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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48 证券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21-023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2017年 10月 1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800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96180164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
币 21.25 元,共计募集资金 204382.85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3296.64 万元后的
募集资金净额为 201086.21 万元,已由主承销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12月 1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526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110672.25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532.01 万元;2020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24637.02万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2700.00 万元,2020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534.27万元;累计已使用募
集资金 135309.26 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2066.28万元。
截至 2020年 12 月 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35302.89万元(包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以及用自有资金支付的中介费尚未置换的部分、不包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327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18 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县支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营业部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开户行 账号 余额(元)备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
33150198373600000515 9283502.60
33150198373600000592 7473.52
33150198373600000590 1176954.03
33150198373600000591 991694.77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县支行
39708001040014139 566624.64
39708001040014253 2246.31
39708001040014261 439424.64
39708001040014279 14550103.43
39708001040014253-0000000002 131057973.59
39708001040015375 91460844.20
39708001040015383 102139148.79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营业部
3320020010120100385573 1352938.90
合 计 353028929.42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状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4 月 28日4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度
编制单位: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01086.2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4637.0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55445.41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35309.2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96127.6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47.80%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
(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承诺投资项目
1.长春华翔青岛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改扩建项目
是 67558.72 49558.72 138.83 49538.43 99.96% 2018 年 8 月 31 日 5582.33
否 否
2.长春华翔佛山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技术改造项目
是 45364.48 22682.24 0 22666.66 99.93% 2018 年 8 月 31 日 1895.11
否 否
3.长春华翔天津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改扩建项目
是 18000.00 0 18000.00 100% 2019 年 4 月 30 日 1992.00
是 否
4.长春华翔成都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技术改造项目
是 22682.24 845.66 21451.64 94.57% 2019 年 4 月 30 日 3220.58
是 否
5.年产 5 万件轿车用碳纤维等高性能复合材料生产线技改项目
是 59973.00 0 0 0
不适用 是
6.年产 40万套轿车用自然纤维等高性能复合材料生产线技改项目
否 25528.00 14758.60 0 0 2021 年 6 月 30 日
不适用 否
7.汽车内饰件生产线技改项目 是 35445.41 0 0 0 不适用 是
8.汽车电子研发中心技改项目 否 17959.00 17959.00 0 0 2021年 12月 31日 不适用 否
9.长春华翔长春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改扩建项目
是 20000.00 7035.52 7035.52 35.18% 2020年 12月 31日
不适用 否
10.年产 15 万套高档轿车用门内饰板总成项目
是 14506.70 5469.44 5469.44 37.7% 2021 年 8 月 31 日
不适用 否5
11.年产 10 万套高端内饰件生产线技改项目
是 13500.00 3395.63 3395.63 25.15% 2022 年 5 月 31 日
不适用 否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是 7438.71 7751.94 7751.94
104.21%
(注)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 计 - 251828.61 201086.21 24637.02 135309.26 - 12690.02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1、长春华翔青岛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改扩建项目:该项目主要用于生产 Bora 车型的零部件,由于受新冠疫情影响,2020 年该车型配套产品产量不及预期,导致 2020年未达到预计效益。
2、长春华翔佛山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技术改造项目:该项目主要用于生产 AUDI Q2 和 T-ROC等车型的零部件,由于受新冠疫情影响,2020 年该车型配套产品产量远低于预期,导致 2020 年未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1、年产 5 万件轿车用碳纤维等高性能复合材料生产线技改项目:董事会重新对该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论证,预计短期不会有较大投入且投入时间不确定,为了保证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相关财务费用支出,经于 2020年 4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经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5 万件轿车用碳纤维等高性能复合材料生产线技改项目”变更为“长春华翔长春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改扩建项目”的议案》。
2、汽车内饰件生产线技改项目:该项目原计划建成后产品主要出口北美市场,2018 年开始,由于中美贸易摩擦,相关产品将增加的额外关税对原投资项目产生较大影响,因此暂缓投入,处于观望状态。截至变更日,虽然中美已就关税问题签署了第一阶段协议,但突如其来的全球新冠疫情,使得公司相关出口业务的前景变的更不明朗。为保证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于 2020年 5月 11 日召开的公司七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并经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会议同意
