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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40 证券简称:东旭蓝天 公告编号:2021-024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交所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 190 号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5 月 26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关于对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问询函〔2021〕第 190 号),相关各方对问询函提及问题进行认真核查后,做出如下回复:
一、因你公司存在借款违约、建设工程等合同纠纷,相关诉讼金额达 8 亿元以上,上述诉讼尚处于等待开庭阶段或审理阶段,年审会计师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上述事项对财务报表产生的影响,你公司年报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你公司:
(一)逐项列示金额超过一千万元以上的诉讼事项,说明其产生的原因,你公司是否计提了相应的预计负债,是否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如否,说明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1、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超过一千万元以上的诉讼事项如下表:
占 2020 年
序 涉诉金额 是否计提预计负债
案件 诉讼事由 截止 4月 30 日诉讼进展 经审计净资 披露情况号 (万元) 说明原因及合理性产的比例一审判决张北熠彩支付中信金租租金
中信金融租赁 258181829.44元,手续费 275 万元, 我公司与中信金租有限公司与我 留购价款 1 元及违约金(自 2019 年 12 正在进行债务和解,我融资租赁借款逾期
1 公司及张北熠 月 17 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的违约金, 2.12% 公司预计将不会支付25818.18 未还款。
彩电站融资租 以 258181829.44 元为基数,按日万分 违约金,故未计提预计赁合同纠纷 之二的标准计算;我方已上诉,二审尚 负债。
未判决。
中信金融租赁 我公司与中信金租
有限公司与我 正在进行债务和解,我融资租赁借款逾期
2 公司及承德晟 尚未开庭 0.89% 公司预计将不会支付
10910.38 未还款。
烨电站融资租 违约金,故未计提预计赁合同纠纷 负债。
中信金融租赁 我公司与中信金租
有限公司与我 正在进行债务和解,我融资租赁借款逾期
3 公司及会理弘 尚未开庭 1.49% 公司预计将不会支付
18176.84 未还款。
吉电站融资租 违约金,故未计提预计赁合同纠纷 负债。
民生金融租赁
股份有限公司 已在 2019 我公司已按融资租
与我公司及山 融 资租赁借款逾期 年报问询 赁合同约定计提罚息
4 尚未开庭
东东旭国山泰 6682.40 未还款。 函回复中 违约金,无需计提预计泉电站融资租 披露。 负债。
赁合同纠纷民生金融租赁
股份有限公司 已在 2019 我公司已按融资租
与我公司及菏 融 资租赁借款逾期 年报问询 赁合同约定计提罚息
5 尚未开庭
泽融邦电站融 4761.93 未还款。 函回复中 违约金,无需计提预计资租赁合同纠 披露。 负债。
纷民生金融租赁
股份有限公司 我公司已按融资租
与我公司及张 融 资租赁借款逾期 赁合同约定计提罚息
6 尚未开庭 0.72%
北弘吉电站融 8800.26 未还款。 违约金,无需计提预计资租赁合同纠 负债。
纷民生金融租赁
股份有限公司 我公司已按融资租
与我公司吉林 融 资租赁借款逾期 赁合同约定计提罚息
7 尚未开庭 0.33%
华众昊晟电站 3986.39 未还款。 违约金,无需计提预计融资租赁合同 负债。
纠纷民生金融租赁
股份有限公司 我公司已按融资租
与我公司及日 融资租赁借款逾期 赁合同约定计提罚息
8 尚未开庭 1.22%
照东旭国山电 14857.37 未还款。 违约金,无需计提预计站融资租赁合 负债。
同纠纷已在
借款逾期未还,信 2019、2020中国信达资产 达请求我公司偿还 年报财务
管理股份有限 全部重组债务 2.7 附注、2019 我公司已按借款合公司深圳市分 亿元及按欠款总数 年报问询 同约定计提罚息违约
9 尚未开庭
公司与我公司 27000.00 日万分之五计违约 函回复、 金,无需计提预计负金融借款合同 金;并对原抵押土 2020 半年 债。
纠纷 地及房产等享有优 报问询函先受偿权。 回复中披露
中国核工业二 中核二三作为仙桃
三建设有限公 项目总包方,合同 我公司与对方公司司与仙桃东旭 总 价款约 1.6亿, 正在和解中,预计不会10 双方正在进行和解洽谈。 0.35%新能源科技有 4295.89 仙桃公司欠付未付 产生违约金,故未计提限公司建设工 工程款及质保金合 预计负债。
程合同纠纷 计约 4296 万。
我公司一审已胜诉,判决约定镇江协鑫昆山文宇工贸 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支付原告昆山文宇镇江协鑫新能源发
有限公司与安 工贸有限公司票据款 16788445.05元展有限公司作为兑徽东旭康图太 及利息(以 16788445.05元为基数, 我公司一审胜诉,无11 付人未按约兑付票 0.14%
阳能科技有限 1678.84 自 2019年 12月 25 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 须计提预计负债。
款,供应商诉票据公司票据追索 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所有背书人。
权纠纷 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
二审已开庭暂未判决。
原告上海赫太诉西上海赫太实业
藏东旭电力、四川有限公司与我 收到一审判决,被告西藏东旭电力支付东旭电力,要求支 根据我公司判断预计公司四川东旭 原告多晶硅组件款 16164064元,并按12 付组件款 1616.4 0.18% 不会产生违约金,故未电力及西藏东 2168.57 日万分之五标准支付违约金;四川东旭
万元及相应违约 计提预计负债。
旭电力买卖合 不承担责任,西藏东旭已提起上诉。
金,合计约同纠纷
2168.57 万元。
中节能科技有 双方签订组件采购 收到二审判决,被告西藏东旭电力支付限公司与我公 合同,西藏东旭应 中节能太阳能科技(镇江)有限公司货根据我公司判断预
司四川东旭电 支 付款项共计 款 26549870.2元,违约金13 0.26% 计不会产生违约金,故力及西藏东旭 3208.38 5900.07 万元,未 5309974.04 元,保险费 24000 元,;
