行或其他银行的网上银行等电子渠道向宁波银行深圳分行发起电子商业
汇票贴现业务申请,经宁波银行深圳分行审核同意后予以
贴现。2018 年 11 月 14 日至 22日,宁波银行深圳分行分别与河南省吉欧迪商贸有限公司、深圳市金利福钻石有限公司、郑州日月明商贸有限公司、河南省金利福珠宝有限公司、河南华晶、郭留希、朱晓斐、杨艳敏、朱登营、曹水霞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上述合同签订后,宁波银行深圳分行依佑爱珠宝申请,为郑州华晶承兑的两张电子商业汇票办理了贴现。上述两张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后均被拒付,宁波银行深圳分行垫付款,并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审判决结果:
1、判决郑州华晶、佑爱珠宝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宁波银行深圳分行偿还垫付款
3373549.21 元及罚息;
2、河南省吉欧迪商贸有限公司、深圳市金利福钻石有限公司、郑州日月明商贸有限公司、河南省金利福珠宝有限公司、河南华晶、郭留希、朱晓斐、杨艳敏、朱登营、曹水霞对本判决确定的佑爱珠宝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十被告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佑爱珠宝追偿。
一审判决生效,执行中。
已查封、扣押或冻结郑
州华晶、深圳市佑爱珠宝有限公
司、河南省吉欧迪商贸
有限公司、深圳市金利福钻石有限
公司、郑州日月明商贸
有限公司、河南省金利福珠宝有限
公司、河南华晶、郭留希、朱晓斐、杨艳敏、朱登营、曹水霞名下价值人民币
3488249.88元的财产。
42济南市冶金科学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125.17济南市冶金科学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济南冶金研究所”)与洛阳启明超硬材料
有限公司(简称“洛阳启明”)于 2017 年 3 月 2 日签署了《关于济南市冶金科学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顶锤试用协议》,协议约定洛阳启明从济南冶
金研究所处采购顶锤产品,并对单价及数量等内容作了约定。同日,济南冶金研究所与洛阳启明、郑州华晶共同签订
一审判决结果:
1、判决洛阳启明于本判决生效
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济南冶金研
究所货款 1251720 元;2、郑州华晶对上述第一款承担连带责
任;3、驳回济南冶金研究所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判决生效,执行中。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107序号
原告/申请人涉诉金额(万元)
案情简述 诉讼请求/判决情况案件进展情况
《补充协议》,协议约定如洛阳启明未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足额向济南冶金研究所支付货款,则由郑州华晶向济南冶金研究所支付货款。后因济南冶金研究所交付了全部货物,洛阳启明及郑州华晶未能支付全部价款,济南冶金研究所向法院提起诉讼。
43焦作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600.00
2013 年 11 月 12 日,被告焦作华晶钻石有限公司向原告借
款 2600 万元,协议约定借款
期限两个月,被告焦作市美晶科技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
担连带担保责任,后二被告未按期还款。
经法院调解,达成如下协议:原告焦作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同意被告焦作华晶钻石有限公
司分期偿付借款本金 2600 万元及利息(以 2600 万元为基数,
自 2019 年 8 月 5 日起按月利率
千分之五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被告焦作华晶钻石有限公
司于 2020 年 2 月 28 日前偿还本
金 1400 万元,剩余本金 1200 万
元及上述相应利息于 2020 年 12
月 20 日前清偿完毕。
已达成和解,尚未执行。
44焦作中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335.00
2018 年 12 月 19 日,中旅银行与郑州华晶签订汇票保贴协议,约定授予郑州华晶商业承兑汇票保贴额度,该保贴协议下的贴现申请人仅限于洛阳艾伦特合金材料有限公司(简称“洛阳艾伦特”),河南华晶、郭留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中旅银行按照贴现申请人洛阳
艾伦特的申请,分别将 1650万元和 700 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款付至洛阳艾伦特的账户,汇票到期后郑州华晶未履行偿付义务。
一审判决结果:
1、郑州华晶应于本判决生效后
十日内偿还原告焦作中旅银行
贷款本金 23350034.91 元及罚息;
2、郑州华晶、河南华晶超硬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郭留希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一审判决生效,执行中。
2020年11月
23 日,法院划扣公司资
金 495 元。
45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22439.00公司相关人员在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水东路支行(以下简称“郑州银行金水东路支行”)办理业务时知悉,公司在郑州银行金水东路支行的
224390014.47 元资金被郑州
银行金水东路支行强行划扣,上述被划扣的资金来源为公
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在知悉该事项后,与该行多次协商催要,该银行仍未归还,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审判决驳回郑州华晶的诉讼
请求。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公司已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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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序号
原告/申请人涉诉金额(万元)
案情简述 诉讼请求/判决情况案件进展情况
46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
4230.64
2019 年 3 月 28 日,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简称“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与郑州华晶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郑州华晶向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申请贷款
4120 万元,合同签订后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依约向郑州华晶发放了贷款。
2018 年 9 月 3 日,郑州华晶与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签署了
《抵押合同》以郑州华晶名下位于荥阳市郑州市新材料产
业园区内园区 12 号路与园区
17 号路交叉口东北侧【豫
(2018)荥阳市不动产权第
0021158 号】的土地为其与交
通银行河南省分行在 2018年 3
月 12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签订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抵押担保,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取得豫(2018)荥阳市不动产证明第 0036875 号《不动产登记证明》。2018 年 3 月 12 日郭留希与交通银行河南省分
行签署了《保证合同》,约定其为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与
郑州华晶在 2018 年 3 月 12 日
至 2020 年 3 月 11 日期间签订全部主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贷款到期后,郑州华晶未按约还款,郭留希亦未履行代偿义务,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审判决结果:
1、郑州华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
起十日内偿还交通银行河南省
分行借款本金人民币 41200000
元利息 1106406.3 元,自 2020
年 4 月 9 日起利息、罚息、复利分别按照合同约定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2、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对郑州华晶名下位于荥阳市郑州市新
材料产业园区内园区 12 号路与
园区 17 号路交叉口东北侧【豫
(2018)荥阳市不动产权第
0021158 号】的土地折价或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在其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
3、郭留希对本判决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因一审法院未对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主张对案涉抵押土地上的建筑物享有抵押权并优先受偿及律师费等费用由被告共同
承担的请求进行审理、判决,属遗漏交通银行的诉讼请求。二审中,因华晶公司、郭留希经依法传唤未到庭,无法做调解工作。
法院裁定如下:
1、撤销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
法院(2020)豫 01 民初 441 号民事判决;
2、本案发回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
一审判决后,原告提起上诉,已发回重审。
47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144.13
2017 年 8 月 4 日,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杰电气”)与公司签订《直流电源(含水冷电缆)样机试用协议书》,协议总
金额 1300000 元。协议约定英杰电气向公司提供产
品样机的试用期为 90 个工作日,自公司收到英杰电气产品之日起开始计算,试用期间产品质量出现问题公
司有权退货,试用期满公司和解达成以下协议:
1、郑州华晶尚欠英杰电气货
款 1300000 元。该款由郑州
华晶向英杰电气分期支付,具体为:2020 年 8 月 15 日前
支付 650000 元;2020 年 10
月 15 日前支付 650000 元;
2、若郑州华晶按期且足额履
行前述分期付款义务,则英杰电气自愿放弃要求郑州华晶支付未付款项利息的诉讼请求,本案诉讼费由英杰电气承担;
3、若郑州华晶未足额、按期已和解,尚未执行。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109序号
