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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66 证券简称:航天宏图 公告编号:2021-025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发行股票和价格
1、发行数量:17648348 股2、发行价格:人民币 39.67 元/股3、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700109965.16 元4、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689362636.93 元? 预计上市时间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宏图”或“公司”或“发行人”)本次发行新增 17648348 股股份已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预计上市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
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的转让将按《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的有关规定执行。
? 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 本次发行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 17648348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王宇翔、张燕夫妇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监管部门审核注册批复过程
1、董事会审议过程2020 年 8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 年-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拟购买房产的议案》、《关于公司委托第三方建设卫星星座并提供测控、运营等服务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
2、股东大会审议过程2020 年 9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 年-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拟购买房产的议案》、《关于公司委托第三方建设卫星星座并提供测控、运营等服务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议案,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
3、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注册过程2021 年 3 月 4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下发《关于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1 年 4 月 16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关于同意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49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二)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2、发行数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 17648348 股,即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
3、发行价格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即 2021 年 7 月 7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的 80%,即不低于 32.67 元/股。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发行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确定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的发行价格为 39.67 元/股,发行价格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 121.43%。
4、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700109965.16 元,未超过本次拟募集资金总额70011 万元,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0747328.23 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89362636.93 元。
5、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1、募集资金验资情况2021 年 7 月 14 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1)第 110C000500 号):“截至 2021 年 7 月 14 日止,国信证券收到特定投资者缴付的认购资金共计柒亿零壹拾万玖仟玖佰陆拾伍元壹角陆分(人民币 700109965.16 元)。”2021 年 7 月 15 日,认购资金验资完成后,主承销商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向发行人指定账户划转了认股款。
2021 年 7 月 15 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1)第 110C000501 号):“截至 2021 年 7 月 15 日止,已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7648348 股,应募集资金总额 700109965.16 元,减除发行费用 10747328.23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89362636.93 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89362636.93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7648348.00元,余额人民币 671714288.93元转入资本公积。”2、股份登记情况公司于 2021年 7月 22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登记托管及股份限售手续。
(四)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五)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授权,获得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完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办法》、《实施办法》、《实施细则》及《承销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49 号)和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
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发行方案》,并于 2021 年 7 月 6 日报送上交所备案,本次发行过程严格遵照《发行方案》中相关约定执行。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注册办法》、《实施办法》、《实施细则》及《承销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向上交所报备的《发行方案》。
发行对象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所规定的范围核查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并发表了意见,已按照《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对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进行投资者分类及风险承受等级匹配。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已经依法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的确定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相关会议决议以及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的发行方案
文件的相关要求;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合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相关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表、股份认购协议及其他有关法律文书合法有效。
二、发行结果及发行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及其获配股数、获配金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号
1 中金期货有限公司 3781194 149999965.98
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898916 114999997.72
3 蒋海东 2520796 99999977.32
4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62893 61999965.31
5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260398 49999988.66
6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33526 40999976.42
7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882278 34999968.26
8 北京恒昌弘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831862 32999965.54
9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56238 29999961.46
10 华西银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756238 29999961.46
11 朱玉妹 756238 29999961.4612 珠海金藤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607771 24110275.57限合伙)
合计 17648348 700109965.16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将于限售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
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二)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1、中金期货有限公司名称 中金期货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隋友
注册资本 3500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300007574087372
注册地址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胜利路 21 号蓝宝石大酒店 1811 号和 1813号
经营范围 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资产管理业务。
中金期货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 3781194 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2、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名称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夏理芬
注册资本 2000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577433812A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号 505 室
经营范围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 2898916 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3、蒋海东姓名 蒋海东
性别 男
身份证号码 3205821986********
国籍 中国
地址 江苏省张家港市********
投资者类型 个人投资者
蒋海东本次获配数量为 2520796 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名称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 陈共炎
注册资本 1013725.8757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10934537G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2-6 层
经营范围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
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销售贵金属制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 1562893 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5、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名称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磊
注册资本 74435.9294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 91370000164123533M代码
注册地址 淄博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裕民路 129 号
