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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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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失心疯 发表于 2022-4-27 00:00:00 浏览:  302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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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股票代码:002142)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目录
材料一: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1
材料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7
材料三: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财务决算报告及2022年财务预算
计划....................................................8
材料四: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12
材料五:关于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13
材料六: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工作
计划...................................................18
材料七:关于选举罗维开先生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的议案..................................................30
材料八: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32
材料九:关于修订《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33
材料十:关于修订《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36
材料十一:关于修订《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39
材料十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41
材料十三: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和董事履职评价报告47
材料十四: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和监事履职评价报告52
材料十五: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高级管理层和高级管理人员履
职评价报告................................................56
材料十六: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资本管理履职情况评估报告59
材料十七: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审计报告的意见......66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材料十八: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67宁波银行股会会议材料
材料一: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行”、“我行”)董事会扎实推进差异化的经营策略,统筹做好业务经营与风险防控,持续积累比较优势,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经营目标,发展的可持续性不断增强。
在英国《银行家》杂志根据一级资本评选的“2021年全球银行1000强”榜单上位列第103位,在英国《银行家》杂志公布的“2021年全球银行品牌价值500强”榜单上位列第71位。
一、2021年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提升战略引领,确保三年规划稳步推进
一是战略引领进一步强化。2021年,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阶段,国民经济尚处在恢复期,国内外形势复杂多变,董事会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态势和经济金融形势的变化,加强潜在风险点分析研判,紧跟国家宏观政策跨周期和逆周期调节步调,科学部署各项工作,有效应对各种风险挑战。总资产、存贷款、AUM、净利润等指标均超额完成预算目标,国际结算量、外汇衍生交易量、债券主承等多项业务规模和排名进一步提升,既定战略得以高质量推进、高标准落地。同时,报告期内公司成为全国19家系统重要性银行之一。
二是多利润来源进一步成型。董事会立足公司发展实际,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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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科技赋能,加速商业模式转型升级,构筑核心竞争力。公司银行条线服务政府和企业数字化转型需求,用开放银行服务客户,五管二宝推进速度加快;零售公司条线实施“公司化、综合化、专业化”经营,进一步拓展了展业的空间;财富条线逐步形成了新铁三角的展业模式,成效逐步显现;信用卡和个人信贷通过微信群平台经营等新思路新方法获客,正在实施信用卡业务拓展的第三条道路;投资银行、资产托管、票据等业务齐头并进,联动协同效果显著。
三是风控能力进一步提升。董事会始终秉持审慎的风险管理理念,有效规避风险,公司资产质量继续保持良好,不良率继续保持上市银行最低。通过对行业和产业链的持续跟踪和研究,实施的授信政策更有针对性、更具有效性;通过智控模型持续优化,风险预警更有效、处置更及时;通过坚持实施集中作业和独立回访,较好地规避了操作风险和欺诈风险;通过不断完善智审系统的场景,使得非现场审计的针对性继续提升。公司以监管部门的现场检查为契机,全面对照监管要求,系统梳理了经营管理的全流程,从源头上找原因、从机制上作改进,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持续完善。
四是金融科技进一步赋能。董事会积极践行从科技赋能到科技引领的深化理念,用开放银行作为金融科技赋能的指导思想和着力点。通过管家系列产品将银行与客户的业务流、管理流和资金流无缝连接,成为客户拓展和经营的有效抓手;大力推动平台化经营,宁行微信群、APP正在成为与客户服务和交流的有效载体,客户服务和经营更加高效;同时,金融科技也在不断引领中后台管理能力的提升,新一代核心系统、新一代信用风险管理系统建设已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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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将更好地支撑业务发展。
(二)完善公司治理,切实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一是建立健全制度体系。2021年,董事会对照外部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以及相关工作规程,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大股东合规义务、股东承诺
规范、董事履职标准、信息披露制度、内幕交易制度等进行调整。
二是推进公司治理机制规范运转。2021年,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3次;召开董事会例会4次、临时会议
5次。全体董事积极履职,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听取高级管理层工作汇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围绕公司战略发展、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专业的意见建议,对重大事项审慎决策,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是强化董事履职。受新冠疫情影响,现场会议受到较大影响,董事会充分利用各类非现场沟通工具进行电话讨论、微信讨论、通讯表决,通过各类专项报告向董事通报重大议题和公司运作情况,在充分保障决策权的同时,大大提升决策效率。同时,尽可能保障现场调研活动,使得董事直接倾听一线,贴近基层掌握第一手情况,加深对公司经营实际的了解。
四是补齐公司治理短板。2021年,公司对照中国银保监会发布的《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银行保险机构大股东行为监管办法(试行)》等办法文件,主动查找在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方面的不足,明确改进思路与工作举措,确保公司治理合规有效。
(三)加强风险管理,有效提升风险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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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优化全面风险管理体系。2021年,董事会积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修订《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制度》《资本管理办法》等专项制度,以制度建设的确定性有效对接最新监管要求,同时对冲外部风险的不确定性。此外,董事会紧跟新趋势新变化,着力推进风险管理的智能化转型,通过加大资源投入、提升自主研发水平,加速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等新兴技术的深度应用,依托金融科技为风险管理提质增效。
二是聚焦重点风险防控。2021,宏观经济压力加大,金融市场波动明显,董事会定期听取高级管理层应对策略,持续关注风险排查工作进展,确保信用风险、利率风险等风险应对得当。此外,董事会按照监管要求扎实推进各项自查和整改工作,审议听取各类整改评估报告,确保公司业务整改到位、风险管控到位。同时,根据银保监发〔2021〕16号《银行保险机构恢复和处置计划实施暂行办法》及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1〕
第5号《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试行)》要求,公司制定
恢复计划与处置计划,保证能够在重大风险情形下通过采取相关措施恢复正常经营。
(四)强化资本统筹,提升服务实体经济动能
一是履行资本管理职责。董事会强化资本约束理念,优化资本配置,促进资源向重点领域、重点客户倾斜,同时加快推进“轻型银行”转型战略,优化业务结构,提升财富管理、投资银行、资产托管等轻资本业务比重。
二是推进资本补充工作。董事会在不断增强内源性资本补充能力的同时,结合监管要求、资本需求、市场窗口等多方面因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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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推进资本补充。2021年,公司向原普通股股东按10:1配售股份,新增普通股595574506股,总股本增至6603590792股,核心一级资本进一步充实;发行95亿元二级资本债,公司风险抵御能力进一步增强。
(五)扎实开展信息披露,有效维护投资者关系
一是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21年,董事会严格落实信息披露要求,累计发布各类公告百余份,内容涵盖定期报告、临时公告、公司治理文件等。各项披露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便于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要信息,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连续多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考核中被评为
最高等级,披露质量稳居上市公司前列。
二是持续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2021年,公司董事会持续丰富市场沟通形式,通过多重渠道与投资者保持良好互动,积极回应市场关切,增进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共组织年度业绩网络说明会
1次,接待证券分析师及各类投资者调研11次,覆盖市场主流行
业分析师、基金、保险以及 QFII 等机构投资者。公司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工作得到专业机构认可,分别荣获全景网“投资者关系金奖”、《证券时报》“中国上市公司最佳投资者关系奖”等奖项。
(六)履行社会责任,树立企业公民形象2021年,董事会继续秉承“公平诚信,善待客户,关心员工,热心公益,致力环保,回报社会”的社会责任观,将经营行为和社会责任紧密结合。一是发挥金融力量,落实“六稳”“六保”;二是立足金融本源,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三是持续稳健经营,防范各类金融风险;四是借助金融科技,提升价值创造能力;五是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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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普惠金融,开展金融助老行动;六是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持续开展反诈宣传;七是关注员工发展,提升专业能力;八是推进绿色信贷,扶持节能环保企业。
