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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222 证券简称:成都先导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一年五月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6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8
议案一: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8
议案二: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5
议案三: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9
议案四: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
议案五: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8
议案六: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29
议案七:关于续聘公司 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32
议案八: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33
议案九: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34
议案十: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5
听取工作报告: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38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成都先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
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文件,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公司有权拒绝不符合条件的人士进入会场。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股东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
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四、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未通过股东资格审查或在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后进入会场的股东,不具有本次现场会议的表决权,其他权利不受影响。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行使、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的,应于现场出席会议的预约登记日前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登记。大会主持人根据会务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
现场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提问时,先举手者先发言;
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临时要求发言的股东安排在登记发言的股东之后。
七、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
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上不超过 5分钟。发言或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每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次数不超过 2 次。超出议题范围,欲了解公司其他情况的,可会后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咨询。
八、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股东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九、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
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大会的议案采
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
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公司将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列示在同一张表决票上,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
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请现场出席的股东按要求逐项填写,务必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多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没有投票人签名或未投票的,均视为弃权。
十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三、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四、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五、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
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六、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1年4 月 29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16)。
十七、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和保
护投资者健康,公司鼓励广大投资者优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准备好健康码等健康证明,自备口罩,并配合会议现场测量体温,以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 5月 19日(星期三)13:30;
(二)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华剑路一段 139号维也纳酒店(骑龙地铁站店)1楼多功能厅;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致欢迎词,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人数及其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三)主持人宣读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逐项审议各项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1 《关于公司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公司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 《关于公司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 《关于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 《关于公司 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7 《关于续聘公司 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8 《关于公司 2021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9 《关于公司 2021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0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六)听取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七)针对大会审议议案,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和提问
(八)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九)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十)复会,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十一)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二)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三)签署会议文件
(十四)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 2020年认真履行了《公司章程》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保障公司科学决策,严格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推动各项业务顺利有序开展,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对 2020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并提交了《公司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细内容请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月 19日
附件一: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附件一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0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推动公司稳步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0 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 年度经营情况
(一)业务发展情况
2020 年度,在新冠疫情全球蔓延、地缘政治局势紧张的背景下,公司管理层
把握市场、产业发展方向,带领全体员工锐意进取。2020 年 4 月,公司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公开发行 4068.00 万股。2020 年 12 月,成都先导获得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
在研发方面,2020 年 3 月,公司自主研发的二代 NTRK/ROS1 双靶点抗肿瘤药小分子酪氨酸激酶抑制剂 HG030 获得临床试验许可,进入临床 I 期试验,该产品为成都先导设立以来第二款进入临床试验的自主研发新药。同年 11 月,成都先导与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签署转让合作协议,将