未计提预计负债。
电力买卖合同 支付货款 2654.99 律师费 200000 元;四川东旭不承担责纠纷 万元。 任。
收到一审判决,被告西藏东旭电力向中中建材浚鑫科 双方签订组件采购
建材浚鑫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到货款 已在
技有限公司与 合同,收到全部货 已根据一审判决计90762268.5 元,质保款 22690567.1 2019、2020我公司四川东 物合计 22690.57 入营业外支出、其他应14 元,发货款违约金 11152 元,到货款违 年报财务旭电力及西藏 11300.00 万元,未支付货款 付款 2270 万元,故无约金 18152453.7 元,质保金违约金 附注中披东旭电力买卖 及质保款共 需确认预计负债。
4538113.38 元; 露
合同纠纷 11345.28 万元。
我公司已上诉,等二审开庭。
赵县人民医院 PPP
项目我公司中标,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实施,在项目中标后,合作方(宋宝祥)擅自利用 SPV赵县人民医院公司法定代表人之与山东聊建第便恶意与其他方签一建设有限公
订合作合同,造成司执行异议一我公司潜在损失约案;东旭蓝天 根据我公司判断预
1400 万元,目前15 新能源股份有 一审判决,驳回赵县人民医院诉讼请求。 计不会产生违约金,故我公司已通过刑事
限公司、东旭 未计提预计负债。
立案追究中间商实蓝天生态环保际控制人宋宝祥刑科技有限公司事责任。
为利益相关第本案对聊城中院裁三人
定 追加赵县人民医
0.11%
1400.00 院为被执行人提起
执行异议之诉,东旭蓝天作为利益相关人而列为第三人。
我公司东旭蓝
天生态环保科 对聊城中院裁定追根据我公司判断预
技有限公司诉 加蓝天生态为被执
16 已上诉,等二审开庭。 计不会产生违约金,故山东聊建第一 行人提起执行异议未计提预计负债。
建设有限公司 之诉。
执行异议案因被执行人旭祥医
山东聊建第一 院财产不足清偿债
裁定追加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 根据我公司判断预
建设有限公司 务,我方公司作为17 司、东旭蓝天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 计不会产生违约金,故与我公司追加 股东被要求在尚未被执行人。 未计提预计负债。
被执行人案 缴纳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罗正权与我公司星景生态环我公司作为发包
保科技(苏州)方,罗正权作为实 根据我公司判断预有限公司、瓮18 际施工方,未向原 案件审理中,准备一审开庭。 0.11% 计不会产生违约金,故安东华星景生 1302.98
告支付工程款 未计提预计负债。
态发展有限责
1088.18 万元。
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
浙江两洋、江苏海德、上海丰阅三方签订《三方协议》,约定浙江两洋在收到江苏海德支付的
我公司浙江两 5140.24万元货款
洋能源有限公 后向其转让
司与江苏海德 8567.07吨油品货
石化集团有限 权;江苏海德承诺
公司、上海丰 在协议签订之日起我公司作为原告,无19 阅石油化工有 六个月内向江苏海 已开庭,待判决。 0.18%2165.93 须计提预计负债。
限公司、扬州 德结清剩余货款恒基达鑫国际 749.48万元。江苏化工仓储有限 海德实际提货
公司买卖合同 9910.2吨后仅向
纠纷 浙江两洋支付
3780 万元货款,尚有 2109.72 万
元货款未支付、其中 366.12 万元货款已欠付逾期。
合计 148514.34 8.10%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第 11.1.1 的规定,“上市公司发生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的,应当及时披露。”上述诉讼事项除已在相关公告中披露外,其余涉及诉讼请求金额单项或合计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均低
于 10%,未达到临时信息披露标准,因此公司未对相关事项进行专项披露。
(二)说明相关诉讼对你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可能产生的影响,你公
司针对保留意见涉及事项拟采取推动债务和纠纷和解的具体措施,并说明上述措施的可行性、有效性及截至本问询函回函日具体实施进展;
回复:
1、相关诉讼对公司生产经营可能产生的影响根据前述(一)中所列示的诉讼表格,公司目前日常经营涉及的法律纠纷事项,涉诉总金额 14.8 亿元。其中融资类纠纷约 12.1 亿元,公司已同部分债权人达成债务和解协议,同意对相关债务进行展期。后续公司将与相关债权人进一步洽谈协商,就相关到期债务共同制定偿还计划或展期,本质上将继续缓解公司现金流压力。
一审(或二审)判决我公司败诉的案件,目前涉及的纠纷金额约 4.64 亿元,若法院判决公司对诉讼事项承担全部或部分责任,公司将承担相应的偿付义务;
案件如若公司获得胜诉判决,亦有可能无法得到执行,进而或对公司造成损失。
上述案件中尚未开庭或未宣判结案的事项,暂时未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实质影响。公司目前正积极应对相关诉讼,努力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公司将继续加强内控建设,力图防范风险于未然。截至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公司日常业务由母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分别运营,子公司自身涉及诉讼事项不会对其他运营主体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严重影响,也不会对上市公司整体经营管理活动造成严重影响。
2、针对诉讼事项拟采取推动债务和纠纷和解的具体措施公司将积极关注诉讼进展情况,配合律师对涉案事项、相关档案材料进行进一步梳理研究,讨论制订应对方案,做好诉讼应对及风险把控。我公司上述诉讼事项主要包括融资类诉讼、买卖合同及建设工程诉讼、资产清收诉讼三类,针对不同类别诉讼事项,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融资类诉讼:与金融机构初步达成和解意向,免除违约金及罚息,根据双方协商内容降息展期或制定新还款计划并执行;
(2)买卖合同及建设工程诉讼:拟与原告申请和解,寻求罚款及违约金免除,在原权利义务涉案金额范围内协商分期付款或共同拓展新业务,协同缓解债务压力;
(3)资产清收诉讼:积极推动诉讼及裁定执行,保障公司资产优先受偿。
