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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
2021 年 04 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甫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正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正军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对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旭蓝天”)2020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1)第 105017 号)。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8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 10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34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51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57
第八节 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58
第九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59
第十节 公司治理 ............................................................................................................................ 597
第十一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73
第十二节 财务报告 .......................................................................................................................... 74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目录 ................................................................................................................ 219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东旭蓝天 股票代码 000040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东旭蓝天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TUNGHSU AZURE RENEWABLE ENERGY CO.LTD.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王甫民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东门中路 1011 号鸿基大厦 25-27 楼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518001
办公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东门中路 1011 号鸿基大厦 25-27 楼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518001
公司网址 www.dongxulantian.com
电子信箱 sz000040@dongxu.com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王正军 刘莹
联系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菜园街 1 号
深圳市罗湖区东门中路 1011 号鸿基大
厦 25 楼
电话 010-63541562 0755-82367726
传真 --- ---
电子信箱 sz000040@dongxu.com sz000040@dongxu.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的名称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证券中心办公室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组织机构代码 19217441-8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无变更。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无变更。
五、其他有关资料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 号万通新世界写字楼 A 座 24 层
签字会计师姓名 王雅栋 康利岩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适用 √ 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020 年 2019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8 年
营业收入(元) 3471428437.98 6805761615.72 -48.99% 8676289465.1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元)
-1020892685.09 -957109228.27 -6.66% 1117732285.0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1107282541.04 -974626991.58 -13.61% 7461274.9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元)
547736979.29 580380937.26 -5.62% -3833258263.7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6866 -0.6437 -6.67% 0.828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6866 -0.6437 -6.67% 0.828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05% -6.84% -1.21% 9.18%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18 年末
总资产(元) 26201168826.73 30987232190.53 -15.45% 34423044803.1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元)
12173091627.70 13411944757.84 -9.24% 14500442724.54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 是 √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 是 □ 否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备注
营业收入(元) 3471428437.98 6805761615.72 主要系新能源业务,生态环保营业收入扣除金额(元) 2667339.88 1257531.19 主要系废旧物资销售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元) 3468761098.10 6804504084.53 主要系新能源业务,生态环保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559073338.24 767850131.97 1177464075.41 967040892.3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3592586.18 -227328771.07 81723452.79 -821694780.6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80063461.93 -191107508.97 -49958173.46 -786153396.6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31297180.63 728139746.92 179475671.03 71418741.97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 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金额 2019 年金额 2018 年金额 说明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89596167.11 93132421.76 1335480709.68主要系处置子公司产生的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
34189408.94 31067801.48 14855149.33
受的政府补助除外)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50383760.38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10295512.18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2073810.92 693131.59
债务重组损益 -18182200.00收购子公司产生的债务重组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240704482.12 2600000.00主要系收购公司抵偿应收账款产生的减值转回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88276809.37 -109799032.90 -5591554.24主要系贷款违约计提违约金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6985779.29
减:所得税影响额 2637944.63 1271284.65 294264629.0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06426.18 -2314046.70 871336.92
合计 86389855.95 17517763.31 1110271010.04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15 号——上市公司从事电力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公司多年来紧跟国家战略,聚焦新能源及环保绿色产业,持续推进“智慧能源+环保治理”产业模式,致力于成为国内领先的环保新能源综合服务商。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与管理层凝心聚力、应对挑战,继续坚守新能源及生态环保主业,积极探索产业合作新模式。
(一)公司主要业务
新能源业务方面,公司拥有光伏组件生产、电站开发、施工建设、智能运维、技术研发等完整光伏发电体系,自持光伏电站并网装机容量超1GW,处于行业第一梯队。除此之外,公司还搭建了光伏电站智能运维管理平台,实现了光伏电站大数据采集、智能化故障诊断、运维管理全周期的智慧能源管理。
生态环保业务方面,公司积极布局生态综合治理、水环境修复及运营、土壤及矿山修复等领域,全力打造环保新常态下“宜居+宜业+宜商”的区域发展环境,为地方政府提供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保等领域的规划、设计、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等全周期解决方案。
(二)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2020年9月22日,在第75届联合国大会期间,中国提出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
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公司所处的新能源及环保行业均具有天然的绿色低碳属性,与碳中和理念十分契合,产业发展迎来良好机遇。
1、新能源行业
为了实现“碳中和”目标,有效利用可再生能源减少碳排放的手段必不可少。在2020年12月举办的气候雄心峰会上,我国宣布到2030年,中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将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非化石能源 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25%左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2亿千瓦以上。2021年3月5日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扎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据中国银河证券发布的行业研究报告预计,2026年左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有望提前达到12 亿千瓦以上目标,新能源产业打开十年黄金发展周期。
2、生态环保行业
实现“碳中和”的另一条有效路径是增加碳吸收,环境修复等环保产业成为主战场。十四五”是中国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时期,也是2035年实现根本好转的关键基础。历经清库整理,PPP市场开始回暖,随着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进、融资环境转好及多项环境经济政策加速落地,“十四五”期间环保产业有望步入新一轮发展周期,在更市场化的价格机制下环保企业盈利能力有望进一步增强,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公司经营模式
对于新能源及生态环保业务中涉及的工程类业务,主要模式包括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EPC、PPP等。公司已获得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等多项资质证书,及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等多项认证,并申报取得了多项国家专利。
对于新能源发电业务,采用电量销售结算经营模式。涉及风电和太阳能光伏电站需完成项目核准/备案、环评、节能评估、土地等相关流程后开工建设,建设完成后需要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并与电网公司签署购售电协议后投入运行,发电量并入指定的并网点,实现电量交割,电价执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复的上网电价。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主要资产 重大变化说明
固定资产 主要系本期处置子公司影响
在建工程 本期投入
应收票据 主要系本期商业承兑汇票结算减少的影响
存货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至合同资产科目
合同资产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从存货科目转入
其他流动资产 主要系使用前期留抵税额的影响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本期新增股权投资
商誉 主要系本期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影响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商业模式优势
公司始终秉承“让天更蓝,让生活更美好”的企业愿景,聚焦绿色产业,巩固推进“智慧能源+环保治理”的产业模式,致力于成为领先的环保新能源综合服务商。公司凭借独特的商业模式、强大的产业整合能力及市场开拓能力等优势,通过打造综合化服务平台,为客户提供智慧能源运营服务、生态环境治理等一揽子绿色发展解决方案,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得以提升。
(二)规模化运营优势
公司拥有新能源电站开发、工程设计、施工建设、智能运维、技术研发等完整的发电业务体系。公司依托强大的业务体系后盾,通过近年来新能源项目开发的业务积累,在全国百余县市建立了电站项目公司,同当地政府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并网电站规模已超1GW,已建成电站批复电价维持二十年不变,可带来持续稳定的业绩保障,是公司重要的压舱石资产。公司搭建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光伏电站远程集控智能运维平台已投运,经过不断优化升级,该系统已实现了光伏电站大数据采集、智能化故障诊断、运维管理全周期的智慧能源管理,为电站的安全平稳运营提供重要保障。
(三)产业整合优势
经过多年产业积累和产业链整合,公司快速实现了新能源产业布局,并成功拓宽了绿色产业链,全面布局生态环保行业,涉足生态修复、流域治理、水处理等业务领域,积累了丰富的行业整合经验,也为公司未来围绕环保新能源综合服务产业链进行前瞻性布局、开拓新的增长动能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人才使用效能优势
公司高度重视人才培养,不断加强人力资源管理能力建设,积极营造尊重人才、爱护人才的企业氛围,积极为员工干事创业和实现价值提供机会和条件,营造良性的学习与竞争氛围,努力形成团结奋进、和谐创业的合力,建设大气包容、和谐奋进的合作共事平台。通过近几年规模化的运作,公司团队综合能力进一步增强、队伍结构更加优化、人才使用效能不断提高。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2020年,公司发展环境面临宏观经济下行、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诸多不确定性因素,公司始终保持战略定力,聚焦主
业巩固推进环保新能源综合服务商这一独特产业模式。在董事会及管理层的带领下,公司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与项目建设,持续推动组织体系改革强化科学化管理,积极谋划部署央企合作新模式,努力改善公司经营困境。
报告期内,除新能源发电业务收入较为稳定外,新能源EPC工程及生态环保业务等资金驱动型业务推进不达预期。另外,财务费用及计提资产减值等因素影响公司当期利润。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4.71亿元,同比下降48.99%,实现归母净
利润-10.21亿元,同比下降6.66%。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262.01亿元,归母净资产为121.73亿元。
(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抓好安全生产及运营
疫情发生以来,公司迅速行动,科学防控、精准施策,全力做好疫情防控。自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在全国爆发以来,公司积极响应并严格执行党和国家各级政府对病毒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努力克服各种不利因素,全员抓好安全生产,做到不停工不松懈,保证了新能源发电业务稳固运营。同时,公司积极响应号召践行社会责任,以实际行动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期间,向金寨县红十字会累计捐赠食用油2.5吨,医用酒精3000瓶;向安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捐赠价值10万元的防疫物资;向公司承建光伏扶贫电站的所在地捐赠7000只N95口罩。
(二)探索国企合作新模式,内蓄公司发展动能
2020年9月,公司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吉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签署《关于合作开发新能源项目框架协议》,双方将利用各自拥有的资源和优势,在光伏、风电等新能源等项目上实现优势互补。合作期内,双方拟达成 2-3GW 新能源项目的合作目标。同年11月,双方落地首个合作项目,联合开发建设汪清县70MW平价光伏发电项目。国有企业具有良好社会信誉和品牌形象,资金实力及投融资优势明显,此合作模式,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增收的战略目标。
(三)统筹资产清收及盘活,化解债务风险报告期内,公司成立债务风险化解小组积极与各债权方协商债务化解方案,努力消除或减少控股股东债务违约带来的不利因素。2020年度累计达成展期协议的贷款共计23.77亿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有息负债合计91.21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16.39%。同时,公司持续深化各类资产盘活及债权清收工作。一方面,2020年累计申报项目补贴资金共计10.3亿元,已收到
新补贴资金1.61亿元;另一方面,公司加大EPC工程欠款的回收力度,收回抵偿资产三门峡英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菏泽融邦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
(四)坚定新能源主业,精细化管控提升效率
电站资产“压舱石”的战略定位不断夯实,公司运维业务技术、生产经营与营销管理领先业内,随着生产标准化体系逐步落地,发电量实现稳定增长。报告期末,公司自持光伏电站55座,覆盖全国16个省市自治区,并网装机量超1GW,全年累计发电量12.73亿度,超发4378万度,等效利用小时数1281小时。
(五)生态环保项目荣获多个奖项,品牌竞争力提升
生态环保业务是资金驱动型行业,新项目需要先垫资投入再回笼,受公司融资功能受限,融资环境整体偏紧等因素影响,公司运营资金较为紧张。因此,公司及时调整生态环保业务战略,重新梳理业务及人员体系,做好现有项目的收尾及回款工作。同时强化风险管理,重点跟踪储备传统EPC模式下优质项目。2020年,公司打造的邢台园博园项目荣获2020(IFLA)
AAPME荣誉大奖,山东省招远市金泉河景观提升改造项目斩获2020年BALI国家景观奖,公司品牌竞争力进一步提升。
