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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74证券简称:国轩高科公告编号:2021-096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期权简称:国轩 JLC1
2、期权代码:037186
3、股票期权授权日:2021年10月28日
4、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39.30元/份
5、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数量:2998.00万份
6、股票期权授予登记人数:1063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
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8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2、2021年8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关于审核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3、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9月1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
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9月11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79)。
4、2021年9月15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
并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1年 9 月 16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82)。
5、2021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21年11月15日,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向符合授
予条件的1063名激励对象实际授予2998.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39.30元/份。
二、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情况
1、授权日:2021年10月28日;2、授予数量:2998.00万份;
3、授予人数:1063人;
4、行权价格:39.30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对象名单及获授的股票期权情况如下:
占本激励计划获授的股票期权占授予股票期姓名职务授予时公司股数量(万份)权总数的比例本总额的比例
Steven Cai 董事、副总经理 40.00 1.33% 0.031%
张宏立董事25.000.83%0.020%
王强董事、副总经理20.000.67%0.016%
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
潘旺10.000.33%0.008%
书、副总经理
马桂富副总经理10.000.33%0.008%
侯飞副总经理10.000.33%0.008%
张巍副总经理10.000.33%0.008%
安栋梁副总经理5.000.17%0.004%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小计(8人)130.004.34%0.102%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
2868.0095.66%2.240%
要激励的其他人员(1055人)
合计(1063人)2998.00100.00%2.341%
注1: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注2: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均未
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7、有效期及行权安排: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至激励
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行权期行权安排行权比例自股票期权授权完成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行权期日起至股票期权授权完成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40%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股票期权授权完成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个行权期日起至股票期权授权完成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30%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股票期权授权完成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三个行权期日起至股票期权授权完成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30%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股票期权。在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在满足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后,公司将为激励对象办理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行权事宜。
8、行权条件
行权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A.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B.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C. 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D.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E.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A. 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B. 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C. 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D.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E.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F.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某一激励对象出现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司将终止其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权利,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1年至2023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业绩考核目标值
第一个行权期以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00%。
第二个行权期以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0.00%。
第三个行权期以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70.00%。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根据各考核年度(2021至2023年)业绩考核目标的完成情况(营业收入实际达成率 R=各考核年度实际完成值/业绩考核目标值),公司依据下表确定全体激励对象的公司行权系数:
营业收入实际
R≥100% 100%>R≥90% 90%>R≥80% 80%>R≥70% 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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