(三)请你公司年审会计师结合上述问题的回复,说明出具保留意见的依据是否充分恰当,是否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规定,是否存在以保留意见代替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情形。
会计师核查回复:
我们已采取的审计程序如下:
(1)获取东旭蓝天诉讼清单及诉讼资料,查询东旭蓝天公告,并与治理层、管理层沟通,详细了解重大诉讼的具体情况;
(2)向案件经办人员了解重大诉讼的具体情况,沟通诉讼和索赔事项的可能结果,并取得对方书面回复;
(3)复核管理层对预计负债的判断过程,检查判断依据;
(4)通过公开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与所了解的情况进行对比分析。
我们无法确认下述事项:
(1)虽然部分案件存在一审胜诉、撤诉、驳回起诉等有利进展,但鉴于我
国案件审判为两审终审制,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截至报告日尚无最终的诉讼及仲裁结果提供参考;
(2)因无法判断最终诉讼及仲裁结果,因此无法合理估计诉讼事项产生的
预计负债的金额,无法判断上述事项对 2020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综上,相关诉讼金额重大,由于诉讼情况仅影响财务报表的特定要素、账户且占总资产比例较低,因此对财务报表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根据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我们对东旭蓝天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不存在以保留意见代替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情形。
二、你公司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 34.71 亿元,同比下降 48.99%,其中第四季度营业收入达 9.67 亿元,同比增长 131.99%;同时,报告期内你公司净利润和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为-10.21 亿元和-11.07 亿元,同比分别下降 6.66%和13.61%。请结合行业情况,说明全年和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同比变动幅度差异较大、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同比变动幅度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报告期内公司全年营业收入同比下降 48.99%,主要原因是 EPC 业务和生态环保业务收缩导致收入大幅下降;其中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131.99%,主要原因是 2019 年第四季度个别项目终止执行,当季度收入偏低,导致 2020
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同比增幅较大。报告期内的收入水平总体平稳。
报告期内全年营业收入同比下降 48.99%,而报告期内净利润和扣非后净利润同比分别下降 6.66%和 13.61%,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同比变动幅度差异较大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 EPC 业务和生态环保业务收入大幅降低,而 EPC 业务和生态环保业务相比于光伏发电业务毛利率较低,参照同行业 EPC 业务和生态环保施工类业务毛利率在 10%左右,而光伏发电业务毛利率可达 30%-60%,因此导致报告期内公司收入大幅降低但净利润和扣非净利润并未大幅降低。我公司在报告期内聚焦主业,保留利润率较高的业务,从而提升公司运营效率,基本符合行业收入和利润情况。
三、你公司报告期末预付账款金额达 38.82 亿元,其中一年以上账龄的预付款项占比高达 80.99%,其他流动资产中的预付款项类科目金额达 38.22亿元。
请你公司:
(一)列示预付款项类余额超千万元的预付对象情况,说明相关预付款项
是否符合商业逻辑、行业惯例,预付对象与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是否存在向关联方预付账款长期未收回的情形,并进而是否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形;
回复:
超千万元的预付对象及预付款项情况如下:
序 2020 年末
预付对象 商业实质
号 余额金羽(北京)国际环境工程有限公
1 57986.15 内蒙古旭日昇 100MW 光伏项目组件采购司
宝应射阳湖镇风电场 50MW、泗洪县高传天2 乌兰察布市安达丰华科技有限公司 56593.64 岗湖风场二期 50MW、宜春樟树阁皂山风电场 30MW 风电设备采购
3 天津兆维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45000.00 集中采购 180MW 光伏设备
4 河北蓝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5000.00 尚义县 100MW 风电项目风电设备采购芜湖华宇恒业自动化装备科技有限
5 35000.00 磴口弘吉 50MW 光伏项目组件采购公司
6 天津吉恒巨富科技有限公司 35000.00 集中采购 140MW 光伏设备
7 瑞康盈富(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35000.00 集中采购 140MW 光伏设备
涟水高传古淮河风电场 100MW风电设备采
8 呼和浩特市绚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5000.00购
9 北京鼎泰华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0000.00 通榆旭阳 50MW 光伏项目组件采购
10 河北森创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30000.00 通榆旭阳 50MW 光伏项目组件采购山东省招远市金泉河景观提升改造工程
11 北京天畅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27000.00
EPC 工程
12 秦皇岛杰伯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5015.67 河北泰泉 35MW 光伏项目组件采购
13 河北拓源科技有限公司 20000.00 集中采购 90MW 光伏设备
