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溢光电”、“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负责清溢光电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
2020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0 年上半年度,广发证券对清溢光电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实施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
持续督导制度,已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保荐机构已与清溢光电签订《保荐协议》,该协议已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已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对清溢光电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020 年上半年度,清溢光电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2020 年上半年度,清溢光电无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的情况。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保荐机构督导清溢光电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
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保荐机构督导清溢光电依照相关规
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保荐机构督导清溢光电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
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
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保荐机构督导清溢光电严格执行信
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证券交易所报告。
2020 年上半年度,保荐机构对清溢
光电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2020 年上半年度,清溢光电及其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前述事项。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2020 年上半年度,清溢光电及其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
与事实不符的,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2020 年上半年度,经保荐机构核查,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市规则》
等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上市公司出
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人持续督
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2020 年上半年度,清溢光电未发生前述情形。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
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查: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非
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二)违规为他人
提供担保;(三)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四)
违规进行证券投资、套期保值业务等;(五)关联交易显失公允或未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
披露义务;(六)业绩出现亏损或营业利润比
上年同期下降 50%以上;(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情形。
2020 年上半年度,清溢光电不存在前述情形。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主要风险因素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公司产品和技术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并不领先的风险
国内的掩膜版产业相比国际竞争对手起步较晚,公司的半导体芯片掩膜版及少部分平板显示掩膜版等产品仍属于中端甚至低端产品。国内市场对掩膜版的市场需求较大,公司产品在国内高端掩膜版市场的占有率较低,明显低于国际竞争对手。公司作为国内规模最大、技术领先的掩膜版厂商之一,在新的产品取得重大突破以及通过下游客户认证后,可能会遭遇国际竞争对手刻意的价格竞争。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投入占比高于国际竞争对手,但因国内掩膜版产业起步晚、公司规模相对国际竞争对手偏小、技术沉淀相对国际竞争对手较弱等因素,公司存在现阶段的产品和技术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并不领先的风险。
(二)经营风险
1、重资产经营的风险
公司所处掩膜版行业为资本密集型行业,主要生产设备昂贵,固定成本投入较大,存在重资产经营的风险。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和产品结构升级,公司积极对生产线进行改造升级,目前公司固定资产使用情况良好,核心生产设备产能利用率较高,但未来如果出现下游客户需求大幅减少、公司销量大幅降低的情形,将可能导致公司产能过剩的风险。另外,若未来募投项目不能达到预期收益,则新增固定资产折旧也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2、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公司主要原材料为掩膜版基板。掩膜版基板的采购成本是公司产品生产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掩膜版基板价格的波动对公司产品成本的影响较大。若未来掩膜版基板价格出现大幅上涨的同时公司不能够及时将价格波动传递到销售价格的调整上,则公司盈利水平会受到较大影响。
3、主要供应商相对集中的风险
公司主要原材料行业集中程度较高,供应商数量较少,但供应相对充足。未来如果公司主要供应商的经营状况、业务模式、交付能力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短期内将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盈利能力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4、关键生产设备的采购风险
公司主要生产设备光刻机的供应商集中度较高,主要为瑞典 Mycronic、德国海德堡仪器两家公司,其中最高端的平板显示用光刻机由瑞典 Mycronic 生产,全球主要掩膜版制造商对其生产的设备存在较高程度依赖。如果全球贸易摩擦进
一步加剧,若未来设备供应商出现出口限制、产能受限、交货周期延长或产品价
格大幅提升等情况,将可能导致公司无法及时采购上述设备和相关配件,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盈利能力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5、主要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
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较高,客户相对集中。如果未来公司主要客户的经
