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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74 证券简称:阳光电源 公告编号:2021-071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限制
性股票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68 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0467%;实际可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68 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0467%。
2、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 2021 年 9 月 8 日。
3、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按照《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 2018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限制性股票解锁的相关事宜。2018 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 34 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68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467%。
一、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1、2018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同时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顾问报告。
2、2018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
3、2019 年 1 月 9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以 2019 年 1 月 9 日为授予日,向142 名 2018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授予 750 万股限制性股票。
4、公司在办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登记事项过程中,由于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2018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由 750 万股调整为 735 万股,授予人数由 142 人调整为 139 人。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了首次授予涉及的 139 名激励对象获授的 735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19 年 2 月 27 日。
5、2019 年 5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原激励对象魏永珍、张达强、艾绍伟、程正、曾进、王其刚已离职,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激励对象李冰根据其个人年度绩效解锁比例为 50%,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合计回购数量为 268750 股,2017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为 5.1314 元/股,2017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回购为 8.8002 元/股,2018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为 4.66 元/股。
6、2019 年 8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原激励对象
李琛、孟伟、胡维超、李国、蒋黎辉、曹治、耿安然、于国强、凌莉、赖承志、李国庆、杨梅、左雅莲、卢涛、马相云已离职,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合计回购数量为 528000 股,2017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为 5.0714 元/股,2017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回购为 8.7402 元/股,2018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为 4.6 元/股。
7、2019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原激励对
象孙鸿飞、纪睿斐、黄涌、尹祖发、涂超、陈亚东、董滨城、王慧超、韩高已离职,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合计回购数量为 274000 股,2017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为 5.0714 元/股,2017 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回购为 8.7402 元/股,2018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为 4.6 元/股。
8、2019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 2019 年 12 月 26 日为预留授予日,向 38 名 2018 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授予 15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9、2020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原激
励对象芦春光、肖福勤、武昌宏、张长信、张磊、王晓飞、余鸿、张英范、谢杰华、刘子玉、刘大伟、陈强、高钰、焦向博、徐仲仁、张建楠、曲尧、李高山已离职,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激励对象杨力根据其个人年度绩效解锁比例为 50%,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合计回购数量为 522000 股,2017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为 5.0714 元/股,2017 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回购为 8.7402 元/股,2018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为 4.6 元/股。
10、2020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和 2018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按照《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 2017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和 2018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限制性股票解锁的相关事宜。2017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 440 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760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5217%;2017 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 80 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89.4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614%;2018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符合解锁条
件的激励对象 131 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14.5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472%。
11、2020 年 7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原激励对象
姚少华、武宗建、张凤岗、刘磊、王睿、田耕、王宝平、吴杰、唐杰、颜世超、吴斌、程奇、杨钢鑫、申潭、宋子剑、林光沂、陈超已离职,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合计回购数量为 504000 股,2017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为 5.0014 元/股,2017 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回购为 8.6702 元/股,2018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为 4.5300 元/股。
12、公司在办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登记事项过程中,由于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2018 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数量由 150 万股调整为 145万股,授予人数由 38 人调整为 36 人。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了预留授予涉及的 36 名激励对象获授的145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20 年 9 月 1 日。
13、2020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原激励对象
朱辉、杨国强、张涛、汪新忠、董玉刚、刘明、余传殿、邢震、田浩、胡迪、涂方、WARD ZACHARIAH HUSSEIN、KIM MYUNGKWAN 已离职,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合计回购数量为 297500 股,2017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为5.0014 元/股,2017 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回购为 8.6702 元/股,2018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为 4.5300 元/股,2018 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回购价格为 5.3000 元/股。
14、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原激励对象
万汝斌、周平、詹治海、张建周、江文俊、谢峰、姚莉已离职,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前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激励对象李涛、尚效中由于其个人年度绩效解锁比例为 50%,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合计回购数量为 135750 股,2017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为5.0014 元/股,2018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为 4.5300 元/股。若回购期间,公司完成 2020 年度权益分派,则回购价格会相应调整。
15、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四期、预留授予
部分第三期和 2018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
按照《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 2017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四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三期和 2018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解锁的相关事宜。2017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
部分第四期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 423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723.75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4968%;2017 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三期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 77 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13.2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777%;2018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
对象 116 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98.6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363%。
16、2021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 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按照《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限制性股票解锁的相关事宜。2018 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
部分第一期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 34 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68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467%。
二、董事会关于满足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设定的第一期解锁期解锁条件的说明
1、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一个解锁期届满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预留授予
部分的有关公告,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两期解锁,具体安排如下: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预留授予
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个月内的 50%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预留授予
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个月内的 5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授予日为 2019 年 12 月 26 日,上市日为 2020 年 9 月 1 日。2021 年 9 月 1 日第一个解锁期届满。
2、满足解锁条件情况的说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约定的第一期解锁条件及达成
情况如下:
序号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约定的解除限售条件 是否达到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 公司未发生前述1 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3、 情况,满足解锁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 条件。
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 激励对象未发生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前述情形,满足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解锁条件。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① 以 2018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0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20 年度业绩3
40%; 满足解锁条件。
② 以 2018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0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0%。
个人业绩考核要求: 34 名激励对象4 个人年度绩效成绩 A、B+、B 为 100%解除限售,C 为 50%解除限 满足 100%解锁售,D 为 0%解除限售。 条件。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至 2021 年 9 月 1 日(第一个解锁期届满日),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设定的第一期解锁条件均满足,根据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授权,同意按照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限制性股票解锁相关事宜。
三、本次解锁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9 月 8 日;
2、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68 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0467%;实际可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68 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0467%;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34 人;
4、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如下:
解锁股票中
获授限制性 本次解锁限 剩余未解锁 解锁数量占实际可上市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 制性股票 限制性股票 总股本的比交易数量
(万股) (万股) (万股) 例
(万股)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136 68 68 68 0.0467%务(技术)人员(34 人)
合计 136 68 68 68 0.0467%
注:原激励对象 WARD ZACHARIAH HUSSEIN、KIM MYUNGKWAN 已离职,授予人数由 36 人调整为 34 人。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减(+,-) 数量 比例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61334949 24.80% -680000 360654949 24.76%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095462401 75.20% 680000 1096142401 75.24%
三、股份总数 1456797350 100.00% 1456797350 100.00%特此公告。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9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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