(六)组织管理变革成效显著,打造优秀骨干团队报告期内,根据聚焦主业的发展战略,公司持续推动业务和组织架构的优化,提升管理效率与运营效率。为贯彻落实管理体系改革目标,公司持续推进组织变革与人员优化,积极组建高效管理团队,培养经营技术销售等骨干团队、强化骨干员工的主人翁意识,推动制度体系建设等重点专项工作,有效提升公司凝聚力及人均效能。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15 号——上市公司从事电力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主要生产经营信息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总装机容量(万千瓦) 100.6 95.1
新投产机组的装机容量(万千瓦) 5.5 0
核准项目的计划装机容量(万千瓦) 0 0
在建项目的计划装机容量(万千瓦) 0 0
发电量(亿千瓦时) 12.73 12.49
上网电量或售电量(亿千瓦时) 12.63 12.41平均上网电价或售电价(元/亿千瓦时,含税)
74929402.00 74465942.00
发电厂平均用电率(%) 1.80% 1.66%
发电厂利用小时数(小时) 1281 1318公司售电业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相关数据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2020年度总装机容量较去年同期增加约45MW,主要原因是新增河南三门峡35MW电站和菏泽融邦20MW电站并入公司,该容量为按接收时间进行加权平均后的测算结果。
2.2020年度发电厂等效利用小时数较上年同期明显下降,降幅达2.81%,主要原因是2020年公司电站所在区域光资源略有下降,次要原因是部分区域如山东、冀北、宁夏、蒙东等地限电率较上年同期略有增加。
3.发电厂平均厂用电率较去年同期明显升高,增幅达8.43%,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等效利用小时数下降,对应单位发电量下降,而单位装机容量的厂用电量几乎未变,故厂用电率大幅上升。
二、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参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一、概述”相关内容。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2020 年 2019 年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营业收入合计 3471428437.98 100% 6805761615.72 100% -48.99%分行业
物业及房屋租赁 88527968.47 2.55% 282689638.58 4.15% -68.68%
新能源收入 1349642742.20 38.88% 3633621814.28 53.39% -62.86%
生态环保收入 490925518.36 14.14% 1005722474.66 14.78% -51.19%
供应链收入 1542332208.95 44.43% 1883727688.20 27.68% -18.12%分产品
物业及房屋租赁 88527968.47 2.55% 282689638.58 4.15% -68.68%
新能源收入 1349642742.20 38.88% 3633621814.28 53.39% -62.86%
生态环保收入 490925518.36 14.14% 1005722474.66 14.78% -51.19%
供应链收入 1542332208.95 44.43% 1883727688.20 27.68% -18.12%分地区
西北地区 203586671.31 5.86% 352313476.69 5.18% -42.21%
华东地区 1209796516.49 34.85% 2302680707.76 33.83% -47.46%
华北地区 1077765841.29 31.05% 2787407552.47 40.96% -61.33%
东北地区 170445118.00 4.91% 170160383.11 2.50% 0.17%
西南地区 258280678.34 7.44% 79787784.20 1.17% 223.71%
华南地区 49640977.77 1.43% 690535980.32 10.15% -92.81%
华中地区 499322394.24 14.38% 371944603.57 5.47% 34.25%
香港地区 0.00 0.00% 30796815.54 0.45% -100.00%
东盟地区 0.00 0.00% 10824182.28 0.16% -100.00%
澳洲地区 2167169.13 0.06%
欧盟地区 423071.41 0.01% 9310129.78 0.14% -95.46%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 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15 号——上市公司从电力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单位:元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分产品
新能源收入 1349642742.20 902035512.84 33.16% -62.86% -69.63% 14.91%
生态环保收入 490925518.36 486036738.35 1.00% -51.19% -48.23% -5.65%
供应链收入 1542332208.95 1545920360.86 -0.23% -18.12% -17.26% -1.04%分地区
华东地区 1209796516.49 1040644447.84 13.98% -47.46% -49.65% 3.73%
华北地区 1077765841.29 1001604688.19 7.07% -61.33% -59.83% -3.47%
华中地区 499322394.24 478640290.01 4.14% 34.25% 83.98% -0.62%相关财务指标发生较大变化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行业分类 项目 单位 2020 年 2019 年 同比增减电力
销售量 亿千瓦时 12.63 12.41 1.77%
生产量 亿千瓦时 12.73 12.49 1.92%
库存量 亿千瓦时 0 0 0.00%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 30%以上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行业和产品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物业及房屋租赁 营业成本 76514429.86 2.54% 152640103.55 2.57% -49.87%
新能源收入 营业成本 908594427.07 30.12% 2970467254.51 50.09% -69.41%
生态环保收入 营业成本 486036738.35 16.11% 938800842.98 15.83% -48.23%
供应链收入 营业成本 1545920360.86 51.24% 1868409864.45 31.51% -17.26%
单位:元
产品分类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物业及房屋租赁 营业成本 76514429.86 2.54% 152640103.55 2.57% -49.87%
新能源收入 营业成本 908594427.07 30.12% 2970467254.51 50.09% -69.41%
生态环保收入 营业成本 486036738.35 16.11% 938800842.98 15.83% -48.23%
供应链收入 营业成本 1545920360.86 51.24% 1868409864.45 31.51% -17.26%说明不适用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 是 □ 否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人民币万元
被购买方名称 股权取得时点股权取得成本股权取得比例
(%)股权取得方式
购买日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武安市普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0/4/30 23000.00 100.00 非同
一控制企业合并
2020/4/30 支付股权对价;实际控制
1440.74 535.01
三门峡英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0/6/30 100.00 2020/6/30 资产交接;实际控制
303.32 -369.77菏泽融邦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0/10/3
1
0.0001 100.00 2020/10/3
1支付股权对价;实际控制
176.60 -197.16
2、本期新设增加的子公司
公司名称 公司关系 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万元)实际出资额(万元)出资期限
直接 间接
甘肃旭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三级子公司 100.00 500.00 2023/10/29前
贵州旭榕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三级子公司 100.00 500.00 2030/12/31前
安徽康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三级子公司 100.00 5000.00 2025/12/31前
深圳市旭星达科技有限公司 二级子公司 100.00 10000.00
北京七彩蓝天农业有限公司 二级子公司 100.00 5000.00 2070/11/1前
北京绿产国际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一级子公司 100.00 5000.00 71.50 2050/3/6前
义县弘吉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二级子公司 70.00 70.00 10.00 2020/1/13前
佳木斯市旭宏新能源有限公司 二级子公司 100.00 100.00 2020/3/26前
安平县旭洲商贸有限公司 三级子公司 100.00 5000.00 2040/10/28前
湖南旭腾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三级子公司 100.00 1000.00 2030/11/18前
义县旭阳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三级子公司 100.00 100.00 8.00 2020/1/21前
辽宁景顺太阳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四级子公司 100.00 1000.00 2020/12/10前
3、本期减少合并范围
子公司名称 股权处置价款股权处置比例
(%)股权处置方式丧失控制权的时点丧失控制权时点的确定依据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张北旭弘电力有限公司
80.00 协议转让 2020.12.31 权力机构批准,完成财产交接,控制权转移
219.94
东旭制胜(厦门)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1.00 51.00 协议转让 2020.6.30 权力机构批准,完成财产交接,控制权转移
44829.18深圳市鸿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31000000.00 100.00 协议转让 2020.2.29 权力机构批准,完成财产交接,控制权转移
16706297.73张北旭弘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0 100.00 协议转让 2020.11.30 权力机构批准,完成财产交接,控制权转移
9452458.69汪清县振发投资有限公司
127400000.0
0
70.00 协议转让 2020.12.31 权力机构批准,完成财产交接,控制权转移
-119975565.26辽宁景顺太阳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00 协议转让 2020.11.30 权力机构批准,完成财产交接,控制权转移
1194354.32
合计 158400002.0
0
-92577405.40
续前表:
子公司名称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的金额张北旭弘电力有限公司
20.00
东旭制胜(厦门)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鸿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张北旭弘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汪清县振发投资有限公司
10.00 25000000.00 18200000.00 -6800000.00辽宁景顺太阳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合计 25000000.00 18200000.00 -6800000.00
备注:深圳市鸿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深圳市宝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辽宁景顺太阳能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子公司葫芦岛市旭蓝新能源有限公司随母公司处置而减少。
4、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本公司子公司长春市旭蓝新能源有限公司、安阳东沪龙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大连旭木贸易有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鑫升优贸易有限公司、江苏旭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青岛旭蓝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东信旭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扬州旭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合肥旭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野旭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旭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高安旭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大庆市红岗区旭峰新能源有限公司、大庆市红岗区旭通新能源有限公司、麦盖提旭蓝新能源有限公司、驻马店市旭蓝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莱芜市旭蓝新能源有限公司、郧西县旭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田县弘吉电力有限公司、十堰旭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宁远县旭弘电力有限公司、三门振旭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哈尔滨旭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旭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旭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茌平正旭新能源有限公司、银川旭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南乐东旭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大名县旭蓝新能源有限公司、白水旭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陆丰旭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嘉旭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旭宁盛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涞源县旭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阳原旭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大庆高新区旭宏新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旭森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安阳旭冠日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长垣县旭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已于本报告期注销。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1122171362.15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32.32%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0.00%
公司前 5 大客户资料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1 客户 1 371792294.79 10.71%
2 客户 2 206707896.20 5.95%
3 客户 3 192506424.33 5.55%
4 客户 4 188901909.00 5.44%
5 客户 5 162262837.83 4.67%
合计 -- 1122171362.15 32.32%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1643593320.99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50.35%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0.00%
公司前 5 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1 供应商 1 930515491.79 28.50%
2 供应商 2 314988868.59 9.65%
3 供应商 3 192657137.10 5.90%
4 供应商 4 109889855.15 3.37%
5 供应商 5 95541968.36 2.93%
合计 -- 1643593320.99 50.35%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20 年 2019 年 同比增减 重大变动说明
销售费用 9258625.66 14605977.87 -36.61% 营业收入减少同向变动
管理费用 171725800.07 269191422.99 -36.21% 营业收入减少同向变动
财务费用 638099541.48 609740021.58 4.65% 本期部分借款逾期计提罚息影响
研发费用 26008248.71 35414974.27 -26.56%主要系本期研发投资投入减少的影响
4、研发投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通过项目研发,形成新能源及环保专利技术,在提高主营业务竞争力的同时形成技术储备。截至目前,主要研发项目已开发完成或已进入开发阶段,预计会对公司在新能源及环保领域发展构成积极影响。
公司研发投入情况
2020 年 2019 年 变动比例
研发人员数量(人) 111 123 -9.76%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19.40% 14.06% 5.34%
研发投入金额(元) 30408060.99 40756211.06 -25.39%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0.88% 0.60% 0.28%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金额(元) 4399812.28 6894394.88 -36.18%
资本化研发投入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14.47% 16.92% -2.45%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726937085.92 8801975585.37 -57.6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179200106.63 8221594648.11 -61.3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47736979.29 580380937.26 -5.62%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47260651.90 90121502.65 285.32%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11276194.00 4788646860.20 -72.6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64015542.10 -4698525357.55 -79.48%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17578471.38 2427079787.62 -53.9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57354854.81 5093073373.94 -79.24%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0223616.57 -2665993586.32 -102.2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57396511.81 -6783706421.03 -94.73%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本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减少,主要系本期业务量下降,现金流入减少;