二、2022年工作重点
2022年,面临的风险挑战明显增多,公司董事会将在2021年
工作基础上,攻坚克难,继续增强发展的可持续性。
一是准确把握新形势、新变化、新要求,综合研判国内外形势,关注新冠肺炎疫情等外部环境变化,加强战略性、系统性、前瞻性研判,完善可持续发展的谋篇布局。
二是坚定不移实施“大银行做不好,小银行做不了”的经营战略,加速客群覆盖,持续积累在细分市场差异化的比较优势,拓展核心客户,夯实发展基础,推动大财富体系运转,提升轻资本业务,加快构筑护城河,奠定可持续发展的牢固根基。
三是持之以恒推进全面风险管理,聚焦重点领域,紧盯薄弱环节,在每一个环节抓落实、抓到位。面对新的经营环境与时俱进,继续巩固和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牢牢把握主动权。
四是全力以赴推进金融科技融合创新,紧紧围绕系统化、数字化、智能化,深化金融科技应用,助力经营模式、商业模式、管理模式转型升级,形成可持续发展的不竭动能。
五是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不断提升“两会一层”履职效能,持续强化股权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构建股东股权管理长效机制,为公司的稳健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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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和要求,公司编制了2021年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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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三: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财务决算报告及2022年财务预算计划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财务决算报告及2022年财务预算计划
2021年,公司扎实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金融监管部门的决策部署,按照董事会制定的发展战略,坚守主业,回归本源,坚持在服务实体经济的过程中积累差异化的比较优势,稳步实施“大银行做不好,小银行做不了”的经营策略,用专业创造价值,主要预算目标顺利完成,可持续发展能力持续增强。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20156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3.90%;各项存款10529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3.80%;
各项贷款8627亿元,比上年末增长25.45%;实现营业收入528亿元,同比增长28.3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5亿元,同比增长29.87%。
一、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不断提升
2021年,公司牢记服务实体的初心使命,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政府
和金融监管部门的决策部署,持续加大对实体经济服务的资源支持和政策倾斜,积极践行普惠金融,持续满足客户差异化的金融需求,不断加大对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制造业、进出口企业的支持力度,根据客户全生命周期服务的需求,不断完善产品体系、服务体系,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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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而下实施全员访客制度,到一线了解客户的需求,用专业为客户创造价值。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对公客户数超过49万户,其中90%以上都是小微和民营企业。
二、利润中心的商业模式持续优化
2021年,公司将不断满足客户日益增长的金融服务需求作为出发
点和落脚点,借助金融科技,持续完善商业模式。对公客户服务上,依托总分支行高效联动、前中后台专业支撑,通过金融科技赋能,满足客户系统化、数字化、智能化金融服务需求,通过开放银行,服务客户数字化转型的需求,用专业为客户创造价值。个人客户服务上,坚持协同推进财富管理和个人信贷业务,针对不同类型的客户,实施差异化、专业化的客户经营,为客户提供最适配的金融产品,服务好各类客户全方位的金融需求。
三、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持续完善
2021年,公司坚持审慎的风险管理文化,推动风险管理体系更加
精细、智能、高效,公司资产质量继续保持良好,稳健经营能力得到提升。继续实施前中后台分离、条块结合的矩阵式管理体系,守牢不发生大额不良、不发生案件、不发生大的系统故障的底线。通过对行业和产业链的持续跟踪和研究,提升授信政策针对性、有效性;通过坚持实施集中作业和独立回访,更好地防范操作风险和欺诈风险;通过金融科技的应用落地,不断提升风险管理的智能化、数字化水平,提升全面风险管理能力。
四、金融科技支撑能力持续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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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公司继续将金融科技作为重要生产力,不断加大金融科
技的资源投入,推进金融科技与业务更好地融合,更好地为客户创造价值。实施智慧银行战略,加快融合创新,推动银行商业模式、展业模式、管理模式的优化升级,在金融产品、服务渠道、营销经营、营运风控四大领域赋能客户经营。报告期内,公司坚持用开放银行对接客户多元化的服务需求,为客户提供响应更快、体验更好的全流程、全周期、全场景综合服务,通过模式创新、应用创新和技术创新持续提升科技支撑能力,赋能业务发展。
2022年,公司将继续围绕“大银行做不好,小银行做不了”的
经营策略,积累比较优势,推进银行稳健可持续发展,抓好各项工作落地。2022年总体预算安排如下:
公司各项规模和盈利指标保持平稳增长,总资产增长10%,各项存款增长9%,各项贷款增长12%,净利润增长10%,不良率、资本充足率、拨贷比等其他主要监管指标持续满足监管要求。为推动上述预算目标实现,公司将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推动,确保预算目标顺利达成。
一、金融科技精准赋能,客户基础不断夯实
公司注重金融科技赋能,借助大数据经营实现精准触达,加快新客拓展。同时,公司围绕客户金融需求,积极打造开放、创新、共赢的客户经营和服务平台,用网络经营连接客户、用五管二宝黏住客户,持续优化客户体验,做大核心客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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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商业模式转型升级,盈利能力不断增强
公司各利润中心协同共进,在服务实体经济的过程中持续推进商业模式系统化升级,财富管理、国际结算、小微企业等业务护城河构筑起步。同时,公司通过专业经营不断丰富产品体系,满足客户全生命周期的金融需求,盈利结构不断优化,盈利能力持续提升。
三、经营逻辑渐成体系,员工产能持续提升
公司通过多年深耕经营区域,各项业务经营逻辑渐成体系,通过头部客户经营“三部曲”、财富业务“铁三角”、信用卡和个人
信贷“微信群经营、推介官裂变、场景化获客”的经营模式,持续提升员工专业能力,员工产能不断释放。
四、完善风险管理体系,确保银行稳健经营
公司坚持“控制风险就是减少成本”,持续巩固和完善风险管理体系。一是持续抓好案防工作,守住案防底线,做好专项排查,开展监测分析;二是聚焦重点领域,防范信用风险,前中后台联动,提升大数据预警体系,及时发现风险隐患,规避风险事件;三是落实好反诈、反洗钱、数据安全等重点领域的监管要求,持续提升全行合规管控质效。
11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材料四: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的2021年度会计报表,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7855百万元,加上
2020年末可供分配利润46098百万元,扣除2020年度优先股股
息757百万元,扣除2020年度应付普通股股利3004百万元,扣除提取的一般风险准备金2729百万元,2021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57463百万元。目前公司业务经营正常有序、财务运作规范稳健,公司有理由相信未来有能力足额支付2021年度的股息。
根据上述情况,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一、按2021年度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1786百万元;
二、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规定,按公司2021年风险资产期末余额1.5%差额提取一般准备金3150百万元;
三、向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普通股股东派发
现金红利,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
12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材料五:关于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拟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对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定价原则确定审计费用。
附件:2021年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总结
13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附件:
2021年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总结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2021年年度合并及公司的财务报告委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计,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出具审计报告。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委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计,并出具合并及公司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审计工作分三阶段进行,并全部顺利完成:
一、预审阶段(2021年9月至2021年12月底)
(一)制订了整体审计计划。
(二)了解集团企业层面的内部控制并进行了测试:通过从控
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以及内部监督等方面来了解和评价集团企业层面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三)了解集团的主要业务流程并进行了内部控制测试。
(四)客户贷款和垫款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信托计划和资管产
品审阅:评估并测试与客户贷款和垫款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信托计
划和资管产品审批、贷投后管理、信用评级、押品管理以及减值测
试相关的关键控制的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包括相关的数据质量和信息系统,采用风险导向的抽样方法,从集团2021年11月30日的客户贷款和垫款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信托计划和资管产品清单中选取样本执行客户贷款和垫款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信托计划和
资管产品审阅程序,基于贷投后调查报告、债务人的财务信息、抵押品价值评估报告以及其他可获取信息,分析债务人的还款能力,
14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评估对客户贷款和垫款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信托计划和资管产品五级分类的判断结果。
(五)信息系统测试:安永信息技术风险咨询和审计部门专业
人士对以下范围进行了测试:1、复核集团的主要业务、财务信息
系统的 IT一般控制;2、复核根据审计策略计划拟依赖的综合业务
系统、国际结算系统、用友财务系统、信贷管理系统、Summit 系
统、网上银行系统、综合理财平台、财务减值系统、财务估值系统、
远程核算系统、远程业务管理系统和租赁管理系统所支持的应用程
序控制;3、协助进行记账分录测试中的数据处理。
(六)对重大会计和审计事项进行了初步了解。
二、年审阶段(2022年1月至2022年3月初)
(一)更新客户贷款和垫款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信托计划和资
管产品审阅:基于集团2021年11月30日和2021年12月31日客户贷款和垫款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信托计划和资管产品的变动情况,按照一定条件新增部分客户贷款和垫款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信托计划和资管产品审阅样本,并更新了2021年11月30日已抽取的客户贷款和垫款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信托计划和资管产品审阅样本,评估管理层采用的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方法论以及相关参数的合理性,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风险敞口、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等;评估管理层确定预期信用损失时采用的前瞻性信息,包括宏观经济变量的预测和多个宏观情景的假设;评估并测试预期信用损
