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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NBTM NEW MATERIALS GROUP Co. Ltd.(证券代码:600114 证券简称:东睦股份)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1 年 5 月 21日
中国·宁波
目 录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提示 ................................................. 3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 5
议案:
1、《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7
2、《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8
3、《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9
4、《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10
5、《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11
6、关于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 12
7、关于公司 2021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 ..................................... 14
8、关于追加确认 2020 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及新增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 ..................................................................... 17
9、关于拟续聘公司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4
10、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25
11、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7
12、关于公司 2021年度拟新增融资额度的议案 .............................. 29
13、关于公司 2021年度拟新增技改投资的议案 .............................. 30
14、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31
附件:
1、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35
2、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47
3、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50
4、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56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提示
? 全体与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会议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
? 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具体方式如下: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
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 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
?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 大会现场表决时,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按要求填写表决票,并在签名后及时交给现场会议工作人员,以便统计表决结果。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本次会议组织工作并处理相关事宜。
联系人:严丰慕 先生、张小青 女士电 话:0574-8784 1061
?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5 月 21 日(星期五)下午 14:30,会议会期预计半天。
? 现场会议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工业园区景江路 1508 号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2021 年 5 月 21 日的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网络投票系统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1年 5
月 21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
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1年 5月 21日的 9:15~15:00。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 5月 21日(星期五)下午 14:30,会议会期预计半天。
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工业园区景江路 1508号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出席人员:
1、2021 年 5 月 14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人员。
主持人:朱志荣 董事长
现场会议议程:
一、宣布大会开幕
二、宣布董事会聘请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听取公司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
四、宣读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人数及其代表的股份总数
五、审议下列议案:
1、《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3、《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4、《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5、《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7、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
8、逐项审议《关于追加确认2020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及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01 追加确认2020年度部分与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8.02 追加确认2020年度部分与宁波新金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8.03 2021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同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及其子公司产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8.04 2021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同宁波新金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产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8.05 签订《宁波新金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协议》;
9、关于拟续聘公司 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0、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11、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2、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拟新增融资额度的议案;
13、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拟新增技改投资的议案;
14、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六、推荐监票人和计票人的名单及其身份。其中推举两名股东代表,由律师、股东代
表与监事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对议案进行表决
八、监票人和计票人统计表决情况,同时安排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
九、监票人宣读表决结果
十、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与会董事签署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三、宣布本次股东大会闭幕
议案(No.21-01-01)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提请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决定向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提交公司《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1),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特此议案,提请审议。
附件 1:《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 5月 21日
议案(No.21-01-02)
《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提请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决定向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提交公司《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2),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特此议案,提请审议。
附件 2:《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 5月 21日
议案(No.21-01-03)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提请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决定向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提交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3),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特此议案,提请审议。
附件 3:《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 5月 21日
议案(No.21-01-04)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请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决定向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提交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4),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特此议案,提请审议。
附件 4:《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 5月 21日
议案(No.21-01-05)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提请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上市公司年报披露的要求,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决定向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备置地点:
一、公司于 2021 年 4月 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二、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议案,提请审议。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 5月 21日
议案(No.21-01-06)
关于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提请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随着公司的发展,给予广大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共享经济增长成果,是上市公司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公司历年来非常重视股东回报,并积极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法规的要求,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配政策清晰明确,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
根据《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决定向本次股东大会提交《关于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2021 年 4 月 29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的《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度公司(母公司)共实现净利润 162021105.11 元,按 10%提取法定公积金
16202110.51 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466048829.25 元。公司 2020 年年
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一)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元(含税)。截至 2020年 12
月 31日,公司总股本 61638939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92458409.55元(含税),占 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 105.67%。
(二)公司 2020 年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1 年 4 月 29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事项
同意公司以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可参与分配的股
