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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01 证券简称:振芯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5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更改、否决的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4 月 14 日下午 14:30
(二)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14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4 月 14 日 9:15-15:00。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高新区高朋大道 1 号一号会议室
(四)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
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
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主持人:董事长莫晓宇先生
(七)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 14:3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在成都市高新区高朋大道 1 号一号会议室召开,出席股东情况如下: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共 42 名,所持(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8973018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0421%。其中,出席本次现场会
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4 人,所持(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14375410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792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8 人,所持(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597607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492%。中小投资者所持(代表)股份数量 2019457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3.6234%。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会议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经过充分讨论,表决结果如下:
1. 审议通过《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8973018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1945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2. 审议通过《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8971928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3%;反对 10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1836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60%;反对 1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3. 审议通过《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8971928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3%;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10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1836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6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10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40%。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4. 审议通过《2020 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8971928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3%;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10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1836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6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10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40%。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5. 审议通过《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8971928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3%;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10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1836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6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10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40%。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6. 审议通过《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971928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3%;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10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1836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6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10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40%。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7.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 18971928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3%;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10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1836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6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10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40%。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8. 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971838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7%;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1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1827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6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1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84%。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9. 审议《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971928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3%;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10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1836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6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10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40%。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10. 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0.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 18971928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3%;反对 10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1836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60%;反对 1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10.0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 18971838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8%;反对 10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7%;弃权 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1827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16%;反对 1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40%;弃权 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5%。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10.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18971838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8%;反对 10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7%;弃权 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1827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16%;反对 1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40%;弃权 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5%。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10.04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 18971838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8%;反对 10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7%;弃权 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1827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16%;反对 1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40%;弃权 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5%。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10.05 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 18971838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8%;反对 10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7%;弃权 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1827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16%;反对 1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40%;弃权 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5%。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10.06 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 18971838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8%;反对 10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7%;弃权 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1827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16%;反对 1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40%;弃权 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5%。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10.07 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 18971928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3%;反对 10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1836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60%;反对 1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10.08 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 18971928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3%;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10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1836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6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10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40%。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10.09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 18966888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77%;反对 50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6%;弃权 10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1332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65%;反对 50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96%;弃权 10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40%。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10.10 本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 18971928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3%;反对 10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1836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60%;反对 1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11. 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971928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3%;反对 10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1836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60%;反对 1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12. 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971928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3%;反对 10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1836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60%;反对 1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13. 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971928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3%;反对 10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1836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60%;反对 1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14. 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971928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3%;反对 10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1836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60%;反对 1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15. 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971928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3%;反对 10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1836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60%;反对 1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16. 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2021-2023 年)》
表决结果:同意 18971928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3%;反对 10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1836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60%;反对 1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17.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 2021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971928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3%;反对 10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1836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60%;反对 1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18. 审议《关于修订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971928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3%;反对 10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1836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60%;反对 1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范朝霞律师、胡灿莲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14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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