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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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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果儿 发表于 2021-5-19 00:00:00 浏览:  455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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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一年五月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或“主承销商”)作为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深科技”、“发行人”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
构和主承销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合规性出具如下说明。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概况
(一)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采取询价方式,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的首日(2021 年 4 月 19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金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与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每股净资产的较高者,即不低于 15.52 元/股。
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6.50元/股。
(二)发行数量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为 89328225 股,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41 号)中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的要求。
(三)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6.50 元/股,发行股数
89328225 股,募集资金总额 1473915712.50 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7 名投资者,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获配股数
(股)获配金额
(元)锁定期
(月)
1 广东恒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8121212 298999998.00 6
2 广东恒坤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8424242 138999993.00 6
3 广东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054545 99899992.50 6
4 合肥市创新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3030303 49999999.50 6
5 合肥恒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3030303 49999999.50 6
6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303030 103999995.00 6
7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11516107 190015765.50 6
8 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545454 74999991.00 6
9 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636363 59999989.50 6
1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454545 56999992.50 6
11 业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3030303 49999999.50 6
12 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030303 49999999.50 6
13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3030303 49999999.50 6
14 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030303 49999999.50 6
15 深圳中商北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030303 49999999.50 6
16 李伟 3030303 49999999.50 6
17 张和生 3030303 49999999.50 6
合计 89328225 1473915712.50 -
(四)募集资金金额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1473915712.5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
税)12262902.14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461652810.36 元。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金额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审议和核准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2020 年 10 月 16 日,发行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发
行人申请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
2020 年 10 月 29 日,发行人取得了国资监管有权部门的批复。
2020 年 11 月 3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21 年 1 月 25 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审核通过。
2021 年 3 月 8 日,本次发行获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41 号)核准,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89328225 股新股,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核查,本次发行经过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获得了国资监管有权部门的批复和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过程和情况
(一)本次发行程序
日期 时间安排
日期 时间安排
T-3 日
2021 年 4 月 16 日
(周五)
1、向中国证监会报备启动发行前会后事项承诺函
2、主承销商收盘后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发送《认购邀请书》;
3、律师事务所全程见证
T-2 日至 T-1 日
2021 年 4 月 19 日至 2021 年
4 月 20 日
(周一至周二)
1、确认投资者收到《认购邀请书》;
2、接受投资者咨询
T 日
2021 年 4 月 21 日
(周三)
1、上午 9:00-12:00 接收申购文件传真,簿记建档;
2、上午 12:00 前接受申购保证金;
3、律师事务所全程见证;
4、对拟配售对象进行投资者适当性核查;
5、根据询价结果及投资者适当性核查情况,确定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和获配对象名单
T+1 日
2021 年 4 月 22 日
(周四)
1、向获配对象发出《缴款通知书》和《股份认购协议》
T+2 日
2021 年 4 月 23 日
(周五)
1、向未获配售的投资者退还申购保证金
T+3 日
2021 年 4 月 26 日
(周一)
1、接受获配对象补缴申购余款
2、会计师对申购资金进行验资
T+4 日
2021 年 4 月 27 日
(周二)
1、将募集资金净额划付发行人募集资金专户
2、会计师对发行人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验资
3、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T+6 日
2021 年 4 月 29 日
(周四)
1、向中国证监会报备发行情况报告书、主承销商合规意见等全套材料
T+6 日及以后 1、办理股份登记及上市申请事宜
L 日
1、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及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等挂网
(二)认购邀请书发送过程
深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启动时,共向 165 家机构及个人送达了认购邀请文件。其中,前 20 大股东(未剔除重复机构、剔除关联方)18 家、基金公司 20家、证券公司 14 家、保险公司 5 家、其他类型投资者 108 家。
经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核查,本次发行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相关规定。
总序号序号认购主体名称
前二十大股东(剔除关联方)
1 1 翁仁源
2 2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3 3 深圳前海万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4 4 罗永民
5 5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6 6 李伟
7 7 熊文力
8 8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中证央企结构调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9 9 陈少辉
10 1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中证央企结构调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1 11 胡小燕
12 12 王晟
13 13 胡天高
14 14 谢少华
15 15 李素红
16 16 张庆杰
17 17 龙力控股有限公司
18 18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 家基金公司
19 1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 2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1 3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2 4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3 5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4 6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5 7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6 8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7 9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8 10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序号序号认购主体名称
29 11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30 12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1 13 东方阿尔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2 14 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3 15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4 16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35 17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6 18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7 19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8 20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4 家证券公司
39 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0 2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1 3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2 4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3 5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4 6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5 7 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6 8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47 9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8 10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9 11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50 12 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1 13 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2 14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 家保险公司
