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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纬锂能: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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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纬锂能: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玻璃心 发表于 2021-6-9 00:00:00 浏览:  349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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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14 证券简称:亿纬锂能 公告编号:2021-104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
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为20人,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为39人。
2、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46174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5%;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3661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1%。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21年6月10日(星期四)。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四期、预留授予第三期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四期和预留授予第三期条件成就。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1、2017年1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17年1月24日,公司公告了《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修正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激励对象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公司通过公司内部办公系统对激励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并于2017年2月6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2、2017年2月10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获得了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3、2017年2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2017年2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的公告》。
4、2017年3月28日,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权以及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登记工作,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了《关于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7)、《关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8)。2017年5月11日,公司实施完成了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价格进行了调整,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原数量为1427.6400万份变更为2849.3647万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原数量为177.7000万股变更为354.6637万股。
5、2017年11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本次激励计划中关于预留权益的相关规定,授予251名激励对象718.0892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22.42元/股,78名激励对象46.5832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1.21元/股,并确定授予日为2017年11月7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预留部分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6、2017年11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朱智聪、蒙浩峰、郝爱民、杜在超等1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本次拟注销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04.9821万份,占注销前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3.6844%。
7、2017年12月21日,公司完成了第二期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登记。
在办理预留股票期权登记过程中,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所授予的股票期权,共计21万份,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对象由251人调整为245人,授予数量由718.0892万份调整为697.0892万份,调整后,实际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0.81%;在办理预留限制性股票登记过程中,袁晶、赵光宇、王斌等1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所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5199万股。因此,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对象由78人调整为62人,授予数量由46.5832万股调整为38.0633万股,调整后,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0.04%。
8、2018年3月17日和2018年4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1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所授予的股票期权,公司2017年度经营业绩指标未达到首次授予权益的第一个解锁/行权期以及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所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的原因,公司同意注销股票期权7391129份,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886659股。
9、2018年4月24日,公司完成了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了《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8)。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844.0950万份。
10、2018年5月16日,公司完成了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了《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1)。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856366226股变更为855479567股。
11、2018年5月3日和2018年5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对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鉴于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及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所授予的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公司同意注销股票期权254576份,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327511股。
12、2019年4月26日和2019年5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1)公司激励对象中有92人因个人原因离职;(2)公司激励对象中有16人因个人原因放弃所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3)公司2018年度经营业绩未达到股票期权行权和限
制性股票解锁的业绩指标考核条件,公司同意注销股票期权11602285份,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007761股。
13、2019年9月9日,公司完成了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11856859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21)。
14、2019年9月11日,公司完成了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了《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22)。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970474967股变更为969139695股。
15、2020年4月17日和2020年5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1)公司激励对象中有36人因个人原因离职;(2)公司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所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3)公司2019年度经营业绩未达到股票期权行权和限制性股票解
锁的业绩指标考核条件,公司同意注销股票期权8125940份,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940120股。
16、2020年4月30日和2020年6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同意修订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及相关文件中公司业绩考核指标。
17、2020年5月27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4),完成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8125940份。
18、2020年5月29日,公司完成了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了《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5)。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969139695股变更为968199575股。
19、2020年6月2日,公司披露《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0-086),以公司总股本9681995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7016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9.008738股。2020年6月9日,上述权益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5423447份变更为10309288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697046股变更为1324999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1617343份变更为3074364份;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68173股变更为129586股。
20、2021年4月19日和2021年5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激励对象中有14人因个人原因离职、1人因病去世,公司2020年度经营业绩未达到股票期权全部行权和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锁的业绩指标考核条件,公司同意注销股票期权3055664份(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2357466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698198份),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404750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378825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25925股)。
