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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盛虹:独立董事对公司八届四十四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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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盛虹:独立董事对公司八届四十四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纸荒年 发表于 2022-3-1 00:00:00 浏览:  461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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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对公司八届四十四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八届四十四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以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的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就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如下:
一、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事前已向独立董事提供本次董事会审议事项的相关资料,在召开会议之前我们对公司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
认真核查,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意见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相关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提名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经审阅被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许金叶先生的个人履历及其他有助于做出判断
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许金叶先生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决策能力,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法规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提名许金叶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
1独立董事对公司八届四十四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股东大会选举。
(三)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按照“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公允;该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营业绩,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带来影响,公司也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公司董事会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事项
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根据市场原则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具有其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未影响到公司的独立性。
独立董事:张祥建、张颂勋、袁建新
2022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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