原告/申请人涉诉金额(万元)
案情简述 诉讼请求/判决情况案件进展情况
验收合格且收到发票后 10个工作日内付试用协议总
金额的 90%,剩余试用协议总金额的 10%为期限一年的质保金。试用期满若有异议公司需在 10 个工作日内提出。如公司 10 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则视为验收合格。
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24 日
签收标的物,试用期截止于
2018 年 3 月 8 日。因公司未提出书面异议且质保期届满,公司拖延货款,英杰电气向法院提起诉讼。
履行前述任何一期支付义务,则英杰电气有权就郑州华晶所有未付款、未付款的资金利息及本案诉讼费用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8洛阳金鹭硬质合金工具有限公司
1847.20洛阳金鹭硬质合金工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金鹭”)与洛阳启明超硬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启明”)
分别于 2017 年 8 月 22 日、8月 24 日、12 月 4 日签订《供销合同》,约定洛阳启明从洛阳金鹭处购买合金顶锤,交货地点为郑州华晶;对应上述供销合同,洛阳金鹭与洛阳启明和郑州华晶分别于 2017 年 10
月 24 日、11 月 14 日、12 月 2日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如果洛阳启明在供销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未足额向洛阳金鹭支付货款,由郑州华晶代为向洛阳金鹭支付。后因洛阳启明拖延支付货款,郑州华晶未按照协议约定代为支付货款,洛阳金鹭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审判决结果:1、被告洛阳启明超硬材料有限公司应支付原告洛阳金鹭硬质合金工具有限
公司剩余货款 14264000 元,并支付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上浮 50%计算的自 2020 年 5 月
13 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的利息,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被告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支付责任;
2、驳回原告洛阳金鹭硬质合金工具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判决生效,尚未执行。
49张家港天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35.16张家港天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工机械”)与洛阳华发超硬材料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华发”)于 2017 年 6 月 3 日签订了《电镀金刚石线锯设备采购合同》,约定了所购货物数量及价格。合同签订后,天工机械依约向洛阳华发交付货物,总价款共计 308 万元,洛阳华
一审判决结果: 1、限洛阳华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
付天工机械货款 351600 元及利息;
2、驳回天工机械的其他诉讼请求;
3、驳回洛阳华发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判决生效,尚未执行。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110序号
原告/申请人涉诉金额(万元)
案情简述 诉讼请求/判决情况案件进展情况
发共计向天工机械付款 277 万元。其余款项洛阳华发暂未履行还款义务,天工机械向法院提起诉讼。
50桂林市同力自动化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8.14
2017 年 7 月,桂林市同力自动化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同力自动化”)与郑州华
晶签订《样机试用协议书》约定原告提供一套电控系统(电控柜)样机供郑州华晶在其压机上试用该样机发货给
郑州华晶并完成安装调试,随后投入生产运行。根据《样机试用协议书》的约定,在 20天的试用期满后郑州华晶未退还样机,自动视为其同意购买该样机。为落实该样机的购买价格及付款方式,郑州华晶与同力自动化双方补签了《采购合同》,同日原告开具了发票,《采购合同》确认了样机试用协议及同力自动化完成交货和安装调试的事实并约定在郑州华晶收到发票后三
个月内付款,之后郑州华晶以资金紧张为由拒不支付货款。
同力自动化提起诉讼
一审判决结果: 1、郑州华晶于
本判决生效后 10 日内,支付同力自动化货款 78000 元及利息。
2、驳回原告同力自动化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判决生效,尚未执行。
51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水东路支行
35696.63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水
东路支行与郑州华晶于 2019
年 10 月 30 日、2019 年 10 月
31 日、2019 年 11 月 7 日签订
了四份《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及《补充协议》,借款期限一年,郑州银行金水东路支行已依约向郑州华晶发放贷款共
计 339819968.00 元。2019 年
10 月 30 日,郑州银行金水东路支行与郑州高新科技企业加速器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加速器”)、郭留希签订《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加速器、郭留希为郑州银行金水东路
支行与郑州华晶在 2019 年 10
月 30 日至 2020 年 10 月 29 日期间签订的所有合同及修订或补充(包括但不限于展期协议)的最高债权本金
一审判决结果:1、判令华晶公司偿还郑州银行借款本金
339819968 元及利息
16799110.57 元,复利 347240.93元,以上本息合计 356966319.49元(利息、复利、罚息暂计至 2020
年 7 月 26 日,自 2020 年 7 月 27日起的利息、复利、罚息按照合同约定另行计算至全部债务清偿之日止);2、判令加速器公司、郭留希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判令华晶公司、加速器公司、郭留希共同承担本案的律师代理费基础费用 13.5 万元(风险代理费部分自实际发生之日起支
付)、诉讼费、保全费及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
一审判决生效,尚未执行。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111序号
原告/申请人涉诉金额(万元)
案情简述 诉讼请求/判决情况案件进展情况
340000000.00 元、利息等债务提供保证担保。因郑州华晶逾期偿还贷款利息、被其他债权人起诉,且各被告均未清偿剩余贷款本息,郑州银行金水东路支行向法院提起诉讼。
52沈阳鑫太谷机械配件制造有限公司
58.17沈阳鑫太谷机械配件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太谷机械”)与郑州华晶于 2017 年 11
月 16 日、2017 年 9 月 27 日、
2017 年 11 月 27 日、2018 年 5
月 4 日签订多份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合同对配件的数量、单价、履行方式及货款支付方式和期限进行了明确约定,总货款为 476.6 万元。合同签订后,鑫太谷机械履行了交货义务,并向郑州华晶开具了全额增值税发票。根据鑫太谷机械自认,截止 2019 年 12 月 10日,郑州华晶尚欠鑫太谷机械到期货款 56.815 万元。鑫太谷机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审判决结果:1、郑州华晶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鑫太谷
机械支付货款 568150 元及逾期
付款损失 13500 元。
2、驳回鑫太谷机械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判决生效,尚未执行。
53郑州天庆塑化有限公司
51.86郑州天庆塑化有限公司(简称“天庆塑化”)诉称与郑州华晶之间存在长期买卖合同关系,经核算,开票日期至 2018年年底的未结货款,郑州华晶尚欠其 363483.36 元未付。
2019 年,天庆塑化又先后多次
向郑州华晶提供相应货物,
2019 年的结算金额为
585743.98 元。郑州华晶先后向天庆塑化支付了部分货款。
后双方之间进行了对账,截止
到 2020 年 7 月 27 日,郑州华
晶共欠天庆塑化货款 432186.4元。后郑州华晶至今未支付货款,天庆塑化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审判决结果:1、郑州华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
天庆塑化货款 432186.4 元及违约金;
2、驳回郑州天庆塑化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判决生效,尚未执行。
54 任陆军 6.02
任陆军 2018 年 5 月入职洛阳华发超硬材料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华发”),任技术部主任。至 2019 年 6 月,洛阳华发累计欠薪 42179.72元,同时洛阳华发借款 18000诉讼请求:1、被告洛阳华发所欠原告任陆军工资 42179元和借
款 18000 元,限被告洛阳华发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付清。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2、如果上述款项不能按期支付,从原告起诉立案之日 2020 年 9
月 4 日起, 按一年期贷款市场已和解,执行中。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112序号
原告/申请人涉诉金额(万元)
案情简述 诉讼请求/判决情况案件进展情况元未还。经数次协商无果,任陆军向法院提起诉讼。
报价利率的 4倍标准给付延期付款利息。
3、其他各方无争执。
4、本案诉讼费减半收取 652 元由被告洛阳华发承担。
55 王麦玲 6.93
2015 年 4 月,王麦玲入职洛阳华发。自 2018 年 9 月洛阳华发开始拖欠工资,至 2019 年 6月,共欠薪 24335.2 元,此外借王麦玲 45000 元未还。经数次协商无果,王麦玲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请求:1、洛阳华发所欠原告王麦玲工资 24335.2 元和借款
45000 元,限被告洛阳华发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付清,王麦玲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2、如果上述款项不能按期支付,从王麦玲起诉立案之日 2020 年
9 月 4 日起, 按一年期贷款市场
报价利率的 4倍标准给付延期付款利息。
3、其他各方无争执。
4、本案诉讼费减半收取 767 元,由洛阳华发承担。
已和解,执行中。
56 樊利峰 6.74
2017 年底,樊利峰入职洛阳华
发,2018 年 12 月底,洛阳华发因经营资金向樊利峰等借
款 5 万元,但公司自 2018 年 9月始,即因经营不佳开始欠
薪,至2019年6月,共欠31434.