本数量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 元(含税),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同意公司 2020 年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特此议案,提请审议。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 5月 21 日
议案(No.21-01-07)
关于公司 2021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提请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保证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正常发展,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
120 号)文件要求,以及公司有关规定,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2021年度需要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进行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根据《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决定向本次股东大会提交《关于公司 2021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序号控股子公司名称注册地点持股比例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主要经营范围资产负债率
1长春东睦富奥新材料有限公司吉林长春
70% 曹阳 5600
粉末冶金制品、汽车零件、家电零件及相关新材料的生产;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90.16%
2浙江东睦科达磁电有限公司浙江湖州
60% 严丰慕 3000
一般项目:磁性材料销售;磁性材料生产;
电子元器件制造;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
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货物进出口。
80.27%
3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
75% 严丰慕 6315
高密度、高精度、形状复杂的粉末冶金零件的设计、开发、制造;新型复合材料、特种陶瓷无机非金属新材料及产品的设
计、开发;粉末冶金粉体材料的开发;精密零件的设计、开发(除专控);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原
辅材料、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除外);模具设计;金属粉
末注射成型模具加工、批发;自动化设备设计、开发及批发。
49.32%
4东莞华晶粉末冶金有限公司广东东莞
/ 严丰慕 7000
粉末冶金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销售;陶瓷制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销售;通信产品、计算机及其零组件的研发、设计、生产、包装、加工、销售、租
89.76%
赁;汽车配件及其零组件的研发、设计、生产、包装、加工和销售;与以上产品相关的专用设备、工装模具、原辅材料及生产自动化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租赁和技术咨询服务;软件设计、销售、租赁;
货物或技术进出口。
5连云港富驰智造科技有限公司江苏连云港
/ 严丰慕 15000模具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金
属结构制造;增材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
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软磁复合材料销售;特种陶瓷制品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新型陶瓷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特种陶瓷制品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
30.34%
东莞华晶粉末冶金有限公司、连云港富驰智造科技有限公司均为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以上资产负债率信息为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数据。
(二)被担保的公司经审计的 2020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序号
公司名称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1 长春东睦富奥新材料有限公司 26126.93 23555.01 2571.92 10186.87 146.85
2 浙江东睦科达磁电有限公司 47484.41 38115.95 9368.46 30988.23 1326.11
3 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44732.86 71385.98 73346.88 104303.11 1006.99
4 东莞华晶粉末冶金有限公司 28863.83 25908.74 2955.09 26050.77 -1591.76
5 连云港富驰智造科技有限公司 7482.20 2270.31 5211.89 2059.84 211.90
二、拟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综合授信)及合计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综合授信)
(一)长春东睦富奥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新材料”)20000.00万元;
(二)浙江东睦科达磁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睦科达”)31000.00万元;
(三)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富驰”)58000.00万元;
(四)东莞华晶粉末冶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华晶”)20000.00万元;
(五)连云港富驰智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富驰智造”)40000.00万元;
(六)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富驰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综合授信)
合计 209000万元。
三、提供担保的形式:信用保证、抵押或质押;
四、提供担保的期限:股东大会批准生效后三年;
五、已履行的审批程序(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
(二)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事项
(一)为长春东睦富奥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最高额度(综合授信)20000.00万元。担保的形式:信用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的期限:股东大会批准生效后三年;
(二)为浙江东睦科达磁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最高额度(综合授信)31000.00万元。担保的形式:信用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的期限:股东大会批准生效后三年;
(三)为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最高额度(综合授信)58000.00万元。担保的形式:信用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的期限:股东大会批准生效后三年;
(四)为东莞华晶粉末冶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最高额度(综合授信)20000.00万元。担保的形式:信用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的期限:股东大会批准生效后三年;
(五)为连云港富驰智造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最高额度(综合授信)40000.00万元。担保的形式:信用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的期限:股东大会批准生效后三年;
(六)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最
高额度(综合授信)合计 209000万元。担保的形式:信用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的期限:股东大会批准生效后三年;
(七)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权限内实施担保审批。
特此议案,提请审议。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 5月 21日
议案(No.21-01-08)关于追加确认2020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及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请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决定向本次股东大会提交《关于追加确认 2020 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及新增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一、追加确认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2020年度,由于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接受睦星塑胶(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睦星塑胶”)委托,生产销售粉末冶金产品 81722.72元,接受睦龙(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睦龙香港”)委托,生产销售粉末冶金产品 229844.33 元,接受睦龙塑胶(东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睦龙东莞”)委托,生产销售粉末冶金产品 12888.24元;公司向宁波新金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新金广投资公司”)销售成品 262608.84 元;共计 587064.13 元。
二、新增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1年度,根据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继续委托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以下简称“睦金属”)直接从日本采购材料,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接受睦金属及其子公司睦龙东莞、睦龙香港的委托,生产部分粉末冶金产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拟继续向宁波新金广投资公司采购原材料。
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关联方关联交易类别
2021年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采购材料
14.00 0.01% 5.19 0.01%宁波新金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购材料
55000.00 28.21% 20087.11 12.47%小计
55014.00 28.22% 20092.30 12.48%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出售成品
900.00 0.23% 486.77 0.15%
睦龙(香港)有限公司出售成品
35.00 0.01% 22.98 0.01%
睦龙塑胶(东莞)有限公司出售成品
70.00 0.02% 1.29 0.01%小计
1005.00 0.26% 511.04 0.17%总计
56019.00 / 20603.34 /
睦金属2021年预计关联交易金额减少主要系其业务订单减少所致;宁波新金广投
资公司2021年预计关联交易金额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公司采购材料增加所致。
三、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说明
(一)截至本议案提交日,睦金属持有公司65467200股股份,是公司的单一第一大股东,睦星塑胶、睦龙香港、睦龙东莞是睦金属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公司与睦金属、睦星塑胶、睦龙香港、睦龙东莞为关联方,该等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宁波新金广投资公司为公司部分董事和主要管理人员投资设立的持股平台,截至本议案提交日,宁波新金广投资公司除持有公司4.28%的股份外,还持有公司股东宁波金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33.3%的股权,为宁波金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截至本议案提交日,宁波金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511110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29%),公司董事芦德宝、监事周海扬担任宁波金广
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公司董事曹阳、监事陈伊珍担任宁波金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公司与宁波新金广投资公司为公司关联方,该等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前期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履约能力
截至本议案提交日,公司已对睦金属及其子公司、宁波新金广投资公司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做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一)关联方基本财务情况
1、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 2019~2020 年财年末(2020 年 9 月 30 日),睦金属总资产 204.4 亿日元,净资产 115.8 亿日元;2019~2020 财年实现营业收入-4.9 亿日元,净利润 7.9 亿日元。
2、睦龙(香港)有限公司(未经审计):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睦龙香港总资产 4310.68 万港元,净资产 5099.78万港元,营业收入 5315.47 万港元,净利润 700.64 万港元。
3、睦龙塑胶(东莞)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睦龙东莞总资产 4200 万元,净资产 3500 万元,营
业收入 3150万元,净利润-5万元。
4、宁波新金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宁波新金广投资公司经审计后的财务数据:总资产
71263.60万元,净资产 11785.88万元,资产负债率 83.46%;主营业务收入 20471.96万元,净利润 3250.62 万元。
(二)2019 年 4 月 22 日,公司与睦金属签订了《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协议》,双方按照该协议进行日常关联交易,公司与睦金属及其子公司在 2020年度发生关联交易金额共计 546.43万元,未发生向公司未支付款项形成坏账的情况。
(三)2018年 8月 2日,公司与宁波新金广投资公司签订《宁波新金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协议》,双方按照该协议进行日常关联交易,公司与宁波新金广投资公司在 2020 年度发生关联交易金额共