失模型的关键控制,包括模型变更审批、模型表现的持续监测、模型验证和参数校准等,评估并测试了与集团信用风险敞口和减值准备相关披露的控制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在审核按照会计准则确定
15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贷款损失准备金的同时,考虑监管当局对银行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的监管要求。
(二)更新流程层面的内部控制测试:重新了解集团重大交易
类别流程并进行更新,并对2021年8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补充执行控制测试。
(三)实质性测试:在考虑重要性水平的基础上,对于重要财
务报表科目的综合风险进行评估及选取适合的审计策略,执行必要的实质性审计程序,获取充分、有效的审计证据,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基础。
(四)再次评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评价实质性程序
发现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影响,该评价所考虑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实质性审计程序所发现的错报、金融资产预期信用损失、
结构化主体的合并考虑、未决法律诉讼、金融工具估值、同业投资
业务、债券投资业务、关联方认定及关联交易披露、税务事项、监管关注问题等。
三、审计总结和报告阶段(2022年3月初至2022年4月初)
(一)对审计结果进行沟通:与集团管理层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以及注意到的内部控制缺陷进行了沟通。
(二)出具审计报告:在报告阶段,评价了集团的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并公允反映了贵集团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合
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发表了审计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
并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配套规范,对集团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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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了审计报告。
在会计师事务所进驻集团审计前,集团要求事务所就2021年年度审计计划向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汇报,并提交了年度审计计划和相关资料。在审计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充分沟通,要求会计师事务所认真履行审计职责、实施审计程序,并要求在保证审计工作质量的前提下,按约定时限提交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于2022年3月初提交了审计报告初稿,并于2022年4月初提交了审计报告终稿。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履职过程,审计委员会一致认为会计师事务所能按照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坚持独立审慎原则,充分考虑审计风险,实施必要的和适当的审计程序,清楚表达对集团内部控制和财务报表的整体意见,履行审计职责,按时提交审计报告,并提出了中肯的管理建议,较好地完成了集团委托的审计工作。
17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材料六: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工作计划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工作计划现将公司2021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工作计划报告如
下:
一、严格执行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控制的目标和要求
公司2021年度对关联交易控制要求如下:
㈠不得对关联自然人发放信用贷款;
㈡在坚持不得优于其他自然人同类业务贷款条件的前提下,办理关联自然人贷款业务;
㈢对关联自然人最高授信敞口合计不超过5亿元。
㈣对企业类股东关联方2021年授信敞口、债券投资敞口及债
券承销额度控制要求为:所有企业类股东关联方(含一致行动人)
授信敞口、债券投资敞口合计不超过140亿元。其中,单个股东关联方授信敞口、债券投资敞口合计不超过45亿元债券承销额度不
超过30亿元;单个股东关联集团(含一致行动人)授信敞口、债
券投资敞口合计不超过70亿元,债券承销额度不超过50亿元。
㈤对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内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及
其关联体控制要求为:单个关联方同业授信额度最高10亿元,关联集团同业授信额度最高20亿元。集团非授信类业务累计发生额
18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最高2000亿元。
㈥对商业银行类股东关联方控制要求为:单个关联方同业授信
额度最高55亿元,债券承销额度最高50亿元,债券投资额度最高
15亿元;关联集团同业授信额度最高150亿元,债券承销额度最
高100亿元,债券投资额度最高20亿元。集团非授信类业务累计发生额最高600亿元。
二、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由洪佩丽、李浩、王维安3名
独立董事组成,洪佩丽独立董事任主任委员。
2021年,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工作计划》、《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上半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报告》、《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等四项议案。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定期检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体系,及时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变化完善相关制度;同时密切关注公司关
联交易执行情况,定期审阅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月度报告和季度报告,确保关联交易符合2021年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要求。
三、关联授信业务审批流程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6号——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2014年修订)》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实施办法》:
一般关联交易是指银行与一个关联方之间单笔交易金额占银
19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行资本净额或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采取孰低原则,取两者较小值,下同)1%以下,且该笔交易发生后银行与该关联方的交易余额占银行资本净额5%以下的交易。一般关联交易按照银行内部授权程序审批。
重大关联交易是指银行与一个关联方之间单笔交易金额在
3000万元以上,且占银行资本净额或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以上,或银行与一个关联方发生交易后,与该关联方的交易余额占银行资本净额5%以上的交易。除预计额度范围内的日常关联交易外,其他重大关联交易在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后,提交董事会审批。
特别重大关联交易是指银行与一个关联方之间单笔交易金额
占银行资本净额或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或银行与一个关联方发生交易后,与该关联方的交易余额占银行资本净额10%以上的交易。除预计额度范围内的日常关联交易外,其他特别重大关联交易在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后,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对于发生的数量众多的日常关联交易,需要经常订立新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等,难以按照上述规定将每份协议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的,可以在公司披露上一年度报告之前,按类别对公司当年度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并根据预计结果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批。
四、2021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㈠关联自然人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1.关联自然人授信业务实施情况
公司关联自然人统计口径包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
20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权决定或者参与商业银行授信和资产转移的其他人员及其近亲属。
截至2021年末,公司关联自然人授信业务中,抵押项下贷款业务余额为3336.08万元,质押项下为0万元,保证项下为0万元,无信用项下业务,做到了未对公司关联自然人发放信用贷款。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价格,坚持商业原则,未优于其他客户,符合公司对关联自然人授信控制的目标和要求。
单位:万元
担保方式目前在本行贷款业务余额(包括额度项下业务)
抵押3336.08
质押-
保证-
信用-
敞口合计3336.08
2.关联自然人发生的30万元(含)以上交易情况
根据证监会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2021年关联自然人与公司未发生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交易。
㈡股东关联方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1.股东关联方授信业务实施情况
⑴一般授信业务
公司对企业类股东关联方2021年授信敞口、债券投资敞口及
债券承销额度控制要求为:所有企业类股东关联方(含一致行动人)
授信敞口、债券投资敞口合计不超过140亿元。其中,单个股东关联方授信敞口、债券投资敞口合计不超过45亿元债券承销额度不
超过30亿元;单个股东关联集团(含一致行动人)授信敞口、债
券投资敞口合计不超过70亿元,债券承销额度不超过50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21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体:单个关联方一般授信敞
口最高30亿元,债券承销额度最高30亿元,债券投资敞口最高
15亿元;单个关联集团一般授信敞口最高50亿元债券承销额度
最高50亿元,债券投资敞口最高20亿元。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关联体:单个关联方一般授信敞口
最高20亿元,债券承销额度最高30亿元,债券投资敞口最高15亿元;单个关联集团一般授信敞口最高30亿元债券承销额度最
高50亿元,债券投资敞口最高20亿元。
宁波市金鑫金银饰品有限公司及关联体:单个关联方一般授信
敞口最高3亿元,债券承销额度最高3亿元,债券投资敞口最高1亿元;单个关联集团一般授信敞口最高5亿元债券承销额度最高
5亿元,债券投资敞口最高3亿元。
截至2021年12月底,三家股东关联方及关联体授信余额合计
230167.72万元,债券承销业务余额合计为95000万元,债券投资余额0万元。从上述统计数据看,三家股东关联方授信符合我行
2021年度关联授信控制的目标和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2021年12月底扣除2021年12月底债2021年12月底债券
序号关联人保证金后业务余额券承销业务余额投资余额
1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体157111.1595000-
2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关联体73056.57--
3宁波市金鑫金银饰品有限公司及关联体---
合计230167.72950000
注:债券投资余额包含债券投资、信用风险缓释凭证(CDS、CRMW等)。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体
单位:万元
22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扣除保证金后债券承销业债券投资序号企业名称授信额度实际业务余额备注实际业务余额务余额余额
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300000//950000/
公司30000流贷50005000///宁波明州生物质发电有
25000流贷1000100000/