53 1 鼎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54 2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5 3 和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56 4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7 5 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08 名其他投资者
58 1 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9 2 招商局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60 3 盈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61 4 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2 5 华宝投资有限公司
63 6 江苏毅达融京资本服务有限公司
64 7 华西银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65 8 陕西金控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序号序号认购主体名称
66 9 上海涌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7 10 中新融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68 11 沈阳兴途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9 12 兴银成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70 13 北京正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1 14 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72 15 合肥经开产业投促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3 16 深圳市拓盈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74 17 苏州国信钧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5 18 上海业如天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6 19 广州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77 20 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78 21 上海劲邦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9 22 广东佳润实业有限公司
80 23 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81 24 上海阿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82 25 上海重阳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83 26 赵鹏
84 27 南方电网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85 28 上海云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86 29 正奇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87 30 上海国际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88 31 建投华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89 32 深圳市榕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90 33 江苏毅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1 34 王敏
92 35 中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93 36 北京畅无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94 37 上海睿亿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95 38 何慧清
96 39 东方汇富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97 40 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98 41 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99 42 深圳市前海鸿顺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 43 深圳新锐力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1 44 毛立军
102 45 广东粤澳合作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3 46 袁军斌
104 47 吴西镇
105 48 南京彤天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序号序号认购主体名称
106 49 浙江智汇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7 50 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08 51 深圳云天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9 52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灏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10 53 广州凯得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11 54 深圳华强资产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12 55 深圳远致富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13 56 厦门航空投资有限公司
114 57 深圳市时代伯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15 58 深圳同声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116 59 太平金控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117 60 深圳市前海恒邦兆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18 61 深圳市瑞智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19 62 深圳嘉石大岩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20 63 李伟
121 64 湾区产融投资(广州)有限公司
122 65 珠海华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123 66 盈科创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24 67 江控创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5 68 颐和银丰天元(天津)集团有限公司
126 69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127 70 深圳市利明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28 71 长城国瑞投资有限公司
129 72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30 73 深圳世纪量子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31 74 上海含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32 75 深圳纽富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33 76 深圳茂源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134 77 深圳市世纪星河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35 78 深圳稳恒盈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36 79 誉丰控股有限公司
137 80 誉华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138 81 成都欣瑞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139 82 深圳康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40 83 四川发展新兴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141 84 红杉资本股权投资管理(天津)有限公司
142 85 周峰春
143 86 光大金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44 87 易知(北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45 88 诚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序号序号认购主体名称
146 89 国泰租赁有限公司
147 90 明诚致慧(杭州)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148 91 广州开发区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49 92 深圳市远致瑞信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50 93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51 94 中非信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52 95 深圳前海华强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153 96 广州灵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54 97 道阳(横琴)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55 98 景元天成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156 99 国金鼎兴投资有限公司
157 100 山东省财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58 101 上海同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59 102 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60 103 北京中金国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61 104 北京瑞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62 105 深圳智信创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63 106 广东逸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64 107 链兴(北京)咨询有限公司
165 108 蔷薇资本有限公司
本次非公开发行启动后(2021 年 4 月 16 日)至申购日(2021 年 4 月 21 日)
9:00 期间内,因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业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粤开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张和生、深圳中商北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东恒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东恒坤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广东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恒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合肥市创新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等
15 名投资主体表达了认购意向,主承销商向上述投资者补充发送了认购邀请文件。
截至 2021 年 4 月 21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共向 180 个特定对象送达认购邀请文件,具体包括发行人前 20 大股东(未剔除重复机构、剔除关联方)18 家、基金公司 22 家、证券公司 18 家、保险公司 5 家、其他类型投资者 117 家。
中信证券及发行人律师对最终认购邀请名单的投资者认购资格及合规性进