2.本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减少,主要系本期业务量下降,现金流出减少;
3.本期投资活动现金流入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本期收回股权投资款;
4.本期投资活动现金流出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上期将财务公司存款列为受限资金,列示为投资活动现金流出;
5.本期筹资活动现金流入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本期融资规模减少的影响;
6.本期筹资活动现金流出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本期融资规模减少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大于年度净利润,主要系本期计提各类减值及应付未付的利息影响。
三、非主营业务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占利润总额比例 形成原因说明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投资收益 -89304863.00 8.48% 主要系本期处置子公司亏损 否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0.00%
资产减值 -177690435.95 16.87%主要系本期合同资产及商誉计提减值否
营业外收入 23048468.54 2.19%主要系本期收购公司负商誉影响否
营业外支出 101029765.73 9.59%主要系公益性捐赠支出及逾期借款违约金的影响否
信用减值损失 -316468579.49 30.05%主要系因天津鸿运东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注销单项计提减值的影响否
四、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公司 2020 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或新租赁准则且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适用
单位:元
2020 年末 2020 年初
比重增减 重大变动说明金额占总资产比例金额占总资产比例
货币资金 3370043797.25 12.86% 4717284263.63 15.43% -2.57%
应收账款 2903702603.31 11.08% 2986108843.89 9.77% 1.31%
存货 96439466.66 0.37% 239799114.49 0.78% -0.41%
投资性房地产 1493750910.15 5.70% 1539722510.04 5.04% 0.66%
长期股权投资 9538649.27 0.04% 9266106.87 0.03% 0.01%
固定资产 5279901076.95 20.15% 5820999223.56 19.05% 1.10%
在建工程 656334037.30 2.50% 524358423.69 1.72% 0.78%
短期借款 1747149315.16 6.67% 2590779510.12 8.48% -1.81%
长期借款 2504442228.91 9.56% 3288240859.86 10.76% -1.20%
预付账款 3881705753.36 14.82% 4883792708.46 15.98% -1.16%其他非流动资产
3822173629.38 14.59% 4444466863.38 14.54% 0.05%
应付账款 3125872550.73 11.93% 4046836598.21 13.24% -1.3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455378111.14 13.19% 3023989648.89 9.89% 3.30%
长期应付款 1414206771.12 5.40% 1789898313.12 5.86% -0.46%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期初数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本期计提的减值本期购买金额本期出售金额其他变动期末数金融资产
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4275282.24 -143297.04 618200000.00 622331985.20
上述合计 4275282.24 -143297.04 618200000.00 622331985.20
金融负债 0.00 0.00其他变动的内容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是 √ 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3069988535.70 集团财务公司存款及应收利息、保证金存款、司法冻结资金、银行质押及共管资金、存出投资款投资性房地产 1437947379.13 抵押
固定资产 1570419344.88 抵押
无形资产 48826381.90 抵押
长期股权投资 4581880500.02 质押
应收账款 192520000.00 质押
存货 10996882.64 冻结
合计 10912579024.27
五、投资状况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变动幅度
1117139721.49 1596339047.65 -30.02%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被投资公司名称主要业务投资方式投资金额持股比例资金来源合作方投资期限产品类型截至资产负债表日的进展情况预计收益本期投资盈亏是否涉诉披露日
期(如有)披露索
引(如有)鼎晖恒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投资
其他 600000000.00
23.84
%自有资金北京厚德义投资有限公司
不定期 投资已完成投资
不适用 0.00 否
合计 -- -- 600000000.00 -- -- -- -- -- -- 不适用 0.00 -- -- --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项目名称投资方式是否为固定资产投资投资项目涉及行业本报告期投入金额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实际投入金额资金来源项目进度预计收益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收益未达到计划进度和预计收益的原因披露日
期(如有)披露索
引(如有)
金寨一期
100MW项目
自建 是光伏行业
128623
5.85
354797
853.22募集资
金+自筹
43.04% 不适用
金寨二期
100MW光伏项目
自建 是光伏行业
320367
9.85
143338
976.21募集资
金+自筹
17.39% 不适用林州东姚镇石大沟
自建 是光伏行业
527283.
02
168140
386.34募集资
金+自筹
67.53% 不适用河南卫辉唐庄乡新农村
20MW屋顶分
自建 是光伏行业
7001.47
871890
68.68募集资
金+自筹
64.59% 不适用
布式项目安平华融产业
园一期项目
自建 是工业园区
226374
14.19
521228
43.15
自筹 5.69% 不适用
六安金寨县
200MW
二期组件项目
自建 是光伏行业
207473
01.26
216761
19.75
自筹 86.70% 不适用东旭大别山年
产 5000吨茶油产业园建设项目
自建 是 农业
496117
51.05
592678
33.58
自筹 28.58% 不适用鸿基禧悦大厦
自建 是 商业
112615
048.83
170053
363.16
自筹 17.67% 不适用
合计 -- -- --
210635
715.52
105658
6444.09
-- -- 0.00 0.00 -- -- --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证券品种证券代码证券简称最初投资成本会计计量模式期初账面价值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本期购买金额本期出售金额报告期损益期末账面价值会计核算科目资金来源境内外股票
000509华塑控股
500000
.00公允价值计量
19800
00.00
239250
.00
22192
50.00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自有资金境内外股票
000506中润资源
10000
00.00公允价值计量
22952
82.24
-38254
7.04
19127
35.20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自有资金
合计 15000 -- 42752 0.00 -14329 0.00 0.00 0.00 41319 -- --
00.00 82.24 7.04 85.20证券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不适用证券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不适用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年份 募集方式募集资金总额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闲置两年以上募集资金金额
2016 年非公开发行
950000 312.76 517043.95 0 222830 23.46% 432956.05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支持上市公司各项业务发展的需要
2018 年非公开发行
195391.12 0.08 76044.06 0 0 0.00% 119347.06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支持上市公司各项业务发展的需要
合计 -- 1145391.12 312.84 593088.01 0 222830 19.45% 552303.11 -- 0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1、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 312.76 万元,其中用于募投项目 312.76 万元,累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517043.95 万元。
2、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 0.08 万元,其中用于募投项目 0.08 万元,累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76044.06 万元。
注:1、公司如在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或报告期之前募集资金的使用延续到报告期内的,应当披露本部分的内容。
2、报告期募集公司债、发行优先股(含符合规定发行优先股购买资产)的也适用相关披露。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
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
(1)本报告期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
(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承诺投资项目
莒县 40MW 项目 否 33900 33900 0.01 31147.35 91.88%
2017 年
02 月 01日
1698.86 是 否
长武 30MW 项目 是 23000 0.02 13.48 不适用 是
广水 40MW 项目 否 30500 30500 30500 100.00%
2018 年
01 月 01日
1795.79 是 否
仙桃 20MW 项目 否 15900 15900 13459.74 84.65%
2017 年
05 月 01日
536.96 否 否
仙居 20MW 项目 否 17200 0.01 11109.25 242.5 不适用 是
龙泉 30MW 项目 否 26400 26400 0.02 24296.32 92.03%
2017 年
12 月 01日
1558.96 是 否
金寨 200MW 项目 否 164000 29.25
108761.8
2
1688.65 不适用 是内蒙古察右中旗
70MW 项目
否 65000 1.2 不适用 是
赤峰 20MW 项目 否 18650 18650 17466.68 93.66%
2017 年
05 月 01日
1459.81 是 否
赤峰 100MW 项目 是 88250 不适用 是
卫辉 20MW 项目 否 17800 262.51 4305.11 不适用 是
林州 80MW 项目 否 66400 0.12 63025.57 -702.7 不适用 是
攸县 100MW 项目 否 81600 20234.73 不适用 是
澧县 60MW 项目 否 45120 不适用 是
澧县 40MW 项目 是 30080 不适用 是
娄底 140MW 项目 否 112700 42.31 不适用 是
娄底 40MW 项目 否 32000 20.82 28645.87 不适用 是
娄底 20MW 项目 是 16000 不适用 是
茶陵 80MW 项目 是 65500 不适用 是
汪清 100MW 项目 是 74000 74000 100.00%
2017 年
12 月 01日
6210.29 是 否
舟山 14MW 项目 是 7500 7500 100.00%
2018 年
01 月 01日
745.96 是 否
新泰 50MW 项目 是 43933.85 39125.06 89.05%
2017 年
12 月 01日
1950.04 否 否
中阳 20MW 项目 否 2984.24 不适用 是
沧州 15MW 项目 是 10122.5 9512.67 93.98%
2018 年
01 月 01日
819.52 是 否
卫辉 20MW 屋顶项目 否 4787.99 不适用 是
胶州 10.96MW 项目 是 6290.72 5501.7 87.46%
2018 年
01 月 01日
394.18 是 否
汪清 30MW 项目 是 21103 12714.34 60.25%
2018 年
09 月 01日
1568.66 是 否
青铜峡 50MW 项目 是 32285.3 7908.52 24.50%
2018 年
10 月 01日
1930.02 是 否
广水 20MW 项目 否 14064 10405.22 701.14 不适用 是
衡东 40MW 项目 否 28123 20264.37 1268.99 不适用 是
新疆第十师 60MW 项目
否 41071 14634.31 -90.12 不适用 是
高密 3MW 项目 否 2050 2050 2050 100.00%
2017 年
12 月 01日
147.96 是 是
台州 20MW 项目 否 12872 6685.54 498.49 不适用 是
中储粮 180.64MW 项目
否 121700 0.08 22004.62 965.3 不适用 是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169880
322635.3
7
312.84
593088.0
1
-- -- 25389.26 -- --超募资金投向无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合计 -- 1169880
322635.3
7
312.84
593088.0
1
-- -- 25389.26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1、金寨 200MW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因项目情况变化、光伏行业相关政策调整等,项目建设进度缓于预期,预计实际收益率将远低于预期,为提高剩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 2020 年 1 月 20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0 年 2 月 6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终止实施以上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已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公告。
2、林州 80MW 项目已并网部分尚未取得国家光伏补贴指标,本年度亏损。
3、由于天气原因,2020 年仙桃 20MW 项目发电收益有所下降,实现 81%的预计效益;由于新泰 50MW
项目辐照量同比降低,实现 93%的预计收益。
4、广水 20MW 项目、衡东 40MW 项目、新疆第十师 60MW 项目、台州 20MW 项目、中储粮 180.64MW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因项目情况变化、光伏行业相关政策调整等,项目建设进度缓于预期,预计实际收益率将远低于预期,为提高剩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 2020 年 1 月 20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
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0 年 2 月 6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终止实施以上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已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公告。
5、新疆第十师 60MW 项目已并网部分尚未取得国家光伏补贴指标,本年度亏损。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1、茶陵 80MW 项目、娄底 20MW 项目、赤峰 100MW 项目、长武 30MW 项目、澧县 40MW 项目的变更情况,详见“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2、仙居 20MW 项目、林州 80MW 项目、娄底 40MW 项目、卫辉 20MW 屋顶项目、卫辉 20MW 项目、
攸县 100MW 项目、察右中旗 70MW 项目、澧县 60MW 项目、娄底 140MW 项目、中阳 20MW 项目、
金寨 200MW 项目情况,详见本附件 1“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1、经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30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19 年
8 月 15 日召开的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中止实施仙居 20MW 项目、林州 80MW 项目、娄
底 40MW 项目、卫辉 20MW 屋顶项目、卫辉 20MW 项目、攸县 100MW 项目、察右中旗 70MW 项目、
澧县 60MW 项目、娄底 140MW 项目、中阳 20MW 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经公司 2020 年 1 月 20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 2020 年 2
月 6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终止金寨 200MW 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2、经公司 2020 年 1 月 20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 2020
年 2 月 6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对广水 20MW 项目、衡东 40MW 项目、新疆 60MW
项目、高密 3MW 项目、台州 20MW 项目、中储粮 180.64MW 项目进行终止,将剩余募集资金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无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本报告期实际投入金额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
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汪清
100MW 项目
茶陵 80MW
项目、娄底
20MW项目
74000 74000 100.00%
2017 年 12
月 01 日
6210.29 是 否
舟山 14MW项目
茶陵 80MW
项目、娄底
20MW项目
7500 7500 100.00%
2018 年 01
月 01 日
745.96 是 否
新泰 50MW项目赤峰
100MW 项目
43933.85 39125.06 89.05%
2017 年 12
月 01 日
1950.04 否 否
中阳 20MW项目赤峰
100MW 项
2984.24 不适用 是
目
沧州 15MW项目赤峰
100MW 项目
10122.5 9512.67 93.98%
2018 年 01
月 01 日
819.52 是 否
卫辉 20MW屋顶项目赤峰
100MW 项目
4787.99 不适用 是胶州
10.96MW项目赤峰
100MW 项目
6290.72 5501.7 87.46%
2018 年 01
月 01 日
394.18 是 否
汪清 30MW项目
长武 30MW项目
21103 12714.34 60.25%
2018 年 09
月 01 日
1568.66 是 否青铜峡
50MW项目
澧县 40MW项目
32285.3 7908.52 24.50%
2018 年 10
月 01 日
1930.02 是 否
合计 -- 195235.37 0 164034.52 -- -- 13618.67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1、茶陵 80MW 项目及娄底 20MW 项目因施工水面情况变化较大,项目建设难度加大,建设成本大幅增加导致收益低于预期等原因一直未能开工建设,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募投项目建设,提高募投项目收益水平,公司 2017 年 6 月 19 日召开的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7 年 6 月 29 日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将茶
陵 80MW 项目及娄底 20MW 项目变更为汪清县 100MW、舟山 14MW 项目。公司独
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已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公告。