限公司宁波宁电新能源开发有流贷4000
360004996.7900/
限公司银承1577.63宁波金通融资租赁有限
40流贷18278.0718278.0700/
公司
5宁波宁电海运有限公司5000贴现610.55000/
宁波能源集团物资配送银承951.29
65000951.2900/
有限公司贴现603.21宁波凯通国际贸易有限
743000资金业务50050000/
公司
8宁波财经学院33000流贷120001200000/
9宁波光耀热电有限公司5000流贷4135413500/
宁波科丰燃机热电有限
105000流贷5000500000/
公司
11宁波能源实业有限公司10000银承7000525000/
余姚开投蓝城投资开发项目贷款60000
1210000010000000/
有限公司非银资管40000
合计160655.75157111.15950000/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关联体
单位:万元授信额扣除保证金后债券承销业债券投资序号企业名称实际业务余额备注度实际业务余额务余额余额
银承22999.06
1宁波中基资源有限公司300003499.3500/
贴现600宁波雅戈尔服饰有限公
230000银承300003000000/

流贷88331.60
银承101319.42中基宁波集团股份有限贴现700
313000036044.6200/
公司开证14488.35
国内证355.63资金业务800
4宁波中基进出口有限公15000开证2344.573431.8600/
23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司资金业务1070
宁波雅戈尔国际贸易运贴现1209.02
5500080.7400/
输有限公司开证80.15宁波中基惠通集团股份
60银承128.40000/
有限公司
合计264426.2073056.5700/
⑵同业授信业务我行对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内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及其关联体控制要求为:单个关联方同业授信额度最高10亿元,关联集团同业授信额度最高20亿元。
截至2021年12月底,我行与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内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体同业授信余额为0。
2.股东关联方非授信业务实施情况
⑴与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体非授信业务实施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底,我行与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内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体非授信业务累计发生额为54.90亿元,其中,现券交易0.7亿元,分销业务9亿元,专户合作类业务45.19亿元,承销费等投行服务0.01亿元,三方存管、托管业务0.00002亿元。符合我行对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控制要求。
单位:亿元
2021年预计交易
序号业务名称累计发生额业务余额累计发生额
1现券交易5000.70-
2分销业务2509.009.00
3回购交易600--
4债券发行250--
24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5债券借贷100--
6专户合作类业务20045.1942.62
7承销等投行服务0.50.010.01
三方存管、托管业
80.50.000020.00002

9预留额度99--
预计总额度200054.9051.63
⑵服装采购类等非授信业务实施情况
2021年,公司与1家关联方发生服装采购业务,合计金额
630.14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供货商采购金额(万元)
宁波雅戈尔服饰有限公司630.14
合计630.14宁波雅戈尔服饰有限公司为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我行严格按照《宁波银行集中采购管理办法》(甬银总发〔2021〕
244号)的相关规定,严格落实采购费用管理。经核查,宁波雅戈
尔服饰有限公司通过招投标程序进入我行集中采购系统名录。上述关联交易,采购价格合理,不存在关联交易定价不公允的情形。
3.一般关联交易、重大关联交易和特别重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⑴经统计,2021年发生一般关联交易357笔,累计发生额
144.86亿元,其中交易金额占商业银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5%以下的一般关联交易357笔,金额139.82亿元;交易金额占商
业银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以上的一般关联交易0笔,金额0亿元。
⑵经统计,2021年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25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⑶经统计,2021年未发生特别重大关联交易。
4.与新加坡华侨银行及其关联体的交易情况
⑴新加坡华侨银行及其关联体授信业务实施情况
我行对新加坡华侨银行及其关联体的控制要求为:单个关联方
同业授信额度最高55亿元,债券承销额度最高50亿元,债券投资额度最高15亿元;关联集团同业授信额度最高150亿元,债券承销额度最高100亿元,债券投资额度最高20亿元。
截至2021年12月底,我行给予新加坡华侨银行同业授信额度为人民币37亿元,风险敞口为0;债券投资额度3亿元,债券投资余额为0。我行给予华侨永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同业授信额度为人民币28亿元,风险敞口为2.37亿元其中预清算0.15亿元,票据2.22亿元;债券承销额度40亿元,债券承销业务余额为14.7亿元;债券投资额度12亿元,债券投资余额为4.2亿元。
符合我行对新加坡华侨银行及其关联体授信业务的控制要求。
⑵新加坡华侨银行及其关联体非授信业务实施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底,我行与新加坡华侨银行及其关联体非授信业务累计发生额为37.19亿元,其中现券交易25.82亿元,分销业务7.5亿元,同业拆借(拆入)3.87亿元。符合我行对新加坡华侨银行及其关联体非授信业务的控制要求。
单位:亿元
2021年预计交
序号业务名称累计发生额业务余额易累计发生额
1现券交易10025.82-
2回购交易1000-
3 GMRA项下回购 100 0 -
4分销业务1007.5-
26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5债券借贷1000-
6同业拆借(拆入)1003.87-
预计总额度60037.190
⑶一般关联交易、重大关联交易和特别重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经统计,2021年发生一般关联交易670笔,累计发生额
213.68亿元,其中交易金额占商业银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5%以下的一般关联交易669笔,金额207.59亿元;交易金额占商
业银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以上的一般关联交易1笔,金额6.09亿元,具体明细如下:
金额期限
业务类型产品企业名称利率(%)交易日到期日(亿元)(天)新加坡华侨银行香
非授信业务现券交易6.09-3.202021/10/12-港分行
*经统计,2021年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经统计,2021年未发生特别重大关联交易。
此外,公司于2021年11至12月实施了配股项目,新加坡华侨银行以22.40亿元认购112181216股。
5.股东关联方关联交易定价情况
我行与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宁波市金鑫金银饰品有限公司、新加坡华侨银行及其关联体关
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价格,坚持商业原则,未优于其他客户,符合公司关联交易的控制要求。
㈢关联自然人关联企业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1.授信业务实施情况
27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截至2021年12月底,关联自然人关联法人的授信余额合计为20213万元,其中,抵押项下1873万元,保证项下4300万元,
质押项下14040万元,无信用项下业务;债券承销业务余额0万元,债券投资余额0万元。
2.一般关联交易、重大关联交易和特别重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⑴经统计,2021年发生一般关联交易74笔,累计发生额1.4亿元,其中交易金额占商业银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以下的一般关联交易74笔,金额1.4亿元;交易金额占商业银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以上的一般关联交易0笔,金额0亿元。
⑵经统计,2021年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⑶经统计,2021年未发生特别重大关联交易。
3.关联自然人关联企业关联交易定价情况
我行与关联自然人关联企业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价格,坚持商业原则,未优于其他客户,符合公司关联交易的控制要求。
五、2021年工作计划
㈠根据银保监会关联交易管理新规修订公司各项管理办法。
㈡对关联自然人的贷款,公司将继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实施办法》等公司制度。
㈢对所有关联方授信业务,严格执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实施办法》的第四十六条要求:“本行对一个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本行上一季度末资本净额的10%;本行对一个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所在集团客户的授信余额总数不得超过本行
上一季度末资本净额的15%;本行对全部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不得超
28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过本行上一季度末资本净额的50%(计算授信余额时,可扣除授信时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本行对非同业单一关联方的风险暴露不得超过一级资本净额的15%,对一组非同业关联方的风险暴露不得超过一级资本净额的20%,对同业单一关联方或集团关联方的风险暴露不得超过一级资本净额的25%。”㈣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将继续根据工作职责,定期召开会议。
关联交易情况报告应按季度报送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并抄报董事会、监事会。
29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材料七:关于选举罗维开先生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罗维开先生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现选举罗维开先生为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同时拟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
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报监管机构进行资格审定。
附件:罗维开先生简历
30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附件:
罗维开先生简历罗维开,男,1965年4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
现任公司党委委员,拟任副行长。罗维开先生历任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科长、处长助理,公司天源支行副行长,公司财务会计部总经理,兼任营业部主任及电子银行部总经理;2005年5月至2007年
12月任公司行长助理;2007年12月至2020年2月任公司副行长;
2006年8月至2011年10月、2017年4月至2020年2月任公司董事;2020年2月至2022年4月任公司专职党委副书记;2022年3月24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聘任罗维开先生为公司副行长、提名罗维开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1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材料八: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要求,公司将2021年度配股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报告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2022年4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32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材料九:关于修订《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修订《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银保监发〔2021〕14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拟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修订明细请见附件。
附件:《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明细
