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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
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力合微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进行了审慎尽职调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为580万元。关联董事贺臻、别力子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2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在生产经营中正常的购销往来,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第三方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符合《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相对于各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同意公司
2022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计划。(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预计2022年度与深圳力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
和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合计金额为58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本年年初至占同披露日与关占同类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关联交易类本次预类业上年实际关联人联人累计已业务比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别计金额务比发生金额发生的交易例异较大的原因例金额深圳力合物业
向关联方购6060%11.7446.6958%不适用管理有限公司买物业服务
小计6060%11.7446.6958%不适用
向关联方购力合科创集团42082%102382.4978%不适用买房屋租赁有限公司
服务小计42082%102382.4978%不适用深圳清华大学
向关联方购10013%094.3415%不适用研究院买技术服务
小计10013%094.3415%不适用
(三)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上年(前次)预上年(前次)实际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关联人别计金额发生金额较大的原因深圳力合物业管理有
向关联方购60.0046.69不适用限公司买物业服务
小计60.0046.69不适用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
420.00382.49不适用
向关联方购司
买房屋租赁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0.800不适用服务
小计420.80382.49不适用
向关联方购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100.0094.34不适用
买技术服务小计100.0094.34不适用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2)法定代表人:贺臻
(3)注册资本:49524.8515万人民币
(4)成立日期:1999年8月31日
(5)住所: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清华信息港科研楼10楼1001室
(6)主要办公地点: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清华信息港科研楼10楼
1001室
(7)主营业务: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基地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及物业服务;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服务(含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等);高新技术企业孵化与创新服务;新兴产业战略投资与运营;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科技企业股权投资;企业管理咨询与培训;进出口与国际业务
(8)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9)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1年末,总资产为1098580.87万元,净资产为566963.23万元,
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为141813.88万元,净利润为68197.74万元。
2、深圳力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法定代表人:李江枫
(3)注册资本:450万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14年6月11日(5)住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新东路清华信息港科研楼1楼106
(6)主要办公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新东路清华信息港科研楼1楼
106
(7)主营业务:物业租赁与管理
(8)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市润恒管理咨
询有限公司、珠海清华科技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3、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
(1)类型:事业单位
(2)法定代表人:嵇世山
(3)开办资金:8000万人民币
(4)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技术工业村
(5)主要办公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技术工业村
(6)宗旨和主营业务:开展高层次人才培养,科技开发、成果转化、兴办
高新技术企业,为深圳服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序号关联方名称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1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
2深圳力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公司
3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第一大股东的间接控股股东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依法经营,过往发生的交易能正常实施并结算,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公司将就2022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
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公司与相关关联方2022年度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购买物业
服务、房屋租赁服务、技术服务等,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平、自愿原则,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属于正常性业务,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和合理性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基于正常的市场交易条件及有关协议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商业惯例,关联交易定价公允,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经营及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公司的业务稳定发展的情况下,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
五、保荐机构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事项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力合微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金晓锋齐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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