2、赤峰 100MW 项目因政策变化收益率远低于预期,项目未开工建设,为了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募投项目建设,提高募投项目收益水平,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17 年 11月 22 日召开 2017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赤峰 100MW 项目变更为:新泰 50MW 项目、中阳 20MW 项目、卫辉
20MW 屋顶项目、沧州 15MW 项目、胶州 10.96MW 项目。原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308.30 万元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根据相关规定妥善安排使用。公司独立董
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已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公告。
3、长武 30MW 项目、澧县 40MW 项目因项目情况变化项目建设进度缓于预期,收益
率远低于预期,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募投项目建设,提高募投项目收益水平,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16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18 年 9 月 3 日召开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长武 30MW 项目、澧县 40MW 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及前次变更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合计为 53388.30 万元,变更为:汪清 30MW项目、青铜峡 50MW 项目。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已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公告。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
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卫辉 20MW 屋顶项目、中阳 20MW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因项目情况变化,项目建设
进度缓于预期,预计实际收益率将远低于预期,为提高剩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
于 2019 年 7 月 30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19 年 8 月 15 日召开的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终止实施以上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已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公告。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卫辉 20MW 屋顶项目、中阳 20MW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因项目情况变化,项目建设
进度缓于预期,预计实际收益率将远低于预期,为提高剩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
于 2019 年 7 月 30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19 年 8 月 15 日召开的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终止实施以上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已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公告。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 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公司类型 主要业务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东旭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子公司投资兴办实业
109469732
34.61
179380569
58.80
962917734
0.28
56961768.7
6
-362445087
.45
-362329797
.20
四川东旭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子公司 电力工程
200000000.
00
206648336
7.43
225559585.
48
104486909.
00
136827581.
72
136865542.
14西藏东旭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子公司 电力工程
200000000.
00
504849573
6.85
93898165.1
8
163266609.
02
-134874567
.10
-131672771
.55安徽东旭康图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子公司光伏组件生
产、销售
100000000.
00
371922015.
56
-250139860
.50
183195892.
52
-406378314
.71
-403872795
.53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武安市普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收购
三门峡英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收购
菏泽融邦新能源有限公司 收购
甘肃旭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新设
贵州旭榕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新设
安徽康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新设
深圳市旭星达科技有限公司 新设
北京七彩蓝天农业有限公司 新设
北京绿产国际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新设
义县弘吉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新设
佳木斯市旭宏新能源有限公司 新设
安平县旭洲商贸有限公司 新设
湖南旭腾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新设
义县旭阳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新设
辽宁景顺太阳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新设
张北旭弘电力有限公司 处置 确认投资收益 219.94 元
东旭制胜(厦门)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处置 确认投资收益 44829.18 元
深圳市鸿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处置 确认投资收益 16706297.73 元
张北旭弘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处置 确认投资收益 9452458.69 元
汪清县振发投资有限公司 处置 确认投资收益-119975565.26 元
辽宁景顺太阳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处置 确认投资收益 1194354.32 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6年12月21日,本公司与信达金控(宁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金控”)、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泰康”)共同投资设立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信控东旭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宁波信控新能源合伙”)。2017年1月,信达金控作为普通合伙人出资100 万元,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作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
出资10亿元,本公司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出资5亿元。2017年1月6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旭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向其融资
人民币15亿元,由于在国投泰康投资期内合伙企业若不能按时足额分配国投泰康投资预期收益等情形下,公司需按相关协议
约定条件受让国投泰康持有的合伙企业份额,因此该有限合伙企业属于本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范围。
2017年3月17日,本公司与广州南粤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南粤”)、长城新盛信托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长城新盛信托”)共同设立广州南粤趋势创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州南粤投资有限合伙”)。
广州南粤作为普通合伙人出资1万元,长城新盛信托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出资4.95亿元,本公司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出资2亿元。合伙企业成立后,本公司向其融资人民币6.95亿元,由于优先级有限合伙人享有本金及利息优先受偿权,因此该有限合伙企业属于本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范围。
2017年6月14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旭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向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信金东旭二期新能源投资基金”融资7.5亿元信托资金。基金计划由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保证人,本公司作为基金计划的次级委托人,出资2.5亿认购次级收益权,并约定公司按相关协议约定条件受让中信信托有限公司持有的合伙企业份额。因此该信托计划属于本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范围。
2017年9月29日,本公司与宁波鼎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鼎杭”)、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信托”)共同投资设立杭州旭海鼎杭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杭州旭海合伙”)。宁波鼎杭作为普通合伙人出资100 万元,天津信托作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出资10亿元,本公司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出资5亿元。合伙企业成立后,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旭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向其融资人民币15亿元,由于在天津信托投资期内合伙企业若不能按时足额分配天津信托投资预期收益等情形下,公司需按相关协议约定条件受让天津信托持有的合伙企业份额,因此该有限合伙企业属于本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范围。
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行业格局及趋势
详细内容请参见本报告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二)公司未来发展战略
2021年是保障“十四五”规划顺利起航的奠基之年,也是冲刺碳达峰、推进碳中和的关键节点。在碳中和理念、“十
四五”规划等政策加持下,新能源及环保企业的融资环境将持续改善,行业增长进入景气周期。公司将紧跟国家战略步调
充分利用各类资源优势,继续聚焦新能源及环保绿色产业,持续推进“智慧能源+环保治理”产业模式,致力于成为领先的环保新能源综合服务商。
(三)2021年工作重点
1、主业拓展方面,现有光伏电站有效保障公司运营资金稳定。
公司在手光伏电站资产质量较优,每年电费收入约9亿元,截至2020年末应收新能源发电补贴款12.16亿元,新能源发电补贴落实政策持续向好,公司申报项目补贴资金共计10.3亿元,已收到新能源补贴1.61亿元。新业务方面,基于与央企合作开发的新模式,目前跟踪及在手新能源类项目订单较为充足,2021年经营情况将得到改善。随着公司收入规模和盈利能力的逐步提升,公司具备可持续的经营性现金流入的能力。
2、风险化解方面,政策窗口下债务风险化解顺利推进。
公司将利用国家碳中和产业政策优势,改善经营状况的同时,继续加大与各债权机构的沟通力度,力争通过借新还旧、债务重组、降息缓息等方式维持贷款稳定性、并降低财务费用支出。另外,公司控股股东东旭集团光电显示产业在解决国家“缺芯少屏”、维护供应链安全中发挥重要作用。自出现流动性危机以来,东旭集团得到了国家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并给予帮扶支持。东旭集团及其控股公司通过发挥自身产业及科技优势,企业运营活力得以恢复,风险化解有序推进,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及可收回性将得到保障。
3、内部管理方面,继续加强成本管理和清收催款力度。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成本管理和费用预算控制, 加强对子公司及各业务单元的财务及风险管控,全面优化经营管理措施,提升内部运营管理效率,降低各项运营费用。公司将持续优化现有流程,持续通过定期考核、复盘分析做好过程管理、激发组织活力,通过内部管理改进,效率提升等推动成本降低。与此同时,综合考虑当前市场环境、金融环境及企业自身现状,公司拟处置部分前期已布局但开发难度大、资金投入高、不符合公司目前战略定位的项目,收回部分预付及应收资金,改善公司资产结构。
4、产业投资方面,谨慎评估各类投资并购项目,严控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
除公司正常运营及业务开拓等必须支出外,公司严控各类产业投资及并购类项目支出。对于投资相关部门提出项目,将从产业协同性、资本回收性、经营风险性等角度审慎评估,结合自身情况合理规划把控风险,严格控制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
(四)可能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1、政策风险
由于全球大部分国家及地区光伏发电成本已低于传统化石能源发电成本,光伏发电已成为大部分国家实现碳减排的主要能源形式,各国也相继出台有关鼓励政策推动光伏发电规模的持续增加。尽管光伏行业已进入无补贴时代,但国家若出台新的有关并网消纳、储能配置、非技术成本、市场化交易等方面的产业政策,将对国内光伏行业的转型升级和光伏企业的经
营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
应对措施:针对以上风险,公司将紧跟行业动态及政策导向,将行业及政策的发展趋势与研发、生产和销售结合起来,通过持续进行工艺改进、成本优化、效率提升等措施,实现降本、增效、提质,迎接“平价上网”时代的到来。
2、资金风险
新能源及生态环保产业均属资金密集型产业,对企业营运资金要求较高。受国家宏观形势变化及降杠杆融资调控等政策影响,民营企业融资相对困难,信用风险增加。受东旭集团流动性危机影响,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暂时受限,可自由支配的货币资金较为有限。同时,公司存量债务融资规模较大,财务费用居高不下,影响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应对措施:一方面,公司将围绕年度经营和投资计划开源节流,积极主张各类债权加速资金回流,同时严控各项成本费用支出。另一方面,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债务风险化解工作,加强于金融机构的沟通及合作,通过展期、降息、债务重组等方式缓解公司资金及财务压力。
3.人才流失风险
公司经过多年的业务积累,拥有一支高素质的业务及管理人才队伍,在技术、市场及管理等重要环节积累了丰富经验,是构成公司竞争优势的重要基础。随着新能源产业开启景气周期,国内外同行业头部企业优先启动人才竞争策略,可能会对公司人员稳定产生一定影响,存在人才流失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将继续坚持企业文化建设,把提高员工素质和引进高层次人才作为公司发展的重中之重,建立并完善业务人才和高级管理人才的引进和激励机制,以良好的工作环境与发展机遇吸引并留住人才。同时,通过有计划、有步骤的培训机制,做好公司人才储备及培养工作。
上述提示未包括公司可能发生但未列示的其他风险,请投资者谨慎投资。
十、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
1、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接待对象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20 年 01 月 01日----12 月 31 日
公司 电话沟通 个人 个人 电话沟通记录 电话沟通记录
接待次数 491
接待机构数量 0
接待个人数量 491
接待其他对象数量 0
是否披露、透露或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否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普通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普通股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6月19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因公司 2019 年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
表未能实现盈利,公司 2019 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是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是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是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是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是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不适用
公司近 3 年(包括本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预案)情况1、2018年度分配方案:公司对当年利润分配采取派发现金红利方式,以2018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486873870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5元(含税),送红股0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2019年度分配方案:公司 2019 年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未能实现盈利,公司 2019 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2020年度分配预案:公司 2020年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未能实现盈利,公司 2020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分红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含税)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以其他方式
(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的金额以其他方式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现金分红总额
(含其他方式)现金分红总额
(含其他方式)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2020 年 0.00 -1020892685.09 0.00% 0.00 0.00% 0.00 0.00%
2019 年 0.00 -957109228.27 0.00% 0.00 0.00% 0.00 0.00%
2018 年 111515540.25 1117732285.03 9.98% 0.00 0.00% 111515540.25 9.98%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履行情况股改承诺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东旭集团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1)本集团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以及宝安地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