33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附件: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明细序号现有条文修订后条文备注
第一百二十五条独立董事每年在本行工作的第一百二十五条独立董事每年在时间不得少于15个工作日。担任本行董事会审本行工作的时间不得少于15个工作计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及风险管理委员日。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会主任的董事每年在本行工作的时间不得少于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
125个工作日。每年在本行工作的时间须符合相关
独立董事可以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监管规定。
议,但每年至少应当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总数的独立董事可以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
2/3。席董事会会议,但每年至少应当亲自
出席董事会会议总数的2/3。
第一百三十四条董事会会议分为例行会议和第一百三十四条董事会会议分为临时会议。董事会例行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例行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例行会
2次,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由董事长召
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集,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第一百六十一条根据本行现有资本净额和经第一百六十一条本行关联交易分营情况,本行的关联交易分为一般关联交易、重为一般关联交易和重大关联交易。
大关联交易和特别重大关联交易:本行重大关联交易是指本行与单个
一般关联交易是指:本行与一个关联方之间单笔关联方之间单笔交易金额达到本行
交易金额占本行资本净额或最近一期经审计净上季末资本净额1%以上,或累计达资产(采取孰低原则,取两者较小值,下同)1%到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5%以上的交(含)以下,且该笔交易发生后本行与该关联方易。
的交易余额占本行资本净额5%(含)以下的交本行与单个关联方的交易金额累计易。一般关联交易由本行按内部授权程序批准,达到前款标准后,其后发生的关联交并报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备案。一般关联交易也易,每累计达到上季末资本净额1%可以按照重大关联交易程序审批。以上,则应当重新认定为重大关联交重大关联交易是指:本行与一个关联方之间单笔易。
3
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不含)以上,且占本行一般关联交易是指除重大关联交易资本净额或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不含)以外的其他关联交易。
以上,或本行与一个关联方发生交易后,与该关联方的交易余额占本行资本净额5%(不含)以上的交易。重大关联交易应当由本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后,提交董事会批准。
特别重大关联交易是指:本行与一个关联方之间单笔交易金额占本行资本净额或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5%(不含)以上,或本行与一个关联方发生交易后,与该关联方的交易余额占本行资本净额10%的交易。特别重大关联交易应当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34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序号现有条文修订后条文备注
第二百一十三条(一)利润分配决策程序:第二百一十三条(一)利润分配决
本行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策程序:
拟订并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然后提交股东本行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利润分配预大会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案由董事会拟订并经三分之二以上
分之二以上通过。独立董事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董事同意,然后提交股东大会通过。
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核并出独立董事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利
4具书面意见。润分配政策和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当核并出具书面意见。
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
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审议前,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35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材料十:关于修订《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根据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银保监发〔2021〕14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拟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具体请见修订明细。
附件:《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明细
36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附件: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明细序号现有条文修订后条文备注
第一条为了规范本行股东大会的议第一条为了规范本行股东大会的议
事方法和程序,保证全体股东依法行事方法和程序,保证全体股东依法行使权利,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维使权利,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维护股东大会的秩序,根据《中华人民护股东大会的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1行法》(以下简称“《商业银行法》”)、行法》(以下简称“《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以下简《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以称“《治理指引》”)、《上市公司下简称“《治理准则》”)、《上市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大会规则》”)和本行《宁波银行股东大会规则》”)和本行《宁波银行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三条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第三条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商业银行法》、《治理指引》、《股《商业银行法》、《治理准则》、《股2东大会规则》和《章程》规定的范围东大会规则》和《章程》规定的范围
内行使职权,不得干涉股东对自身权内行使职权,不得干涉股东对自身权利的处分。利的处分。
第四十九条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讨论第四十九条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讨论
事项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独事项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独立立董事在发表意见时应当尤其关注董事在发表意见时应当尤其关注以
以下事项:下事项:
(一)重大关联交易;(一)重大关联交易;
(二)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二)董事的提名、任免以及高级管
(三)利润分配方案;理人员的聘任和解聘;
(四)可能造成本行重大损失的事项;(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五)本行发行优先股对本行各类股(四)利润分配方案;
3
东权益的影响;(五)聘用或解聘为公司财务报告进
(六)独立董事认为可能损害存款人行定期法定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或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六)本行发行优先股对本行各类股东权益的影响;
(七)其他可能对本行、中小股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八)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37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序号现有条文修订后条文备注
第七章会议记录
第八章附则
……
第八十条本规则进行修改时,由董事
第八十条本规则进行修改时,由董
会提出修正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事会提出修正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将现有准。
批准。条文第
第八十一条本规则未涉及的或与法
第八十一条本规则未涉及的或与法
律法规、本行《章程》及规范性文件八十至
律法规、本行《章程》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规、本行《章八十三
4的规定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规、本行程》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条单列《章程》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
第八十二条本规则经股东大会批准为“第八
第八十二条本规则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但关于优先股的条款自本行章附后实施,但关于优先股的条款自本行首次优先股发行完成之日起生效实则”首次优先股发行完成之日起生效实施。
施。
第八十三条本规则的解释权属于董
第八十三条本规则的解释权属于董事会。
事会。
38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材料十一:关于修订《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根据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银保监发〔2021〕14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拟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具体请见修订明细。
附件:《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主要修订明细
39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附件: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主要修订明细序号现有条文修订后条文备注
第十条董事会会议分为例行会议和临时会第十条董事会会议分为例行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例行会议,议。董事会例行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由
1
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知全体董事和监事。全体董事和监事。
40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材料十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行”、“我行”)监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监管机构各
类指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各项规章制度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和监督体系,全面落实各项监督工作,为我行业务稳健发展、强化风险控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一、2021年主要工作情况
㈠紧跟监管步伐,持续完善制度根据监管出台的相关政策要求,对现有的制度进行相应的修订完善。
对照《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结合中上协《上市公司监事会工作指引》,监事会对原有的《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监督委员会工作细则》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了完善,进一步明确了监管部门对监事会实施持续监管要求,以及监事会的职责和议事规则。
