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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世纪瑞尔 证券代码:300150 公告编号:2021-028
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通知情况
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 4月 23日以
董事会公告的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了《关于召开 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和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21年 5月 13日下午 13:30;
(2)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
了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时间如下:?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年 5月 13日上午 9:15~9:25,9:30~
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5月 13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 22号上地科技综合楼 B座九层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牛俊杰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7人,代表公
司股份1703448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1135%。现场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6人,代表公司股份1702924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1045%;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1人,代表公司股份52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0%。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外,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49811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13%。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人士出席及/或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议案的表决方式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合并计算。
2、议案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703448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
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表决情况:同
意 4981104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0000%;反对 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以上议案为一般决议议案及/或事项。议案及/或事项均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同意。
(2)审议通过公司《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703448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
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表决情况:同
意 4981104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0000%;反对 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以上议案为一般决议议案及/或事项。议案及/或事项均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同意。
(3)审议通过公司《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703448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
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表决情况:同
意 4981104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0000%;反对 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以上议案为一般决议议案及/或事项。议案及/或事项均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同意。
(4)审议通过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02924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92%;反对 5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8%;
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表决情况:同
意 4928704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8.9480%;反对 5240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20%;弃权 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以上议案为一般决议议案及/或事项。议案及/或事项均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同意。
(5)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03448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
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表决情况:同
意 4981104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0000%;反对 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以上议案为一般决议议案及/或事项。议案及/或事项均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同意。
(6)审议通过公司《2020 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703448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
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表决情况:同
意 4981104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0000%;反对 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以上议案为一般决议议案及/或事项。议案及/或事项均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同意。
(7)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02924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92%;反对 5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8%;
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表决情况:同
意 4928704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8.9480%;反对 5240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20%;弃权 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以上议案为一般决议议案及/或事项。议案及/或事项均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同意。
(8)审议通过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21-2023 年)》;
表决结果:同意 1703448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
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表决情况:同
意 4981104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0000%;反对 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以上议案为一般决议议案及/或事项。议案及/或事项均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同意。
(9)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03448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
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表决情况:同
意 4981104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0000%;反对 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以上议案为特殊决议议案及/或事项。议案及/或事项均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
(10)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规章制度的议案》;
10.01 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 1703448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
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表决情况:同
意 4981104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0000%;反对 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0.02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 1703448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
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表决情况:同
意 4981104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0000%;反对 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0.03 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1703448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
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表决情况:同
意 4981104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0000%;反对 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0.04 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1703448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
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表决情况:同
意 4981104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0000%;反对 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0.05 修订《大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1703448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
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表决情况:同
意 4981104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0000%;反对 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0.06 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1703448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
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表决情况:同
意 4981104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0000%;反对 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0.07 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和决策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1703448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
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表决情况:同
意 4981104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0000%;反对 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0.08 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 1703448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
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表决情况:同
意 4981104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0000%;反对 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0.09 修订《内幕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1703448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
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表决情况:同
意 4981104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0000%;反对 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0.10 修订《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 1703448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
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表决情况:同
意 4981104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0000%;反对 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0.11 修订《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 1703448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
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表决情况:同
意 4981104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0000%;反对 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0.12 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 1702924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92%;反对 5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8%;
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表决情况:同
意 4928704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8.9480%;反对 5240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20%;弃权 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以上议案为一般决议议案及/或事项。议案及/或事项均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同意。
(11)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新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03448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
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表决情况:同
意 4981104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0000%;反对 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以上议案为一般决议议案及/或事项。议案及/或事项均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同意。
(12)审议通过公司《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703448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
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表决情况:同
意 4981104 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0000%;反对 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以上议案为一般决议议案及/或事项。议案及/或事项均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同意。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的北京市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指派冯玫律师、马佳敏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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