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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96 证券简称:易联众 公告编号:2021-050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2021 年 6 月 8 日上午 09:30-10:30 时,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
提议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6 月 4日以电话、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应出席会议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人,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曦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经审议,本次会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
原内容:
“5.发行数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 12900.00 万股(含本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
依据公司与发行对象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发行对象认购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认购股份数量(万股) 认购金额(万元)
1 张曦 不超过 12900.00 不超过 82947.00
若公司在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修改为:
“5.发行数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低于 64500000 股且不超过 128144634股(均含本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依据公司与发行对象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及《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发行对象认购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认购股份数量(股) 认购金额(万元)
不低于 64500000且不超过 不低于 41473.50且不超过
1 张曦
128144634(均含本数) 82397.00(均含本数)
若公司在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通过。关联董事张曦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意见及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公司编制了《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意见及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关联董事张曦先生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董事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阶段、融资规划、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情况编制本次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修订稿。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意见及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关联董事张曦先生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的议案》
为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合理、安全、高效地使用,结合公司具体情况,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公司编制了《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意见及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关联董事张曦先生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订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修订稿,因认购对象张曦先生承诺的认购数量变化及公司实际情况需要,公司与张曦先生签订了补充协议,张曦先生承诺认购的股票数量从“不超过 12900 万股”修改为“不低于 64500000股且不超过 128144634 股(均含本数)”。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意见及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关联董事张曦先生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曦先生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涉及关联交易。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定价原则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及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关联董事张曦先生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事项(修订稿)的议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4]17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同时,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相应承诺。根据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等的变化,公司相应修订了本次股票发行后对公司主要指标的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意见及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表决通过。关联董事张曦先生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 6月 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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