对照《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监事会对相应的履职评价办法及评价细则进行了修订,进一步完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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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评价维度和重点,明确履职评价制度、程序和方法,明确履职评价结果和应用,并将修订后的办法及细则及时报送监管部门。
㈡落实监督职责,确保合规经营
1、组织参与会议,履行会议审议。
组织各类监事会会议,履行会议审议职责。2021年共召开监事会会议9次,审议通过48项议案、听取52项议案;召开监督委员会会议4次、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审议通过36项议案。各位监事均亲自出席各类会议,无请假、缺席情况。
参与各类重要会议,开展决策监督。监事长代表监事会全程列席所有董事会会议、行长办公会议、行务会议,并在会上发表了意见和建议,有效发挥监事会监督作用;参与股东大会议案的审议过程,并向股东大会报告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二会一层”履职评价报告、资本管理、对外部审计机构审计报告的意见等6项议案,体现了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和对公司、股东、职工、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负责的职能定位。
2、开展专项监督,落实风险检查
2021年监事会持续开展对公司财务管理、风险管理、内部控
制以及监管重点关注的领域开展专项的监督检查,形成评估报告和监督检查意见书并送达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督促落实整改。年度内完成了全面风险管理、合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运营、关
联交易、内审履职、资本管理履职、业务连续性、消保、薪酬管理
等13个专项检查监督项目。同时不断完善各项监督的深度和广度,将声誉风险纳入全面风险管理评估。根据监督检查情况,监事会共发出各类监督检查意见书12份,提出合理化建议3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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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召开督查会议,督促整改落实
2021年5月份监事会组织召开了2020年度监管意见整改落实
落实督查会议;2021年8月组织召开了风险管理及内控有效性自查督查会议;2021年12月组织召开了房地产现场检查意见整改督查会议。各会议中监事会分别听取了相关责任部门对整改工作的落实情况,监事长对相关工作提出了要求。通过督查会议有效地推进了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
㈢开展履职评价,提高评价质量根据日常搜集的履职档案,掌握“两会一层”及其成员的基本情况、参会、参训、参研及绩效情况,通过调查问卷、自评、互评等环节,围绕被评价对象的履职忠实勤勉、专业性、独立性、合规性等维度进行分项评价。经评价小组综合考评,报监事会审议,“两会一层”及其组成成员的评价结果均为“称职”,并经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报送监管部门。
为不断提升履职评价质量,监事会一方面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和监管要求,不断完善、优化评价内容,对评价实施细则和调查问卷内容予以持续的完善,确保履职评价指标设置的覆盖面和监督的有效性。另一方面加强与董办、办公室的联系,及时收集、整理评价对象的履职档案,确保评价依据的真实性、有效性。
㈣组织培训调研,提升专业能力监事会定购了有关公司治理、董监高履职风险防控等一系列课程,组织各位监事和监事会办公室人员开展线上培训;同时通过工作群有针对性的转发各类金融监管制度、银行经营管理动态、工作
简报等材料,通过自学和线上讨论来进一步掌握监管动态和提升工
43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作能力。6月份组织全体监事和办公室人员参加“商业银行监事会工作实务与监事要点解析及能力提升”专题培训。12月份组织全体监事参加市证监局组织的履职培训、考试。
监事和监办人员调研了北京、无锡、杭州、衢州等分行和部分
下属支行,以及宁波地区高新区、海曙、余姚、镇海支行,实地了解分支行经营管理情况,加深监事对基层机构经营管理情况的了解。
㈤畅通沟通渠道,提升监督效果一是借助第三方力量,加大监督力度。保持与内部审计部门和委外机构的合作,对于相关委托审计工作均进行事前计划、事中实施、事后结论的沟通。
二是加强与监督对象、事项的沟通。各专项监督工作中均及时沟通相关问题,讨论整改方案,确保各项监督结果客观、整改均有落实措施。
三是开展外部交流。2021年分别接待了绍兴银行、中信建投、浙商银行的来访,双方就监事会运作机制和其他内部事务进行了有效的交流;监事长带队参加中上协监委会组织的多项会议,和国内上市企业、监管部门进行了有益的沟通交流;参加第十九届省城商
行监事会工作交流研讨会,探讨交流如何更好发挥监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四是内部交流渠道畅通。监事会通过工作简报、决议通知等形式将监事会工作、会议情况向董事会、经营层进行传递;董事会通
过《要情简报》及时向监事会传递相关政策、行业动态、经营情况等;监办和董办、办公室以联席例会方式保证各方信息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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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2年工作展望
㈠进一步提高专项监督检查的有效性
一是检查以前年度监督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巩固监督成效;
二是不断提高专项检查的覆盖面,2022年计划新增普惠金融、消保工作、数据管理类检查。一季度将对内部控制、审计履职普惠金融等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二季度对财务运营、流动性风险等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三季度对经营管理、关联交易、房地产、案防工作等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四季度对同业业务和理财业务等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㈡深度参与各类会议和活动
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开监事会会议,确保会议顺利召开及科学决策,完善公司治理;同时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行务行办会议,履行好会议监督职责。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调研、考察、培训活动。
㈢持续推进董监高履职评价
根据优化后评价的评价办法和细则,开展对董事、监事和高管的2021年度履职评价工作,并将评价情况按要求向监管部门、股东大会报告。
㈣不断夯实监事会工作基础完善制度规章。根据监管政策要求,及时调整完善现有的制度规章。
扩大信息来源。在原有监事会信息收集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拓宽渠道,全面收集来自于监管部门、董事会、监事会、外审机构、条线、经营层及分支机构和员工等各方面的信息和动态,为监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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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的有效开展奠定基础。
提升履职能力。通过资料查阅、同业交流、内部培训、专题学习等方式,使监事们及时掌握我行经营管理实际,宣导监管政策和履职要求,增强监事的履职能力,不断完善监事会工作机制。
2022年,监事会将一如既往地按照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
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对董事会和高管层履职的监督和评价,持续关注战略落地情况,履行好对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管理等方面的监督职责,为推动我行健康、持续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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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十三: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和董事履职评价报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和董事履职评价报告
根据《股份制商业银行董事会尽职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和董事履职评价办法》《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和董事履职评价细则》和《宁波辖内法人银行董事履职行为负面清单(试行)》等有关法规制度要求,监事会履职评价小组对公司董事会和14名董事2021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价。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价内容
㈠对董事会的履职评价内容主要包括董事会的组织能力、
决策过程、审议行为、履职效果。
㈡对董事的履职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坚持党的领导、履行忠
实义务、履行勤勉义务、履职专业性、履职独立性与道德水准、
履职合规性、履职业绩七个维度。
二、评价方法由监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和监事长指定监事组成履职评价小组,采取调查问卷方式,邀请有关人员对董事会和董事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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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情况进行评议。同时,每位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对2021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自评,5名独立董事进行交叉互评。在此基础上,根据履职要求和实际履职情况,评价小组对董事逐一进行评价。
三、履职情况总体评价
2021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共组织召开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3次通过各类议案30项;召开董事会例会4次、临时会议5次通过各类议案86项;召开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会议21次,通过各类议案61项。每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会议议事规则的规定。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14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5名,下设7个专门委员会。全体董事勤勉尽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积极履行董事职责和义务。各位董事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听取高级管理层工作汇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并围绕公司战略发展、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管理等事项发表专业的
意见建议,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一年来,各位董事能按照董事会要求参加有关培训和考察调研,在宁波银行的工作时间均达到或超过了监管机构和公司章程要求的时间。
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公司积极适应外部环境变化,抢抓市
48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场机遇,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经营目标。截至2021年末,公司总资产20156.07亿元,增长23.90%;存款10528.87亿,较年初增长13.80%;贷款8627.09亿,较年初增长25.45%;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527.74亿,同比增长28.37%;实现净利润
196.09亿,同比增长29.55%;不良率0.77%,拨备覆盖率
525.52%,拨贷比4.03%;年化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6.63%;
合并资本充足率15.44%,一级资本充足率11.29%,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0.16%,符合监管要求。
2021年,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阶段,国内外形势复杂多变,
董事会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态势和经济金融形势的变化,紧跟国家宏观政策跨周期和逆周期调节步调,勤勉尽责,科学部署,有效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保障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
一是提升战略引领,确保三年规划稳步实施。董事会扎实推进差异化经营策略,立足公司发展实际,加速商业模式转型升级,构筑核心竞争力;通过金融科技赋能,升级营销体系和展业模式,加快推进各项业务,拓宽利润来源;统筹做好业务经营与风险防控,持续积累公司发展比较优势。