HG030 产品在中国大陆地区的全部权利转让给白云山,实现首个自主研发新药的
转让。2020 年,成都先导基于数百种不同的骨架结构,已经完成 10000 亿种结构
全新、具有多样性和类药性的 DNA 编码化合物的合成。
2020 年,成都先导一方面完成了对英国 Vernalis (R&D) Limited 公司(以下简称“Vernalis”)100%股权的收购,在药物发现领域具备了 DNA 编码化合物库(DEL)技术、基于结构化的药物筛选(SBDD)以及基于片段化结构的筛选(FBDD)技术,通过此次收购,成都先导与 Vernalis 在横向业务上形成优势互补,在纵向业务发展上亦增强公司了药物项目转化平台的能力,能够加速推进自研新药管线的发展。
(二)业绩情况
2020 年成都先导实现营业收入 243600479.33 元,同比下降 7.80%;实现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4023167.70 元,同比下降 46.77%。主要原因有:1、受疫情影响,公司营业收入下降;2、由于 2020 年美元汇率波动幅度较大,形成汇兑
损失;3、公司 2020 年度研发投入增加。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会议,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及要求,对公司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决策,程序规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名称 会议时间 审议通过议案
1 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2020 年 1 月 2 日
1.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通过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公司上市发行战略配售的议案;
2.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2 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2020 年 2 月 27 日
1. 关于审议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
份有限公司 2017、2018、2019年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2. 关于审议《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的议案;
3. 关于审议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
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3 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2020 年 3 月 18 日
1.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通过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公司上市发行战略配售的议案;
2. 关于授权董事长及其指定人员办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
4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2020 年 4 月 28 日
1. 关于审议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
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5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2020 年 5 月 19 日
1.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 2019 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4. 关于公司审计委员会 2019 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5.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8. 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9.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0.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1. 关于调整高级管理人员 2019年度薪酬的议案;
12.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3.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
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4.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15.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6.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7.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8.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6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2020 年 8 月 20 日
1. 关于审议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2. 关于审议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020 年 10 月 11 日
1. 关于审议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
份有限公司收购英国 Vernalis
(R&D)Limited 100%股权的议案。
8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2020 年 10 月 30 日
1. 关于审议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
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9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2020 年 11 月 8 日
1. 关于审议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购买成都天府生物
产业孵化园C2栋一层至十层的议案。
历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会议记录完整规范。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1 次,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名称 会议时间 审议通过议案
1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0 年 6 月 9 日
1.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 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7.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8.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9.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
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0.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履行职责,全面执行了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相关事项。
(三)董事会出席会议情况董事姓名是否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JIN LI(李进)
否 9 9 0 0 否 1
陆恺 否 9 9 0 0 否 1
陈永存 否 9 9 0 0 否 1
王霖 否 9 9 0 0 否 1
李建国 否 9 9 0 0 否 1
任明非 否 9 9 0 0 否 1
魏于全 是 9 9 0 0 否 1
余海宗 是 9 9 0 0 否 1
刘泽武 是 9 9 0 0 否 1
2020 年度,公司董事认真参加了董事会会议,仔细审阅会议相关资料,积极
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关注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形成公正、科学、合理的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切实履行了董事的职责,没有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2020 年共计召开专业委员会 9 次,其中:
2020 年度,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5 次,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开展各项工作,对公司财务报告、利润分配、会计师事务所续聘、会计政策变更、募集资金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查与监督。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开展各项工作,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事宜进行了审议。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开展工作,提名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了自己的职责。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 2 次,严格按照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开展各项工作,战略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公司收购英国 Vernalis(R&D)Limited 100%股权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了各项职责。
(五)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
2020 年,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行使权利并履行了义务。
公司独立董事能够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认真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职务,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积极出席公司 2020 年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信息披露情况
2020 年,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内部规章制度,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及时报送并在指定报刊、网站披露相关文件,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三、公司治理情况
