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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TY2021-25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 5 月 20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5月 20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 年 5 月 20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海安市黄海大道西 268号公司会议室。 
4、召集人: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严圣军先生 
6、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3日,公司股份总数2523777297股。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9人,代表股份 67419224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6.713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4人,代表股份 58042750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2.998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9376473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715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5人,代表股份 5170963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048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 人,代表股份 2242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88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4946763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9601%。 
3、公司董事、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参加了本次会议。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部分董事以远程视频的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了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6740141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736%;反对 5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8%;弃权 12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6%。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515315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56%;反对 5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15%;弃权 12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29%。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2、审议并通过了《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6740141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736%;反对 5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8%;弃权 12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6%。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515315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56%;反对 5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15%;弃权 12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29%。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3、审议并通过了《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 6740141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736%;反对 5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8%;弃权 12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6%。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515315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56%;反对 5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15%;弃权 12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29%。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4、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6740141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736%;反对 5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8%;弃权 12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6%。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515315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56%;反对 5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15%;弃权 12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29%。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741397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22%;反对 5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8%;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516571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85%;反对 5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1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740666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814%;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12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6%。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515840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71%;反对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弃权 12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29%。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申请 2021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735047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8980%;反对 68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2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510221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705%;反对 68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29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734522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8902%;反对 74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98%;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509696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689%;反对 74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31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741922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517096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张静、毕艳苹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及列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形成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及其签章页。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5 月 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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