14 河南合纵连联贸易有限公司 20000.00 集中采购 90MW 光伏设备
15 河南德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9000.00 河北泰泉 30MW 光伏项目组件采购
16 河南亿德利实业有限公司 19000.00 河北泰泉 30MW 光伏项目组件采购
青岛平度田庄 50MW 分散式风电项目风电
17 石家庄兴乔实业有限公司 18000.00设备采购
18 北京普辉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17782.63 股权收购款
19 招远东旭生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16803.60 SPV 公司注资款
20 惠水星城建设有限公司 16800.00 SPV 公司注资款
宁夏中卫沙坡头区 40MW 分散式风电项目
21 河北飞州联韦科技有限公司 16400.00风电设备采购
22 河南鼎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6000.00 河北泰泉 25MW 光伏项目组件采购
23 天津永乐永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3200.00 北屯 25MW 光伏项目组件采购
湖南娄底涟源七星街 2X20MW 分布式光伏
24 湖南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11652.96
电站项目 EPC 总承包款
25 北京源净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0000.00 永新县华明 20MW 光伏电站项目组件采购
26 南方建投邢台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9794.42 SPV 公司注资款
27 绵阳旭蓝汇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8684.37 SPV 公司注资款
金寨新皇明一期 100MW光伏电站项目组件
28 中科恒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871.87采购
山东新泰美达 20MW 光伏项目、山东蒙阴岱崮 20MW 光伏项目、冠县龙凯 30MW 农29 西安华辉工贸有限公司 7634.08 业光伏项目、江西都昌皓辉 20MW 光伏项目、山东临沂沂南 40MW 光伏项目光伏设备采购
30 北京顺鑫天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6300.00 安平华融产业园一期项目建筑工程款
31 淄博稳固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5741.47 阿拉善100MW风电场EPC项目施工及安装
32 北京熠彩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5207.67 股权收购款大同煤矿集团煤炭运销忻州原平有
33 4500.00 供应链采购款限公司
汪清一期 100MW光伏扶贫项目工程总承包
34 水发兴业能源(珠海)有限公司 4494.25款
林州旭姚东姚镇 30MW 光伏电站项目 EPC
35 四川北控清洁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4276.03总承包款
苏州爱康能源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 河南卫辉唐庄虎掌沟村 20MW 光伏电站项
36 3000.00
司 目 EPC 总承包款
37 霍州东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446.50 SPV 公司注资款
38 南京京九思新能源有限公司 2413.34 洛阳丰曌 60MW 光伏项目设备采购款
临澧县龙池一期 20MWp 渔光互补项目、南39 湖南湘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218.00 县上菱角湖 20MW 渔光互补项目光伏设备采购
东方日升(宁波)电力开发有限公 山西中阳 20MW 光伏电站项目 EPC 总承包
40 2142.88
司 款
张北弘吉汽车桥 50MW(一期 30MW)EPC
41 四川陵江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2087.56项目工程总承包款安平县财盛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
42 2030.00 安平华融产业园一期项目土地款责任公司
西平县 22.02MW扶贫 EPC 项目工程总承包
43 河南天道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1966.30款
东方日升(宁波)电力开发有限公
44 1581.75 中储粮光伏分布式项目 EPC 总承包款司
赤峰普光克什克旗 15MW 项目、内蒙古焱45 南京京九思新能源有限公司 1549.96 华 10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光伏设备采购
海兴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基地 145MW光伏发
46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267.33电项目工程总承包款
47 六安市兴壮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1240.00 金寨二期 100MW光伏电站项目青苗补偿款
48 广西力孚兴商贸有限公司 1141.05 供应链采购款
49 山西中阳钢铁有限公司 1046.24 供应链采购款
浙江龙泉 30MW 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
50 江苏江南电力有限公司 1015.26
EPC 总承包款
合计 752885.00
我公司的预付款项类主要包括光伏电站建设 EPC 工程款、光伏组件采购款、SPV 公司注资款,其中 EPC 工程款、组件采购款是根据公司当时项目及业务发展规模的需要签订的,公司为立足新能源环保行业,为尽快推进各自持新能源电站和新能源 EPC 工程项目落地,自 2018 年 4 月至 2019 年 12 月陆续签订了各类项目的采购合同。受公司客户要求不同、各项目客观资源环境不同等因素影响,部分风电及光伏类项目所需设备需进行差异化设计并专项定制,因此优质的设备供应商具备一定的谈判优势。为保障公司项目建设所需设备能够持续稳定供应,且综合考虑规模化效应能够降低建设成本等因素,公司甄选了部分优质供应商进行集中采购,结合采购市场价格波动及项目计划工期进度等,确定或调整结算方式及预付额度,预付比例大概在 30%至 80%之间,采购价格均参考当时行业交易水平,符合商业逻辑、行业惯例;另外其中 SPV 公司的注资款为 PPP 项目设立的专门项目公司,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共同出资设立,负责 PPP项目的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与移交等工作 符合商业逻辑、行业惯例;其余少量预付款为股权收购款、土地款、供应链采购款均是根据合同约定支付,并参考当地及行业内交易水平进行签订,符合商业逻辑、行业惯例。