计 20113.37万元,未发生向公司未支付款项形成坏账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的相关协议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与睦金属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根据公司于 2019 年 4月 22日与睦金属签订的《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协议》,公司与睦金属及其子公司所发生交易价格均按下列顺序确定并执行,据实结算:
1、有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2、没有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公司向睦金属采购原料时,睦金属仅收取成
本费用;公司向睦金属出售成品时,双方按照公平、诚信原则,根据市场价格并以与非关联的第三方的交易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
(二)与宁波新金广投资公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由于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 日与宁波新金广投资公司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将于 2021 年到期,经双方友好协商,公司与宁波新金广投资公司拟重新签订《宁波新金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协议》,该协议已包括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宁波新金广投资公司、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未来三年期间,将在采购原材料方面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本协议所涉及的原材料是指乙方及其控股子公司生产产品所需的部分原料,包括但不限于铁粉、合金粉、铁硅粉、铁硅铝粉、铁镍粉、超级铁硅铝粉等。
依据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同意采购,宁波新金广投资公司同意销售上述原材料。
2、预计金额或数量
宁波新金广投资公司、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的年初作好预算,合理估算该年度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并由公司依法依规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具体关联交易金额或交易量将根据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而定,并履行必要的公司审批和信息披露程序。
3、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宁波新金广投资公司、公司双方确认,公司与宁波新金广投资公司所发生交易价格按下列顺序确定并执行,据实结算:
(1)有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2)没有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按照公平、诚信原则,根据市场价格并以
与非关联的第三方的交易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并符合以下条件:
宁波新金广投资公司销售给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原材料价格在相同条件下(相同规格、相同质量、相同运输距离等),不得高于宁波新金广投资公司与独立于关联
方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的价格,且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优先购买权。
4、付款时间和方式
货到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验收合格并取得增值税发票后,30天内以现金或银行承兑汇票方式结清全部货款。
5、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三年,从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协议之日起算。
6、违约责任
宁波新金广投资公司应当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其自身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的交易均严格遵守本协议约定的内容,否则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宁波新金广投资公司、公司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依法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因本协议涉及日常关联交易,宁波新金广投资公司、公司双方均承诺将遵守公司有关关联交易的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准确地提供关联交易的相关信息,积极配合公司履行关联交易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宁波新金广投资公司、公司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
7、争议的解决
双方对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中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协商或审理过程中,除有争议的条款外,本协议应当继续履行。
8、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经宁波新金广投资公司、公司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且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并将自生效之日起取代现有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需对本协议的实质性内容进行变更的,或在执行过程中主要条款发生重大变化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依法完成相应决策程序后,生效前需要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披露后方可生效。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委托睦金属直接从日本采购少量关键的日本产零件,以满足公司日常生产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接受睦金属及其子公司的委托生产部分粉末冶金产品和模具,可以一定程度上实现交易双方资源优势互补。。
(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宁波新金广投资公司采购生产产品所需的部分原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造成公司业务对上述关联方的依赖,反而有利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规避原来自制原材料带来的安全和环保等方面的风险;坚持不与客户竞争,不与供应商竞争,有利于全集团维护供应商体系,以及获得相应的技术支持等增值服务;有利于保障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原材料供应稳定,维护其核心利益,促进稳定健康地发展。
综上所述,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都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亦不存在严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已履行的审议程序(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追加确认2020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及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出具了《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追加确认
2020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及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书面审核意见》,同意该等日常关联交易。
(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追加确认2020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及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追加确认2020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及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议,并出具了《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追加确认2020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及新增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在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该项议案时,独立董事对追加确认2020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及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事项
(一)同意追加确认2020年度部分与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共计324455.29元。
(二)同意追加确认2020年度部分与宁波新金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共计262608.84元。
(三)同意2021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同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及其子公司产
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1019.00万元。
(四)同意2021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同宁波新金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产生与日
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55000.00万元。
(五)同意签订《宁波新金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协议》。
此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方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需对上述(一)、(三)事项回避表决;宁波新金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金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需对上述
(二)、(四)、(五)事项回避表决。
特此议案,提请审议。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 5月 21日
议案(No.21-01-09)
关于拟续聘公司 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请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决定向本次股东大会提交《关于拟续聘公司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一、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和
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且该事务所历年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及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公司董事会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以及公司 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依据市场情况、具体审计要求、审计范围及服务质量确定年度审计机构的具体报酬。
特此议案,提请审议。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 5月 21日
议案(No.21-01-10)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提请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决定向本次股东大会提交《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鉴于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外汇资金的收付、融资等业务,为规避或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主要业务品种及涉及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利率掉期、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涉及外币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等。
(二)业务规模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金额余额不超过等值 5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三)有效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以规避或降低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汇率波动风险:汇率变化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二)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三)履约风险:在合约期限内合作金融机构出现倒闭、市场失灵等重大不可控
风险情形或其他情形,导致公司合约到期时不能以合约价格交割原有外汇合约,即合约到期无法履约而带来的风险。
四、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遵循套期保值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仅以规避或降低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
(二)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
原则及要求、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风险控制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为避免内部控制风险,公司财务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的保证制度的执行。
(三)为控制履约风险,公司仅与具备合法业务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五、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会计》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六、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事项