2020 年,公司严格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内部制度的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作。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权责明确,各司其职,形成科学、规范的决策机制和有效的监督机制。
四、公司发展规划与目标
公司将继续加强 DNA 编码化合物库(DEL)、基于结构化的药物筛选(SBDD)、以及基于片段化结构的筛选(FBDD)等药物发现与优化方面的核心技术,并围绕优势技术构建和完善全球领先的药物发现与优化平台,拓展全球药物发现与研发相关服务,同时建立完善的临床前到临床后期的独特新药品种管线,吸引更广泛的合作伙伴,实现更多创新药品种的转让,力争成为全球创新药物的“种子库”及新药创制的“新引擎”。2021 年,公司将以技术研发和创新为驱动、以业务链条完善为支撑、以新药上市为长远目标,继续巩固在新药发现、创制领域的优势地位。
特此报告。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9 日
议案二: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独立行使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动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监事会对 2020 年度的监事会工作进行了总结,准备了《公司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细请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5月 19日
附件二: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附件二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各项职权和义务。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重大决策事项及重要经济活动等进行了检查和审核,并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对公司董事、经理层等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了有效监督,切实维护全体股东权益。现将公司监事会 2020 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5 次监事会会议,全体监事均出席会议,会议审议
事项如下:
序号 会议时间 监事会会议 审议通过事项
1 2020 年 2 月 27 日 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1. 关于审议成都先导药物开
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2 2020 年 4 月 28 日 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1. 关于审议成都先导药物开
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 2020 年 5 月 19 日 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1.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 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6.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7.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8.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9.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0.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1.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4 2020 年 8 月 20 日 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1. 关于审议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2. 关于审议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5 2020 年 10 月 30 日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1. 关于审议成都先导药物开
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历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会议记录完整规范。
二、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要点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列席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公司相关制度的执行及公司依法经营合规决策等方面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2020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忠于职守、勤勉尽责,能够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认真贯彻董事会决议,无任何违法、违规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规定,相关会议决议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二)公司财务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审核,对公司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经营活动等情况进行了检查监督,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认为本公司的财务收支账目清楚,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均符合有关规定。监事会认为:
2020 年度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各期财务报告
均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管理严格遵循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募投项目可行性、经济效益等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五)公司内部控制检查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状况进行了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结构体系并能够得到有效地执行。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监控作用。
三、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1 年,公司监事会将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相关规定,继续忠实履行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同时,监事会将继续加强自身履职能力建设,切实提高监督工作水平,积极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5月 19日
议案三: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议案已经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29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及《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现将其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月 19日
议案四: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 2020年年度经营及财务状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更加全面、详细地说明公司 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编制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细内容请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月 19日
附件三: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附件三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财务报表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德师报(审)字(21)第 P03527 号),会计师认为公司 2020年度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 2020年 12月
31 日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0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一、2020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指标名称 2020 年度 2019年度 增减幅度
营业收入 24360.05 26419.69 -7.8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402.32 12026.61 -46.7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4293.86 7422.67 -42.1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7 0.33 -48.48%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26% 26.68% 下降 20.42个百分点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8.55 16825.07 -99.06%
总资产 164800.58 63535.33 159.38%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127793.03 51177.22 149.71%
变动较大的科目说明:
2020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降低
42.15%,主要系:
1.受疫情影响,公司营业收入下降;
2.由于 2020年美元汇率波动幅度较大,形成汇兑损失;
3.公司 2020年度研发投入增加。
2020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降低 46.77%,主要系:
1.2019年公司收到人民币 3970万元重大一次性与经营相关的政府补助,2020年公司无类似大额补助。
2.2020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下降。