二是完善公司治理,切实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董事会紧跟监管要求持续健全制度体系;推进公司治理机制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强化董事履职,充分利用各类非现场沟通工具进行沟通和表决,保证董事履职不受新冠疫情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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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加强风险管理,有效提升风险管理能力。董事会通过修订资本管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等相关专项制度,推进风险管理的智能化转型,不断优化全面风险管理体系;聚焦重点风险化解,持续关注风险排查工作进展,按照监管要求扎实推进各项自查和整改工作,有效防控各类风险。
四是强化资本约束理念,多管齐下优化资本配置。董事会积极落实资本统筹管理职责,在不断增强内源性资本补充能力的同时,积极推进各类资本工具的发行,多维度开展资本补充工作,确保资本充足率持续满足监管要求,公司风险抵御能力进一步增强,服务实体经济动能进一步提升。
五是扎实开展信息披露,有效维护投资者关系。董事会秉持严谨作风,严格落实信息披露要求,提高公司透明度;始终以维护股东利益为行为准则,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主动性,推广市值管理理念,通过多重渠道与投资者保持良好互动,积极回应市场关切,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获得资本市场认可。
六是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始终坚守发展初心。公司继续秉承“公平诚信,善待客户,关心员工,热心公益,致力环保,回报社会”的社会责任观,将经营行为和社会责任紧密结合,深化普惠金融,推进绿色信贷,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关注员工发展,大力回馈社会,实现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
四、评价结果
50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根据《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和董事履职评价办法》《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和董事履职评价细则》等
有关法规制度,以及董事会和董事履职评价情况,董事会和董事2021年度履职评价结果均为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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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十四: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和监事履职评价报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和监事履职评价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商业银行监事会工作指引》《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和监事履职评价办法》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和监事履职评价细则》等有关法规制度要求,监事会履职评价小组对公司监事会和7名监事2021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价内容对监事会和监事的履职评价内容主要包括监事的坚持党的领
导、履行忠实义务、履行勤勉义务、履职专业性、履职独立性与道
德水准、履职合规性等。
二、评价方法
由监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组成履职评价小组,采取调查问卷方式,邀请公司有关人员对监事会履职情况进行评议,职工监事和股东监事对2021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自评,3名外部监事进行交叉互评。在此基础上,根据履职要求和实际履职情况,评价小组对监事逐一进行评价。
三、履职情况总体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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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监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监管机构各类
指引、本行《章程》及监事会各项规章制度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和监督体系,全面落实各项监督工作,为我行业务稳健发展、强化风险控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㈠紧跟监管步伐,持续完善制度。一是监事会对原有《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监督委员会工作细则》《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了完善。二是对照《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监事会对相应的履职评价办法及评价细则均进行了修订,进一步完善评价内容、评价维度和重点,明确履职评价制度、程序和方法,明确履职评价结果和应用。
㈡落实监督职责,确保合规经营。一是组织各类监事会会议,履行会议审议职责。2021年召开监事会会议9次,审议通过48项议案、听取52项议案;召开监督委员会会议4次、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审议通过36项议案。监事长代表监事会全程列席所有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行长办公会议、行务会议,并在会上发表了意见和建议,有效发挥监事会监督作用;二是开展专项监督,落实风险检查。年度内监事会开展了全面风险管理、合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运营、关联交易、内审履职、资本管理履职、业务连
续性、消保、薪酬管理等13个专项检查监督项目。根据监督检查情况,监事会共发出各类监督检查意见书12份,提出合理化建议
31条;三是召开督查会议,督促整改落实。监事会组织召开了2020年度监管意见整改落实落实督查会议、风险管理及内控有效性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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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会议、房地产现场检查意见整改督查会议,通过督查会议有效地推进了各项整工作的有效开展。
㈢开展履职评价,提高评价质量。监事会一方面不断完善、优化评价内容,对评价实施细则和调查问卷内容进行了持续的完善。
另一方面加强与董办、办公室的联系,及时收集、整理评价对象的履职档案,确保评价依据的真实性、有效性。
㈣组织培训调研,提升专业能力监事会组织各位监事和监事会办公室人员开展线上多项目培训、线下专题培训,同时组织全体监事参加市证监局组织的履职培训和考试。监事和监办人员调研了北京、无锡、杭州、衢州等分行和部分下属支行,以及宁波地区高新区、海曙、余姚、镇海支行。
第七届监事会由7名监事组成,其中外部监事3名,股东监事
1名,职工监事3名。监事会下设监督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委员会主任均由外部监事担任,监事会架构符合《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全体监事勤勉尽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积极履行监事职责和义务。各位监事参加监事会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临时会议等各类会议,认真审议公司发展战略、财务运营、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关联交易等各项议案,独立发表意见建议,努力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职工监事还向公司职工代表选举大会进行述职。各位监事积极参加分支行调研考察,重视审阅公司各类定期报告和监事会工作简报,积极参加上市公司协会和其他专业机构组织的集中培训和线上培训,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履职能力,每位监事在公司工作时间均超过监管机构和公司章程规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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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价结果
根据《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和监事履职评价办法》和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和监事履职评价细则》,以及监事会和监事履职评价情况,监事会和监事2021年度履职评价结果均为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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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十五: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高级管理层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报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高级管理层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层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办法》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层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细则》等有关法规制度要求,监事会履职评价小组对公司高级管理层和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价内容
㈠对高级管理层的履职评价内容主要包括:高级管理层遵规守
法情况、履职情况、工作成效和经营业绩。
㈡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评价内容主要包括:高级管理人员坚
持党的领导、遵规守法情况、勤勉尽职情况、工作成效和经营业绩。
二、评价方法由监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和监事长指定监事组成履职评价小组,采取调查问卷方式,邀请公司有关人员对高级管理层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评议。同时,每位高级管理人员对2021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自评。在此基础上,根据履职要求和实际履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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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小组对高级管理人员逐一进行评价。
三、履职情况总体评价
2021年,公司高级管理层全面贯彻落实董事会的战略部署,
坚守主业、回归本源,不忘服务实体经济的初心和使命,积极推进实施公司2020-2022三年发展规划,不断完善各项业务布局,创新商业模式,加快金融科技赋能,强化经营管理,提升经营品质,推动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一是自觉接受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监督,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全行经营状况,落实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意见建议,扎实推进董事会的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二是各项业务取得较好成绩;三是各利润中心展业模式逐步成型;四是全面风险管理能力继续强化;五是金融科技赋能的能力和水准不断提升;六是员工配置
的完整性和展业的专业性得到加强。高级管理层运行规范高效,实现了董事会下达的各项经营指标,保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较好的履行了职责,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截至2021年末,公司总资产20156.07亿元,增长23.90%;
存款10528.87亿,较年初增长13.80%;贷款8627.09亿,较年初增长25.45%;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527.74亿,同比增长28.37%;
实现净利润196.09亿,同比增长29.55%;不良率0.77%,拨备覆盖率525.52%,拨贷比4.03%;年化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6.63%;
合并资本充足率15.44%,一级资本充足率11.29%,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0.16%,均符合监管要求。
四、评价结果