经核查及向控股股东询问,未发现预付对象与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未发现向关联方预付账款长期未收回的情形及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形。
(二)说明主要预付项目的进展、截止回函日期后结转情况及你公司拟采取降低预付款项类金额的措施;
回复:
前十大主要预付项目的进展情况
序 2020 年末
预付对象 预付项目进展
号 余额金羽(北京)国际环境 预付款项用于内蒙古旭日昇 100MW 光伏项目组件采购,因当地政策1 57986.15
工程有限公司 问题项目进展缓慢,本公司暂未要求供应商发货。
预付款项用于宝应射阳湖镇风电场 50MW、泗洪县高传天岗湖风场二乌兰察布市安达丰华科 期 50MW、宜春樟树阁皂山风电场 30MW 风电设备采购,上述三个项目2 56593.64
技有限公司 由于土地情况、手续情况及当地政府人员换届影响,项目推进比较缓慢,本公司暂未要求供应商发货。
天津兆维庆科技发展有 预付款项用于集中采购 180MW 光伏设备,由于收购进度影响,本公3 45000.00
限公司 司暂未要求供应商发货。
河北蓝调新能源科技有 预付款项用于尚义县 100MW 风电项目风电设备采购,因项目暂未开4 35000.00
限公司 工,本公司暂未要求供应商发货。
芜湖华宇恒业自动化装 预付款项用于磴口弘吉 50MW 光伏项目组件采购,由于前期项目建设5 35000.00
备科技有限公司 进度缓慢,本公司暂未要求供应商发货。
天津吉恒巨富科技有限 预付款项用于集中采购 140MW 光伏设备,由于前期开发进度缓慢,6 35000.00
公司 故暂未要求供应商发货。
瑞康盈富(天津)科技 预付款项用于集中采购 140MW 光伏设备,由于土地落实进度缓慢,7 35000.00
有限公司 故暂未要求供应商发货。
呼和浩特市绚邦建筑工 预付款项用于涟水高传古淮河风电场 100MW 风电设备采购,由于项8 35000.00
程有限公司 目推进比较缓慢,本公司暂未要求供应商发货。
北京鼎泰华安建筑工程 预付款项用于通榆旭阳 50MW 光伏项目组件采购,由于前期项目建设9 30000.00
有限公司 进度缓慢,本公司暂未要求供应商发货。
河北森创园林绿化工程 预付款项用于通榆旭阳 50MW 光伏项目组件采购,由于前期项目涉及10 30000.00
有限公司 林地补偿,导致工期后延,本公司暂未要求供应商发货。
合计 394579.79
截止回函日,预付项目结转情况如下:
序 2020 年末
预付对象 结转情况
号 余额
北京顺鑫天宇建设工程有限公 2021 年 1 月华融公司转让,债权由新1 6300.00
司 股东承接大同煤矿集团煤炭运销忻州原
2 4500.00 2021 年 4 月退回 4000 万元平有限公司
3 水发兴业能源(珠海)有限公司 4494.25 2021 年 4 月结转 1000 万元
4 霍州东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446.50 2021 年 3 月退回 2446.5 万元
安平县财盛国有资产投资运营 2021 年 1 月华融公司转让,债权由新5 2030.00
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承接
6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267.33 2021 年 1 月已退回 1267.33 万元
7 山西中阳钢铁有限公司 1046.24 2021 年 1 月结转 1009 万元
合计 22084.32
公司拟采取降低预付款项类金额的措施:公司将根据当前的战略安排,对前期推进缓慢的项目进行重新梳理,对确定终止类的项目协调退回预付款项或变更采购项目,对于拟继续推进的项目将继续协调采购。
(三)请年审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会计师核查回复:
(1)了解管理层采购与付款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合理性,测试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2)检查相关的审批手续,核对主要供应商的采购合同,将合同记载与东
旭蓝天财务记载比对,核对采购付款资金流水是否为签定合同的主体;
(3)实施函证程序;针对长期挂账以及当期发生额较大的、集中度高的大
额往来对象,我们进行走访,核实往来款项的真实性、结算情况,付款是否符合商业合理性,判断是否与东旭蓝天经营范围冲突、交易内容是否为实际业务所需;
(4)通过天眼查,查询东旭蓝天与供应商的工商信息、股权结构、注册资本等,评判供应商是否具备正常开展商业行为的能力,查询东旭蓝天控股股东与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复核检查管理层对主要供应商合同执行情况
的评估及依据;检查东旭蓝天对供应商的资料维护和后续管理控制情况,核实是否有效执行;
(5)核实以往存在的预付款项、其他非流动资产本期结转情况;检查预付
款项、其他非流动资产的期后结转情况、工商信息变更情况,实施细节测试程序。
经核查,我们认为上述预付类款项合同能否按约定履约以及上述款项能否安全收回存在不确定性,未发现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形。
四、你公司报告期末新增对关联方汪清县振发投资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余额较上一年末分别新增 0.45 亿元和 1.13 亿元,请说明上述应收关联公司款项形成原因,涉及的交易事项是否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如适用),交易价格是否公允,付款期限是否超过协议安排,如是,请进一步说明是否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或财务资助。请年审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1、本次转让事项概述2020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旭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新能源”)与吉林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电新能源”)签署《吉林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与东旭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关于汪清县振发投资有限公司之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东旭新能源将持有的汪清县振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汪清振发”)70%股权转让给吉电新能源。