营状况出现不利变化或主要客户对公司产品需求下降,将可能对公司业务经营和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6、产品质量控制的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掩膜版是下游电子元器件行业生产制造过程中的核心模具,是下游产品精度和质量的决定因素之一。公司根据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订单,向客户提供符合其品质指标要求的产品,如果未来公司出现重大产品质量事故,将可能面临客户根据销售合同约定要求公司给予相应赔偿或中断与公司业务合作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7、主要设备和原材料均依赖进口的风险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掩膜版基板,且主要由境外供应商提供。公司存在主要设备和原材料均依赖进口的风险,未来韩国、日本等国家及地区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以下简称:新冠疫情)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如不能够采购到国外的掩膜版基板,则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行业风险
1、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近年来随着平板显示、触控和半导体产业的快速发展,掩膜版市场需求旺盛。
目前行业内竞争对手主要有日本的 SKE、HOYA、DNP、Toppan、韩国的 LG-IT、美国的福尼克斯、中国台湾的台湾光罩和中国大陆的路维光电等,行业集中程度较高。随着下游产业向中国大陆不断转移,未来中国大陆合肥丰创光罩有限公司和成都路维光电有限公司扩充掩膜版产能或有新的海外厂商到国内设厂,将导致市场竞争加剧,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2、8.5 代掩膜版面临国际竞争对手的价格竞争,毛利率持续下降的风险
在国产化替代的进程中,对于国内掩膜版厂商新推出并受到下游客户认可的最新产品,国际竞争对手有可能针对其中的部分产品采取价格压制的竞争策略,从而出现短期内价格竞争较为激烈的情形。若 8.5代掩膜版产品的价格竞争持续且公司不能通过规模效应有效降低产品单位成本,则毛利率可能进一步下降,从而对公司的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下游平板显示行业发展变化的风险平板显示用掩膜版对公司报告期内经营业绩的影响较大。平板显示行业对掩膜版的需求量主要受到其研发活动活跃度、下游产品迭代周期、液晶面板产线数量、终端电子产品的市场需求等因素的影响,若下游平板显示行业发展发生不利变化,从而导致其对平板显示用掩膜版的需求量减少,将会对公司的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下游产业结构调整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平板显示、半导体芯片、触控以及电路板行业,目前上述行业在全球范围内呈快速发展态势,且有加快向中国大陆转移的趋势。随着消费电子产品技术革新、消费者偏好及市场热点的变化,公司下游产业可能出现结构性调整,各细分行业市场对掩膜版的需求结构可能发生较大变化,如果公司不能迅速觉察并调整产品思路以适应该等变化,将会对公司的业绩以及长远发展产
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5、技术替代的风险
目前全球范围内平板显示、半导体、触控等行业基本都采用掩膜版作为基准图案进行曝光复制量产,无掩膜光刻技术精度低,主要用于电路板行业。掩膜版光刻制作技术通常分为激光直写法和电子束直写法。激光直写法使用波长为
193nm、248nm、365nm、413nm 等的连续或脉冲激光光源,整形精缩成为 200~500nm
的激光点在掩膜光刻胶上画出电路图案后,通过显影蚀刻获得电路图案;电子束直写法使用小至纳米级的电子束斑为笔,在掩膜光刻胶上画出电路图案,掩膜版上的电子束胶在曝光显影后,通过湿法或干法蚀刻获得电路图形。
激光直写法具有以下优势:1、光刻速度可达到数百至数千 mm2/min,相对电子束直写法的速度显著更快;2、掩膜版尺寸达到 1700mmx2000mm,大尺寸掩膜版能提高下游厂商光刻工序的曝光效率,同时也大大降低了下游厂商的生产成本。但激光直写法制作的掩膜版精度不如电子束直写法,电子束直写法制作图形精度达到纳米级,但由于其速度较慢,目前仅限于制作小尺寸掩膜版。
公司目前主要采用激光直写法生产掩膜版,随着科学研究的进步,不排除掩膜版行业会出现新的无掩膜光刻技术对原有的工艺技术形成替代,从而产生技术替代风险。
(四)宏观经济环境风险
1、宏观经济波动带来的风险
掩膜版主要应用于平板显示、半导体芯片、触控、电路板等行业,是下游行业产品制程中的关键工具,下游领域的发展情况较大程度上影响到掩膜版产品的供求变化。近年来,中国掩膜版行业受益于下游应用领域的良好发展态势,保持
了一定的增长,而下游领域的发展态势与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息息相关。2020年,全球宏观环境受贸易摩擦和新冠疫情等因素影响,经济下行风险增大,掩膜版所属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将可能面临需求下滑、发展速度放缓的局面,因此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主要原材料出口国(地区)和主要产品进口国(地区)政策调整风险
公司掩膜版产品的主要原材料掩膜版基板的境外供应商集中在日本、韩国、中国台湾。若未来上述国家或地区为保护其本国或地区相关行业的发展,限制掩膜版基板的出口或制造贸易摩擦,将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的掩膜版产品部分出口,主要销往中国台湾、新加坡。若未来上述国家或地区为保护其本国或地区相关行业的发展,调整掩膜版产品进口政策,将可能对公司掩膜版产品销售造成不利影响。
3、环境保护的风险
公司生产经营中产生废液、废水、废气等环境污染物,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重大处罚的情形。未来随着国家环境保护
政策进一步完善,环保标准亦可能逐步提高,如果公司无法达到相应的环保要求
或出现重大环保事故,将可能产生因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而受到相关部门处罚的风险,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4、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风险
新冠疫情的传播给全球经济带来了不确定性,掩膜版下游行业可能面临需求下滑、发展速度放缓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其次,公司主要生产设备光刻机的供应商集中于瑞典、德国,且公司主要原材料掩膜版基板主要也是由境外供应商提供,目前,瑞典、德国、韩国和日本等国家的新冠疫情具有不确定性,可能会影响公司进口设备安装的进度,同时公司也面临不能及时采购到掩膜版基板的风险。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0 年上半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0 年上半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所示: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主要会计数据本报告期
(1-6月)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261318881.59 217101680.92 20.3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9502929.44 36093359.99 9.4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36905740.33 31586873.45 16.84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7285683.67 44799930.74 94.83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
年度末增减(%)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141450331.87 1123291402.43 1.62
总资产 1382294353.08 1328229734.36 4.07
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主要财务指标本报告期
(1-6 月)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5 0.18 -16.6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5 0.18 -16.6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