股东权利或者董事权利,在宝安地产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对有关涉及本集团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2)为了减少和规范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关联交易,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将尽量减少与宝安地产之间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宝安地产《公司章程》、宝安地产有关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宝安地产及其他
股东的合法权益。(3)本集团在本承诺函中作出的各项声明与承诺,同样适用于本集团及本集团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下属除上市公司及
其下属企业以外的其他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本集团将在合法权限范围内促成该等企业履行规范与上市公司之间已经存在或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的义务。(4)本集团承诺,若违反本承诺函而导致上市公司产生任何成本、承担任何责任或者遭受任何损失,本集团同意就上市公司发生的任何成本、责任或者损失进行赔偿。
2015 年 11
月 01 日长期有效正常履行中
东旭集团 保持上市公
1、保证宝安地产资产独立完整。2、保证宝安地产人员独立。3、保证宝安地产的财务独立。4、
2015 年 08 长期有效正常履行
司独立性 保证宝安地产业务独立。5、保证宝安地产机构独立。
月 01 日 中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东旭蓝天全
体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东旭集团、实际控制人李兆廷其他承诺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 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 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的相关规定,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以下承诺:(一)承诺不无偿或
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二)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三)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四)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五)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
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六)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
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承诺: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 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
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兆廷先生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分别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 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016 年 10
月 29 日长期有效正常履行中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东旭集团其他承诺
东旭蓝天董事会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承诺自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一)承诺真
实、准确、完整、公平和及时地公布定期报告、披露所有对投资者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管理;(二)承诺本公司在知悉可能对股票价格产生误导性
影响的任何公共传播媒体出现的消息后,将及时
2016 年 07
月 28 日长期有效正常履行中
予以公开澄清;(三)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认真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和批评,不利用已获得的内幕消息和其他不正当手段直接或间接从事本公司股票的买卖活动。
东旭集团本次非公开股份上市首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进行转让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东旭集团其他承诺
东旭蓝天董事会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承诺自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一)承诺真
实、准确、完整、公平和及时地公布定期报告、披露所有对投资者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管理;(二)承诺本公司在知悉可能对股票价格产生误导性
影响的任何公共传播媒体出现的消息后,将及时予以公开澄清;(三)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认真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和批评,不利用已获得的内幕消息和其他不正当手段直接或间接从事本公司股票的买卖活动。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2018 年 11
月 29 日长期有效正常履行中东旭蓝天全
体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东旭集团、实际控制人李兆廷其他承诺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 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 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的相关规定,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 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贯彻执行上述规定和文件精神,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以下承诺:(一)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
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二)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三)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四)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
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五)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承诺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公司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兆廷承诺: 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
2016 年 01
月 15 日长期有效正常履行中
侵占公司利益。
东旭集团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1)本集团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以及宝安地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
股东权利或者董事权利,在宝安地产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对有关涉及本集团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2)为了减少和规范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关联交易,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将尽量减少与宝安地产之间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宝安地产《公司章程》、宝安地产有关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宝安地产及其他
股东的合法权益。(3)本集团在本承诺函中作出的各项声明与承诺,同样适用于本集团及本集团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下属除上市公司及
其下属企业以外的其他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本集团将在合法权限范围内促成该等企业履行规范与上市公司之间已经存在或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的义务。(4)本集团承诺,若违反本承诺函而导致上市公司产生任何成本、承担任何责任或者遭受任何损失,本集团同意就上市公司发生的任何成本、责任或者损失进行赔偿。
2015 年 11
月 01 日长期有效正常履行中东旭集团及实际控制人避免同业竞争
(1)东旭集团将与成都旭双太阳能科技有限公
司、通辽旭通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投资方共同协商调整两家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未来不再从事与光伏发电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东旭集团将督促其他下属企业未来将不从事与光伏
发电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不进行任何可能与上市公司从事该业务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行为;
(2)东旭集团或下属其他企业获得与上市公司
从事光伏发电业务相同或类似的收购、开发和投资等机会,东旭集团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或督促相应下属企业立即书面通知上市公司,通知中列明上市公司合理所需的资料,以供上市公司考虑该等机会是否与上市公司从事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以及该等机会是否符合上市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并尽最大努力促使该等机会具备转移给上市公司的条件;(3)东旭集团作出的上述声明与承诺,同样适用于东旭集团及东旭集团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下属除上市公司及其下
属企业以外的其他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东旭集团有义务督导并确保东旭集团及其他下属企
2015 年 11
月 01 日长期有效正常履行中
业执行上述各事项安排并严格遵守全部承诺;
(4)东旭集团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宝
安地产产生任何成本、承担任何责任或者遭受任何损失,东旭集团同意就宝安地产发生的任何成本、责任或者损失进行赔偿。
东旭集团及实际控制人避免同业竞争东旭集团及实际控制人李兆廷先生承诺保证通
辽旭通未来不会建设与光伏相关的产品生产线,不会从事与光伏发电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不会与东旭蓝天构成同业竞争。
2017 年 02
月 01 日长期有效正常履行中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东旭蓝天 其他承诺鉴于公司已将原有房地产开发业务转让给西藏
旭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未来将不再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不再新增房地产业务投入。
2018 年 01
月 16 日长期有效正常履行中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无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董事会、监事会关于“非标准审计报告”的有关说明,及独立董事的相关意见。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①执行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本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按照新收入准则编制。根据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
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执行新收
入准则对2020年期初报表项目影响如下:
报表项目 2019年12月31日 2020年1月1日资产
合同资产 1813485864.28
存货 2482258945.56 239799114.49
递延所得税资产 92701367.26 98418900.00负债
合同负债 581478156.51
预收款项 865198029.07
其他流动负债 624175532.72 702441472.08股东权益
未分配利润 1031098658.99 813296158.14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
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报表项目 新准则下 原准则下资产
合同资产 1041860994.99
存货 96439466.66 1585143544.54
递延所得税资产 118444064.62 109178959.55负债
合同负债 224776710.71
其他流动负债 421381236.23 309738224.19
预收款项 607406385.75股东权益
未分配利润 -207596526.95 70637799.91
对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报表项目 新准则下本期发生额原准则下本期发生额
资产减值损失 -177690435.95 -113711037.61
利润总额 -1053148520.80 -989169122.46
所得税费用 -12157042.74 -8609470.41
净利润 -1040991478.06 -980559652.05
综合收益总额 -1041176599.18 -980744773.17
基本每股收益 -0.6866 -0.6460
(2)本报告期内无会计估计的变更。
七、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八、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人民币万元
被购买方名称 股权取得时点股权取得成本股权取得比例
(%)股权取得方式
购买日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武安市普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0/4/30 23000.00 100 非同
一控制企业合并
2020/4/30 支付股权对价;实际控制
1440.74 535.01
三门峡英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0/6/30 0.00 100 2020/6/30 资产交接;实际控制
303.32 -369.77菏泽融邦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0/10/3
1
0.0001 100 2020/10/3
1支付股权对价;实际控制
176.60 -197.16
2、本期新设增加的子公司
公司名称 公司关系 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万元)实际出资额(万元)出资期限
直接 间接
甘肃旭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三级子公司 100 500.00 2023/10/29前
贵州旭榕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三级子公司 100 500.00 2030/12/31前
安徽康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三级子公司 100 5000.00 2025/12/31前
深圳市旭星达科技有限公司 二级子公司 100 10000.00
北京七彩蓝天农业有限公司 二级子公司 100 5000.00 2070/11/1前
北京绿产国际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一级子公司 100 5000.00 71.50 2050/3/6前
义县弘吉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二级子公司 70 70.00 10.00 2020/1/13前
佳木斯市旭宏新能源有限公司 二级子公司 100 100.00 2020/3/26前
安平县旭洲商贸有限公司 三级子公司 100 5000.00 2040/10/28前
湖南旭腾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三级子公司 100 1000.00 2030/11/18前
义县旭阳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三级子公司 100 100.00 8.00 2020/1/21前
辽宁景顺太阳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四级子公司 100 1000.00 2020/12/10前
3、本期减少合并范围
子公司名称 股权处置价款股权处置比例
(%)股权处置方式丧失控制权的时点丧失控制权时点的确定依据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张北旭弘电力有限公司
80 协议转让 2020.12.31 权力机构批准,完成财产交接,控制权转移
219.94
东旭制胜(厦门)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1.00 51 协议转让 2020.6.30 权力机构批准,完成财产交接,控制权转移
44829.18深圳市鸿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31000000.00 100 协议转让 2020.2.29 权力机构批准,完成财产交接,控制权转移
16706297.73张北旭弘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0 100 协议转让 2020.11.30 权力机构批准,完成财产交接,控制权转移
9452458.69汪清县振发投资有限公司
127400000.0
0
70 协议转让 2020.12.31 权力机构批准,完成财产交接,控制权转移
-119975565.26辽宁景顺太阳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 协议转让 2020.11.30 权力机构批准,完成财产交接,控制权转移
1194354.32
合计 158400002.0
0
-92577405.40
续前表:
子公司名称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的金额张北旭弘电力有限公司
20.00 0.00 0.00 0.00 0.00
东旭制胜(厦门)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0.00 0.00 0.00 0.00 0.00深圳市鸿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0.00 0.00 0.00 0.00 0.00张北旭弘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0.00 0.00 0.00 0.00 0.00汪清县振发投资有限公司
10.00 25000000.00 18200000.0
0
-6800000.00 0.00
辽宁景顺太阳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0.00 0.00 0.00 0.00 0.00
合计 25000000.00 18200000.0
0
-6800000.00 0.00
备注:深圳市鸿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深圳市宝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辽宁景顺太阳能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子公司葫芦岛市旭蓝新能源有限公司随母公司处置而减少。
