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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T佳通: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问询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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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T佳通: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问询函的公告

百合 发表于 2021-5-18 00:00:00 浏览:  305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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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82 证券简称:SST佳通 编号:临 2021-018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公函【2021】0436 号《关于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将函件全文公告如下: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 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请你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关于内控否定意见
1.公司年审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报告出具了否定意见,涉及事项为公司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未获股东大会通过,公司在未获得股东大会授权的
情况下与关联方进行了该议案所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公司称,从 2021年开始,国内采购由原本通过关联方采购逐步改由福建佳通从
第三方直接采购。请公司:(1)分项列示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交易对方、交
易背景、额度、实际发生额及占同类交易的比例;(2)分类逐项列示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依据,并对比市场可比交易价格,说明关联交易定价的合理性和公允性,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3)分项列示从年初至 2021 年 4月
30日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包括交易对方、交易背景、额度、实际发生额、与去
年同比情况等,说明公司相关采购计划是否已经有效减少关联交易,相关措施是否能够保护上市公司利益;(4)请独立董事、年审会计师分别对上述问题发表明确意见。
二、关于经营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
2.年报披露,公司 2020年实现收入 28.03 亿元,同比降低 8.70%;实现归
母净利润 5963.62万元,同比降低 31.3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5亿元,同比增长 59.54%;主营业务毛利率 20.44%,比上年同期增加 2.13 个百
分点。2019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0.7 亿元,同比降低 8.88%;归母净利润
8517.31亿元,同比降低 2.23%。请公司:(1)结合轮胎行业情况、公司业务模
式、品牌市场占有率以及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公司收入及净利润连续两年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公司的资金使用规划、结算方式变化、销售及回款政策变化、供应商及客户变化等情况,说明公司收入及净利润下降的情况下,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增长的合理性;(3)从产品价格和成本变化等方面,量化分析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增长的原因,结合同行业情况说明公司毛利率水平的合理性;(4)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发表意见。
3.年报披露,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9.43亿元,应收款项融资
2.12亿元,占销售收入比为 41.22%,占比较高。应收账款余额前两名均为公司关联方,合计 8.79 亿元,占比 99.42%。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余额 1.51 亿元,其中应付票据 4369.10 万元,应付账款 1.07 亿元。预付款项余额 1685.39 万元,预收款款项余额 4.55 万元。请公司:(1)结合采购和销售模式、对上下游的结算政策、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公司应收款项金额较高、应付款项金额较低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安排是否具有商业合理性;(2)分别列示公司与关联方的应收款项、应付款项、预收款项、预付款项以及其他往来款项的余额、交易背景、账龄等,逐项结合与非关联方间同类交易的上述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况,是否存在变相占用公司资金或其他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3)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发表意见。
4.年报披露,公司报告期与关联方佳通亚太控股私人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子
公司、上海精元机械有限公司发生的销售货物类关联交易 27.23 亿元,占公司
2020 年营业收入的 97.15%,销售主要通过关联交易实现。公司 2020 年销售人
员 278人,销售费用 1.21 亿元,其中运输费 6234.08 万元。请公司:(1)补充
披露销售人员主要业务内容、岗位人员安排,是否存在销售人员同时在关联方任职的情况;(2)结合销售模式,说明公司销售费用主要涉及活动内容,是否存在为关联方代垫销售费用的情况;(3)结合销售模式和运输协议的具体约定,说明公司运输费用确认的相关会计政策,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规定;(4)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发表意见。
5.年报披露,公司在建工程期末余额 5886.03 万元,同比减少 39.25%,公
司未披露重要在建工程项目名称;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为 8966.21 万元,其中其他项目约为 3008.64 万元;本期发生管理费用 1.54 亿元,其中其他项目为
2285.01 万元。请公司:(1)补充披露重要在建工程情况,包括项目名称、项
目余额、计提减值、转固金额等,是否存在建设进度缓慢或长期未转固的情况,如是,说明原因;(2)分项列示其他应付款中其他项目的主要内容,包括金额、交易背景、账龄、交易对方、是否关联方等;(3)管理费用中其他项目的主要内容,包括金额、交易背景、交易对方、是否关联方等。(4)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发表意见。
6.年报披露,控股股东承诺,在彻底解决国内同业竞争问题前,由公司托
管佳通轮胎中国境内替换市场销售网络和保证销售公司及其子公司不低于70%产出。公司期末其他应收款中网络托管费余额 336.69 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
(1)销售网络托管协议的主要内容,销售网络的托管方式、托管时间、托管费
用、销售网络经营模式,公司对销售网络的经营参与情况、托管费用的支付方式等;(2)相关销售网络近三年收入金额、按照货物来源列示销售网络收入构成,公司通过销售网络的销售额、占公司收入比重,并结合公司近三年产能利用率,说明公司产出是否达到 70%,相关承诺是否履行到位,若否,说明原因;
(3)佳通轮胎中国境内除替换市场外其他主要资产情况,与公司是否构成同业竞争,上述承诺是否能够有效解决同业竞争,如否,请公司明确解决同业竞争的相关安排;(4)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发表意见。
针对前述问题,公司依据《格式准则第 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定要求,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披露的,应当说明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立即披露,并于 2021 年 5 月 24 日之前,回复上述事项并予以披露,同时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特此公告。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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