本每股收益(元/股)
0.14 0.16 -12.5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49 6.58 减少 3.09 个百分点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
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26 5.76 减少 2.50 个百分点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3.97 4.23 减少 0.26 个百分点
上述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
1、公司 2020 年上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6131.89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0.3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950.29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9.45%,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平板显示行业销售订单增长所致。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 94.83%,主要系回款增加及收到项目资助款所致。
综上所述,2020年上半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变动具有合理性。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是国内规模最大的掩膜版产品和服务提供商之一,拥有从设计到工艺整套流程的技术开发实力,是《薄膜晶体管(TFT)用掩模版规范》行业标准起草
单位。2016 年 10 月公司成功研制 AMOLED 用高精度掩膜版,成为全球第 6 家具
备 AMOLED 用高精度掩膜版生产能力的商用厂家,打破了国内 AMOLED 用高精度掩
膜版完全依赖国外进口的局面,已经正式给多家国内面板企业供货。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强在高中端掩膜版领域的技术积累和产能布局的升级调整,加大研发投入布局高中端掩膜版生产工艺、配套建设高中端掩膜版产线,产能资源逐步向石英掩膜版倾斜;产能的持续扩大为公司销售收入的持续增长和
产品结构向尺寸更大、精度更高的高中端掩膜版渗透奠定了基础,以进一步提升在高中端掩膜版产品领域的市场份额,保持竞争能力。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技术、研发、市场、产品和服务品质以及行业口碑等方面,在 2020年上半年度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公司坚持自主创新,为保证公司产品和技术的领先水平,维持公司的市场竞争优势,公司持续进行研发投入。2020 年上半年度,公司研发费用为 1038.65万元,较 2019年上半年度研发费用增长 13.20%;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
3.97%,与 2019年上半年度研发费用率 4.23%相比,水平基本保持一致。
(二)研发进展
2020 年上半年度,公司主要在研项目进展顺利,研发的主要方向包括产品
创新、持续改善设备制造技术和生产工艺等,目的在于提升技术能力、提高生产效率、增加产能和提升产品质量,解决客户不断提升的产品进度与降低成本的矛盾。
2020 年上半年度,公司主要研发成果有 1 项:复杂图档的处理方法。研发
项目已投产应用于掩膜版生产,项目提升了复杂图档的处理效率。
2020 年上半年度,公司申请国家发明专利 1件,实用新型 2件。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2019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29335.75 万元(包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到位后的置换金额 15226.08 万元),2019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4.24万元;累计已使用募
集资金 29335.75 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4.24万元,募集资金应有余额为 22912.21 万元。
2020 年 1-6 月,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7300.87 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
15638.82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综上,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36636.62 万元,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为 15638.82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截至 2020年 6月 30日,本公司有 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
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支行 79250078801600001005
95054141.9
9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 744572918687 8696.89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支行 631550155
30054781.1
8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182755215237
31270594.9
2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499010100101773215 0
合 计
156388214.
98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2020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 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规和文件的规
定.公司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 2020年 6月 30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直接持股数量(万股)间接持股数量(万股)合计持股数量(万股)合计持股占比
(%)
2020 上半年
度的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1光膜(香港)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 9863.64 8661.36 18525.00 69.43% 无
2唐翔千遗嘱执行及受托
人唐英敏、唐英年
实际控制人 - 18525.00 18525.00 69.43% 无
3 张百哲 副董事长 - 60.00 60.00 0.22% 无
4 黄广连 董事 - 40.00 40.00 0.15% 无
5 朱雪华 董事、总经理 280.00 - 280.00 1.05% 无
6 吴克强
董事、财务总裁、董事会秘书
- 201.76 201.76 0.76% 无
7 庞春霖 独立董事 - - - - -
8 余庆兵 独立董事 - - - - -
9 刘鹏 独立董事 - - - - -
10 唐慧芬 监事 - - - - -
11 李静 监事 - 28.50 28.50 0.11% 无
12 张平 监事 - 26.00 26.00 0.10% 无
13 李跃松 技术总裁 - 60.01 60.01 0.22% 无
14 陶飞 副总经理 - 48.01 48.01 0.18% 无
截至 2020年 6月 30日,清溢光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持有的清溢光电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本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
|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