57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根据《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层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办法》《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层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细则》等有关法规制度要求,以及高级管理层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情况,高级管理层和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履职评价结果均为称职。
58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材料十六: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资本管理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资本管理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根据监事会工作职责和计划,依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监事会于2022年3月10日-18日采用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资本管理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资本管理的治理架构及相关制度
㈠治理架构
公司资本管理治理架构包括:董事会、高级管理层、监事会、
总行各业务部门以及分支机构。其中:董事会承担资本管理的首要职责,设定与公司发展战略和外部环境相适应的风险偏好和资本充足目标,审批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确保资本充分覆盖主要风险;
高级管理层负责根据业务战略和风险偏好组织实施资本管理工作,确保资本与业务发展、风险水平相适应,落实各项监控措施;监事会负责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在资本管理中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评价;总行财务会计部、风险管理部、合规部、科技部等各业务条线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具体资本管理监控工作;审计部负责
资本充足率指标的日常检查和审计,检查各项资本管理机制是否得
59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到有效实施。
2021年,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相关部门总体能够有效地
履行职责,确保了全行资本充足情况持续满足监管要求。
㈡政策制度1、公司构建了较为全面的资本管理制度体系,主要包括《宁波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宁波银行经济资本管理办法》、《宁波银行信用风险加权资产计量管理办法》《宁波银行操作风险资本计量管理办法》《宁波银行市场风险资本计量管理办法》《宁波银行资本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宁波银行资本充足率压力测试管理规定》等相关制度。制度涵盖了治理架构及职责分工、资本规划、资本充足率压力测试、资本应急管理、资本充足率计量、报告及披露等方面。制度中有明确的资本管理要求:
(1)明确资本充足率计算范围。公司遵循银保监会的资本管理
相关规定,实施资本充足率并表,将符合条件的附属机构纳入并表资本管理范围。
(2)明确资本充足率计算方法。总资本包括核心一级资本、其它一级资本和二级资本。资本扣除项包括从核心一级资本中全额扣除商誉、其它无形资产、由经营亏损引起的净递延所得税资产、贷
款损失准备缺口、资产证券化销售利得等项目。风险加权资产包括信用风险加权资产、市场风险加权资产和操作风险加权资产。
(3)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
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包括最低资本要求、储备资本和逆周期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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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要求、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资本要求以及第二支柱资本要求。各级资本充足率最低要求如下: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5%
*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6%
*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
2、2021年,公司根据业务发展情况、监管要求变化及内外部
审计结果,先后修订并印发了《宁波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宁波银行信用风险加权资产计量管理办法》《宁波银行操作风险资本计量管理办法》等政策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小微企业风险暴露标准、资产证券化投资的风险权重、操作风险基本指标法的计算口径等资本充足率计量的相关内容。
二、资本管理情况
㈠资本中长期规划与短期预算1、中长期资本规划。公司于2018年制定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资本规划(2019年-2021年)》,明确了中长期资本规划目标。2019年至2021年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目标值分别为不低于12%、10%、9%。该规划目标符合监管要求、能满足公司快速发展及保持良好的风险抵御能力的需要。规划同时明确了资本管理措施,包括提升资本配置和使用效率、加强资本充足状况评估监测、深化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完善内外部资本补充机制等。
2、资本充足率预算。公司年初以2021年财务预算为基础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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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2021年资本充足率预算,预计公司2021年末资本充足率16.30%,一级资本充足率11.51%,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0.32%,资本充足率预测值满足监管要求。同时,制定了全年经济资本预算,从表内及表外、子公司及业务条线等角度制定经济资本预算安排。
㈡风险评估
公司按照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的要求,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同时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设立主要风险的识别和评估标准,客观审慎评估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其他风险等在内的各类风险。
㈢资本充足率评估和报告披露
1、公司按要求系统性收集、整理、跟踪和分析各类风险相关数据,以满足资本计量和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等工作的需要,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目前由实质性风险评估、资本充足预测和压力测试等部分组成。
2、公司形成了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的报告体系,总行财务会计
部定期对公司资本充足情况进行动态监测。每月监测风险加权资产的变动情况,关注风险加权资产构成,确保资本管理和资本充足率等指标符合监管要求;每季度监控核心一级资本、其它一级资本、
二级资本、信用风险加权资产、市场风险加权资产、操作风险加权
资产的构成及变化情况,形成资本充足率情况评价报告,并向高级管理层报告;每年向董事会报送《年度资本充足率情况评价及年度
62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资本充足率预算报告》《宁波银行内部资本充足评估报告》及《宁波银行年度资本充足率报告》,确保公司资本充足率指标符合监管要求。
3、公司按季向监管机构报送《G40资本充足率汇总表》、《G4A合格资本情况表》等资本管理相关的1104报表。在对外公告的中期报告、年度报告中披露各类重要风险的管理目标、政策、流程,以及各级资本充足率、资本构成、资本充足率变化情况及原因等内容。
㈣资本管理的压力测试及应急管理
1、公司根据《商业银行压力测试指引》要求,初步搭建了全
行压力测试体系,制定了《宁波银行压力测试管理办法》。2021年,以2021年9月30日数据为基准实施了集团合并范围全面风险压力测试工作,评估在基准、轻度、重度压力情景下公司资产质量及资本充足率面临的情况。压力测试结果表明,在基准、轻度、重度情景下,集团并表未来一年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8.86%、
8.79%、8.51%,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9.84%、9.80%、9.54%,资
本充足率分别为13.44%、13.49%、13.33%。测试结果表明,在压力冲击下集团范围资本充足率仍高于监管要求,整体风险抵御能力较强。
2、公司制定了资本应急预案,明确了Ⅰ、Ⅱ、Ⅲ级资本应急
响应的触发条件、牵头负责部门、应急响应措施及应急处置报告的
汇报路径,应急管理预案符合各类监管制度及法规要求。
63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㈤内部审计工作董事会要求审计部每年将公司的资本充足率管理和内部资本
充足率评估程序执行情况纳入年度审计计划。2021年,审计部出具了《关于本行资本管理专项审计的意见书》,提出了完善制度、持续优化资本管理体系等审计意见,相关部门收到审计意见后积极落实整改。
三、总体评估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资本管理治理架构及政策制度体系,各治理主体能够根据职责分工积极做好各项资本管理工作。资本管理工作已涵盖风险评估、资本规划、资本监控与计量、压力测试、应
急管理、资本充足率计量等各项内容,相关工作能够有序按时开展,资本充足率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2021年6月、7月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95亿
元人民币的二级资本债券补充公司的二级资本,并在2021年12月通过配股募集119亿资金,用于补充核心一级资本,较好地提升了资本充足率水平。截至2021年末,公司资本充足率15.44%,一级资本充足率11.29%,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0.16%,均满足监管要求。
四、相关建议
㈠审视资本管理制度,满足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要求。2021年公司入选系统重要性银行,将对资本管理模式、风险计量水平等方面都提出了更高要求。建议公司对照《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
64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规定(试行)》和监管最新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梳理优化资本管理相关制度。
㈡推进资本管理体系建设,确保资本充足水平持续满足监管要求。建议公司在实施资本计量、资本规划、压力测试等资本管理体系建设的基础上,持续关注监管动态,及时对《巴塞尔 III最终方案》等政策落地做出响应,掌握新政策对资本充足水平的影响。同时继续推进资本补充、资本计量系统升级等工作,确保资本充足水平持续满足监管要求。
65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材料十七: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审计报告的意见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审计报告的意见
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按照国内会计准则对公司2021年度
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司2021年度的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审阅了所有审计报告,形成如下意见:
安永华明是国内具有良好信誉和较强实力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提供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相应资格和专业能力。
安永华明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并按照国内会计准则及《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的要求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实施审计工作,公司监事会同意安永华明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
66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材料十八: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1年,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
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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