借款仍欠 36000 元。经数次协商无果,樊利峰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请求:1、被告洛阳华发所欠樊利峰工资 31434 元和借款
36000 元,限被告洛阳华发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付清,樊利峰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2、如果上述款项不能按期支付,从樊利峰起诉立案之日 2020 年
9 月 4 日起, 按一年期贷款市场
报价利率的 4倍标准给付延期付款利息。
3、其他各方无争执。
4、本案诉讼费减半收取 743 元,由洛阳华发承担。
已和解,执行中。
57 刘硕 2.26
2014 年刘硕入职洛阳华发,负
责质检工作,自入职以来,洛阳华发至 2019 年 6 月,共计
欠薪 16574 元,同时洛阳华发
借款 10000 元,现仍有 6000元未予清偿。经数次协商无果,刘硕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请求:1、洛阳华发所欠原告刘硕工资 16574 元和借款
6000元,限被告洛阳华发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付清。 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2、如果上述款项不能按期支付,从刘硕起诉立案之日 2020 年 9
月 4 日起, 按一年期贷款市场
报价利率的 4倍标准给付延期付款利息。
3、其他各方无争执。
4、本案诉讼费减半收取 182 元,由洛阳华发承担。
已和解,执行中。
58 张冠军 4.93
张冠军 2018 年 3 月入职洛阳华发,任车间主任、质检部主任职务。2018 年 9 月至 2019
年 6 月,洛阳华发共拖欠工资
43290 元,期间洛阳华发向张
冠军借款 10000 元,经催讨偿
还 4000 元,尚 6000 元未还。
经数月催讨无果,张冠军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请求:1、 被告洛阳华发所欠原告张冠军工资 43290元和借
款 6000 元,限洛阳华发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付清。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2、如果上述款项不能按期支付,从原告起诉立案之日 2020 年 9
月 4 日起,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
价利率的 4倍标准给付延期付款利息。
3、其他各方无争执。
已和解,执行中。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113序号
原告/申请人涉诉金额(万元)
案情简述 诉讼请求/判决情况案件进展情况
4、本案诉讼费减半收取 516 元,由洛阳华发承担。
59 王俊章 4.09
王俊章 2014 年 2 月入职洛阳华发,任车间主任。自 2018
年 9 月洛阳华发开始拖薪,至
2019 年 6 月,共欠个人工资
16894 元,另向王俊章借资
24000 元未还。经多次协调,王俊章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请求:1、洛阳华发所欠原告王俊章工资 16894 元和借款
24000 元,限洛阳华发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付清。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2、如果上述款项不能按期支付,从原告起诉立案之日 2020 年 9
月 4 日起,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
价利率的 4倍标准给付延期付款利息。
3、其他各方无争执。
4、本案诉讼费减半收取 411 元,由洛阳华发承担。
已和解,执行中。
60洛阳华发超硬材料制品有限公司
261.58洛阳华发超硬材料制品有限公司(简称“洛阳华发”)与
续阳光电(上海)有限公司(简称“续阳光电”)从 2017 年 5月开始金刚石线的交易,约定洛阳华发为续阳光电供应金刚石线,续阳光电收到货后一个月内支付货款。截至 2018
年 5 月续阳光电尚有
2815765.85 元未支付,洛阳华发向法院提起诉讼。
和解协议:1、经双方确认,续阳光电共欠洛阳华发共计
2615765.85 元;2、第一项款项
共分 12 期支付完毕,第一期于
2019 年 4 月 15 日前先支付
305765.85 元,余下款项 2310000
元共分 11 期,从 2019 年 5 月起
每月 15 日前向洛阳华发支付
210000 元。直至续阳光电履行完
毕;3、若续阳光电未按第二项
约定的履行期限履行,则洛阳华发有权以续阳光电未支付金额为本金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类贷款利率为计算标准向法院申请执行。
已和解,执行中。
6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10366.61
2019 年 6 月 12 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郑州分行”)与华晶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晶精密)、郭留希分别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主要约定:主合同项下债务人为郑州华晶;被担保主债权为债权人
自 2019 年 6 月 12 日至 2022
年 6 月 12 日止的期间内与债务人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以及双方约定的在先债权(如有)。双方还约定了担保范围等其他事项。2019
年 6 月 13 日,郑州华晶作为借款人,与浦发银行郑州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主要约定郑州华晶向浦发银
行郑州分行借款 5000 万元,借款期限自 2019 年 6 月 13 日
至 2020 年 6 月 12 日。2019 年
一审判决结果:1、郑州华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
浦发银行郑州分行借款本金 1亿
元及利息(含罚息、复利等)3666067.3 元(利息暂计至 2020
年 6 月 19 日,此后利息按照双方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至全部借款清偿完毕之日止);
2、华晶精密、郭留希对上述郑州华晶的债务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华晶精密、郭留希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郑州华晶追偿。
一审判决生效,尚未执行。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114序号
原告/申请人涉诉金额(万元)
案情简述 诉讼请求/判决情况案件进展情况
10 月 29 日,郑州华晶作为借款人,与浦发银行郑州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主要约定郑州华晶向浦发银行
郑州分行借款 5000 万元,借款期限自 2019 年 10 月 29 日
至 2020 年 10 月 26 日,借款用途为借新还旧。被告华晶精密、郭留希针对该笔借新还旧贷款出具了提供担保的确认函。合同签订后,浦发银行郑州分行向郑州华晶发放了相应的贷款。2020 年 2 月 19 日,浦发银行郑州分行与郑州华
晶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将 2019
年 6 月 13 日办理的贷款结息方式变更为按季结息。合同履行过程中,郑州华晶未能按合同约定偿还借款本息,华晶精密、郭留希亦未依约承担担保责任,浦发银行郑州分行提起诉讼。
62洛阳金鹭硬质合金工具有限公司
998.81
2019 年 2 月 28 日,洛阳金鹭硬质合金工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金鹭”)与郑州华
晶签订《采购合同》,约定郑州华晶向洛阳金鹭购买顶锤,总金额 14220000 元,并约定了付款方式。2019 年 3 月 29日,洛阳金鹭与郑州华晶签订《采购合同》,约定郑州华晶向洛阳金鹭购买顶锤 50 只,
金额 760000 元。以上两份合同,洛阳金鹭已全部发货,截
至 2019 年 12 月,郑州华晶仅
支付洛阳金鹭货款 5668044.85元,尚欠货款 9311955.15 元。
洛阳金鹭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审判决结果:郑州华晶于本判
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洛阳金鹭
货款 9311955 元及利息、保费
9311.96 元。
一审判决生效,尚未执行。
63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南阳路支行
9223.01
2020 年 1 月 16 日,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南阳路支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郑州南阳路支行”)与郑州华晶签
订了编号为(2020)郑银短贷字第 000003 号《人民币短期贷款合同》 (以下简称“主合
同”)一份,主要约定,郑州华晶向广发银行郑州南阳路
经法院组织调解,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1、原被告双方确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编号为(2020)郑银短贷字第 000003 号《人民币短期贷款合同》项下贷款到期:被告郑州华晶欠原告借款本金
89900000 元及利息、罚息、复利
2330095.63元,诉讼费 492450.00元,减半收取 246225.00 元,保
全费 5000.00 元。
已和解,尚未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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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115序号
原告/申请人涉诉金额(万元)
案情简述 诉讼请求/判决情况案件进展情况
支行借款 8990 万元,借款期
限为 2020年 1月 19日至 2021
年 1 月 15 日,并对各方权利
义务、违约责任等做了明确约定。
2020 年 1 月 19 日郑州华晶向广发银行郑州南阳路支行申请提款,向广发银行郑州南阳路支行出具借据。
上述借款发放后,广发银行郑州南阳路支行宣布贷款提前到期,要求郑州华晶立即清偿全部本金、利息、罚息、复利及其他费用等,截至 2020 年 8
月 4 日,郑州华晶未还款,广发银行郑州南阳路支行向法院提起诉讼。
2、郑州华晶于 2020 年 10 月 31日前偿还原告借款本金 9900000
元、诉讼费 246225 元、保全费
5000 元;2020 年 11 月至 2021
年 8 月每月 30 日前偿还原告借
款本金 8000000.00 元;2021 年
9 月 30 日前偿还贷款全部剩余
利息、罚息、复利;
3、如果郑州华晶未按本调解书
确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论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4、如被告郑州华晶未按本协议
约 定的还款期限履行任何一期还款义务,则原告可立即就未偿
还部分一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64 郑全委 15.78郑全委与焦作华晶钻石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一案。
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截至 2020 年 8 月 5 日,郑全委与焦作华晶钻石有限公司确
认工程款欠款数额为 157800元。
2、焦作华晶于 2021 年 8 月 31日前将欠款 157800 元向郑全委支付完毕。支付方式为:自 2020
年 8 月起(含当月),焦作华晶
于每月 25 日前支付 13000 元给郑全委,直至 157800 元支付完毕;如存在任意一个月未支付,
应在下一个月一并付清,另行支付逾期款项的利息。
已和解,执行中。
65郑州众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7463.50
2019 年 6 月 13 日,郑州华晶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郑州分行”)签订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浦发银行郑州分行同意为郑
州华晶提供借款 7000 万元。
同日,郑州众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众生实业”)作为保证人与浦发银行郑州分
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
郑州华晶与浦发银行郑州分行签署的上述借款合同到期后,郑州华晶未能按时履行还款义务,众生实业作为保证人
于 2020 年 7 月 29 日代郑州华晶偿还借款本息
73160055.18 元,并向浦发银
一审判决结果:1、郑州华晶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众生实
业支付 73160055. 18 元及资金占用损失;
2、被告郑州华晶于本判决生效
后十日内向众生实业支付代偿
诉讼费用 206754 元。
一审判决生效,尚未执行。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116序号
原告/申请人涉诉金额(万元)
案情简述 诉讼请求/判决情况案件进展情况行郑州分行支付案件受理费
及保全费 206754.00 元。现提起诉讼向债务人郑州华晶进行追偿
66海口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061.00
2018 年 9月 4日海口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口农商行”)与洛阳艾伦特合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艾伦特”)签订《综合授信协议》,约定原告同意向艾伦特提供 10000 万元的综
合授信额度,并由郑州华晶对每笔授信提供存单质押。
海口农商行与被告艾伦特分
别在 2018 年 9 月 4 日、2018年 9 月 5 日签订了两份《海口联合农商银行商业汇票承兑协议》,每份合同分别约定艾伦特开出汇票 50 张、 单张银行承兑汇票票面金额为 100 万
元、 总金额为 5000 万元。2018
年 9 月 4 日、9 月 5 日,艾伦特分别向原告提交银行汇票
承兑申请书,主要内容分别为艾伦特向原告说明 5000 万元
汇票用于购买金刚石,海口农商行审核同意。同时海口农商行与郑州华晶分别签订了《存单质押合同》,明确存单质押担保债权是海口农商行签订的《海口联合农商银行商业汇票承兑协议》,债务人是艾伦特。后因银行承兑汇票期限届满,艾伦特公司未支付银行承兑汇票资金,海口农商行提起诉讼。
原告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艾伦特偿还原告承兑汇票垫
款 99989968.45 元及相应罚息
(罚息按照年利率 18%计算,其中,以 49989968.45 元为基数自
2019年 9月 5日起计至全部付清之日止,暂计至 2020 年 10 月 23
日为 10207626.62 元;以
50000000 元为基数,自 2019 年
9 月 6 日起计至全部付清之日止,暂计至 2020 年 10 月 23 日
为 10185487.5 元);2、请求判令被告洛阳艾伦特支付原告律师
服务费 62 万元;3、请求判令原告就第 1、第 2 项的债权对被告郑州华晶提供质押的 10000万元存单及该笔存单产生的利息享
有优先受偿权;4、请求判令被告艾伦特和郑州华晶共同承担本案诉讼费及保全费。
一审审理中