2020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降低 99.06%,主要系:
1.2019 年收到人民币 3970万元重大一次性与经营相关的政府补助,2020年无类似补助;
2.DEL 库建设以及新药项目相关的原材料采购增加;
3.销售收入及回款下降。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较报告期初增加 159.38%,主要系:
1.2020 年 4月首次公开发行融得募集资金;
2.2020 年 10月公司购买 C2楼;
3.2020 年 12月公司收购 Vernalis。
报告期末,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增加 149.71%,主要原因系 2020 年 4月首次公开发行融得募集资金。
二、2020 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一)资产负债主要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增减幅度 变动情况说明
货币资金 43006.78
33431.3
1
28.64%
主要系 2020年度公司收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所致。
交易性金融资产
6500.00 - 不适用
余额为成都先导购买且 2020年末尚未到期的部分结构性存款,其存款说明书中约定收益与汇率、黄金等基础变量挂钩。根据证监会发布的《2014年上市年报会计监督报告》,此类产品应分类为嵌入衍生工具,故将其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账款 6164.27 3310.81 86.19%
主要系由于疫情原因影响的国际物流有所好转,2020年第四季度集中完成了前三季度延缓的部分客户交接确认,故年末应收账款余额有所上涨。
预付款项 1990.46 283.16 602.94%
主要系:
1.2020年 12月公司合并范围增加,Vernalis (R&D) Limited(以下简称“Vernalis”)预付账款余额较大;
2.成都先导预付技术服务费增加。
其他应收款 1370.88 782.38 75.22%
主要系经第三方机构认定的 Vernalis 2020 年度研发支出抵免额(RDEC,一项由英国税务海关总署(HMRC)管辖及发放的国家级政府补助),2019年集团内无类似政府补助。
存货 2449.61 1309.26 87.10% 主要系购买的原材料数量及价值增加所致。
合同资产 393.65 - 不适用
主要系 2020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将与提供服务相关、收款权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因素的应收账款重分类为合同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52655.09 9625.42 447.04%
余额主要为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和待抵扣进项税。由于货币资金较为充裕,公司使用部分盈余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同时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张,对外采购的待抵扣进项税累积增多。
固定资产 28153.07 6438.80 337.24%
主要系:
1.成都先导于 2020年 10月 31日与成都生物城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生物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购买成都生物城开发的位于成都市双流区生物城中路二段 18号成都天府生物产业孵化园 C2栋 1-10层项目房屋(总建筑面积:18526.00平方米,以下简称“C2楼”),本次交易价格协商确定为人民币 14376.176万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增减幅度 变动情况说明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年 11月 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成都天府生物产业孵化园 C2栋房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
2.合并范围增加带来的固定资产余额增加。
无形资产 7549.71 1485.42 408.25% 主要系被收购对象 Vernalis基于 2020年 12月 2日被评估增值的客户关系和非专利技术。
商誉 8192.73 - 不适用2020年 10月 11日,成都先导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英国 Vernalis (R&D) Limited100%股权的议案》,公司以全资子公司英国先导药物有限公司(HITGEN UK LTD,以下简称“英国子公司”)为收购主体,购买 Vernalis (R&D) Limited公司(以下简称“Vernalis”)的 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年 10月 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 Vernalis (R&D) Limited 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
2020年 12月 2日,成都先导通过英国子公司向 Vernalis原股东支付 Vernalis100%股权的对价款,完成购买
Vernalis100%股权的交割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年 12月 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 Vernalis (R&D) Limited 100%股权进展暨交割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
商誉余额主要为 Vernalis被评估出的其他可辨认无形资产及成都先导支付收购对价与享有的 Vernalis可辨认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应付票据 143.76 - 不适用 系用于支付 C2楼房屋购置首付款。
预收款项 - 3526.96 -100.00% 系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将与提供服务相关的预收款项重分类至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 2286.63 - 不适用 系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将与提供服务相关的预收款项重分类至合同负债。
应交税费 454.20 81.30 458.63% 主要系购买 C2楼房产确认契税所致。
其他应付款 15578.76 949.64 1540.49% 主要系根据 C2楼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支付计划,成都先导应付但尚未达支付期限的房屋购买款项。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477.16 212.41 595.43% 主要系长期应付款将于 1年内到期,故重分类至该科目所致。
长期借款 10113.60 - 不适用 系收购 Vernalis的银行专项贷款 1600万美元。
长期应付款 - 1105.67 -100.00% 主要系原长期应付款将于 1年内到期,故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增减幅度 变动情况说明递延所得税负债
1175.84 - 不适用 系收购 Vernalis评估增值的无形资产对应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二)经营状况分析
1、营业收入区域结构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区域
2020 年度 2019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美国 16286.17 66.86% 21423.27 81.09%
韩国 479.05 1.97% 1391.33 5.27%
日本 100.38 0.41% 1659.62 6.28%
中国 5034.69 20.67% 302.91 1.15%
其他 2459.76 10.09% 1642.57 6.21%
合计 24360.05 100.00% 26419.69 100.00%
2、利润表科目主要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年度 增减幅度 变动情况说明
税金及附加 131.66 21.27 518.94%
主要系:
1.首次发行股票增加股本和资本公积对应造成的印花税;
2.Vernalis被成都先导收购,向 HMRC支付的印花税。
销售费用 805.11 1292.01 -37.69% 主要系全球疫情原因,市场拓展费、法律服务费及国内外会议、差旅费下降所致。
财务费用 1392.52 -924.05 不适用 主要系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波动造成 2020年形成汇兑损失,2019年同期为汇兑收益。
其他收益 2106.03 5423.80 -61.17% 2019年公司收到人民币 3970 万元重大一次性与经营相关的政府补助,2020年公司无类似大额补助。
投资收益 1075.61 - 不适用 主要系其他流动资产在持有期间取得的理财收益。
信用减值损失 36.54 -37.84 不适用
主要系 2020 年上半年公开发行股票后,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应的于 2019 年计提的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于 2020年转回。
营业外收入 450.94 8.45 5237.71% 主要系 2020年公司收到与经营不相关的政府补助 450万元,2019年无类似政府补助。
营业外支出 72.47 15.86 356.94% 主要系 2020年公司确认约 50万元资产报废报损。
所得税费用 -66.51 1255.36 -105.30% 主要系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对应影响所得税费用所致。
(三)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年度 增减幅度 变动情况说明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8.55 16825.07 -99.06%
主要系:
1.2019年收到人民币3970万元重大一次性与经营相关的政府补助,2020年无类似补助;
2.DEL库建设以及新药项目相关的原材料采购增加;
3.销售收入及回款下降。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9673.24 -3592.40 不适用 主要系 2020年度新增理财大于赎回的理财。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0187.60 -521.54 不适用
主要系:
1.收到首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收到收购专项贷款。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241.20 241.50 -613.95% 主要系公司 2020年持有外币对应人民币汇率较 2019年波动幅度较大所致。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5月 19日
议案五: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基于公司 2020年度的经营情况,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提出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159488580.29 元。公司 2020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5元(含税)。截至 2020 年 12月
