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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010 股票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21-037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2021 年 5 月 27 日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下属公司浙江传化化学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化学品”)与中国银行
在 2021 年 5 月 27 日至 2022 年 2 月 8 日期间内发生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 10000 万元。
(二)担保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2020 年 5 月 18日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在下属公司申请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上限为 22 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上(含)的下属公司担保金额上限为 2 亿元,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下属公司担保金额上限为 20 亿元。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2020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7)。
二、担保进展情况本次担保前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为传化化学品的担保余额为 8000 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为传化化学品的累计担保余额为 18000 万元。
上述担保在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本次担保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可用额度为 14.9548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上(含)的下属公司担保可用额度上限为 1.5亿元,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下属公司担保可用额度上限为 13.4548 亿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公司名称:浙江传化化学品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07 年 12 月 24 日注册资本:47162 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杭州萧山临江工业园区新世纪大道 1818 号法定代表人:陈捷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生物基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纸制品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专用设备修理;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合成纤维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1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610191639.91 1342186426.59
负债总额 972241979.09 688394197.13
净资产 637949660.82 653792229.46
项目 2020 年度(经审计) 2021 年 1-3 月(未经审计)
营业总收入 1757844678.86 514325453.55
利润总额 55672865.82 20423784.17
净利润 43081748.23 15842568.64
与公司关系:传化化学品为公司控股之下属公司。
公司名称 股东结构 持股比例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87.2779%浙江传化化学品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基金有限公司 12.7221%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1、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
2、保证人: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3、被担保人:浙江传化化学品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除依法另行确定或约定发生期间外,在 2021 年 5 月 27 日与2022 年 2 月 8 日期间内主合同项下实际发生的债权,以及在《最高额保证合同》生效前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已经发生的债权,基于该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6、保证责任期间:《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五、董事会意见传化化学品向银行申请项目授信额度,主要是满足日常贸易业务的资金需求,支持其经营业务持续发展。传化智联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要求。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行为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截至2021年5月28日,除本次新增担保,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的累计担保总额为295389.53万元(其中,开展资产池业务发生互保总额为15981.03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8.52%,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9.6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1、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9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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