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九届二十一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润建设”)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第九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董事会提供的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
全部兼职情况等有关资料,未发现董事候选人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郑宏舫、尹芳达、何秀永、李剑彤、赵余夫、郑恩海、张丽明、周国良、金小明作为公司
董事的任职资格不违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禁止性规定。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等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上述人员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候选人,提请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选举。
二、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有关材料后,基于本人独立判断,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中审议的《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董事会对上述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2、公司制定的《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结合公司的实际
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的发展水平而制定,有利于调动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强化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意识,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3、同意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并同意将《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为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促进公司长期、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吸引和保留优秀业务骨干,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员工的凝聚力,激发公司发展活力,提高公司竞争力,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拟定了《宏润建设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议,该议案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同意本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代员工持股计划与大股东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建立完善的长期激励机制。
该议案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代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控股股东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张丽明、周国良、金小明
2022年3月30日 |
|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