4、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本公司子公司长春市旭蓝新能源有限公司、安阳东沪龙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大连旭木贸易有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鑫升优贸易有限公司、江苏旭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青岛旭蓝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东信旭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扬州旭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合肥旭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野旭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旭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高安旭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大庆市红岗区旭峰新能源有限公司、大庆市红岗区旭通新能源有限公司、麦盖提旭蓝新能源有限公司、驻马店市旭蓝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莱芜市旭蓝新能源有限公司、郧西县旭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田县弘吉电力有限公司、十堰旭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宁远县旭弘电力有限公司、三门振旭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哈尔滨旭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旭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旭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茌平正旭新能源有限公司、银川旭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南乐东旭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大名县旭蓝新能源有限公司、白水旭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陆丰旭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嘉旭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旭宁盛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涞源县旭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阳原旭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大庆高新区旭宏新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旭森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安阳旭冠日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长垣县旭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已于本报告期注销。
九、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150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6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康利岩、王雅栋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3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如有) 无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无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如有) 无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无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单位,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30万元整。
十、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二、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三、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四、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 不适用
1、通过万德数据查询,获知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截至目前已经违约的企业债券包括“18东集02”、“15东旭集02”、“15东旭集”、
“16东旭02”、“17东旭01”、“17东旭02”、“H7东集01”、“16东旭01”、“H6东集06”等,合计违约本金111.47亿元。
2、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兆廷存在3项被执行案件;
3、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查询,因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对相关担保事项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兆廷作为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芜湖东旭光电装备技术有限公司和石家庄东旭光电装备技术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相关担保合同上签字盖章,对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违规行为知悉且负有直接责任,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李兆廷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对于前述相关违规行为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给予的处分,深圳证券交易所计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十五、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六、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2020 年 9 月 30 日,本公司子公司东旭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称:新能源投资)与昆明东旭启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昆明启明)签订《债务转让协议》,约定昆明启明成为新能源投资在兴业银行 8亿贷款的共同债务人,承担新能源投资在兴业银行的 8 亿贷款的本金及利息,由其直接向兴业银行履行还款义务。2020年 10 月 9 日,新能源投资及其子公司与昆明启明通过签订《债权债务转让协议》将其全资子公司享有的 80273.35 万元合法债权转让给昆明启明,用于抵偿其承担的在兴业银行 8 亿贷款的本金及部分代付利息。
十七、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适用 □ 不适用我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环鑫融科技有限公司及北京中环鑫融科技有限公司密云分公司分别与北京天祐宏玥信息服务有
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及服务合同》,中环鑫融向北京天祐宏玥公司出租中环假日酒店部分楼层,租赁期为 12 个月,出租区域建筑面积总计为 13400 平方米,物业服务面积为 39930.64 平方米,租赁期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年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租赁合同总金额约 1931.75 万元,物业服务费 4822.82 万元小计 6754.57 万元。中环鑫融密云分公司 2020 年 1月与北京天祐宏玥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签署租赁合同,租赁期为 12 个月,出租区域建筑面积总计为 26530.64 平方米,租赁期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年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租赁合同总金额为 3592.78 万元,合计房屋租赁金额为 10347.35万元,因 2020 年疫情影响给予对方免租 4 月。
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 10%以上的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 10%以上的租赁项目。
2、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1)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担保对象名称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担保额度 实际发生日期实际担保金额
担保类型 担保期是否履行完毕是否为关联方担保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担保对象名称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担保额度 实际发生日期实际担保金额
担保类型 担保期是否履行完毕是否为关联方担保东旭新能源投资有限
公司、西藏东旭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2017 年 11
月 11 日
20000
2017 年 12 月 13日
14554.16连带责任保证
2017.12.13-2
021.3.5
否 否内蒙古昊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17 年 06
月 14 日
10000
2017 年 06 月 30日
9109.05连带责任保证
2017.6.30-20
25.6.30
否 否广水市孚阳电力有限公司
2017 年 08
月 31 日
10500
2017 年 09 月 08日
9792.87连带责任保证
2017.9.7-202
5.9.8
否 否新泰旭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18 年 01
月 20 日
26000
2018 年 01 月 19日
25636.43连带责任保证
2018.1.19-20
26.1.18
否 否邢台天宏祥燃气有限公司
2018 年 01
月 20 日
6000
2018 年 06 月 08日
2903.24连带责任保证
2018.6.8-202
3.6.8
否 否东旭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2018 年 08
月 28 日
80000
2018 年 09 月 30日
80000连带责任保证
2018.9.30-20
21.10.19
否 否东旭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2018 年 09
月 06 日
20000
2018 年 09 月 26日
10612.1连带责任保证
2018.9.26-20
21.1.29
否 否
长沙旭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18 年 12
月 22 日
1350
2019 年 03 月 29日
1027.19连带责任保证
2019.4.3-202
5.12.20
否 否华融金属表面处理(安平)科技有限公司
2019 年 05
月 16 日
63000
2019 年 06 月 20日
3500连带责任保证
2019.6.20-20
31.6.17
否 否宁夏菲斯克旭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19 年 06
月 11 日
20000
2019 年 06 月 27日
18475连带责任保证
2019.6.27-20
27.6.27
否 否沧州渤海新区旭启新能源有限公司
2019 年 07
月 20 日
7300
2019 年 07 月 20日
6322.52连带责任保证
2019.10.16-2
032.10.15
否 否安徽东旭康图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2020 年 06
月 10 日
5000
2020 年 06 月 11日
5000连带责任保证
2020.6.11-20
22.2.9
否 否星景生态环保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2020 年 10
月 20 日
5000
2020 年 10 月 24日
4800连带责任保证
2020.10.24-2
021.10.23
否 否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
合计(B1)
10000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
际发生额合计(B2)
9800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
额度合计(B3)
274150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
保余额合计(B4)
191732.56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担保对象名称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担保额度 实际发生日期实际担保金额
担保类型 担保期是否履行完毕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
(A1+B1+C1)
10000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
合计(A2+B2+C2)
9800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
(A3+B3+C3)
274150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
计(A4+B4+C4)
191732.56
实际担保总额(即 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15.75%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 0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
担保余额(E)
52014.67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 50%部分的金额(F) 0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52014.67
对未到期担保,报告期内已发生担保责任或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况说明(如有)无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无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
公司对部分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方式,除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外,还以部分项目收益权提供抵押。
(2)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5、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八、社会责任情况
1、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党的十九大明确把精准脱贫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打好的三大攻坚战之一。东旭蓝天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始终不忘自身的社会责任,积极践行国家方针政策,响应国家号召,结合自身新能源业务,大力发展产业扶贫。通过“光伏扶贫”的精准扶贫模式帮助全国众多区县及百姓实现脱贫。
2、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1)精准扶贫规划
(2)年度精准扶贫概要
1、光伏扶贫
公司在吉林汪清县光伏扶贫项目创新发展模式,将农光互补、牧光互补等多种方式紧密结合,建设光伏扶贫产业园,解决了县内就业问题,助推当地经济发展。
2、农业扶贫
东旭大别山茶油产业园是东旭蓝天“茶园综合体”创新模式试点项目之一,是“农光互补”模式典范,也是金寨县政府和金寨现代产业园区重点支持的项目,开创了“油茶扶贫”新模式推动金寨县脱贫攻坚、完善了油茶产业循环经济链,更实现了资源利用的最大化,对金寨生态环境保护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该产业园项目的5处基地可提供就业岗位350余个,再就业岗位35个,每年可带动周边近200个农民务工就业。另外,基地还通过土地流转、给予部分帮扶对象资金帮扶等措施助力周边农户增收。同时带动周边农户种植茶油、进行无偿技术指导,并以优于市场的价格进行茶果回收,带动群众增产创收。
大别山油茶产业园的建设,是东旭蓝天响应国家扶贫政策和安徽省油茶产业扶贫方案。按照“龙头企业+基地+合作社+农户”的互联互动发展模式,构建利益共享机制,助力当地政府把“油茶扶贫”新模式打造成为金寨县扶贫的重要力量,促进金寨县贫困人口稳定脱贫、持续增收。
3、抗疫防疫
2020年2月17日,东旭蓝天通过旗下全资子公司安徽东旭大别山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和东旭康图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先后
向金寨县红十字会爱心捐赠民生保障物资和医疗防疫物资,累计捐赠食用油2.5吨,医用酒精3000瓶,助力金寨县抗疫攻坚战。其中,东旭大别山更被列入安徽省级「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同时启动食用油供应保障机制。
2月底,通过华融环保产业园向安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捐赠价值10万元的防疫物资(医用口罩),助力安平县抗疫攻坚,为全县疫情防控工作尽绵薄力量。
3月份,公司通过四川东旭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向其承建的光伏扶贫电站所在地合计捐赠7000只N95口罩,捐赠价值约20万,为贫困县复工复产及抗议攻坚提供帮助。
(3)精准扶贫成效
指标 计量单位 数量/开展情况
一、总体情况 —— ——
其中: 1.资金 万元 3728.5
二、分项投入 —— ——
1.产业发展脱贫 —— ——
其中: 1.1 产业发展脱贫项目类型 —— 其他
2.转移就业脱贫 —— ——
3.易地搬迁脱贫 —— ——
4.教育扶贫 —— ——
5.健康扶贫 —— ——
6.生态保护扶贫 —— ——
7.兜底保障 —— ——
8.社会扶贫 —— ——
9.其他项目 —— ——
三、所获奖项(内容、级别) —— ——
(4)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3、环境保护相关的情况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 是 √ 否否公司及子公司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十九、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十、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数量 比例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426533200 28.69% 0 0 0 0 0 426533200 28.69%
1、国家持股 0 0.00% 0 0 0 0 0 0 0.00%
2、国有法人持股 743545 0.05% 0 0 0 0 0 743545 0.05%
3、其他内资持股 425789655 28.64% 0 0 0 0 0 425789655 28.64%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425789655 28.64% 0 0 0 -860000 -860000 424929655 28.58%
境内自然人持股 0 0.00% 0 0 0 860000 860000 860000 0.06%
4、外资持股 0 0.00% 0 0 0 0 0 0 0.00%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0 0.00% 0 0 0 0 0 0 0.00%
境外自然人持股 0 0.00% 0 0 0 0 0 0 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060340670 71.31% 0 0 0 0 0 1060340670 71.31%
1、人民币普通股 1060340670 71.31% 0 0 0 0 0 1060340670 71.31%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0 0.00% 0 0 0 0 0 0 0.00%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0 0.00% 0 0 0 0 0 0 0.00%
4、其他 0 0.00% 0 0 0 0 0 0 0.00%
三、股份总数 1486873870 100.00% 0 0 0 0 0 1486873870 100.00%股份变动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适用 √ 不适用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解除限售日期
夏晓霖 0 860000 0 860000通过司法拍卖的方式获
得 860000 股
---深圳开道投资有限公司
860000 0 860000 0
860000 股股份被司法拍卖
2020 年 8 月 6 日
合计 860000 860000 860000 860000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71343年度报告披露日
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81274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 8)
0年度报告披露日
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
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 8)