67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7000.00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郑州分行”)诉称 2019 年 11 月 7日其与郑州华晶签订《最高额融资合同》一份,约定郑州华晶可向华夏银行郑州分行申请使用的最高融资额度为人
民币 7000 万元,额度有效期
自 2019 年 11 月 7 日至 2020
年 11 月 6 日。2019 年 11 月 7
日、11 月 8 日,郑州华晶分别
一审判决结果:1、郑州华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华夏银行郑州分行借款本金人
民币 7000 万元及利息、罚息和复利;
2、河南华晶、华晶精密、郭留希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河南华晶、华晶精密、郭留希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郑州华晶追偿。
一审判决生效,尚未执行。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117序号
原告/申请人涉诉金额(万元)
案情简述 诉讼请求/判决情况案件进展情况与华夏银行郑州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三份,分别约定华夏银行郑州分行向郑
州华晶提供贷款人民币 2500
万元、2500 万元、2000 万元,借款期限均为 2019 年 11 月 7
日至 2020 年 11 月 7 日;利率
均为 6.09%。2019 年 11 月 7日,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华晶”)、华晶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晶精密”)分别与华夏银行郑州分行签
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对郑州华晶与华夏银行郑州
分行签订《最高额融资合同》项下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日,郭留希与华夏银行郑州分行签订《个人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对郑州华晶与华夏银行郑州分行签订《最高额融资合同》项下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借款合同签订后,华夏银行郑州分行按约定履行了放款义务。合同履行期间,郑州华晶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并涉及诉讼,华夏银行郑州分行宣布合同提前到期并收回全部贷款本金及利息,并向法院提起诉讼。
68河南道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210.91
2018 年 12 月 21 日,仁合立信(深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合立信”)与深圳金利福签订了《国内保理业务合同》,约定仁合立信向深圳金利福提供保理融资借款,保理融资到期日为 2019
年 12 月 25 日。同时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华晶)、郑州华晶、郭留希分别向仁合立信出具了担保书,承诺对前述合同项下深圳金利福应承担的融资
借款、手续费、利息、违约金等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仁合立信按照合同约定向深圳金利福指定账户转入保理
原告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深圳金利福向原告支付保理融资
借款本金 20919002.34 元,手续
费 941355.11 元,利息及逾期罚息共计 10248719.64 元(以借款本金为基数,自违约之日即 2018
年 12 月 25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至 2020 年 9 月 25日,利率年 10%,逾期罚息率日
万分之五,以上合计:
32109077.09 元);2、依法判令
被告河南华晶、郑州华晶、郭留
希对第一项诉讼款的偿还承担
连带保证担保责任;3、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一审审理中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118序号
原告/申请人涉诉金额(万元)
案情简述 诉讼请求/判决情况案件进展情况融资借款,之后借款期间届满,深圳金利福未偿还相关款项。仁合立信于 2020 年 8 月
31 日将上述债权全部转让给河南道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来咨询”),道来咨询向法院提起诉讼。
69众信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200.00众信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信电力”)诉称,2016
年 6 月其与郑州华晶签订《110KV 送变电工程 EPC 总承包合同》。合同约定郑州华晶作为发包人“负责协助承包人向电力行业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政府部门办理工程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合同签订后,众信电力向郑州华晶
支付 200 万元履约保证金,并完成了相关准备工作。后郑州华晶未能解决相关问题,造成涉案项目停工,众信电力于
2020 年 10月 28日向郑州华晶
寄送了解除合同律师函,解除了双方合同关系,合同解除后,郑州华晶未参加众信电力组织的结算,也未返还众信电力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众信电力向法院提起诉讼。
原告诉讼请求:1、请求判决解除原被告之间签订的《110KV 送变电工程 EPC 总承包合同》;2、被告退还原告 200万元履约保证
金;3、案件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等由被告承担。
一审审理中
70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5108.21
2020 年 3 月 30 日,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以下简称“渤海银行郑州分行”)与郑州华晶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主要约定:渤海银行郑州分行向郑州华晶提供两笔金额分别为
32994742.69 元及 1700 万元的
流动资金贷款,借款用途为借新还旧,借款期限自 2020 年 4
月 3 日至 2021 年 3 月 29 日;
同日,为担保《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郑州华晶向渤海银行郑州分行提
供 235 台机器设备抵押,华晶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晶精密”)向渤海银行郑州分行提供名下位于经开××大街西、经××北(郑
一审判决结果: 1、郑州华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渤海银行郑州分行本金
49994742.69 元、截至 2020 年 9
月 29 日的利息 1087385.65 元及
后续利息、罚息、复利;
2、华晶精密、郭留希对本判决
第一项确认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渤海银行郑州分行有权就被
告郑州华晶名下 235台机器设备
折价、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其债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4、渤海银行郑州分行有权就被告华晶精密名下位于郑州市经
开区经开第十大街西、经北四路北的土地使用权(郑国用(2014)第 XQ1113 号)的折价、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 1700 万元本金
一审判决生效,尚未执行。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119序号
原告/申请人涉诉金额(万元)
案情简述 诉讼请求/判决情况案件进展情况
国用(2014)第 XQ1113 号)土地提供抵押担保。为担保郑州华晶在上述《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华晶精密、郭留希自愿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分别签署《保证协议》。上述合同签署后,渤海银行郑州分行向郑州华晶发放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
49996742.69 元。2020 年 10 月
12 日,渤海银行郑州分行向郑
州华晶出具贷款管理调查函,郑州华晶在调查函中表示本次贷款合同到期后不能按照
约定清偿贷款本息,渤海银行郑州分行宣布该笔贷款立即到期并向法院提起诉讼。
及利息、罚息债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7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
5051.63
2018 年 8 月 15 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郑州高新区支行”)与郑州华晶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郑州华晶向中国银行郑州高新区支行借款 5000万元,期限 12 个月。2019 年
8 月 28 日该笔贷款到期,郑州华晶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中国银行郑州高新区支行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审判决结果:郑州华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中国银行郑州高新区支行借款本金
5000 万元和利息 516349.98 元。
一审判决生效,尚未执行。
72江阴宝能精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2.37公司控股子公司洛阳华发超硬材料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华发”)向江阴宝能精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阴宝能”)购买切
割钢丝、超高强微丝等货物,双方签订多《切割钢丝购销合同》。江阴宝能至起诉日累计向洛阳华发供货金额 782220元。洛阳华发累计付款
458560 元,尚结欠 323660 元
之后江阴宝能为催讨货款,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审判决结果:洛阳华发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
内给付江阴宝能货款 323660.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自 2019 年11 月 5 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一审判决生效,尚未执行。
73元美新材料靖江有限公司
16.58
2018 年 11 月 2 日,元美新材料靖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美新材料”)与洛阳华发
就钢线产品签订《销售合同》,仲裁结果:洛阳华发应于本裁决书送达后十日内支付申请人元
美新材料货款人民币 165760元。仲裁费 6803 元由洛阳华发仲裁已裁决,尚未执行。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120序号
原告/申请人涉诉金额(万元)
案情简述 诉讼请求/判决情况案件进展情况
该合同已履行完毕。2018 年 11
月 28 日、12 月 21 日,元美新材与洛阳华发又签订《销售合同》两份,约定由元美新材料向洛阳华发提供钢线产品,合同金额分别为 69760 元、96000元。合同签订后,元美新材料按约定地址发货并开具增值税发票。洛阳华发收到货物及发票,至仲裁日未支付两份合同价款共计 165760 元。
承担。
7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10026.67
2018 年 3 月 23 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郑州分行”)分别与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华晶”)、郭留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的主债权为 2018 年 3 月 23 日
至 2021 年 3 月 22 日期间浦发银行郑州分行与仁合立信(深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合立信”)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2018
年 3 月 30 日,仁合立信与浦发银行郑州分行签订《保理协议》,根据协议约定浦发银行郑州分行与仁合立信成立回
购型保理业务,浦发银行郑州分行向仁合立信提供 1 亿元保理额度,仁合立信可以向浦发银行郑州分行申请发放融资资金。基于《保理协议》,2018
年 11 月 20 日至 2018 年 11 月
24 日期间,仁合立信与浦发银行郑州分行签署了 4 笔《应收账款转让申请书》,将基础交易合同项下的应收账款转让给浦发银行郑州分行。郑州华晶、河南省金利福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金利福”)作为上述债权的债务人分别
在《应收账款转让通知书》上盖章确认。之后浦发银行郑州分行与仁合立信签订《保理融资协议》,仁合立信向浦发银行郑州分行申请了融资。2019
年 3 月 11 日,仁合立信与浦发
一审判决结果:1、河南金利福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浦发银行郑州分行支付应收账款
15398681.47 元;2、郑州华晶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浦发银行郑州分行支付应收账款
100266699.38 元;3、仁合立信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浦发银行郑州分行偿还保理融资款
本金 89822524.17 元及截至 2020
年 7 月 13 日的利息 6497171.46
元,2020 年 7 月 13 日之后的利
息按照《保理协议》、《保理融资协议》约定支付至全部欠款清偿
完毕之日;如河南金利福、郑州华晶向浦发银行郑州分行支付
了应收账款,支付的部分在仁合立信的还款中予以扣除;如支付的应收账款超过上述保理融资款本息,超过部分返还仁合立
信;4、河南华晶、郭留希对上
述第三项仁合立信的债务承担
连带清偿责任,如河南金利福、郑州华晶向浦发银行郑州分行
支付了应收账款,支付的部分在河南华晶、郭留希连带清偿的金额中予以扣除;河南华晶、郭留希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仁合立信追偿。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收到相关诉讼材料,该案件
已于 2020
年 11 月 12
日一审判决,尚未执行。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121序号
原告/申请人涉诉金额(万元)
案情简述 诉讼请求/判决情况案件进展情况银行郑州分行再次签订《保理协议》。2019 年 3 年 11 日至