本次交易根据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汪清县振发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2020)第 061492 号)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确认 70%股权转让对价 1.27 亿元,交易价格公允。
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为 10 亿元,根据《公司章程》本次交易事项属于董事长签署的权限范围,经公司业务部门发起审核流程、经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审核,最终由董事长审批签署。
按交易发生时点,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交易成交金额、交易产生利润,均未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19 年度)经审计总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及净利润的 10%,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9.2 之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未进行专项披露。
2、应收关联公司款项成因本次转让后,公司丧失对汪清振发控制权,汪清振发不再纳入合并范围,但仍持有汪清振发 10%的股权,公司与汪清振发仍属于关联方,故显示报告期末我公司对关联关系公司应收账款 0.45 亿元及其他应收款 1.13 亿元。
应收账款 0.45 亿元形成原因:①应收账款 0.1亿元为汪清振发与我公司子公司在交割日之前签订的《汪清县光伏扶贫发电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合同》
形成的应收账款。我公司子公司为汪清振发提供工程总承包服务,根据合同约定当履约义务完成且收到发票后支付该笔款项。截止回函日未收回应收账款 0.1亿,该笔款项待我公司子公司开具发票后可收回;②应收账款 0.2 亿元为汪清振发与我公司子公司在交割日之前签订的《技术服务合同》形成的应收账款。
我公司子公司为汪清振发提供汪清 130MW 光伏电站技术服务,根据相关技术服务合同约定当履约义务完成且收到发票后支付该笔款项。截止回函日我公司已收回应收账款 0.2亿;③应收账款 0.15 亿元为汪清振发与我公司子公司在交割
日之前签订的《光伏项目组件采购合同》形成的应收账款。我公司子公司为汪清振发提供组件设备,根据相关组件采购合同约定当收到货物且收到全额增值税发票后支付该笔款项。截止回函日我公司已收回该笔应收账款 0.15 亿。
其他应收款 1.13 亿形成原因:其他应收款 1.13 亿元为汪清振发与我公司子公司在交割日之前形成的往来款,根据合作协议及往来款支付备忘录约定,原则上股权交割完成后 2 个工作日内支付 0.55 亿,剩余款项工商登记完成后10 个工作日内支付我方。截止回函日我公司已收回其他应收款 0.93 亿,因我方存在未完成事项故暂扣其他应收款 0.2 亿元,此款项经双方确认待我方完成相关事项后支付,汪清振发的付款期限未超协议安排。
会计师核查意见:
(1)检查本期处置部分汪清县振发投资有限公司股权所对应的协议、审计
评估文件、原始凭证等资料,确认股权处置行为是否符合协议的规定,是否有合理的理由及授权批准手续,处置日的确定是否合理,计价是否公允、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2)取得东旭蓝天与交易对手方签订的往来款支付事项备忘录、股转回款
事宜的函件等资料,检查东旭蓝天因股权处置事项产生的应收款项是否按约定期限回款;
(3)复核上述应收关联公司款项列报是否恰当。
经核查,上述应收关联公司款项形成涉及的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交易价格公允,付款期限未超协议安排。
五、你公司报告期末一年以内账龄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达 22.62 亿元,占营业收入比例达 65.17%,应收账款周转率从 2019 年的 2.17 降为 1.18。请你公司结合业务开展情况,并与同行业上市公司进行比较,说明出现上述情况的原因,是否存在销售政策、信用政策不当放宽等情形。请年审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报告期末一年以内账龄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22.62 亿元,其中应收国家电网电费及补贴款组合为 11.33 亿元,此款项为国家可再生能源部门负责补贴通过当地电网公司结算,该补贴发放周期较长,行业惯例可达到 2-3 年,但无坏账风险,归类为信用期内,故导致一年内的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较高。经查阅吉电股份(股票代码:000875)和川能动力(股票代码:000155)对于应收电费(含电费补贴)确认为无风险组合,不计提坏账,符合行业惯例;报告期末一年以内账龄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达 22.62 亿元,占营业收入比例达65.17%,而应收账款周转率从 2019 年的 2.17 降为 1.18,主要原因是应收电费补贴款划分为一年内账龄(信用期内),导致一年内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较高,而应收电费补贴款、应收生态环保款、应收 EPC 工程款回款较慢且本期收入大幅下降,从而导致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经查阅同行业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如下:
公司名称 股票代码 应收账款周转率
中闽能源 600163 1.61
东旭蓝天 000040 1.18
银星能源 000862 0.80
嘉泽新能 601619 0.64