经营范围 创业投资、投资管理及咨询;磨料磨具、涂附磨具、卫生洁具、工业用纸、硅碳棒、耐火材料及制品的生产、销售;建筑材料、钢材、五金交电、百货、机电产品的销售;机电产品安装、维修(不含电梯);矿山及化工机械制造、销售;技术开发及咨询服务。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 1260398 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6、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名称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潘福祥
注册资本 1000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 91310000717866186P代码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 号 18 层
经营范围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 1033526 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7、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名称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刘强
注册资本 1000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 91310109MA1G53X258代码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218 弄 1 号 2 楼 215 室经营范围 公募基金管理(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 882278 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8、北京恒昌弘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名称 北京恒昌弘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珏
注册资本 200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 91110107093080555W代码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甲 6 号 19 层 3 座 1901经营范围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产、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北京恒昌弘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 831862 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9、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名称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秦维舟
注册资本 1500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 914403007576004033代码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13 号兴业银行大厦 19 层 1901-1908 室 20 层
2001-2008 室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是: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 756238 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10、华西银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 华西银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杨炯洋
注册资本 20 亿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 91310000057678269E代码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杨树浦路 138 号 6 楼 602 室 D
经营范围 金融产品投资,股权投资。
华西银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 756238 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11、朱玉姝姓名 朱玉姝
性别 女
身份证号码 3401231981********
国籍 中国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
投资者类型 个人投资者
朱玉妹本次获配数量为 756238 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12、珠海金藤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名称 珠海金藤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 上海常春藤财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人
注册资本 10000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 91440400MA55P7C299代码
注册地址 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 1889 号 17 栋 201 室-834 号(集中办公区)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珠海金藤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获配数量为 607771 股,股份限售期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三)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经核查,本次发行对象不包含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
(四)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
本次参与认购的发行对象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变化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张燕 34749303 20.89%2 北京航星盈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25000000 15.03%伙)3 深圳市启赋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 11052755 6.65%合伙)
4 北京航天科工军民融合科技成果转化 6551430 3.94%
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5 王宇翔 5394915 3.24%6 深圳市架桥富凯股权投资企业(有限 3746354 2.25%合伙)
7 天津渤海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3319666 2.00%
8 王泽胜 2990692 1.80%
9 上海戎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400000 1.44%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融御弘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上证科 2239777 1.35%
创板 50 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97444892 58.59%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情况为基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在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张燕 34749303 18.89%2 北京航星盈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25000000 13.59%伙)3 深圳市启赋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 11052755 6.01%合伙)
4 北京航天科工军民融合科技成果转化 6551430 3.56%
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5 王宇翔 5394915 2.93%
6 中金期货有限公司 3781194 2.06%7 深圳市架桥富凯股权投资企业(有限 3746354 2.04%合伙)
8 天津渤海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3319666 1.80%
9 王泽胜 2990692 1.63%
10 蒋海东 2520796 1.37%
合计 99107105 53.87%
(三)本次发行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 17648348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同时,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王宇翔、张燕夫妇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四、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变动表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本次变动增
股份类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减(股)
(股)
有限售条件A股 67544218 40.61% 17648348 85192566 46.31%
无限售条件A股 98774715 59.39% - 98774715 53.69%
股份总数 166318933 100.00% 17648348 183967281 100.00%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王宇翔、张燕夫妇及一致行动人北京航星盈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计持有 65144218 股,占发行前总股本的 39.17%。本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 17648348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王宇翔、张燕夫妇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二)对公司资产结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同时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本次发行使得公司整体资金实力和偿债能力得到提升,资本结构得到优化,也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有效的保障。
(三)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围绕公司的主营业务,用于投资分布式干涉 SAR 高分辨率遥感卫星系统项目、北京创新研发中心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本次公司通过募集项目建设,公司业务链向全球测绘、防灾减灾等多个应用领域深化发展,丰富了公司产品线,并通过商业卫星数据获取能力建设,可实现在卫星应用领域的纵向发展,进一步完善卫星应用产业链布局,从而提高公司产品和应用服务的丰富度,有利于公司保持领先的行业地位,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同时能够加强公司自主创新能力及科研能力,提升公司产品的技术含量和产品竞争力,对公司核心竞争力的提高、拓展现有市场,提高通导遥领域市场占有率。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业务收入结构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四)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都没有发生变化,对公司治理不会有实质的影响,但机构投资者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有所提高,公司股权结构更加合理,有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及公司业务的健康稳定发展。
(五)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若公司拟调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发行对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产生新的关联交易,也不会导致同业竞争。若未来公司因正常的经营需要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发生交易,公司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履行必要的批准和披露程序。
六、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出具专业意见的中介机构情况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纳沙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项目保荐代表人:杨涛、周梦电话:010-88005267电子邮箱:yangtl@guosen.com.cn
(二)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法定代表人:李云波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金宝街 89 号金宝大厦 11 层经办律师:文新祥、姜圣扬电话:010-66523608传真:010-66523399
(三)审计及验资机构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李惠琦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 5 层经办注册会计师:孙宁、路静茹联系电话:010-85665438联系传真:010-85665020特此公告。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4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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