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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55证券简称:万邦达公告编号:2021-093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21年9月11日,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发布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9月29日。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1年10月12日下午3:00在北京市朝阳区五里桥一街1号院非中心中弘国际商务花园22号楼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王长荣女士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计72人,代表股份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612282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7.624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计5人(代表8名股东),代表股份140192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1.7456%;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共64人,代表股份472089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5.8784%。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798132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4.6971%;反对246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4032%;弃权3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4.899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持股总数为60485027股,同意572381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6319%;反对24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082%;弃权30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9599%。
本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本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798132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4.6971%;反对246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4032%;弃权3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4.899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持股总数为60485027股,同意572381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6319%;反对24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082%;弃权30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9599%。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5798132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4.6971%;反对246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4032%;弃权3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4.899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持股总数为60485027股,同意572381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6319%;反对24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082%;弃权30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9599%。
(3)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5798132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4.6971%;反对246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4032%;弃权3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4.899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持股总数为60485027股,同意572381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6319%;反对24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082%;弃权30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9599%。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5798132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4.6971%;反对246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4032%;弃权3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4.899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持股总数为60485027股,同意572381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6319%;反对24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082%;弃权30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9599%。
(5)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5798132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4.6971%;反对246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4032%;弃权3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4.899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持股总数为60485027股,同意572381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6319%;反对24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082%;弃权30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9599%。
(6)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5798132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4.6971%;反对246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4032%;弃权3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4.899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持股总数为60485027股,同意572381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6319%;反对24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082%;弃权30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股东所持股份的4.9599%。
(7)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5798132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4.6971%;反对246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4032%;弃权3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4.899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持股总数为60485027股,同意572381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6319%;反对24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082%;弃权30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9599%。
(8)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5798132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4.6971%;反对246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4032%;弃权3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4.899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持股总数为60485027股,同意572381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6319%;反对24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082%;弃权30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9599%。
(9)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5798132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4.6971%;反对246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4032%;弃权3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4.899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持股总数为60485027股,同意572381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6319%;反对246900股,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082%;弃权30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9599%。
(1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5798132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4.6971%;反对246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4032%;弃权3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4.899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持股总数为60485027股,同意572381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6319%;反对24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082%;弃权300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9599%。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9月1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098132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5968%;反对246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403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持股总数为60485027股,同意602381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918%;反对24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08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之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9月1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098132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5968%;反对246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403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持股总数为60485027股,同意602381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918%;反对24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08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9月1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098132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5968%;反对246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403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持股总数为60485027股,同意602381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918%;反对24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08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9月1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098132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5968%;反对246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403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持股总数为60485027股,同意602381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918%;反对24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08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9月1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098132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5968%;反对246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403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持股总数为60485027股,同意602381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918%;反对24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08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9月1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098132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5968%;反对246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403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持股总数为60485027股,同意602381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918%;反对24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08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9月1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098132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5968%;反对246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403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持股总数为60485027股,同意602381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918%;反对24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08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认购对象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9月1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098132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5968%;反对246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403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持股总数为60485027股,同意602381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918%;反对24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08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9月1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098132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5968%;反对246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403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持股总数为60485027股,同意602381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918%;反对24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08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9月1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098132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5968%;反对246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403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持股总数为60485027股,同意602381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918%;反对24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08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注:由于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计算的上述单个持股比例与比例之和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李婧文、吴梦瑶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1.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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