经对比我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符合同行业惯例,不存在销售政策、信用政策不当放宽等情形。
会计师核查意见:
(1)取得管理层对客户销售政策、信用政策、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的合理性说明,分析是否符合实际情况;
(2)将东旭蓝天销售政策、信用政策与同行业上市公司进行比较,分析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3)将本期签订的销售合同与上期销售合同相比,检查涉及的销售政策、信用政策条款是否存在明显变化;
(4)对大额应收账款及收入的确认,抽取相关合同、发票、结算单、电费
补贴测算表、工程履约进度确认文件等资料进行核对;
(5)实施应收账款函证程序。
经核查,东旭蓝天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主要是由于应收电费补贴款划分为一年内账龄(信用期内),导致一年内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较高,而应收电费补贴款、应收生态环保款、应收 EPC 工程款回款较慢且本期收入大幅下降,从而导致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不存在销售政策、信用政策不当放宽等情形。
六、你公司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减值准备转回金额达 1.92 亿元,占计提金额比例达 111.42%,请你公司按欠款对象说明所转回减值准备对应的款项发生时间、金额、减值准备的计提时间、转回理由及合理性,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说明和评估你公司预期损失率的确定依据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坏账准备转 坏账准备转回时 减值准备的计 转回理由及合
序号 客户名称
回金额 间 提时间 理性三门峡英利新能源科技有
1 167060228.82 2020 年 6 月 2018 年 12 月 注 1限公司深圳市欧富源科技有限公
2 4960099.20 2020 年 8 月 2018 年-2019 年 收回款项司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
3 3025330.91 2020 年 1-12 月 2019 年 收回款项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南方建
4 2335350.47 2020 年 1-3 月 2018 年-2019 年 收回款项设投资有限公司根据工程结算丰宁满族自治县北控新能
5 1920780.18 2020 年 10 月 2019 年 金额调整结算源有限公司价款青冈县旭日城市建设投资
6 1621383.82 2020 年 3-12 月 2018 年-2019 年 收回款项有限公司
7 北控新能工程有限公司 1268337.57 2020 年 9-12 月 2019 年 收回款项根据工程结算上蔡县鑫源新能源有限公
8 1220156.68 2020 年 9 月 2019 年-2020 年 金额调整结算司价款其他单个转回金额低于
9 8749217.10 2020 年 1-12 月 2018 年-2020 年 收回款项
100 万
合计 192160884.75注 1:2016 年 9 月我公司承接三门峡英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门峡英利公司”)EPC 总包业务,形成应收账款 2.68 亿。2018 年 12 月我公司将三门峡英利公司起诉至北京仲裁委,2019 年 12 月仲裁委裁决书(2019 京仲裁字第 2286 号)裁决三门峡公司及其母公司河南英利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英利公司”)向我公司支付工程款。因三门峡英利公司及河南英利公司无法偿还我公司欠款,2018 年末根据未来可收回金额计提应收账款坏账 1.67亿,双方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签订和解协议,和解内容为河南英利公司同意将三门峡英利公司的股权用于抵偿我公司欠款,股权交割后三门峡英利公司纳入我公司合并范围,三门峡英利公司在未来经营期内的电费收益可以覆盖其对我公司的欠款,故全额转回与其对应的应收账款坏账。
本报告期应收账款转回金额较大,主要系上述注 1 所致,该笔款项我公司采取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在计提坏账准备时充分考虑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对于发生诉讼的应收款项,在严谨性的前提下对客户的可执行标的进行未来可收回金额的测算,根据可收回金额确认预期损失,预期损失率的确定依据是充分的、合理的。
会计师核查意见:
(1)与管理层沟通相关坏账准备转回的原因,坏账准备计提及转回的合理
性、规范性;
(2)复核检查以前年度针对此项目执行的审计程序:包括函证、监盘、重
新计算、取得的合同、结算单、发票等原始单据,检查业务的真实性;
(3)检查东旭蓝天是否定期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估,并根据预期
信用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对于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选取样本复核管理层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评估的依据及合理性;对于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
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复核管理层划分组合以及确认预期信用损失率的合理性,并选取样本测试应收账款的组合分类和账龄划分的准确性,重新计算预期信用损失计提金额的准确性;
(4)针对大额坏账准备转回情况,取得管理层对转回判断的合理性说明;
因东旭蓝天取得债务方控制权并将其纳入合并范围,导致应收款项坏账转回,我们取得并核对此项业务所涉及的协议、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资料,评价交易的真实性、对价的公允性;
(5)复核管理层坏账转回的计算过程,重新测算坏账转回金额,评价管理
层坏账转回的计价准确性,入账合规性。
经核查,东旭蓝天预期损失率的确定依据是合理的,相关坏账准备计提及转回具有合理性、规范性。