(一)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开展的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金额余额不超过等值 5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授权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二)同意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操作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等相关事宜。
(三)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期限为自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
特此议案,提请审议。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 5月 21日
议案(No.21-01-11)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提请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决定向本次股东大会提交《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一、修订原因
(一)由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的柯昕、聂军武、刘国才
和程瑜瑜共 4名激励对象已经辞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前述激励对象不再符合股权激励条件,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注销 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股票数量共计 65120 股。公司已于 2020 年 12 月 24日完成注销手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数量由 616454517股变更为 616389397股,注册资本由 616454517 元相应减少至 616389397 元。
(二)由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的杨敏已经辞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前述激励对象不再符合股权激励条件。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预案》,公司将以自
有资金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股票数量共计 5920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数量将由 616389397 股变更为 616383477股,注册资本将
由 616389397元相应减少至 616383477元。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变更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二、公司章程拟修订内容
修订前条款 拟修订后条款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61645.4517万元。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61638.3477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61645.4517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61638.3477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三、已履行的审批程序2021 年 4 月 29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会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事项同意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特此议案,提请审议。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 5月 21日
议案(No.21-01-12)
关于公司 2021年度拟新增融资额度的议案(提请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决定向本次股东大会提交《关于公司
2021年度拟新增融资额度的议案》:
一、议案提出理由为满足母公司 2021 年度对资金的需求,根据《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向金融机构新增不超过 5 亿元的融资额度。
二、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同意 2021 年度母公司向金融机构新增融资额度不超过 5亿元;
(二)同意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安排具体资金筹集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金融机构的选择、协议签订等相关事项。
特此议案,提请审议。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 5月 21日
议案(No.21-01-13)
关于公司 2021年度拟新增技改投资的议案(提请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决定向本次股东大会提交《关于公司
2021年度拟新增技改投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同时也为满足精益生产要求,集团内部确定了多个技术改造、改建项目,预计 2021年度拟新增技改投资约 7334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新增技术改造项目情况
(一)母公司 8645 万元;
(二)长春新材料 95万元;
(三)东睦(天津)粉末冶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东睦”)892万元;
(四)广东东睦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东睦”)1244万元;
(五)连云港东睦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东睦”)625 万元;
(六)南京东睦粉末冶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东睦”)260万元;
(七)山西东睦华晟粉末冶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东睦”)1194万元;
(八)东睦科达 5607 万元;
(九)上海富驰及其全资子公司共计 54778 万元(其中:上海富驰 45167万元,东莞华晶 9611万元)。
二、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同意公司2021年度新增技改投资项目并筹集相应的建设资金不超过73340万元。
(二)同意授权董事长在董事会批准的技改投资额度范围内,负责技改投资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技改投资设备的选定、协议签订等相关事项。
特此议案,提请审议。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 5月 21日
议案(No.21-01-14)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提请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决定向本次股东大会提交《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一、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了更加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 2020 年末的金融资产、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清查,并对上述资产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为 3089.08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
单位:万元项目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备注
应收票据减值损失 119.24
主要是2020年度应收商业承兑汇票增加,计提坏账准备相应增加。
应收账款减值损失 1100.19
主要是2020年度收购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及
第四季度销售同比增长,期末应收账款增加,计提坏账准备相应增加。
其他应收款减值损失 -170.33
主要是2020年度子公司浙江东睦科达磁电有限公司收回已计提坏账准备的资产处置款项。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0.20 主要是应收账款中的质保金期初期末变动所致。
存货跌价损失 2040.18
主要是2020年度部分消费电子产品和部分粉末冶金产品计提减值准备。
合计 3089.08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对公司的影响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期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
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影响公司利润总额为 3089.08 万元。
三、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一)金融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公司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款项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应收票据,公司划分为组合 1: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2:商业承兑汇票。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应收账款,公司划分为组合 1:应收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款项;组合 2:应收其他客户。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其他应收款,公司划分为组合 1:应收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款项;组合 2:
应收其他款项。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债权投资,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二)存货跌价准备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按两者的差异金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导致存货的价值回升,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
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长期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四)商誉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
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长期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四、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同意公司 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3089.08 万元。
特此议案,提请审议。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 5月 21日
附件 1:《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提请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现就公司 2020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请予以审议。
一、提示性说明
(一)公司聘请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2020 年度公司的财务
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本报告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2020度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额 增减幅度
营业收入 328345.40 216154.81 112190.59 51.90%
营业成本 252290.32 146328.12 105962.20 72.41%
营业利润 12660.65 36121.09 -23460.44 -64.95%
利润总额 12510.55 35114.09 -22603.54 -64.37%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749.91 30771.64 -22021.73 -71.5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3459.12 10558.82 -7099.70 -67.24%
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 12775.90 16504.77 -3728.87 -22.59%
每股收益(元/股) 0.14 0.49 -0.35 -71.4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每股收益(元/股)
0.06 0.17 -0.11 -64.7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31% 11.57% 减少 8.26个百分点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1% 3.97% 减少 2.66个百分点
资产负债率 48.89% 31.87% 增加 17.02个百分点
三、2020年度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情况说明
(一) 发生较大幅度变化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负债表项目 本期数 上年期末 变动额 变动幅度
交易性金融资产 214571.74 - 214571.74 不适用
应收票据 22872158.25 191464.22 22680694.03 11845.92%
应收账款 988615115.88 567692572.35 420922543.53 74.15%
应收款项融资 192852923.00 121959114.41 70893808.59 58.13%
预付款项 15662284.28 8668712.37 6993571.91 80.68%
其他应收款 12884246.05 282168950.15 -269284704.10 -95.43%
合同资产 3949906.80 - 3949906.80 不适用
固定资产 2116510715.49 1498632423.50 617878291.99 41.23%
在建工程 168424512.12 72489196.30 95935315.82 132.34%
无形资产 392382569.81 279768047.32 112614522.49 40.25%
商誉 543389265.08 94036799.07 449352466.01 477.85%
长期待摊费用 93791452.87 63670244.66 30121208.21 47.31%
短期借款 1326609888.29 727966304.16 598643584.13 82.24%
交易性金融负债 7963193.56 - 7963193.56 不适用