行了审慎核查,认购邀请文件的发送范围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也符合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认购对象资格的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报价的投资者及其管理的产品不存在“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亦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深科技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联方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接受深科技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联方直接或间接的财务资助、借款、提供担保或者补偿的情形。
(三)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
在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的全程见证下,2021 年 4 月 21 日 9:00-12:00,主承销商共收到 24 份《申购报价单》,其中 23 份《申购报价单》为有效报价(个人投资者金向华因未缴纳保证金,申购报价作废)。23 家有效报价投资者均按《认购邀请书》的要求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除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无需缴纳保证金外,其余投资者均按《认购邀请书》的约定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累计统计结果与下列条件(以下简称“发行结果确定条件”)进行比较:
1、参与本次询价的投资者累计认购数量为 89328225 股;
2、参与本次询价的投资者累计认购金额为 171000.00 万元;
3、参与本次询价的投资者累计家数为 35 家。
当全部有效申购的累计统计结果等于或首次超过任一发行结果确定条件时,累计有效申购的最低认购价格 16.50 元/股为本次发行价格:
2021 年 4 月 21 日 9:00-12:00 共有 24 名投资者报价,具体申购报价情况如
下:
序号发行对象发行对象类别关联关系锁定期
(月)申购价格(元/股)申购金额(万元)获配数量
(股)
一、参与申购的发行对象申购报价及获配情况
1 张庆杰 其他投资者 无 6
15.74 5000
- 15.96 5000
16.37 5000
2 深圳中商北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无 6
16.08 6000 -
16.48 5500 -
16.88 5000 3030303
3 金向华 其他投资者 无 616.44 10000 (未缴保证金,申购报价无效)
17.03 8000
17.41 6000
4 广州凯得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无 6 15.60
5000
5 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证券公司 无 6 16.90 5000 3030303
6 广东恒坤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无 6
16.70 13900 8424242
15.52 14000 -
7 广东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其他投资者 无 6
16.70 9990 6054545
15.52 10000 -
8 广东恒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无 6
16.70 29900 18121212
15.52 30000 -
9 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公司 无 6
16.90 6000 3636363
16.24 6000 -
15.58 6000 -
1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公司
18.18 5700 3454545
15.86 11000 -
11 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募基金 无 6 17.18 7500 4545454
12 毛立军 其他投资者 无 6 15.80 5000 -
13 张和生 其他投资者 无 6 16.89 5000 3030303
14 JPMorganChaseBankNationalAssociation 其他投资者 无 6
17.83 5000 3030303
15.56 10000 -
15.53 15000 -
15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募基金 无 6 15.52 5000 -
16 合肥恒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无 6 16.60 5000 3030303
17 业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无 6 16.96 5000 3030303
18 合肥市创新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其他投资者 无 6 16.60 5000 3030303
19 李伟 其他投资者 无 6 16.81 5000 3030303
20 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募基金 无 6 15.52 5000 -
21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公司 无 6
16.58 9000 -
16.50 19400 11516107
15.78 20900 -
22广东融创岭岳智能制造与信息技术产业股权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其他投资者 无 6
16.50 5000
-
23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募基金 无 6 16.86 10400 6303030序号发行对象发行对象类别关联关系锁定期
(月)申购价格(元/股)申购金额(万元)获配数量
(股)
16.36 20400 -
16.12 25400 -
24 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保险公司 无 6
16.95 5000 3030303
16.60 5000 -
15.85 5000 -
小计 89328225经核查,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报价的投资者及其管理的产品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或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或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发行认购”的情形,亦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深科技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联方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接受深科技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联方直接或间接的财务资助、借款、提供担保或者补偿的情形。
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律师的共同核查确认,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询价申购的 24 名投资者中,除个人投资者金向华因未缴纳保证金,申购报价作废外,其余 23 名投资者均已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规定提交了申购报价单及完整的附件,需缴纳保证金的投资者已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保证金,其申购报价合法有效。
(四)发行配售情况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6.50 元/股,发行股数
89328225 股,募集资金总额 1473915712.5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12262902.14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461652810.36 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7 名,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获配股数
(股)获配金额
(元)锁定期
(月)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获配股数
(股)获配金额
(元)锁定期
(月)
1 广东恒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8121212 298999998.00 6
2 广东恒坤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8424242 138999993.00 6
3 广东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054545 99899992.50 6
4 合肥市创新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3030303 49999999.50 6
5 合肥恒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3030303 49999999.50 6
6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303030 103999995.00 6
7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11516107 190015765.50 6
8 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545454 74999991.00 6
9 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636363 59999989.50 6
1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454545 56999992.50 6
11 业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3030303 49999999.50 6
12 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030303 49999999.50 6
13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3030303 49999999.50 6
14 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030303 49999999.50 6
15 深圳中商北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030303 49999999.50 6
16 李伟 3030303 49999999.50 6
17 张和生 3030303 49999999.50 6
合计 89328225 1473915712.50 -
(五)缴款、验资情况
本次发行确定配售结果之后,公司及主承销商向上述确定的发行对象发出了《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发行对象根据《缴款通知》的要求向指定的本次发行缴款专用账户及时足额缴纳了认股款。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I10329 号),截至 2021 年
4 月 26 日止,中信证券共收到发行对象汇入中信证券为深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
开立的专门缴款账户认购资金总额为 1473915712.50 元。
2021 年 4 月 27 日,中信证券将扣除保荐机构保荐费和承销费后的上述认购款项的剩余款项划转至发行人指定账户中。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 年 4 月 27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I10330 号),
截至 2021 年 4 月 27 日止,深科技已收到特定投资者以货币形式缴纳的出资额
1473915712.50 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2262902.1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461652810.36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 89328225.00元,新增资本公积 1372324585.36 元。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符合发行人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方案,缴款通知的发送、缴款和验资过程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的信息披露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于2021年1月25日审核通过了发行人本次非公开
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发行人对此进行了公告。
发行人于2021年3月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41号)。发行人对此进行了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及其他关于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督导发行人切实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和手续。
五、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认为:深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41号)和深科技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认为:深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不存在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深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黄 彪 路 明
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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