2019 年 5 月 29 日期间,仁合立信与浦发银行郑州分行签署了 6 笔《应收账款转让协议》,郑州华晶作为上述债务的债务人在《应收账款转让通知书》上盖章确认。之后浦发银行与仁合立信签订 6 份《保理融资协议》。综上,仁合立信共计向浦发银行郑州分行
转让应收账款 115665380.85元,共计向浦发银行郑州分行申请保理融资金额 8986 万元。
浦发银行郑州分行向仁合立
信发放了融资款,债权到期后,郑州华晶、河南金利福未支付应收账款,仁合立信未偿还保理融资款,河南华晶、郭留希未履行保证责任,浦发银行郑州分行向法院提起诉讼。
2、 截止 2020 年 12月 31日,本公司尚未承付且未处于诉讼情形的商业承兑汇票情况如
下:
收票人 开票日期 到期日期 金额
深圳市金利福钻石有限公司 2018-11-15 2018-12-20 4000000.00
深圳市金利福钻石有限公司 2018-11-16 2019-1-20 4000000.00
深圳市金利福钻石有限公司 2018-11-16 2019-2-20 4000000.00
深圳市金利福钻石有限公司 2018-11-16 2019-3-20 4000000.00
深圳市金利福钻石有限公司 2018-11-16 2019-4-20 4000000.00
深圳市金利福钻石有限公司 2018-11-16 2019-5-20 5000000.00
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18-12-21 2019-7-31 100000000.00
深圳市金利福钻石有限公司 2018-12-21 2019-7-31 40000000.00
深圳市金利福钻石有限公司 2018-12-21 2019-7-31 40000000.00
深圳市金利福钻石有限公司 2018-02-07 2018-08-07 23000000.00
深圳市金利福钻石有限公司 2018-03-29 2018-09-28 14000000.00
深圳市金利福钻石有限公司 2018-04-03 2018-07-08 25000000.00
深圳市金利福钻石有限公司 2018-04-26 2018-10-26 12000000.00
洛阳艾伦特合金材料有限公司 2018-05-10 2018-11-10 22298105.33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122
收票人 开票日期 到期日期 金额
河南方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18-05-21 2018-11-21 33000000.00
深圳市金利福钻石有限公司 2018-07-06 2018-10-10 19000000.00
深圳市金利福钻石有限公司 2018-07-06 2018-10-10 25000000.00
深圳市金利福钻石有限公司 2018-07-16 2019-01-15 6000000.00
洛阳艾伦特合金材料有限公司 2018-07-23 2019-07-23 100.00
深圳市九州隆泰供应链有限公司 2018-09-26 2019-09-26 1000000.00
深圳市九州隆泰供应链有限公司 2018-09-26 2019-09-26 2000000.00
深圳市九州隆泰供应链有限公司 2018-09-26 2019-09-26 5000000.00
深圳市金利福钻石有限公司 2018-09-29 2019-09-29 35000000.00
洛阳艾伦特合金材料有限公司 2018-11-09 2019-05-09 28821963.00
河南方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18-11-14 2019-05-14 31000000.00
郑州鸿展超硬材料有限公司 2018-12-14 2019-06-14 20000000.00
新疆弘河开源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2019-3-14 2020-3-14 100.00
河南翌之品商贸有限公司 2017-4-20 2018-4-20 100000000.00
宿迁市林纸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2018-12-21 2019-12-20 10.00
宿迁市林纸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2018-12-21 2019-12-20 10.00
宿迁市林纸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2018-12-22 2019-12-22 33.00
宿迁市林纸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2018-12-24 2019-12-24 1000000.00
宿迁市林纸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2018-12-24 2019-12-24 1000000.00
宿迁市林纸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2018-12-24 2019-12-24 1000000.00
宿迁市林纸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2018-12-24 2019-12-24 1000000.00
宿迁市林纸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2018-12-24 2019-12-24 1000000.00
宿迁市林纸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2018-12-24 2019-12-24 1000000.00
宿迁市林纸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2018-12-24 2019-12-24 1000000.00
宿迁市林纸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2018-12-24 2019-12-24 1000000.00
宿迁市林纸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2018-12-24 2019-12-24 1000000.00
宿迁市林纸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2018-12-24 2019-12-24 1000000.00
宿迁市林纸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2018-12-24 2019-12-24 1000000.00
宿迁市林纸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2018-12-24 2019-12-24 1500000.00
宿迁市林纸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2018-12-24 2019-12-24 1500000.00
宿迁市林纸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2018-12-24 2019-12-24 1500000.00
宿迁市林纸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2018-12-24 2019-12-24 1500000.00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123
收票人 开票日期 到期日期 金额
宿迁市林纸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2018-12-24 2019-12-24 1500000.00
宿迁市林纸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2018-12-24 2019-12-24 1500000.00
宿迁市林纸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2018-12-24 2019-12-24 1500000.00
宿迁市林纸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2018-12-24 2019-12-24 1500000.00
宿迁市林纸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2018-12-24 2019-12-24 1500000.00
宿迁市林纸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2018-12-24 2019-12-24 1500000.00
宿迁市林纸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2018-12-24 2019-12-24 2000000.00
宿迁市林纸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2018-12-24 2019-12-24 2000000.00
宿迁市林纸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2018-12-24 2019-12-24 2000000.00
宿迁市林纸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2018-12-24 2019-12-24 2000000.00
宿迁市林纸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2018-12-24 2019-12-24 2000000.00
宿迁市林纸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2018-12-24 2019-12-24 2000000.00
宿迁市林纸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2018-12-24 2019-12-24 2000000.00
宿迁市林纸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2018-12-24 2019-12-24 2000000.00
宿迁市林纸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2018-12-24 2019-12-24 2000000.00
宿迁市林纸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2018-12-24 2019-12-24 2000000.00
宿迁市林纸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2019-1-2 2020-1-2 2000000.00
宿迁市林纸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2019-1-7 2020-1-7 100.00
宿迁市林纸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2019-1-10 2020-1-10 1000000.00
宿迁市林纸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2019-1-10 2020-1-10 20000000.00
深圳市金利福钻石有限公司 2017-01-20 2017-07-26 50000000.00
深圳市金利福钻石有限公司 2017-01-20 2017-07-26 50000000.00
合计 776120421.33
注:处于诉讼情形的商业承兑汇票见十二、(二)1。
十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一)本附注十二、(二)1或有事项中,部分诉讼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重大进展如下:
案件序号 原告/申请人 案件期后进展情况 判决结果
第 10 项张家港市舜辰机械有限公司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
院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作
出二审判决
1、维持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2019)苏
0582 民初 10912 号民事判决第一项;2、撤销
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2019)苏 0582 民
初 10912 号民事判决第二项;3、郑州华晶在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124
案件序号 原告/申请人 案件期后进展情况 判决结果
4500 万元抽逃注册资本范围内对洛阳华发履行上述第一项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第 16 项江铜国际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于 2021 年 1 月 8 日作出一审判决。
1、郑州华晶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
付江铜国际货款 14060000 元;2、郑州华晶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江铜国际自
2018年 8 月 2 日至 2019 年 9 月 20 日的违约金
4177553.34 元,以及自 2019 年 9 月 21 日起至
实际清偿之日止的违约金;3、如郑州华晶未能履行上述第一项付款义务,江铜国际有权要求深圳金利福在保理预付款 14060000 元,自
2018年 8 月 2 日至 2019 年 9 月 20 日的违约金
4177553.34 元,以及自 2019 年 9 月 21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违约金的范围内承担偿还
义务;4、深圳金利福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十日内支付江铜国际律师费 250000 元;5、郭
留希对着呢个字华晶的上述第一、 二项付款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郭留希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郑州华晶追偿;6、朱登营对深圳金利福的上述第三至四项付款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朱登营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深圳金利福追偿;7、若郑州华晶、深圳金利福、郭留希、朱登营中任何一方履行了上述判决主文中相应的给付义务,则其他当事人对于江铜国际的给付义务在已履行的给付义务范围内予以免除。
第 46 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
院于 2021 年 1 月 13 日重审后作出一审判决。
1、郑州华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借款本金人民币
41200000 元利息 1106406.3 元,自 2020 年
4 月 9 日起利息、罚息、复利分别按照合同约
定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2、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对郑州华晶名下位于荥阳市郑州市新
材料产业园区内园区 12号路与园区 17 号路交
叉口东北侧【豫(2018)荥阳市不动产权第
0021158 号】的土地使用权及截止 2018 年 9
月 18 日前地上建筑物享有抵押权并就该土地
地上建筑物拍卖、变卖或折价所得价款在其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3、郭留希对本判决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 68 项河南道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开发