应付票据 147458230.87 73455577.20 74002653.67 100.74%
应付账款 375976915.60 217388752.17 158588163.43 72.95%
预收款项 132630.50 5215360.01 -5082729.51 -97.46%
合同负债 3206964.87 - 3206964.87 不适用
应付职工薪酬 54572160.22 9787068.68 44785091.54 457.59%
应交税费 23819276.54 46344623.28 -22525346.74 -48.60%
其他应付款 242344042.19 115441798.55 126902243.64 109.9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0024291.66 10014513.89 10009777.77 99.95%
其他流动负债 311583.72 201541.28 110042.44 54.60%
长期借款 591105546.02 55961103.61 535144442.41 956.28%
递延所得税负债 16661504.29 10745906.02 5915598.27 55.05%
库存股 15105232.00 32291072.00 -17185840.00 -53.22%
少数股东权益 379956159.41 194150535.33 185805624.08 95.70%
主要变动情况说明:
1、交易性金融资产同比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收购上海富驰,合并范围增加,合并其相应交易性金融资产增加所致;
2、应收票据同比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东莞华晶商业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3、应收账款同比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收购上海富驰,合并范围增加,相应应收账款增加所致;
4、应收款项融资同比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应收票据增加所致;
5、预付款项同比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收购上海富驰,合并范围增加,相应预
付账款增加,以及预付材料采购款项和产品质量保险费用所致;
6、其他应收款同比减少,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回前期拆借给宁波东睦广泰企业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睦广泰”)借款以及东睦科达收回鑫晨资产处置款所致;
7、合同资产同比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执行新收入准则所致;
8、固定资产同比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收购上海富驰,合并范围增加,相应固定资产增加所致;
9、在建工程同比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收购上海富驰,合并范围增加,相应在建工程增加所致;
10、无形资产同比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收购上海富驰,合并范围增加,相应无形资产增加所致;
11、商誉同比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收购上海富驰,确认商誉增加所致;
12、长期待摊费用同比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收购上海富驰,合并范围增加,以及东莞华晶租赁厂房改建所致;
13、短期借款同比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收购上海富驰,合并范围增加,以及报告期内短期借款增加所致;
14、交易性金融负债同比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母公司新增外币掉期业务,相应交易性金融负债增加所致;
15、应付票据同比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收购上海富驰,合并范围增加,以及报告期内票据结算货款增加所致;
16、应付账款同比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收购上海富驰,合并范围增加,相应应付账款增加所致;
17、预收款项同比减少,主要系报告期内执行新收入准则所致;
18、合同负债同比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执行新收入准则所致;
19、应付职工薪酬同比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收购上海富驰,合并范围增加,相应应付职工薪酬增加所致;
20、应交税费同比减少,主要系 2019年末缓交税费,本期已缴纳所致;
21、其他应付款同比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新收到东睦广泰拆借款所致;
2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同比增加,主要系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23、其他流动负债同比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执行新收入准则,预收货款所含待转销项税款增加所致;
24、长期借款同比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并购股权导致长期资金需求增加所致;
25、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比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收购上海富驰,合并范围增加,新增商誉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所致;
26、库存股同比减少,主要系报告期内限制性股票解禁所致;
27、少数股东权益同比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收购上海富驰,合并范围增加,相应少数股权权益增加所致。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利润表项目 报告期 上年同期 变动额 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3283454006.62 2161548085.52 1121905921.10 51.90%
营业成本 2522903181.73 1463281246.62 1059621935.11 72.41%
管理费用 223195025.30 122873996.27 100321029.03 81.65%
研发费用 244510528.44 111027269.72 133483258.72 120.23%
财务费用 90919347.54 6889788.99 84029558.55 1219.62%
其他收益 35838106.03 17707016.58 18131089.45 102.39%
投资收益 -44408.87 2592525.64 -2636934.51 -101.71%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43392.11 -343392.11 不适用
资产减值损失 -20399818.84 -10183461.96 -10216356.88 不适用
资产处置收益 32785.10 -2018969.04 2051754.14 不适用
营业外收入 1861224.32 1273503.73 587720.59 46.15%
营业外支出 3362266.95 11343459.50 -7981192.55 -70.36%
主要变动情况说明:
1、营业收入同比增加,主要系 2019年东莞华晶纳入合并,2020年 3月上海富驰纳入合并,报告期内合并范围同比增加,相应营业收入增加所致;
2、营业成本同比增加,主要系 2019年东莞华晶纳入合并,2020年 3月上海富驰纳入合并,报告期内合并范围同比增加,相应营业成本增加所致;
3、管理费用同比增加,主要系 2019年东莞华晶纳入合并,2020年 3月上海富驰纳入合并,报告期内合并范围同比增加,相应管理费用增加所致;
4、研发费用同比增加,主要系 2019年东莞华晶纳入合并,2020年 3月上海富驰纳入合并,报告期内合并范围同比增加,相应研发费用增加所致;
5、财务费用同比增加,主要系 2019年东莞华晶纳入合并,2020年 3月上海富驰纳入合并,报告期内合并范围同比增加,以及报告期内借款增加,相应财务费用增加所致;
6、其他收益同比增加,主要系 2019年东莞华晶纳入合并,2020年 3月上海富驰纳入合并,报告期内合并范围同比增加,以及报告期内政府补助增加,相应其他收益增加所致;
7、投资收益同比减少,主要系报告期内宁波东睦嘉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睦嘉恒”)投资收益减少所致;
8、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同比减少,主要系报告期内开展外币掉期和远期结售汇业务所致;
9、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减少,主要系报告期内进行减值测试,提取存货减值准备所致;
10、资产处置收益同比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处置资产收益增加所致;
11、营业外收入同比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无需支付的款项增加所致;
12、营业外支出同比减少,主要系报告期内对外捐赠、固定资产报废损失及无法收回款项减少所致。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现金流量表项目 报告期 上年同期 变动额 变动幅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337149342.81 1325211827.04 1011937515.77 76.36%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46761327.86 52240172.98 94521154.88 180.9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232429553.03 607200823.16 625228729.87 102.97%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818850994.26 430462083.59 388388910.67 90.23%
支付的各项税费 134260359.23 100113494.91 34146864.32 34.11%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18387420.30 121631252.67 96756167.63 79.55%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0.00 381970.68 -381970.68 -1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353125.60 0.00 353125.60 不适用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67469075.62 240234503.24 -172765427.62 -71.92%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81742570.96 8170000.00 273572570.96 3348.5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394273851.84 148690456.68 245583395.16 165.16%
投资支付的现金 0.00 200000000.00 -200000000.00 -100.00%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954355696.11 108684322.52 845671373.59 778.10%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088728.59 245520657.68 -241431929.09 -98.33%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326232506.17 792880000.00 1533352506.17 193.39%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52639342.32 18000000.00 234639342.32 1303.55%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347532350.00 14600000.00 1332932350.00 9129.67%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9508852.81 206271062.93 -156762210.12 -76.00%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2214811.57 678001.02 -12892812.59 -1901.59%
主要变动情况说明: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上海富驰纳入合
并范围、华晶报告期全年纳入合并范围,以及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2、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上海富驰纳入合
并范围、华晶报告期全年纳入合并范围,以及收回的票据保证金增加所致;
3、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上海富驰纳入合并范围,销售增加,同时报告期执行收入新会计准则,将销售费用中的储运费调整至营业成本核算,对应的流量调整至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所致;
4、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上海富驰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5、支付的各项税费同比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支付上年缓交税金所致;
6、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上海富驰纳入合并范围,以及支付票据等保证金、租金支出、办公费增加,同时报告期执行收入新会计准则,将销售费用中的储运费调整至营业成本核算,对应的流量调整至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所致;
7、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主要系上年同期子公司收回对外投资款所致;
8、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上海富驰纳入合并范围,以及远期结售汇收益增加所致;
9、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同比减少,主要系上年同期公司收到江东南路拆迁款所致;
10、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东睦广泰归还拆借款,及上海富驰纳入合并范围,其收回理财产品所致;
11、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主要系报告
期内上海富驰纳入合并范围,其购建固定资产增加,以及全集团各公司技术改造投入增加所致;
12、投资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主要系上年同期投资东睦广泰所致;
13、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同比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收购上海富驰支付投资款所致;
14、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减少,主要系上年同期拆借给东睦广泰资金所致;
15、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银行借款增加,及上海富驰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16、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东睦广泰拆借款所致;