0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报告期末持股数量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39.04% 580419914 0 423673200 156746714
质押 576673200
冻结 580419914
前海开源基金-
浦发银行-国民
信托-国民信
托·证通 7 号单一资金信托
基金、理财产品等 2.89% 42971601 0 0 42971601鹏华资产-平安
银行-鹏华资产
锦富 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基金、理财产品等 1.05% 15600000 0 0 15600000
质押 15600000
冻结 15600000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华泰柏瑞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理财产品等 0.84% 12448900 0 12448900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客户资金 2
境外法人 0.45% 6661616 0 6661616上海明汯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明
汯朱庇特 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理财产品等 0.39% 5814100 0 5814100JPMORGAN
CHASE
BANKNATIONA
L ASSOCIATION
境外法人 0.33% 4964615 0 4964615
#王逑 境内自然人 0.28% 4210000 0 4210000
#黄文明 境内自然人 0.25% 3683900 0 3683900
#崔小婧 境内自然人 0.24% 3600000 0 3600000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
成为前 10 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
见注 3)
前海开源基金-浦发银行-国民信托-国民信托?证通 7 号单一资金信托、鹏华资产-平安银行-鹏华资产锦富 1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因参与公司 2016 年度 95 亿元非公
开发行认购,成为公司前 10 名股东,所认购的股份自上市之日 2016 年 7 月 29 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并于 2017 年 7 月 28 日上市流通。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截止报告期末,尚未获悉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亦尚未获悉是否属于《上市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无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156746714人民币普通股
156746714
前海开源基金-浦发银行-国民信
托-国民信托·证通 7 号单一资金信托
42971601人民币普通股
42971601
鹏华资产-平安银行-鹏华资产锦
富 1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15600000人民币普通股
15600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2448900人民币普通股
12448900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客户资金 2
6661616人民币普通股
6661616
上海明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明汯
朱庇特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5814100人民币普通股
5814100
JPMORGAN CHASE
BANKNATIONAL ASSOCIATION
4964615人民币普通股
4964615
#王逑 4210000人民币普通股
4210000
#黄文明 3683900人民币普通股
3683900
#崔小婧 3600000人民币普通股
3600000
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
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 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截止报告期末,尚未获悉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和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亦尚未获悉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
务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 4)
上述股东中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如下:
1、王逑通过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4210000 股;
2、黄文明通过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3683900 股;
3、崔小婧通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3600000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
控股股东类型:法人控股股东名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成立日期 组织机构代码 主要经营业务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李兆廷 2004 年 11 月 05 日 76813036-3以自有资金对项目投资;
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的研发;各类非标设备及零部件产品的生产及工艺制定;研磨材料机电产品(不含公共安全设备及器材)零部件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计算机系统集成,软件开发,技术咨询;
机电设备(以上不含需前置许可项目)的安装,工程咨询。(以上全部范围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决定禁止或者限制的事项,不得经营;需其它部门审批的事项,待批准后,方可经营)控股股东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1、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东旭集团直接持有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东旭光电,股票代码:000413)915064091 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 15.97%;东旭集团通过其控制的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控制东旭光电 251665271 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
4.39%;东旭集团直接和间接持有东旭光电的股份总数为 1166729562 股,占该公司总股本
比例为 20.36%。
2、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东旭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上海国骏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上海嘉
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嘉麟杰,股票代码:002468)14848.10 万股股票,占嘉麟杰总股本比例为 17.85%;直接持有嘉麟杰 2958.32 万股股票,占嘉麟杰总股本的 3.56%;
合计拥有嘉麟杰权益 17806.42 万股,占嘉麟杰总股本比例为 21.40%。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 与实际控制人关系 国籍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李兆廷 本人 中国 否
主要职业及职务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过去 10 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1、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东旭集团直接持有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东旭光电,股票代码:000413)915064091 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 15.97%;东旭集团通过其控制的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控制东旭光电 251665271 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 4.39%;东旭集团直接和间接持有东旭光电的股份总数为 1166729562股,占该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0.36%。
2、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东旭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上海国骏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上
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嘉麟杰,股票代码:002468)14848.10 万股股票,占嘉麟杰总股本比例为 17.85%;直接持有嘉麟杰 2958.32 万股股票,占嘉麟杰总股本的 3.56%;合计拥有嘉麟杰权益 17806.42 万股,占嘉麟杰总股本比例为
21.40%。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持股在 10%以上的法人股东
□ 适用 √ 不适用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八节 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可转换公司债券。
第九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姓名 职务 任职状态 性别 年龄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期初持股数
(股)本期增持股份数量
(股)本期减持股份数量
(股)其他增减变动
(股)期末持股数(股)王甫民
董事长、总经理
现任 男 56 2020 年 07月 06 日 2021 年 06 月 30 日 0 0
李泉年 董事 现任 男 47 2018 年 07月 23 日 2021 年 06 月 30 日 0 0
黄志良 董事 现任 男 56 2015 年 11 月 26 日 2021 年 06 月 30 日 0 0王正军
董事、副总经理、董秘、财务总监
现任 男 47 2019 年 07月 30 日 2021 年 06 月 30 日 0 0
刘军 董事 现任 男 57 2020 年 07月 22 日 2021 年 06 月 30 日 0 0陈巍
董事、副总经理
现任 男 40 2020 年 07月 06 日 2021 年 06 月 30 日 100 100
陈爱珍 独立董事 现任 女 64 2018 年 07月 23 日 2021 年 06 月 30 日 0 0
王立勇 独立董事 现任 男 45 2018 年 07月 23 日 2021 年 06 月 30 日 0 0
罗炜 独立董事 现任 男 46 2019 年 03月 18 日 2021 年 06 月 30 日 0 0
高建勋 监事 现任 男 43 2020 年 06月 19 日 2021 年 06 月 30 日 0 0
王志波 监事 现任 男 39 2020 年 07月 22 日 2021 年 06 月 30 日 0 0
邢丽芬 监事 现任 女 41 2018 年 07月 23 日 2021 年 06 月 30 日 0 0
董辰京 副总经理 现任 男 56 2020 年 07月 06 日 2021 年 06 月 30 日 0 0
邹德育 副总经理 离任 男 47 2020 年 07月 06 日 2021 年 02 月 26 日 0 0
卢召义
董事长、总经理
离任 男 48 2019 年 03月 15 日 2020 年 07 月 03 日 0 0夏志勇
董事、财务总监
离任 男 50 2018 年 07月 23 日 2020 年 07 月 06 日 0 0
许健 独立董事 离任 男 46 2018 年 07月 23 日 2020 年 06 月 10 日 0 0
邓新贵 副总经理 离任 男 57 2018 年 07月 23 日 2020 年 07 月 03 日 0 0
苏国珍 监事 离任 男 54 2018 年 07月 23 日 2020 年 07 月 22 日 0 0
曾维海 监事 离任 男 44 2018 年 07月 23 日 2020 年 06 月 09 日 0 0
合计 -- -- -- -- -- -- 100 0 0 0 100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姓名 担任的职务 类型 日期 原因
卢召义 董事长、董事 离任
2020 年 04 月 16日因工作调整及个人原因
卢召义 总经理 离任
2020 年 07 月 03日因个人原因
黄志良 董事长 离任
2020 年 07 月 06日因重要工作调整
邓新贵 副总经理 离任
2020 年 07 月 03日因个人原因夏志勇
董事、财务总监、副总经理离任
2020 年 07 月 06日因重要工作调整
苏国珍 监事 离任
2020 年 07 月 22日因工作调整
曾维海 监事 离任
2020 年 06 月 09日因工作变动
许健 独立董事 离任
2020 年 06 月 10日因个人原因
王甫民 董事长、总经理 被选举
2020 年 07 月 06日
王正军 财务总监 聘任
2020 年 07 月 06日
王正军 董事 被选举 2020 年 07 月 22 股东大会选举
日
刘军 董事 被选举
2020 年 07 月 22日股东大会选举
董辰京 副总经理 聘任
2020 年 07 月 06日
邹德育 副总经理 聘任
2020 年 07 月 06日
邹德育 副总经理 离任
2021 年 02 月 26日
因个人原因,辞职离开公司陈巍 副总经理 聘任
2020 年 07 月 06日
王志波 监事 聘任
2020 年 07 月 22日
高建勋 监事 聘任
2020 年 06 月 09日
三、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一)董事
1、王甫民:董事长,总经理。男,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沈阳理工大学,机械设计本科
学历,2009年8月加入东旭集团,曾任河北东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成都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采购部长、河南安彩高
科彩玻三厂包装车间副主任、项目部副部长、成都电子玻璃有限公司设备资材部部长、成都电子玻璃有限公司屏成型副主任、河南安彩高科彩玻二厂屏成型整备系长、河南安阳机床厂研究所技术主管等职务。
2、李泉年:董事。男,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管理学硕士、博士,甘肃工业大学经管学院经济学学士。先后曾任中国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副总会计师,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财务总监、母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东旭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3、黄志良:董事。男,1965年出生,四川大学化工机械专业,中国科技大学MBA。曾任成都化工压力容器厂工程师、车间主任、技术科长、 质量部部长、厂团委书记,珠海海顿实业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生产部经理兼工程部经理、北京德普韦尔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成都一鸿建筑公司总经理、成都市永晨市政设施厂厂长等职。2006年9月加入东旭集团,先后在东旭集团采购部、锦州旭龙公司、制造中心、风险控制本部、东旭鸿基房地产公司、物资管理部工作,历任采购部长、常务副总经理、制造中心副总经理、总裁助理、风险控制本部长、东旭鸿基地产常务副总裁、集团副总裁、东旭集团资产委员会副主任兼物资管理部总经理等职。黄志良先生自2015年11月起担任我公司董事。
4、王正军:董事,董秘,财务总监兼副总经理。男,1974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经济
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本科学历。曾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财务助理、财务主管、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分析师、机构部总经理、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非独立董事等职。现任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兼副总经理。
5、刘军:董事。男,1964年生,中国共产党党员,毕业于郑州轻工业大学机械制造工艺及设备专业,本科学历,曾任
河南安彩高科车间主任、安彩集团资产管理部长兼党群工作部长。2010年就职东旭集团,历任四川旭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集团采购与工程管理中心总经理、集团建设风控中心总经理、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风控总监。现任东旭集团行政部总经理。
6、陈巍:董事,副总经理。男,1981年生燕山大学机械设计与自动化学士,曾任北汽福田欧洲事业部管理总监、国
际贸易公司人力资源总监兼俄罗斯销售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万达金融集团人力行政中心副总经理、万达网络科技集团人力行政中心副总经理兼智慧生活事业群副总裁、万达商管集团北区人力行政中心总经理。2017年5月起任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现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分管公司人力资源及绩效考核工作。
7、陈爱珍:独立董事。女,1957年出生。1982年山西大学经济系毕业后留校任教,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1987
年至1991年赴日本立教大学留学深造,获经济学.硕士学位。1993年5月获律师从业资格,曾先后为兰花科创、太原重工、西
山煤电等多家企业的股票发行上市业务提供法律服务。编写有《股份公司操作实务》及发表专业论文多篇。1998年至今在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律师。
8、王立勇:独立董事。男,1976年出生,中国社会科学院应用经济学博士后,中共党员。2007年6月至2014年11月在
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院任院长助理、系主任职务;2012年1月至2013年2月作为高级访问学者前往美国康奈尔大学进行学术访
问。2014年11月至2016年6月在中央财经大学统数学院任数量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新三板研究中心主任、院长助理、数量经济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2009年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中央财经大学首批青年科研创新团队负责人。在SSCI、《经济研究》、《管理世界》、《世界经济》等发表论文90余篇;出版专著4部、译著3部。现任中央财经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副院长,国际经济大数据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
9、罗炜:独立董事。男,1975年出生,会计学博士,研究专长为公司治理、风险投资、盈余管理、会计信息与公司激
励计划、自愿性信息披露。已在《经济研究》、《管理世界》、《中国会计评论》、《会计研究》、Journal of Business Finance
& Accounting、Journal of Corporate Finance等学术期刊上发表文章若干。主持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风险投
资退出研究:基于会计信息质量与政治关联的双重视角"。荣获2011年度、2016年度北京大学教学优秀奖。罗炜博士2004年曾荣获American Accounting Association Doctoral Consortium Fellow称号。他目前是美国会计学会会员,并且担任《经济研究》、《金融研究》、《会计研究》、《中国会计评论》、Contemporary Accounting Research、Journal of Corporate
Finance、Journal of Business Finance & Accounting等学术期刊的审稿人。他与合作者(张翼、朱宁)的论文“Bank ownershipand executive perquisites: newevidence from an emerging market“,获得2010年全美华人金融协会(TCFA)第16届年会最佳论文奖。
(二)监事
1、高建勋:监事会主席。男,1978年生,中国共产党党员,清华大学公共管理硕士,中国人民大学管理学博士,曾任
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生态集团副总裁、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生态事业部副总裁,现任东旭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办公室副主任。