将“汽车内饰件生产线技改项目”变更为“年产 15 万套高档轿车用门内饰板总成项目“、“年产 10 万套高端内饰件生产线技改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及其利息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为了配合一汽大众在天津和成都工厂产能的调整,完成热成型产品在国内的布局,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经于 2018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经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原计划在青岛实施的 3条热成型汽车零部件生产线的其中 1 条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变更为天津华翔汽车金属零部件有限公司在天津市宁河区现代产业区实施;原计划在佛山实施的 2 条热成型汽车零
部件生产线的其中 1 条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变更为成都华翔轿车消声器有限公司在成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实施。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 2018 年 1 月 23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使用募集资金
29366.94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次置换预
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 29366.94 万元,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8〕52 号)。公司已于 2018 年 1 月 24日置换募集资金 29366.94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不超过 32700 万元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6
票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 12 个月,即自 2020 年 4 月 28 日至 2021 年 4 月 27 日止,上述款项(32700 万元)已于 2021 年 4 月 25 日全部归还对应募集资金帐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继续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截至期末投资进度为 104.21%,主要是本年投入永久补充流动金额包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金额 313.23 万元。
7
附件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0年度
编制单位: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1)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
金额(2)截至期末投
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承诺投资项目
1.长春华翔天津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改扩建项目长春华翔青岛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改扩建项目
18000.00 0 18000.00 100% 2019 年 4 月 30 日 1992.00 是 否
2.长春华翔成都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技术改造项目长春华翔佛山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技术改造项目
22682.24 845.66 21451.64 94.57% 2019 年 4 月 30 日 3220.58 是 否
3.长春华翔长春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改扩建项目
年产 5 万件轿车用碳纤维等高性能复合材料生产线技改项目
20000.00 7035.52 7035.52 35.18%
2020年 12月 31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4.年产 15 万套高档轿车用门内饰板总成项目汽车内饰件生产线技改项目
14506.70 5469.44 5469.44 37.70% 2021 年 8 月 31 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5.年产 10 万套高端内饰件生产线技改项目汽车内饰件生产线技改项目
13500.00 3395.63 3395.63 25.15% 2022 年 5 月 31 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汽车内饰件生产线技改项目
7438.71 7751.94 7751.94
104.21%
(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计 96127.65 24498.19 63104.17 5,212.50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1、“长春华翔天津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改扩建项目”和“长春华翔成都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技术改造项目”主要是为了配合一汽大众在天津和成
都工厂产能的调整,完成热成型产品在国内的布局,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经于 2018 年 4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并经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原计划在青岛实施的 3 条热成型汽车零部件生产线的其中 1 条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变更为天津华
翔汽车金属零部件有限公司在天津市宁河区现代产业区实施;原计划在佛山实施的 2 条热成型汽车零部件生产线的其中 1条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变更为成都华翔轿车消声器有限公司在成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实施。
2、“长春华翔长春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改扩建项目”主要是董事会重新对原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论证,预计短期不会有较大投入且投入时间不确定,为了保证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相关财务费用支出,经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经 2019 年度8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5 万件轿车用碳纤维等高性能复合材料生产线技改项目”变更为“长春华翔长春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改扩建项目”的议案》。
3、“年产 15 万套高档轿车用门内饰板总成项目”、“年产 10 万套高端内饰件生产线技改项目”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主要是考虑中美贸
易摩擦和全球新冠疫情对公司相关出口业务的影响,为保证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于 2020年 5 月 11 日召开的公司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经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会议同意将“汽车内饰件生产线技改项目”变更为“年产
15 万套高档轿车用门内饰板总成项目”、“年产 10 万套高端内饰件生产线技改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及其利息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
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1、长春华翔青岛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改扩建项目:该项目主要用于生产 Bora 车型的零部件,由于受新冠疫情影响,2020 年该车型配套产品
产量不及预期,导致 2020 年未达到预计效益。
2、长春华翔佛山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技术改造项目:该项目主要用于生产 AUDI Q2 和 T-ROC等车型的零部件,由于受新冠疫情影响,2020 年
该车型配套产品产量远低于预期,导致 2020 年未达到预计效益。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截至期末投资进度为 104.21%,主要是本年投入永久补充流动金额包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金额 313.23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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