17、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偿还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18、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减少,主要系上年同期二级市场回购股份所致;
19、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同比减少,主要系报告期内外币汇率下跌所致。
(二) 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及变动情况
1、 以业务板块划分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及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产品类别
2020年 2019 年
金额 比例 增幅 金额 比例 增幅
一、粉末冶金制品 162275.66 50.36% 6.29% 152679.63 79.98% -9.78%
二、软磁材料 30876.66 9.58% 32.74% 23260.59 12.19% 14.62%
三、消费电子产品 129102.29 40.06% 764.01% 14942.16 7.83% 不适用
合计 322254.61 100.00% 68.82% 190882.38 100.00% 0.71%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销售粉末冶金制品、软磁材料、消费电子产品。
粉末冶金制品实现销售额 16.23亿元,占全部主营业务收入的 50.36%,同比上年
增加 6.29%;
软磁材料实现销售额 3.09 亿元,占全部主营业务收入的 9.58%,同比上年增加
32.74%;
消费电子产品实现销售额 12.91亿元,占全部主营业务收入的 40.06%,同比上年
增加 764.01%。
销售额增长的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收购上海富驰公司,并于 2020 年 3 月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增加了消费电子产品销售,进一步拓展了公司粉末冶金新材料产品的应用领域。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类别
2020年 2019年
金额 比例 增幅 金额 比例 增幅
内销 238233.39 73.93% 48.68% 160236.74 83.95% -4.68%
外销 84021.22 26.07% 174.17% 30645.64 16.05% 43.05%
合计 322254.61 100.00% 68.82% 190882.38 100.00% 0.71%
报告期内境外销售收入占公司销售总额的 26.07%,较 2019年度的 16.05%权重增
加了 10.02 个百分点。主要系上海富驰 2020 年 3 月纳入合并范围,相应境外销售收入增加,且国外受疫情影响,订单转移到国内,报告期内粉末冶金产品境外销售收入增加。
(三) 报告期末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账龄
报告期期末数 上年期末数 同期变动
账面余额 比例 账面余额 比例 账面余额变动 变动率
1 年以内 103428.45 97.22% 58251.44 94.13% 45177.01 77.56%
1-2年 728.30 0.68% 3491.75 5.64% -2763.45 -79.14%
2-3年 2106.23 1.98% 57.98 0.09% 2048.25 3532.68%
3-4年 46.95 0.04% 58.01 0.09% -11.06 -19.07%
4 年以上 70.69 0.07% 28.7 0.05% 41.99 146.31%
合计 106380.62 100.00% 61887.88 100.00% 44492.74 71.89%
(四)计提大额资产减值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期末数影响本期
损益数 计提 收回 其他[注] 转回 核销 其他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1.01 119.24 0.13 120.38 -119.24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5097.64 1100.19 0.53 2312.20 991.45 7519.11 -1100.19其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619.22 -170.33 179.53 628.42 170.33
存货跌价准备 1283.90 2040.18 3705.01 3703.53 3325.57 -2040.18
合计 7001.77 3089.28 0.53 6196.87
4694.98
11593.48 -3089.28
[注]本期其他增加系非同一控制下合并上海富驰公司转入的坏账准备。
四、2020年度控股子公司情况
(一)报告期主要控股子公司资产及经营成果状况
1、以单体报告反映的资产和负债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子公司
期末数 期初数
资产合计 负债合计 资产负债率 资产合计 负债合计 资产负债率
天津东睦 28066.08 11082.10 39.49% 28591.81 8053.49 28.17%
连云港东睦 24005.47 2491.00 10.38% 24272.07 2442.53 10.06%
南京东睦 5683.07 1902.27 33.47% 5474.50 2144.49 39.17%
山西东睦 30501.95 15201.64 49.84% 26612.71 8630.53 32.43%
长春新材料 26126.93 23555.01 90.16% 26739.40 24329.60 90.99%
广东东睦 19462.96 1785.17 9.17% 21175.79 4585.76 21.66%
浙江东睦 47484.41 38115.95 80.27% 41666.84 33638.63 80.73%
东莞华晶 28863.83 25908.74 89.76% 26417.89 21871.03 82.79%
上海富驰 144732.86 71385.98 49.32%
2、以单体报告反映的主营业务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 本期营业收入 上年同期营业收入 同期变化
天津东睦 14696.62 13894.30 5.77%
连云港东睦 20255.27 16821.33 20.41%
南京东睦 7337.53 6573.53 11.62%
山西东睦 27799.64 25027.02 11.08%
长春新材料 10186.87 9245.89 10.18%
广东东睦 13771.72 13941.40 -1.22%
浙江东睦 30988.23 23730.60 30.58%
东莞华晶 26050.77 15176.74 71.65%
上海富驰 104303.11 0.00 不适用
(二)报告期子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2020年公司确认的子公司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分红情况:
确认山西东睦分配 2019年度利润 6500万元,公司按 75%比例分得 4875万元;
确认天津东睦分配 2019年度利润 2000万元,公司按 100%比例分得 2000万元;
确认连云港东睦分配 2019 年度利润 2000 万元,公司按 100%比例分得 2000 万元;
以上合计分得利润 8875万元。
五、2020年度重大投资情况
(一)长期股权投资1、 报告期内,公司与钟于公司、钟伟、于立刚、创精投资签订了《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钟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钟伟、于立刚、上海创精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公司以现金人民币103900万元收购上海富驰75%股份。
2、东睦嘉恒分配股东利润12000万元,公司按50%比例分配6000万元,因联营
公司按权益法核算,本次分配不影响损益,冲减长期股权投资。
(二)重大长期资产(含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实际投入长期资产共计59622.34万元,主要投入如下:母公司5395.94万元,天津东睦1560.60万元,科达4700.92万元,南京东睦98.78万元,长春富奥东睦粉末冶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东睦”)846.25万元,山西东睦3436.45万元,广东东睦77.37万元,连云港东睦816.50万元,东莞华晶8930.16万元,上海富驰33759.37万元。
截止期末有10680.00万元未支付,留待下年支付。
(三)利润分配情况2020年5月21日,公司召开了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同意以截至2019年6月4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
616454517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123290903.40元。
(四)股票回购情况报告期内,由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的沈中洲、郑航、赵挺已经辞职,不再符合股权激励条件,公司以自有资金181507.20元回购并注销了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35520股,回购价格为5.11元/股。
报告期内,由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柯昕、聂军武、刘国才和程瑜瑜已经辞职,不再符合股权激励条件,公司以自有资金319739.20元回购并
注销了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65120股,回购价格为4.91元/股。
回购完毕后,公司股本从61649.0037万元变更为61638.9397万元。
六、关联交易情况
(一)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1、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 5.19 11.18
宁波新金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087.11 14339.66
小 计 20092.30 14350.84
2、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 486.77 277.29
睦香港有限公司 22.03 110.59
睦星塑胶(深圳)有限公司 8.17 6.26睦龙(香港)有限公司 22.98
睦龙塑胶(东莞)有限公司 1.29
宁波新金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6.26
小 计 567.50 394.14
(二)关联方资金拆借
公司期初应付东睦嘉恒余额 6625万元,本期向东睦嘉恒借入 4000 万元,归还
4000万元,借款不计息,其中 6000万元转为分红款,截至 2020年 12 月 31日尚有
625万元未归还。
公司期初应收东睦广泰余额 24552.07万元,本期归还 24552.07万元,截至 2020
年 12月 31日余额为 0。
公司本期向东睦广泰借入 21263.93 万元,借款不计息,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日尚有 21263.93万元未归还。
(三) 关联方资产转让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宁波新金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待安装设备出售 54.27
宁波新金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固定资产采购 48.53
(四)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数 期初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 3.21 0.16 52.89 2.64
应收账款 睦香港有限公司
11.23 0.56
应收账款 睦星塑胶(深圳)有限公司 1.48 0.07
应收账款 睦龙(香港)有限公司 18.78 0.94
应收账款 睦龙塑胶(东莞)有限公司 1.46 0.07
小 计 23.45 1.17 65.60 3.27
其他应收款 东睦广泰 24552.07 0.00
小 计 24552.07 0.00
2. 应付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数 期初数
应付账款 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 2.14
应付账款 宁波新金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82.50 16.60
小 计 284.64 16.60
合同负债 睦香港有限公司 0.17
小 计 0.17
其他应付款 东睦广泰 21263.93
其他应付款 东睦嘉恒 625.00 6625.00
小 计 21888.93 6625.00
七、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2020年度,公司关键管理人员报酬总额为961万元。
八、担保情况2020年4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0年度为控股子公司进行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总
额为152000万元人民币。2020年5月21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事项。提供担保的期限为股东大会批准生效后三年。
其中:
(1)为天津东睦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综合授信)为8000万元;
(2)为山西东睦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综合授信)为6000万元;
(3)为连云港东睦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综合授信)为9000万元;
(4)为南京东睦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综合授信)为3000万元;
(5)为广东东睦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综合授信)为9000万元;
(6)为长春新材料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综合授信)为18000万元;
(7)为东睦科达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综合授信)为29000万元;
(8)为东莞华晶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综合授信)为20000万元;
(9)为上海富驰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综合授信)为50000万元;
另收购上海富驰,延续的担保:深圳市富优驰科技有限公司、钟伟、于立刚为上海富驰提供6000万元担保。
公司抵押景江路房产及质押上海富驰股份总额共计70000万元。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81511.84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30.94%,且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九、预算执行情况及分析
公司 2020 年实际实现营业总收入 32.83 亿元,比较 2020 年预计实现营业总收入
32.50亿元,实际超额 0.33亿元,完成比例为 101.02%。
特此报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 5月 21日
附件 2:《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提请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现就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情况报告如下,请予以审议。本报告已经公司 2021
年 4月 29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一、预算年度公司财务目标
2021年集团营业总收入目标为 40亿元。
二、年度预算编制基础及组织情况
(一)年度预算编制基础:
1、年度财务预算的基本编制依据:在充分分析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的基础上,根据公司发展战略、2020 年公司财务决算及 2021 年公司的发展愿景作为基本的编制依据。