区人民法院于 2021 年 2月
8 日作出一审判决。
1、判决深圳金利福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道来咨询支付保理融资借款本金
20919002.34 元、手续费 941355.11 元、逾期罚
息;2、郑州华晶在本判决第一项二分之一范
围内对道来咨询承担赔偿责任;3、河南华晶、郭留希对本判决第一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 19-29 项、
第 45 项 郑州经久商贸有
12 个案件的再审申请于
2021 年 3 月已被最高人民
截止财务报告报出日,尚未判决。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125
案件序号 原告/申请人 案件期后进展情况 判决结果
限公司、河南省苏豫有色金属贸
易有限公司、河南省中原小额贷
款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郑州元化企业管理咨询有
限公司、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水东路支行法院受理。
第 69 项众信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河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区人民法院于 2021 年 4月
9 日作出一审判决。
1、解除原告众信电力与被告郑州华晶签订的《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1110KV 送变电工程 EPC 总承包合同》;2、驳回原告众信电力的其他诉讼请求。
(二)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报出日之间新增重要诉讼序号
原告/申请人涉诉金额(万元)
案情简述 诉讼请求/判决情况案件进展情况
1仁合立
信(深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2472.00
2019 年 1 月 23 日。郑州清华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郑
州华晶签订《借款合同》,向郑州华晶出借 2400 万元。同日,仁合立信、河南华晶、郭留希为上述借款出具不可撤销的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书,承诺承担连带责任担保。
该笔借款到期后。郑州华晶未予还款,仁合立信代其偿还了借款本息。之后郑州华晶未归还借款,且河南华晶、郭留希未按保证合同的约定履行其担保义务,仁合立信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请求: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郑州华晶立即归还原告代偿
款本金 2400万元及利息 72 万元
(利息计至代偿之日止,即 2019
年 2 月 12 日);以上金额合计
2472 万元;2、请求依法判令河
南华晶、郭留希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原告于 2021
年 2 月 2 日提起诉讼,法院于 2021
年 3 月 8 日开庭审理后,尚未判决。
2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东风支行
7344.52
2018 年 11 月 22 日,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东风支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郑州东风支行”)与郑州华晶签
署《综合授信协议》,约定光大银行郑州东风支行为郑州华晶提供最高额为壹亿元的授信额度。同日,光大银行郑州东风支行与郑州高新科技企业加速器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加速器”)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加速器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郑州华晶立即偿还原告本金 7000 万元及利息、复利 3445169.35 元(利息暂计至 2021 年 1 月 22 日,其中本金 3000 万元的利息按照合
同约定的年利率 7.5%计收直至
贷款本息还清之日止,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照合同约定的年利率 7.5%计收复利;其中本金
4000 万元的利息,合同期内的利
息以本金 4000 万元为基数按照
年利率 5%计收直至 2021年 6月
17 日;2021 年 6 月 18 日起的利
息按照合同约定的年利率 7.5%
计收直至贷款本息还清之日止,原告于 2021
年 1 月提起诉讼,法院
于 2021 年 3
月 8 日开庭审理后,尚未判决。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126序号
原告/申请人涉诉金额(万元)
案情简述 诉讼请求/判决情况案件进展情况
在最高额壹亿元本金及利息、复利等范围内对上述债务承
担连带责任保证,同日郑州华晶与光大银行郑州东风支行
签署《最高额抵押合同》。之后,郑州华晶与光大银行郑州东风支行签署《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合计贷款 7000 万元,
其中 3000 万元郑州华晶到期未偿还,4000 万元光大银行郑州东风支行宣布提前到期,为维护其合法权益,光大银行郑州东风支行向法院提起诉讼。
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照合同约定的年利率 7.5%计收复利),暂计 73445169.35 元;2、判令加速器对上述债务承担连
带清偿责任;3、请求贵院依法确认原告对被告郑州华晶抵押
的 179 台金刚石合成设备[动产
抵押登记书编号 037105(2018)
30]享有优先受偿权,有权对抵押
设备折价、拍卖、变卖的款项优先受偿;4、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由二被告共同承担。
3河南相银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7917.97河南相银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相银融资租赁”)与河南华晶于 2018 年 1月 26 日签订了《所有权转让协议》,约定河南华晶为卖方向相银融资租赁出售设备一批;同日相银融资租赁与河南华晶又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约定以相银融资租赁为出租人以融资租赁方式向河南华晶出租设备一批以供河南华晶生产所用。郭留希向相银融资租赁出具了《保证函》,郑州华晶与相银融资租赁签
订了《保证合同》,对河南华晶与相银融资租赁之间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租赁合同履行期间内,河南华晶租金支付发生违约情形,相银融资租赁于 2019 年 9 月 6 日将河
南华晶、郑州华晶诉至法院,法院于 2020 年 6 月 16 日作出判决,判决河南华晶支付相银融资租赁截至 2019 年 9 月 6日已到期租金,郑州华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为维护相银融资租赁合法权
益免受更大损失,相银融资租赁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河南华晶支付全部剩余租金及违约金等。
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河南华晶立即支付合同编号为:
HNXY180123001-L-01 融资租赁
合同全部剩余租金:人民币57172203.06 元(人民币伍仟柒佰壹拾柒万贰仟贰佰零叁元零
陆分);2、请求判令河南华晶按照《融资租赁合同》向原告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22007486.7 元(人民币贰仟贰佰万零柒仟肆佰捌
拾陆元柒角,违约金暂截止至
2020 年 12 月 14 日,后违约金按实际清偿日计算);3、郭留希、郑州华晶对上述款项负连带保
证责任并承担清偿责任;4、本案案件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诉讼保全费、诉保财险费、律师费等费用)由河南华晶、郭留希、郑州华晶共同承担。
原告于 2021
年 1 月 12 日提起诉讼,法院将于
2021 年 6 月
2 日开庭审理。
4
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
6.11
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四方达”)诉称与郑州华晶是长期合作
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支付拖欠的货款 54524.73 元;2、判令被告向原告赔偿支付自违约之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的违约
原告于 2021
年 1 月 20 日提起诉讼,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127序号
原告/申请人涉诉金额(万元)
案情简述 诉讼请求/判决情况案件进展情况
限公司 关系,合作期间约定了产品购销合同,合同主要内容是四方达提供产品,郑州华晶按期支付货款,否则应承担违约责
任。四方达履行产品购销合同,交付产品后,截至目前郑州华晶未支付货款,四方达向法院提起诉讼。
金暂计为 6542.96 元(以
54524.73 元为基数,自 2020 年 5
月 31 日起计算,按欠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五计算违约金)(货款+违约金合计为 61067.69 元);3、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法院尚未开庭审理。
5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81.63青岛高测与公司子公司郑州华晶超硬材料销售有限公司
于 2016 年 11 月 10 日签订了
《买卖合同》,约定青岛高测向华晶销售购买金刚砂、金刚石微粉等货物。此后,双方一直按该合同的相关约定履行
供货、付款等事宜直至 2019年。在双方合作期间,青岛高测向华晶销售支付了货款,但华晶销售未全部供货。经青岛高测初步 核 算,华晶销售尚
有 1816309.75 元的货款未返还。另青岛高测认为郑州华晶作为华晶销售唯一股东,应对其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请求:1、解除原告与被告华晶销售于 2016 年 11 月 10 日
签订的《买卖合同》;2、判令被告华晶销售返还原告货款
1816309.75 元及逾期返还的经济损失(以 1816309.75 元为基数,自 2020 年 11 月 1 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3、判令被告郑州华晶对上述第二项请求承担连带
清偿责任;4、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两被告承担。
原告于 2021
年 2 月 9 日提起诉讼,公司于 2021
年 4 月收到相关诉讼材料,法院于
2021 年 3 月
15 日开庭审理后,尚未判决。
6深圳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3441.59
2018 年 9 月 20 日,深圳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接受深圳市金利福钻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金利福”)委托,为其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深圳分行”)
申请的人民币 3500 万元贷款
提供保证担保,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与兴业银行深圳分
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此,深圳金利福与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签订了《委托保证合同》。同时深圳市佑爱珠宝有限公司、河南省吉欧迪商贸有限公司、朱登营、曹水霞、朱晓斐、杨艳敏、朱建杰、许菲、郭留希及刘晓峰与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签订了《保证反担保合同》,为深圳金利福的上述债务向中小企业融资担
诉讼请求:1、判令深圳金利福偿还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代
偿本金人民币 29158382.94 元,逾期担保费人民币 621370.74元 , 代偿款利息人民币
1720344.59 元,代偿违约金人民
币 2915838.29 元,上述款项暂计
至 2021年 1月 25日共计人民币
34415936.56 元;2、判令深圳金
利福承担本案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律师费等相关费用;3、判令深圳市佑爱珠宝有限公司、河南省吉欧迪商贸有限公司、朱登营、曹水霞、朱晓斐、杨艳敏、朱建杰、许菲、郭留希及刘晓峰就上述 1、2 项债务向原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判令郑州华晶作为电子商业
承兑汇票出票人、承兑人以票据记载金额(两张票据金额均为人
民币 3500 万元)及利息为限优先向原告清偿
上述第 1、2 项债务。
原告于 2021
年 1 月 25 日提起诉讼,公司于 2021
年 4 月收到相关诉讼材料,法院将
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开庭审理。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128序号
原告/申请人涉诉金额(万元)
案情简述 诉讼请求/判决情况案件进展情况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此外,深圳金利福还与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签订了
《质押反担保合同》,约定以其作为收款人、郑州华晶作为出票人和承兑人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向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提供质押反担保。上述贷款发放后深圳金利福申请
延长借款期限,该笔借款经展期后到期,深圳金利福未履行还款义务;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在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中向郑州华晶提示付款后被拒付。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代深圳金利福偿还贷款本金之后向法院提起诉讼。
7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
19982.87
2019 年 10 月 24 日,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以下简称“广州农商行清远分行”)与郑州华晶签订
《综合授信合同》,约定:广州农商行清远分行同意授予
郑州华晶 1799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2019 年 10 月 24 日,广州农商行清远分行与郑州
华晶签订《企业借款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 17990 万元,