31日,公司总股本为 40068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0034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1.29%。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月 19日
议案六: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对 2020 年度的财务状况进行的合理预计,公司编制了《公司 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详细内容请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月 19日
附件四: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附件四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综合分析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市场需求状况,结合 2020年公司业务情况,2021年,公司将继续加强 DNA 编码化合物库
(DEL)、基于结构化的药物筛选(SBDD)、以及基于片段化结构的筛选(FBDD)等药物发现与优化方面的核心技术,并围绕优势技术构建和完善全球领先的新药发现与优化平台,拓展全球药物发现与研发相关服务,同时建立完善的临床前到临床后期的独特新药品种管线,吸引更广泛的合作伙伴,实现更多创新药品种的转让,力争成为全球创新药物的“种子库”及新药创制的“新引擎”。2021 年,公司将以技术研发和创新为驱动、以业务链条完善为支撑、以新药上市为长远目标,继续巩固在新药发现、创制领域的优势地位。结合 2020年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定 2021年度预算情况如下:
一、财务预算编制基础
公司 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根据公司实际运行情况,以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 2020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为基础,在充分考虑各项相关基本假设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现实基础、经营能力以及年度经营计划,本着求实稳健的原则而编制。
二、预算编制范围本预算编制范围包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三、基本假设及前提
1、 财务预算按现行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并充分考虑了谨慎性、重要性原则;
2、公司及主要业务所涉及地区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不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所处行业趋势及市场行情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4、 公司各项年度经营计划能够顺利执行,不因外部环境变化导致实施困难;
5、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税收政策和税收优惠政策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6、公司主要产品市场价格和主要原材料价格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7、无其他不可抗拒力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四、2021 年度财务预算
第一、加强商业意识,提升公司市场竞争能力确保持续产出与价值增长。公司
将专注于主营业务,进一步强化商务团队,实现更加系统和专业的市场推广,打造创新、高效的企业品牌,充分扩大和覆盖客户群。
第二、公司将加强核心技术平台的建设和完善。2021 年,公司将继续提升公
司核心平台 DNA 编码化合物库设计、合成和筛选的质量和效率;推进DEL/FBDD/SBDD 的有效整合,以及新兴技术平台(核酸药,蛋白降解,共价化合
物,AI/ML 等);建立和完善整体新药发现和优化技术平台,资源,流程和规模的建设;加快推进临床(HG146、HG381 项目)及临床前新药项目管线的建设,为可持续的项目转让和自持品种奠定可靠的来源。
第三、优化组织结构,提升工作效率。2021 年,公司内部需优化支持部门运营,提升工作流程规范和效率,并在规范流程建立基础上,进一步简化工作流程。
第四、强化企业价值观和企业文化建设。公司将加强追求进步、持续奋斗和
价值创造的企业价值观和文化建设,加速业绩导向的绩效体系建立和实施,为有理想,动力和能力创造价值的各级员工提供切实有效的培训和快速成长机会。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5月 19日
议案七: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 年度为公司提供了审计服务,在服务期间能够履行职责,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进行审计工作。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月 19日
议案八: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了 2021年度董事薪酬方案,董事薪酬标准如下:
(一)董事薪酬方案
1、未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报酬或者津贴;
2、在公司兼任行政职务的其他非独立董事,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
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3、独立董事薪酬为每人 12万元(含税)/年,按月平均发放;
4、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职权所发生的必要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月 19日
议案九: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在全体监事的共同努力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行使了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对 2021年度监事薪酬制定方案如下:
1、未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报酬或者津贴;
2、在公司兼任行政职务的监事,依据其在公司的具体岗位领取行政职务对应的薪酬,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3、监事出席公司监事会、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职权所发生的必要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5月 19日
议案十: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在保证募投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需求前提下,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支出,公司相应准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报告》,详情请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月 19日
附件五: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报告
附件五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3月1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429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68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0.5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347536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88742433.8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46011166.16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4月8日出具了天
健验[2020]11-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4月8日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746011166.16元,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660028760.58元,超募资金为85982405.58元。
公司募集资金到账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方向 已投入募集资金(元) 拟以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元)
1 新分子设计、构建与应用平台建设项目 50759916.05 497955122.18
2 新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1084617.70 162073638.40
3 超募资金 25700000.00 85982405.58
总计 87544533.75 746011166.16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在保证募投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需求前提下,
拟使用257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支出。
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57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89%,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关于“超募资金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借款,每12个月内累计金额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的相关规定。
四、相关说明及承诺
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能够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承诺本次
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9日
听取工作报告: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0年度我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勤勉、尽责、诚信、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0 年度工作述职报告如下:
一、公司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公司现有独立董事 3 名,占公司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其中包括 1 名会计专业