2、王志波:监事。男,1982年出生,毕业于北华航天工业学院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及石家庄铁道学院工程管理专业,本科,曾任石家庄建设集团八分公司工程技术总工,2012年就职于东旭集团,历任子公司采购与工程管理中心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风控法务中心总经理、总裁助理,现任东旭集团董事长办公室副主任。
3、邢丽芬:监事。女,1980年出生,东北大学化工过程机械专业,硕士学位。先后就职于北京北仪创新真空技术有限
责任公司、北京航天万源科技有限公司,从事研发工作。2009年至今,就职于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管理中心总经理。
(三)高级管理人员
1、王甫民:详见上述董事简历。
2、王正军:详见上述董事简历。
3、董辰京:副总经理。男,1965年生,中国共产党党员,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EMBA硕士,曾任三星电子中国区无线
事业部副总裁、HTC中国区高级副总裁、TCL通讯中国区副总裁、汉能薄膜发电集团高级副总裁。2017年加盟东旭集团任副总裁,现协助总经理负责各业务板块相关经营管理工作。
4、邹德育:副总经理。男,1974年生,中山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注册咨询师,曾任中广核太阳能开发有限公司开发部
经理、招商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联合光伏集团有限公司首席项目官、中利腾晖新能源公司执行总裁。2017年入职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现全面负责新能源板块经营管理工作。2021年2月26日已离任。
5、陈巍:详见上述董事简历。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股东单位名称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李泉年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产业投资委员会主任是
黄志良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运营人力委员会副主任是
刘军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是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其他单位名称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陈爱珍 汇洁股份 独立董事
2017年04月01日
陈爱珍 先河环保 独立董事
2018年09月01日
陈爱珍 三友化工 独立董事
2020年01月14日
王立勇 科隆股份 独立董事
2015年12月01日
2021 年 04 月 19日
罗炜 新晨科技 独立董事
2015年07月01日
2020 年 06 月 29日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决定董事、监事报酬,董事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酬。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董事、监事报酬确定依据: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津贴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高管报酬确定依据:公司高管的薪酬结构为:基本薪酬+绩效奖金。其中:一、基本薪酬:
按各自职级档位发放;二、绩效奖金:根据于年初制订的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目标,完成考核后,按年终个人业绩考核成绩,作为高管绩效奖金的发放依据。三、绩效奖金的发放需与公司年度业绩挂钩。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公司按照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决策程序与确定依据支付薪酬,实际支付情况详见下表。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单位:万元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职状态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王甫民 董事长、总经理 男 56 现任 44.3 否李泉年 董事 男 47 现任 12 是
黄志良 董事 男 56 现任 12 是王正军
董事、副总经理、董秘、财务总监
男 47 现任 53.8 否
陈巍 董事、副总经理 男 40 现任 58.3 否刘军 董事 男 57 现任 56.9 是
陈爱珍 独立董事 女 65 现任 12 否
王立勇 独立董事 男 46 现任 12 否
罗炜 独立董事 男 47 现任 12 否
高建勋 监事会主席 男 43 现任 10.8 是
王志波 监事 男 39 现任 34.6 是
邢丽芬 监事 女 42 现任 7.2 是
董辰京 副总经理 男 56 现任 33.4 否
邹德育 原副总经理 男 47 离任 54.6 否
许健 原独立董事 男 46 离任 6 否
苏国珍 原监事会主席 男 54 离任 4.2 是
曾维海 原监事 男 44 离任 3.6 是
卢召义 原总经理 男 48 离任 26.7 否夏志勇
原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男 50 离任 55.9 否
邓新贵 原副总经理 男 57 离任 82 否
合计 -- -- -- -- 592.3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五、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469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103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572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572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0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 专业构成人数(人)
生产人员 214
销售人员 101
技术人员 46
财务人员 61
行政人员 96
其他 54
合计 572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 数量(人)
博士 1
硕士 46
本科 263
大专 205
中专 50
其他 7
合计 572
2、薪酬政策
公司坚持“对外有竞争力,对内兼顾效率公平”原则,使公司薪酬政策服务于公司发展战略。公司整体薪酬水平以市场为导向,以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支付能力为前提,为员工提供了当地具有竞争力的薪资福利待遇,员工薪酬由固定工资与浮动工资构成,充分调动了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3、培训计划
员工培训是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重点。公司一直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与发展工作,公司结合公司现状、年度计划、岗位性质与职责、以及员工学习需求,制定有效合适的培训计划。包括新员工入职培训、在职人员业务培训、一线员工的操作技能培训、管理者提升培训、业余学习等,不断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实现公司与员工的双赢共进。
4、劳务外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十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提高治理水平。
(一)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规范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议事程序,并聘请律师进行现场见证,能够确保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力。
(二)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
公司的重大决策由股东大会依法做出,控股股东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公司拥有独立的业务和经营自主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相互独立。
(三)关于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选聘程序选举董事,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公司全体董事能够依据《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制度开展工作,积极参加有关培训,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促进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
(四)关于监事与监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选举监事,监事会的人数及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监事能够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诚信、勤勉、尽责地对公司财务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按照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相关重大事项,确保公司所有股东能够以平等的机会及时获得信息,不断提升信息披露的效率与质量。公司注重与投资者沟通交流,认真接待股东来电、来访和咨询,向所有投资者公平披露信息,以维护市场公平,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拥有独立的业务和经营自主能力,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相互独立。公司的重大决策由股东大会依法做出,控股股东依法行使股东权利,没有超越公司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的行为。
1、人员独立:公司在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方面拥有独立完整的体系,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公司拥有
独立的员工队伍,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财务人员、业务人员均专职在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
2、资产独立: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
3、财务独立: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职的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并符合有关会计制度的要求,独立开展财务工作;公司制定了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独立运营,不与控股股东、关联企业或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共用银行账户;公司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履行缴纳义务,不存在与股东单位混合纳税的情况。
4、机构独立:公司具有健全的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不存在受股东及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干预公司机构设置的情形。
5、业务独立:公司拥有完整的供应、生产和销售体系,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独立经营、独立核算和决
策、独立承担责任与风险,未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干涉、控制。
三、同业竞争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会议类型 投资者参与比例 召开日期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临时股东大会 39.08% 2020 年 02 月 06 日 2020 年 02 月 07 日
巨潮资讯:2020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年度股东大会 39.35% 2020 年 06 月 19 日 2020 年 06 月 20 日
巨潮资讯: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 2020-039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临时股东大会 39.22% 2020 年 07 月 22 日 2020 年 07 月 23 日
巨潮资讯:2020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独立董事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69
陈爱珍 10 0 10 0 0 否 0
王立勇 10 0 10 0 0 否 0
罗炜 10 0 10 0 0 否 0
许健 6 0 6 0 0 否 0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无
2、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 是 √ 否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3、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 是 √ 否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公司及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主动了解生产经营状况和内部控制建设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就公司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年度内对外担保情况、续聘年度财务及内审机构等事项进行审核并出具了独立董事意见,有效保证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公正性和客观性,为完善公司监督机制,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六、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勤勉尽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积极开展工作。
1、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指导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审核工作。2020年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上年度董事、高管的年度报酬情况进行了审核确认,履行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2、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结合公司各次定期报告、财务报告等公告的披露情况,对披露及备查资料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各项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审计过程中,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汇报,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了解年报预审、审计工作的计划、进度安排,对或有风险和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督促其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对公司提出改进建议,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70
七、监事会工作情况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 是 √ 否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八、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情况
公司不断完善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与激励机制,健全薪绩效、酬管理体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指导对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评工作,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评分认定,年终考核分数作为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绩效计发的主要依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评结果挂钩。
九、内部控制情况
1、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 是 √ 否
2、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2021 年 04 月 30 日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86.95%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86.56%缺陷认定标准
类别 财务报告 非财务报告定性标准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
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定性为重大缺陷:①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②已公布的财务报表出现重大错报而需进行更正;③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
在重大错报,而公司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2)重要缺陷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定性为重要缺陷:①
未依照《企业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②未建立反舞弊制度和控制措施;
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
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公司根据缺陷直接或潜在负面影响的
性质、影响的范围等因素进行判断,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定性为重大缺陷:
①严重违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受到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调查、处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企业声誉严重受损;②因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失误,造成重大损失;③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③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
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3)一般缺陷
指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重要缺陷公司根据缺陷直接或潜在负面影响的
性质、影响的范围等因素进行判断,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定性为重要缺陷:
①违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受到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调查、处罚,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对企业声誉造成较大损害;②决策程序导致出现重要失误,造成较大损失;③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④重要业务制度或流程存在重要缺陷或
未有效执行,对公司造成重要的负面影响。
(3)一般缺陷
指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潜在错报金额>合并会计报表资
产总额的 1%;重要缺陷:合并会计报表资
产总额的 0.5%≤潜在错报金额≤合并会计
报表资产总额的 1%;
一般缺陷:潜在错报金额合并会
计报表资产总额的 1%
重要缺陷: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
0.5%≤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合并会计报
表资产总额的 1%
一般缺陷: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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