期限 12 个月,用途为借新还旧。同日,广州农商行清远分行与郑州华晶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抵押物为郑州华晶所有的 100 套金刚石合成设备。同日,广州农商行清远分行与郑州华晶签订《最高额质押合同》,质押物为郑州华晶持有的河南巩义农村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7900 万股股权。同日,广州农商行清远分行与河南华晶、郭留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2018 年
10 月 12 日、10 月 21 日,广州农商行清远分行分别与洛阳启明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启明”)签订三份《商业汇票贴现合同》,约定洛阳启明向广州农商行清远分行申请贴现业务
诉讼请求:1、判令郑州华晶向广州农商行清远分行偿还借款
本金人民币 178772250.39 元及
利息;2、判令郑州华晶立即向广州农商行清远分行支付逾期利息、复利;(以上暂计
199828713.85 元)3、判令广州农商行清远分行对郑州华晶所有的金刚石合成设备折价或拍
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4、判令广州农商行清远分行对郑州华晶持有的河南巩义农村商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900 万股
股权折价或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5、判令河南华晶、洛阳启明、郭留希对郑州华晶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6、本案受理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原告于 2021年提起诉讼,公司于
2021 年 4 月收到相关诉讼材料,法院暂未开庭审理。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129序号
原告/申请人涉诉金额(万元)
案情简述 诉讼请求/判决情况案件进展情况(承兑人郑州华晶)。合同签订后,广州农商行清远分行办理了贴现。汇票到期后,郑州华晶未兑付,广州农商行清远分行有权要求洛阳启明支付垫付的贴现款。至今郑州华晶未归还借款本金 17790 万元及
相应利息、罚息、复利,担保人河南华晶、洛阳启明、郭留希亦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广州农商行清远分行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其他重要事项
(一)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本期大部分银行账户、土地、对外投资股权等因诉讼事项被冻结、查封,银行借款、融资租赁款存在逾期未付。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予以应对,包括加大存货销售和回款力度、协调供应商给予一定账期宽延、调整经营战略、加强内部控制管理、积极寻找融资渠道等措施。上述措施能够帮助公司渡过困难阶段,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未来 12个月内持续经营不存在问题。
(二)证监会立案调查事项
公司关注到中国证监会于 2020年 12 月 31日通报了公司信息披露违法案件调查情况。具体内容如下:“经查,豫金刚石涉嫌重大财务造假,2016 年至 2019年财务信息披露严重不实。一是连续三年累计虚增利润数亿元,二是未依法披露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合计 40 亿余元。调查还发现,在上述期间,实际控制人累计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23亿余元”。截止财务报告报出日,公司暂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相关书面文件,相关事项以中国证监会结论性调查意见或决定为准。
(三)转让子公司股权款项无法收回
2018年 10月 5日,公司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金傲逸晨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金傲逸晨”)、冯磊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持有华晶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晶精密”)99.35%的股份作价 496750000.00 元转让给金傲逸晨,0.65%的股权转让作价
3250000.00 元转让给冯磊,协议签订后,华晶精密已修改股东名册,金傲逸晨执行事务合
伙人冯磊已任华晶精密法人代表一职,但金傲逸晨、冯磊未按约定向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
同时,华晶精密所欠公司款项 111951097.79 元尚未收回。华晶精密 2020年末已经资不抵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130债。公司预计该股权转让款无法收回,故于本期末将上述股权转让款及欠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四) 加速器产业园土地被查封、预购房产停建
公司 2018年 11月 27日审批签订合同购买郑州高新科技企业加速器产业园 B栋研发生产大楼。因项目整体规划 B 栋研发生产大楼不能按期开工,2019 年 6 月 17 日变更购买产业园
D1 组团、D5组团。目前预购房产停建,所属土地被法院查封,公司预付房款 222604811.62元无法收回。另外,公司 2018 年在加速器产业园购买的 96#、97#楼、2015年购买的办公楼
C5-1、 C5-2,因郑州高新科技企业加速器开发有限公司涉及多项诉讼,所属土地于 2019年
8月 26日被法院查封。
(五)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冻结
河南华晶及郭留希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30481586.00股,其中处于司法冻结状态的股份数量为 330321180.00 股,占两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 99.95%,占公司总股本的
27.40%;处于轮候冻结状态的股份数量为 330321180.00 股,占两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
99.95%,占公司总股本的 27.40%。
(六) 部分子公司停止经营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日,本公司之子公司洛阳华发超硬材料制品有限公司(简称“洛阳华发”)与焦作华晶钻石有限公司(简称“焦作华晶”)停止经营,至财务报告报出之日,洛阳华发厂房停租,设备、存货已经处置;焦作华晶部分设备出租。
十五、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一)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 2620750.00 7229528.02商业承兑汇票
合计 2620750.00 7229528.02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期末公司无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131
项目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 78989907.11商业承兑汇票
合计 78989907.11
4、 期末公司无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为应收账款的票据
(二) 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类 别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计提比例(%)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37418937.55 20.98 37418937.55 100.00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140943897.97 79.02 38054504.73 27.00 102889393.24
组合 1: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96274030.87 53.98 38054504.73 39.53 58219526.14
组合 2: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 44669867.10 25.04 44669867.10
合 计 178362835.52 100.00 75473442.28 42.31 102889393.24
(续)
(1) 期末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深圳粤通国际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33690197.00 33690197.00 100 公司失联
郑州达发超硬材料有限公司 967051.53 967051.53 100 注销
类 别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计提比例(%)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36096605.41 19.11 36096605.41 100.00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152749451.39 80.89 23331347.22 15.27 129418104.17
组合 1: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113736972.29 60.23 23331347.22 20.51 90405625.07
组合 2: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 39012479.10 20.66 39012479.10
合 计 188846056.80 100.00 59427952.63 31.47 129418104.17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132
郑州海路磨料磨具有限公司 700000.00 700000.00 100 注销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宝研五金磨具厂 497210.00 497210.00 100 注销
夏邑佳通超硬材料有限公司 410795.67 410795.67 100 注销
佛山市南海锐力臣工具有限公司 348225.80 348225.80 100 吊销
丹阳宏美工具有限公司 214900.00 214900.00 100 吊销
江苏锋火轮工具有限公司 160000.00 160000.00 100 注销
河南天钻科技有限公司 147100.00 147100.00 100 注销
丹阳市浪尖工具有限公司 104943.50 104943.50 100 吊销
郑州万邦磨料磨具有限公司 71721.87 71721.87 100 注销
郑州市金达磨料磨具有限公司 51292.18 51292.18 100 注销
盐城市众兴超硬磨具磨料有限公司 40000.00 40000.00 100 注销
深圳市锐晟金刚石工具有限公司 15500.00 15500.00 100 注销
合计 37418937.55 37418937.55
(2)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账龄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年以内 2619289.79 130964.49 5.00
1至2年 37358591.40 5603788.71 15.00
2至3年 33574492.26 13429796.90 40.00
3至4年 12772342.64 8940639.85 70.00
4至5年 4679484.33 4679484.33 100.00
5年以上 5269830.45 5269830.45 100.00
合计 96274030.87 38054504.73
(续)账龄期初余额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年以内 52825165.51 2641258.28 5.00
1至2年 36386189.78 5457928.47 15.00
2至3年 13149248.43 5259699.37 40.00
3至4年 4679691.57 3275784.10 70.00
4至5年 3635350.41 3635350.41 100.00
5年以上 3061326.59 3061326.59 100.00
合计 113736972.29 23331347.22
2、 坏账准备的情况
项 目 期初余额 本期变动金额 期末余额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133
计提 收回或转回 转销或核销
坏账准备 59427952.63 16228413.26 182923.61 75473442.28
合 计 59427952.63 16228413.26 182923.61 75473442.28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本期实际核销应收账款 182923.61 元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单位名称期末余额应收账款占应收账款合
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商丘华晶钻石有限公司 36695043.86 20.57
深圳粤通国际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33690197.00 18.89 33690197.00
亳州市茂亚金刚石有限责任公司 8926686.00 5.00 3528098.10
郑州豪钻金刚石销售有限公司 7339620.98 4.11 1252330.11
亳州市鼎诚金刚石有限公司 5833206.70 3.27 3688770.79
合 计 92484754.54 51.84 42159396.00
(三) 其他应收款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 16766750.02 16766750.02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280693639.43 484766365.84
合计 297460389.45 501533115.86
1、 应收利息
2、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定期存款利息
理财产品利息 16766750.02 16766750.02
合计 16766750.02 16766750.02重要逾期利息
项 目 期末余额 逾期时间 逾期原因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水东路支行 11966750.03 2019-01-28 账户冻结,利息未收回海口联合农村商业银行龙昆南支行 2400000.00 2019-09-04 账户冻结,利息未收回海口联合农村商业银行龙昆南支行 2399999.99 2019-09-05 账户冻结,利息未收回合 计 16766750.02
3、 其他应收款
(1)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账 龄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1年以内 139141886.08 497315586.18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134
