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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扬芯片: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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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扬芯片: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追梦人 发表于 2021-6-12 00:00:00 浏览:  513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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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要求以及《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在认真审阅并全面了解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的基础上,现就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与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审阅和了解有关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任职资质、专业经验等情况,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黄江先生、张亦锋先生、辜诗涛先生、黄主先生、袁俊先生、瞿昊先生作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与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审阅和了解有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任职资质、专业经验等情况,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郑文先生、游海龙先生、郭群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游海龙、郑文、田雨甘2021年 6月 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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