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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
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在保证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2年4月16日届满,经广泛征询意见,公司董事会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为:袁征、王正民、李元平、王冲,独立董事候选人为:郑卫茂、戴雪光、鲁旭波。
我们认为第四届董事会因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运作的需要。
根据上述7名董事候选人(其中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我们认为上述7名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根据1上述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没有发现其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况,具有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的独立性。
(以下无正文)2(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凯利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
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郑卫茂李明文戴雪光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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