2、年度财务预算所选用的会计制度与政策: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制度有关规定。
(二)本年度预算工作组织情况:
本年度预算是在公司办公会议提出基本目标,由财务部主要负责,公司各部门共同参与下,经过充分酝酿和论证编制而成,已经公司 2021年 4月 29日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批准,并提请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主要财务预算指标及说明
(一)主要财务预算指标公司 2021 年预计实现营业总收入 40 亿元(该经营目标仅为公司 2021 年经营计划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政策、市场状况等诸多变化因素,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主要财务预算指标说明
1、预算年度预计营业总收入同比2020年度实际营业总收入32.83亿元增加约21.84%,主要原因是同期相比,合并范围增加(2020年3月上海富驰并入集团,而2021年全年纳入合并),东莞华晶营业收入增长,汽车行业回暖及软磁材料销售增长。
(三)对预算有重要影响的因素分析
1、合并范围增加。2020年 3月上海富驰开始纳入合并范围,预计 2021年全年纳入合并,比上年同期增加两个月的四项费用。
2、预计预算年度非经常性损益同比减少。预计 2021年度政府补助减少,同时拆
迁事项已全部完成,预计 2021年房屋征收补偿款为 0万元。
四、预算年度内拟安排的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预计2021年度新增投资项目主要有:母公司新增投入8645万元,上海富驰新增
投入45167万元,东莞华晶新增投入9611万元,其他子公司技改投入9917万元。
五、预算年度内拟安排的重大资金使用及融资计划
(一)预算年度拟安排的重大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预计支付本预算年度新增技术改造及基建项目 67591万元,加上支付以前年
度技改项目和基建项目 10680万元,共计支付 78271万元。
2、拟对外分红 9996 万元,其中:母公司 9246 万元,山西东睦支付少数股东
分红 750万元。
以上资金总计 88267万元。
(二)为保证资金正常运转,使投入项目顺利建设、生产并产生效益,公司拟采
取以下融资计划:
1、新厂房建设资金需求由厂房抵押借款、建设项目贷款和自有资金解决。
2、技术改造项目的投资由项目贷款融资和自有资金解决。
3、对外分红通过自有资金解决。
4、通过持续改进改善存货管理和应收管理,提升资金周转效率。
六、预算年度内拟安排的新增或保留的对外担保和抵押
(一)预算期内公司不准备对外新增(除子公司)任何担保。
(二)为解决子公司资金,母公司拟继续为控股子公司进行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为209000万元,担保期为获得公司批准之日起三年,具体如下:
1、为天津东睦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综合授信)为10000万元;
2、为山西东睦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综合授信)为15000万元;
3、为连云港东睦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综合授信)为5000万元;
4、为广东东睦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综合授信)为10000万元;
5、为长春东新材料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综合授信)为20000万元;
6、为东睦科达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综合授信)为31000万元;
7、为上海富驰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综合授信)为58000万元;
8、为东莞华晶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综合授信)20000万元;
9、为连云港富驰智造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综合授信)40000万元。
七、预算年度内重大股权投资变化
(一)预算年度拟安排东莞华晶股东以持有的东莞华晶100.00%股权认购上海富
驰新增股本1162.9834万股,东莞华晶成为上海富驰的全资子公司。
(二)预计2021年度完成长春新材料吸收合并长春东睦。
(三)预计对连云港富驰智造进行增资,其注册资本由 5000万元增加至 15000万元。
八、预算年度内拟安排的利润分配计划
(一)预算期内,母公司拟安排 9246万元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计划;
(二)预算期内,子公司拟安排利润分配 5000万元,情况如下:
山西东睦拟分配 3000 万元,公司按 75%比例将分得 2250 万元,支付少数股东
750万元;
连云港东睦分配 2000 万元,公司按 100%比例将分得 2000万元;
预算年度预计对集团外现金分红 9996万元。
九、预算年度财务重点工作展望
(一)配合公司战略委员会做好战略目标的分解以及后续战略执行跟踪及考核;
(二)配合信息部门完成上海富驰 U9系统上线,辅导其完成 U9ERP 结账;
(三)做好 2021 年的融资安排,保证 2021 年资金需求;
(四)优化 MIM板块财务管理体制;
(五)做好经营预测,推行滚动预算,促进经营管控能力提升;
(六)继续加强对子公司的财务监管工作,特别是 MIM板块子公司的财务监管工作;在监管的同时帮助他们完善内部财务管理;
(七)继续跟踪集团内各子公司风险资产的梳理以及处理工作;
(八)做好子公司财务人员的培养工作,提高财务团队整体素养。
特此报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 5月 21日
附件 3:《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提请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我们作为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则制度、规范性文件,以忠实、勤勉的责任和当担,努力提高自身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2020年度,我们有效地履行了董事职责,现就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0年初,面对突发的新冠肺炎疫情,以及中美贸易博弈升级的困难形势,全球
主要经济体出现经济下滑,市场不确定因素显著增多。公司管理层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影响和冲击,提前周密研究疫情防控方案,积极推动复工复产,成为宁波
市第一批复工的工业企业。2020年,公司管理层积极应对挑战,抢抓发展机遇,持续
创新和精益提升,创造了历史新佳绩,全年实现32.83亿元营业收入,同比增长51.90%。
(一)报告期内,顺利完成对上海富驰的并购,整合工作仍在进行中
2020年,中美经贸摩擦及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加快了粉末冶金行业洗牌进程,公司保持战略定力和战术灵活性,准确把握战略机遇,顺利完成对上海富驰 75%股权的并购,有了上海富驰的加入,公司的产业板块再下一城,实现了公司在粉末冶金领域压制成形和金属注射成形两大工艺在产业平台上的融合,形成了工艺互补关系,能够为市场、客户提供优质的解决方案,对丰富公司的技术及业务领域具有高度的互补性和协同性,对公司的长远发展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收购上海富驰是公司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该公司是国内金属注射成形零件的龙头企业,在消费电子、医疗器械、汽车、工具锁具等领域获得广泛的市场应用,并得到了行业巨头的认可。公司早在 6年前就关注研究该行业的最新趋势,2019年收购东莞华晶作为进入该产业的第一步,2020年准确把握住战略机遇,超预期完成对上海富驰的并购。上海富驰公司和东莞华晶公司的收购,使公司迅速进入 MIM 板块的技术和
规模第一梯队,丰富了公司产品的应用领域,增加了一批消费电子和医疗器械产业的
一线客户,公司的发展更加贴近日新月异的信息通信技术,发展道路愈加宽广。
至此,公司阶段性完成粉末冶金新材料产业版图的扩展,稳占行业制高点,是国
内唯一一家融合 PM、SMC 和 MIM三个粉末冶金行业主流或趋势性成长技术的企业,是
中国最大、世界领先的粉末冶金压制成形结构零件制造企业,是中国最大的金属注射成形结构零件制造企业之一,也是中国金属软磁粉芯的龙头型制造企业。
报告期内,受消费电子国际主流品牌销售策略调整和国内主流品牌特定机型相关项目的影响,公司消费电子产品销售已达到12.91亿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40.06%,其中上海富驰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1.28亿元(上海富驰于2020年3月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上海富驰2020年3~12月主营业务收入为10.35亿元)。
上海富驰收购完成后,公司积极推动经营管理整合,但也遇到了一些困难,主要有:并购整合恰遇新冠疫情爆发,公司及公司上下游企业复工延迟,一些关键项目的核心技术支持人员到岗较晚,导致开发进度滞后;受到宏观经济的不确定性及中美贸易战的冲击,导致公司部分已投入的短周期项目销售不达预期;公司整合上海富驰管理正在持续推进,尽管整体顺利,但由于其体量和行业属性关系,确实需要时间逐步展开和深入。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上海富驰的集团管控和经营管理指导,重点帮助上海富驰提高生产制造能力和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并在已有的投资方案基础上逐步解决上海生产基地资源紧张、成本高居的突出矛盾。
(二)报告期内,抓住市场机遇,三大业务板块健康发展
2020年上半年,新冠肺炎疫情对供应链较长的汽车产业影响较大,汽车零部件需
求呈现疲软态势,粉末冶金制品销售出现下滑,但于 6月份呈现回暖态势,第四季度已出现拐点并创历史新高,全年销售超过 2019 年并接近历史新高,年销售额达到
16.23亿元。
报告期内,软磁复合材料销售收入持续快速增长,首次突破 3.09 亿元,同比增
长 32.74%,已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 9.58%。报告期内,公司论证了浙江东睦科达磁
电有限公司扩产计划,拟增加光伏和家电领域的软磁复合材料产能,提升对 5G 通信等领域软磁复合材料的供给保障,合理配置资产,以适当的规模分摊设备固定成本和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全面落实公司业务发展战略,积极介入全球优质产业链,扩大对国际著名汽车品牌的全球平台供给,加大欧系和日系客户的开拓,国际业务规模继续呈增长态势,全年出口销售额 84021.22 万元,同比增加 174.17%,出口销售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为 26.07%。
(三)报告期内,积极推进集团产业优化布局报告期内,公司对上海富驰和东莞华晶的产业定位进行了全面梳理:上海富驰全面发展 MIM 工艺的多产业、多场景应用,探索发展陶瓷粉末注射成形(CeramicInjection Molding,简称为 CIM)和块体非晶合金(Buck Metal Glass,简称为 BMG,俗称液态金属),利用技术优势吸引新产业和新客户,同时发展消费电子行业以及汽车、医疗器械等长周期行业;东莞华晶要充分利用其贴近中国主流消费电子产业集聚地的区位优势,继续发展以塑胶、硅胶、MIM 混合工艺下的可穿戴设备结构件和以柔性屏转轴为代表的 MIM 零件。依托强大的 MIM 结构零件生产技术能力,将进一步拓展转轴设计和组装业务。
为此,公司对 MIM 产业进行重新优化布局,构建 MIM产业三大基地,即构建以上海富驰为 MIM产业的研发中心、营销中心及生产制造示范中心;构建低成本、大型现代化的连云港 MIM生产基地;构建高品位、贴近产业链、大型现代化的华南 MIM产业基地。报告期内已购买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184余亩土地使用权,主要用于建设消费电子精密零件自动化生产线,项目预计总投资 10.00亿元,并在东莞东城街道购
买 38亩土地使用权投资建设“华晶制造基地项目”,项目预计总投资 4.20 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布局产业基地,计划在宁波、上海、连云港、东莞等地区打
造 4家 10亿级规模生产基地,为公司的持续发展建设牢固的基础。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 328345.40 万元,同比增长 51.90%,其中主营业务收
入 322254.61万元,同比增长 68.82%;营业利润 12660.65万元,同比减少 64.95%;
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 8749.91 万元,同比减少 71.57%,主要系收购上海富驰导致的成本费用增加以及新冠疫情和中美贸易战导致的部分项目供应链停滞、运营结果或销售总量不达预期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出口销售额 84021.22 万元,同比增加 174.17%,出口销售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为 26.07%。
有关公司 2020 年度的具体财务数据及经营情况分析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
三、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运作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行使职权,并保证董事会会议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开展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9次董事会会议,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召开时间 会议届次 董事会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1 2020年 1月 14日
第七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1、审议通过《关于收购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 2020年 2月 5日
第七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1、审议通过《关于拟为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以自有资产进行抵押贷款的议案》。
3 2020年 4月 29日
第七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
1、审议通过《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审议通过《2019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5、审议通过《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6、审议通过《2019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7、审议通过《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8、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10、审议通过《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1、审议通过《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2、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进行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4、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公司 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5、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拟新增技改投资的议案》;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7、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8、审议通过《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1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4 2020年 5月 7日