人士、1 名法律专业人士及 1 名行业专业人士。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
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简历如下:
魏于全先生,1959 年 6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 年 7 月至 1991 年 1 月,魏于全先生任华西医科大学助教与讲师;1996 年 3 月至 2006 年 12 月,任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临床肿瘤中心生物治疗科与研究室主任教授;2005 年 12 月至 2017 年 6 月,任四川大学副校长。
魏于全先生自 1997 年 3 月至今任四川大学华西医院肿瘤生物治疗研究室博士生导师。魏于全先生现任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临床肿瘤中心主任、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生物治疗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成都佰克莫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成都朗格莱福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高尚科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成都金瑞基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成都恩多施生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浙江特瑞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嘉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天赋生物有限公司监事成都嘉葆药银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海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魏于全先生自 2019 年 3 月至今,任成都先导独立董事职务。
余海宗先生,1964 年 5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 年 7 月至 1990 年 8 月,余海宗先生曾任四川威远钢铁厂财务会计,1993 年 1 月至今,任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余海宗先生现任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钒钛磁铁矿业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余海宗先生自 2019 年 3 月至今,任成都先导独立董事职务。
刘泽武先生,1953 年 7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刘泽武先生自 1969 年 9 月至 1976 年 12 月,任湖北省潜江市所属中小学教育部门教师团委书记、教导主任、校长;1979 年 11 月至 1983 年 2 月,任潜江市所属中学教师、团委书记;1983 年 3 月至 1993 年 7 月,任潜江市党政机关律师、主任、部长、政法委秘书、人大办主任、市委宣传部部长;1993 年 8 月至 2000 年 11月,任潜江市政府机关城区街道办事处书记、管委会主任、市长助理;2000 年 12
月至 2014 年 3 月,任重庆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重庆市渝兴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刘泽武先生自 2014 年 3 月至今任重庆华文云典国际交流中心有限公司监事。
刘泽武先生自 2019 年 3 月至今,任成都先导独立董事职务。
二、2020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一)2020 年度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9 次董事会,1 次股东大会,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董事会 股东大会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魏于全 9 9 0 0 1
余海宗 9 9 0 0 1
刘泽武 9 9 0 0 1
我们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资料,与公司管理层积极交流,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以及执业经验,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建议,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意见。2020 年度内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重大事项等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我们谨慎、独立地行使了表决权。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根据独立董事的履历及专长,我们分别在各专业委员会中担任主任委员或委员。
作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成员,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我们召集和参加了专门委员会会议。各专门委员会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了审议,达成意见后向公司董事会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报告期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 9 次会议,其中战略委员会 2 次,审计委员会 5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次,提名委员会 1 次。我们均亲自出席了相关会议,积极参与讨论和审议相关议案。
(三)现场考察情况
2020 年,我们利用视频会议、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
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并充分利用参加现场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走访和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管理和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进展,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我们同时保持关注外部环境对公司的影响,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们的沟通交流,积极主动汇报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征求我们的专业意见,对我们提出的建议能及时落实,为我们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配合和支持。
三、2020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27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我们认为以上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需要,符合市场需求,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价格未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利润分配情况报告期内,公司 2020 年 6 月 9 日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400680000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2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50085000 元。我们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查,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募集资金使用程序规范,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并购重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并购重组事项。
(六)高管薪酬情况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决策程序、发放情况等方面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制定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实施方案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有利于发挥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发放标准已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实际领取的报酬与决议批准的内容一致符合目前市场水平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参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自身经营特点,制定了一系列内部控制的规章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从而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规范和有效进行。
(八)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我们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后,能够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进行相关信息披露。
四、总体评价和工作展望
2020 年,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按照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1 年,我们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谨慎、独
立、公正地履行职责,加强同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勤勉尽责,充分利用自身掌握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提供决策参考建议,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同时,积极参加交易所的相关培训,提高业务水平,更好的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和作用,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魏于全、余海宗、刘泽武
2021年 5 月 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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