21、2021年5月17日,公司完成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注销手续,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3055664份,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40475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888865429股变更为1888460679股。
二、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1、2017年11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1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04.9821万份。
2、公司在办理预留股票期权登记过程中,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所授予21万份的股票期权;在办理预留限制性股票登记过程中,1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所授予8.5199万股的限制性股票。
3、2018年3月17日和2018年4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1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所授予的股票期权,公司2017年度经营业绩指标未达到首次授予权益的第一个解锁/行权期以及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所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的原因,公司注销股票期权7391129份,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886659股。
4、2018年5月3日和2018年5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对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鉴于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及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所授予的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公司同意注销股票期权254576份,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327511股。
5、2019年4月26日和2019年5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2018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1)公司激励对象中有92人因个人原因离职;(2)公司激励对象中有16人因个人原因放弃所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3)公司2018年度经营业绩未达到股票期权行权和限制性
股票解锁的业绩指标考核条件,公司同意注销股票期权11602285份,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007761股。
6、2020年4月17日和2020年5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19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1)公司激励对象中有36人因个人原因离职;(2)公司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所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3)公司2019年度经营业绩未达到股票期权行权和限制性股票解锁的业
绩指标考核条件,公司同意注销股票期权8125940份,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940120股。
7、2021年4月19日和2021年5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2020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激励对象中有14人因个人原因离职、1人因病去世,公司2020年度经营业绩未达到股票期权全部行权和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锁的业绩指标考核条件,公司同意注销股票期权3055664份,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404750股。
8、因公司已实施2016年度、2017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权益分派,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7.61元/股,数量调整为7951822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3.71元/股,数量调整为946174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11.62元/股,数量调整为2376166份;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5.73元/股,数量调整为103661股。
三、关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四个、预留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情况
1、限售期
根据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
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申请解除限售第四期成就数量;公司向激励对象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自预留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预留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申请解除限售第三期成就数量。
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7年3月29日,预留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7年12月25日。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首次授予第四个及预留授予第三个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已届满。
2、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具体情况是否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解除限售条件说明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解除限售条件。
③上市后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四次解锁条件、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三次解 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审锁条件的区间考核目标为: 字[2021]201Z0008号《审计
(1)以2016年主营业务收入为基数,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50%; 报告》,公司2020年主营业或以2019年净利润为基数,2020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指经审计合并报 务收入8161806164.32元,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且剔除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且剔
(2)根据2020年业绩考核目标的完成情况(营业收入考核目标的实际达成率R; 除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净利润考核目标X),依据下表确定全体激励对象的标准系数来确定本期可解 影 响 后 的 净 利 润 为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1680297320.46元,营业收2020 入考核目标的实际达成率R
100%> 90%> 80%>
年业 为77.71%,净利润考核目标R≥100%或 R≥90% 或 R≥80% 或 R≥70% 或 R<70%或
绩完 X为10.40%,即本期可解除X≥30% 30%> 20%> 10%> X<5%
成情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标
X≥20% X≥10% X≥5%
况 准系数为0.80。
945293.01> 840260.45>
1050325.56
具体 主营业务收 主营业务收 主营业务收
金额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收
入 入 入<
(单 ≥1050325.56 入≥945293.01≥840260.45 ≥735227.89 735227.89
位: 或净利润 或 197861.05万 或 182640.97 或 167420.89 或净利润<
≥197861.05 >净利润
元) >净利润 >净利润 159810.85
≥182640.97
≥167420.89 ≥159810.85标准
1 0.9 0.8 0.7 0系数
注:各期实际可解除限售额度=各期计划可解除限售额度×标准系数4、一级部门绩效考核要求各激励对象当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其所在一级部门前一年度的
考核结果挂钩,具体如下::
一级部门层面年度考 一级部门层面系数 激励对象其所在一级部门
核结果 前一年度的考核结果均为B
S级 100% 级以上,满足解除限售条A级 件。
B级
C级 0%
D级
5、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个人层面年度考核结 个人层面系数
果 激励对象业绩绩效考核均
S级 100% 为B级以上,满足解除限售A级 条件。
B级
C级 0%
D级综上所述,公司认为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四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和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根据2017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和预留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四、本次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21年6月10日(星期四)2、本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为20人,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为39人。
3、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46174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5%;
可解除限售的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3661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1%。
4、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限制性股票 本次可解除限 本次可上市流 剩余尚未解
姓名 职务 授予数量 售数量 通数量 除限售数量
刘建华 董事、总裁 10.00 7.59 7.59 0王世峰 副总裁 10.00 7.59 7.59 0
孙 斌 副总裁 10.00 7.59 7.59 0
李沐芬 副总裁 5.00 3.79 3.79 0
桑 田 副总裁 5.00 3.79 3.79 0
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137.70 64.27 64.27 0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合计 177.70 94.62 94.62 0
注:激励对象中刘建华先生、王世峰先生、孙斌先生、李沐芬女士、桑田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将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5、预留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如下:
限制性股票 本次可解除限 本次可上市流 剩余尚未解
姓名 职务 授予数量 售数量 通数量 除限售数量
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38.06 10.37 10.37 0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合计 38.06 10.37 10.37 0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后预计股本结构的变化变动前 变动后
股份类型 本次变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60405169 3.20% -1049835 59355334 3.14%股权激励限售股 1049835 0.06% -1049835 0 0.00%
高管锁定股 59355334 3.14% - 59355334 3.14%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828055510 96.80% 1049835 1829105345 96.86%三、总股本 1888460679 100.00% - 1888460679 100.00%特此公告。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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