七、你公司报告期末货币资金账面余额 33.70 亿元,受限资金 30.70 亿元,其中在控股股东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余额及应收利息余额为 28.92 亿元;
负债中列示的金融有息负债账面余额 91.21 亿元,其中未能如期偿还债务本息合计 21.67 亿元。上述情形均被年审会计师列为审计意见的强调事项,认为你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定期存款及其应收利息到期能否收回存在不确定性,且你公司偿还到期债务的能力具有不确定性。请你公司结合控股股东经营及财务状况、你公司偿债能力及现金流情况,说明控股股东是否在实质上构成对你公司的资金占用,你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不确定性,并说明你公司未来收回相关款项、拟改善公司现金流水平的具体措施。
回复:
(一)控股股东经营情况及财务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东旭集团作为一家多元化集团企业,经过 20 年发展,通过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坚持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同步,在多项前沿领域,不断取得技术突破,实现产业化应用,获得众多国家级荣誉。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影响,及金融杠杆过大、管理不够精细、叠加中美贸易摩擦等各种不利,造成了东旭集团资金流动性紧张的局面。问题发生以来东旭集团得到了国家相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其利用自身产业及科技优势,通过盘活资产、降本增效、聚焦主业、加强管理等一些列经营措施,东旭集团运营活力得以逐渐恢复,风险得以有序化解。根据东旭集团目前现有产业拓展、投资现状及项目盈利预测,东旭集团的经营将会得到逐步改善。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日,本公司在东旭财务有限公司存款 28.92 亿元。本公司只与东旭财务公司有资金结算业务,未发现控股股东存在对我公司资金占用的情况。
(二)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说明
公司多年来紧跟国家战略,聚焦新能源及环保绿色产业,坚持产业整合与模式创新,持续推进“智慧能源+环保治理”产业模式,致力于成为国内领先的新能源环保综合服务商。截至 2020 年末,公司总资产 262.01 亿,归母净资产121.73 亿,2020 年实现营收 34.71 亿。
1、公司主营业务基本情况公司依托强大的业务体系后盾,通过近年来新能源项目开发的业务积累,在全国百余县市建立了电站项目公司,同当地政府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建成并网电站规模近 1GW,批复电价维持二十年不变,每年可为公司贡献发电收入约 8 亿元,使公司持续经营得到有效保障。
2、公司营收及债务化解进展2020 年度公司虽未实现扭亏,但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4.71 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48 亿元。截至 2020 年末,公司有息负债合计 91.21 亿元,公司已成立债务风险化解小组集中与贷款机构洽谈展期、缓息、降息及免息等方案,截至 2020 年末累计达成展期协议的贷款 23.77 亿元,偿还金融机构贷款及利息 10.57 亿元。
3、公司现金流改善具体措施
(1)保持存量,拓展增量,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公司将继续立足主业,推动新能源及生态环保业务发展,紧抓市场机遇,优化资源配置。公司自持光伏电站资产质量较优,电站运行稳定,每年电费收入约 8 亿元,截至 2020 年末应收新能源发电补贴款 11.33亿元,2020 年已收到新能源电费补贴 1.61 亿元,后期根据国家新能源电费补贴发放政策,跟踪补贴回款。在业务拓展方面,根据目前与央企国企合作模式,利用央企国企的资金优势及我公司业务拓展优势,迅速扩大主业收入规模。同时公司内部加强资金管控,对资金进行集中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
(2)督促财务公司解决资金流动性问题,保证资金安全
2020 年度公司从财务公司共计提取约 3400 万元,公司将持续关注并督促财务公司解决当前资金流动性问题,要求财务公司积极与贷款公司沟通,加快回收贷款,合理压缩贷款规模,提高流动性水平,并承诺优先保障上市公司存款资金提取,同时为了保证存款资金安全,必要时我公司将以提起诉讼、资产保全等法律手段,以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3)清收盘活资产、降本增效,确保资金流动性
公司持续深化各类资产盘活及债权清收工作。一方面,公司积极与债务人沟通,采取多种方式及法律手段加大应收款项的回收力度,包括以物抵债、诉讼、资产保全等,目前清收效果良好2020 年度清收资金约 6.8 亿元。另一方面公司多渠道盘活存量资产,梳理并优化资产结构,综合考虑当前市场环境、金融环境及自身现状,处置部分前期已布局但开发难度大、资金投入高、不符合目前战略定位的项目,以改善公司资产状况和盈利能力,增加资金流动性。
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成本管理和费用预算控制, 加强对子公司及各业务单元的财务及风险管控,全面优化经营管理措施,提升内部运营管理效率,降低各项运营费用。通过定期考核、复盘分析做好过程管理、激发组织活力,通过内部管理改进,效率提升等推动成本降低。
通过以上措施的逐步落地,同时随着“碳中和”理念、“十四五”规划等政策加持,公司主营新能源及环保企业的融资环境将持续改善,行业增长进入景气周期,公司将充分利用各类资源优势,紧跟国家战略步调,积极应对遇到的暂时性困难和挑战,继续坚守新能源及环保主业,持续改善现有资源配置和资产结构,现金流水平也将随之提升。
综上所述,公司虽然 2019 年-2020 年连续两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负,但是具备获得持续经营性现金流的能力,主业属于国家政策支持行业,业务可持续拓展、清收盘活有序,且不存在资不抵债、资金链断裂等严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情况,公司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特此公告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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