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出具的《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一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等各项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
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本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湖北富邦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邦新材料”)拟提供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为人民币 30000 万元(截至报告期末,担保余额为 17000 万元整),烟台市烟农富邦肥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农富邦”)拟提供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为人民币 2000 万元(截至报告期末,担保余额为 950 万元整)。我们认为公司以上担保系为支持控股子公司经营需要,有利于缓解其资金压力,确保项目的顺利推进。以上担保事项履行了法定程序,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除此以外,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键、喻景忠、李祖滨2021 年 8 月 26 日 |
|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