账 龄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1至 2年 352186198.55 817086125.99
2至 3年 817085878.94 14707593.78
3至 4年 15060095.41 14483439.43
4至 5年 14483439.43 3.79
5年以上 3.79
小 计 1337957502.20 1343592749.17
减:坏账准备 1057263862.77 858826383.33
合 计 280693639.43 484766365.84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款项性质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关联企业往来 153612555.03 127903678.26
员工借款 664795.85 504227.67
代垫个人五险一金 461661.49 422991.17
单位往来 116465399.49 111954247.79
股权转让款 496750000.00 496750000.00
其他 5103124.25 3278121.19
银行划扣 223390014.47 223390014.47
购房款 222604811.62 222604811.62
土地收储款 118905140.00 156784657.00
小 计 1337957502.20 1343592749.17
减:坏账准备 1057263862.77 858826383.33
合 计 280693639.43 484766365.84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坏账准备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合计 未来 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期初余额 19665606.95 839160776.38 858826383.33期初其他应收款账面
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19399164.67 19399164.67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 1033529.02 197403950.42 198437479.44本期转回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135坏账准备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合计 未来 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本期转销本期核销其他变动
期末余额 1299971.30 1055963891.47 1057263862.77
(4) 按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分类披露种类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计提比例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1055963891.47 78.92 1055963891.47 100.00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281993610.73 21.08 1299971.30 0.46 280693639.43
其中:账龄组合 11308457.98 0.85 1299971.30 11.50 10008486.68
无风险组合 270685152.75 20.23 270685152.75
合 计 1337957502.20 100.00 1057263862.77 79.02 280693639.43
续:
种类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计提比例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943991748.03 70.26 839160776.38 88.89 104830971.65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399601001.14 29.74 19665606.95 4.92 379935394.19
其中:账龄组合 115926338.04 8.63 19665606.95 16.96 96260731.09
无风险组合 283674663.10 21.11 283674663.10
合 计 1343592749.17 100.00 858826383.33 63.92 484766365.84
(5)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情况单位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金傲逸晨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96750000.00 496750000.00 100.00
郑州银行金水东路支行 223390014.47 223390014.47 100.00
郑州高新科技企业加速器开发有限公司 222604811.62 222604811.62 100.00
丹阳卓源工具有限公司 1169599.94 1169599.94 100.00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136单位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华晶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111951097.79 111951097.79 100.00
王倩 77322.00 77322.00 100.00
郑州嘉宸超硬材料有限公司 21045.65 21045.65 100.00
合 计 1055963891.47 1055963891.47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项 目 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 收回或转回 转销或核销
坏账准备 858826383.33 198437479.44 1057263862.77
合 计 858826383.33 198437479.44 1057263862.77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本期无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8)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金傲逸晨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权转让款
496750000.00 2-3年 37.13 496750000.00
郑州银行金水东路支行 银行划扣 223390014.47 1-2年 16.70 223390014.47郑州高新科技企业加速器开发有限公司
购房款 222604811.62 2-3年 16.64 222604811.62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土地收储款
118905140.00 1-2年 8.89华晶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往来 111951097.79 1-4年 8.37 111951097.79
合 计 1173601063.88 87.72 1054695923.88
(四) 长期股权投资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 659377239.85 659377239.85 659372239.85 659372239.85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91304916.15 91304916.15 91271896.79 91271896.79
合计 750682156.00 750682156.00 750644136.64 750644136.64
1、 对子公司投资
被投资单位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本期计提减值准备减值准备期末余额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137
被投资单位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本期计提减值准备减值准备期末余额郑州人造金刚石及制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45000000.00 45000000.00郑州华晶超硬材料销售有限公司
10000000.00 10000000.00焦作华晶钻石有限公司
53000000.00 53000000.00洛阳华发超硬材料制品有限公司
45000000.00 45000000.00河南华茂新材料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18000000.00 18000000.00商丘华晶钻石有限公司
35424800.00 35424800.00郑州华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85000.00 85000.00华晶(上海)珠宝有限公司
300000.00 300000.00
SINO CRYSTAL
INT’L PTE. LTD.
500000.00 500000.00郑州华晶实业有限公司
452062439.85 452062439.85深圳缪玛珠宝有限公司
5000.00 5000.00
合计 659372239.85 5000.00 659377239.85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被投资单位投资成本期初余额本期增减变动追加投资减少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其他综合收益调整联营企业新安县洛新新材料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44150000.00 41034003.32 -297973.20
桐柏华鑫矿业有限公司 8745000.00 8592044.01 -1163885.22郑州华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3500000.00 12597916.35 353213.03河南农投华晶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28800000.00 29047933.11 1141664.75
合 计 95195000.00 91271896.79 33019.36(续上表)被投资单位本期增减变动期末余额股权比例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其他权益变动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计提减值准备其他联营企业新安县洛新新材料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40736030.12 32.70%
桐柏华鑫矿业有限公司 7428158.79 30.00%郑州华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2951129.38 45.00%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138被投资单位本期增减变动期末余额股权比例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其他权益变动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计提减值准备其他河南农投华晶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30189597.86 87.80%
合 计 91304916.15
(五)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明细列示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196501368.97 174257318.19 693020704.53 451871423.76
其他业务 116632228.98 110647734.93 50315866.00 43080042.92
合计 313133597.95 284905053.12 743336570.53 494951466.68
2、 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一、产品类型
其中:超硬材料 195932109.68 173939715.58 676531558.17 440783654.93
超硬材料制品 569259.29 317602.61 16489146.36 11087768.83
其他 116632228.98 110647734.93 50315866.00 43080042.92
合计 313133597.95 284905053.12 743336570.53 494951466.68
二、按经营地区分类
其中:内销 313133597.95 284905053.12 739216692.06 493301676.09
外销 4119878.47 1649790.59
合计 313133597.95 284905053.12 743336570.53 494951466.68
(六) 投资收益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33019.36 -78806.87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139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丧失控制权后,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
其他 9714442.83
合 计 33019.36 9635635.96
十六、补充资料
(一)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4386.33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7792682.52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561806494.36 诉讼产生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12410.52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所得税影响额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830719.22
合计 -543591116.81
(二)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140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
每股收益(元)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12.12 -1.0254 -1.025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62.81 -0.5745 -0.5745
十七、财务报表的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并于 2021年 4月 26日报出。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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