第七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
1、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吸收合并的议案》。
5 2020年 5月 21日
第七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的议案》。
6 2020年 6月 16日
第七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次解锁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三次解锁的议案》。
7 2020年 8月 14日
第七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
1、审议通过《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拟对外投资暨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8 2020年 10月 23日
第七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
1、审议通过《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审议通过《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预案》;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条款的议案》。
9 2020年 11月 19日
第七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1、审议通过《关于拟对外投资暨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二)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1 次年度股东大会,2 次临时股东大会,均经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和程序,召集和召开股东大会。公司能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平等地位及合法权益,保证其充分享有和行使自己的权利;公司所有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定价依据公开披露,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为董事会的
决策提供科学、专业的意见。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会议 3次,各委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亲自出席会议,并对相关议题积极发表专业意见。具体如下:
(1)2020年 4月 29日,召开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2019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19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公司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拟续聘公司 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2020年 8月 14日,召开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3)2020 年 10 月 23 日,召开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参与年报审计期间的工作,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恪尽职守,严格遵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尽职尽责地履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次解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三次解锁的议案》、《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预案》,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相关议案。
3、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在公司发展战略等方面,与公司管理层积极沟通,并依据独立董事的专业背景提出了相关建议和意见。本年度公司分别召开了 PM 板块发展战略专题研讨会、MIM板块发展战略专题研讨会及 SMC 板块发展战略专题研讨会。
4、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报告期内,无议案需向公司董事会提交。
四、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计划
2021年度董事会将着重做好如下工作:
(一)围绕公司战略,推进持续发展
2021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秉承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在紧跟行业发展趋势的情况下,积极组织和领导经营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全力推进公司各项工作开展,力争实现公司各项经营指标,以良好的业绩回馈广大股东。
(二)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能力
董事会将对照不断更新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的机制与规则,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的作用,进一步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此外,董事会将高度重视并积极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管理层履职能力,强化合规意识和风险责任意识。
(三)做好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2021年,董事会将继续坚持根据监管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信息披露内容
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此外,董事会将继续加强与监管层和投资者的沟通,传递公司价值信息,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四)2021年度公司经营计划
2021年,公司将积极贯彻执行公司董事会关于年度工作的各项重大部署,紧紧围
绕公司发展战略,积极开拓市场,做好 MIM产业资源整合,做好集团管控,做好产品研发和技术储备,抓好成本管控,提升管理水平,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 2021年预计实现营业总收入 40亿元(该经营目标仅为公司 2021年经营计划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政策、市场状况等诸多变化因素,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报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 5月 21日
附件 4:《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请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监事会工作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着对公司和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积极有效地展开各项工作。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 7次会议,并列席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认真听取了公司在生产经营、投资活动和财务运作等方面的情况,参与了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对公司经营运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为企业的规范运作和良好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的提高。现将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 7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监事会会议情况 监事会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1、审议通过《关于收购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1、审议通过《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6、审议通过《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审议通过《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0、审议通过《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1、审议通过《关于核查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对象第三次解锁资格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核查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对象第三次解锁资格的议案》。
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1、审议通过《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拟对外投资暨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1、审议通过《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审议通过《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预案》。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1、审议通过《关于拟对外投资暨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 7次会议,并列席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认真听取了公司在生产经营、投资活动和财务运作等方面的情况,对公司相关制度的执行及公司依法经营、合规决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参与了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监事会认为: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法运作,内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经营决策科学,已经建立起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能够勤勉尽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通过听取公司管理人员的汇报、审议公司定期报告,审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等方式,对公司财务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监事会认为: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公司账目清楚、会计档案和财务管理均符合规定的财务制度,公司财务行为是严格遵照公司财务管理及内控制度进行的,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不适用。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要求,程序合法、决策科学、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检查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年度的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未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
公司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
公司进一步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以及其他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较为完整、合规的内部控制体系,提高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有效,能够保障控制目标的达成。为公司的资产安全及确保公司财务报告及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提供了有效保障,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护了股东利益,促进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内容和形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经审核,监事会同意该报告。
(七)监督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要求,按时做好定期报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工作。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得到严格执行,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泄露内幕信息或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八)对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监事会工作计划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执行《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等有关规定,切实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2021年度,监事会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继续依法对董
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以使其决策和经营活动更加规范、合法。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情况发生,而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同时,监事会将继续加强自身建设。有计划地参加相关培训,加强自学,拓宽专业知识和提高业务水平,不断提升监督检查的技能;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职,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持续、健康、和谐发展。
特此报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5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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