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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在
2021年度的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列席公司股东大会,认真审议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现将2021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谭博学:1958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电机专业。1982年3月至1999年1月,任山东农业机械化学院教师;1999年1月至2003年5月,任山东工程学院经济学院院长、教授;2003年5月至2014年1月,任山东理工大学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院长、教授;2014年1月至2018年3月,任山东理工大学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党总支书记,教授三级,硕士生导师;2018年3退休;2021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肖海龙:1973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法律专业。2003年3月至2007年8月,任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2007年9月至2015年2月,任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合伙人;
2015年3月至2019年2月,任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2019年3月至今,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2019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王春密:1970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国际工商管理专业。1997年7月至2001年7月,任中国远洋运输集团公司培训中心外语教学主任;2003年1月至2005年8月,任乐购英国中部公司商品部经理;2005年8月至2009年7月,任沃尔玛英国中部公司总经理助理;2009年8月至2010年10月任北京斯兰园经贸有限公司经理;2010年11月至今,任北京北大纵横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高级合伙人;2019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芮鹏:198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学专业,注册会计师。2002年9月至2003年9月,任深圳发展银行柜员;2004年9月至2007年1月就读于上海财经大学;2007年3月至2014年2月,任上海证券交易所经理;2015年3月至2015年11月,任上海奇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15年12月至今,任尚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董事总经理、风控合规负责人,现任董事总经理;2019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赵耀(离任):1967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通信与信息系统专业。1996年7月至1998年10月,任北京交通大学信息科学研究所讲师;1998年11月至2001年10月,任北京交通大学信息科学研究所副教授;2001年11月至今,任北京交通大学信息科学研究所教授;2005年1月至今,任北京交通大学信息科学研究所所长;2019年8月至2021年5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管理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我们具有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中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计召开11次董事会会议,召开股东大会3次,其中1次年度股东大会、2次临时股东大会。针对董事会决策的事项,独立董事认真审阅
议案资料,并与公司负责人员进行充分沟通。在董事会决策过程中,独立董事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及经验发表专业意见,为董事会正确做出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努力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独立董事未对公司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其它非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议。具体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本年独立董事是否连续应参亲自以通讯委托应参加股出席股东姓名缺席两次未亲加董出席方式参出席东大会次大会的次次数自参加会事会次数加次数次数数数议次数谭博学66600否11肖海龙11111000否33芮鹏11111000否33王春密11111000否33
赵耀(离55400否22任)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未发生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我们分别在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担任职务。2021年内,我们按照规定组织召开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并出席会议。
(二)2021年度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1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出
具了书面意见:
1、2021年1月31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本人对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审阅报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年4月2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本人对公司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1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本人对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1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本人对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对聘会计师事务所、补选独立董事、
2020年度利润分配、2021年度董事、高管薪酬、2020年度内部控制等事项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21年6月1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本人对公司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1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人对公
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1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人对公
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1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人对公
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21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人对公
司变更财务总监、增聘副总经理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多次实地现场考察,与公司经营管理人员沟通,
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内控情况进行了解;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网络等有关公司的报道、评价,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动态。
(四)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们的沟通交流,能够就公司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与
我们进行及时沟通,为我们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配合和支持条件。在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召开前,公司详尽地整理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地向参会人员传递,为独立董事做出决策提供了便利。为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公司召开现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同时,开通了视频会议接入方式,让我们能够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
三、独立董事2021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1年,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1年,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公司于2021年4月21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3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保本理财、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将部分超额募集资金
84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30%,用于与
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在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2、公司于2021年6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7377698.91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10760420.80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使用募集资金68138119.71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及支付的自筹资金。
(四)并购重组情况
2021年,公司未发生并购重组情形。
(五)高级管理人员提名情况
2021年,公司董事会提名黄兰英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提名张万征先生、胡志坤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六)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1年,独立董事认真审查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是参考行业状况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的规定,有利于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七)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2021年,公司未发布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
(八)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在2021年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和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项目人员在审计过程中独立、客观和公正,认真负责,表现出了良好的专业水准。
(九)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1年,公司以202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5304.6047万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30609209.4元(含税),占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3.21%,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
(十)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1年,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出现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十一)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1年,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信息披露工作的及时性、公平性,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十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1年,公司不断规范、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我们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
行了核查,认为公司能够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以及内部控制的基本准则,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规范经营,推进内部制度的实施,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十三)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我们在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均有任职,积极参与各项委员会的工作。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各专门委员会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能够遵守对公司忠实和勤勉的原则,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经验,切实发挥了各专门委员会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重要作用。
(十四)开展新业务情况
2021年公司未开展新业务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关注公司的重要信息,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及时沟通,监督公司实施各项内控制度。2、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该项工作及其开展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凡须经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核,必要时会出具独董事前意见,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独立、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为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并与公司其他董事、经营管理层进行了讨论;对公司财务运作、资金往来、日常经营情况,我们详细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实地考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
五、培训与学习情况
我们认真学习与上市公司相关的法律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敏锐意识。
六、其他工作
1、本人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本人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本人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七、总体评价及工作展望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规定,始终保持独立性、审慎性,认真履职、勤勉尽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2022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本着认
真尽责、谨慎、勤勉的原则,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规范运作。
特此报告。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谭博学肖海龙芮鹏王春密赵耀(离任)
2022年4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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